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2024-08-08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共8篇)

1.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一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目 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加强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 责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程 序

(1)、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安全检查。

三、日常性检查

由安全员负责日常性安全工作检查,具体检查项目:

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3、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5、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四、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一般参加人员有工艺员、设备管理人员、电气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使用人员等。每月有针对性选择专项检查一次。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3、、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3、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

4、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5、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6、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用具等。

7、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危化品库房、生产现场。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8、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五、综合安全检查

1、由总经理带队,部门负责人、各技术负责人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环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

2、隐患整改

3、事故隐患范围:

4、、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5、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6、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7、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8、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9、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10、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时向总经理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11、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12、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13、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总经理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14、各类专业性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车间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七、整改资金

1、事故隐患整改资金应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专款专用。

2、财务部在各种情况下全力支持。

2.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二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导处报告。教导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隐患排查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尽最大可能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教导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8、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丘实验小学

3.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篇三

(鸣山路-马鞍山路)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工程名称: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鸣山路-马鞍山路)

编制单位:浙江丽水天豪园林有限公司 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

(鸣山路-马鞍山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

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工程项目部。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3.2安全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公司安全检查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建档。

3.3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及其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4.1.2各级专兼职安全队伍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4.1.3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公司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

4.1.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4.1.5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 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1.6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4.1.7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4.1.8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4.1.9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1.10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4.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4.2.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安全部门牵头,工程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安全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2项目部级安全自查

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项目部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安全部门。项目部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安全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4.2.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项目部。项目部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安全部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4.2.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安全部门的现场安全监督员、项目部安全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

4.2.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安全部门留存。安全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5.1工程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4.2.5.2工程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能源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3工程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保卫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5工程建筑设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周期根据施工的周期而定。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基建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司职工医院负责配合。对查出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4.2.5.7吊具、吊索及保险绳的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8工程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后勤部门负责配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工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5.9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浓度及“三废”排放情况的监测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安全部门留存。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安全部门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除隐患。

4.2.6.1防雷检查由动能部门负责实施; 4.2.6.2防洪检查由基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2.6.3防暑降温、防冻保暖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4.2.6.4防火检查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4.2.7节假日安全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安全部门牵头,生产部、保卫部、设备动能部、基建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违章行为由安全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4.2.8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4.2.9 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

按照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2.10其它安全检查。

4.2.10.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2.10.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4.3隐患整改

4.3.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由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中处理结果一栏上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项目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

4.3.2对检查出的隐患牵头部门应进行登记建帐,隐患台帐内容应包括:编号、单位、隐患存在地点、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时间、完成整改时间、验证结果、验证人等。

4.3.3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分厂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3.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项目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部门监督执行。5.考核

5.1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通知参加的部门及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并善始善终认真负责,对迟到及无故不参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1各部门(项目部)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检查或未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和台帐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因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公司将严格考核,并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

6.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4.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山西省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榆社县小镢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01标项目部

晋中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管理标准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的评价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检查的内涵包括公司体系所指的HSE检查;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隐患,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危险源。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包括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第四条 物业部、各分公司及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具体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领导并参加公司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第六条 公司质安部牵头组织公司级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负责监督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和回复工作。同时,公司质安部还须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领导并参加本分公司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本分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专线安全检查,负责督促项目部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治理和回复工作。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参加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和相关隐患整改工作。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各项安全施工检查中本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的跟踪整改工作及回复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声像档案)资料记录。

第十条 物业部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物业商铺的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公司其他各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本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及回复工作,形成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公司各级单位每年还应进行定期综合检查、突击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的对象主要为在建施工项目,公司出租物业和办公场所的消防防火专业检查由公司物业部负责组织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级每年不少于三次定期综合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年的春节前后、安全活动月期间、重大节假日前后和年终前。参加人员由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委员成员、各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组成,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临时用电情况、文明施工管理及应急救急管理情况,具体内容以公司《施工项目HSE规范管理检查评分表》(附表1)为基础。另外,公司物业部每月一次以上对出租物业和办公场所的消防防火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内容和表格自定。

第十三条 公司质安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进行四次以上的突击性安全检查,突击性检查可结合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施工项目HSE规范管理检查评分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所规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项目部级每周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对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检查形式可包括综合检查、突击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检查内容可参照公司《施工项目HSE规范管理检查评分表》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自行确定,其中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安全施工检查

——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的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 ——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 ——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 ——压力容器检查;

——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源的排查;

(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 ——冬、雨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检查;

——灾害性天气(强降雨、台风、洪涝)施工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工程监理、业主代表等每月一次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综合检查,检查过程填写《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表(2011版)》中的安全检查评分表格(注意:表格内容要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的新规定进行调整),监理签名确认后存档以备申报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时作为安全检查见证资料。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每周定期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项目项目副经理带队组织一次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结合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源辨识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辨识执行公司QHSE体系程序文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及影响评价管理程序》。

第十七条 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及时处理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各生产作业班组,每日应对当天作业范围内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上报要求整改;

第十九条 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级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各级单位还应组织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

第二十条 在实施各级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及时跟踪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级的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GDAQ1301)》(附表2),项目部安全检查填写《项目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GDAQ2030201)》(附表3),列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四章 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和各项安全检查必须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实行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消号制度,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对安全隐患治理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或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填写《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GDAQ1301)》或《项目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GDAQ2030201)》),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落实整改治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造册登记,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直至确认整改达到要求后予以销号。

(一)公司、项目部根据安全检查结果以及下级汇报的情况,填写附表4《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信息表》并建立台账;

(二)项目部根据公司、分公司、本项目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治理,填写附表5《项目安全隐患信息表》、附表6《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表》(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同时按表格内规定的要求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一旦确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项目部要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评价,并书面报公司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由于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治理的重大隐患,可书面申请分公司、公司协助排除治理,公司自身条件限制不能治理的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治理。

第二十八条

各项目部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质安部每季度填写附表7《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统计表》,把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上报上级单位。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公司对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

对于各分公司、项目部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分公司经理、主管副经理、项目经理予以警告处分,并视严重请况处一千元以上一万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不执行本制度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和建立台账的;

(四)未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的;

(五)重大安全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六)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5.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五

第3部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例会制度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司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以及召开安全例会周期等工作,本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目的使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工作有章可循,并且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召开安全例会,提高安全意识,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问题。

3术语和定义

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职责

4.1公司安委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的协调工作。

4.2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并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4.3设备动力部负责有关设备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4.4各部门负责自检及一般隐患治理工作。

4.5制造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

5.1安全检查

5.1.1检查内容

a)查领导——是否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对安全生

产有功人员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

否及时处

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同步;

b)查管理——查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台帐;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

行情况,是否有无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各部门和

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c)查隐患——查生产现场存在的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设

置;查文明生产情况;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人的不安全行为情

况;

d)查消防——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e)查机动车辆——车辆状况是否完好,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遵纪守法。

5.1.2检查形式、周期

a)公司半年进行一次由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由安全保卫部、工会、设备动力部

等部门参加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保卫部汇总报告;

b)各部门每季度至少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大

检查,检查后应有检查及整改记录,检查情况报安全保卫部;

c)各生产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班(组)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后应有检

查及整改记录;

d)车间安全员对生产班组实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并作好记录。

5.1.3专业性检查

a)根据特种设备、油漆线设备特点,设备动力部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定期组织

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记录

存档备查;

b)安全保卫部每季度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装置、附件检查一次,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c)安全保卫部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d)专业性检查,必须做好详细记录,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的问题,整改

情况作出评价,检查人签字确认。

5.1.4季节性检查

a)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为重点;

b)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毒、防冻、防滑、防爆为重点。

5.1.5节日期间大检查

安全保卫部、设备动力部在春节、五.一、十.一前,对要害部门、部位进行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1.6抽查

对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主要以不定期抽查为主。主要是对从业人员是否有违反岗位纪律、操作规程及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方面的行为进行检查。由安全保卫部、车间安

全员负责,发现违章者依据考核细则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并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5.1.7后续工作

a)安全保卫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填写“隐

患整改通知单”(检查通报),并且要监督、落实、确认隐患整改工作;

b)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要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外,应纳入技术措施,安

全措施计划要限期解决。

5.2安全例会

5.2.1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目标计划,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阶段性安全工作。

5.2.2各制造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部门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5.2.3各部门每周应组织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活动(以班组形式活动也可以)。

5.2.4班组每天组织班前、班后会,指出当天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总结全

天安全工作情况。

5.2.5安全保卫部每月在公司生产计划会上,简要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

5.2.6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5.2.7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记录,并立卷存档。

6考核

6.1凡是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及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或没有保留相关检查、会议记录的,均在当月进行绩效考核,扣除分数不低于5分。

6.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和排查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队组、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作为一项硬指标,使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长治久安;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碰头会会议安排,完善五级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现将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六步”(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销号、统计分析)程序规定如下:

一、上级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1、上级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组确定检查路线和检查地点,检查组由公司陪检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2、公司自查:安监部制定《公司安全检查分组表》,并下发相关职能部室(队组),并组织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三个工区及职能部室进行排查。

(二)隐患登记

1、上级检查:上级检查组填写执法文书、安全检查记录卡等,安监部收集登记。

2、公司自查:(1)检查人员按标准对现场逐一排查,提出的问题由跟班队干签字确认,安全员将隐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2)公司自查,检查人员负责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确定隐患类型、责任队组;安监部负责按专业统计、整理,形成 “五定表”;组织召开问题通报会,确定整改时间、措施方案、负责人。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后,分发调度指挥中心、隐患相关责任部室(工区)。

3、安监部专人负责问题隐患逐条输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隐患汇报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安全员分别汇报队部、安监部。

2、限期整改的隐患,安监部以“五定表”形式报送总经理、各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安监部专人录入风险预控体系、《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记录。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1)责任部门(队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责任部门(队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安全员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同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责任部门(队组)将未整改原因报安监部,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按限定时间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

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书面整改情况、《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安监部隐患登记销号:

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改进行考核;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专人对所查隐患分析、总结,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二、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各专业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本专业安全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

2、上井后,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专业部门专人汇总形成《隐患排查五定表》,并录入风险预控体系。

3、由专业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业部门负责对问题统计、整理、登记建档,由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落实人;分发调度、责任工区、安监部,安监部备案。

(三)隐患汇报

《隐患排查五定表》报总经理、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组织人员现场整改:专业部门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2)专业部门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专业部门值班调度或值班部(区)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五定表”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专业部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专业部门指定专人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安全员监督检查;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对隐患整改完成检查情况,报专业部门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专业部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专业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存档备案。

(六)统计分析

1、专业部门对所查隐患按照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专业部门形成总结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

三、队组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队组负责人牵头,跟班队干按照标准进行日排查。

(二)隐患登记

1、队组日排查问题,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限期整改隐患登记报队组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员将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三)隐患汇报

队组所查问题由分管安全副职负责收集,队组设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系统并建立文字版、电子版《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部门(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与现场安全员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确认隐患销号,跟班队干报责任工区(部室)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报管辖部门(或工区)、队长。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班组排查由队组跟班队长负责组织班长、安全员、瓦斯员参加进行班排查。

(二)隐患登记

1、班排查需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副职、班长各自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2、队组专人将限期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上。

(三)隐患汇报

1、队组跟班队长当班隐患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汇报队组,队组专人对问题进行整理报队长。

2、班长将遗留问题班后负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按照标准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队组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队组将销号情况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直管部室(或工区)、队长。

五、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操作

(一)隐患排查

岗位排查由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操作工进行岗位隐患排查。

(二)隐患登记

岗位工将检查情况报班长,并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三)隐患汇报

1、安全员将岗位工所查限期隐患内容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岗位工将隐患整改情况和遗留隐患汇报班长,班后,班长将遗留限期整改隐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工进行整改由岗位工负责落实,班长督促整改,跟班队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跟班队干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跟班队干、安全员在班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将隐患整改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隐患整改电子销号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销号;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销号,队组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形成总结报队长。

六、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入井隐患排查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自行入井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入井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交当班安全员记录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内。

2、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

3、调度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公司副总工以上领导干部入井检查隐患的收集、整理、登记工作,同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确定整改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形成电子版《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由安监部跟踪销号,安监部及时反馈调度指挥中心。

4、副总工以下、副科队长以上领导干部检查的隐患由部门专人登记在《隐患排查台账》和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三)隐患汇报

1、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公司领导所查隐患由调度负责在公司主要领导碰头会上通报。

3、领导干部所填《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统一报交安监部存档备案。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部室(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监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并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安全员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由安监部给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队组)组织整改;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恢复正常作业。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调度、通风、技术、机电、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隐患登记销号:调度中心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监部、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对领导干部所查隐患统计、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3、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七、工作制度

(一)隐患排查周期

公司每周四,专业每周(各自定时间),区队每日,班组每班,岗位岗前。

(二)隐患排查组织工作

1、公司隐患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各分管经理、职能部室、三个工区管理人员参加;

2、专业隐患排查:由各专业组组长组织,专业组成员参加;

3、区队隐患排查:由各区队安全负责人组织,各区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

4、班组隐患排查: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负责;

5、岗位隐患排查:由各岗位人员负责。

(三)排查依据

以“三大规程”、行标、质量标准化标准、措施等为依据,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制定隐患排查表,依据排查表进行排查;岗位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排查。

(四)实施排查

1、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按照隐患排查表进行,不得漏项,查出的隐患必须告知现场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安全员安排或组织处理;岗位工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岗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必须告知班组长、跟班队干组织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2、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要留有记录,要有排查人员的签字;提出的问题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必须有对应的标准、描述清楚隐患的状况,并提出整改的措施、意见;岗位排查可不留记录,但当班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情况。

(五)隐患统计

公司、专业、区队、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隐患的登记、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录入及销号登记。

1、公司:由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2、专业:由各专业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3、区队:工区将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队组组织整改,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队组将隐患于班前会安排专人组织处理,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4、班组:隐患必须当班组织处理,确实不能处理的,提交队组,由队组安排专人组织处理。

(六)隐患分析

每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类隐患必须由专人进行统计、分类、分析,查找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总结报告。

(七)隐患整改落实验收、销号

1、公司:由当班安全员每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并于班后汇报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每三天由安监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碰头会和周例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2、专业:由各专业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

3、区队:工区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工区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4、班组、岗位:安排跟班队干每班跟踪验收,整改后汇报队部,上井后签字销号,验收情况于班前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八、隐患问责

根据对隐患的统计、分类、分析和整改情况,对不按时整改的、重复出现的、隐患较多的、未开展隐患排查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经济问责甚至行政问责。

1、公司、专业隐患排查问责对象:区队负责人,区队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2、工区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队组负责人,队组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3、队组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4、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同时进行隐患排名,按规定进行处罚。

7.大杨树实验幼儿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篇七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两类: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各科室责任:

(1)安全科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门卫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

4、事故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性隐患排查。机电仪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化学品、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

(3)厂二级危险源部位的隐患排查。除厂级检查外,各单位对二级危险源部位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5、事故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整改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厂长和安环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四)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安全环保部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而造成安

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1 隐患排查方式

4.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 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6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 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 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 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4)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重点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4.6 仪表系统

4.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4.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4.7.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4.8 储运系统

4.8.1 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储罐区、可燃液体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4.8.2 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的要求;

(3)危险化学品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4.8.3 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等设施的完好性。

4.9 消防系统

4.9.1 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4.9.2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5)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4.10 公用工程系统 4.10.1 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4.10.2 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4.10.3 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5.1 隐患级别

5.1.1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公司级。

5.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5.2 隐患治理

5.2.1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2.2 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5.2.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5.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 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3 隐患上报

5.3.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5.3.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4奖惩

5.4.1 企业各级领导对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对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时表扬和奖励。

上一篇:高端商业物业管理高成本有效控制研究论文下一篇:国庆节送朋友个性祝福语

热搜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