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2024-06-29

公司规章制度汇总(共5篇)

1.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篇一

企业公司创意提案改善制度汇总

□ 目 的

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

□ 范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

(二)(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五)(六)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一)(二)(三)(四)□ 提 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必要时另加书面

□ 审 查 第五条

(一)(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

第六条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

第七条

(一)120 2153可行性25430% 510%(二)115220315 425525 □ 处 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第九条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

□ 奖 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

第十四条 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

第十五条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 □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会议提案改善方案

(一)为期各单位主管踊跃提供其有利于营运改进的意见,藉资提高经营的效率,并使会议能疏通及统一与会人员的意志,避免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弊病,与会人员除口头提出工作报告(前月)外,特定本方案。

(二)提案建议书,其内容如下: 1.有关管理改进事项。2.提案规章的修订。

3.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

4.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

5.有关新产品的创意或包装的改良事项。6.有关成本的减低事项。

7.有关物料的节省及废料的利用事项。

8.有关工厂安全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9.部门间的协调事项。10.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11.其他有利于本公司兴革事项。(三)提案手续如下:

1.应使用的规定提案建议书用纸(附表)。2.提案建议书记载下列事项。(1)提案人。(2)所属单位。(3)案由。

(4)具体内容说明(必要时添附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图面或说明资料)。

(5)研议事项(由总经理填写)。

(四)为处理提案的顺利,请照规定时间送达总经理室以便汇编处理。

(五)本方案经呈准后通知实施,修改时亦同。

提案管理办法

□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

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加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发动、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这项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由总工室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本条例实施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取

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取得成果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 合同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应该在如下诸方面发挥效用:

1.挖掘通信设备能力,改善通信网络,增强通信能力。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

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开拓新的通信业务、增加企业收入。

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6.改善劳动组织,减轻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

7.节约能源及其它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8.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基建投资。

9.解决了公司在通信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 奖励的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总工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申报;未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公司各部门填写《邮电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报》报总工室。

第七条 向上报奖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余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第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九条 未向上报奖或上报而未获奖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奖励。

□ 奖励标准

第十条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产生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列数额一次性奖励: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 奖金数额 10万元以下 1000~5000元 10~50万元 5000~20000元

50~100万元 20000~30000元

100~500万元 30000~50000元

500~1000万元 50000~100000

超过1000万元 10000元以上 第十一条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奖金数额 特 等 50000元以上 一 等 10000元 二 等 6000元 三 等 4000元 四 等 2000元 五 等 1000元 六 等 500元 □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奖,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第十三条 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倡导参与管理,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得向人事部索取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如建议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者,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协助填列之。

第三条 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 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人事部经

理亲收。

第五条 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 本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必要时,人事部经理并得与召集人洽商后邀请与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

第七条 审委会的职责如下:(一)关于员工建议建件的审议事项。

(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

集人,提交审委会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委会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 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公司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三)对于商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

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委会各委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2.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篇二

一、规章制度对企业的意义和影响

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的意义在于:既是内部法律;也是企业实现管理自主权的手段和重要保障;在一定条件下又可作为法律纠纷的裁判依据。

但,企业规章制度又不仅仅只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同时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遵循的标准。规章制度的建立不仅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依据,而且也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必须遵循的层次清楚的企业管理目录,使企业标准化系统发挥更大的功能,更有效地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对标准的需要,从而提高企业运行的整体效益。

因此,订立完善、合法、合理性的内部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完善而规范的企业内部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生产管理秩序,不仅是对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任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层次设置问题

公司在规章制度的纵向层次设置上分为:董事会级—公司级(总经理)—部门级,但董事会在规章制度工作上只涉及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对于其他规章制度;诸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规定和组织机构职能职责设置等方面参与不多,而这些规章应属于公司管理中的纲领性制度文件,董事会是否能在公司总则类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上参与得多一些?并且在横向层次设置上,能否把各大类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和调整,使之更合理。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公司人员构成主要以生产人员为主,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对于公司日常生产活动顺利开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行使他们应有的权利,进一步切实改善生活、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那么,职工队伍的稳定问题也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

那么相关部门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等,是否有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参与民主集体协商讨论过?相关规章制度通过的程序是否民主?通过后的公示方式可否考虑多样化?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在这方面又做了哪些工作?

(三)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的审核机制

集团公司按照国资委三年法制工作目标要求狠抓规章制度审核把关100%,那么对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的审核把关机制是否存在?是否有相关制度把审核流程作为必经流程固化下来?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是否有定期法律审视评估制度?在制定修改公司级规章制度或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规章制度时,是否有法律事务人员全程参与?而有了这些审核把关机制之后是否会执行,执行了是否到位?

三、优化设想

(一)梳理公司规章制度的层次

纵向层次上,理清明确总纲性规章制度与其他规章制度的区别,以及董事会对于总纲性制度的制定和确定的权力。可考虑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法”——公司内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章,即总纲性总则性的制度。通俗来讲,董事会参与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宪法”;公司级为“一般行政法律法规”;部门级的则为“地方性法规条例”,以此类推。

横向层次上,在理顺公司规章制度由上至下的纵向关系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丰满横向13大类的规章制度,全方位覆盖公司各项工作事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实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的管理状态。

(二)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程序

依照2011年发布施行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笔者认为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须有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参与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协商讨论,通过之后多种方式向职工公示。由法律顾问确定该规章制度是否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相关编制部门和对口的专业负责人负责草案的起草,业务负责人审核后由企划部备案并交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这一环节是决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的主要标志,在操作时须做好相关文案的记录、存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将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点。

(三)建立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性的审核机制

1.建立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把关机制

把对规章制度的审核以必经流程的形式固化,明确以公司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都须经过法律审核,并由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方可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特别是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级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法务人员应全程参与。

2.建立已发布规章制度的定期法律审视评估机制

定期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及时发现规章间冲突及与当前发展或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的规定,适时修订或提出修订意见,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和实际操作性;另外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要分清原因,赏罚分明,并就其执行情况考虑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中。

(四)新规章制度编制流程中专家人员的组成

创新加入专家组审核环节,保证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此相关业务方面的专家审核并提出指导修改意见。专家组,起到智囊团的作用,依照公司造船主业务流程并与此对口的相关专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召开会议,将可能引发、诱发内部法律风险的几率降到最低点。

完善而全面的规章制度体系是体现先进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制定规章制度上,必须紧紧围绕着造船主业务流程,一切以造船主业务流程为核心,实现规章制度与体系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HSE体系)两者协同有效统一。同时理顺公司规章制度层次关系,做到有“法”可依,并且有“法”必依,以“法治”代替“人治”,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强调依“法”治企,形成制度体系化、流程规范化、执行考核化的管理模式。只有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真正重视起来,尽可能减少人为的不确定因素,避免“朝令夕改”情况的发生,才能真正走上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企业法治之路。

3.浴场规章管理制度汇总 篇三

浴场安全管理制度 前台

1、前台值班员如发现进店客人有形迹可疑的举动,应及时通知各班主管和值班经理,加以预防;

2、前台现金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完善主收款制度;

3、每日营业款及时上交财务,中班营业由前台收银员领班与营业部经理核实无误后存入保险柜内;

4、存放客人包裹时,必须与客人当面点清包裹内的物品数量,并封存。如客人存放现金,应将现金装入档案袋内封存,在封 存处盖前台章、客人签字、封存人员签字,妥善保管;顾客也可在密码柜中存放贵重物品,前台人员注意提示顾客。

5、如需要男、女浴备用钥匙为丢失手牌的客人开柜,必须由经营部值班经理(向上级请示得到批准后可在办公室领取备用钥匙)值班员2人同时在场方可开锁,否则不可以出示备用钥匙。男、女浴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组长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各组组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男、女浴

1、干蒸房应合理控制温度,以防温度过高引起自燃;

2、干蒸房每天在凌晨3:00到上午7点关闭,套间内干蒸房上午7点-凌晨3点开放,大房下午1点-晚1点开放。关闭后检查干蒸房内是否有异味,如发现异味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每周一定期对桑拿炉线路进行检修;

4、干蒸房内电器设备较多,打扫卫生时不要将水洒在插座设备上,以免短路发生火灾。

5、男更衣室内杜绝客人吸烟,发现客人吸烟应及时提醒客人熄灭,以免发生火灾。洗衣房

1、每次用餐时必须关闭熨斗;

2、每月月底定期对洗衣房所有设备进行检修,以防线路损坏引发火灾;

3、洗衣房内严禁吸烟。吧台库房

1、严禁携带明火进入库房;

2、将同类商品归类堆放,严禁将非同类商品码放在一起,定期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清库并倒库;

3、严禁库房内长明灯。休息厅、包房

1、大厅内注意烟头,对于较隐蔽的地方如:垃圾筒周围、床边、地毯等及时检查是否有烟头;

2、休息厅内的电视及射灯在无客人时随时关闭,主动提醒客人在休息厅和包房吸烟小心。同时不间断的对休息厅进行巡视;

3、按摩间技师在给客人做完按摩后应检查茶几、床位上、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如有及时处理;

4、技师休息区的高温蒸车每天在凌晨3:00以后关闭电源;

5、包房服务员应勤换烟缸;

6、每周一定时对插座、插头进行检查,以防插座损坏引以意外;

7、包房内应注意电视温度,对于长时间开着的电视且温度较高的电视,应与音控联系,及时检查,包房无人时及时关闭电视。

茶艺部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1、本办法实行100分制,违反本办法条例按相对应条款进行扣分,全月累计得分98分以上为优秀,作为评选优秀员工依据,90-97分为良好,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本办法由部门经理、副经理、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实施,被总经办、质检领导小组、总值班查实除按质检条例处罚处,仍按本办法扣考核分。

3、考核得分与当月效益工资严格挂钩,按得分多少,分配效益工资。

4、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

5、本考核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规范服务类

(一)语言考核

1、见到客人必须问候“你好”,没做到扣1分。

2、来客必须询问“请问哪个房间?”,没做到扣1分。

3、带客领路必须称“请跟我来”或者“这边请”,没做到扣1分。

4、领客人入房内,必须称“请进”,没做到扣1分。

5、客人到房内,必须称“请坐”,没做到扣1分。

6、询问客人喝茶,必须称“请问你们喝什么茶”,没做到扣1分。

7、送茶(物)进房,必须报“茶房服务”,没做到扣1分。

8、茶(物)送到房内,必须称“先生(女士),你点的茶”,没做到扣1分。

9、退出时,必须称“打扰了”,没做到扣1分。

10、客人从房间出来,要询问“你好,你(们)要离开吗”,没做到扣2分。

11、如客人退房,须告知客人“请到吧台结帐”,没做到扣2分。

12、如客人留房,须告知客人“请到吧台交押金”,没做到扣2分。

13、客人呼叫服务员,必须立即回应“你好,什么事”,没做到扣2分。

14、对客人的吩咐,要回应“行”“好的”“可以”“马上就来”等,未作回答扣2分。

15、顾客结帐,应唱付唱收,未做到扣2分。

16、结帐找钱,应报“先生(女士),你给的XX元应找你XX元,请收好”,未报扣2分。

17、结帐完毕,称呼客人“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没做到扣1分。.18、语言服务时,须语气轻柔、语言流畅、语声清晰。没达到扣1分。

19、语言服务时,应配合手势一起进行,没做到扣1分。

20、要面带微笑的使用上述语言,态度要热情,没做到扣1分。

宿舍食堂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冤狱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 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 时间。(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浴区服务质量检查制度

(一)人员配备与提供服务时间

(二)设施标准

1、小浴池分隔配备合理性

2、设备用品安全

3、计量用具齐全

4、配套设备符合要求。

5、配套设备配备符合要求

6、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三)卫生标准

1、木板清洁程度

2、墙壁卫生

3、地面卫生

4、其它设施卫生程度

5、服务用品质量与清洁度。

(四)服务人员

1、掌握工作内容

2、预订服务准确

3、对常客和回头客招呼。

(五)准备工作

1、浴池与水温、气温准备

2、服务用品准备齐全程度

3、卫生与环境准备程度

(六)接待服务

1、浴室安排与服务记录准确

2、服务用品供应及时性。

(七)安全服务

1、通告病客谢绝入内

2、注意观察客人动态

3、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性与效果

4、客人衣物安全程度。

洗浴主管,领班,班前例会制度 日例会制度: 主管、领班日例会:

时间:每日交班前20分钟。

地点:前厅

参加人员:本班次所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

主持人:值班经理或值班主管

例会内容:回顾昨日工作不足,并强调加以杜绝和改正。安排今日工作重点,完成上班次未完成事宜。

目的效果:通过昨日例会,达到基层管理者在纪律上严明,经营意识与质量意识牢固和不断的去完成。

领班、员工日例会:

时间:每日每班前10分钟。

地点: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自行安排。

参加人员:本班次所有员工及领班

主持人:领班

内容: 传达基层管理例会会议精神,合理分配工作,明确当日工作重点。结合本区域工作不足,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完成上班次未完成事宜。

目的与效果:通过日例会,加强员工的时间性和纪律性,明显工作目标,使洗浴部上下步调一致化,高效率地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本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本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本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本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浴场机房钥匙管理制度

1、凡24小时值班的机房,除配电值班人员掌握一套钥匙外,其余钥匙交服务处总服务台统一保管。

2、凡不是24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应有一套在24小时值班的配电机房保存,以防万一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严格登记。

3、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

4、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

5、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

6、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时间需进行登记。

洗浴备品管理制度

一、所有备品均应以部门为单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要符合财务要求,同时落实备品责任制。

二、每月以部门为单位对备品进行盘点,对于损坏或丢失要按责任制落实赔偿制度。

三、每季以部门为单位,由财务组织联合检查,进行全店盘点,要做到帐实相符。

四、每月和每季的盘点情况要上报总经理。

五、对于客用商品,要做好出入库登记及卖出商品登记,做到日清日结,每日与财务的卖出商品及二级库存商品帐核对。

六、客用免费消耗用品,对一次性客用备品,本着一客一备的原则,但要随时观察客人,尽量节约发放,对节约的行品,要重新登记入库,并以此为依据实施奖励。

七、要加强采购物品的质量验收的监督工作,避免伪劣商品混入店内。

八、物品损耗报批制度: 一是自然损耗,由财务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报批。二是人为原因损耗,在得到赔偿后,上报财务,按照管理制度做物品的减少和补充处理,并在帐册上进行登记,财务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

浴场包房卫生标准及查房制度

查房制度:顺着你的右手绕客房一周,眼睛要扫到天花板到地面的每一个角落。

一、房间

1、房门:无指印,锁完好,安全指示圈等完好齐全,请勿打扰牌及餐牌完好齐全,安全链,窥镜,把手完好。

2、墙面和天花板:无蛛网,斑迹,无油漆脱落和墙纸起翘。

3、护墙板、地角线:清洁完好。

4、地毯:吸尘干净,无斑迹,烟痕,如需要,则做洗涤,更换,修补的标记。

5、床:铺法正确,床单干净,特别注意毛发。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转。

6、硬家具:干净明亮,无刮伤痕迹,位置正确。

7、软家具:无尘无迹,如需要则做修补,洗涤标记。

8、抽屉:干净,使用灵活,自如把手完好。

9、电话:无尘无迹,指示牌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常,功能正常!

10、镜子与画框: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1、灯具:灯泡清洁,功率正常,灯罩清洁,接缝面墙,使用正常。

12、垃圾桶:状态完好且清洁。

13、电视:清洁,使用正常,频道设置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挡,音量调到偏底。

14、衣橱:衣架品种、数量正确且感觉,门、橱底、橱壁和格架清洁完好。

15、空调:出风口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度符合要求。

16、mini吧,冰箱:清洁,无异味,物品齐全,温度开在抵挡。

17、窗帘:干净完好,使用自如。

18、窗户: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感觉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9、客用品:数量,品种正确,状态完好,摆放合理。

二、卫生间

1、门:前后两面干净,状态完好。

2、墙角:清洁完好。

3、天花板:无尘,无迹,完好无损。

4、地面:清洁无尘,无毛发,接缝处完好。

5、浴缸:内外清洁,镀铬体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清洁完好,浴帘感觉完好,浴帘扣齐全。

6、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铬件明亮,水阀使用正确,镜面明亮,灯具完好。

7、座厕:里外都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

8、排风扇:清洁,运转良好,噪音底,室内无异味。

9、客用品:品种数量齐全,状态完好,摆放正确。

浴场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一,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二、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 1印章戳记清册。2所属人员薪资单册。

3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4保管文卷目录。5职责事务目录。

6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7保管图书清册。

三、移交手续未办清者不准离职。

四、离职手续未办清自动离岗者,扣押金,由此造成公司损失者,承担相应责任。

浴场餐厅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上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 须穿戴白色工作帽、工作服。

2工作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3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消毒。4 厨房各种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食堂餐桌、地板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板凳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大清洗一次。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协助警卫人员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菜的习惯。为了保证厨房和餐厅的卫生,望各位员工支持厨房的工作,吃饭主动交纳饭卡,饭吃多少打多少,不要浪费粮食,一旦吃不完的饭和菜,必须倒入剩饭剩菜桶内,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餐厅卫生“五四”制度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杂物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煮沸或消毒液)。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浴场背景音乐管理制度

1、初上班选择轻快音乐,以调动工作人员的士气;

2、营业中应选节奏轻快的音乐,令人感到愉快;或以抒情、轻柔的音乐为主;

3、营业开始时,可固定放同一首曲子,以起到提醒的作用;

4、营业中忌放流行歌曲,最好以轻音乐为主,曲子在更换的同时,也应保留一优美的固定的曲子做为主题曲,声音控制应适中,切忌时大时小。

浴场员工洗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维护企业良好的服务环境,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饱满的服务精神面貌,就企业员工洗澡的时间安排和纪律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洗澡时间具体安排:

(1)娱乐部、洗浴部服务员、收银部:每周一、三、五;凌晨12:00-3:00。(2)休闲部、前厅销售部、保安部:每周二、四、六;凌晨12:00-3:00。(3)浴区搓澡技师、美容美体技师:每日凌晨1:00-3:00。(4)保健部:每日下午12:30-1:20。

(5)管家部:每周一、三、五;凌晨1:00-2:30。(6)办公人员:每周二、四、六;下午5:00-7:00。

2、员工洗澡时间必须严格按照企业时间规定。否则罚款20元。

3、员工洗澡必须自带洗浴用品,不允许使用企业内任何洗浴用品和梳理用品,包括发梳和吹风机等。一经发现,罚款10元以上。

4、员工洗澡仅限淋浴,不允许使用企业池浴、蒸汽浴、桑拿浴、坐浴。一经发现,罚款20元以上。

5、员工洗澡更衣不允许使用浴区更衣柜,应自带纸袋把更换下来的衣物装入袋中,整齐摆放,自备浴鞋。否则,罚款5元以上。

6、员工洗澡时,自觉维护浴区环境卫生,保持洗澡有序进行,不允许大声喧哗,嘻戏打闹。一经发现,罚款10元以上。

7、员工洗澡,要求洗澡时间30分钟,不允许在浴区闲逛,拖拉。一经发现,罚款5元以上。

8、员工洗澡,掌握顾客优先的原则,如果浴客较多,员工则推后洗浴;不允许与浴客争用淋浴喷头,造成浴客等待。一经发现,罚款20元以上。

9、员工洗澡前,必须由员工通道安静地进入浴区;员工洗浴后,应由原路安静、有秩序地迅速离开。否则罚款10元以上。

10、员工洗澡,不允许因洗澡影响正常工作,否则罚款50元以上。

11、员工洗澡时间安排会针对营业情况调整。

浴场清洁设备领用及操作制度 一.领用

1领用设备必填写领用记录表.2领用设备时,领用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的,由领用人自负责.3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者罚款.4因使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薄上注明损坏情况.6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拒收,由此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负责.二.操作

1在设备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耗电量.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设备.3擦地机、抛光机、地毯清洗机、吸水机、吸尘器等设备均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4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情况下操作.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三.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2)清扫人员在超过2米高出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3)清扫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4)清扫人员不得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事故.(5)清扫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6)清扫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7)在操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8)清扫人员在泡开水时,应思想集中,以免烫伤.(9)室外人员在推垃圾箱时,应小心操作,以免压伤手脚.女宾区员工规章制度

1.员工上班须佩戴工号牌,违者扣1分。

2.在营业区内员工禁止接打手机及私人电话,违者扣2分。3.员工在营业区内不得嘻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扣2分。

4.员工在营业区内不得有不雅观行为(如:掏耳朵、剪指甲、伸懒腰等)违者扣2分。5.女员工上班必须化淡妆,男员工保持面部卫生,一律平头、寸发,违者扣2分。6.员工迟到10分钟以内,扣2分。30分钟扣发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7.当班时间脱岗、串岗者,扣4分。

8.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者,视情节轻重,轻者扣2-4分。重者无薪解雇。9.按照各区域卫生制度标准检查,不合格者扣2分。10.工作时间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违者扣4分。

11.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店内设施设备者,按情节轻重程度分别扣2-10分。偷盗及以工作之余假公济私者,按情节轻重程度分别扣10-20分。或给予无薪解雇。12.私自挪用公款者,给予无薪解雇处理。

浴场员工打卡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 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 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浴场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一、公司辖区内出现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宾客酗酒、突发危重疾患、打架、失窃、电力中断等均视为突发事件。

二、公司任何员工一旦在公司辖区内发现突发事件或可疑情况均应立即报告所在区域部门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

三、接到报告者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理,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不得围观。

四、当治安管理部门,保安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突发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线索情况。

五、发现火警火险时,就近员工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先行扑救同时报告保安部,扑救完毕,保护好现场。

浴场失物控制及处理制度 每当客人从更衣室去总台结帐时,更衣室员工必须马上查看更衣柜状况,如发现有遗留物品应在2分钟之内电话通知总台。

2.任何员工凡在水疗区域拾获的物件,均需随即交往总台,并报告拾物地点、位置与时间等,私拿客人遗留物品按偷盗处理。

3.总台做好登记,并请上交者核对无误后签名认可。

4.若失主提出认领,需说明有关失物之情况并交验其身份证件,情况属实者,可在《失物认领单》上签名后取回该物。

5.所有失物的处理结果或转移情况均需在失物登记簿上予以说明。6.钱币及其它贵重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理。7.遗留物品应定期整理、清点。

8.对无人认领的遗留物品保存到规定期限(食品3天;药品1个月;一般物品3个月),按有关规定处理。

(1)一般物品:三个月后无人认领交时尚经营事业部办公室统一处理。

(2)贵重物品:现金、珠宝、首饰、相机等六个月无人认领即交时尚经营事业部办公室处理。

(3)证件、文件:交安全部处理。

(4)药物:二周无人认领,经请示水疗部经理核准后弃之。

(5)水果、食品:二天后无人认领,经请示水疗部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6)衣物:客衣中的物品应尽快归还客人,无人认领的衣物交部门登记保管,在保存三个月如无人认领,交广场安全部处理。

(7).书籍、杂志在保存一个月后交安全部.失物人在领取保管期的物品时,在《失物招领表》领取人一栏签字处理制度。

浴场交接班制度

标准程序:

1.交接班主体:经理之间、主管之间、员工之间。2.交接要求:详细、具体、真实。3.交接内容: 3.1 人员状况: 3.1.1 岗位安排;

2.3.1.2 思想是否有波动; 3.1.3 是否有离职和入职员工; 3.1.4 表现较好与较差员工。3.2 当班主要工作内容:

3.2.1 所做具体工作,完成了多少遗留问题; 3.2.2 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在岗培训; 3.2.3 是否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的清理等等。3.3 卫生状况:

3.3.1 地面是否干净,布草是否整齐、平展; 3.3.2 自检所出现问题及解决状况; 3.3.3 新的卫生死角及解决状况;

3.3.4 联检、抽检所出现问题及解决状况。3.4 服务弊病:

3.4.1 服务用语不标准; 3.4.2 服务态度不端正; 3.4.3 服务技巧不灵活; 3.4.4 服务技能不娴熟等等。

浴场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与程序:

1、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管理统一的培训项目及参与并参与督导各部门的内部培训。各部门应把每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将把有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员工的排班情况安排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并把培训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员工应按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

3、凡迟到、早退或不到者,人力资源部将比照《考勤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4、每次课程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安排考评。

效果考评的形式为书面问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人力资源部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书面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评分:

80分以上为优秀 60~80为中等 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凡每次考评不及格者,降职一级。待重考合格后,回升员职位。

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4.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篇四

《总监办规章制度汇编》

北京中交公路桥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武深高数总监办 2014年1月30日

目录

1、安全会议制度……………………………………………………….-1、安全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编制与审批制度………………………-3

3、特种设备及关键设备审查制度……………………………….…....-4

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方案审查制度…………………………….-6

5、安全生产费用审核度………………………………………….……-11

6、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14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7

8、总监办安全应急管理制度……………………………………...…-20

安全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编制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合理组织本监理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系统安排各阶段安全管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理计划编制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及职责、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监理程序和方法、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定的须审查验收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须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等。安全监理计划审批后由总监负责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计划交底工作。

第三条 安全监理计划应由总监组织编制,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编写完成,并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备现场办。

第四条 对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安全监理计划和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危险源状况分析及控制;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及控制措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控制要点;相关过程检查记录和资料目录等。

第五条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完成,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有专业监理工程是组织开展对监理员进行监理细则交底工作。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并签字后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开挖;

2、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系杆拱桥主桥中的梁、拱、柱等构件安装施工等;

5、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6、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等;

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老桥梁的拆除;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等;

2、工程概况:工程简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准备情况)等;

3、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流程、工程进度计划、平面布置图等;

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5、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

6、安全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8、安全检查和审查(指安全检查和审查的方法、内容等);

9、应急预案;

10、安全验算;

11、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四条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一)、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

1、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

2、监理工程师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

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填写监理审查意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修改完善上报时附监理意见回复单。对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总监办报请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

(二)、专家论证审查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1、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四条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过程的检查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总监办审查批准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并组织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确实需变更、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编制变更、调整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后予以实施。重大内容变更、调整,应重新组织变更、调整方案专家论证会。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5、总监办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加强巡视检查;对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现场办或市建指报告。

1121314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第四条 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定期检查后3d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整改通知单(表B-10)。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并留有记录。总监办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限期内应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同时书面回复现场管理机构(表B-11)。第五条 总监办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检查。总监办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整改的,应开具停工指令并报告现场管理机构(表B-12),项目经理部整改后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应及时组织复查,具备复工条件后开具复工指令(表B-13)。

第六条 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项目经理部及时上报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时间、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或变更施工方案等。

第七条 总监办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并反聩。

第八条 安全检查项目内容

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

3、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是否层层分解;安全日志、台帐、会议记录等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有无整改、奖惩记录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报告原则 :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立即进行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条 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报告程序:

1、根据现场办的要求,发生重、特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总监办、现场办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快报、1小时内进行

第一次续报。

总监办在接报后30分钟内快报、1小时内第一次续报现场办、市建指。

2、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总监办、现场办和南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快报、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

总监办在接报后1小时内快报、24小时内第一次续报现场办。第五条 事故快报应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报告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2、事故中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项目基本概况;

4、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7、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措施及其他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第六条 事故在第一次续报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继续报告。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第七条 安全事故处置原则:

总监办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第八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总监办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及时上报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违者将要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监办成立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总监办安全体系人员组成由总监和副总监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总监杨占启任安全第一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总监办结构组储峰、刘军组成。(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总监办试验组王仁军、测量组闻道秋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副总监许映俊担任、其他应急小组组成。

第二条、总监办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总监安全生产应急组织职责(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总监办网络系统保证与各专业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副总监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总监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4、总监办道路组、结构组、试验组、测量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第三条、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第四条、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总监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总监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安全管理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总监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总监办安全生产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

导机构的指令。

5、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5.新公司法有必要引进一人公司制度 篇五

顾名思义,一人公司是由一名投资者(含法人和自然人)依法设立的公司。一人公司乃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商事主体。一人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而一人股东对公司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除享有一般股东权之外,还享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经理的权力。

一人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1)前者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而后者则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不能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一人公司及其股东需分别就其公司所得和股东股利分别缴纳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缴纳法人所得税,只待投资者取得投资回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一人公司需要原则满足《公司法》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设置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以及公司治理制度,而个人独资企业只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以其产生时间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其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与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指虽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多人,但只有一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占有绝对多数(如95%),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很低、甚至仅具有象征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上的一人公司,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股东仅有一名的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上述两个划分标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四种:设立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设立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存续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存续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

传统公司法理论过分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股东的复数性(公司具有两个以上股东),以至于否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原因有二:(1)法理认识。传统大陆法系民法习惯于将公司纳入社团法人范畴,而非财团法人。法国传统公司法理论更将公司的性质解释为合同。既然是合同,必有2名以上当事人(契约说)。但现代公司法理论倾向于将公司的性质解释为组织或机构(组织说)或解释为企业组织的法律技术(折中说)。(2)经济因素。“众人抬柴火焰高”。股份公司制度诞生之初,人们非常看重股份公司聚沙成塔的集资功能。毕竟,股东越多,公司资本越雄厚。但在实践中,公司资本雄厚程度与股东人数多寡并不永远成正比。公司的资信状况取决于公司资本而非股东人数。有些投资者富可敌国,即使上千名股东的投资集合也难望其项背。

担心一人股东滥用公司制度、危害债权人利益也是现代公司法初期不敢承认一人公司制度的原因。似乎一人股东在缺乏其他股东制约的情况下容易作恶、难以慎独,因而在欺诈债权人时更加有恃无恐。此种看法有失片面。其实,股东达到两个以上时,欺诈债权人的智慧可能更多,至少不亚于一人股东的智慧。更何况,一人股东的失信完全可以通过制裁机制预防与救济。

其实,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一人公司实践早就摧枯拉朽地突破了公司的社团性限制。自从列支敦士登1925年《关于自然人与公司的法律》第637条公开承认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制度便如同星星之火,逐渐燎原。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自1981年起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法》自1994年起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一人公司早已暗渡陈仓,数量不菲。据估计,1980年前德国每4家有限责任公司中就至少有1家公司由实质一人股东组成。法国亦自1985年起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URL),并自1994年开始允许股东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鉴于欧盟许多成员国已经开始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为推动各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欧盟理事会于1989年12月21日通过了《关于一人公司的第12号公司法指令》,并要求各成员国在1992年1月1日以前按照该指令的要求,修改本国公司立法。日本1990年修改《商法典》,允许投资者设立一人股份公司(第165条),删除了股份公司之设立应由7人以上发起人的法律限制。同年,日本修改《有限责任公司法》,删除了该法第8条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人数的要求。我国台湾地区曾常见“人头股东”(名义股东)拥有一股的情形。为符合企业经营实务的需要,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11月修改《公司法》,公开承认一人公司。只不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所有民事主体,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包括政府和法人。有学者主张从立法上根本废除公司的社团性,使公司概念同时囊括传统社团法人公司和一人公司,以符合《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制度。

我国1993年《公司法》从公司社团性出发,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为2人以上、50人以下(第20条),股份公司股东为5人以上(第75条)。对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态度:原则禁止法人、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破例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因其唯一股东是国家,国有独资公司当然是一人公司,而其设立主体又严格限制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外国投资者也可依《外资企业法》在中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实生活中,常有投资者为规避禁止设立一人公司之规定而寻找名义股东。此即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鉴于公司登记机关无力禁绝之,1993年《公司法》亦未明文禁止。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组合与合理配置。我国国有企业目前正在抓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不少国有企业正在积极组建企业集团。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国有独资公司有权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设立国有独资子公司乃至于国有独资孙公司。但是,根据现行公司立法,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才有权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本身除非依法上升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一律不得再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这种一人公司形式。这一立法态度显然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能够充分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开业自由,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一人公司是中小企业可取的一种理想企业组织形态。与私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一人公司的股东免于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的股东享有更大限度的开业自由,即使找不到其他的理想投资伙伴,仍然可以举办一人公司。可见,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是国家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拉动市场内需,增加税收和就业机会,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压力较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切实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公司难、开业难的政策法律问题。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发挥其治理结构简单高效、决策灵活的特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股东多元化的公司由于股东之间的利益不同,极易导致股东间的权利之争,或者决而不断,或者相互推诿扯皮,从而妨碍公司效率。一人公司有助于简化公司内部法律关系,不存在股东冲突问题。当然,股东决策的灵活性也与股东决策的任意性、风险性紧密相随。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还有利于确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唯一归属者,激发投资者单独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避免多名投资者由于缺乏合作、宽容与尊重精神而互相拆台、明争暗斗的“窝里斗”现象在公司内部重演。我国商业文化中的确存在鼓励单打独斗、阻碍团队合作的基因成分。“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无水喝”即其真实写照。现实生活中,上演着多少兄弟之间、翁婿之间、夫妻之间争夺股权的闹剧!允许一人公司制度,无疑是扬长避短的文化选择。

我国现实生活中,名义上虽有两个以上股东、实质上只有一名股东投资的公司也不少见。这其实就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但由于现行立法禁止设立一人公司,致使真股东(实质股东)与假股东(名义股东)、假股东与公司之间、假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紊乱,纠纷增多,法院也不知引用何种法律依据判案。与其视而不见,不如让其浮出水面,允许存在,加强监管。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无异于釜底抽薪,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此类纷争。

顺应一人公司制度的改革浪潮,我国《公司法》只能与时俱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既需要有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也需要一人公司存在。如果一味抓住法人社团性不放,不及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则无异于刻舟求剑。当然,要从根本上拓展一人公司的生存空间,新《公司法》既应承认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应承认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既应承认形式意义上的的一人公司,也应承认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除了承认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转化为一人公司外,还应承认普通的股份公司转化为一人公司。

上一篇:2022学会感恩主题演讲稿下一篇:认识钟表复习课说课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