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通知书

2024-10-30

协商通知书(8篇)

1.协商通知书 篇一

****工会关于开展工资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 ****工会: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市总、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及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完成1.探索行业协商的规律和经验,在园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率达85%以上;

2.实现百人以上建会企业100%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3.推进已建会的世界500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总结行业协商的规律和经验。

二、实施范围

1.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

2.百人以上企业;

3.工资协议到期需续签或重签的企业;

4.已签订工资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工资协议对工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

三、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

2.职工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职工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4.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企业(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

6.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7.职工加班加点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节育手术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工作或参加社会活动的工资待遇;

8.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各楼宇联合工会要把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楼宇联合工会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现场咨询、集中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为工作顺利开展制造舆论声势和氛围。

3.各楼宇联合工会要坚持集中与动态相结合,及时帮助解决各会员单位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工会

年月日

2.协商通知书 篇二

沪人社综发(2012)15号

各有关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更好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制度保障。近年来,在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格局,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协商内容更加丰富,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较快发展。企业与劳动者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增进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对提高企业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企业工资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有些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工资增长较慢,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适应,既影响了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深入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尚未建立协商机制的企业,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已建立协商机制的企业,应当巩固和深化协商成果,提升协商质量。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推动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广大职工与企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

二、以落实区县考核目标为抓手,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2年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等事项的通知》(沪府办〔2012〕10号),继续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确保认真完成考核目标(《2012年区县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见附件1)。

各区县要按照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的统计,以年末区县所属企业、区县内无主管企业已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劳动者人数为准。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用好市里统一编制的工资集体协商管理软件,及时输入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信息,并将管理软件自动生成的统计报表于每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表》见附件2)。

三、以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为重点,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在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的同时,应当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特别是要把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作为重点。

要推动社会公益性公共服务行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合理确定职工特别是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根据行业特点,确定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相关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内部分配制度,处理好中高级管理人员与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要推动工资水平较低且增长较慢的企业开展协商,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工资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要推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较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动合同制员工实行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劳务派遣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正常增长。要加大对世界500强在沪企业的推进力度,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要进一步推动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生产经营特征相似的行业,重点通过协商确定行业主体工种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行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在非公有制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重点就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内容开展协商。

要完善履约报告制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属于续签的,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时,应以书面形式简要说明上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以完善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增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合力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和局(产业)工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提高协商实效性的指导,在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备案时,除按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外,还要在丰富协商内容、增强协商实效性、规范协商程序等方面提出建议。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区域企业工资分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将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但是工资水平较低、工资增长较慢、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推进对象。

各区县总工会和局(产业)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根据职工的利益诉求和企业经营状况,积极发出协商要约。要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指导企业参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见附件3),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协商议题。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每个区县总工会要遴选出3-5家工资集体协商开展较好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

各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和各企业(集团)公司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关心职工,使广大职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成果。要充分利用企业家的交流、培训等平台,加强对企业家的宣传引导,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形成共识、共谋发展的主要机制,提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件:

1、2012年区县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目标

2、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表

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总工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3.协商通知书 篇三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关系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11114

【实施日期】20011114

【主 题 词】劳动 合同 通知

【发 文 号】劳社部发〔2001〕17号

《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计经)委、总工会、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培育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劳动关系主体逐步确立,其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实现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经贸(计经)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类企业都应该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雇主或雇主团体,或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小企业联合组织)和相应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在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进行沟通、协商的行为。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职工加强沟通、共谋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都应当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要规范和完善协商程序,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

平等协商,使平等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企业依法经过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要在普遍开展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因企制宜,合理确定集体合同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暂不具备条件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的企业,可以就工资分配等问题签订单项集体合同或协议。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代表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处理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四、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的保护。企业应当保证职工协商代表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时间,其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协商代表在本人劳动合同期限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企业不当变更或解除职工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五、建立健全履约监督保障机制和平等协商争议处理制度。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另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要严格遵守执行。企业组织代表要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把履约责任制同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到企业管理中。集体合同的履行要接受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集体合同制度履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工作,把劳动保障监察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违反集体合同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处理。要积极探索建立平等协商或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制度,及时引导争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调解处理。

六、切实加强对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领导,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集体合同管理办法,做好集体合同的报送、审核、备案以及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工会组织要把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加强对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提高平等协商的能力。企业代表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为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由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分析本地区劳动关系的发展态势,协商解决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有关法律和政策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4.突出协商民主 注重协商成效 篇四

--襄阳市襄州区政协探求新形势下基层政协工作新作为

郑国元

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政协紧扣政协职能,切实探索创新,始终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各个方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协商议政、实施民主监督,取得新的成效。

一、谋大局,出实招,精心组织专题协商。政协常委会议什么、怎样议,关系到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成效,对此,襄州区政协认真选题、精心组织,着力抓好专题协商。一是围绕培植经济发展的坚实后劲深入协商。“四大园区”是我区的重要增长极,承载着跨越发展的厚望,针对制约“四大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2014年一季度,我们组织了50多名政协常委、委员,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对双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伙牌纺织服装产业园、洪山头机电加工产业园和朱庄国际物流园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等22条意见建议,形成的《关于园区建设与发展的建议案》被区委《领导参阅》转发,协商意见促进了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助推了“四大园区”建设在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的大环境下获得了超出预料的新发展。二是围绕区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深度协商。2013年底,区委三届四次全会出台《关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进一步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后,区政协高度关注,及时跟进。2014年6月,区政协组织了60多名政协委员,由主席会议成员带队,兵分三路,分别对“一主”“两翼”“三重六特”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视察,深入分析改革利弊,研究论证实施路径,提出了统筹协调分类强力推进,强化监管规范“两权”运行等14条意见建议,在二季度的常委会议上与区委专题协商。视察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区委随后召开了镇域经济发展专题推进会,围绕镇域经济发展的7大支持政策相继出台,集镇建设管理基金和镇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考评激励机制初步建立,释放和激发了镇域经济发展活力,“一主两翼三重六特”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三是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深切协商。为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2014年初,区政府向全区人民郑重承诺承办的“十件实事”,涉及医疗、教育、交通路网、饮水安全等工程。在前三个季度即将过去的时间节点,十件实事的进度如何、质量怎样,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为此,襄州区政协把十件实事细化分解为22个具体项目,组成6个调研视察小组,逐一深入建设现场,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在三季度的常委会议上与区政府专题协商。区政府针对我们提出的宣传不够、主体不明、投入不足等问题,责成政府督查室、治庸办、电子政务中心和广播电视台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加大督办和推进力度,22项任务除两项因体制变化因素外,其他20项都能如期完成。

二、建平台,求实效,创新推进监督协商。一是创新提 2 案办理机制,推进协商民主。一年来,共收到提案260件,立案163件。2014年的提案办理创新举措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领办包案上层次。重点提案由上年的8件增加到20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方式,由过去的主席会议成员包案,扩大到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政协主席、副主席共同包案。其次是督办机制重联动。由过去单纯依靠政协一家督办,强化为区委督查室、政府法制办、政协提案委三家联合督办。再次是办理过程全公开。由过去的“文来文往”改进为“三见面”“三协商”。通过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全年提案办理的见面率、办结率都达到100%,满意率达98%。提升了办理效果,体现了协商价值。二是组建民主监督团,推进协商民主。2014年,襄州区政协学习借鉴浙江仙居县的经验,挑选了25名政协委员,组建民主监督团,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8月份,召开了“城区物业管理民主监督专题协商会”,促进了小区居民与房管、物价等管理部门交流沟通、现场解决了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进而还把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到小区社会管理的综合层面。初步尝试证明,组建民主监督团,聚集了监督资源,汇集了多方智慧,提升了监督效果,省政协网站、《襄阳日报》以“民主监督团为民办实事”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三是坚持常规视察和特约监督相结合,推进协商民主。发挥政协监督政治性强、包容性强的优势,搭建规范的协商平台,推动协商民主的广泛深入。2014年共组织12次常委和委员视察活动,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人防法》 3 贯彻落实、粮食储备、图书管理等问题进行视察,与被视察单位当面交换意见,推动部门工作。同时,先后选派100多名政协委员担任了特约监督员、政风行风督查员、作风建设监督员,对推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讲分寸,重时机,灵活开展多层协商。在会议协商、提案协商的基础上,襄州区政协不断拓展协商方式,注重广泛性,增强实效性。一是对部门重点工作开展对口协商。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全民健身活动、城乡低保工作、农业气象服务、畜牧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传统文化保护、义务教育高位均衡等议题,开展对口协商10多次,形成各类调研考察报告36篇、社情民意信息20篇、建议案5篇。一批调研报告、建议案和社情民意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签批。二是对政协重要工作实行书面协商。协商议题的选取、调研视察的建议、常委会协商的意见,都与区委、区政府进行书面协商。2014年全会的协商议题,从各政协联络处、各民主党派及各专门委员会征集了53个选题,经主席会议讨论,筛选出10个选题,与区委、区政府书面协商后,最终确定了6个课题。形成的调研视察报告,在2014年12月下旬召开的政协全会上进行了大会建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大会上充分肯定了6大课题建议的价值,并明确强调区委区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抓好意见建议的转化与落实。三是对事关全区发展稳定的紧要事项进行高层协商。在解决招商引资的核心要素、排解项目建设的重大障碍、消除影响稳定 的苗头问题上,政协主席及时地、适时地与区委书记、区长直接进行协商,建立了高层对接沟通机制。

四、畅渠道,提质量,广泛开展民意协商。2014年以来,围绕民意协商,全面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取得了地市以上采用数量多、省市领导签批多、解决实际问题多的好成绩。一是强化力量,挖掘潜力。在发挥政协机关传统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着重调动了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辟民意资源,拓宽信息渠道,为开展民意协商提供了宽厚基础。一年来,共征集信息线索300多条,既有对国家立法、香港普选、反恐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看法,也有截断“地沟油”、规范纸巾市场、完善交通标志牌、调整公交车票价、银行卡免费换芯等诸多生活问题的呼吁。全年编发《襄州政协信息》《社情民意》《政协委员建言》98篇,比上年增加43篇。二是注重质量,提升层次。通过信息笔会集体点评、邀请专家专题辅导、骨干信息员集中研讨等方式,打造了一批质量高、针对性强的社情民意精品。2014年市委办《襄阳信息》第一期刊发的《进一步扩权强镇,促进镇域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全是襄州区政协编报的社情民意信息。《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立法工作的建议》上报后,得到省领导签批,专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同志,省人大已初步安排列入湖北省2015年立法计划。2014年区政协上报的98篇信息被省市采用95篇次(含多次采用),比上年增加18篇;领导签批19篇,比上年增加7篇。三是领导带头,萃取民意。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在专题视察、提案督办、调研座谈工作中,注重捕捉民意线索,汇集升华民情民意,提升民意协商价值。2014年,各位主席会议成员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均在市级以上采用或被领导签批。通过社情民意协商通道,反映了一些诸如唐河跨省大桥、罗岗溢洪道绕库区公路及太山庙大型泵站机电配套等重大而长期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历史遗留问题,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都得到了相应的安排和较好的解决。

5.协商通知书 篇五

一、多层协商,把议题定准。每年年初,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全会征集委员建议并与市直部门反复沟通,初步确定协商议题。邀请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协商对接座谈会,面对面协商,零距离对接,反复修改完善,确保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合拍、供需对路。选题上,把目标锁定在小切口、高关注、针对性强、与民生改善息息相关的小问题上,做到小题精做、小题实做。

二、深度调研,把问题研透。建强工作专班。每个议题交由一名副主席领办,专门委员会承办,吸纳懂政策、高素质、有专长的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组建起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坚持无调研不协商原则。把功夫下在深度调研上,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并通过动员委员明察暗访、开展问卷调查、采集影像资料等手段,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聘请专家把脉会诊,确保把问题找准、研透。

三、真诚商量,把答案找对。在宽松、和谐的协商氛围中,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会上,委员们有理有据把问题摆出来、建议提出来,部门敞开心扉把想法说出来、难处讲出来,广泛交流,深入沟通,凝聚共识。委员问出的`是民声,部门答出的是诚意。双方在真诚的商量中找出破解难题的金钥匙。

6.工资集体协商 篇六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法人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社会、企业、职工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如何把社会、企业、职工的发展结合起来,让员工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使企业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能与职工共同分享,这是工会所面临的主要工作之

一。只有社会、企业、职工结合起来的发展才是多赢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实现这一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

其次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就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把职工权益明确,监督企业依照合同标准执行,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依据。第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企业分配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内在要求。在公司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时期,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公

司的建设中来,公司必须充分尊重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给予人文关怀才有可能使得企业长期生存下去。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是符合这样的要求,同时也可以以此提升企业总体形象。

平等协商谋发展互信共赢促和谐

——山西煤销临汾公司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年公司与工会共同协商修改了职工的工资政策,工会借此机会与公司平等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首先,建立互信、深入沟通、阐明意义。通过工会的运作,使得企业与员工建立和谐关系,双方共同发展,这样工会就取得了企业与职工信任。在此信任的基础上工会积极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与公司高层深入交换认识,为公司留住关键人才,为优秀职工谋取更丰厚待遇,公司通过工会能准确把握职工的脉搏,职工通过工会能及时了解公司动向。这样深入的沟通,逐渐突出了工会地位和作用。工会和企业、工会和职工相互间通过信任的沟通,使得双方都充分认识这一制度的重要性,是我公司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和制度能够顺利通过并实施的重要基础。

其次,领导重视,机制完善,推行有力。公司工会在收集相关资料,征求职工意见后向公司发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公司在慎重考虑后决定依照工会要约书,按照《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对集体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效力和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严把关,严格审查集体合同格式规范、内容条款规范、文字表达规范。通过审查集体合同文本,提出各类修改意见13条,保证了合同的公正、合法。

第三、因企制宜,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的具体性,指导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各下属单位、控(参)股单位各自发展程度及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尽相同,应参考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重点就职工工资增长问题、劳动定额问题、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工资制度的公开透明、监督检查等方面事宜进行集体协商。通过具体条款进一步明确公司的薪酬体系,以及工会在整个薪酬制度制定、实施、监督的地位和作用,符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具体要求。

7.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篇七

根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五个步骤,十六个规范动作。

1、产生代表

(1)产生协商代表。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职工方代表由工会推荐,经职代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一般为3-7人。

(2)确定首席代表。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的其他人员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3)聘请代表。双方首席代表均可以书面委托社会专业人士担任本方代表,人数不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4)培训协商代表。对协商代表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目的是从制度上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2、启动要约

(5)提出协商要约。企业劳资双方都可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向对方提交工资协商要约书,工会应主动提出要约,提出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写明协商代表、本方协商代表身份、资格证明材料及需要对方提供的情况等。(6)要约答复。一方接到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

(7)向上级工会报告。在协商前的5个工作日,由企业工会向上级工会报告。

3、协商准备

(8)搜集各方面意见。职工方召开工会小组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职工对本次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

(9)准备协商资料。协商双方搜集协商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及有关经济指标、本地区、同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消费价格指数等。

(10)确定协商重点。要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较大企业、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就多项内容进行协商;效益较差的企业,可以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协商。

(11)进行协调沟通。双方就协商中的重点问题互相协商沟通,力争使协商重点接近一致,为平等协商做好准备。

4、正式协商

(12)履行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商采取会议协商形式。双方首席代表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的意见,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工资集体合同草案。

(13)申请协调。按规定期效,多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协商一方或双方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协调。

5、审议审查(14)审议通过草案。职工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15)报送劳动部门审查。职工工资集体合同应在60日内订立,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审查,十五日内经审查通过的,合同即行生效;对审查有异议的,应在十五日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协商双方,协商双方通过协商,修改文本,并重新提交当地劳动部门审查职工工资集体合同。

(16)合同生效执行。职工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执行。企业工会要组织职工代表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武威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协商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 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本企业职工人数)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对 车间实行计件工资制,对 科室(或科室)实行岗位标准工资制,对 人员实行年薪制。

l、计件工资标准如下:。

2、各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3、年薪制标准如下:。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减)元,同比增(减)%。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臵和发放:

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臵和发放:。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或补贴)的设臵和发放:。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

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25%的经济补偿。

六、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l、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按以下办法为职工办理各类补充社会保险:。

2、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八、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确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对本合同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一级工会。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威市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协商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协会(行业协会),就本区域(行业)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区域(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它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职工人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本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不低于 %。

2、区域(行业)内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变更。

1、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条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协商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上级工会、覆盖企业各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8.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篇八

市总工会主席 孙宗会(2010年7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几个单位从不同层面交流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值得大家学习借鉴。随后,市委王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回去后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对前一阶段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的回顾

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2008年已经开始。两年多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稳定职工队伍、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职工的普遍拥护,维护了职工的经济权益,彰显了工会的作用。2008年3月,市总工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工会根据《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渑池县总工会率先召开了全县制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随后,其他县市也都抓住本地区工资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典型示范、扩大覆盖面、提高履约率等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市属各系统、各基层工会以职工工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内容为协商重点开展集体协商,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年底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的冲击,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了以“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约定行动”,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我们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家协会的支持、配合下,在全市范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一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企业与职工的普遍欢迎。今年3月,我们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全市基层工会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213次,签订专项集体合同115个,约束了企业在工资收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上的随意性,依法科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我们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再部署,建立了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市)区督导制度、周五工作汇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通过督导组检查督导、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编发工作简报、工作通报、工作手册等材料,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掀起了全市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高潮。各县(市)区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扩大覆盖面,提高协商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622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72份,覆盖企业620家,覆盖职工6.6万人;乡镇、街道区域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28家,签订专项集体合同124份,覆盖企业467家,覆盖职工3.5万人,行业、系统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3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8份,覆盖企业276家,覆盖职工6642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了贡献。基层工会普遍反映,凡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没有发生上访、怠工等突发事件,劳动争议案件也大幅度下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普遍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大大增强,实现了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同步发展。实践证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稳定职工的岗位和收入,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全国、全省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上存在片面性,担心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闹着涨工资,因而对协商缺乏热情。有的企业工会、职工对自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识薄弱,缺乏主动性等。二是个别县(市)区、市属系统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较低;一些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业这项工作停滞不前,有的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推进力度不够,举措不多。三是有的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没有体现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相应条款;有的企业专项集体合同只规定了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按时发放等基本内容,没有体现职工工资增长的内容;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没有协商程序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二、扎实有效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当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日益显示出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外部环境、内部因素都要求我们将此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大事,认真加以推进。正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们要看到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质量和水平都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们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地推进这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按照全国彩虹计划和全总、省总的精神,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收入随企业发展同步提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达到70%以上。其中,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达到80%;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提高覆盖比例;2012年实现全市各类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这一目标是在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进程基础上的,必须确保实现。

(二)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能搞“一刀切”,要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依法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协商、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行业属性,确定协商重点,分类指导。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重点协商,侧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实行岗位工资和计时、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合理确定岗位工资、计时工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防止企业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降低职工工资,以及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等侵权现象的发生。对小型、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和行业特点明显的地区,重点实施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侧重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拖欠等问题。建立了企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的,可以由区域、行业工会直接与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没有建立企业联合会或行业协会的,可采取由区域、行业工会与授权或推举的企业代表协商,签订合同;对于企业数量较小的区域,由区域性工会组织与区域内企业逐一进行协商,签订合同;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商制定行业工资标准,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

(三)突出协商重点,力求取得突破。要把企业或行业的劳动定额、计件工价作为深化工资协商、提升协商质量和水平的重点进行突破,按照“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标准,合理确定、调整不同岗位劳动定额和计件工价,规范劳动定额、计件工价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要通过开展工资协商,建立健全更符合本企业、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实际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确定执行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办法和措施,从而真正为职工提供托底性的保护。要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每年开展工资协商,通过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要坚持凡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都应当得到增长,以保证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多数职工。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协商成效。一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机制。企业工会要主动向企业行政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其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小企业相对集中和产业集聚地区,县级以下区域工会或系统、行业工会组织可以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提出协商要约。二要建立健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办法、工资支付制度、奖金福利分配等进行协商共决的机制。三要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机制。要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行兑现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工资集体合同的履约率。要建立职代会听取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办法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要向职代会报告,推动工资集体合同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要建立集体合同公示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要通过网络、公开栏等渠道,定期向职工公布,建制、履约和督查情况要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四要建立职工民主参与机制。职工方协商代表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或工会选派,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商议题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协商后的专项集体工资合同草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协议履行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五要建立各方联动督导机制。要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通过联合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和其他形式,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要主动与人大、政协沟通协调,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到企业进行视察和调研,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市总工会要求,今后各企事业工会组织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以及为企事业负责人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必须同时上报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落实到位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否则不予考虑,一票否决。

(五)加强宣传引导,消除认识误区。各级工会在推进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导向,提高企业乃至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营造良好的氛围。要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增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资集体协商不是要通过损害一方利益来换取另外一方利益,也不是谈协商就必须涨工资,也可能是保岗位、保工资,也可能使以前不合理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合理化、存在缺陷的进一步完善,是要实现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双赢。在协商过程中,工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深化共同约定行动,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为在协商中保障职工利益增强说服力。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行政)支持,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企业配合、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社会化格局。

三、努力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会工作

现在已经进入7月下旬,工会目标任务已经落实过半,几项重点工作到了出成效的关键时期。各级工会要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与推进工会整体工作目标完成结合起来,加强协调,全面落实。要继续动员组织职工投身“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主题竞赛活动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实现年底评选表彰100项技术创新成果、100项先进操作法,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向好态势和良好局面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在新建、在建的重点工程中开展“三保两讲”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进步要效益,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功立业;继续在治理重点企业开展“双比双降”竞赛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在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协调发展等方面做出新的建树。

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职工权益维护保障机制、工会社会化维权调解机制,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要充分发挥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增强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职代会制度,增强职工参政议事能力,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创新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制度,使厂务公开的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丰富、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以全面实施《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0-2014年)》为抓手,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为基础,以“创争”活动为载体,努力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提供支撑。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努力发展富有时代特点、符合职工需求的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

要创新工会的组建形式,探索促进建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工共建机制。继续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组建力度,深化“双措并举,二次覆盖” 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会干部要争做勇于创新的标兵、抢抓机遇的先锋和服务职工的模范,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市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

时值盛夏,各级工会要大力开展“送清凉”活动,使工作在一线的职工深切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怀。要精心组织好“金秋助学”活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得到及时救助。要及早谋划 “农民工援助行动”,使工会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有效。要把关爱职工的事情办实办好办出成效,真正让广大职工生活过得更加体面、更加尊严、更加幸福。通过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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