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度政研论文

2024-08-28

党员积分制度政研论文(精选9篇)

1.党员积分制度政研论文 篇一

信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积分考察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完善的党员发展机制,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建立党员发展积分考察制度,对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按既定标准进行百分制考核,把考评成绩作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组织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

二、考评的组织与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考评制度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支部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进行考评,对在考评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院党总支将给予严肃处理。

同时设立考评领导小组。组长:姚汝贤 耿红琴

副组长:张得生 魏雪峰 刘芳 王伟

成员:郝建华 李虎勇 杨鑫 韩素华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鑫担任。

三、考评内容和计分细则

(一)考评内容

按要求将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文明素养、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受到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待培养期满后严格按每人积分排队,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布,积分在80分以上的可被确定为组织发展对象。达不到标准的继续作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二)时间节点

申请人向所在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总支、上级党委考察同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实行积分考评。考评分为自评和支部考评。

(三)积分细则

1、政治素养

按时参加党日活动等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积极主动递交思想汇报的加20分。无故缺席一次会议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2次;每两个月需递交一次思想汇报,不交者扣10分/次,迟交者5分/次。

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次,累计两次不予发展;受学校纪律处分不予发展。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文明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加5分;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加10分。以上荣誉在发展之前必须获得1项。

2、专业学习

专业课成绩在班内排名前10%者加20分,前20%者加15分,40%名者加10分。

学年考试成绩排名低于50%或课程有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发展。

参加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分,6分,参与者加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10分,优胜奖加6分,参与者加4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8分,15分,优胜奖加10分,参与者加6分。同一比赛项目按最高分加。

科研论文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论文,每篇加20分;在普通学术期刊上发表,每篇加15分。第二作者按相应分值的0.5记分。

校级科研立项并按时结项,项目主持人加10分,参与人按顺序依次递减0.5分;院级科研立项并结项,项目主持人加6分,参与人按顺序递减0.5分;结项项目参与评奖者,另按“学科竞赛”标准加分。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三、四级者分别加4分,8分,10分;通过英语四、六级者分别加5分,10分。获得其它本专业资格证书每项加10分,非本专业资格证书每项加5分。

以上四项在发展党员之前必须具备其中的两项。

3、文明素养

在基础文明教育活动中获得院(系)级表彰者加5分,校(市)级表彰者加10分,省级(含省级)以上者加15分。

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院(系)级表彰者加5分,校(市)级表彰者加10分,省级(含省级)以上者加20分。

获得校级文明学生加5分,文明宿舍内成员每人加5分。先进事迹分别被校(市)、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者分别加10分,20分。

在寝教室内发现当事人有吸烟、酗酒等不文明现象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者不予发展;一学期内宿舍被评为“差级”的,宿舍内成员每人扣5分,累计两次被评为“差级”的,宿舍内成员不予发展。

4、志愿服务 每参加一次院(系)级志愿服务者加5分,每参加一次校(市)级志愿服务者加10分。在发展之前必须参加过2次以上(含2次)志愿服务。安排志愿服务时拒不参加者不予发展。

获得校级优秀志愿者或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加5分;获得省级优秀志愿者或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加10分。

四、考评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考评从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开始计分,培养期满后,由各支部考核填写《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积分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送院党总支。

各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遵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基础上,把入党积极分子考评成绩作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对于积分排名在前者可以优先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2年3月22日

2.党员积分制度政研论文 篇二

浅谈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

摘要:群众永远是历史的见证和创造者,是我们企业发展、生存的力量源泉,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土壤。做党放心和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就要深入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做实事、真做事、不空谈,在状态。本文就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党员 群众 联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第一章第三条第七款,明确讲到“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1]”。党教育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服务于人民的,是服务于全社会的。要始终保持同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以群众为中心,围绕群众做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贴近人民群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近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讲话时强调,“一定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获得正确认识的源泉,也是检验和深化认识的根本所在[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群众当作是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倾听民意,才能真真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针对了解的群众意见、热点问题及时向党的组织汇报,哪一个层面能够解决的,一定要本着像解决自己的问题一样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只要群众的事做好了,我们开展其

他工作就有了立足点,工作开展也会水到渠成、顺理成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无论时间多紧,都要抽出时间联系群众,切实在联系群众中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尊重群众。党员和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群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壤。只有懂得尊重,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设立和架设与群众沟通桥梁,让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能够畅通的表达给党组织,让他们能够畅所欲言的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好主意、好点子,分享给企业。即便是群众中出现不同的声音,第一,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群众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到位,那就需要党员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去,进一步的带领群众进行学习和研究,减少和打消群众的疑虑,化解矛盾。第二,党员干部,要把群众放在很高的位置,把自己放在很低位置,坚持用平等的眼光看待群众,对待群众不分贫富,一视同仁;坚持用平等的身份接待群众,坚持用平等的心态联系群众,不高高在上,不以权压人,让群众说心里话,提好建议。

三是要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工作作风除了雷厉风行外,还有能够下的去的意思。如何下的去,就是要经常在生产现场,在群众中。通过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发现困扰生产的难题、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等,只有生产实践中反馈的信息,才是最真实的信息。能够发现问题,是我们下的去的第一层意思。第二层面就是如何正确、果断的解决问题,若一时不能解决的,需要进一步采取科学可靠的手段实施监控,而不是推脱问题。作

为党员干部,绝不能整天围着办公室转,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安排时间深入基层、现场、班组。

四是要依靠群众干事业。群众永远都是历史发展的见证者和创造者,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我们时刻树立群众观念,把群众当做企业的主人、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洗耳恭听的听取他们的宝贵意见,做为党员干部还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意见,企业发展中的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不断改善企业决策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参与。用群众的愿景,评定我们的工作成效;用群众的满意评判,衡量企业发展,用群众的智慧推动和促进企业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五是要关心群众。群众是我们任何事业发展中重要的组成,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诸多方面,都是我们党员干部关心的环节。为群众送一份温暖,群众对党员干部就生一份感情;尽一份职责,就为党增一份光彩。党员干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群众利益无小事[2]”的态度,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除群众在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所产生的疑虑,让我们的群众共享企业改革、企业发展取得的各项丰硕成果,让群众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实惠,让在他们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

3.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其中,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支委会研究,报队党委同意,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考评结果仅作为转为正式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考评内客。重点考核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将全院党员分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中层骨干、普通党员三类,根据每类党员履职要求,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加分为辅,参考考评项目结合工作实际评定分值。

第四条

考评方式。采取日常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党员综合得分为积分管理占80%、民主评议占20%,积分管理确定100分基础分,加分设定为20分,倡导行为累计加分不设上限。民主评议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进行,两项折算为百分制即当综合得分。

第五条

考评步骤。考评按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组织评定三个步骤进行。

(一)积分管理

1.积分登记。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对照考评项目(见附件),通过支部记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工作表现、党员群众反映和征求支部意见等途径,逐项对照加分,然后召开支部党员会当月审定积分登记情况,签字确认,通报。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组长兼任。

2.支部讲评。支部应根据积分情况,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积分事项和分值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调整积分的决定。

3.积分周期。以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为一个积分周期,按4个季度积分汇总,形成积分。

(二)民主评议

1.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前应征求支部党员的意见。存在违规违纪、重大工作失误等问题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2.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党员“一票否决”、积分情况,根据党支部初评意见,对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定

党支部根据党员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1.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纳入优秀等次评定范围。优秀等次名额一般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列,总数不超过本支部党员的25%。

2.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或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评为合格等次。

3.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0分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4.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第六条

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还将作为党员干部调配使用的重要参考。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提醒谈话,帮助教育其限时改正。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提出审批意见,报请队党委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预备党员综合得分在“基本合格”的,将预备期延长一年,“不合格”等次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后,综合得分仍在“基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七条

要高度重党员考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是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管理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第八条

本办法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9年8月5日起实行。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计分清单

积分内容

计分情形

分值

政治合格方面

(20分)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加5分)。

党员本人信党,不信仰宗教或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加5分)。

党员本人不做“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不阳奉阴违,不说一套做一套,不消极应付,坚决落实的(加5分)。

党员本人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议论网上热门话题,不丧失党性原则,不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不说三道四,积极缓维护社会和群众稳定的(加5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30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每次加2分)

参加组织生活态度积极、不迟到或早退的(每次加0.5分)

积极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的(加2分)

在重大活动中,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执行组织决议的(加2分)

不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不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加2分)

不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的(加2分)

遵守单位管理规定没有造成坏影响的(加2分)

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加2分)

品德合格方面(20分)

家庭和睦、同事团结,不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加5分)

生活作风正派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加5分)

尽赡养老人、尽抚养子女义务的(加2分)

没有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升学参军等事由大操大办的(加5分)

党员本人不参与扳砣子、买码等打牌赌博活动的(加3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30分)

按时限和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每次加1分)

没有因工作失误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加5分)

没有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加5分)

在工作岗位上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满意或被点名表扬的(每次加1分)

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员志愿服务或结对共建活动的(每次加1分)

在服务全院经济工作发展上,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加5分)

其他加分

4.党员积分制度政研论文 篇四

大家好!

今天召集大家主要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和第一季度的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18〕6号)要求,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今天的会议议程主要有三项:

一是对村党总支班子进行民主评议。

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是开展党员积分量化评分。

下面逐项进行。

第一项议程是对村党总支班子进行民主评议。现将评议表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大家看这张表,一共有6个方面的内容,请大家在同意的相应意见栏打“√”,从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中选,只能选择勾一个。

第二项议程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先是进行个人自评,首先,现在2017年度民主评议表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填写,写好后交到本屯的支部书记那里。

下面是各党员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评议。现将评议表发给大家请认真填写。评议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照文件要求,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请大家按照要求进行评议。

最后进行党员互评。现将评议表发给大家,这个表主要是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批评,你认为他有什么做不好的地方都可以写,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写。希望大家都能够开诚布公地指出来,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大的进行。请大家认真填写,写好后交到支部书记那里。

第三项议程是进行党员积分量化评分。现将表发给大家,我们已经结合各位党员的实际将我们村的党员分为四类:创业类,管理类,流动类,老弱类,现在请大家根据党员平时的表现进行打分,写好后交到支部书记那里。

5.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措施(范文) 篇五

实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将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服从大局、岗位奉献、履行义务等方面的评价用分数进行量化,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员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体现出来,旨在调动党员生产、工作、学习积极性,同时把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考核管理使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激发了党员的奉献热情,促使党员主动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一是区分不同层次,实行科学分类管理。结合全市各领域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等四类,并分类制定《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项目表》。农村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遵守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带头钻研业务,积极建言献策;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办理流动党员相关手续,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定期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基本情况,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且地点固定的,有无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员会议讨论确认后,不列入考核范围,由所在党组织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送学上门,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合理设立评价标尺。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基本分”为60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为了增强积分考核管理工作的可操作中,各级党组织可在《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项目表》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支部实际,制定具体的积分考核办法。

三是严格执行程序,量准党员现实表现。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有关活动时,及时在积分管理考核登记表上登记;党员出现扣分情形的,经党支部委员会认定后进行扣分。考核管理员一般为基层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员积分通过支部记录、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组织审定等途径进行积分申报和审定。基本分由各支部根据每名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先锋分通过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等途径形成;扣分通过支委会商议、党员评议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形成。各级党组织及时填写《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由管理员负责积分登记和录入,支委会负责积分核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活动、进社区服务等集中性活动实行实时登记;因故未能及时登记的,由党员本人提出并由两名党员证明,待下次参加活动时补录。各单位党组织根据积分情况,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将全体党员半年积分明细表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四是充分运用结果,激发党员争创活力。把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以及格次确定的主要依据。党员积分考核以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积分加总,形成全年最后综合得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积分自动清零,历史积分由各基层党组织保存,作为历史存档以备党组织和党员查询。对积分排名靠前10%的党员,在基本分无扣分的前提下,评为“先锋型”党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列为各类评先选优对象;对积分排名中间80%的党员评为“合格型”党员,要积极引导向先锋型党员看齐;对积分排名靠后10%的党员,结合现实表现,党支部书记要约谈提醒,党支部书记排名靠后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于符合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的,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有关程序做出处置;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党员积分制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党员的荣辱感和责任感明显提升,广大党员的思想观念、现实表现也出现了新变化、新气象,有效破解了基层党建的“四个难题”,切实提高了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你追我赶当先锋促引领的生动局面。

一是提高了党员的参与意识,解决了党员活动组织难的问题。以往有个别党员对党组织活动的认识和参与意识有所淡化,加之党组织对党员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也影响了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积分考核管理以后,由于将党员参与活动的情况全部纳入积分范围,并采取定期公示和年底考评的方式强化工作监督,促使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使一些“后进”党员转变了对党组织活动的态度,成为各项活动的“积极分子”,党员互相之间比着干,通过“挣分”“积分”,使量化“数字表”变成了工作“助推器”。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的参与率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二是提高了党员的先锋意识,解决了党员带头作用难发挥的问题。积分考核管理实施以前,由于缺乏系统具体的党员考核量化标准,对一些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党员的情况无法以直观的形式去体现和衡量,严重影响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后,将党员所参与的每一项活动、所做的每一件实事都进行量化积分,党员发挥作用的表现情况,通过积分的多少以直观的形式来体现,党员“挣积分,争先锋”的意识大大提高,有效促进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分考核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普遍设立了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让党员在不同的岗位实践中发挥作用,真正实现了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先锋模范。

三是提高了党员的形象意识,解决了党员表现难评价的问题。以往,对党员的评价一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件“难事”,年终评议往往凭票说了算,或者由党组织几个人说了算,投人情票、凭印象考评在所难免,一方面影响了作用发挥好的党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表现一般的党员的“鞭策”作用难以发挥。通过推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党员无论是参加组织生活,还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都有记载、有积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与坏,用数据说话,评议结果一目了然。在评议党员时既有内容,又有标准,使评议变得更直观、更合理。各个层面的党员在群众中亮出了身份,树立了形象,焕发了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党员所做的每件事都以“积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按照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评定公示,切实增强了对党员评价的直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提高了党员的宗旨意识,解决了党员服务群众难量化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对党员服务群众的一些做法和好事实事无法量化到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当中,难以给党员一个准确的定位和评价,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积分考核管理把党员服务群众准确地量化到党建目标考核当中,给党员一个准确的定位和评价,将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意见建议、公开承诺等各类服务群众的事项都纳入积分范围,彻底解决了党员服务群众难以量化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党支部每月汇总、公示一次支部党员积分情况,一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确保积分公平、公正、公开。

6.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基层党建“三基本”建设与“三基”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建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结果应用等要求,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认识。使全体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争做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

2.提高综合素质。使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牢记党的宗旨。使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4.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以实际行动密切联系群众。

三、适用范围与原则

1.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在职在岗党员,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预备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查同意并报公司党委备案后,可不纳入计分考核。

2.原则。党员积分管理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底线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分类为基础,以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

四、考评内容

党员积分包括季度积分和积分。季度积分,以自然季度为界,每季季初清零,按照《党员积分制考评表》(附件1)计算每名党员当季得分。积分,以自然为界,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季度平均积分即为每名党员的积分。季度积分总分100分,构成如下:

1.通用积分(60分)。通用积分包括基础项(55分)、加分项(上限值5分)、否决项(上限值20分)。

2.个性积分(40分)。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个性化积分考评标准。个性积分包括基础项(35分)、加分项(上限值5分)、否决项(上限值10分)。

3.加分项。在通用积分和个性积分中均设立加分项,较好地发挥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每季度在积分制评分时可进行加分。

4.否决项。通用积分否决项中,党员出现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况否决1-10分,出现范围内否决行为的最多扣20分;个性积分否决项中,党员出现支部认定的否决行为的最多可扣10分。

五、考评方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季度组织实施,进行汇总,并将季度、积分台账留存备案。积分考评依据《党员积分制考评表》(附件1),具体流程如下:

1.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对自己的积分进行自评,填写《党员积分制考评表》(附件1),报党支部审核。

2.党小组补充。党小组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对照标准补充完善《党员积分申请表》后,报党支部组织委员。

3.党支部审核。党支部委员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对党员积分进行讨论、审核、汇总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初审。

4.结果公示。初审结果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党员对积分结果进行监督。

5.大会通报。将公示后的党员积分排名结果,在季度党员大会上通报,确定为最终积分。

六、结果运用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员评先选优及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一)根据季度、积分高低设五级星级,分别是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

五星得分必须在90分(含)以上,四星得分必须在80分(含)以上,三星得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二星得分必须在60分(含)以上,60分以下为一星。

(二)党员积分及星级评定结果作为党员、党支部评先选优和党内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评选中,季度星级均在四星(含)以上,星级原则上为五星级。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评选中,季度星级均在四星(含)以上,星级原则上为五星级。

(三)民主评议党员以星级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优秀党员原则上在五星级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被评为一星级的为不合格党员。

(四)对二星、一星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在评定结果出来的当月进行重点约谈,并做好约谈记录,督促其提高。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每年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考评个性积分内容,把开展党员积分制考评管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制考评情况,让党员全程参与、清楚考评情况、名列位次,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做到统筹兼顾。

各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考评管理与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等结合起来,融合衔接、合理安排,避免出现“两张皮”。

7.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篇七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强新时期党员管理,这是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措施。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用一定的标准对党员定期检查衡量核定并促进其保持先进性的一种手段,为了切实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更好的让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新坝乡党委按照市县精神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制订了《新坝乡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经过长期的组织运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积分制管理的具体做法:按照对农村党员的基本要求、发挥先锋作用、违纪扣分三大类24个小项来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这些内容包括:党员参加各种会议和教育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党员履责践诺、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联系帮扶贫困户、学习运用实用技术、参加公益活动等。每项内容都确定不同分值,使党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都能“对号入座”。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乡党委制作的《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为依据,党员每完成一项内容,积分册上便记上相应的分值,每月一小计。年终评议时,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上全年累计积分就是最终的考核得分。依据得分情况,再评定等次,并将评定的等次与党员干部和“三老”人员的待遇挂钩。积分制使农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规范党员行为。按照农村党员的基本要求、发挥先锋作用、违纪扣分三大类24个小项来确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基本要求类包括党员参加村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活动、党内教育活动、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至少向村党组织上交一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月按时缴纳党费等;发挥先锋作用类包括党员履责践诺、参加党员责任区活动、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联系帮扶贫困户、学习掌握实用技术、参加公益活动情况等;违纪扣分类包括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党纪处分、参加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中途退出、闹党内不团结等。对每项内容都确定不同的分值,使党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都能“对号入座”。同时为每个党员建立积分台帐,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党员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群众进行客观评价有了一个衡量的尺度,也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行为的日常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根据情况区别对待,量身定制不同标准。按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村委会主任;第二层次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党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再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确定基础分,即第一层次为10分,第二层次为20分,第三层次为30分,第四层次为50分。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一项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村党组织将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接受大家的监督。对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列入积分考核范围,经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评议后直接确定档次。

三、跟踪管理常抓不懈,使要求成为自觉行动。由乡党委制作《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党员信息、每月考核情况、每月积分情况和综合评价等项内容,党员人手一册,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村党组织要对党员积分进行及时管理,及时记分,并定期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党员要做到一季一考核,半年一汇总,年底一评议,并将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和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不搞年终算总帐,不给党员记“黑帐”,积分制管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相互监督,阳光操作。通过平时的跟踪管理,让党员记住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职责,实践自己的承诺,作出群众的表率,使组织的管理和规范要求逐渐成为党员的自觉行为。

四、根据积分评定等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年终评议时,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上全年累计积分就是最终的考核得分,依据得分情况把党员评定为先锋型党员、带头型党员、本色型党员和褪色型党员四个等次。80分以上的可评为先锋型党员,70至79分的可评为带头型党员,60至69分的为本色型党员,60分以下评为褪色型党员。

8.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篇八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9.党员积分评星方案 篇九

为科学衡量和评价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敦促党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以积分评星活动为载体,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对党员实行定性与定量的考核,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党员积极投身新时代社会建设。

二、范围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选时间

每月集中考核评选一次

四、考核原则

(一)群众满意原则。

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切实体现群众满意的要求。

(二)简便实用原则。

紧密结合实际,方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具体操作。

(三)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突出实绩考评,客观、公正地反映争创活动的实际效果。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党员公开承诺为先导,以兑现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定党员考核办法,按照党员得分情况分别确定星级。

1、考核内容:按照“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要求,以党员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考核重点,制作和细化若干项具体考核内容。

2、考核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90-95分的为四星级,85-89分的为三星级,80-84分的为二星级,75-79分的为一星级,75分以下的不评定星级。

3、考核程序:坚持“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要求,按照“承诺记实、一讲二评三公示、计分评星、公示反馈”4个环节进行。

(1)承诺记实。每个党员重点要围绕“四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结合岗位实际与生活实情,突出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及学习情况,提出在能力提升、党风民风、岗位履职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并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进行承诺,制定出具体的兑现承诺的打算或计划。支部建立每个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档案,指定专人对党员实行记实考核。

(2)一讲二评三公示。

“一讲”:党支部在每月第最后一个星期内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形成常态。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对照“五带头”标准,讲述汇报个人上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承诺事项、转变工作作风等情况;要按照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要求,党支部要与行政紧密配合,每月组织党外干部职工列席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外干部职工也要讲述汇报个人上月履职尽责情况。

“二评”: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讲述情况,逐一进行点评,找出不足、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党员之间也可以互评。同时,行政领导要对党外干部职工逐一点评。点评之后,各党员采取民主评议党员的形式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定,也要对党外干部职工的思想表现、履职尽责、完成任务等情况。党支部在每季度的次月第一个星期内召开支部生活会时,要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讲”、支部书记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程序全程参与。

“三公示”:在党员活动室内设置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台,展示党员评议结果及所获星级;对外,党支部每月通过专栏、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将评为优秀的党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非党干部、职工的评比结果也要进行公示。

(3)计分评星。党员得分计算方法为:民主评议得分×30%+记实考核得分×70%。每月下旬,由党支部对党员综合得分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出每个党员的拟评星级,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4)公示反馈。对每个党员全年得分情况及拟评星级在党支部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后,最终确定出每个党员的星级,并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星等级情况。

六、考核结果运用

对积分评星活动的考核结果,坚持“二个结合”:

一是与评比表彰相结合。

党支部评先评优,从三星级及以上党员中产生;非党干部、职工的评比结果,作为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与民主评议相结合。

对党员个人的考核,平时记实积分占70%,评议占30%。根据综合得分,当凡是未能评星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戒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在党员中开展积分评星活动,是支部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重要举措,支部成立党员评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细化标准,科学考核。

结合支部党员岗位特点,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对党员制定出特色鲜明、方便易行的考核细则,确保每一项考核指标准确、细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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