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精选5篇)
1.疏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篇一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武扶〔2018〕6号
武邑县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的重要政策。
2、研究全县扶贫脱贫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3、研究全县扶贫脱贫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
4、指导财政部门制定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5、组织调查研究,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和督查巡查。
6、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宣传动员工作。
7、督促检查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制订扶贫工作方案,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其它事项。
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2、研究提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建议。
3、指导协调、督导检查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
4、组织全县扶贫开发专项检查。
5、负责组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6、拟定全县扶贫工作方案,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7、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业务工作联系。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扶贫开发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办公室 负责全县党委系统扶贫脱贫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县委交办的扶贫脱贫工作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扶贫脱贫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县政府交办的扶贫脱贫工作事项。
(三)县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武部队、预备役开展扶贫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四)县委组织部
1、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牵头开展各乡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2、负责牵头开展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
3、加强扶贫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选优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指导各乡镇区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精准选好配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
5、把扶贫开发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培训计划,把后备干部、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作为培训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系统的扶贫开发教育培训。
6、安排县直单位组织人员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并负责督导检查帮扶责任人的帮扶工作。
7、做好县派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管理、考核工作。
8、组织县扶贫办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
9、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组织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五)县委宣传部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媒体深入挖掘总结全县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人物、集体和典型。
2、强化扶贫公益活动的宣传,积极营造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召开扶贫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展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4、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相关负面舆情,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环境。
5、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政策,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解读。
(六)县扶贫办
1、组织起草扶贫开发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完善工作,开展县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承担统计和监测全县贫困状 况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
3、负责贫困人口信息资料与行业部门共享联动工作。
4、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计划的安排、指导和汇总上报工作。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负责社会扶贫组织协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
6、负责行业扶贫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行业部门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扶贫脱贫工作。
7、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扶贫脱贫政策。
8、参与拟订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落实金融扶贫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信贷扶贫项目的计划拟订、政策指导和跟踪管理。
9、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调研、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扶贫政策,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乡镇扶贫成效考核工作。
11、负责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筛选及上报,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筛选、认定和上报。
12、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调研和宣传工作。
1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扶贫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14、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县扶贫领导小组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七)县委农工委
1、牵头做好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做到产业全覆盖。
2、指导全县在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评定和项目资金的投放方面向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倾斜。
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对应承担的指标任务。
(八)县农林局
1、负责牵头组织特色农业种养产业扶贫,制订专项产业扶贫工作计划,指导各乡镇区特色种养扶贫项目。
2、积极引导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3、负责做好贫困村绿化提升工作,为贫困户优先提供护林员等生态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贫困户收入。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农业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九)县财政局
1、负责建立健全县级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扶贫开发机制,县本级每年拿出1%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并逐年递增。
2、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切实用于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金融扶贫项目等内容。
3、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查,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4、牵头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各乡镇对涉及贫困村的财政微小型建设项目,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6、牵头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7、加强对扶贫部门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需要。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财政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县发改局
1、负责落实河北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2、负责开展以工代赈项目,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改善农田生产条件。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积极向上级申请光伏并网指标,支持建设光伏电站。
(十一)县教育局
1、负责与教育扶贫有关的扶贫开发工作。
2、负责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扩大高中和职业教育规模。支持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
3、督导各乡镇区落实县制定的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各项补贴发放到位,全面落实贫困家庭高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贷款政策。
4、负责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使贫困家庭劳动力提高素质,掌握一门专业技能,通过技能劳动脱贫致富。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基层倾斜。
6、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7、组织县内优质教育资源与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提高教学水平。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教育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二)县民政局
1、负责落实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保持始终高于扶贫标准。
2、负责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
3、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完全没有劳动能力、不能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的人口实施低保兜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4、负责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5、在安排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时,同等条件下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
6、落实临时救助制度。
7、牵头组织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8、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民政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三)县卫计委
1、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
2、负责实施贫困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医疗业务能力。
3、加强贫困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达到上级规定的脱贫标准。
4、负责监督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贫困群众住院就医便捷化。
6、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7、负责门诊统筹在贫困地区全覆盖工作。
8、落实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问题。
9、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卫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四)县人社局
1、建立县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2、开展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3、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做好贫困农民工维权、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和“三支一扶”工作。
4、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确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
5、协调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病保险水平、医疗救助水平,实行“一站式”报销服务。
6、落实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大病保险等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
7、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人社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
(十五)县电商办
1、负责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程,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系统在农村建立服务网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
2、对贫困村开设服务站给予补助,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同等享受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3、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两后生”等开设网店,培育新型县场主体。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十六)县交通局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交通路网设施建设,制定交通设施建设规划,严格落实省优惠政策,构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
2、指导各乡镇区打造以县乡道路为纽带的便捷公交网,完善 城乡客运网络,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实现所有贫困村通客车。
3、指导各乡镇区改造提升“村村通”工程,实施街巷道路硬化专项行动。
4、在安排交通项目资金上向贫困村倾斜。
5、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交通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十七)县水务局
1、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贫困村自来水改造,确保贫困群众吃上干净水。
2、负责实施引蓄外来水工程,缓解农业灌溉用水紧张状况。
3、负责推进农村基本农田水利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村现有水利设施的配套、老化失修的维护和改造项目。
4、负责推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等工程向贫困村倾斜。
5、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水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十八)县国土局
1、负责提高贫困村耕地质量和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2、负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工作,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
3、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具备开发条件、未纳入规划的宜耕未利用土地资源纳入整治范围,开展开发空间。
4、负责按照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结余指标在县域外挂钩使用 政策,推动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
5、落实光伏项目用地政策。(十九)县环保局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贫困村生态保护工作,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建设,推进贫困村清洁能源使用工作。
(二十)县住建局
1、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将农房抗震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帮助指导贫困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2、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住建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一)县文广新局
1、负责贫困村基本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深入实施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指导贫困村建立“农家书屋”,设立文化宣传栏,优先支持贫困村实现电视信号“村村通”。
2、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文广新局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二)县直工委
负责抓好党建促扶贫工作。在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增加本部门的扶贫工作及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县直机关扶贫工作纳入县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鼓励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宣传报道扶贫典型经验做法和“第一书记”先进事迹,营造扶贫攻坚浓 厚氛围。
(二十三)县编委办
负责加强对扶贫系统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确保扶贫队伍适应扶贫攻坚需要。
(二十四)县工信局
1、负责推进家庭手工业扶贫,按照企业带动、农户参与、政策扶持、电商营销的思路,培育家庭手工业专业村,增加贫困群众非农收入。
2、制定优惠政策,优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就业。
3、指导支持扶贫融资担保公司建设,开展扶贫担保业务。(二十五)县残联
负责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六)县科技局
负责科技扶贫。加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特派员,传授实用技术,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二十七)县统计局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贫困监测调查,严格贫困监测调查数据 质量控制,及时准确提供全县贫困地区贫困状况和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数据,为扶贫脱贫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组织开展农村贫困统计分析,准确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数据,为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3、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统计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二十八)县总工会
负责在开展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家庭、扶贫一线干部职工人选。
(二十九)团县委
负责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扶贫助贫行动,优先安排贫困青年开展就业创业行动。
(三十)县妇联
负责组织动员妇女参与扶贫开发。妇女扶贫培训项目、小额信贷项目等重点投向贫困村以及农村贫困妇女和儿童。
(三十一)县工商联
负责广泛组织和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做好“百企帮百村”等社会扶贫工作。
(三十二)县供电公司
1、负责推进贫困村电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2、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受理、并网验收及调试、发电计量装置安装等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时结算上网电量电费并及 时兑现。
3、指导各乡镇做好贫困村主街道照明设施安装亮化工程。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电力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三)县供销社
指导各基层社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三十四)县金融办
1、负责牵头开展“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工作,拟订金融扶贫工作政策和计划。
2、督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指导基层机构,联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双基联动”农村信用共建工程和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做好对农户的入户调查、信用评级、融资对接、贷款催收等工作。
3、指导各保险公司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
4、指导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工作。
5、指导各乡镇区成立金融服务部,村设金融服务站,负责组织政银企对接,协调和落实各项金融扶贫任务。
6、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群,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7、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金融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五)县人行
1、负责综合运用窗口指导、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统筹实施信贷支持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2、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规模,向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3、负责推动建立金融、扶贫、财政、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协调。
4、负责完成省市扶贫成效考核中金融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三十六)驻武银行业金融机构
1、农行、农发行、邮储行、农联社(农商行)负责实施金融扶贫政策,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2、农行、邮储行负责向贫困乡村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农联社(农商行)增加信贷投放,对贫困户的信贷投放比例不低于60%。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9日
武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印
2.967-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篇二
国开办司发[2011]83号
关于报送“十一五”产业扶贫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产业扶贫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为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更好地推动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我办决定对“十一五”时期全国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督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国定重点县填报“十一五”产业扶贫项目情况调查表(附表1)。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各县上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填报(附表2),同时报送“十一五”时期本省产业扶贫综合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总结:
1、“十一五”产业扶贫的总体情况和基本特点;
2、“十一五”产业扶贫结构分析,即在汇总各县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对调查表中所列各项指标进行分类描述;
3、“十一五”产业扶贫趋势分析,主要是在结构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分析今后一段时期产业扶贫的基本发展态势;
4、“十一五”产业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5、“十二五”产业扶贫的操作性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人,深入调研,全面总结。
(二)请于2011年12月10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将汇总表、综合分析报告报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各县的调查表作为附件附后)。
专此通知。
附表:“十一五”产业扶贫项目情况调查表
联 系 人:国务院扶贫开发指导司张要杰
联系电话:010-84419970传真:010-84419975 电子信箱:yaojiezhang@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3.疏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篇三
关于抓紧做好当前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住房改造建设几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各帮扶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抓紧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和计划工作的通知》(粤贫办„2011‟26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粤府„2011‟24号文和„2011‟26号文精神。高度重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扶贫办将上级主要精神及时向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与帮扶单位沟通。
二、认真开展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工作。在2010年7月我市上报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基础上,各县(市、区)扶贫办要与各帮扶单位逐村逐户将2010年12月各帮扶单位年终报表录入省扶贫信息网的住房困难户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于4月2日前将《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
户核查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市扶贫办。
三、认真制订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计划。按照粤府„2011‟24号文和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精神,经与佛山市扶贫办沟通,指导意见是:2011年完成全市186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各帮扶单位制订帮扶农房建设工作计划;面上非贫困村的农房建设,端州区、四会市当年完成任务,制订农房建设工作计划,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按照两年完成,分别制订2011—2012工作计划(意向)。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务必于4月6日前一式两份上报《县(市、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计划明细表
(一)、(二)》。
四、认真做好电脑信息化管理等前期工作。在完成核查工作之后,由新符合扶持条件的农户申请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提交建房前照片。为保证如期完成农建任务,有条件的,可制订《建房协议》或《承诺书》。附件:
1、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统计表
2、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明细表
(一)3、广东省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核查情况明细表
(二)4、肇庆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村住房建设通知
4.疏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篇四
鹰月开发办字〔2017〕8号
关于印发《月湖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长效机制六大扶贫工程
实施细则》的通知
童家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帮扶单位: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鹰月办字〔2017〕118号)精神,现将《月湖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长效机制六大扶贫工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产业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全覆盖长效机制,帮助全区17个村、580户、— 1 — 1569贫困人口脱贫。2017年通过产业扶贫,力争为贫困户人均增收,让贫困人口人均年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达到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帮扶对象
全区有一定生产能力和有意愿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精准识别贫困户。
(三)帮扶政策
1.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相关政策
对养殖肉牛3头以上、养鸡、鸭等禽类200只以上、花卉苗木、油茶种植5亩以上、养猪10头以上、食用菌种植1000个菌棒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每户。经镇(街道)、村及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汇入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2.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相关政策
(1)合作发展:对贫困户直接参与农村新型集体组织发展,通过合作社与贫困户合作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年确保2000元利润分红给贫困户,每带动贫困户1户,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连续补助四年。
(2)产业基地:对每个镇(街道)的示范产业基地带动贫困户脱贫,新建蔬菜钢架大棚按每个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贫困户自主创业发展相关政策
对贫困户自主创办企业,所产生的税收月湖地方使得部分实行“三免两减半”。
(四)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对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以及能够承担结对帮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审核确认。对登记造册的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和有帮扶能力的市场主体提交区产业扶贫办公室确认。
3.组织实施。具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市场经营主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实施到位的,按照“经营户提出申请,区相关部门及镇(街道)、村检查验收,区级复核兑现,张榜公示无疑,资金直达到户”的方式扶持兑现。
二、就业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凡本区行政区域内,符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帮扶对象。
(二)目标任务
为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提供至少一次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使其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提升,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人员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群众就业的良好氛
— 3 — 围;形成就业扶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家庭的劳务收入显著增加,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1.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
(1)建立贫困劳动力基础台账。以扶贫移民部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为基础,由镇、街办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工作,掌握本地贫困劳动力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2)开发政府购买岗位促进就业扶贫。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学校安全管理等就业扶贫岗位,用于贫困家庭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00元,补贴期限不超3年。
2.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3)提升就业能力。对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法定年龄内的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及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贴。农粮、扶贫移民部门要认真实施“雨露计划”和“新型农民职业培训”计划,为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种植、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 4 —
创业和发展农业生产。
(4)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镇、街办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5)引导建立扶贫车间。鼓励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村,支持乡村结合发展现代化规模农业和传统特色产品,利用集体闲置场所建设农产品采摘分类、分捡包装等加工车间和传统工艺品、特色土产品、旅游纪念品等生产车间,拓展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灵活就业渠道。对上述车间中吸纳不少于5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吸纳一名就业扶贫对象,按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6)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推动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对于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吸纳1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可优先确定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并择优推进为省级、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对有贷款需求的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的企业或就业扶贫车间,按最高5万元贷款额度,给予享受“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扶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7)落实普惠性就业政策。将就业扶贫对象纳入就业
— 5 — 困难人员援助范围,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8)创业带动就业。引导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一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返乡人员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家庭服务业、建筑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1000月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救治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区、乡、村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防病知识。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政策措施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4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18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门诊慢病补偿比例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5000元。
2.完善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补偿比例提高5%。实行大病医疗二次补偿制度,由财政出资每人每年90元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3.深入开展免费救治工作。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尿毒症血透、重症精神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结核病、儿童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等11种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推行按病种控费。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甲亢等14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分别按75%和70%补偿。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9个病种,进行单病种控费,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5.加大民政大病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
— 7 — 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
6.拓展医疗卫生服务措施。在区、乡两级设立扶贫床位,市中医院20张,童家、四青卫生院各2张。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乡两级医疗机构就医诊疗费、床位费的自费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实施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及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7.建立个性化医疗服务方案。对全区所有健康扶贫对象采取“靶向治疗”,组织实施“三个一批”计划,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分类分批救治,建立医务人员帮扶制度,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积极治疗疾病,帮助恢复健康。
8.实行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确保所有贫困人口住院报销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9.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 8 —
建档率达100%;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10.完善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疾控中心,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在月湖新城筹建月湖区人民医院,填补我区无二级综合医院的空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医养结合型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养老院,增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提高执法水平。
1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将童家中心卫生院纳入月湖区人民医院一同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新建2—3所村卫计室,实行全区村级卫计室一体化管理。加快建设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智慧健康医疗卫生服务。
12.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积极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深化市中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机制。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中医专科病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发挥市中医院的龙头作用,支持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
— 9 — 升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建设。
14.探索“互联网+健康扶贫”建设。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在优化健康扶贫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等方面,助力健康扶贫工程。
四、安居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相结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力争2017年完成全区安居扶贫工作任务。
(二)对象范围
全区580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和现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精准扶贫对象。
(三)补助标准
1.危房维修:住房鉴定等级为C级的精准扶贫户,每户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危房重建:住房鉴定等级为D级或无房的精准扶贫户,每户补助2.4万元。
3.政府代建: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精准扶贫户,镇(街道)与代建对象签订协议,组织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实施“交钥匙”工程。政府代建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贫困户享有“使用权”,每户补助4.5万元。
(四)建设标准
1.C级危房修缮加固必须有效解决危险部位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重新变为危房。
2.D级危房拆除重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必须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以建设平房为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对D级危房改造超过三层的原则上不予验收,不给予资金补助。
3.对于实施“交钥匙”工程的房屋,在建筑面积上要严格控制,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方米,3人以上原则上不得超过70平方米。
(五)操作流程
1.入户调查。各驻村工作组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户填写调查表。
2.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精准扶贫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证明等复印件材料。
3.村集体评议公示。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街道)。
4.审核和公示。镇(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会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镇(街道)下发施工通知书。
— 11 — 5.资金拔付。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审批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金额报送区扶贫办确认,确认无误后报区财政局按照开工拨付60%,竣工拨付30%,验收合格拨付10%的比例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申请政府代建的精准扶贫户,将补助金拨付至代建对象所在的镇(街道)财政账户。
6.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收到施工通知书后须在两个月内竣工,各镇(街道)会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五、教育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工作目标
从2017年起,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到2018年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贫,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实施范围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受教育子女。
(二)主要措施 1.实施“三覆盖”
(1)实施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把— 12 —
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制度上消除因贫困失学辍学现象。
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基础上,区政府另给每人每年新增2000元,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新增教育资助金,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二是义务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每生每年新增发放500元资助金。同时,按照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新增教育资助金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三是普通高中资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 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 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资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困
— 13 — 难考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区政府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新增发放3000元资助金,新增教育资金由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财政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至4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是普通高校资助。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按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硕士每年6000元、博士10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由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提供每生每年8000至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以中小学校为阵地,家校联动,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教育部门要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在农村小学或利用闲置校舍、房屋开设村级— 14 —
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在校老师作为阳光家园“关爱父母”,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帮助留守儿童定期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感情联系和亲情交流以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实施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从2017年起,按照“一生一策”原则,通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服务机制、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免费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创业担保贷款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
2.实施农村办学条件改善计划
(1)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乡镇示范性中心幼儿园建设,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解决农村幼儿“无园上”问题。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全面改薄”和“均衡发展”等教育项目,资金分配向农村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3.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
(1)完善乡村教师补充和定向培养机制。每年招聘补充乡村教师。从“稳定教师、留住人才”实际出发,鼓励本区户籍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全面培训农村学校教师。优先安排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
— 15 — 训,到2018年完成对乡村教师的全员培训。重点培养音、体、美教师,实现农村教师培训全覆盖。
(2)加大对农村学校支教力度。开展名师定期送教下乡和城乡结对帮扶活动,提高农村教师专业水平。每年从城区学校中选派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支教时间不少于一年。
(3)落实乡村教师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津贴补助政策。对农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重点倾斜。对在村小、教学点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且任教达20年以上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
六、保障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指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到2018年,实现全区社会救助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农户的重点保障,力争全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保障扶贫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基本生活有坚实保障,让农村困难群众一个都不落、一个都不少地同步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 16 —
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覆盖。
2.坚持分类保障,动态管理。对能够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对不适合扶贫开发扶持,经审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统筹做好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3.坚持资源统筹,因人施策。统筹衔接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针对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因人施策,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任务
1.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十三五”期间,按照年均14.4%的增长比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我区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20%,2020年高于40%。2016-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3240元/年、3660元/年、4260元/年、4860元/年、5640元/年。
(2)实行应保尽保政策。区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要求,结合低保提标提补和审核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农村贫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因大病、因重残、因突发事件致贫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新增的农村低保对象,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地方,对脱
— 17 — 贫难度大的地方重点倾斜,促使农村低保人数更加符合实际贫困状况。
(3)合理确定家庭收入。低保申请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强农惠农的生产性补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部分,以及优待抚恤金、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4)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区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的“纯低保户”进一步摸清情况,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名单,提供给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按照低保分类施保的规定核准后,列为农村低保常补对象。民政部门逐年提升常补对象占低保对象的比例,原则上2018年达到15%-20%,2020年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个百分点,达到20%-25%。对常补对象严格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保障。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十三五”期间,按照略高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幅度,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到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通过整— 18 —
合项目资源、加大本级投入、争取部门支持等途径,逐年提高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试点,逐步把敬老院打造成当地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为农村贫困家庭空巢老人、贫困纯女户家庭老人提供社会养老服务,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入院集中供养需求,并将生活在环境恶劣、不宜居住地区的分散供养对象,动员搬迁到敬老院。
3.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需求,加大各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水平和救助比例,减轻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缓解因病致贫现象。通过按定额付费实施专项救助与按规定比例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全覆盖。取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细化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并突出对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重点救助。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确保需紧急救助但无负担能力的贫困患者及时得到应急医疗救助。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优化救助程序、增强救助时效,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贫困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重度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发挥特别救助制度的作用,提高农村贫困群众抵御突发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村因
— 19 — 各种原因造成的返贫问题。2016年-2020年,全区加大“救急难”工作力度,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群众及时实施“救急难”,有效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防止因贫困而造成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5.健全多方参与机制,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建立健全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现有政府救助资源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或政府救助之后仍未摆脱困境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贫困群众,积极引导慈善资源介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叠加效应。启动搭建慈善救助供求信息平台工作,编制慈善救助需求名册,建立分级慈善救助资源数据库,做好慈善救助供需对接工作。
月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5.疏勒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篇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全体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山西调研时和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X市脱贫攻坚大调研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各专责小组书面汇报,分析全县脱贫攻坚形势,研究部署下步脱贫攻坚工作。刚才,通报了市、县脱贫攻坚调研情况,XX副书记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XX书记就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作了强调,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全县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决胜全面小康最关键的一仗在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绷紧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决不能有盲目乐观、疲惫厌战思想和过关心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遵循,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X市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多措并举巩固成果,进一步提振攻坚精气神,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发起最后总攻,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
二、巩固提升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盯住今年脱贫摘帽目标,集中力量对全县X个贫困村、X户X名贫困群众开展地毯式“回头看”全面核查,着力在义务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和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
一要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增收的关键具体是在产业和就业上,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精准落实产业奖补政策。种养业发展周期较长的,要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推进产业扶贫综合服务,组织好产销对接。要扩大就业渠道,增设临时性扶贫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这些工作,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联系人一定要抓好跟踪落实,做好核算。二要加强返贫监测预警。特别是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三要开展扶贫扶志扶智行动。要在贫困户中培育一名“明白人”,把享受资金、政策扶持列出一张“明白卡”,既要让贫困群众搞清楚享受的政策,也要让他们明白县委、政府为他们脱贫想了什么法子、做了哪些工作。要强化典型示范,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意识、信心和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二)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一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要在确保贫困村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结构,加大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监管,确保贷得出、收得回,有效防范风险。要按照省、X市要求做好电子化动态监管,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在项目管理上,要在去年完成项目库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完善,提升全县扶贫项目管理水平。二要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贫困户表卡册的问题强调过很多次了,为什么还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项工作县扶贫办要牵头抓好,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配合到位,三级扶贫信息员队伍培训要确保全覆盖,要把X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X扶贫APP等信息系统完善好,各乡镇和重点村信息员,至少要在县指挥部每月集中统一办公1次,做好账账相符,确保建档立卡数据问题不过夜、过夜前要清零。三要加强“一帮一联”工作。要继续打牢“一帮一联”工作基础,全面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紧扣“十一有一低于”各项指标查漏洞、补短板。所有定点帮扶单位要根据实际组建强化本单位帮扶工作组力量,继续规范“一户一册一卡”登记,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三)扎实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一要抓好新发现问题整改。要全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省“四合一”和市“六合一”实地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下大力气解决脱贫攻坚反复出现、普遍存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梳理归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拿出过硬措施、逐项对照整改,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二要巩固已整改问题成果。去年以来,我们强化问题整改,已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但我们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头问题解决了,原来的问题又有了,要继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要扎实做好“一巩固”“三结合”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我们要结合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和平时考核,统筹抓好考核评估,扎实做好查漏补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四)凝聚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一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继续深入推进“千企帮千村”、“扶贫日”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二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持续完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大数据库,整合农产品资源,加快打造消费扶贫产销对接平台,畅通流通渠道。多渠道拓宽农产品销路,创新线上线下“立体营销”,搭建电商平台打出品牌效应。三要统筹定点帮扶力量。要主动服务区直、市直部门开展定点帮扶,切实提高帮扶成效。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抓,统筹抓。
一要在党建引领促脱贫上发力攻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脱贫责任,各乡镇、各专责小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部署、更要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要确保网格化推行到点,压实县包乡、部门包村、乡镇包自然村、工作队包小组、帮扶干部包户的网格化五级包干责任,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效果的“五包四定”清单工作制,倒排时间推进。要确保人员力量配备到村,特别是县四家班子领导要带头下沉一线,深入挂点乡镇、村屯督促指导。要确保考评机制关联到人,将扶贫成效与干部考核挂钩,对考核优秀者在提拔、晋升、绩效奖励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要确保宣传报道鼓舞到位,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要重点宣传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宣传各乡镇各单位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新举措好办法,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唱出恭城脱贫攻坚好声音,传递恭城正能量。
二要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结合上发力攻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脱贫就是抓发展,乡村振兴必须首先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要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通过实施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乡村振兴“最美幸福乡村屯”等,为脱贫攻坚补短板、强弱项,把乡村振兴的有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户)倾斜,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要在创新社会治理助推脱贫攻坚上发力攻坚。要把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治理水平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持续推行“三心三治一守”社会治理新模式,倡导全县人民崇尚忠孝心、敬畏心、互助心,实现自治、法治、德治,将脱贫攻坚工作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推进,让群众在平安中安心发展,在发展中享受平安,有力增强脱贫攻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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