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2024-10-03

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精选10篇)

1.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篇一

市财政局2021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的自查报告范文

市财政局:

XXX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纪委机关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财政监〔20XX〕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十二个重点领域方面开展自查。现将我单位自查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严格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明确范围、标准、人员和公用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部门预算,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每预算结合下计划开展活动,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节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本单位不存在非税收入,按时缴纳银行利息至国库指定账号,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是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

二、支付管理方面

每年年底制定下预算编制用款情况,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资金支付,并安排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XX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字证书。

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标准,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于每月底结合银行月对账单明细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明细信息。不存在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情况、不存在违规将预算单位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不存在采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资金情况。

四、会计管理方面

单独配备会计岗、出纳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内控制度并执行。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会计科目,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坚持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内控管理方面

成立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积极开展自我评价监督,建立内控报告制度、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和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内控和自我评价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在政府采购上,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进行计划备案,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七、资产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采取数字化动态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时录入XX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账户管理方面

账户开设规范,账户使用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不存在账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情况。

九、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建立清理台账,针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借款管理。办理借垫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订借款申请书。

十、票据管理方面

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开设XXX财政电子票据uk账户,申领、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要求。票据保管合理,建立票据台账,使用保险柜保管方式,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不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印)制章情况。

十一、决算管理方面

按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将单位所有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决算报表相关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一致、与上一数据衔接一致。决算报送及时,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十二、存量资金清理方面

及时全面清理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应缴的存量资金按规定已缴回财政。针对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实有资金和其他账户上属于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将于2021年X月15日前全部缴回财政。

2.严格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 篇二

严肃财经纪律

为政之廉在于理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能减排降低内耗是我局长期以来坚持的理财原则。今年要在开展“感党恩、讲奉献、树新风、促发展”活动中,通过对个人工资收入、办公设备、单位环境条件进行算账对比,有了翻天覆地、前所未有的新变化。要求干部职工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高科技办公设备,优越的办公条件、丰厚的工资待遇。回忆过去展望未来,使我们无比的感谢党的好政策,感怀党的深厚恩情,干好党的光荣事业。今年,财务管理和机关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更加珍惜资源。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一升油、一元钱;杜绝跑冒滴漏,爱惜公共财物和资源环境。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把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严把住资金使用关、票证管理关、支出审批关,用财务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管物,全力维护财经纪律的刚性。

三是严格控制支出。坚决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贪大求洋、盲目攀比现象,从严控制非业务性开支,把有限资金用到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上。

四是要开源增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既要“抱西瓜”,又要“拣芝麻”。坚决避免花钱养“懒汉”现象,使基层国土干部“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实现“千斤担子人人挑,个个身上有指标”,从而提高基层国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打造坚强的前沿哨所。

3.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篇三

一是不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评审评估项目,符合条件的办理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结。

二是不准以个人名义接受申报材料、告知申请方补正、接触申请方和项目相关人。所有审批事项补正通知和材料须由政务大厅统一发送和接转,严格执行接办分离(涉及国家秘密除外)。

三是不准透露办理事项审查过程中的内部信息。所有办理事项需公开的信息,一律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开或由政务大厅接受查询。

四是不准打招呼、授意、暗示、干预、插手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工作,审批、评审评估各个环节应依法依规遵循公开公平公示原则。

五是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请托人、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是不准接受行政审批和评审评估项目申请人、相关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银行卡、支付凭证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严肃财经纪律“七不准”

一是不准以公款相互宴请,购买赠送烟酒、食品、工艺品等各种节礼,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是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或以参观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三是不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福利,以购物卡、礼品卡、会员卡等形式变相发放福利。

四是不准突破预算、超标准列支或摊派、转嫁“三公经费”和会议费0、培训费支出。五是不准违规收费,隐瞒、坐支、截留、挪用收入,虚列支出,以假发票、白条入账等形式设置“小金库”。

六是不准无预算、无合同拨付委托业务费,借举办会议、培训名义向上级单位及本单位人员发放咨询费、评审费和劳务费。

4.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篇四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报销程序和报销标准,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近期工作重点,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严格执行《宁西林业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在各单位(部门)计划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报销程序。

2、各单位计划内的各项费用,请按本单位费用进度情况控制使用,定期监督本计划执行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计划外费用或追加计划的,需按程序报局计划财务科审核(汇总)后,由局长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后执行。

3、借款及归还要求

(1)、因业务需要的备用金及其他临时性借款,应附相应的费用申请报告;预付款项需要附有相关协议或进度合同,经相关科室(部门)审批后,办理借款业务。

(2)、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紧急事务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7-1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局计划财务科应定期清理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公布和催收。无故逾期不归还的,相关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调动、调资、提升等手续及各项福利待遇,对多次催收不予清还的,由局计划财务科一次或分次从其工资中扣回。

4、加强原始凭证的管理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规范填制,不得出现涂改、挖补等情况;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保证业务和凭证的真实性、各要素必须齐全,对办公用品、材料配件等大批商品,应由售货单位另附清单,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对不符合原始凭证要求的业务,局计划财务科有权予以扣收并做作废处理。

5、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

(1)、独立核算及报账制单位:会计或报账员汇总本单位各项符合要求的报销款项→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核→计划财务部门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2)、机关工作人员:报销人整理汇总符合要求的凭证→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计划财务科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6、紧急或特殊事务的处理

如具有审批权限的局主要领导因事不在单位,对于紧急或特殊的经济业务,局计划财务部门可电话请示后予以办理,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7、具体费用处理要求

(1)、差旅费用按照局下发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凭经过审批的出差派遣单和实际出差的时间、费用填制“陕西省宁西林业局差旅费报销单”。按原始凭证管理和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办理。

(2)、会议费用必须附有相关会议通知文件,按相应的会议标准及有关规定报销。严禁将会议费与就餐(业务招待)费用在同一费用报销单上填列。

(3)、行办及独立核算单位车辆费用应填列“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车辆费用报销单”。按各车辆运行路线、油料费、修理及材料费、路桥费及其他费用项目填报。修理及材料费须附修理单位的修理清单;路桥费必须是该车型的实际费用,严禁将其他车辆路桥费列入其中。

(4)、各报账单位统一填列“陕西省宁西林业局费用报销汇总单”,对差旅费、会议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认真汇总后按程序审批报销。

(5)、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按局行办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执行。报销时需附由行办审核的接待申请单。

(6)、职工医药费应由局医保办或离退办负责收集整理并审核,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销(或发放)。

8、费用归属情况

(1)、局经营性单位费用按财务计划在本单位执行;(2)、业务招待费(除经营性单位)统一在企业财务中核算;(3)、保护区费用统一在保护区专项资金中列支;(4)、报账制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日常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护林防火费、机关科室零星维修费等均在天保经费专项资金列支;

(5)、特殊性业务由计划财务科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9、有关事项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5.严肃工作纪律自查报告 篇五

一、参加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情况

自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本院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一方面认真学习下发资料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院里组织和支部组织的学习会,另一方面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主动对照要求,认真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努力纠正。特别是能依照各项禁令,严格工作生活纪律,努力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优化检察形象竭力尽职尽责。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1、政治学习坚持不够,学习标准不高。由于日常工作忙,平时用在读书、看报的时间很少,学习领袖人物的理论和思想少,政治理论的更新不够,不能用新的政治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在这方面,我认为自己还做得很不够,有一定的差距,思想跟不上客观形势发展变化。

2、工作方法不够细致,主人翁意识欠强。于由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均有分工,有时,我只要协调指挥就是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是亲力亲为,可能存在工作方法不够细致、对同志关心照顾不周等问题。有时,由于因为心情问题,在语言表达上得罪了同志,在此我表示深刻反思,并致以深深的歉意。另外一个方面,主人翁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自身方面的原因,加上工作忙,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工作成绩难有跨越性的突破。

3、自我要求欠严。如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方面,也有重实际轻规章的一面,在着装上,就没有按党组研究的条款执行。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有时不能及时到岗,存在迟到、早退的问题。

4、求好心切,对同志要求太严格。由于我们工作性质的问题,我希望所有的工作都不能出差错,因此,在许多方面对同志要求很严格,同志们可能感到受不了,但是我绝对没有故意为难大家的意思。比如用车上,总希望大家能规范用车,节能减排,勿违反警车管理条例。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没有违禁的情况出现。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认为,存在上述问题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客观上是工作确实忙,缺乏足够思考和学习的时间,缺乏所有工作亲力亲为能力和精力。主观上是自己平时政治学习不够,缺乏政治上的进取性,因而在作风纪律上有时有些松散。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具体做到以下三点: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开拓进取,提高服务水平。要不断加强对新时期的司法实践的探索和研究,提高对新时期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认识水平,努力为提高我院整体执法水平做好服务工作。首先要注意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夯实自己的司法基础,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其次,要虚心好学,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第三,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处理好各类业务方面的问题,努力把服务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3、服从大局,提高凝聚能力。要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从意识上下功夫,敢于舍小家为大家;要在优化检察形象上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所代表的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要在加强与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上下功夫,团结同志,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真情相待;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检察事业的需要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自觉执行相关“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成为廉洁、公正的护法使者。

6.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篇六

【发布文号】教技厅[2005]7号 【发布日期】2005-12-15 【生效日期】2005-12-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

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教技厅[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经费,现将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国家现行各项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现行规定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依照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的管理,尤其是要严格规范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和结余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国家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按照科学技术部要求立即开展课题经费自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我部科学技术司和财务司。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 刘 磊

教育部财务司预算与审计处 何光彩

联系电话:66097841、66097531

传真:66096298、66097532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

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以来,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逐步完善评审评估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科技经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通过近两年的科研专项经费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经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以及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现就规范课题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一些单位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从获得的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员奖励支出。按规定,人员费应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中据实列支。人员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课题经费用于人员奖励等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

二、严禁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成本。课题管理费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按规定,课题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列支。严禁课题依托单位直接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变相截留课题经费的行为。

三、严禁挤占挪用课题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将课题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和与课题研究活动无关的宴请,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变相谋取私利,不得用课题经费经商办企业。与课题研究活动相关的必要支出,也要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标准。

四、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按规定,课题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对于课题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不足10%的,需在课题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课题验收时予以确认。

五、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课题经费。部分课题在申报预算时,存在编报虚假预算现象,虚列人员费、考察调研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对外协作费等,课题完成后形成课题资金大量结余,长期挂账用于课题以外的支出,造成科技资金的极大浪费。从2006年开始,对课题结余资金问题,我部将在结题验收和专项审计中加大清查力度,对专项经费5%以内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课题结余经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对课题经费结余超过5%或结余在20万元以上的课题,必须将全部结余资金按原渠道上缴。

六、严禁课题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部分课题存在不及时结题或结题后不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的情况,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由课题组甚至课题负责人随意支取,影响了科技预算的严肃性。课题必须按规定及时结题,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按程序提前办理课题延期手续。课题验收结题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算手续,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按规定妥善处理结余经费,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占用课题结余经费。

七、严禁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在课题申请时,部分单位为争取课题经费,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将课题占用的房屋、仪器设备原值等列入配套,加大配套资金额度套取科技资金。在课题执行中,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到位率低甚至不提供配套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课题研究活动的正常进行。承诺提供配套资金的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并将配套资金和专项经费纳入课题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

八、严禁课题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目前,在课题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项目执行、轻经费监管,重预算、轻决算的情况,科研人员自行编制财务决算报表,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督缺位,导致账表不符、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经常发生。按规定,课题负责人行使经费使用自主权应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和依托单位的日常监督下进行。课题执行各方应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课题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接受依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保证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核算的准确规范。

九、各主管部门、课题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1、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意识,严格执行批复的课题预算,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课题经费,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

对有违反上述第三、四、五、六、七、八条之一行为的,科技部将视具体情况对相关当事人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暂停课题拨款、通报批评、终止课题执行、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其课题申报资格并记录相关当事人的信用;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2、课题依托单位要认真履行对课题执行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课题经费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与之不符的内部管理规定。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管理工作,杜绝本单位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对有违反上述第一、二、六、七条之一行为或对第三、四、五、八条之一相关职责履行不力造成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况对课题依托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该单位课题申报资格并记录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信用;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负责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并将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

3、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将课题经费作为本部门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要对所属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加强指导,提高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杜绝本部门所属单位在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科技部将根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记录其相关信用。

4、科技部将不断完善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建设,建章立制,指导和规范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对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抽查,加大对课题经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课题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

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课题经费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年底之前纠正完毕,并于2006年1月15日前将自查和处理结果汇总报科技部。

科学技术部

2005年11月16日

7.严肃换届纪律汇报材料 篇七

工作汇报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2011年7月 日)

尊敬的吴部长,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吴部长一行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区换届工作的极大支持和鼓舞。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学习,切实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下面,就我区学习贯彻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县级干部30人,其中正县6人、副县24人。男25人,占84%;女5人,占17%;少数民族2人,占7%;非中共党员2人,占7%。研究生学历4人,占13%;大学学历21人,占64%;大专学历6人,占21%。占6%;40岁以下1人,占3%;41—45岁5人,占21%;46—50岁9人,占32%;51—55岁8人,占29%;56岁及以上8人,占7%。平均年龄49岁。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换届,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抓得非常紧。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全区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景观宜人、社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安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换届是集中选拔任用党的执政骨干力量的一项重大政治活动,也是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选什么样的人、怎么样选人,都必须按照党内已经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和纪律规范来进行。换届是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相对比较集中的时段,也是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托人情、拉关系等不正之风的多发期。如果没有严肃的纪律和风清气正的环境作保证,放任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蔓延,让投机钻营者得到机会,势必破坏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制度,削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民主权利,损害党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势必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因此,严肃换届纪律,是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二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组织保障。按照我区确定的“35313”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必须靠大批政治可靠、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因此,选优配强区四大班子和街道、部门“一把手”就显得尤为重要。换届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通过严肃换届纪律,真正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使优秀的人才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走上领导岗位,确保组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善于引领科学发展的领导集体,团结和带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三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在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在2010年6月开展的全省县区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安宁区的名次较上年有了明显提升。在集中换届期间,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度很高,参与面很大,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因此,必须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努力通过换届,使选人用人公信度有新的提高。

2、多措并举,重点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宣教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我区制定了•安宁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措施。二是开展集中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5月24日区委组织区级领导、区委委员、区直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各街道党政一把手参加了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及时印发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中组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0‟49号);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省委组织部吴德刚部长在全省市县乡换届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文件材料。通过集中学习党史党建相关知识和中央、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树立了率先跨越发展意识,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做好全区各项工作和换届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组织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下发•关于做好区委常委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的方式,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开通电子邮箱、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各街道、各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归纳整理,对区委领导班子提出意见5条,建议5条,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9条。并向各区委常委反馈了意见,在接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各位常委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四)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知识测试。为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和“四要四不准”纪律要求的了解。我们拟发《**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测试题》给干部职工进行测试,共发放测试题18份,收回18份。

(五)认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承诺活动。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并将承诺书上墙公布。

(六)深入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我办领导注意深入各股室了解有关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思想情况。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分别与干部职工特别是股室负责人进行2次谈心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督促他们自觉严守换届纪律,主动举报各种违纪行为和苗头。

(七)畅通换届工作监督举报渠道。我办主动开设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监督举报渠道。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专用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挂在单位监督岗下,电话号码为:

(八)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以加大宣传力度为抓手,注意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宣传换届纪律规定,因地制宜在办公室显眼位钉挂1幅永久性宣传标语。、广泛宣传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8.贯彻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汇报材料 篇八

县委督促组:

为严肃换届纪律,落实好换届各项任务,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中共铜仁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铜仁地委组织部、铜仁地区监察局关于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适用纪律处分规定的通知》(铜地纪[2011]7号)、《中共思南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思组通[2011]2号)和《中共思南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的通知》(思党办发[2011]7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贯彻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镇换届纪律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建换届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分别从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建义务监督员中组建50人的换届工作义务监督员队伍,进一步认识了这次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是加强换届工作纪律的舆论宣传。

1、在公路沿线的显目位置职责了永久性宣传标语5副,各单位、村委会充分利用党

届的有关要求。

五是开展换届纪律承诺书签订。一是一般干部要向站所办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二是站所办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承诺书;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村支两委负责人向镇党委书记签订承诺书。层层承诺遵守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全镇签到承诺书210份。

六是开展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处置各类举报信件。

1、设立换届工作举报电话:7321161。

2、设立镇换届工作举报箱,举报箱设在镇便民利民党务政务中心墙上。

3、在镇综合办公室设立镇换届工作信访接待室。由镇综合办室朱碧昌、谢永清、雷华英负责举报电话接听、记录、反馈工作,朱碧昌负责举报箱信件的收集、反馈工作;镇党建办公室主任张金波、镇综合办公室主任周云峰负责换届信访接待室的相关工作。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儒芳、副书记张金彪负责信访接待室相关信件的调查、核实和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信息。

七是确保县委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县委督查组到我镇督查换届工作贯彻情况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要求必须改进的措施等,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迅速督促相关单位和村整改落实,并及时向督查组汇报。

下不工作:

9.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篇九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我镇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检查内容

(一)设立“小金库”情况。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是否列入规定账户、账簿。

(二)20xx、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方面:是否存在非法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入账,票据收费是否合法,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被截留和转移。预算支出方面: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津补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账簿是否依法设置,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公款私存情况。银行账户个数是否异常,对账单余额和会计账面余额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与银行存款账目是否一一对应。

(五)其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健全,财政专项性资金是否被擅自改变用途以及被挤占、挪用和外借,政府采购是否无预算或超预算。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8日)。各村(居)、各部门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连同自查自纠表格一并报送至镇纪委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政中心2406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9日-6月30日)。对城区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已开展的.城区部门联合执纪、交叉监督工作,一并进行;对各镇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日)。由县纪委、监察局梳理汇总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时,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村(居)、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本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检查。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最终检查结果签字背书。

2、积极主动配合。这次开展的检查,是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严肃对待。检查前,要主动与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准备。检查过程中,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开展,不得设置检查障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10.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材料 篇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31 15:09 来源: 财政部网站

根据党中央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审计署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明确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看到,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预算资产财务管理不到位、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财政、审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三是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重点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项治理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知》指出,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于10月份基本结束。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在重点检查阶段,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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