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共10篇)
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新形势的到来,需要对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发展重新定位和重新认识。因此需要全面地分析我国当代的农业现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即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农业如何在各方面创新,以保证我国的农业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地发展。我国审视农业的发展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设施农业正成为我国农业的创新产业,它的发展给我国传统农业注入了新鲜血液,给现代农业带来了强大动力和发展前景。我国设施农业发展到今天,已形成相当规模和多种类型。设施农业装备与结构经历由简单到复杂、功能由单一到综合、管理由粗放到集约的发展历程
我国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逐渐提高。
20世纪50年代。我国从前苏联引进的保护地栽培技术是简易的设施农业.技术含量低,经营规模小,经营粗放。60年代末。我国北方大、中城市郊区才初步形成了由简单覆盖、风障、阳畦、温室等构成的一整套保护地生产技术体系。70年代,地膜覆盖技术由日本引入中国,并很快得到推广,对保温、保墒、保肥起到了很大作用。80年代,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遮阳网覆盖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园艺得到发展,形成了以塑料大棚为主,与风障、地膜覆盖、阳畦、温室等相配套的保护地蔬菜生产体系。90年代.我国大规模引进国外大型连栋温室及配套栽培技术。设施农业也以生产超时令、反季节的设施园艺作物为主。到2000年,我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达到210万公顷。其中节能型日光温室达20万公顷阁。
设施农业研发工作不断加强.研究领域逐渐拓宽
我国设施农业科技项目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设施我国设施农业科技项目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设施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不断加强。2001年“设施园艺可控环境生产技术”也被首次列入国家“863” 计划,这都反映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设施农业的发展。我国设施农业研究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不仅试验研究出比较适合我国气候条件与国情的园艺设施,而且在保护地栽培、节水灌溉、机械化育苗以及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就,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需要和技术进步,设施栽培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专业品种的培育受到重视,设施栽培作物的总产和单产大幅度上升,设施农业在我国已被广泛应用于大田作物、水产养殖、畜禽饲养、蔬菜、林果、花卉等农业诸多领域151。栽培作物的品种不断扩大和丰富,不但提高了经济效益,也促进了农民增收。
我国设施农业发展较晚,大多是在参考借鉴国外技术的基础上自行开发的,对设施规模和种类缺乏完整和系统的深入研究,没有统一的、科学的设施规范与标准。设施设备和栽培技术管理不规范,各种设施之间也不配套,科技含量总体水平较低,难以实现设施农业的整体效益功能和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我国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组织化程度
我国四农问题是让各级政府最关心的问题,条条框框经济和块块农田,实际上在限制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土地经营者仍然是老弱病残和走不出去的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粗放经营着瘠薄的土地,农业基础薄弱,农业投资严重不足,加之经营者文化素质不高,科技难以普及,所以农民增收还没有物价上涨快,农民增收缓慢,又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尽管国家取消农业税,又向农民发放补贴,但还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农民实际问题 农业现代化程度
现代农业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广泛采用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把产前组织、生产过程、到产后的产业链条进行联接,这就要求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具备一定的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意识。因此,培养新型农民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业标准化程度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村长期以来存在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相当一部分果农果园综合管理能力差,各种病害十分严重,甚至出现毁园现象,生产出来的水果有机含量低,农药残留超标,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导致劳不增收。冷链流通化程度:
我国农民在观念上重产前、轻产后、产后销售贮藏软件硬件投入严重不足;在经营上规模小、销售方式原始、集约化程度低、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差;在体制上产业体制不健全、产销脱节严重、经营模式落后,导致农产品冷藏技术安全问题突出,冷藏设施严重不足与国际差距很大,由于冷链流通化程度影响,使我国农产品产后每年20%水分丢失,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和果农收入。市场信息化程度:
尽管政府在大力推广农村信息化网络工程建设,但由于受到农民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信息很难与农村对接,出现农民对信息非常渴求,信息又找不到农村传播的有效渠道,导致农村科技空白,技术落后,货流不通,卖难与买难两个矛盾同时存在。
农产品加工增值链条短:
我国大部分农产品都是直接采摘后就进入消费市场,对于农产品产后增值,几乎就是空白,一直在销售着初级农产品,也就是最低价值出售了劳动付出。所以农产品增值空间小,很难形成品牌推向国际市场。农村融资困难:
在国外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拿诚信做担保、拿项目预期做贷款,随贷随用,如期偿还。而我国贷款需要实物担保,审核流程复杂,可怜农民没有实物抵押,即便是有,贷款到手也赶不上用。导致果园投资难,农产品增值难。以至于形成恶性循环,农民哄土地,土地哄农民,农民越穷、土地越瘠,土地越瘠农民越穷的局面。
要实现设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首先要理顺体制。由于设施农业是随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而逐渐蓬勃发展起来的,一直没有综合协调的管理部门,只是分别由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部门进行条块管理。应明确设施农业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农机与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合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作用,在政府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第二,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加以规范和引导,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设施农业的规范化发展。第三,由于设施农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作物育种、栽培、林果、温室建设基本设施与配套装备技术、病虫害防治、水肥调控等多学科、多领域a,因此,要与现代工业技术进一步结合,提高设施农业在建筑结构工程、材料工程和节水节能工程方面硬件质量,增强配套能力,向设施农业产品生产标准化发展。同时,还要与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结合,实现光、温、水、肥、气等因素的自动监控和作业机械的自动化控制等。第四,要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设施农业先进技术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把握设施农业技术前沿动态,促进设施农业科技创新,提升设施农业技术水平。第五,强化设施农业技术集成与推广,切实解决技术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
生产速度快,供应周年化。设施农业打破了传统农业地域和时季的“自然限制”,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无污染和可持续农业等特征。尤其是蔬菜、瓜果和肉、奶、蛋的周年化供应。如:日本一座800M2!的小蔬菜工厂,栽培速生蒿苣和小白菜,每
天可收蔬菜130KG,折合每亩生产10万KG.单产水平高。荷兰温室番茄年产量达到每平方米单产达60-70KG,辣椒每平方米单产达30KG,420HM2(!公顷)的蔬菜温室,以生产番茄、黄瓜、甜椒 为主,产值高达12-14 亿美元 温室日趋大型化。大型温室设施具有投资省、土地利用率高、室内环境相对稳定、节能、便于作业和产业化生产等优点,经营农户减少,面积增加,设施日超大型化,规模化,连片产业化生产成为趋势。
无土栽培发展迅速。温室无土栽培技术是发展设施农业的第三个措施。无土栽培技术是随着温室生产而研究采用的一种最新栽培方式,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将无土栽培技术应用于温室生产。生产实践证明,无土栽培不仅高产,而且可向人们提供健康、营养、安全无公害、无污染的有机食品。营养液的循环利用节省投资,保护生态环境。
工厂化农业崭露头角。工厂化农业是继温室栽培之后发展的一种高专业化,高技术密集型现代化的设施农业,是设施农业高层次新兴型的一项产业技术,它是指在人工控制或创造的环境(设备场所)条件下,不依赖太阳和土壤,而利用水体(藻类等),使动物(主要是养殖业)、农作物、蔬菜、花卉、苗木、牧草、药草等不受大自然因素的制约,进行有计划的、程序化的如同工业品一样连续生产 使用机器人服务于农业。目前世界上用来除草、挤奶、采摘、收获番茄、蘑菇、洋葱、花生、枣等和装运农产品以及形形色色的可栽植辣椒苗与保护农作物不受鸟、田鼠危害的农用机器人不断涌现。美国一家公司设计出一种可据不同土壤适量配肥配药的机器人;日本研发出了“机器渔民”;澳大利亚研制出机器人剪羊毛;目前已有数千台机器人应用于农业领域,包括耕种、施肥、收获、畜牧喂养、农田管理及各种辅助操作等。
计算机智能化温室综合环境控制系统广泛采用。计算机智能化调控装置系统采用不同功能的传感器控测头,准确采集设施内室温、叶温、地温、室内湿度、土壤含水量等参数,并根据作物生长所需求的最佳条件,由计算机智能系统发出指令,将室内诸因素综合协调到最佳状态。
管理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日本、韩国为提高管理水平,研究开发出了多种设施园艺耕作机具,播种育苗装置,灌水施肥装置,通风窗自动开闭温湿度调节装置,自动嫁接装置等
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二
一、我国金融机构内控体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 金融机构对内部控制体制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当前, 我国有很多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主要表现在对风险的控制上, 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没有实现对整个机构的全程监控。很多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等同于内控机制建设, 把内控机制看作成为一般的纠错程序, 将大量的内部控制制度条文看作成应付检查和监管的挡箭牌,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对金融机构的内控部门没有独立的地位, 权利职能被弱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势。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部门人员素质低下, 不能有效落实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 进一步造成金融机构的缺陷。
2. 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对内保部控制存在局限性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大多都是总分行的一级法人组织结构,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分级经营, 这种一级法人体制异化和风险偏好形成机制错位极大地削弱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金融机构的这个分支机构都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 且分布广泛, 总行的管理难度加大。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导致实际上金融机构存在多级法人体制。各个分支机构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 忽略了总部的授权管理, 削弱了内部控制和监督, 在分支机构的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中, 过度重视追求利益最大化, 越级经营越权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 忽略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 给整个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埋下隐患。[1]
3.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
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金融机构建立内控执行监督检查部门, 对内控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然而, 在我国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过程中监督部门只对本级的行长负责, 导致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常常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例如, 我国金融机构的基层分支机构一般都会设有会计检查人员和事后监督人员, 在发生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时, 往往会听从领导的指示而不上报, 即使受到一些处罚也无关痛痒, 这样就削弱了员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和严谨性。
二、加强我国金融机构内控体制建设的措施
1.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风险偏好形成机制
为了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制的建设, 首先就应该健全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对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规范, 形成各部门相互独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约束机制。金融机构必须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同时, 加强董事会对机构管理层的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风险控制作用。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资本约束机制, 实现科学的风险偏好机制, 逐步降低传统的金融业高风险偏好, 转而由资本所有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决定风险和收益的匹配。金融机构根据所有者的风险偏好, 对自己经营者进行考核, 从而实现金融者的发展冲动和短期行为相互制约。
2. 加强金融机构的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
目前, 我国很多金融机构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金融机构的决策管理层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不能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对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大量的实践证明, 一个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如果能够重视内部控制体制的建设, 员工就会更加重视遵守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 想要提高内控的效果, 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就必须对其重视起来, 加强对各级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确保内控体制的正确执行。[2]
3. 加强内控执行监督管理, 提高执行效率
为了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就必须设立合理的岗位分工, 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复核制度, 虽然一人一岗的操作模式更加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但是, 在关键岗位上, 必须实行轮岗制, 避免一线造作员工因为权利过大而造成监管的失控。强化岗位权责制度, 明确分工, 实现各个岗位的相互监督。通过检查监督及时的发现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采取科学的措施解决问题, 防止问题的扩大。通过强化岗位监督, 切实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率, 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定运行。
三、结语
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 我国金融行业发展日趋完善。然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市场化经营给我国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市场风险, 为了科学防范风险, 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定发展, 就必须正确认识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内控体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问题采取科学的措施, 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控体制, 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宝金.我国金融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金融, 2005, (4) :61-53.
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三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改革 和谐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已经结束,在会中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因此我们必须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笔者针对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其原因,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措施。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始终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发展。市场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日益渗透到我国经济体制的核心层次。它作为一种利益激励机制不断地激活各种经济主体,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与此同时,当今市场经济的运行中也出现了竞争过度和竞争失范等不和谐现象。自由竞争作为经济运行体制中的一个方面,它在有效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出它的负面影响。经济发展的失衡、社会公平对效率的屈从等不和谐因素日益明显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呈现两极分化的势头
我国基尼系数己经从1995年的0.389上升到2002年的0.435。当前己达0.45-0.47,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0。在1985- 2003年的18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快速扩大。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只有4.3%。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1,加上各种福利差距,实际达到6:1。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乃至同属公务员的不同中地位之间的收入也都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成为不争的事实正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社会流动出现较强的排斥性障碍,劳工权益缺乏应有的经济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不同社会阶层的出现,既得利益阶层凭借其先前进入的“垄断优势”排斥新生力量的进入,出现了因阶层间隔阂引起的社会流动障碍。农民工进城大都只能干最脏最累的活,而作为最基层的劳动者却又常常被拖欠工资,即使有的农民工已能在城里购置房产,却仍受到多种排斥和歧视。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乃至研究生进入一些知名企业还只能获得相当于普通临时工的收入,扭曲的机制导致“读书无用”的惨淡现实,严重影响着阶层间的协调和社会的进步。
3、“唯利是图”的畸形利益驱动机制带来“竞争失范”并导致经济安全隐患丛生
“唯利是图”的畸形利益驱动机制带来“竞争失范”并导致经济安全隐患丛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获取更多利润,食品、医药行业都有企业不惜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坑害顾客;某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促进销售,不惜购买洋垃圾,致使本国厂商和消费者遭受无端损失;诸多煤炭企业也不顾生产安全,导致矿难事故频频发生,数以千百的矿厂员工死于非命。所有这些都严重引起民众的安全恐慌、诚信危机以及其他不良的社会心态和风气。
4、市场经济的过度竞争,严重影响着人们生活质量和社会生活环境
市场竞争在给人们带来许多利益刺激与动力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诸多的挑战和压力。过度竞争己导致许多人精神抑郁、心理失衡及社交障碍。于是,自暴自弃乃至自杀身亡的案例频频见诸报端;铤而走险、敲诈勒索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整天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或者索性“离家出走”。据《首都医药》杂志和精神专科医院共同进行的一项精神健康调查显示,中年干部近半有抑郁、焦虑、恐惧等精神不健康倾向。如此种种都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5、市场“竞争失范”严重影响社会事业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规则在文化教育事业的过度延伸,成为竞争失范的一个重要表现,新闻媒体的过度市场化运作,由于缺少必要的诚信基础和监管程序,导致广告信息的失真、误传,有的甚至有意设陷欺诈;许多所谓的“民营企业”利用母体公司的国家资源赚取高额利润,造成明显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6、社会信用严重缺损,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体系残缺不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大障碍。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引起的诚信缺失,比企业或个人的诚信缺失更有害,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国家整顿市场秩序的努力,往往受到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行为的干扰,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7、社会保障制度漏洞较多
对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原有债务还未完全弥补,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新机制不完善,突出问题是:覆盖面仍然狭窄,缴费率过高而影响覆盖面扩大;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不牢固,国家、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比例不够合理,个人账户多是空账;制度设计过于复杂且不统一,管理成本过高。
二、产生的原因
当前市场经济运行中之所以出现诸多负面因素,可主要归因于“和谐机制的缺失”与“竞争机制的越轨”,必须加以纠正和协调。如果竞争机制主要表现为一种“利益机制”,那么和谐机制则主要强调为一种“责任机制”。因此必须构建一个规范主体责任、协调多方利益、均衡各方发展的和谐机制,引导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谐机制引导每个“经济人”在眼睛盯住经济利益的同时,肩上扛起应负的责任;使经济变革中产生诸多“新型老板”的同时一也能增加一大批“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体面雇员;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能够真正带动一大批人跟着富裕起来,从此形成一个和谐发展的机制与局面。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措施
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体制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内在地包涵着制度文明建设的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制度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制度文明建设的基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和谐机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我们必须构建一个“和谐机制”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内在机制”,与自由竞争机制相互“对应”和“抗衡”,以约束和引导市场经济沿着和谐的轨道发展,实现最大多数人群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这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进程中必须完成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3、统筹城乡体制改革,重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落后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商品经济发展落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落后。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大力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农业的工业化、农村的城市化以及农民的大量减少和身份改变根本还在于市场化。其次,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实施的城乡隔离政策和对“三农”的歧视性政策。目前,在城乡发展程度、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城乡教育和保健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在财政支出、资源配置、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人口迁徙、劳动力流动等方面,都必须实行城乡统筹,逐渐地但又是积极地取消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
4、不断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是构建和谐机制的关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即政府必须由原来的经济活动主体向经济调控主体转变。一方面,政府作为直接生产经营者的身份逐渐淡化。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强化作为宏观经济规划与调控的职能。要克服那种完全否定经济计划的“一边倒”倾向,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必要的金融与财政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引导企业开发适合当今社会经济状况的各类产品满足社会主体消费者的需求。
5、加强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制化建设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经济运行主体都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这样一种分散化的竞争格局下,必然需要一系列法制规范,界定各自的产权界限,明确各自的活动规范,使各自的经济活动在一个“利己不损人”的规则框架下展开。引导各界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日标,解决所遇的利矛盾,使整个社会朝着“帕累托最优”的目标和谐发展。在通过经济法规明确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业准入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同时,要通过行政立法规范政府的公务权限和行为准则,确保公共资源真正服务于公众,而不被部分人员集团所侵吞。
6、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纯粹自由的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不同情弱者。而那些“弱者”和“眼泪”又都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对此,必须构建与“竞争机制”相对应的“和谐机制”,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弱势群体给子保护,使两种机制成为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整体,相互对应、相辅相成。如果说竞争机制的结果是“锦上添花”,那么和谐机制就应通过社会保障体系发挥“雪中送炭”的职能。我们在追求“锦上添花春满园”的同时也要做到“雪中送炭暖人间”。
四、结束语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继续付出艰辛的努力。实践表明,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体制创新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富,更为人们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铸就的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必将有力地激发全民族的创造热情,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方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J],中国集体经济,2007(8).
[2]吕跃军: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J],大理学院学报,2007(5).
[3]蒋桂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创新[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四
作者: 本报记者 陶 春 陈国裕来源: 学习时报网更新时间: 2009-2-9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 常务副院长魏礼群答本报记者问
记者:伴随着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
魏礼群:纵观30年历史进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前,主要是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这一时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主要是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放宽地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简人员和编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开始探索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之前,主要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这一时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阶段。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向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市场体系,推进计划、投资、财政、金融、商贸等部门的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力,减少行政审批,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和管理,实行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逐步调整政府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职责交叉、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到现在,主要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这一时期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方位深化阶段。十六大以后,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全方位推进,重点围绕构建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着力进行制度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更加注重转变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规范政府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更加注重改进管理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探索实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取得了新突破,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展,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出现哪些显著变化?
魏礼群: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摒弃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基本建立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三是政府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建立了以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的政府机构框架,机构设置和职责体系趋于合理。四是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不断改进,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五是管理方式创新取得重要进展,普遍建立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六是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记者: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实践上不断探索、认识上逐步深化的过程,您认为,有什么经验值得总结?
魏礼群: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靠人民。这是推进各项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动力所在。30年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始终着眼于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
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对原有行政权力结构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也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和思想革命,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把创新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
三是坚持把握大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广、影响大,必须放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服从并服务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到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府机构与党委、人大、政协机构设置的关系。
四是坚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中央制定改革方案,既要从全局出发,统一部署,也要充分考虑各地特点,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试验;地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敢于实践,勇于创新。
五是坚持审时度势、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又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既要有长远目标和总体规划,又要确定每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既要充分把握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坚决推进,又要全面分析面临的矛盾和风险,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实施。
记者:继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您认为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魏礼群: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着重研究解决以下六个问题。
进一步转变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这仍然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政府职能要努力实现四个根本性转变。一是要向大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健康的市场秩序。二是要向有效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实行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三是要向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事业;更加注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疏通调处和安全预警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向实行科学化的公共治理转变。树立新的公共治理理念,由以行政控制为主向以服务公众为主转变,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逐步完善公共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参与、评价和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治理结构,改进公共治理方式手段,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进一步简政放权和规范市场、社会秩序。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支持、引导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扩大基层民主。更加注重提高政府科学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实施监管,克服和纠正“市场缺陷”、“市场失灵”、“社会无序”等现象,注重发挥国家法令政策、行政规制、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行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既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又规范有序、持续稳健运行。
进一步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科学规范部门职责,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结构,既要解决有些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也要解决有些部门编制过少、人员不足的问题,做到职能与机构相匹配、任务与人员编制相匹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继续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加快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主要是加快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根本转变。做到规范有序,就要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政府的立法行为、决策行为、执法行为,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公开透明,就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阳光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做到便民高效,就要规范和发展行政服务性机构,改进和完善政府各类审批制度和办事制度,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政府效能,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做到权责一致,就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政府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推行行政目标责任制,健全并认真实施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责关系。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职权,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形成责任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高效运行的职责体系。研究探索不同层级政府关系的调整方式,综合运用立法规范、政策指导、行政协调、司法裁决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逐步实现各层级政府关系调整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做到财权与事权相对应,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积极探索减少行政层级,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依法积极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调整和健全垂直管理体制,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管理的事权范围和权责关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5.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 篇五
摘要: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我国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只有正确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来的问题,才能够深刻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概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性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创新,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它具有自身质的规定性与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在经济建设上逐步采取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质。这种计划经济模式有其自身的特征与弊端。主要是:所有制形式日趋单一化,排斥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经济管理的决策权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只是严重依赖于上级政府的经济实体,或者说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理论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对经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思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1)经济关系市场化;
(2)企业行为自主化;
(3)宏观调控间接化;
(4)经营管理法制化等。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性。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3)在宏观调控上,它是以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利用宏观调控手段,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2、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在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3、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实行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
4、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实行多种生产要素参与的分配形式。此外,在当前实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 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是行政手段,经济计划主要通过行政指令和实物调拨来实现,市场调节的作用非常微小,甚至于没有市场调节;分配上实行统收统支,国家统负盈亏,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等等。随着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日益巩固和发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显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第一,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都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一些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多是和私有化同时进行的。我国则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实行市场经济的。
第二,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现代化建设,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都要依靠党的领导。
第三,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资本主
义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财产的私人占有必然导致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而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虽然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不至于导致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特点
1、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平等性
指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平等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他们具有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的权力,独立地承担决策所带来的风险。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部门作出经济决策并承担责任的经济模式根本不同。
2、市场对资源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起了各种市场,形成了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保证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各种经济资源由市场来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来进行资源配置根本不同。
3、间接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是通过各种非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间接的宏观调控。这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直接的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根本不同。
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市场经济的各种活动主要由各种法规进行规范。
5、国际交往
在国际交往中,要遵循国际通行的惯例和准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优点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鉴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作用,并
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①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②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③在宏观调控上,国家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重点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和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缺点
1. 指令性计划束缚了企业的手脚,企业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
2. 不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和革新
3. 容易孳生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
4. 信息不完全,容易导致供求脱节及宏观经济比例重大失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经受住了国际经济金融动荡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同时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重要原因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
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4)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5)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6.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六
1.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它提出了()
A.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目标
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C.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D.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下列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描述正确的是()
①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②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 ④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①③④D.①②③④
3.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市场主体中最基本的是()
A.企业B.家庭
C.个人D.政府
4.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是()
A.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B.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D.在宏观调控下,让企业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
5.对国家宏观调控认识正确的是()
A.市场调节必须排斥国家宏观调控
B.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基础
C.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宏观调控
D.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6.我们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那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
A.培育合格的企业
B.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
C.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D.大力发展民营企业
7.1993到1997年,我国政府对经济运行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变为“高增长、低通胀”,世界舆论认为我国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这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A.市场经济以宏观调控为基础
B.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
C.低通胀以高增长为必要条件
D.高增长和低通胀是相辅相成的8.市场经济条件下之所以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是因为()
A.市场经济本身有固有的缺陷
B.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
C.加强宏观调控能促进经济更好地运行
D.宏观调控能杜绝市场的各种弊端
9.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应具备的特点是()
①统一、开放 ②竞争、有序 ③间接调控为主 ④政企分开
A.①②B.①④
C.②④D.①②④
10.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A.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B.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C.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
D.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7.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七
然而, 监管的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投标市场在一个时期出现了相当程度的混乱局面。自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 在逐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 还是不断有各式各样的恶习出现, 一些摆不到桌面上的潜规则极为盛行, 虚假招投标行为、招投标双方搞暗箱操作、违规操作搞串标围标活动等等, 招致腐败行为层出不穷, 浪费现象比比皆是。如何消除和化解招投标市场所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和弊端, 已成为摆在当前净化我国市场行为、构建诚信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之一。
1 我国招投标监管体系的形成和现状
众所周知, 我国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历史过渡时期, 特别是在不断完善和培育市场发展的后期阶段, 尤其是在正式加入WTO后, 为了尽快实现与国际形势的接轨, 才开始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 逐步引入并推行以市场自主交易行为为主体的招投标制度。但是, 截至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仍然是以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为主导的招投标行政管理体制。
2000 年1 月1 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12 年2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虽然学习借鉴了国际上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相关程序和措施, 但在管理体制上仍然沿袭了政府搭台、部门主导和计划监管的管理模式。就目前的市场发展形势和实际运行效果来看, 这种监管体制在制度建设方面、催生市场动力和构建诚信社会等诸多方面, 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和不足之处。
2 招投标市场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监督机构行政色彩浓厚
按照《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要求, 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分别由国家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比如工业、农业、电力、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和城市发展等方面的国家项目, 大都由国家发改委负责, 而地方项目则多由地方政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配套线路、管道建造、设备安装项目, 市政工程项目等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是由商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办公设备和行政采购项目则统一由财政部门负责。
实践证明, 像这种采取分头和多头管理, 各自为政、凸显行政色彩的监管体制, 不但使行政成本无法降低, 而且由于无法克服的地方保护主义心态, 很容易产生相互掣肘和推诿扯皮现象, 形成有利多办、急办, 无利少办、不办, 极大降低了行政效能。同时, 由于自己监管自己的体制所形成的弊端, 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 造成了不利于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诸多因素, 像久被老百姓诟病的什么内幕交易、领导批条、上级关照等潜规则, 近年来在招投标监管行业中屡屡爆发的重大和群体性贪腐案件就足以说明问题。
2.2 多头管理体制造成政出多门和无章可循
实践中, 由于普遍存在的多头管理现状, 必定会形成政出多门的局面。而这些政令大多带有非常浓厚的地方保护色彩, 往往是管住腿脚的多, 而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配套文件却极为鲜见。甚至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在遵守《国家招投标法》的大框架下, 极力寻找和放大打擦边球的机会, 增加了专门针对外系统和外地区的歧视性条款, 如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增加地方性的注册和许可证制度, 或在资信、业绩方面设置条条框框等, 通过分散的行政文件进一步强化了主管行业的存在意识, 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保护特色。由此可见, 各部门在制定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过程中的利益博弈, 也使得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制定目的大打折扣。
2.3 现行监管体制造成政府公共服务资源被分散
我国招投标市场存在的多头监管现状致使围绕招投标事业发展的政府公共服务资源被严重分散, 部门主导、分头管理和地方保护等造成无法建立起统一的招投标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而各地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平台大多是自成体系, 而且基本上处于封闭运行状态。长此以往, 市场便逐步演化成为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的诸侯割据时代。因为无法构建统一的招投标综合交易服务平台, 也就没有了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也无法对招投标人和相关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进行有力的监督。
3 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建议
自2012 年2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以来, 全国各地对招投标市场监管体制的创新发展进行了许多大胆尝试和积极探索,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并由此提出了许多新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 有效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3.1 加强组织领导, 改革监督管理体系
在宏观管理上要加强各级政府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在组织体系上必须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管理体制上要强化依法行政和监督职能, 通过分级建立地域性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逐级实行联网运行, 逐步建立起配套完善的信息透明共享、信誉相互监督、交易公正平等的健康发展的招投标市场。这样, 不但能有效克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同体、交叉、重复监督”“部门与行业保护”和“政出多门”的弊端, 而且能够节约行政资源, 提高行政效率。
3.2 运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效改进监管手段
通过搭建统一的行政监管和服务平台,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网上抽取评标专家、中标侯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违法行为查处、标后监管等过程采取全程监管。同时, 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督体系, 为招投标人和相关代理机构等服务对象提供投诉、举报、申诉、政策法规咨询的服务, 构建和谐平等、公开透明的服务通道。
3.3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市场发展模式
安徽省合肥市的招投标市场监管模式值得各地借鉴。按照“综合监管”和“统一组建”的原则, 合肥打造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 将原先分散在建委、土地和财政等部门的涉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招投标项目, 统一集中到一个平台办理, 并对其交易的过程进行依法监管, 解决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问题, 为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实现优化配置、以及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开展市场化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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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海珍, 王建巍.浅析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展望[J].门窗, 2013 (12) .
8.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八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稳定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08-01
一、社会保障制内容和功能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国家制定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我国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者遭遇到各种灾害的公民给予一定的物质上的帮助,从而保证这些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它主要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會救助、社会优抚个个人储蓄等部分组成。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的主要功能有: 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减轻国家负担,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需要;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需要。
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我国目前的最大国情就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极端,因此,研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结合我国的国情特色,并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只要表现在:参保人数不断增长;普遍的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在退休人员养老方面,已连续第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5700多万人受益;扩大新农合的参与范围,缓解了农民看病压力。但是同时,也不能忽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我国目前正进入老龄化社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维持收支平衡所需要的财政补贴将不断增加,给公共财政带来巨大的负担。由于老年人口的医疗费用是中青年人口的3~5倍,人口老龄化本身也将大大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人口的高龄化(指人口中80岁以上人口比例的增加)还将大大增加对于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的护理需要和成本。
(二)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较小。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还限于城镇职工及其家属,私有企业、个体经营者、下岗职工和一些外资企业的职工还未完全参与到保障体系中来,而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更是处于边缘地带。从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看,我国城镇已达到91%,而农村只有2%。这种巨大的差距严重的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性,也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很多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问题时的应急产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国企改革,面临破产、职工安置等现实问题使资产重组、企业改制、破产兼并举步艰难时,才开始考虑到是失业保险立法的时机;抗洪救灾时遇到救灾无秩序问题时,才感到缺少救灾立法等等,立法行动总是落在经济发展的后面,处于一种被动状态。由于社会保障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争议案件的处理,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时隔57年后的2010年,我国才颁布了第二部保障法,这将大大缓解我们的社会保障中不能与时俱进的局面。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改革,有了明显的改进,但就整体而言,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各方面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完善老年人的各项保障权益。我们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应加大推进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政府应鼓励社会上的各个方面参与到养老保障体系中来,形成以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老龄事业、服务的多层次发展模式。另外,为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政府正在制定各项专项涉老法律、法规。而最近这些年,一些人呼吁提高我国退休年龄,减轻养老资金压力,这也为我们的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我们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太窄,因此我们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城乡各类职工都能参与到保障体系中来,这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另外一方面,应将我国的农村居民纳入保障体系中来,这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的顺利进行,也是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稳定的大事。目前,国家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我国将围绕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将继续推进重大制度建设:一是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全国全面推行;二是规范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险非因工伤残待遇和遗属津贴政策;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四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将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240元。这将大大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水平。
(三)扩大社会就业渠道,减轻失业保障压力。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扶持社会经济实体的建立,各种经济实体的运营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富国强民的有力保障,同时又为社会就业提供了广大的平台,拓宽了社会就业渠道,减少了失业人员,稳定了他们的情绪,减轻了社会负担,也使社会更加安定。
(四)尽快实现全国社保统筹运转。现阶段,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还不能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平均每份工作持续时间不到两年),由于社保关系无法异地转续,且转移时只能提取个人缴纳部分,导致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愿意缴纳社保,基础参保率很低,无法享受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建议尽快克服制度和技术上的问题,实现社保全国统筹,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允许社保中单位缴纳部分也可以随个人进行转移,允许个人以最低标准补交,保证社保关系的连续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于每一位公民来说,社保障是他们应当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对于政府来说,提供社会保障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必须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中泰矿业社保科
9.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九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背景
(!)客观原因:十月革命后,帝国主义武装干涉俄国革命;国内战争爆发,苏俄面临严重的政治经济形势。
(2)主观原因:布尔什维克党幻想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2、内容
农业方面:实行余粮收集制,农民除保留口粮、种子粮和饲料粮外,其余粮食以极低的价格交售给国家。
工业方面:普遍实行工业国有化,将大中企业收归国有,对中小企业实行监督。商业流通:取消商品贸易,一切生活必需品由国家集中分配。
分配方面:强制劳动,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评价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了军事斗争的胜利,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但它不是向社会主义经济形态过渡的正确道路,同时引发了国内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
二、新经济政策
1、背景:战争使苏维埃经济破坏严重;农民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满; 国家没能力直接领导和组织所有企业的生产。
2、目的:解决国内的经济困难和政治危机。
3|、内容:
农业方面:以固定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
工业方面: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归国家所有,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经营的企业,允许本国和外国资本家经营。
商业流通:允许自由贸易
分配方面:废除平均主义配给制,实行按劳分配。
4、作用:使俄国找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途径,巩固了苏维埃政权。
三、斯大林时期的经济
1、确立:经过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实行五年计划,取消新经济政策确立。
2、时间:20世纪30年代中期。
3、表现: 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实行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
实行排斥市场的指令性计划经济
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
成就:①1937年,苏联的工业生产总值跃居欧洲第一,世界第二。
②形成了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
10.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篇十
摘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养老保险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
农村自古以来就以家庭为生活单位,其生老病死的保障均来自家庭,至多扩展到家族的互助。集体制时期,则在生产队、大队、公社的范围内实行“集体保障”,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五保户”的照顾和“合作医疗”,虽然因钱物有限而力度不大,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却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生产队、公社解散,“合作医疗”也随之消解,中国农民又退回“家庭保障”。随着医疗制度的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导致医疗改革的彻底失败,医院不再把患者当病人。而是当“提款机”用,普通农民小病硬挺、大病等死的情况又重现。至于农村养老,全由子女负担,只有极少数仍保持集体企业的村庄还有社会保障。特别是以“农民”身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因是“农民”身份。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各种社会保障,甚至没有享受他们的必要劳动应享有的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从1996年开始,农村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制度。1997年全国已有1660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全国总数的67%。有306万农村人口得到了最低生活补助,1999年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3.66亿,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1%。村级投入39%。通过近10年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贫困人口社会救济、灾民救济)等,初步具备了社会保障体系应有的项目类别。但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的供给量与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量之间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就是与城市相比,在保障项目设置、保障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农村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由于体制性原因,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到1992年才建立起来,到目前为止保障范围相当狭小,保障水平也不高。到2000年底,全国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6173万人,仅占农村人口的7.8%。农村养老保险年末基金滚存节余195.5亿元,全年领取保险金的人数97.8万人。当年保险金支出71600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40869万元,人均领取保险金418元/年。
虽然我国人口老化趋势明显,但人口老化的高峰还远未到来,据预测,我国人口老化的高峰将发生在2030-2040年前后。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农村65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6.96%,比1990年上升了1.39百分点。据预测。201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将上升到1.14亿人,占总人口的8.4%。2030年将达到2.31亿人,占总人口的15.3%。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将面临着空前的养老压力。就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农村养老保障成为基本的公共需求,但由于政府的缺位,造成巨大的供求落差,在今后几十年内。农村养老保险要想化解养老压力、发挥作用,还需要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
(二)农村合作医疗取得较快进展,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在农村社会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方面,从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原有的集体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已经崩 溃,新的医疗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据统计,到1997年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覆盖全国农村人口只有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加上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务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从而导致了相关的财政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首批启动试点县(市、区)有304个,2004年增加到333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1.63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决定: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到2008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它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以来,经过4年的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及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目标的全面实现起到推动的作用。但是回顾4年来的工作,我们可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筹集资金困难、管理费用过高、补偿水平低和医疗服务质量差。另外农村合作医疗还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富裕省份与贫困省份之间差距较大。特别是针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还没有制度安排,人们所期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未发挥巨大作用。
(三)农村社会救助区域不平衡,存在较大的应保未保人员
农村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手段之一,被称为农村居民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它起着最基础的社会保障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力度,2000年地方政府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37572万元,比上年增长26.3%;2001年第3季度农村低保人口为313.3万人。比1999年增长17.9%。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很难起到最后一道“安全线”的作用。首先我国的农村社会救济覆盖面窄,被救济的对象仅仅局限于无劳动能力、无工作的极少数人。大量贫困农民的生活、医疗、子女就学无法得到救济保障。并且救济补贴标准极低,被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也难以保证。其次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水平低。2000年,国家投入定期定量救济费用15163万元,人均救济302元,其中农村人均得到生活补助84元,农村救助制度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所需,保障水平是极其低的。由于最低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依赖地方财政,因此,东部地区救助水平远远要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由政府来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后的安全平稳运行也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所以说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离不开政府引导、协调。在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初期,农民对其认同感不强的情况下,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加大对社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认同感,使 其积极参与其中。另外在社会保障工作的运行过程中。政府应当利用其强制权为社会保障提供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环境。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条件、监督、责任、义务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范。应尽快颁布和实施国家的社会保障法案,促使《社会保障法》及各项子法的出台,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发展。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加大覆盖面
由于我国农村各种保障项目还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和稳定,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资金则主要由个人和集体负担。由于长久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很多农民没有经济能力参保,导致农村的各种保障项目覆盖面窄。因此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低水平、广覆盖、多元化”的指导原则,着眼于各地区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地区差异。充分考虑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保障项目和水平,在农村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绝大部分的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三)多元化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从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来看,通常是个人、集体、国家各投人一部分,并且国家的投入应占最大的比例。当前我国财政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投入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所以就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而言,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例如,国家可以采取开征有关的税收或通过完善有关的税收制度保障农村社保资金的来源。目前有必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克服现行社会统筹方式的弊端。另外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营运增值。社会保障基金要按照市场化和稳妥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和管理,进行多元化投资,严防资金流失和贬值,尽可能地通过资本运营使资金保值增值,(四)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要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必须制定一系列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就农村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和形式、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与发放、保障的项目标准、社会保障的监管、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应根据《农村社会保障法》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条例,如《农村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地应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这样,形成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以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保问题制定的专门条例为主体的,并配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法规约束。
作者:刘志洋 王宪明 高宇 来源:《北方经济》 2009年第10期
结合实际谈谈,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措施。
我国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到目前为止,在部分地区已经为农村老年人口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逐步完善。一是缺乏“社会性”。按照1995年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本方案》规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 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扶持”的原则。目前来看,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民收入较高,集体经济实力也较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开展得不错。但毕竟我国仍有许多地区农村经济不发达,集体无力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参保农民的保费都基本或完全是由农民自己缴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社会养老保险有名无实。
二是覆盖面窄,发展不均衡。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仍比较窄,目前参保农民还只占农村适龄人口的25%,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另外,各地区发展不均衡。如山东省烟台市开展县级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比较早,到目前已有98%的适龄农民参保,参保农民每年交一次费,从最初20—30元到现在几百元,目前该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已达到16个亿,已经有10多万农民在领取养老金,人均每月80多元。对农民来说,口粮基本自给,如果每月有80元零花钱,农村老人生活基本没有问题。但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情况恰恰相反。如平阴县的农民多数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农民缴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若再考虑管理费增加和银行利率下调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取的钱可能会更少,根本无法满足农民养老的需要。
三是养老基金管理不规范,投资渠道单一,缺乏适当的保值增值措施。现有基金管理办法是在1996年以前的金融政策、基金运营环境下制定的,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管理,没有合法的运营主渠道,管理层次低且分散,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将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使用集于一身,有悖于国际上将征、管、用分离的通行做法,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难以达到保值增值要求。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是存入银行或购买政府债券,但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实现当初农民投保时国家承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2.9%的利率,则养老金不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会贬值。四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具有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效力的法规,只有民政部门在1991年2月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法案(试行)》和农业部印发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等极少数法规,对不同地区无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至今尚无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致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处理具体问题时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从成年型转向老年型,而且将向高度老年型发展,广大农村尤其如此。而且,随着农村耕地面积的减少,加之农村青壮劳力大批外出务工,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农民、集体和政府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财政补贴政策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应选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支持”的三方共同缴费的农村保障模式,而且,目前采取该模式已具备了条件。首先,按照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规划,一部分市县已经具备了组织农民参保的经济条件,未来5年大部分市县也都将具备相应条件。根据有些专家对欧洲13个国家的调查和研究,他们把养老保险覆盖到农村时,农业的GDP占15%以下,现在我国早已达到,并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新阶段,虽然在全国普遍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定困难,但不少地方已经具备这些条件。其次,从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县市财政收入水平看,政府完全有能力对农民的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以一个60万人口、财政收入5亿元的中等规模县为例,适龄参保对象约为 30万人,仍按每人年缴费600元的标准,财政投入每人补贴10%,共需补贴资金1800万元,仅占财政收入的3.6%。2.突出重点,在首先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础上逐步做到全面覆盖。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要遵循“优先次序”。一般先推出面向城市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之后在工业化发展高级阶段、城市人口占绝对多数、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极低的情况下,国家不仅不需要吸收农业积累发展,而且可以利用工业积累以财政等方式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善农民生活,这时才推出真正意义的面向农业从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与推进“国民皆保障”。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工业剩余反哺农业高级阶段的主要措施,而且优先在农业雇佣劳动者中建立,然后才扩展到全体农民。
3.提高养老基金运作效率,实现保值增值。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作可采用投资运作与行政管理相分离的模式,由政府管辖的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行政管理,保证政策的执行力度;由商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运作,通过市场化运作使基金获得有效的保值增值。同时,对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逐步进入市场;提高基金投资运营层次,设立全国统一的基金专业管理机构;建立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4.尽快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现行制度的不稳定性带来制度风险的增大会影响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的信心。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依靠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进行引导,强调农民自愿原则,政策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应尽快在民政部、农业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各省具体情况的省级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参保者的权利、义务和管理者的职任。
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保障, 农村
一、建立基本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标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规定:所需保障资金以地方为主、适当补助为辅。而现实情况是,许多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收支一般都很紧张,而贫困人口基数大,所以资金很难落实,以至于影响到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对于困难地区,中央应加大财政支付力度,应实施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合理分担,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捐赠和资助的方式多方筹措,并做到专款专用。在确定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上,各地主管部门也应该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制定灵活有效、操作便捷的实施措施,如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发放对象,对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监管等,切实将有限的保障金真正用到急需救助者身上,帮助困难农民度过难关,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尽最大可能地发挥保障金的作用。
二、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指以农村居民为对象,由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医疗预防保健基金并按一定比例补偿的各种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其中合作医疗是主要形式。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规避农民因病致贫等风险问题。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农村医疗经历了人民公社时的合作医疗,个体诊所大量出现,公立(私立)医院涌现等几个主要阶段,医疗条件在发送,但高收费、收红包等社会问题却日趋泛滥,看病难、看不起病成了一个关乎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
党和政府深刻认识到了现阶段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于2002年就出台了制度,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2003年在部分地区试点,2008年全国农村基本实现。
新农合实施近10年来已初见成效,减轻了农民看病的负担,受到大多数农民的欢迎。但却仍然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新农合定点医院监督约束不到位,一些县乡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差,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低,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为有效解决新农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其作用,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尽可能提高筹资标准;改革医疗保障享受条件;控制药价,提高报销额度,尤其大病报销额度;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缓解医疗基金的压力;有计划的改善医院的硬件条件,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健全管理经办体系;加强农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农民医疗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医疗基金的统筹层次,逐步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大病统筹保险接轨乃至合并;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地探索出适合本地实际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办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三、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加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正日益减少,丧失了土地对他们的保障、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倒“金字塔”人口结构造成赡养老人负担重和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致空巢老人多等情况,农村养老保障正逐步成为基本的公共需求。
我国农民20世纪80年代之前没有养老保险,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促进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然而,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缺乏财政支持,多数地方事实上只是农民单方筹资,所以,保障标准很低,保障范围相当狭小,保障效果也不明显,造成的供求落差很大。
因此,针对农村出现的这些新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新农保试点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最大的两个亮点是筹资模式有了重大改变、养老金待遇有了重大调整。
随着新农保试点的逐步推开,广大农民以后将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一样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沿袭几千年的依赖土地和子女养老的模式将逐渐被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普惠性的新农保制度所取代。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均等化、一体化的重大决策,它能加快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步伐,是促进农村老有所养、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农政策。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要紧紧围绕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解决制度缺失问题为重点,继续健全和规范各项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着力从体系层面进行衔接配套,增强推进合力”,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建立起符合各地区实际的、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互助共济,城乡统筹的良好局面。
(作者简介:葛荣霞,1964年生,河北定兴人,河北大学图书馆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与思想政治教育。郭文玲,1964年生,河北定兴人,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胡金敏,1963年生,河北定兴人,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学)
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发布日期:2009-08-11
摘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本文分析指出,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
农村自古以来就以家庭为生活单位,其生老病死的保障均来自家庭,至多扩展到家族的互助。集体制时期,则在生产队、大队、公社的范围内实行“集体保障”,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五保户”的照顾和“合作医疗”,虽然因钱物有限而力度不大,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却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生产队、公社解散,“合作医疗”也随之消解,中国农民又退回“家庭保障”。随着医疗制度的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导致医疗改革的彻底失败,医院不再把患者当病人。而是当“提款机”用,普通农民小病硬挺、大病等死的情况又重现。至于农村养老,全由子女负担,只有极少数仍保持集体企业的村庄还有社会保障。特别是以“农民”身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因是“农民”身份。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各种社会保障,甚至没有享受他们的必要劳动应享有的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从1996年开始,农村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制度。1997年全国已有1660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全国总数的67%。有306万农村人口得到了最低生活补助,1999年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3.66亿,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l%。村级投入39%。通过近10年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贫困人口社会救济、灾民救济)等,初步具备了社会保障体系应有的项目类别。但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的供给量与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量之间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就是与城市相比,在保障项目设置、保障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农村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由于体制性原因,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到1992年才建立起来,到目前为止保障范围相当狭小,保障水平也不高。到2000年底,全国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6173万人,仅占农村人口的7.8%。农村养老保险年末基金滚存节余195.5亿元,全年领取保险金的人数97.8万人。当年保险金支出71600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40869 万元,人均领取保险金418元/年。
虽然我国人口老化趋势明显,但人口老化的高峰还远未到来,据预测,我国人口老化的高峰将发生在2030-2040年前后。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农村65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6.96%,比1990年上升了1.39百分点。据预测。201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将上升到1.14亿人,占总人口的8.4%。2030年将达到2.31亿人,占总人口的15.3%。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将面临着空前的养老压力。就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农村养老保障成为基本的公共需求,但由于政府的缺位,造成巨大的供求落差,在今后几十年内。农村养老保险要想化解养老压力、发挥作用,还需要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
(二)农村合作医疗取得较快进展,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在农村社会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方面,从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原有的集体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已经崩溃,新的医疗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据统计,到1997年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覆盖全国农村人口只有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加上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务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从而导致了相关的财政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首批启动试点县(市、区)有304个,2004年增加到333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1.63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决定: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到2008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以小病补偿为辅,体现互助共济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它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试点以来,经过4年的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及我国小农经济改造目标的全面实现起到推动的作用。但是回顾4年来的工作,我们可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筹集资金困难、管理费用过高、补偿水平低和医疗服务质量差。另外农村合作医疗还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富裕省份与贫困省份之间差距较大。特别是针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还没有制度安排,人们所期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未发挥巨大作用。
(三)农村社会救助区域不平衡,存在较大的应保未保人员
农村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手段之一,被称为农村居民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它起着最基础的社会保障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力度,2000年地方政府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37572万元,比上年增长26.3%;2001年第3季度农村低保人口为313.3万人。比1999年增长17.9%。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很难起到最后一道“安全线”的作用。首先我国的农村社会救济覆盖面窄,被救济的对象仅仅局限于无劳动能力、无工作的极少数人。大量贫困农民的生活、医疗、子女就学无法得到救济保障。并且救济补贴标准极低,被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也难以保证。其次我国的农村社会救助水平低。2000年,国家投入定期定量救济费用15163万元,人均救济302元,其中农村人均得到生活补助84元,农 村救助制度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所需,保障水平是极其低的。由于最低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依赖地方财政,因此,东部地区救助水平远远要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由政府来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后的安全平稳运行也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所以说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离不开政府引导、协调。在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初期,农民对其认同感不强的情况下,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加大对社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认同感,使其积极参与其中。另外在社会保障工作的运行过程中。政府应当利用其强制权为社会保障提供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环境。在农村社会保障的实施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条件、监督、责任、义务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范。应尽快颁布和实施国家的社会保障法案,促使《社会保障法》及各项子法的出台,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发展。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加大覆盖面
由于我国农村各种保障项目还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和稳定,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资金则主要由个人和集体负担。由于长久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很多农民没有经济能力参保,导致农村的各种保障项目覆盖面窄。因此我们应该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低水平、广覆盖、多元化”的指导原则,着眼于各地区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地区差异。充分考虑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保障项目和水平,在农村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绝大部分的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三)多元化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从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来看,通常是个人、集体、国家各投人一部分,并且国家的投入应占最大的比例。当前我国财政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投入严重不足是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所以就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而言,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例如,国家可以采取开征有关的税收或通过完善有关的税收制度保障农村社保资金的来源。目前有必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克服现行社会统筹方式的弊端。另外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营运增值。社会保障基金要按照市场化和稳妥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和管理,进行多元化投资,严防资金流失和贬值,尽可能地通过资本运营使资金保值增值,(四)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要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必须制定一系列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就农村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和形式、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与发放、保障的项目标准、社会保障的监管、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应根据《农村社会保障法》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条例,如《农村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地应 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这样,形成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以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保问题制定的专门条例为主体的,并配以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法规约束。(摘自:北方经济,作者:刘志洋,王宪明,高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
武进区民政局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也一直把“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农民利益”作为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努力使农民成为工业化推进的受益者,城市化成果的共享者。为此,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标准,我们进行了如下调研:
一、我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分析
根据统计年鉴,截至2008年,我区总人口为97.24万人,其中,农业总人口为75.3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7.4%。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为补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具雏形,对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有缺陷,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还不能适应,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和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一)我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1.我区农民的养老保障以传统的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
当前,我区农村中60周岁以上老人约为14.12万人,约占农业人口的18.75%。据不完全统计,绝大部分老人养老费来源于家庭赡养和自己从事土地劳动收入,只有少部分老人是通过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和村老保等方式来获取养老金。由此可见,我区农民的养老仍是以传统的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这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
2.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目前我区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至今,全区所有镇、街道、开发区都已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约有98%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以大病统筹为主,医疗救助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全区范围内有效的实行,农村群众的医疗保障正得到不断的改善。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成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形式
我区农村社会救济制度改革已有实质性进展。从1998年起,开始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现已覆盖到全区农村,改变了农村长期以来以临时救济为主的社会救济模式,初步实现了“应保尽保”。至2008年第三季度末,全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6194人,共支付保障金1268.084万元,人均年救助额为783元(前三季度)。(下表:我区历年农村低保情况汇总)4.各类临时救济、慈善救助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我区地处长三角腹地,属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会遭受台风、暴雨、低温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为此民政部门都会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临时生活补助。2004年还在全区开展了草危房改造工作,投入989万元为695户、1182名草危房住户解决了住房困难,2005、2007、2008年还分别拨款40万元、66万元、89万元用于因灾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伴随着我区慈善事业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慈善救助的规模和力度也不断加大,受惠的群众也不断增多。2002年以来慈善总会共计救助13808户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达4614万元。5.五保供养得到了较好落实。
2007年底全区农村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1197人,其中949人实施集中供养,248人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0%。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为解决五保供养经费的来源问题,从2007年起,我区采取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形式,由区财政对五保供养对象进行财政补贴,余下部分由各镇、开发区承担,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年收入的50%,使农村五保供养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07年五保供养共支出282.3万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达到4799元,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达到3232元。
(二)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我区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一是长期以来,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导致重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客观上形成了城乡社会保障畸重畸轻的局面;二是农村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水平相对较低,政府财力承担的能力有限;三是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经济结构多元化,利益主体多极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对农村保障体制所带来的冲击有充分的认识,未能及时系统地建立新制度弥补旧制度缺陷。所以,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是: 1.覆盖面狭窄
目前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6194人,每年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的农村群众约为5000人,慈善救助的人数约为6000多人,三类人员相加约为2.7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8%。2.保障水平低、差异大
根据统计,在低收入农户家庭中,家庭收入中的40%用于医疗费用的支出,而目前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中,占医疗费用比重最大的住院费用部分,最高报销额在50000元左右,不能满足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08年月人均补助87元,与城镇低保月人均158元相差甚远,而目前由于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这样的差距显然不利于保障好农村低保群体的生活。3.政府投入与实际需要间缺口大
2008年,我区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资金支出为1.23亿元,占当年财政预算的2%左右,其中农村社保资金约为4200万元,仅占整个财政预算的0.67%,社保资金的1/3,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济、敬老院补助和农村医疗补助,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尚无投入,医疗补助也十分有限,而我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7.4%,城乡反差巨大,农村资金缺口明显。
二、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新形势
现在,我区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快速推进时期,今后的几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这必将带动我区城乡经 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也必将要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农村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小康社会是一个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有保障的社会,社会保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如何尽快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武进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腹地,应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所以,建立完善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建立现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给农村的社会经济带来了一系列变化和影响。一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走出田头,离岗转业”,使农村的从业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据调查,我区农村劳动力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比例从第一产业中转移出来,成为二、三产业所需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二是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人数大量增加,据最新统计,全区失地农民总数已达17.71万人,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就业方式面临着向城市居民转换;三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镇、开发区之间的保障能力也有不同。如何适应这些变化,迫切需要同城市一样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现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需要有相应的社会保障
我区早于1987年就进入了老龄化城市行列,此后老年人口每年以2%至3%的速度递增,截至2007年底,全区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95%,预计到2025年,我区60岁以上老人比例将达到25%。由于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大批农村青壮年向城镇转移,导致农村人口出现迁移性结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又加速了农村人口老龄化。伴随着老龄化趋势,农村家庭小型化也在发展,家庭“四二一”人口结构的形成,老年人与子女分居的趋势,使传统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越来越多的老人将逐步转移到依靠社会保障为主。所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四)农村贫富差距加大要求通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调节兼顾公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上会造成不小的贫富差距,这也是不可回避的现实,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相对贫困人口的增加,即便同一地区同样存在贫富悬殊,这要求通过发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来兼顾社会公平,把最需要提供保障的低收入和贫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促进社会稳定。
三、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
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对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和整合,建立起保障项目齐全、保障水平适度、法制完备的现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最终与城市接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四、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工作重点
为了加快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通过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保险制度,建立起能满足农村不 同对象需求、多层次、多标准、广覆盖,适合统筹城乡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使广大农民都可以享有不同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
对于失地农民,特别是大龄的失地农民要鼓励其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目前,要在坚持全部参保的基础上,切实提高保障的标准,有效的保障实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生产生活在农村的农民,要通尽快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增加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逐步改变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提高我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总体水平。2.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重点解决农村群众因患大病引起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政府指导、统筹布局、民办公助、注重服务原则,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成镇(街道)卫生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建,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形成结构较合理、设置较规范、功能较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3.健全农村居民困难救助体系
①加快城乡低保一体化进程,在此基础上,参照城镇居民困难救助的一些作法,进一步丰富救助内容,逐步把农村困难居民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纳入救助范围,以提高我区农村社会救助水平。
②加快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点是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和敬老院的提升工程,加大对五保供养工作的各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敬老院等农村福利设施。
③加大各类临救力度。在我区综合实力不断增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及时和有效的采取各类临救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因这些变化而失去基本的保障。
④慈善资金作为政府保障体制外的一种有效补充,作为一种救大急、帮大难的有效手段也将要不断的开展和深入下去。救助范围要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要进一步提高。
为了保证我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提高,我们还需要认真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的长期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端正认识,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早规划、早着手、早起步,并做好长期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防止和克服那种“慢慢来或一步到位”的思想,使全区上下在思想上达成共识,营造起有利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的氛围。2.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
政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在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向广大农村,区政府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应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将社会保障工作纳入镇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以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3.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要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年按一定比例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投入。资金来源可以从做大社会保障资金“蛋糕”做起,通过土地出让收益、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收入等多渠道筹集。为减轻经济欠发达乡镇的社会保障资金压力,要采取转移支付等方法和形式,向经济比较困难的乡镇倾斜,帮助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4.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关键还取决于如何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促使其就业,提高农民的收入。为此,我们要着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力的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农民的文化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就业能力,积极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劳动事务代理等多项就业服务,为农民实现就业提供有效帮助,从根本上为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研究
*市财政局社保体系建设课题组
“农民富、天下足、农民安、天下稳”,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和与农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稳定、发展、繁荣和富强,事关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因此,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研究,尤为重要,为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此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求能促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必要性
=、我国农村需要社会保障的现实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大部分人口都生活在农村。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城乡差别很大,农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农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几乎没有什么保障可言,因此,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的一个紧迫课题,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又主要依赖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制订和完善。其二,农村养老问题亟待解决的现实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我国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根据最新统计,我国农村==岁以上人口已接近=亿,占农村总人口的==;且每年正以=.=的速度递增。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过去一对夫妇由三四个儿子供养,现在两对夫妇则由一对年轻夫妇供养,同时还要负担一个子女的培养,且随着工业化发展,耕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农村生产力的有限,不少年轻夫妇已无法承担其养老功能,另一方面,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极不完善,覆盖面不到==,缺少总体设计和政策引导,非常需要我们加快其政策的研究和完善。其三,农民看不起病的现实,迫切要求我们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看病已失去了集体经济的依托,完全依靠个人进行医疗保障,加之,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全国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勉强维持生存,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入不敷出,同时,医药费用增长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不少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刚刚起步,此方面政策功能还比较脆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社会保障政策。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现状,迫切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目前,我国城市已基本形成了统一的覆盖率较高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初步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然而在广大农村,至今还未形成社会政策体系。首先,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过去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消失,如农村集体(生产队)养老制度、农村(大队)合作医疗制度已不复存在,所以目前农村保障政策正处 在新旧制度的交替阶段,旧的社会保障政策已经失去作用,新的社会保障政策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正处在萌芽状态,其次,农民对现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信任度不高。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为例,不少农民对其仍持不信任态度,普遍反映其保障水平低,只有=.=大病农民得到真正实患,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门诊费用享受不到实惠,如某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只能报销=元钱的门诊费用,因而,不少地区的参合率较低,一般只有==左右。再次,现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缺陷还比较多。最突出的是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四个方面缺陷。①互济性低。农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个人缴多少,就有多少进入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时也就按比例领取多少,完全依赖于个人缴费多少,几乎没有相互调剂。②保障水平低。以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省为例,至====年底全省积累农保基金达==亿元,占全国保费总额的四分之一,居各省之首,而到达收益期的==万农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人均只有==元,因而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全省只有===万农民参保,占全省近====万农民的==.=。③有些农保政策已经过时,如现行农保政策中的“集体扶持”,随着分田到户,生产队集体形式的消失,已无法做到。④农保基金政策风险大,缺乏新的政策规范。目前,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只有=.==,而计入农民个人储蓄账户的利率到=.=,形成了近=.=个百分点的利差,以*省为例,每年利益损失就达====多万元,如此长期下去,就会使收支倒挂越来越大,以致于出现无基金兑现的风险。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非常迫切。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江泽民同志这一重要论述,我们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不仅是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更是落实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和迫切需要。这是因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关系到先进农村文化的前进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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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方向,关系到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主要表现三方面:第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建成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就意味着广大农民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收入时,就能得到物质保障,从而能维持农民的基本生活,这样就能维护广大农民的再生产,促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我国-
农村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它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互助、自力等先进文化的特征,这也可以直接促进农村先进文化的发展。第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可以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扩大。这直接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难有所帮的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例如若建立起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就可以使广大农民彻底摆脱因病致穷,因病返穷的困惑。所有这些都是足以证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实践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现的需要。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可行性 =、我国稳定增长的经济形势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提供了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都增长=以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更大,每年都以高于GDP=—=速度为国家财政积累财力,农业生产也连续多年获得丰收。这说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从而为我们建立和完善更优越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事实也正是这样,只要我们以财政收入总额增长的=—=就基本上能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资金的需求。即使考虑财政支出也同样增长的因素,在财力上依然是可行的。因为我们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并不合理,存在着支出越位与缺位的问题,而最大的支出缺位就是社会保障支出不足,所以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仅能解决支出增长的问题,而且还能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所以,持续增长的经济形势,为我们建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比较健全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政策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提供了经验借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框架。====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统一了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年,为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调剂力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和改革方向,====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近年来,国务院又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这表明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关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法规,从而为我们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特别是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行政管理、基金管理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使我们制定一系列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有了成功借鉴。
=、农民思想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辅设了道路。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广大农民思想素质日益提高,这对我们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十分有利。首先,农民社会保障意识不断增强。他们迫切要求实现社会保障。不少地区农民已从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向渴望参加社会保险、自觉参加社会保险方面转变,以苏州市为例,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已达农村总人口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更高。以我们东台市为例,去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万,参合率为==.=,今年已增加到==万人,净增加==万人,参合率已达==.=。其次,农民开放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不再闭门种田,农忙在家种田、农闲外出打工的的人越来越多,这不仅使农民与城镇有了直接接触,而且使农民知识面有了进一步拓宽,了解到有关城镇保障的许多政策和知识,更重要的是农民讲真话、讲实话的能力和表达水平也大大提高,这为开展农村调查研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再次,农民互助互济精神进一步增强。一人有难,众人帮,一村受害,千村助已成为当今农村新时尚,这对我们推进和完善以“个人缴费为主、社会、政府资助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辅设了道路,有助于消除“完全依赖政府实施社会保障”的思想障碍。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原则
为了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合理性、可行性,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上,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地区差异原则。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 障政策的经验总结。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不同的地区应建立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模式也应因地制宜: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保障程度较高,以农村合作性的保障为主;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可较低些,以地方政府的保障为主。
=、坚持城乡分治的原则。城乡分治一直是我国的特色,这种状况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中也应得到体现,因为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背景是不同的。城镇地区职工对土地不存在任何产权,其生活依赖于所在的单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当单位不再为其提供保障的时候,由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是必然的,否则他们将失去生活来源。在农村地区,农民对土地拥有经营权、收益权等,土地可以为农民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由于城乡居民对土地的产权背景存在的差异,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显然与目前正在建立和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政策是有所区别的:城镇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体,农村地区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政府为保障主体或建立合作性的社会保障机构,尤其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所建立的社会保障体系应以农村集体为主体。
=、坚持不搞“一刀切”原则。就是坚持由无到有,逐步完善,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置不当,步骤不妥,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另外社会保障的实践也证明,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是否成功有效,必须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检验,才能看出它是否符合农村实情,是否符合广大农民的意愿,是否能促进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不管制定单项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还是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完善,都要注意政策出台的时机和农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先出台暂时没有、急需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又要注意保持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相对稳定和各项政策的衔接配套,注意分期制定,逐步完善,平衡过渡。
=、应处理好“养穷人”与“养懒人”关系的原则。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的效果看,它在为低收入者提供生活保障、维持社会稳定以及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但如果社会保障的保障标准过高,也会带来一些负面的问题,导致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损失,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在设计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过程中,借鉴别国的经验与教训是非常必要的。如果社会保障的程度较高,显然会导致劳动供给的大幅减少,而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需要保障的农村人口很多,且受到政府财力的限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提供高标准的保障制度,因此,每一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应有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即社会保障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既能够使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又不会出现养懒人的现象。
四、几项具体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思路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总的政策思路是继续保持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为主,社会、集体资助,国家政策扶持,如利息补偿、免税、适度财政介入,对特殊群体在缴费环节上予以适度补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政策取向。具体讲:
⑴参保范围。制度建立初期参保范围为小城镇和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再逐步向农村其他地区推进。参保对象为==—==周岁的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小城镇农转非人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工商个体户、专业户、被征地农民等。
⑵运行模式。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定位在基本养老保险方向上,因此,其运行模式应选择“待遇确定型”与 “缴费确定型”相结合的混和模式。个人缴费、社会(集体)资助、政府补贴均计入个人缴费账户。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到领取期,个人缴费账户存储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进入基础养老金专户,另一部分进入个人养老金专户。到领取期,个人缴费账户存储额达到规定的积累总额,并划入基础养老金专户,即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账户存储额划转基础养老金规定积累总额后,余下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专户按年金形式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样的政策设计,使个人多缴的多得、少缴的少得,有利于激励农民早参保、多投保。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缴费费率、缴费比例由地级市或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测算确定。
⑶要与原“农保”政策衔接。已按原“农保”政策参保,且已领取养老金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已按原“农保”政策参保未领取养老金的,但属于尚未具备条件实现上述新政策的,暂按原政策执行,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新政策;已按原“农保”政策参保,未领取养老金的,且属于有条件的,可以全部过渡,执行新政策。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针对我国农村地区和农民个人家庭差别较大的实际,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多层次特色。即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医疗保险三部分政策组成。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是主体,并将医疗救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则针对部分农村人群实行。
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政策取向为政府组织、引导和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社会(集体)、政府多方负担,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具有以下特点:①强调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比例为三分之一,一般为==—==元/人;②政府补助占三分之二比例,==元—==元/人,由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按比例资助,其中,中央和省级政府补助是大头,在有的省区,经济不发达的乡镇不负担,社会资助不受比例限制,有多少,就补充多少保险基金;③实行住院补偿为主,门诊补助为辅,门诊补偿比例不超过个人缴费部分;④以县为统筹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⑤合作医疗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⑵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政策取向为政府支持下,依靠社会资金如慈善资金、帮困资金等建立的,主要面向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实施的一种救助制度。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享受==救济费的==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农村优抚对象、困患大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二是对因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上述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具体救助比例及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⑶农村医疗保险。对具备经济条件的农民,主要指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管理。其具体政策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并轨。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陷入贫困的农村居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政策取向为“低标准起步,小范围保障,逐步推进完善”,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政策。保障对象为:①失去劳动能力、无收入、无生活来源,也无家庭依靠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②生活在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家庭或个人。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所必需的衣、食等费用确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③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级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捐赠、资助,逐步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以增强保障能力。④对农村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每季都要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来源进行复查,对已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报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停止发放保障金,并收回或注销其低保对象证件,对仍符合条件的,但其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按程序办理减发,增发保障金的手续,在发放上应实行金融部门代发的社会化发放制度的政策。
=、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原来由五保户供养制度、临时救济制度、自然灾害救济制度,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部分组成,因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制度,已演变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故现行农村社会救济仅剩下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等三项制度。其政策取向为坚持公平与效率、合理确定救助对象、科学划分标准,突出救助重点,采取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和方法。具体讲:
⑴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在政策上应由“分散型”向“集中供养型”转变。以*省为例,主要加快三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一是加快实施“关爱工程”扩大乡镇敬老院供养规模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力争三年内使集中供养率由原来的==提高到==;二是加快农村五保户保障资金筹集机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增加市以上财政的投入,以适应调整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需要;三是加快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着重加强理顺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人员供给渠道、内部管理机构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⑵临时救助制度。其政策设计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规范临时救助对象。其对象为因病、因钱、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农村家庭人员;虽已享受了优抚及其他特殊救助待遇,但仍因突发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农村家庭也应列入临时救助对象。另一方面规范救助程序。临时救助对象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经村民小组提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评议后,张榜公示=天以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无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初审后,再次张榜公示=天后,报异议后再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确认为临时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改由过去的固定补助为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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