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11篇)
1.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一
扶贫政策之教育扶贫政策
一、学前教育扶贫政策
1.在园幼儿免保教费。全省所有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甘肃籍适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每生每年再增加1000元补助,当适龄幼儿就读于年收费标准低于1000元的园所时按实际收费予以免除。
二、义务教育扶贫政策
2.“两免一补”政策。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小学每生每年按照600元、初中每生每年按照8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免除寄宿生生活补助。
3.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三、高中教育扶贫政策
4.免除普通高中在校生学杂费。国家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具体标准是公办学校按照其学费标准予以免除,民办学校收费高于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按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学费标准予以免除;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建档立卡家庭高中生均可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省上共同出资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建档立卡家庭高中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中职教育扶贫政策
6.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全省所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7.中职国家助学金项目。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五、高等教育扶贫政策
8.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外出就学的,可申请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
9.高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对全省75个贫困县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于省内高职院校的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500元学费、500元书本费的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10.高职国家助学金项目。国家对全省所有就读于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11.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体系包含三项:一是国家奖学金,具体标准是本专科学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标准是本专科学生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是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是本专科学生为每生每年3000元、硕士生8000元、博士生13000元。
12.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高中毕业生考上高职、大专及以上的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可申请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就读子女均可申请贷款。
2.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二
点评:懒汉总想着不劳而获, 而如今一些贫困县在这种思维下, 滋生了对扶贫政策依赖的惰性, 为了保住“帽子”, 宁愿在上下钻营和数据造假中花功夫, 而不愿在经济发展中下力气。为了维持炫富的成本, 营造了大量的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 不仅造成资金浪费, 而且可能产生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甚至, 为了显示其“安贫乐道”, 对于一些社会力量想要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 也是百般抗拒, 或者要求其与之沆瀣一气, 套取扶贫资金。
国家确定“贫困县”, 是希望通过扶贫, 帮助一些经济贫穷落后地区脱贫致富, 缩小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但三十多年过去了, 这种扶贫模式也暴露出了诸多不足。比如, 对扶贫资金缺少约束, 只管发钱不管花钱;再比如, 贫困县的“帽子”往往终身有效。因此, 个别贫困县躺在优惠政策上“乐不思进”的懒汉现象要得到破解, 也应回归到扶贫政策调整上来。
3.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三
关键词:扶贫开发 ;区域政策;扶贫模式
一、扶贫开发政策的历史演变
扶贫开发作为一项全国性政策是在1984年提出的,在随后近30年中不断发展变化,其历史的演进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农村经济改革和小规模的区域扶贫(1978—1985年)。在这一阶段通过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实现全面经济增长和改善农业交易条件,减缓了农村贫困。第二阶段,大规模有针对性扶贫计划的展开(1986—1993年)。在这一阶段主要通过大规模的有计划的扶贫开发与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减缓农村贫困。第三阶段,“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第四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2001—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2001—2010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虽然还叫“扶贫开发”,但扶贫工作重点与瞄准对象已经做了重大调整。回顾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历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
二、扶贫开发政策实施的区域差异
( 一 ) 东部地区扶贫开发模式与政策特点
1、东部地区的山海协同模式。东部地区经济实力强具备内部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东部综合实力增强,沿海区域与靠山区域两之间差距拉大,从而提出山海协作。主要模式是促使发达地区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开展优势互补的经济合作,推动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从科技 、教育、卫生等方面帮扶欠发达地区。。
2、政策特点:山海协作模式主要是市与市间帮扶,而不是局部地区的简短脱贫以发展为终极目标。扶持方式强调市场,一市场调控为主,政府的帮助为辅,尽量避免行政行为带来的负面效应。
( 二 ) 中部地区扶贫开发模式与政策特点
1、中部地区贫困人口与区域相对集中从而提出整村扶贫模式。与传统扶贫开发模式相比,整村扶贫最大的特点在于对扶贫单元进行重新界定。过去以县为单位现在以村为单位,改变了过去扶贫资源浪费扶贫效率低下的弊端。
2、政策的特点:中部地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为整村推进工作奠定物质基础。中部地区贫困布局呈现大聚居、小杂居特点,整村推进瞄准特定区域针对性明显 。
( 三 ) 西部地区扶贫开发模式与政策特点
1、西部地区的国际合作模式。西部地区属于典型的地广人稀地域,贫困人口密度较低,资源严重匮乏,前两种模式并不适用。在西部地区缺乏操作平台并且金额成本较高。因此通过争取外资,既有利于西部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也体现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特点。
2、政策的特点: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困难,既无力开展内部帮扶,也难以实现资源大规模投入,寻求中央扶贫专款与外资介入成为政策制定的必然选择。
三、西部贫困地区扶贫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1、当前西部地区扶贫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扶贫政策被市场经济弱化或瓦解。主要表现有①政府计划性的扶贫缺乏足够的财力支持。②扶贫程序的官僚化、计划性扶贫机制不健全等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很低③政府的各级扶贫部门对扶贫款的挪用、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2)扶贫对象范围的划定缺乏动态管理,使扶贫效果大打折扣。
(3)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未与西部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主要表现在:①在西部贫困地区小额信贷没有与其他方式紧密结合起来;②在选择项目的过程中没有发挥项目受益人的积极性;③信贷体系设计中调动各级扶贫办的积极性因素不够,影响实施效果。
2、西部扶贫开发的政策建议
(1)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扶贫模式。在西部开发扶贫工作过程中, 政府应把主要工作放在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方面,而不是亲自参与进去。
(2)改变享受国家贫困扶持的标准。将以县为标准改为以村为单位的划分标准,这样有助于更加有效、准确的把有限的扶贫资金投放到急需资金的贫困人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在开发式扶贫基础上,推进参与式的扶贫,。面向当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式扶贫是我国过去扶贫工作的特点,这方面有许多经验可以总结,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资源开发的技术含量,同时增加人力资源的开发,以提高开发效率,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扶贫开发的伟大历史进程[N].人民日报, 2000-10-16.
[2]张磊.中国扶贫开发政策演变:1949~2005年[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227.
[3] 胡小晖,延军平.发展中国家开发不发达地区的经验及借鉴[J].世界地理研究,2000(2).
[4] 国务
4.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四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准为2500元/生·年。
五、普通高校(含研究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20000元/生·年、博士30000元/生·年。
(二)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奖金共计1000万元。其中,硕士10000元/生·年,博士20000元/生·年。
(三)国家助学金(研究生)。资助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博士13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
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
(十一)“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由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的学费奖励。
(十二)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路费资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户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定向岗位县(市、区)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为6年。
3.昭通市免费师范生。从2013年起连续3年在昭通学院实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每年招收200名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毕业后回生源地县区就业,由生源地县区人社局、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2016年后,昭通市继续执行此政策,并不断扩大生招生规模。
(十五)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就读广东省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除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政策外,还可享受4200元/生·年生活补助(西部省市财政在财政扶贫资金中给予3000元/生·年补助,东部省市财政配套给予1200元/生·年补助)。同时就读东莞市、中山市职业学校免除住宿费(800元/生·年)和书本费(450元/生·年)。
(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除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政策外,就读东莞、中山市职业学校,给予1200元/生·年补助,免除住宿费(800元/生·年)和
5.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五
《简介》全面介绍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三不愁”:一是入学前不用愁。全国大多数县(市、区)都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中西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用于支付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二是入学时不用愁。如有新生实在不能筹集到足够的上学费用,可以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三是入学后不用愁。学校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和申请资助的其他学生,将全面客观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和程度认定,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精准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突发临时困难问题,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解决综合能力和生活补助问题,以勤工助学等为主。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田祖荫指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扶贫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同学们历经数年寒暑,考上大学实属不易。如果家庭经济上有困难,一定不要轻言放弃大学梦,而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学校,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学业。新生拿到《简介》后,只要如实填写其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即可据此申请办理入学前和入学后的资助项目。
6.异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简介 篇六
******是2005年异地扶贫搬迁三处工程之一。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将该村一、二社的78户347人整体搬迁到*******。项目总投资441.2万元,其中异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166.2万元,中央其它专项56.3万元,地方配套21.4万元,群众自筹197.3万元。
今年4月该项目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把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成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的要求.一是搞好规划布局,项目区房屋建设整齐统一。6米的进村路和4.5米的巷道纵横贯通,供排水系统完善,基础设施齐全。每户占地0.5亩,院子宽敞,住房、厨房、圈舍、厕所、杂物房配套,形成前庭后院的格局。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在项目实施上由原来的政府直接整合资金、直接组织实施的模式改变为项目带动、政府管理、群众自建的模式,项目的建设主体由政府转变为群众,有效激发了群众自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改革管理办法。在项目管理上突出用民主的方式管理项目。一方面,注重把统一要求与群众意愿结合起来。在保证房屋布局、道路排水整齐统一,村容村貌美观整洁的前提下,在房屋的具体结构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习俗,尽量满足群众意愿。使统一成为群众意见的统一,管理成为民主基础上的管理。另一方面,注重把统一采购与民主决策结合起来。在用项目补助资金统一采购砖瓦、木料时,由发政委、乡政府、村级组织、村民代表四方共同考察市场,共同确定价格,并且实行由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自己收货的办法,达到以大批量的采购降低价格又保证质量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七
一、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安排及问题
贵州六盘水作为国家重点开发的煤电基地,长期被强调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做贡献,忽视基本利益诉求处于严重“抽血”状态。政策设计寄希望于“通过资源开发来带动贫困地区脱贫,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在全市4个县(区)中,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3个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钟山区为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贫困乡镇68个,615个贫困村,足见贫困面广、程度深、返贫效应强烈。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工作。通过政府组织实施物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扶贫实践,有效地促进贫困缓解。总体上看,六盘水扶贫开发大致经历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1986-1993年)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第二阶段(1994-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第三阶段(2001-2010年)新世纪扶贫攻坚,第四阶段(2011年—至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通过一系列扶贫实践,有效缓解贫困、减少贫困人口,实现贫困程度迅速降低。正是凭借国家政策“高势位”,以其理论高度、实践强度、以及多维价值向度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然而,深入实地调研发现,基层政府、村委会组织或个人等部分扶贫主体对国家的政策认知、解读、理解不到位,从而具体执行发生走样出现“扶贫扶富”与“越扶越贫”的诡异。在贫困问题深重的基层,扶贫项目被搁置、扶贫资金被截留、扶贫政策被肢解。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以及信息不对称而处于监管“盲区”,严重制约深度脱贫与精准推进。
二、六盘水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绩效与实证测评
1、六盘水实践
经过30年主导型扶贫开发实践,农民人均收入显著增加、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扶贫机制体制建立、政策运用能力逐步提升。
首先、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78元,1985年增到230.3元,1993年上升为545元,2000年增至1313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522元,高出全省农村居民收入136元。其次,贫困人口显著减少。1978年,贫困乡185个占全市256个乡的72%。“八七”扶贫攻坚实施7年,由128.2万贫困人口减少至27.04万。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38.3%下降到2015年的14.95%,共减少贫困人口55.99万人。再次、扶贫机制逐步完善。在市、县、乡镇都专门成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从形式到内容建立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建立党建扶贫、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强化对口支援帮扶与中央机关、科研院所定点帮扶工作,扶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产业、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实证测评
(1)贫困及反贫效果。30年扶贫开发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但要在2020年取得“扶贫攻坚”的彻底胜利,并与全国实现同步小康反贫困依然是摆在穷人面前最艰难的现实问题。尽管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但资源价值与经济效益错位、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深度指数较高。表2所示,经过扶贫攻坚2014年六盘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791元,但全市仍有贫困人口50.99万占全省比重8.2%,暗含扶贫任务艰巨。
资料来源:根据全国、贵州省统计公报数据计算整理,贫困深度指数公式为:贫困深度指数=贫困发生率×(1-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贫困线);2010年、2012年、2014年贫困线分别以1196、2300和2736元为基准,把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口统计为贫困人口。
表2数据显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13.9%上升为19.55%,高于全省1.55个百分点,相当于全国贫困发生率7.2%的两倍。而贫困深度指数由-0.27939降至-0.28975,降幅10.36%;贵州省则由-0.23025降至-0.39914,降幅16.89%。全国由-0.27174降至-0.24910,降幅达18.83%。贫困深度指数大幅降低,折射射出贫困问题异常深重。
(2)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度。大规模工业布局形成的随矿建居模式,导致工业化超前与城镇化滞后同步趋向性偏离。根据1975年H.钱纳里和M.塞奎因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比较模型,判定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状况。按照国际上以1.4-1.5为合理水平测算,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性较差。详见表3
从表3数据显示,2007年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度为0.3845,不仅低于全省0.6522,更低于全国0.9702。即便到了2014年,协调度由2011年的0.6059上升为0.8180,依然低于全省0.9618与全国的1.2857。区域工业化超前城镇化严重滞后发展,计划体制下的户籍制排斥农民进城限制其自由流动;市场经济中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缺位,同样阻碍农民市民化进程,使其过着“工作在城镇、生活在农村”的迁徙式生活。不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城镇化”与城镇的“人”化问题,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就没法实现。
(3)社会事业发展及水平。2014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024.73亿元占全省比重11%,第二产业总产值567.08亿元占全省14.74%;生产原煤7121.68万吨,煤炭开采与洗选产值占全省676.28亿元的44.25%;发电量364.82亿千瓦时占全省21.7%。
作为贵州经济大市和工业强市,社会事业滞后经济发展反贫动力严重不足。地方院校2所,仅占全省4.08%;在校生10220人仅占全省2.21%。地方院校规模小数量少、办学层次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化早已构成区域发展“短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六盘水市每10万人中,70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仅占全省、全国的96.15%和49.95%;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仅占全省、全国的比重为79.45%和47.08%。可见,人力资源短缺创新乏力,引智势成为脱贫开发的重要问题。医疗卫生方面,2012年该市医院164家占全省7.42%,卫生院床位9762张占全省比重7.53%。除卫生技术人员占全省8.75%与人口占比8.21%基本匹配外,其他主要指标均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与工业经济高贡献度异质性突显,深刻地折射出区域发展协调性较差。
(4)资源利税抽走导致贫困。作为国家煤电基地,长期实施煤炭产品国家统一售价,而且低于成本价售卖维持运转。1965-1994年六盘水市的统配煤矿(含地方煤矿)、水城钢铁公司、水城水泥厂、盘江化工厂以及水城发电厂等主要资源型企业上缴国家税收总额135345.42万元。在1994年“税费制”改革前,资源型企业所获利益绝大部分上缴国家,地方几乎没有任何提留。1992年以前没有收取资源税,到1994年全市共征收资源税2857.3万元。即便资源税改实施从量计征,也难从根本上弥补地方财政损失。
研究发现,煤炭售价多次调整贵州调幅一直低于全国。1979年,全国煤炭出厂均价调增至5元/吨,贵州仅1.69元/吨;1990年,全国调增至8元/吨时,贵州仅7.40元/吨。30年来,贵州煤炭产品平均售价以3.43%幅度递增,低于全国煤炭售价平均提价幅度和原煤成本上升幅度,煤炭企业越亏越多。1995—2005的10年,煤炭资源税没有任何调整;直到2005年才将煤炭出厂价统一调增至2.5元/吨。从2006-2010年征收资源税75237万元,仅占全市税收的10.82%;煤炭行业税费收入190324万元,仅占全市总税收1049146万元的18.14%。
资料来源:根据2008-2014年中国、贵州及六盘水统计年鉴综合计算而得
2014年,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6791元。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3.61%,而社会救助和补贴159元、惠农补贴50元比上年增长-37.5%,政策性生活补贴仅56元。可见,财政税收有限、专项补贴较少、转移支付过低折射出开发式扶贫诸多问题尚未解决,资源开发并未实现脱贫致富。
三、精准扶贫下实施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
当下中国,贫困农民已不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贫困,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对农民“还权赋能”增强发展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当是长久之策而不是权宜之计。因此,可采取以下策略应对:
1、脱贫转向贫困治理
开发式扶贫中工程性减贫负效应突显,而过于注重资源开发忽视利益补偿与农民被严重工业化。同等的发展机会,富人、能人以及村官等强势群体容易把握,弱势的农民很难从中受益存在被挤出的问题。单纯依靠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制和主导型扶贫开发可能并不足够,甚至在某些条件下会适得其反。需要积极转变思路和创新思维实现由脱贫向治理贫困转化,从管制型国家转变为治理型国家。
第一、治理理念上,政府主导下扶贫工作注重管理,强调主客体之分,即政府主导穷人被主导;而“治理”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同治理。第二、治理主体上,从民间慈善帮扶转为政府救助,强化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贫困群体一道共同参与。第三、治理方式上,由救助式、开发式扶贫转向参与式、开放式扶贫转化。在开放式扶贫中注重贫困者的能力获得,由被动反贫困走向主动反贫困。第四、治理目标上,由强调改善穷人的经济条件到贫困者发展能力提升,以及可行能力获得并消除社会排斥。
2、反贫困的战略调整
很长一段时间,鉴于扶贫工作不容易出政绩,导致部分人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缺乏有效监管,富民项目被搁置、扶贫对象瞄准错位、扶贫资金被挪用抑或被截留的诡异。深度扶贫中,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需强化政策落实和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施行改变传统的扶贫模式。
创新扶贫机制体制,注重制度落地生根可采取以下策略规避政策减贫“水落船低”现象发生。第一,强化政府服务与经营政策的能力提升。给予地方政府足够的发展权、处理权和裁量权。深化扶贫开发的机制体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延长生态产业链促进产业生态健康发展。第二、强化贫困者的可行能力获得。扶贫从数量到质量、由速度到效益、由规模到品牌的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亟需增强贫困者反贫能力提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生态产业链与产业生态链,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互动发展。第三、强化反贫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确保扶贫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规避人事更迭“人亡政息”现象发生。
2、贫困治理转型
脱贫攻坚阶段,贫困特征、类型和性质正发生“历史性转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由各部门、行业分散帮扶转向集中帮扶,由“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由政府主导扶贫转向政府、社会以及产业协同推进。因此,亟需从三方面实施反贫战略调整,强化贫困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
第一、从外部性政策规划向机制体制建设转化。针对矿区贫困、阶层贫困和制度贫困强化反贫制度供给,通过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共轭协整,确保穷人的基本利益不受损。第二、从政策供给向制度创新转化。强化扶贫制度性转型,政策供给务必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对症下药精准、产业扶贫精准、靶向瞄准精准,真正治穷病、拔穷根啃掉“硬骨头”。第三、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注重政府、市场、物资、技术以及居民参与,以开发带开放、以开放促开发,在开放与扶贫辩证统一中发挥社会、产业和政府的多元组合力量进行贫困治理。
四、结语
农村贫困作为一个成长发育型的现实问题,扶贫攻坚亟需国家及时做出反贫战略调整促进贫困治理转型。减贫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开发顶层设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与贫困治理实践。吃透文件精神大胆创新,可从从宏观审视贫困规律与演化逻辑,再从微观层面展开政策聚类、问题识别等综合性研究,创新扶贫机制体制的理论与实践,期待着学界、政界以及社会各界与百姓一道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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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好扶贫政策的“真金白银” 篇八
“扶贫就首先要让农民住上好房子,从而过上好日子。”巴中市委书记冯键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为了改善当地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从2011年开始,巴中市就计划投入高达700亿元实施“巴山新居”工程,希望用易地扶贫搬迁促进贫困人口的脱贫。
“巴中市因病致贫的大概占到了67%,我对为什么因病致贫的在这里占到了这么大的比例进行了深入调研。这里居民的土坯房低矮潮湿、不通风,还有当地不露财气的风俗习惯导致家家户户窗子开得非常小。”冯键解释说,由于环境原因,风湿病、关节炎、心脏病成为了主要的疾病。“另外,从前饮用水不安全,厕所卫生环境较差,生活习惯不好,引发了一系列的心肺疾病。”
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卫生条件才能从源头减少因病致贫。“首先让农民住上好房子,才能让他过上好日子。我们从2011年就开展了覆盖全市的‘巴山新居建设工程。今年以来,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社会资本和银行贷款等多方资本,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冯键说。
如今几年过去,同样是曾以贫困出名的枇杷村,早已变了模样。一幢幢联排新居掩映在绿树丛中,水泥路直通农家小院。房前屋后丝瓜满架、葱青茄紫,山野田间药材森森、果树葱茏。“而住进这上下两层的新居,我们每户老百姓只花了5万元。”村支书杨斌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据杨斌介绍,在当地一套新房加装修一般在15万元左右,而这对贫困群众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很多群众即使有政府解决部分补助资金也无力建新房。但“巴山新居”工程给农户一般可提供10万元左右拆旧补助,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户建房资金压力。很多群众在兑现拆旧奖补政策后只需再交5-6万元就能住上已装修好的一楼一底的新居,少数农户甚至在将旧房换新居后政府还要倒给补助。
要完成这样的“巴山新居”,对于财政收入窘迫的巴中市来说,已不仅是用“基础差、底子薄、问题多”能够概括。
据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人员介绍,2015年巴中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仅39亿元,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有18.2万人需要移民搬迁,加上与贫困户1:1的随迁户,搬迁总人数将高达30多万人。而政策要求异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人均贷款不得超过1万元。
解决新居建设的资金问题,始终是巴中易地扶贫搬迁的关键。
释放政策红利
2016年3月1日,一场谈判在成都高新国际广场拉开序幕,作为交易双方巴中市与成都高新区就4500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达成协议,最终双方确定每亩交易价格为29.5万元。总金额达13.28亿元,成为全国第一起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结余挂钩指标的案例。
“这笔钱除了部分将用于复垦贫困村长期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宅基地外,将全部投入巴山新居工程建设,为此我们已经制定了土地增减挂钩奖补政策,对拆旧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院坝都确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参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助。”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纪检组长张孝宗向《财经国家周刊》介绍:“我们还将利用巴山新居这一平台支持当地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致富,扩大‘巴山新居+特色农业产业+生态乡村旅游的大农业格局,提速巴中老区脱贫攻坚。”
以指标流转换取资金,财政紧张的巴中市通过下活土地这盘棋,找到了一条“开源”的渠道。
其实早在2005年,国土资源部就出台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简单说,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让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为此,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伴随着该政策的逐步应用,国土资源部也注意到这项政策在统筹城乡发展、支持城乡联动扶贫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计划处工作人员向《财经国家周刊》介绍:“异地扶贫搬迁首先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农村闲置的土地资源缺乏显化其价值的途径,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联动,能够显化农村土地的价值,将土地变成资金,返还农村以支持农村建设,对扶贫来说是很有效的手段。”
“也正是在这一政策基础上,使我们有了进一步挖掘其背后扶贫‘含金量的想法。”冯键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为此我们专门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学透吃透,并找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针对这项政策进行沟通、交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
经过近一年的酝酿,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针对巴中市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四川省巴中市扶贫攻坚意见的函》,制定了“可在省内跨县、市开展增减挂钩”等6条特殊支持政策。
而巴中市也紧紧抓住这一“窗口期”,将增减挂钩政策与当地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紧密融合,落到实处。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巴中市结合巴山新居工程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73个,申请挂钩周转指标3061.95公顷。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已批准立项17个项目区,批复挂钩周转指标规模718.54公顷,累计投资36280.17万元,建成22个村民集中居住区、1579套安置房,复垦还耕1971.9亩。
“在实施增减挂钩中我们特别注意搞好拆旧群众的安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巴中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伏曙光介绍,根据群众意愿灵活采取集中安置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愿提前拆旧复垦的群众在搬进新居前发放过渡费进行补贴。从严掌握货币化安置,对在外创业经济条件较好、自愿申请货币化安置的群众根据奖补政策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同时在农村集中居住区按货币化安置人数人均预留5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作为他们的安居保障。
在拆旧农户安置中,巴中市也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根据节约的宅基地面积(含房屋、院坝、畜禽养殖圈合、房屋周围林盘地)一般按5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巴中市虽然不是第一个享受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惠政策的地区,但却是首批能够落实该政策,将闲置政策资源转化为扶贫资金的地区。这也得益于巴中市政府对政策内涵的深入研究,准确找到了土地政策与扶贫工作的对接点以及结合自身情况的大胆创新和灵活运用。
严守政策红线
随着巴中市相关工作的不断落定,国土资源部也在2016年2月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均可将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
而在随后的土地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培训班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强调:“在执行国土资源扶贫政策时要确保办好事、不出事,经得起群众、历史的检验。”他还警示:“如果出现严重偏差,就会导致对政策的负面舆论,甚至可能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土地一直是个极为敏感的话题。每项政策在实际落地过程中都具有利弊的两面性。
因此,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范围扩大虽然极具推广价值,但在实施前还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差异,需结合自身情况,实行“一地一策”,以提高措施在本地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以巴中为例,从管理方面来看,巴中市在交易过程中只负责拆旧复耕,而成都市也只管建新。双方都不能做到全面监管,这就需要四川省严格落实统筹监管的责任。另外,各地政府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的研究,培养对新政策的敏感性、前瞻意识以及创新、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
“在推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因地制宜的活用政策,不可盲目照搬成功经验。”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计划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表示,因为增减挂钩指标跨区域流转对政策运行环境要求较高,不仅需要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很强的统筹规划能力和监督监管能力,还需要清楚认识到增减挂钩指标跨区域流转所带来的收益因指标流动范围的情况不同而各异。
对此,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计划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方面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总的政策实施细则和落实方法,同时省一级政府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就土地新政出台符合本省实际的操作细则。指标交易的关键点是复耕能否到位,国土资源部针对耕地整理复垦有一系列标准,复耕的土地要经过县、市、省分别验收合格并在全省建立统一台账进行管理。
在推广优惠政策时,应逐步增加节余指标跨区域流转政策的应用对象、拓展流转范围,先试点完善政策运行的法律环境,加强对试点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按规定严格落实。根据试点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查缺补漏,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放宽政策应用条件,稳健向全国的贫困地区推广。
据了解,下一步巴中市将继续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易地流转,并与攀枝花市和成都天府新区开展下一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
9.XX 村扶贫示范基地简介 篇九
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简介
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位于道XXX村,由XX等5人发起,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设立大会,注册资金5万元,发展社员30人,涉及农户16户,种植面积80余亩。先后引进七月鲜、梨枣、早熟王、中宁小枣等品种。XX村共有村民75户,360人,其中残疾人17户,17人。合作社成立之初,XX等人就考虑把同村17户残疾人家庭全部吸纳为社员,同时合作社所具有的优势有利于改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残疾人家庭与合作社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吸引了残疾人家庭的加入,2003年XX(精神残疾)、XX(视残)、XX(肢残)、XX(智残)4户加入,2011年XX(肢残)、XXX(肢残)2户加入。合作社为6户残疾人家庭制定了“量体裁衣”式帮扶措施,夯实党员干部“一帮一”帮扶责任制。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和种植技术相对薄弱的特点,送服务到家、到田地,让残疾人社员能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尽快掌握科学实用的种植技术;在科学生产中,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到农药、施肥、修剪的统一,让残疾人不必担忧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障碍,能实实在在享受到合作社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在产品销售方面,统一定制包装箱,统一信息、统一定价、统一交易,残疾人社员的产品先销售、先见利,尽量减少残疾人家庭的成本支出,突显合作社的优势。2009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0万元,社员人均纯收入1000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2万元,人均纯收入1400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5万元,人均纯收入1800,加入合作社的残疾人社员比一般农户多收入1000元;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8万元。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及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大力支持和帮扶,县残联不仅多次联系县果业局的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具体的种植技术指导,2012年还给合作社6户残疾社员提供价值6000余元的肥料和农药。让身残志坚的社员有想法、有作为,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10.义务教育扶贫政策简介 篇十
目前我镇已输转富余劳动力5310人,其中省内输转2715人,省外输转2595人,贫困户输转674人,其中未脱贫25人,镇内安置就业165人,其中政府组织输转74人,安排公益性岗位54人。点对点输送31人,其中贫困户2人。
华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花所镇按照蔬菜产业“提质、扩量、创牌、增效”的要求,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服务中心城市“菜篮子”建设总体部署,全力抓建的一处富民产业培育示范工程。该基地引进社会工商资本,成立华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3000万元,流转土地400亩,2019年建成日光温室104座;2020年计划建成砖体全钢架日光温室100座,目前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钢架安装95座,现正在铺设棉被及棚膜。该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科学规划实施,建设标准“高”。
按照“整体规划、分片实施、高标准建设”的要求,采取两座温室主体相连的方式,既节约了建设成本,又提高了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同时,按照“一次到位,精准配套”的思路,全面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生产道路、管灌工程、电力设施等,为建设高标准蔬菜基地提供基础保障。二是创新发展模式,建办机制“活”。
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奖补扶持”的办法,积极引进社会工商资本,由花所镇蔬菜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华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建设。建成后,按照“统一管理、承包种植、帮扶销售”的模式,有效解决资金、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的难题,形成“建得起、管得精、效益好”的标准化管理运营机制。11.沭阳县财政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十一
关键词:财政;扶贫;调研;报告
为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提前谋划“十三五”期间财政扶贫工作,近日,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等部门,对沭阳县“十二五”期间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不足之处进行深入细致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一、沭阳县“十二五”财政扶贫工作情况
(一)主要成效。“十二五”期间,沭阳县抢抓全省脱贫奔小康重点县政策机遇,围绕低收入农户脱贫和经济薄弱村新“八有”建设达标两大目标,充分利用财政奖补资金,强化措施,精准发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9.5万户、32.7万人,其中扶贫开发人口25.9万人,江苏省级经济薄弱村120个,分别占全省总量的9.6%和7.8%。目前,已脱贫人口14.6万人。
1.低收入农户收入显著增加。沭阳县认真落实财政扶贫政策,整合资金,实施脱贫攻坚到户项目19023个、规模项目868个,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8.6万亩,建成扶贫产业园72个,建设标准化厂房62.1万平方米,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增收。
2.经济薄弱村新“八有”建设加快。通过产业带动、整村推进、集体经营(资源承包、资产承包)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脱贫效果。加强村集体经济培育,采取集体经营、资产出租和县乡财政扶持等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省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万元。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民服务中心全覆盖,120个省级经济薄弱村中有114个村基本实现新“八有”目标。
3.产业扶贫有了新进展。在产业化扶贫方面,重点通过发展高效农业项目、标准厂房、发展“三来一加”和加强技能培训等措施,带动贫困户脱贫。如“安阳工艺”公司,先后在胡集、塘沟、十字等8个乡镇、社区设立28个加工点,每个加工点月均产值近百万元,带动农户月增收10万元。在劳动力培训方面,加强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进行转移培训、发展高效农业的技术培训和“三来一加”项目的技能培训,4年共培训转移低收入劳动力4.23万人,受培训农民的就业率达97%。
4.金融扶贫有成效。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公司和扶贫互助社建设,抓住财政贴息奖励、财政资金扶持贫困村互助社等政策机遇,全县共投放扶贫小额贷款22.31亿元,发展村级扶贫社38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资金困难。如刘集镇郇河扶贫互助社,入股会员134户,互助资金7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30万元,会员入股42万元,农户借款67万元,借款农户102户,低收入农户的入社率和借款率均达60%以上,62家建档立卡户因此而脱贫。
5.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主要体现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新农合制度、新农保制度覆盖率的提高和临时性救助的增加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社会保障网络,贫困户因此脱离贫困。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日益规范。主要实行“四制”管理模式:一是专户管理制。在金融机构开设支农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乡镇财政所在收到专户拨入的财政扶贫资金后,根据县扶贫及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报账,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分段拨付制。项目启动并完成工程量50%后,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30%;项目完工后,再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的50%;剩余的20%财政奖补资金,待政府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拨付。三是乡镇财政报账制。扶贫资金支出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建立“以乡为单位、项目为载体、县扶贫办审核、县财政复核、乡镇财政报账”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模式。项目达到付款要求时,由项目单位向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初验,确认达进度要求的,申请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复验,县扶贫办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实地查看项目及相关资料。县财政局按县扶贫办验收意见,批准项目单位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乡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料的保管和项目实施账目管理。四是跟踪审计制。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本级审计部门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建设完成的项目拨付最后预留的20%财政奖补资金。
(二)存在问题。
1.扶贫投入仍然不足。上级投入扶贫资金虽然较大,但到具体项目资金还是较少,有限的扶贫资金项目只能覆盖到一部分自然村;地方可用财力不足,配套资金很难解决根本问题,农田水利设施严重老化,村组道路、灌渠急需维修。投入与需求矛盾十分突出。
2.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难管理。全县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收入农户共计258891人,扶贫资金达3.11亿元,资金大多用于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牧业等农业项目,由于农业项目抗风险能力较差,形成的扶贫资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管理。建议上级以文件形式,规定脱贫奔小康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对扶贫资产进行登记管理;扶贫资产的经营管理要接受县级财政、扶贫部门的监管,不得擅自转让或出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产生的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和对贫困农户的帮扶、救助。
3.财政扶贫项目申报投资规模难把握。按上级要求,扶贫资金主要扶持村级农业产业化项目、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片区整体发展项目,项目资金的分配要与低收入人口数量和脱贫奔小康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挂钩。但在项目申报上,由于无具体标准要求,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经营效益只能预测,因此申报的项目(除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投资规模难以把握。
4.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脱贫与返贫并存,边缘经济薄弱村现象日益显现,贫困户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小额信贷政策标准与需求存在差异,互助合作社资金来源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保政策体系对贫困户的特殊政策不完善,扶贫主体单一,“等、靠、要”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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