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2024-09-14

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共9篇)

1.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篇一

药学技术工作准入制度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药学技术工作。

2.药库采购员岗位: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了解本单位的医疗性质和用药范围,熟悉药品的一般知识、药价管理及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掌握药品供应信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3.药库保管员岗位: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药品的性状及相关知识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4.药库工人岗位:由经过药学知识培训后,能了解药品的一般知识,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

5.药房组长岗位:由具有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品管理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仓储等技术问题人员担任。

6.处方审核发药人员岗位: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药房调剂工作半年以上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7.处方调配人员岗位: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药房调剂工作3个月以上的药学专业的人员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8.药学咨询岗位:由具有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必须具有长期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工作热情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9.药房值班人员岗位: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药房调剂工作半年以上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10.药品分装人员岗位:由经过药学知识培训后,能了解药品的一般知识及药品存贮知识的人员担任。

11.临床药学组长岗位:由本科毕业、副主任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较丰富的医学、药学知识、掌握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的操作技术的人员担任。

12.临床药师岗位:由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临床药师专业规范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药学专业的人员担任。

2.护士准入制度 篇二

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的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3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8)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文章转载自:个人简历网 规章制度频道 原文地址:护士准入制度

9)遵照执行省级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

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 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⑤ 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 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③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④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

⑤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⑦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⑧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③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②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 了解空气层流病房的性能,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 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① 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② 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

③ 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⑦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专科护士准入制度(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3.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篇三

执业护士一级准入制度: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通过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全国执业护士注册的方可聘用到我院从事护理工作。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新入职的注册护士必须经过我院护理部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基础护理工作和专科护理工作。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一、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必须是注册护士。

2、聘用到我院的注册护士,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 1

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 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⑤ 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 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③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④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⑤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⑦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⑧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③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

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⑥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

②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 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⑤ 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⑥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① 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② 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

③ 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⑦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制度

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及

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护士的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具备执业能力: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职责。

2、临床护理评估:细致入微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对病人从头到脚的身体评估与心理评估。

3、紧急救护能力:发现病人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4、提供科学护理:具有较强的护理技能,能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病人存在或潜在的健康问题。

5、准确临床护理记录: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正确的医疗护理文件书写。

6、保证护理质量:能胜任护理工作,勇于钻研业务技术,保持高水平的护理。

二、工作标准

1、热爱护理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

2、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诚实的品格、较高的道德修养及良好的医德医风,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友爱、团结、协作。

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稳重端庄,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4、工作作风严谨细微、主动、果断、敏捷、实事求是。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在上级指导下,执行相应岗位的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实施护理,操作正规、准确,及时沟通,实施健康教育,满足病人需要。

7、按规定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取、交流信息,周密计划,疏通协调,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ICU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掌握基本的心电监护技能,能判断异常心电图。

2、掌握基本的血液动力学监测技术,能初步判断血液动力学的异常变化。

3、掌握基本的急救技术,包括心肺复苏,电击除颤,急救药物的使用等。

4、熟练使用各种输液泵、微量泵、空肠泵,正确实施输液治疗、微量药物治疗和肠外营养治疗。

5、掌握气道护理技术,熟悉呼吸机操作技术,正确实施呼吸机治疗。

6、掌握各种创伤性操作的配合技术,如深静脉穿刺术、气管切开术、腹腔穿刺术、胸腔穿刺术的配合技术。

7、熟悉多脏器的支持技术,如血液净化技术、体外起搏技术等。

8、具有各专科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二、工作标准

1、通过ICU知识和技能的相关培训、考核。

2、熟练掌握ICU的基础、专科知识和技能。

3、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制度、ICU制度和操作常规。

4、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和敏锐的观察能力。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和富有爱伤观。

6、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血透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血透室护理人员必须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护士须持有血透质控中心《培训合格证书》。

2.首次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必须在专职老师带教下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3.严格执行岗位制度,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4.熟悉各种透析方式的原理,熟练掌握各种机型透析机的操作规程、报警识别及紧急处理。

5.熟练掌握各项血液净化治疗的基本操作及治疗过程的监护

和护理。

6.熟练掌握各种血管通路的穿刺操作,熟悉内瘘的保护方法。7.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判断能力,熟练掌握透析并发症的识别及紧急处理

8.在危重病人抢救中,能够正确熟练的配合医生实施各种抢救工作及操作有关的医疗仪器。

9.具有良好的应变及处置能力,遇突发事件(停电、停水)时能临危不慌正确有效处理。

二、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并按操作规程进行上、下机。操作前后进行手消毒。

2、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护理常规,技术操作熟练、准确。

3、严格执行岗位制度,按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准确记录。

4、严密观察透析治疗中透析机器的报警指标及病人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各类并发症,并配合医生正确处理。

5、血液净化记录单记录及时、完整、无缺损。

6、每半年进行1~2次的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85分以上。

7、每年参加1~2次有科室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课。

急诊抢救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熟练掌握迎接救护车流程和分诊技巧。

2.掌握常见疾病的急救流程和病情观察,如心跳骤停、急性中毒、多发伤、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休克、重症哮喘、呼吸衰竭、急性心衰、癫痫持续状态等。

3.熟练掌握基础操作,如:氧疗、输血、各种注射、标本采集、病人转运、导尿、灌肠、口腔护理、TPR、BP测量等。4.熟练掌握急救护理技能,如:心肺复苏术、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心电图、除颤术、电动洗胃术、气道护理、吸痰技术、输液泵/微量泵的使用技术等。

6.掌握常见急救配合,如:气管插管或切开、深静脉穿刺、胸腔闭式引流、诊断性穿刺、心脏临时起搏、三腔管操作等。7.熟悉常见急救药物的作用、剂量及副作用。8.掌握无菌技术和消毒隔离技术。

9.掌握抢救记录的书写和急诊电脑操作(护理、一次性材料录入审核等)。

二、工作标准

1、熟练掌握急诊抢救的基础、专科知识和技能。

2、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制度、抢救制度和操作常规。

3、分诊正确,抢救配合及时到位,操作规范。

4、抢救记录及时、准确、无涂改。

5、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快的应变能力、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手术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手术室护士必须依法执业,持证上岗。

2、首次从事手术室工作的护士,安排专职带教老师,实行一年专科组轮转,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及慎独精神,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4、掌握各班职责、业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常规。

5、掌握手术室布局与环境要求,以及物品的清洗、包装、灭菌、存放常规。

6、建立无菌概念,掌握无菌操作。

7、熟悉手术疾病的解剖及病理生理,熟练掌握各科手术的洗手配合及辅助工作。

8、尊重病人隐私,合理安置手术体位,做好基础护理。

9、掌握手术室《护理常规》及手术相关科室疾病护理常规和基础护理操作。

10.了解层流手术室的管理,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11、遇重大抢救手术,能协调并熟练配合医生及麻醉师实施抢救。

12、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停电、停水、群伤等)。

13、具备一定的教学及管理能力,并促进学科发展。

二、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2、熟练掌握手术室护理常规,按流程操作,技术准确、熟练。

3、尊重病人隐私,正确、合理安置手术体位,做好基础护理。

4、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术前访视,术中密切观察并配合手术进展,正确、及时书写各类护理记录。

5、达到相应年资护士的技术能力、教学科研要求。

6、每年进行2-4次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5分以上)。

消毒供应室护士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

一、技能要求

1、消毒供应室护士必须依法从业,持证上岗。

2、首次从事消毒供应室工作的护士,安排专职带教老师,实行一年专科组轮转,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3、了解消毒供应中心在院内感染控制上的职能及其重要性,具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慎独精神。

4、严格执行消毒供应室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5、熟练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6、熟练掌握各类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使用。

7、熟练掌握各种生物监测手段。

8、掌握消毒供应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

9、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熟练判断各类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方法选择。

10、有良好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工作标准

1、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规范。

2、严格遵守消毒供应室三区划分的标准流程。

3、认真执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和职业防护制度。

4、保证器械物品的清洗质量和灭菌质量。

5、每年进行1-2次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的考核,成绩须达85分以上。

4.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经营单位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经营单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重点对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购销挂钩制度:粮食、蔬菜、肉、禽畜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

第四条 本经营单位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 与本经营单位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经营单位。

第七条 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5.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篇五

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夜班护士条件:从事夜班工作的护士必须为注册护士。

2.夜班基本条件:在我院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至少3个月以上,新毕业护士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全夜班不少于10次,轮科护士转入新科室时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全夜班不少于4次,经护士长及上级护士评估能够胜任夜班工作后方可从事夜班工作。

3.夜班岗位专业技术要求:具备熟练的专业技术水平,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工作的能力,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慎独精神。

4.完成夜班护士培训:在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小组在岗前培训中进行普通病房夜班工作培训,特殊护理专业由特殊护理专业培训小组组织实施。

5.夜班工作能力考核:由护士长及上级护士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6.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6.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情况 篇六

环境准入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管理制度。近年来,省环保厅积极贯彻环境保护部以环境优化发展的理念和浙江省委 “两创”总战略,围绕全省环保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规范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依法大力推进规划环评,积极推进环境准入制度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和“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制度体系。

一、完善“三位一体”和“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体系 “三位一体”,即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环评为载体、以项目环评为重点,全面强化空间、总量和项目的环境准入。空间准入方面,重点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全面制定实施市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2008年,我省全面实行市、县(市、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各个区域分为重点、优化、限制和禁止准入区,按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禀赋和环境承载力,提出科学的、合理的空间环境准入要求。这几年,我省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已经全面开展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的项目不予以审批,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强制性得到不断强化。总量准入方面,以强化规划环评为重点,积极研究制定区域或行业领域落实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规划环评制度在严格区域和行业总量准入方面的作用。我省把总量控制的要求逐步融入推进产业园区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2006年以来,先后在电力、交通、旅游等行业和产业带、重点区域和流域开展了40多个规划环评。同时,结合省级以上开发区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等工业集聚区的区域或规划环评。到今年上半年,全省1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已有101个开发区开展了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执行率达90.2%。项目准入方面,通过实行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区域限批、强化环评审批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项目环境准入。制定实施“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区域削减替代”的政策制度,并根据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和行业污染强度确定不同的削减替代比例。先后制定了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农药、电镀、生猪养殖、染料、酿造、热电等9个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先后对下沙经济开发区、绍兴县印染行业、富阳市造纸行业等实施了“区域限批”措施,有力促进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如,绍兴县在限批期间共有45家企业淘汰落后和非法产能908台(套),印染加工产能7.1亿米,否决污染项目23个,对140家印染、化工等企业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富阳市在限批期间共淘汰关停了357条造纸生产线,削减产能300余万吨,全市造纸企业的集中度达到80%,初步实现了造纸行业结构优化、产品升级、行业转型的目标。

“两评结合”,一是专家评估,即充分发挥专家在环评审批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把关作用,不断提高环评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公众全程监督,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强化环评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评价和问责机制,提升环评审批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程序

1、规范环评审批程序。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内部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外部程序和内部流程,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的重要性、敏感程度、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将环评文件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分级会议审查制度。规定A类项目由厅长办公会议审议,B类项目由厅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审议,C类项目由建设处处务会议审议。同时,明确了各类项目的范围以及审查时间、程序、要求、内容。今年以来,我厅环评审批处室坚持每周召开处务会,不定期召开厅项目审批联席会,集中研究解决项目审批和验收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会议纪要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2、提高环评审批效率。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省厅先后配套下发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等5个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扩权强县的要求,2009年还下发了有关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文件,进一步理顺分级分类审批要求,扩大了市、县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

3、完善“三同时”监管制度。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三同时”监管的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印发了《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抓紧制订 “三同时”日常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的规程,全面规范“三同时”监管验收程序、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

4、健全规划环评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规划环评条例》,2010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环评规划范围、内容和审查程序。我厅及时转发了环境保护部有关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十二五”规划环评的有关文件,不断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规划环评与区域生态创建等联动机制,以项目把关、生态创建和园区生态化改造等手段倒逼规划环评工作开展。同时,积极完善规划环评专项审查程序和相关办法,省厅即将下发《浙江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细则》,对规划环评审查的适用范围、审查主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规划环评内容的编制、审查提出了明确规定。另外,还主动加强部门联动,今年我厅与省发改委就“十二五”相关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进行了衔接,积极推进“十二五”专项规划环评工作。

三、着力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能力

1、持续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管理。近几年,我省针对环保“三同时”验收的薄弱环节,在完善制度、健全档案的同时,采取多种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管力度,较好地扭转了“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首先是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2009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对部批和省本级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并多次组织现场抽查和检查。今年,我厅又组织开展了“十一五”以来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三同时”项目,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核,对不符合试生产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在试生产前落实“三同时”的各项措施。统计结果显示,2009—2011年上半年,全省共验收“三同时”项目25671个,经限期改正后验收合格项目132个。

2、积极开展工程领域突出环保问题检查。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时向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布置了浙江省关于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补办手续的抓紧补办。在深入排查的同时,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环评审批管理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不断规范环评审批和资金管理等行政行为,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和我省有关单位报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材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把工程环境监理作为提高项目环境管理效率、弥补环境管理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和办法。2009年以来,在省厅出具的项目环评审批文件中,基本上都明确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必须开展环境监理,并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条件,推动环境监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480多个项目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实践表明,开展工程环境监理,是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率、弥补环境管理力量不足的有效手段和办法,对于保证环保工程施工质量、督促企业依法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各项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大力加强和规范环评队伍建设管理

1、不断壮大环评管理和技术队伍。近几年,环评审批管理队伍建设日益得到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综合素质稳步提升。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市、县环保局设置了建设管理处(科),配备了管理人员。省厅评估中心人员已经发展至16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宁波、温州等市也专门成立了评估机构。与此同时,环评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环评技术机构和人员也快速增加。据统计,省内环评资质单位已经从“十五”期末的32家增至53家,其中甲级单位7家,在册从业人员近1400人,其中484人已具备环评注册工程师资格。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设备也不断加强,全省已有100多个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这些监测站积极参与了项目环评、全过程监管和“三同时”验收等工作,有力促进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2、逐步规范环评中介机构行为。几年来,我厅一直十分注重运用综合手段,不断加强环保服务机构、人员的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努力营造公开、平等、有序的环评市场环境。根据环保部的部署,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大力放宽环评市场准入,清理准入壁垒。目前,国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只要具备环保部规定资质条件的,均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据调查,省内注册的53家环评机构中隶属环保部门的为12家,比例为22.6%,从业人员占全省环评从业人员总数的32.4%,环评业务量占27.2%,环评合同额占56.7%。2005年以来新增的26家环评机构,绝大多数是高校科研院所、民营机构或其他部门下属机构。同时,加强环评机构考核监管,我厅已经连续5年开展了全省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和日常抽查考核工作,并督促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考核监管,不得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机构,不得限制外系统、外地区环评机构在本地区承接环评业务,杜绝个人或无资质环评机构从事环评业务,努力防止环评市场的无序和恶性竞争。不断加强对环评机构管理规范性、环评文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管,并采取公布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扬批评。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环保部给予责令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降低资质等级和取消其评价资质等严厉处罚。大力推动环评公众参与,严格执行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8年我厅又把需要公众参与的项目环评范围扩大到部分环评报告表,并对公示的环评报告简本内容、公众参与的形式和范围等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今年3月我厅又专门出台《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和环评收费等情况的监督和日常考核,并建立环评信用档案,对编制的环评报告质量差的环评机构,定期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3、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措施。一是大力实施政务公开,落实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行为的政务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努力做到便民高效。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环境权益。通过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开通电话专线、设置专门邮箱等受理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形式。三是积极探索重大事项民主恳谈、行政许可听证、民主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意见建议。先后召开“进一步改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民主恳谈会、重大项目和敏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听证会,举行建设项目环保前期民主座谈会10多次。

7.2013护理人员执业准入制度 篇七

一、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三、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护理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3年重新认定一次。

五、急诊、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一)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2)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当为接受岗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

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合。

(6)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手术患者交接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六、准入程序:

(一)护士根据其条件向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提出岗位准入资质申请。

(二)病区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对其评价,提出审核意见,报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审批。

8.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 篇八

1.凡申请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为本地区其他医院已开展的,属成熟项目,而我院尚未开展,但我院已具备该项目的条件(人员、设备、房舍)经院内审核后即可开展。

2.凡申请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为国内已开展本地区同行业尚未开展的,科室提交申请材料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提交技术委员会讨论,质量安全委员会论证,确保病人安全的应急预案,院长批准,上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3.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科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新技术项目名称、工作方法、人员资质、设备条件、临床应用可行性方案。

(2)写出5年内相关项目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

(3)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保证其安全性。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必须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征得病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对新技术、新业务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做出防范预案。

4.医院质量安全委员会对新技术、新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9.乡村医生准入制度 篇九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县级卫生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卫生院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地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广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强化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的管理,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科学监管。要制定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建立并完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推进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要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召开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在县级卫生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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