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2024-08-23

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精选12篇)

1.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篇一

1 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技术来源

追踪和分析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所需技术的来源, 是考察与评价企业研发能力、技术合作能力、技术开放程度乃至技术创新综合水平的基本依据之一。现将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两个层面分开解析。

1.1 企业产品创新的技术来源

产品创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包括:推出全新产品、改变原有产品的外形设计、增加原有产品的新功能、降低产品成本的新配方、延长产品使用寿命的新技术等等。

调查数据表明, 在50个实现产品创新的大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32个, 占64.00%;在132个实现产品创新的中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88个, 占66.66%;在179个实现产品创新的小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129个, 占72.07%。从别的来源获得产品创新所需技术的企业是比较少的, 如果不考虑大中型企业与国外机构尚没有合作研究的因素, 大致比例在12%~1.55%之间。

由此可见, 在实现产品创新的企业中, 技术的主要来源是自主研发。也就是说, 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 主要依靠是自身的研发能力来推出新产品的。

除自主研发之外, 企业产品创新相对重要的另三个技术来源是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与高校合作研发、与其他企业合作研发。按照数据进一步考量, 大型企业更为重视从科研机构和高校获得技术支持, 合作研发的效果也比较好。从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来看, 主要原因有四:一是近几年政府科技部门从政策措施方面推动和支持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大的科技攻关项目;二是大型企业工业技术的高度、密集度也客观上要求从科研机构和高校获取技术支持;三是大型企业的工程技术队伍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技术、知识层次上差别相对较小, “门当户对”, 比较容易沟通、合作乃至融合;四是黑龙江省的大型企业经营更加规范、诚信度高, 合作中能兼顾合作方的利益, 科研机构、高校与大型企业合作的积极性较高。

1.2 企业工艺创新的技术来源

工艺创新是企业为生产新的和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提高劳动生产率, 采用在技术上是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工艺设备或生产方法。工艺创新也可以说是生产产品的外部条件、手段的创新。

调查数据表明, 在54个实现工艺创新的大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31个, 占57.41%;在141个实现工艺创新的中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91个, 占64.54%;在153个实现工艺创新的小型企业中, 从自主研发获取或力图获取所需技术的122个, 占79.74%。拿这里的工艺创新与前面的产品创新比较, 从自主研发获得技术的大、中、小型企业的比例有所升降, 但自主研发作为工艺创新的主要技术来源的格局并没有改变。

由此可见, 在实现工艺创新的企业中, 工艺技术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自主研发。就是说, 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为生产新产品或改进原有产品或提高生产效率, 所采用的新的生产方法、手段 (包括改进装备、设备) 所需要的技术主要是依靠自身的科技力量解决的, 创新主要是内源性的。

2 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的活跃程度

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中创新活动的分类是依据自主创新的定义划分的, 主要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3类。

2.1 产品创新中各类活动的情况

产品创新中的原始创新指:企业通过研发活动掌握核心或关键技术推出新产品, 并拥有知识产权;产品创新中的集成创新指:企业通过融合多种技术推出新产品 (或原有产品的新功能) ;产品创新中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指:企业以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为起点的产品创新。

在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范围内的987个大、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创新活动中, 有原始创新活动的企业156个, 占15.81%;有集成创新活动的企业155个, 占15.70%;有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的企业125个, 占12.66%。总体看, 前两类创新的比例差不多, 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例明显低一些。

对大、中、小型企业产品创新活动的数据作进一步的观察可见:

大型企业的产品创新活动最活跃:三类创新活动 (从占所有企业比例的数据看) , 大型企业的比例都远远高于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从大型企业自身看, 集成创新活动比例最高, 在企业总数中占53.97%, 在有创新活动的企业数中占59.65%, 这表明大型企业的科技人才专业学科构成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这是开展集成创新、提高技术集成度的基本条件, 实际上这种人才优势也有利于开展对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 大型企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的2项企业比例33.33%和36.84%亦证明了这一点。

小型企业的原始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好于集成创新。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提高中型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般来说, 中型企业有着比小型企业更多更好的经济与科技资源, 应当通过挖掘自身力量, 注重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或以研发服务外包的形式, 尽快提高产品创新水平。

2.2 工艺创新中各类活动的情况

工艺创新中的原始创新指:企业通过研发活动掌握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 发明或创造出新的生产工艺, 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创新中的集成创新指:企业通过融合多种技术资源推出新的生产工艺的活动;工艺创新中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指:企业进行以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为起点的生产工艺创新活动。

在黑龙江省工业企业创新调查范围内的987个大、中、小型企业的工艺创新活动中, 有原始创新活动的企业135个, 占13.68%;有集成创新活动的企业163个, 占16.51%;有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的企业137个, 占13.88%。总体看, 原始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例相当接近, 而集成创新比例则明显高了一点。

从987个企业中“有技术创新活动”的428个大、中、小型企业来看, 在工艺创新方面有原始创新活动企业比例就升到31.54%;有集成创新活动的企业比例就升到38.08%;有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的企业比例就升到32.01%。这组统计数据与上面的产品创新那组数据比较, 情况是不一样的:工艺创新中的集成创新比例最高, 而原始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例则差不多。

综上所述, 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调查表明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具有三个特点:

a.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技术来源主要是本企业自主研发, 创新的企业内源性特点突出。

b.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与外界的技术合作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高校。总的看, 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多于与高校的合作。

c.工业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中, 集成创新的企业比例最高, 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例最低。

从以上三个特点也反映出三个问题:

a.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还带有一定的封闭性。当今时代, 企业在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产业化上搞“自力更生”, 主要是出于无奈, 是对外合作的途径、机制的阻隔或相关资源配置的缺憾所致。

b.产学研合作的大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实际上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研发的企业比例仍不高, 前述“与外界的技术合作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高校”是与其他技术“外源”相比较的结果。因此, 产学研的有效合作仍然是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c.引进成果消化吸收的工作亟待加强。要在技术上尽快地追赶、超越, 获得自己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核心技术, 必须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的途径, 提高企业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的起点, 否则总体上的差距很难缩短。因此, 这方面的工作, 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政府等各界都不能放松。

摘要:黑龙江省工业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技术来源主要是本企业自主研发, 对外合作研发主要合作方是科研院所和高校。在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中, 工业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较强, 原始创新的情况又好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总的看, 企业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企业内源性特点比较突出, 这既表明企业研发能力在不断提高, 也反映出企业研发开放度不够的缺憾。

2.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篇二

猪肉价格继续下跌,主要畜产品交易量小幅增长

猪肉价格为每公斤14.79元,跌1.5%,已连续11周下跌,比下跌前低23.05%。牛肉每公斤28.71元,跌1%。鸡蛋、羊肉和白条鸡价格分别为每公斤6.52元、29.33元和11.64元,分别涨3.2%、1%和0.9%。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环比增5.9%。

多数鱼类产品价格上涨,交易量小幅增长

花鲢活鱼每公斤为8.1元,涨6.4%。白鲢活鱼、活草鱼、活鲫鱼、大带鱼和活鲤鱼每公斤分别为6.58元、12.59元、11.09元、15.07元和9.34元,涨幅在3%以内。大黄花鱼每公斤28.18元,跌1.8%。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环比增长4.8%。

蔬菜价格总体下跌,交易量小幅增长

重点监测的26种蔬菜均价为每公斤2.53元,环比下跌7.9%。由于北方地产菜开始上市,市场供应增加,大多数蔬菜价格下降,其中叶菜类的油菜、菠菜、韭菜、生菜等价格继续下跌,跌幅在15%左右;另据市场反映,时值河南蒜苔大量上市,加上质量不如往年,因此价格下跌29.1%,菜花、西葫芦、黄瓜、冬瓜和豆角等价格跌幅在10%左右,大白菜价格略跌3.1%,西红柿、土豆和大葱价格上涨,涨幅在5%以内。以上26种蔬菜交易量环比增长4.7%。

水果价格全面上涨,交易量基本持平

3.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篇三

夏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农产品研发中心简介

2013年元月18日,我们成功注册了农产品研发中心,注册资金100万元,由县联社全额出资,主要业务是果蔬类、棉麻类、粮油类、畜牧类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咨询。我们以农产品研发中心为依托,成功注册了“鄃源”牌商标,为搞好“农超”对接,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们主要采取研发中心+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产品的合作模式。在香赵庄莫庄村有个兴联富民薯类种植专业合作社,该社有地瓜基地500亩,在白马湖镇春雨葱业专业合作社,该社有大葱基地1000亩,红萝卜基地300亩。在郑保屯镇有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该社有生产基地1000亩,在田庄乡有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该社有生产基地500亩,该社与维尔维特有限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该公司生产的棉被与合作社的农产品成功的进入市场,进入超市。

地址:山东省夏津县中山北街97号。

联系人:莫新国手机:***

夏津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介

夏津县供销社于2013年4月经多方协调、运作,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以自己领办的5个合作社为基础,又联合了28家合作社,注册登记了夏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现有工作人员11名,建立健全了理事会、党支部、办公室、财务室等内部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重点依托种植、养殖等主导产业,现已入户农户2000多户、辐射带动农户6000余户。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的组织优势,在资金互助、农资专供、标准化生产、产品销售等方面实现统一,有效地解决了个人办社市场风险大,资金周转困难等诸多问题。

目前,工作人员正有序按流程进行编制社员证、制作股金分配、利润、分红、资金拆借等各种表格。近期又以参股的形式新吸纳入社会员26人。县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管单位多方筹集资金,增加专业合作社的种植、养殖品种、帮助专业合作社扩大规模。紧随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致力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专业合作社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农村生产经营的新体制,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址:夏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楼内。

联系人:张杰。电话:***

夏津县供销社春雨葱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9年县供销社在白马湖镇政府大力支持下,在梅庄社区成立了春雨葱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供销社出资55万元,社员160多户,以种植、销售反季节大葱为主,带动周边10多个村种植大葱8000多亩,年销售收入1000多万元。合作社成立以来,不断加强管理,引进优良品种,本着“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全部实行订单生产、定点销售,产品销往北京、上海、辽宁等十几个省市,还远销海外,出口日本、韩国。2013年,社员亩均纯收入达5000元,平均每亩增收1500多元。成功注册了“前后梅”牌大葱商标,成为全省唯一一家上海世博会指定大葱供应基地,大大提高了前后梅大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3年初,新引进日本钢葱、银杆大葱等多个新型品种,并与科瑞公司、丹东江贸易公司,安丘临福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大葱种植回收合同,以最低保护价及时收购。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同时提供系列化服务,聘请蔬菜技术人员定期指导。目前正筹备申请“前后梅”牌大葱有机认证和500亩大葱示范园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争取尽快打入高端市场。

地址:白马湖镇前后梅村。

联系人:许德春电话:1357343500

5夏津县供销社兴瑞养猪专业合作社简介

夏津县供销社兴瑞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金400万元,其中供销社出资2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70%。实行“龙头企业+养猪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统一供给饲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种、统一销售。现已吸纳社员512户,存栏生猪68797头。社员每出栏一头肥猪比入社前增加收入200多元。在县供销社的指导下,于2012年5月份完成了商标注册,“鄃瑞”牌猪肉并顺利通过“三无”(无激素、无抗生素残留和无重金属残留)检测,一举成为当地知名品牌。

2012年,在南城镇王井村西选择了一块100多亩的新址。建造了一处高标准的种猪场、一个标准化的饲料加工厂,生产所需的特色饲料;计划建立自己的屠宰加工厂和肉食品加工厂,使用合作社生产的特色饲料喂养出来的生猪进行屠宰,生产具有浓郁特色的风味猪肉和肉制品。2012年底建立了自己的专卖店,现正与各大城市超市联系发展连锁店、加盟店,并逐步推向全国。

目前正筹划建设1000立方米的沼气池,用于发电照明,7月份开工建设,覆盖周边2个村2000余户农民,可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带动更多的社员发展,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址:夏津县南城镇王井村西。

联系人:王世瑞电话:***7

夏津县恒隆大畜饲养专业合作社简介

恒隆大畜饲养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4月份,注册资金1050万元,签约社员100余户,占地35亩,圈舍区建有拱棚6个,现存栏200余头,专职畜牧师2人。合作社的成立解决了养殖户分散养殖及购销困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出售达到500余头,利润80余万元。

合作社成立以来,不断加强管理,引进优良品种,本着“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实行统一供应饲料、统一防疫防治、统一出售。不仅节省了饲料、改善了驴肉的品质、提高了出肉率;而且及时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大大减少了社员的损失;还使出售价每斤提高0.3元,提高了单一社员的抗风险能力。实现每头驴为社员增加收入400余元。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并存。切实提高了社员的收入,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越来越多的养殖户与合作社洽谈,踊跃加入合作社。

目前正在筹备扩大饲料加工厂规模及德州黑驴繁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建设饲料仓库10间,青贮池1200平方米,高标准消毒室2间,实验室1间,使德州黑驴的存栏量达到3000头。适时建立自己的屠宰场,注册驴肉品牌,真正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实现社员、合作社双赢局面。

地址: 夏津县田庄乡谷庄村。

联系人:谷德军电话:***

夏津县农丰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简介

夏津县农丰棉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5月5日,入社农户29户,对入社社员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棉种、统一购肥、统一病虫防治、统一采摘、统一销售等。2010年投入资金10万元,购臵了播种机、地地膜覆盖机、悬耕犁等农机器械,以成本价的形式为农服务,农资以直供的形式,为农户提供低优价廉的农药化肥,降低了农户成本。引进了优良品种,推广新技术。

合作社积极与县农业局种子部门联系,引进了优良品种,会员种植后产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高,在增加了农户收入的同时,又大大提高了其植棉积极性。经济效益。通过以上几项措施的实施,合作社成员农户植棉产量比非会员增产达25%以上,亩收入增加130元。在田庄乡谷庄村设臵经营服务场所一处。以棉田基地为基础,吸收农户加入,以农户承包的土地为中心,依据农民的种植技术、管理经验,现发展会员115户,辐射田庄乡十余个村庄,面积达1000余亩,通过“五统一”服务,会员收入显著增加,调动了农户植棉的积极性。

地址:夏津县田庄乡谷庄村。

4.全省消毒产品情况汇报 篇四

截止到2005年8月我省已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76家,其中消毒剂生产企业96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8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221家、医疗用品生产企业29家、消毒剂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18家。涉及消毒产品生产从业人员共13400余人次。根据通知精神,此次调研行动中,我总队调查了消毒产品企业10家、消毒器械企业8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10家,从业人员2147人。在调查的这些企业中,消毒产品企业有专业技术人员141人,大专以上学历为59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59人;消毒器械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105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5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67人;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有10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46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37人。以上28家企业所涉及的产品有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消毒灭菌指示器械、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等多个品种。

通过此次调研行动和我省自2002年7月《消毒管理办法》实施后对消毒产品市场的卫生监管工作中,以及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的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少问题。在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将我省在近年执行《消毒管理办法》中遇见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汇总如下。

一、主要问题

1、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的现象普遍。

2、《消毒管理办法》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很多规定有禁止性条款,却无处罚性条款。如经营者不索证或索证不全的情况无对应罚则。如:此次调研的消毒剂生产企业96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8家中,持有产品证(含省级注册证)的有53家,未办证的有51家,所占比例高达49%。长此下去,将严重挫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

3、企业准入门槛较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有的企业投资规模过小,生产设备简陋,难以按正规企业生产经营,目前我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的39家,占总企业数的比例为11%,所调查的28家企业中停产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有16家。但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找不到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变换地址频繁,也给监管造成很大困难。

4、对消毒器械产品的管理与药监部门衔接问题,包括产品命名、行业标准、检验机构的认定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办产品批件困难大。

5、目前执行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操作性太差,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各产品生产企业的设置(?)标准缺乏相对应的具体依据。

6、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抽检没有具体规定,对其执行《消毒管理办法》的卫生(产品)质量缺乏监管依据。

7、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发证后监管难度大。

二、建议

1、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对企业生产区面积、设备、投资、人员应有明确要求。对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应有不同设置标准。明确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设置时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程序。

2、对有禁止性规定条款的,制定相应处罚条款,并且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3、明确吊销(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形、步骤、方式。如停产六个月以上不生产的企业应吊销《卫生许可证》。

4、在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时,目前的法规中义务条款多,责任条款少,使得基层执法机构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不够。增加诸如对经营者不索证或索证不全等情况的对应罚则。对发证后企业擅自改变生产条件,放松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生产卫生质控不合格,生产记录不完善的处理应明确作出规定。

5、对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议制定监督的频次和具体内容,如可按每年定期监督1-2次,除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外,还应规定对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的抽检要求。

6、明确规定对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进行定期抽检的频次,抽检程序,是否收费,以及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划分。对检测不合格单位的罚则。

7、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并制定全国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明确不同产品的检验机构级别。

8、《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虽然规定了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对进货查验制度的具体要求不明确,能否将进货查验制度也规定为索证制度(索证内容同前)这样更便于基层执法机构操作。

9、制定对不索证或索证不全的处罚条款,在索证内容上,除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批件》等证照外,还应增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内的合格报告)

10、制定各消毒产品的卫生检测标准。

5.产品经理的基本职责 篇五

1、负责产品的规划与设计,完成产品的需求收集、分析和需求文档撰写;

2、与设计团队、研发团队、业务团队沟通、协调,保证产品实施阶段的进度与质量;

3、协助产品的商务推广和市场宣传;

4、持续监控和分析产品上线后的用户反馈和使用数据,不断改善用户体验;

5、研究行业市场,了解竞争对手,并能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互联网、金融、经济等商科相关专业;

2、具备3年以上互联网产品经理工作经验;

3、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良好的书面与语言表达能力;

4、有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

6.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篇六

本刊讯(记者紫千)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农机生产企业借国家扩大农机补贴之际乱涨价,使补贴机具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切实把补贴实惠落实到农民。

为防止补贴机具价格不合理上涨,农业部和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通过补贴产品竞争性选型,综合评价产品性能、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最高限价,控制乱涨价;二是规定补贴机具销售价不得高于承诺的最高销售价,不得高于同一地区、同期的市场价,使补贴机具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变化保持一致;三是加强对补贴产品的价格监督,对违规涨价的,中止该产品的补贴目录资格。四是坚决禁止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违规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从总体情况看,近年来全国各类补贴机具价格总体保持平稳。2008年由于原材料上涨,农机补贴选型各参选产品报价涨幅在5%左右,但价格涨幅低于原材料上涨幅度。2009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同配置产品原则上执行了2008年价格,部分产品因技术升级换代或配置提高,价格略有变化。从近期结束的2010年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选型看,近92%的产品报价与去年持平或低于去年价格,其中50%机型的价格略有下降,有效控制了补贴产品价格上涨,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的好效果。

7.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篇七

畜产品猪肉价格每公斤为23.62元,环比涨2.8%;牛肉、羊肉和白条鸡价格每公斤为33.27元、37.19元和14.07元,环比分别涨1.2%、1.0%和0.2%;鸡蛋每公斤8.81元,环比跌1.8%。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71万吨,环比持平。

水产品鲤鱼和草鱼价格每公斤为13.41元和13.22元,环比分别涨2.1%和2.0%;白鲢鱼、鲫鱼和大黄花鱼价格每公斤为7.73元、13.80元和30.00元,环比分别涨1.8%、1.4%和1.3%;大带鱼和花鲢鱼价格每公斤为21.49元和11.90元,环比分别跌0.6%和0.5%。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32万吨,环比减少0.8%。

蔬菜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2.74元,环比涨1.1%。其中,洋白菜和大白菜价格涨15%左右,西葫芦、胡萝卜、菠菜和平菇价格涨10%左右,韭菜、莲藕和莴笋价格也有所上涨,南瓜、青椒、大蒜、西红柿和茄子价格跌10%左右;其余品种价格小幅波动。28种蔬菜交易量为45.52万吨,环比增加2.9%。

8.产品加工厂的情况 篇八

热作两院产品加工厂成立于一九九○年五月三日,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负责人(陈宝南)产品加工翻跟头现有退休工人81人,在职职工34人,公司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2004年以来工厂的生产经营逐步走向困境,产销量逐年下滑,在这种被动情况下,我厂在06年7月将复合肥厂转包给儋州龙养殖有限公司,为了解决职工就业,由于近年来橡胶产品价格幅度下跌,原材料居高不下,使复合肥的主要销售对象各农场用肥大减,年生产量不足2000吨,职工工资收入偏低,扣除社保,公积金所剩无几,生活困难,怨言频多,职工情绪不稳,为了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厂09年10月将闲置的老厂房承包给儋州侨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承包解决目前职工生活问题。

为了寻找新的出路,发展多种经济,安置劳动力,2003年我厂承包了南丰镇武教村委500亩土地,用于农业开发,水库60亩,2004年定植橡胶127亩,原有荔枝枝、龙眼220亩,由于未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08年10月对果园进行整体规划,改种橡胶,目前长势良好,剩余153亩土地被当地村民侵占种植橡胶,因各种原因,土地纠纷至今无法解决,由于单位资金运转困难,而且水库和猪栏成本费用投入大,经厂务会讨论,将60亩水库和猪栏承包给内部职工。目前货款回收困难,资金难于盘活,由于应收账款,帐龄长,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农垦系统合并及国营农场领导岗位调动,造成肥料款项工作很难收回。今后争取努力,把帐款回收。

产品加工厂

9.产品策划经理的基本职责 篇九

2 负责制定公司新产品销量计划1、 通过对历史销售数据分析和对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的分析,制定年度新产品销售计划,包括销售产品的结构,重点区域市场开发计划等;2、 协助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产品价格体系、价格调整建议,为公司制定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3 协助公司总经理制定产品战略规划1、 制定产品战略规划、销售策略、产品促销计划和新产品开发策略;2、 制定市场调研方案、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完成工作计划和目标;

4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市场信息情报的收集、分析、运用1、 协同技术研究院建立和完善产品开发的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分析;2、 通过对产品开发的市场信息情报的分析,提出未来产品开发的方向,向公司提供产品改进和开发的策略、计划调整,促销方案等,并协调其运行。

5 负责新产品市场导入、价格制定及上市计划:1、 据市场需求情况,负责推进新产品的市场导入和促销策略,并参与推动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工作;2、 负责组织对内(生产部门、研发部门、区域、办事处)和对外(经销商、终端用户)的新产品市场沟通及新产品培训工作;3、 新产品的上市策划及价格制定工作

6 数据应用推广总体方案策划(数据应用与营销策略制定相结合)、进度控制、实施效果评价:参与数据应用方案策划,将方案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进;终端数据应用培训。

7 配合平台落实本产品线的客户来访接待与策划1、 接待客户的来访、参观;2、 为经销商招投标工作提供支持。

8 保证部门业务流程符合体系审查的要求:组织参与相关体系认证工作,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符合体系认证要求。

10.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篇十

猪牛羊肉价格有所上涨,鸡蛋价格略有下跌猪肉周均价每公斤为26.40元,环比涨0.04%;牛、羊肉价格每公斤为34.90元和41.19元,环比分别涨1.0%和1.5%。白条鸡每公斤15.15元,环比持平。鸡蛋每公斤9.71元,环比跌0.5%。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58万吨,环比增加5.3%。

水产品价格涨跌互现白鲢鱼、鲤鱼和大黄花鱼价格每公斤为8.46元、12.92元和29.04元,环比分别涨2.6%、0.5%和0.3%;大带鱼、花鲢鱼、鲫鱼和草鱼价格每公斤为23.53元、12.51元、14.07元和13.40元,环比分别跌1.7%、0.6%、0.4%和0.1%。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43万吨,环比增加0.7%。

蔬菜价格小幅上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3.14元,环比涨2.3%。其中,黄瓜和菜花价格涨幅超过10%;青椒、西红柿、西葫芦、茄子、豆角、生菜和大葱价格涨幅在5%左右;莴笋、白萝卜、韭菜、冬瓜、蒜苔、莲藕、南瓜、大白菜和平菇价格有所上涨。芹菜、油菜和香菇价格基本持平。其余品种价格下跌。28种蔬菜交易量为44.67 万吨,环比减少1.5%。

11.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篇十一

鞋类是我国大宗出口轻工产品。据海关总署统计,2014年我国出口鞋类产品达562.50亿美元,同比增长10.8%。而欧盟是我国出口鞋类产品的最主要市场,对鞋类产品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最多,也是发布鞋类产品通报最多的地区。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通报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简称RAPEX),是欧盟于2001年依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修正案而设立的[1],主要用于欧盟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及欧盟委员会互相通报在欧盟市场上发现的相关危险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危险类型和处罚措施等,每周通过统一的平台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潜在的或已经产生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欧盟RAPEX作为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最直接的响应模式,相应的强制召回等措施给出口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负面信息的传播给“中国制造”造成不良影响.本文针对2014年RAPEX鞋类通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国内出口鞋企提供应对参考。

注:2014年为实际通报数,因有7例同时涉及2-3个项目,故此数字小于通报项目总

1 鞋类产品通报分析

1.1 通报项目分析

2014年,RAPEX共发布99例鞋类产品通报(见表1)。其中,涉及有害化学项目82例,占通报总项目的82.83%;物理安全项目1 9例,占19.20%。

1.1.1 有害化学项目

2014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有害化学项目有:六价铬、富马酸二甲酯、禁用偶氮染料、五氯苯酚和多环芳烃。其中,六价铬77例,占77.78%;富马酸二甲酯2例,占2.02%;禁用偶氮染料2例,占2.02%;五氯苯酚和多环芳烃各1例,占1.01%(见图1)。

与201 3年相比,通报的有害化学项目数量略有增加,并发生以下变化:一是六价铬通报大幅增加,同比增长28.33%,成为鞋类通报最多的项目;二是新增2个通报项目,即禁用偶氮染料和多环芳烃,其中鞋类产品中多环芳烃也是欧盟国家首次通报;三是五氯苯酚通报数量略有减少,同比降低66.67%;四是镍释放超标项目2014年未发生通报。

1.1.2 物理安全项目

2014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物理安全项目有:童鞋的小部件、安全鞋抗冲击、防滑和防静电。其中,童鞋的小部件11例,占11.11%;安全鞋抗冲击8例,占8.08%;防滑5例,占5.05%;防静电3例,占3.03%(见表1)。

与201 3年相比,通报的物理安全项目变化较大,具体表现为:一是童鞋小部件通报首次下降,同比减少65.63%,但仍是鞋类通报重点项目;二是安全鞋成为通报的新热点,新增抗冲击、防滑和防静电三个项目;三是摩托车靴跌倒防护项目未发生通报。

1.2 通报国别分析

1.2.1 通报国发布件数分析

2014年,RAPEX系统中的鞋类产品通报来自7个国家。其中,德国通报43例,占总通报数的43.43%;西班牙33例,占33.33%;法国1 3例,占13.13%;匈牙利6例,占6.06%;捷克2例,占2.02%;保加利亚和爱尔兰分别1例,各占1.01%(见图2)。

1.2.2 通报国家变化分析

2014年RAPEX系统发布鞋类产品通报国家同比减少1个,具体有以下变化:一是德国通报有所减少,但仍是通报最多的国家,其中95.35%为六价铬通报;二是新增捷克和爱尔兰通报,其中捷克为RAPEX首次通报国家,且措施强硬:三是西班牙和法国通报数量大幅增加,增幅分别为153.85%和550%,且查验基本发生在清关环节;四是匈牙利和保加利亚通报数量都有不小幅度降低,分别降低76.92%和75%;五是意大利、芬兰和爱沙尼亚零通报(详见图3)。

1.3 通报产品类别分析

2014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产品按穿着人群可以分为成人鞋、童鞋和安全鞋三类,其中成人鞋46例,占通报总数的46.46%,童鞋38例,占比38.38%.安全鞋15例,占15.15%。

按帮面材质分主要有皮面鞋、革面鞋、纺织面鞋。其中塑胶鞋51例,占通报总数的51.52%;皮面鞋39例,占39.39%;纺织面鞋7例,占7.07%,未知材质2例,占2.02%,主要涉及鞋种有男女鞋、短靴、童鞋、凉鞋、拖鞋、芭蕾舞鞋、安全鞋和安全靴等。由此可见,塑胶鞋和皮面鞋仍是通报的重点。

1.4 通报鞋类来源地分析

2014年被RAPEX系统通报的鞋类产品明确来源的96例,主要来自中国、印度、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意大利、越南、德国、孟加拉、土耳其、保加利亚、柬埔寨和马来西亚等1 8个国家或地区,产地数量同比增加80%。其中我国49例,占明确来源总数的51.04%;印度9例,占9.38%;中国台湾6例,占6.25%;中国香港和意大利各5例,分别占5.21%;越南4例,占4.17%:孟加拉、土耳其和德国各3例,分别占3.13%;保加利亚、巴西、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波兰、摩尔多瓦、西班牙和瑞士各1例,分别占1.04%,另有未知产地3例。

1.5 通报所采取措施分析

2014年各通报国所采取的措施越来越趋于强硬,其中60例为强制性措施,44例自愿性措施(其中5例两种措施兼有),主要有拒绝入境、责令撤出市场、自愿撤出市场、自愿召回、自愿撤出市场并召回、销售禁令、产品销毁和其他等措施。经分析,西班牙.法国、匈牙利、捷克和保加利亚都较为严厉,采取拒绝入境、责令撤出市场和销售禁令等强制措施,特别是西班牙和法国,多采取口岸抽查,发现不合格则直接拒绝入境;而德国也由往年的自愿性措施向强制性措施过渡。

2 涉及我国鞋类产品通报分析

注:2014年为实际通报数,因有3例同时涉及2-3个项目,故此数字小于通报项目总合计数

我国历来是欧盟鞋类通报的主要来源国,占明确来源通报总数的51.04%,主要集中在六价铬、童鞋小部件和安全鞋抗冲击、防滑等项目。

2.1 通报占比分析

2014年RAPEX通报中,我国鞋类产品49例,占欧盟鞋类产品通报总量的49.49%,同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首次未超过通报总量的半数。其中六价铬32例,童鞋小部件10例,富马酸二甲酯2例,安全鞋抗冲击4例,防滑2例,五氯苯酚、多环芳烃和防静电各1例,(见表2)。各项目在欧盟同类通报数量中的占比分别为,六价铬(42.86%)、童鞋小部件(90.9 1%)、富马酸二甲酯(100%),安全鞋坑冲击(50%)、防滑(40%)五氯苯酚(100%)、多环芳烃(100%)、防静电(33.33%)。

2.2 通报同比分析

由表2可知,2014年RAPEX系统对华鞋类通报同比减少25.76%。其中,六价铬通报减少25%:童鞋小部件减少44.44%;五氯苯酚通报减少66.67%;新增多环芳烃、安全鞋抗冲击、防滑和防静电项目。

2.3 童鞋通报分析

因儿童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各国对童鞋的标准都相当严格,童鞋也自然成为通报中敏感产品。2014年,RAPEX系统通报我国童鞋18例,占我国鞋类产品通报数量36.73%。通报的项目有:童鞋小部件10例,占我国童鞋通报的100%;六价铬6例,占18.18%;富马酸二甲酯2例,占100%。

通报国有匈牙利(5例)、西班牙(4例)、法国(4例)、德国(2例)、捷克(2例)、保加利亚(1例),值得关注的是,除德国外,匈牙利、西班牙、法国、捷克和保加利亚对童鞋通报皆采取强制性措施,特别是西班牙直接采取口岸抽查方式,一旦通报,直接拒绝入境。

3 欧盟鞋类通报特点

综上所述,2014年欧盟鞋类通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首次”现象增多。一是首次通报鞋类产品存在火灾风险。201 4年8月22日,法国通报了2例品牌为“Baudou”的意大利产安全鞋,理由是安全鞋防静电性能不合格可能产生火花,在危险的环境中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二是首次通报鞋类产品多环芳烃(PAHS)超标。2014年5月23日德国通报了品牌为“TopCent”的中国产男鞋多环芳烃(PAHS)超标,其内底、内衬、帮面材料的多环芳烃含量分别为750、445、14297mg/kg,其中帮面材料的多环芳烃苯并α芘(Benzoapyrene)高达555mg/kg,超标500多倍。三是捷克首次通报鞋类产品。

(2)通报产品产地多元化。中国原产创新低。2014年欧盟鞋类通报明确涉及18个国家或地区,同比增加80%,其中中国原产49例,占51.04%,比重创近年来新低(2013年81.84%,2012年58.82%,2011年75.76%,2010年91.03%)。

(3)通报国措施趋于强硬,被拒绝入境大幅增长。2014年共有60例通报采取强制性措施,其中33例通报产品被采取了拒绝入境的强制措施,比2013年增长了153.85%,反映出欧盟国家尤其是西班牙和法国在海关环节抽查比例在明显增加。

(4)化学风险导致的通报量创五年来新高,六价铬通报不断攀升。不仅化学风险占通报总量的比例在增长,而且单个化学项目六价铬通报量创历史新高,达77例,继德国之后,西班牙.法国、匈牙利都跟风通报六价铬超标。

(5)安全鞋通报大幅增长,成为通报新热点。全年共通报1 5例安全鞋.同比增长275%.其中化学风险9例、伤害风险8例、火灾风险2例(注:有4例同时存在2种风险)均创历史最高,标志着安全鞋将成为欧盟下阶段对鞋类产品的监管重点。

(6)童鞋通报略有下降,但仍是高通报率产品。2014年童鞋通报38例,同比减少9.52%,出现近年来首次下降,其中六价铬通报25例,小部件脱落11例和富马酸二甲酯2例。

4 欧盟鞋类通报项目成因分析及应对

4.1 有害化学项目

鞋类有害化学项目中六价铬和富马酸二甲酯成因较为复杂,既与鞋材有关,还与生产加工过程有关。其他项目均与鞋材本身有关,控制好源头,即可规避风险。

4.1.1 六价铬

(1)成因分析

通报的鞋类产品六价铬超标材料均为皮革,铬鞣皮革的六价铬控制仍是国际性难题。导致铬鞣皮革中六价铬产生环节多、因素复杂。皮革加工过程中铬粉的质量、鞣制工序pH值、中和还原剂的使用、不饱和双键的加酯剂的使用,均可能导致六价铬的产生;皮革后整理、仓储、鞋子加工以及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太阳光、紫外线、高温等因素也均有可能导致六价铬的产生,并且产生的环节难以区分。

(2)应对建议

为了彻底杜绝六价铬,建议鞋企采用植物鞣皮革。若继续使用铬鞣皮革,必须进一步加强六价铬控制。一是加强皮革供方评定,评估皮革加工企业六价铬控制工艺,选择合格供应商;二是科学设定皮革进货检测方案,加强进货检测把关,参照欧盟食品做法,一批货物抽5个样检测,若全部合格才判定批量合格;若有一个或多个不合格,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三是注意仓储和加工过程控制,避免太阳光直照,同时正确评估制鞋过程中的高温成型工艺对皮革中六价铬产生的影响。

4.1.2 富马酸二甲酯

(1)成因分析

20世纪80年代,富马酸二甲酯是国际上兴起的高效、低毒防霉剂,在我国家具业、制鞋业广泛使用。鞋类产品的富马酸二甲酯成因有:一是成品鞋鞋盒中放置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产品,如防霉片、防霉纸、干燥剂;二是加工过程中喷洒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剂,或在白乳胶中加入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剂;三是使用湿法工艺生产合成革时,部分企业为了防霉,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富马酸二甲酯。鞋企往往关注较多的是防霉产品的富马酸二甲酯,而忽略了加工过程中喷洒的防霉剂和合成革中富马酸二甲酯的风险。

(2)应对建议

为确保富马酸二甲酯项目安全,鞋企应系统分析富马酸二甲酯的风险源,加强控制。一是选择不以富马酸二甲酯为有效成分的防霉产品,二是加强防霉剂、防霉片、干燥剂等防霉产品和合成革的进货检测。

4.1.3 禁用偶氮染料

(1)成因分析

禁用偶氮是欧盟通报的老项目,与染料成分有关,涉及鞋材有真皮、纺织品及革类材料。

(2)应对建议

为确保禁用偶氮染料含量符合欧盟要求,企业应注意:一是选择合格供应方,二是采取进货验证,加强检测,特别关注深颜色和新颜色材料。

4.1.4 五氯苯酚

(1)成因分析

五氯苯酚长期以来被用作纺织品、皮革制品的防腐剂和防霉剂,鞋类五氯苯酚超标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是鞋材生产企业在棉花、羊毛、皮革等原料的存储、运输过程中,为了产品的防霉防腐而加入含五氯苯酚的防霉或防腐剂;二是纺织品印染过程中,使用了含五氯苯酚的纺织化学助剂。

(2)应对建议

欧盟国家,特别是西班牙对五氯苯酚要求极为严格,因此建议企业:一是要加强合格供方评定,选择工艺环保的供应商:二是加强进货检测把关。

4.1.5 多环芳烃

(1)成因分析

多环芳烃是一种多物质有机化合物,广泛存在于塑料橡胶、原油、润滑油等石化用品中。此前REACH法规对于多环芳烃的限制仅限于轮胎中,自2013年通过新提案,将限制扩大至服装、鞋类、电动工具、手推车、表带和运动器材等数十类产品,限量也由原来的10毫克/千克降至1毫克/千克,儿童用品将为0.5毫克/千克。鞋类产品中的多环芳烃主要与橡胶材料有关,主要原因是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劣质的橡胶或塑料。

(2)应对建议

多环芳烃是欧盟对鞋类通报的新项目,企业应加强关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一是选择合格供应方,二是采取进货验证,加强检测,特别是橡胶材料。

4.2 物理安全项目

4.2.1 童鞋小部件

(1)成因分析

小部件安全是童鞋通报最为常见的项目,是指鞋子小部件容易脱落,可能被儿童吞噬而产生窒息危险。童鞋小部件容易脱落主要原因有:一是小部件与鞋体连接方式有问题,如粘贴不牢、缝制针数不够;二是小部件本身易断、易裂。

(2)应对建议

欧盟对童鞋小部件要求极为严格,抽查力度也比较大,因此建议鞋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产品加强设计验证,从源头控制小部件脱落风险;二是选择合适牢固的连接方式;三是加强对原材料进货把关:四是建议企业配备小部件拉力检测仪,加强对小部件的日常检验。

4.2.2 安全鞋抗冲击

(1)成因分析

安全鞋包头抗冲击不合格,是指安全鞋在受到冲击或挤压时不能充分保护脚部,使其不受到伤害。造成抗冲击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包头不合格;二是鞋底密度和硬度不够,测试后包头被撞击侵入大底导致保护包头内的最小间距过小。

(2)应对建议

抗冲击性是安全鞋的基本性能之一,企业应严格要求:一是选择合格材料供应商,二是加强对包头和整鞋抗冲击性能检测,三是强化工艺要求,严格按照欧盟EN20345标准生产。

4.2.3 安全鞋防滑

(1)成因分析

安全鞋鞋底防滑级别由低到高分为SRA、SRB、SRC。SRA是指在带釉瓷砖上选用肥皂液测试,压力在400-500N,鞋头翘起7度,向前推移,没有明显的滑动。SRB是指安全鞋在不锈钢板上用甘油测试,压力也是400-500N,鞋头翘起7度,向前推移没有明显的移动。SRC是指同时满足SRA和SRB测试要求。欧盟对安全鞋实施CE认证制度,未经CE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也就是说进行市场销售的安全鞋均已经CE认证,而通过认证的安全鞋在防滑技术上应不存在障碍,但还是被欧盟通报,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未按认证时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如擅自改变鞋材、调整生产工艺或参数,二是生产过程失控。

(2)应对建议

为保证安全鞋防滑性能符合欧盟要求,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加强对鞋底工艺的研究和控制,不同的鞋材对应不同的防滑性能,高级别的防滑性能必须采用高防滑的鞋材,同时必须严格按照配方要求配比鞋材,绝对禁止擅自改变已检测合格的配方比例,生产工艺和参数也必须严格遵守。二是加强对防滑性能的检测,批量生产前,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鞋底和整鞋的防滑测试结果,确保最终出口的防滑性能满足要求;三是不能盲从客户对防滑性能的标注要求,如实标注防滑级别。通常一般欧盟国家只要求达到SRA防滑级别即可,法国要求安全鞋至少应达到SRB的防滑级别。

4.2.4 安全鞋防静电

(1)成因分析

安全鞋防静电必须在鞋底中加入防静电剂并且当人穿鞋时脚与鞋底能之间形成通路,规范的做法是鞋底加入防静电剂、使用防静电的中底、鞋垫上裁上金属线,达到鞋子在干燥环境中防止静电的目的。产生防静电不合格原因主要有:一是生产中没有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或人为地简化工艺要求;二是产品功能性标识与性能不符,例如为了迎合客户要求虚假标准等。

(2)应对建议

整鞋的抗静电性能技术含量较高,不但要控制鞋底的电阻范围,还要做好导电系统的结构安排和工艺处理等。因此建议相关企业:一是明确客户对防静电性能是否要求,如无此类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安全性产品标识等级;二是加强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三是强化安全鞋防静电性能检测。

参考文献

[1]张芳,郭燕.欧盟RAPEX预警系统中与纺织品召回相关的法律研究[J].2011(7):10-12

12.企业基本情况-产品 篇十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农业战线的广大技术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市农牧业局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加大力度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进程,狠抓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把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关,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规程,深入宣传、广泛培训,使包头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农产品生产产地建设情况

1、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的认定情况

从2002年——2005年,我市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认定面积共377.93万亩,认定的产地分布在包头市九原区、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等,认定面积占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89.42%。建立了沙尔沁蔬菜批发市场、莎木佳镇蔬菜批发市场、远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友谊蔬菜批发市场、农垦集团蔬菜配送中心、赵家营蔬菜批发市场等无公害销售批发市场,初步形成了我市无公害蔬菜销售市场的基本框架。为包头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全面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创造了基本条件。

2、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建立和推广应用

2001年以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结合包头市的生产实际,包头市农牧业局组织了全市的农业专家编写了22个不同蔬菜品种、不同栽培形式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业标准无公害蔬菜瓜果综合标准》(蒙QBT/T77~101-2003),并通过自治区有关专家的鉴定,由包头市技术监督局审定,并于2002年12月31日发布,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成为自治区内的地方综合标准。包头市农牧业局、包头市植保植检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02年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实施方案》的要求,还先后制定了《包头市关于加强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包头市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了使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技术尽快推广到生产实际中,我站聘请全国知名专家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科技人员深入到生产一线进行技术指导,三年来,共培训技术骨干300多人次,使他们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国内先进的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无公害蔬菜瓜果病虫草害防治技术,掌握了《内蒙古自治区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技术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农业标准无公害蔬菜瓜果综合标准》。各产地技术人员还举办了各种技术普及班120多期,并通过入户技术人员指导培训农民27000人次,发放资料58000多份,使产地内的种植户受训率达到90%以上,发放了《包头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9000多册,从而提高了种植户的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技术水平,使我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得到普及、推广和应用。为了让全社会关心、支持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增强生产经营、消费的质量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包头市农牧业局多次利用内蒙古电视台《科技之光》栏目、内蒙电台、内蒙日报、包头市电视台、包头市电台和包头市立体声电台、包头市日报等多种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及“3·15"活动,大力宣传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的意义和生产技术,2003年~2004年包头市植保植检站连续两年在包头市电台创办了《绿色农业》专栏,宣传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中的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形成了全社会普遍关注无公害蔬菜、瓜果生产的氛围。从而提高了生产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农业投入品管理情况

1、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是农药市场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贯彻落实 “三农”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近年来,包头市植保植检站共对200多家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就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等多项条件进行了详细检查、审核,并对 从业人员多次进行了专业知识

培训,严格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严禁在无公害基地销售和使用高、剧毒农药,对全市农药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性检查,严厉查处假、劣农药的经营和销售,有力地打击了农药经营中的不法行为,规范了农药经营市场,整顿了市场秩序,也保护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限制了投入品对农产品的污染。

2、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322号文件精神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生产技术及农药应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们严格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322号文件精神,严禁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确保了我市 农业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情况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认真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包头市农牧业局在资金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购进各种型号的农药残留检测仪18台,先后配给了市植保站、九原区农技推广中心、农垦集团公司、沙木佳镇、沙尔沁乡、麻池镇、双丰集团、呱呱叫集团和海富超市,并对检测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已初步形成生产产地、销售市场自检、市场抽检的检测体系。

几年来,包头市农牧业局在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农产品上市前后的抽查工作,从2003年——2005年,无公害产地和外阜非无公害产地地蔬菜产品抽检已成为包头市农牧业局所属的包头市植保植检站的日常化工作。2003年,全市共抽检样本2303批次,阳性数34个,合格率为98.52%。其中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共抽样检测791个批次,阳性率为0.13%,合格率为99.87%。非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共抽样检测724个批次,阳性率为2.35%,合格率为97.65%。农贸市场及销售市场共抽样检测788个批次,阳性率为2.03%,合格率为97.97%。全年共发放农产品农药残留简报14期。2004年,全年共抽检样本2192个批次,阳性数53个,合格率为97.58%。其中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共抽样检测930个批次,阳性数2个,合格率为99.78%;非无公害蔬菜生产产地共抽样检测619个批次,阳性数19个,合格率为96.943%;农贸市场及销售市场共抽样检测643个批次,阳性数32个,合格率为95.02 %。全年共发放农产品农药残留简报12期。2005年,共抽检样本1773个批次,阳性数30,抽检合格率98.31%。其中无公害产地抽检1077个批次,阳性数14,抽检合格率达98.7%,非无公害产地抽检79个批次,阳性数3,抽检合格率96.2%,农贸市场抽检617个批次,阳性数13,合格率97.89%。全年共发放农产品农药残留简报13期。

我市在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分中心对我市的无公害基地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005年,自治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分中心对我市进行了三次抽检,共抽检20多个品种、200余个样本,抽检合格率达到100%,自治区农业厅将这一抽检结果及时通报了包头市政府办公室。从以上这些数据可以充分说明,我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真正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包头市植保植检站

200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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