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通用11篇)
1.核定 篇一
核定征收鉴定表
核定征收方式,按收入计算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核定征收申报表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 “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鉴定材料《核定征收鉴定表》。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报累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金额。
8、第8行“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11、第11行 “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果: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
13、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14、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
2.核定 篇二
一天, A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上路检查时, 发现甲某驾驶浙O·N×××学教练车, 在A县某地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经查, 甲某驾驶的浙O·N×××学教练车属于毗邻的B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甲某是该校聘用的教学人员, 在教学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到A地从事驾驶培训活动, 该教学场地也未经过A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的核准。因此, 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释义》对第四十六条的解释,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教学场地内进行培训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或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从事驾驶培训活动的, 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
争议与分歧
本案焦点锁定为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场地从事驾驶培训活动, 还是未取得相应许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
1. 第一种意见:认定为未取得相应许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 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甲某所驾驶的浙O·N×××学教练车隶属于B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虽然该学校在B县已经取得了行政许可, 但该学校在A县所设立的教学点, 并没有经过A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的行政许可, 应当认定为未取得相应许可从事驾培经营活动。
2. 第二种意见:认定为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 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项进行处罚。
B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已经B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 取得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经营资质, 属于合法的经营企业, 其所属的教练车辆具备从事驾驶员培训的资格, 但在教学活动中, 甲某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点, 未经相关部门核准, 所以应当按照在未经核定的场地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活动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释义》第四十六条的解释,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教学场地内进行培训活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或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从事驾驶培训活动的, 按照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
本案中, 甲某所在的B县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取得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资质, 但未在核定的区域范围内, 而在A县从事教学活动, 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释义, 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应认定为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从事驾驶培训活动, 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罚。
法律适用
1.本案法律适用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场地、设备、设施、教学人员、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开业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原许可机关并处吊销班线客运经营权、经营许可证:
(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或教学人员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或者利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
2.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 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三) 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第四十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 (场) 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 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赵庄煤业通风能力核定方法研究 篇三
关键词:风量;通风能力;需风量
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79-02
1 通风系统概况
1.1 基本概况
赵庄煤业采用中央分区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目前赵庄矿井有6个井筒,其中4个为进风井(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西范进风立井),2个为回风井(张店1号回风立井、张店2号回风立井)。各井筒风量情况见表1。
赵庄煤业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41317 m3/min,需风量为38 665 m3/min,有效风量为38 738 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94.7%。
1.2 矿井通风概况
赵庄煤业现在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中央分区式通风方式。矿井现有4个进风井和2个回风井,总风量约为41 317 m3/min,其中,张店1#回风井风量为16 566 m3/min,张店2#回风井风量为24 751 m3/min。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自然垮落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采用“三进两回(一盘区)”和“两进两回(五盘区)”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采用三巷或双巷平行掘进方式,一般情况下,每隔80 m贯通一联络横川,不断引进全风压风量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局扇均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1.3 矿井生产组织情况
一盘区布置一个大采高工作面(1306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1307面)和1组双巷掘进面(1308顺槽)。五盘区布置1个大采高回采工作面(5302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5303面),1组顺槽双巷掘进面(5304顺槽)。
1.4 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近三年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看,赵庄煤业均为高瓦斯矿井,见表2。
2 矿井需风量合计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9 000+4 500+10 272+1 200+1 249+6 000)×1.2
=38 665 m3/min
式中:
Q矿进为矿井需用总风量, m3/min;?撞Q采为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9 000 m3/min;?撞Q备为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4 500 m3/min;?撞Q综掘为综掘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0 272 m3/min;?撞Q硐为硐室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 200 m3/min;?撞Q其它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1 249 m3/min;?撞Q大巷配风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6 000 m3/min;K矿通为矿井通风系数,取1.2;
矿井现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大于38 665 m3/min,满足生产的要求。
3 矿井通风能力的计算
根据AQ 1056-2008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采用由里向外核算法。赵庄煤业采掘面按“四六制”作业,三个班生产,一个班检修,日生产作业时间不超过18 h,不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瓦斯超限作业。根据对矿井各类型用风地点需风量核算和矿井风量分布情况,风量能够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六个综掘工作面作业。通风能力核定如下:
式中:Apc为矿井通风能力,万t/a;?撞Aci为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万t/a;?撞Ahi为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产量,万t/a。
3.1 综采工作面
每个综采工作面的年通风能力为:
Aci=330×10-4 lci×hci×rci×bci×cci
式中:A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t/a;l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220 m;h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4.69 m;r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
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采煤机截深×每班进刀数×日生产班数=0.8×3.75×3=8.4 m/d;
c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率,93%;赵庄煤业共布置2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特征见表3。
3.2 掘进工作面
单个掘进工作面的年产量为:
Ahi=330×10-4 Shi×rhi×bhi
式中:A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t/a;S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取23.92 m2;r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矿井布置4个双巷综掘面,根据2012年生产统计结果,顺槽双巷综掘工作面日均进尺为15 m,掘进工作面年生产能力见表4。
3.3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为:
APC=809.38+67.24=876.62万 t/a
4 确定矿井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生产盘区均设有专用回风巷,实现了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均实现独立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不存在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情况。通过计算和进一步的通风能力验证,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为876.62万 t/a。依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5条: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最终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确定为870万 t/a。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赵庄矿3#煤层瓦斯参数现场跟踪测试的研究[J].江西煤炭科技,2013,(3).
[2] 张国枢.通风安全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
[3] 谢雄刚,江成玉,代张音.安兴煤矿通风系统特征及通风能力核定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保,2012,(4).
[4] 崔海威.东山煤矿通风系统改造方案优化[J].中国矿山工程,2011,(3).
[5] 贺俊杰,陈开岩,关清安,等.高瓦斯生产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模型及应用[J].煤矿安全,2008,(2).
摘 要:赵庄煤业采用中央分区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文章在对赵庄煤业需风量的计算后通过计算矿井通风能力,对矿井通风网络能力、用风地点有效风量进行验证,确定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为870万 t/a。
关键词:风量;通风能力;需风量
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79-02
1 通风系统概况
1.1 基本概况
赵庄煤业采用中央分区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目前赵庄矿井有6个井筒,其中4个为进风井(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西范进风立井),2个为回风井(张店1号回风立井、张店2号回风立井)。各井筒风量情况见表1。
赵庄煤业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41317 m3/min,需风量为38 665 m3/min,有效风量为38 738 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94.7%。
1.2 矿井通风概况
赵庄煤业现在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中央分区式通风方式。矿井现有4个进风井和2个回风井,总风量约为41 317 m3/min,其中,张店1#回风井风量为16 566 m3/min,张店2#回风井风量为24 751 m3/min。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自然垮落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采用“三进两回(一盘区)”和“两进两回(五盘区)”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采用三巷或双巷平行掘进方式,一般情况下,每隔80 m贯通一联络横川,不断引进全风压风量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局扇均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1.3 矿井生产组织情况
一盘区布置一个大采高工作面(1306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1307面)和1组双巷掘进面(1308顺槽)。五盘区布置1个大采高回采工作面(5302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5303面),1组顺槽双巷掘进面(5304顺槽)。
1.4 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近三年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看,赵庄煤业均为高瓦斯矿井,见表2。
2 矿井需风量合计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9 000+4 500+10 272+1 200+1 249+6 000)×1.2
=38 665 m3/min
式中:
Q矿进为矿井需用总风量, m3/min;?撞Q采为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9 000 m3/min;?撞Q备为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4 500 m3/min;?撞Q综掘为综掘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0 272 m3/min;?撞Q硐为硐室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 200 m3/min;?撞Q其它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1 249 m3/min;?撞Q大巷配风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6 000 m3/min;K矿通为矿井通风系数,取1.2;
矿井现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大于38 665 m3/min,满足生产的要求。
3 矿井通风能力的计算
根据AQ 1056-2008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采用由里向外核算法。赵庄煤业采掘面按“四六制”作业,三个班生产,一个班检修,日生产作业时间不超过18 h,不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瓦斯超限作业。根据对矿井各类型用风地点需风量核算和矿井风量分布情况,风量能够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六个综掘工作面作业。通风能力核定如下:
式中:Apc为矿井通风能力,万t/a;?撞Aci为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万t/a;?撞Ahi为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产量,万t/a。
3.1 综采工作面
每个综采工作面的年通风能力为:
Aci=330×10-4 lci×hci×rci×bci×cci
式中:A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t/a;l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220 m;h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4.69 m;r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
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采煤机截深×每班进刀数×日生产班数=0.8×3.75×3=8.4 m/d;
c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率,93%;赵庄煤业共布置2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特征见表3。
3.2 掘进工作面
单个掘进工作面的年产量为:
Ahi=330×10-4 Shi×rhi×bhi
式中:A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t/a;S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取23.92 m2;r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矿井布置4个双巷综掘面,根据2012年生产统计结果,顺槽双巷综掘工作面日均进尺为15 m,掘进工作面年生产能力见表4。
3.3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为:
APC=809.38+67.24=876.62万 t/a
4 确定矿井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生产盘区均设有专用回风巷,实现了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均实现独立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不存在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情况。通过计算和进一步的通风能力验证,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为876.62万 t/a。依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5条: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最终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确定为870万 t/a。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赵庄矿3#煤层瓦斯参数现场跟踪测试的研究[J].江西煤炭科技,2013,(3).
[2] 张国枢.通风安全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
[3] 谢雄刚,江成玉,代张音.安兴煤矿通风系统特征及通风能力核定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保,2012,(4).
[4] 崔海威.东山煤矿通风系统改造方案优化[J].中国矿山工程,2011,(3).
[5] 贺俊杰,陈开岩,关清安,等.高瓦斯生产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模型及应用[J].煤矿安全,2008,(2).
摘 要:赵庄煤业采用中央分区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文章在对赵庄煤业需风量的计算后通过计算矿井通风能力,对矿井通风网络能力、用风地点有效风量进行验证,确定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为870万 t/a。
关键词:风量;通风能力;需风量
中图分类号:TD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79-02
1 通风系统概况
1.1 基本概况
赵庄煤业采用中央分区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目前赵庄矿井有6个井筒,其中4个为进风井(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西范进风立井),2个为回风井(张店1号回风立井、张店2号回风立井)。各井筒风量情况见表1。
赵庄煤业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41317 m3/min,需风量为38 665 m3/min,有效风量为38 738 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94.7%。
1.2 矿井通风概况
赵庄煤业现在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中央分区式通风方式。矿井现有4个进风井和2个回风井,总风量约为41 317 m3/min,其中,张店1#回风井风量为16 566 m3/min,张店2#回风井风量为24 751 m3/min。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自然垮落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采用“三进两回(一盘区)”和“两进两回(五盘区)”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采用三巷或双巷平行掘进方式,一般情况下,每隔80 m贯通一联络横川,不断引进全风压风量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局扇均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1.3 矿井生产组织情况
一盘区布置一个大采高工作面(1306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1307面)和1组双巷掘进面(1308顺槽)。五盘区布置1个大采高回采工作面(5302面)、1个备用大采高工作面(5303面),1组顺槽双巷掘进面(5304顺槽)。
1.4 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近三年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看,赵庄煤业均为高瓦斯矿井,见表2。
2 矿井需风量合计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9 000+4 500+10 272+1 200+1 249+6 000)×1.2
=38 665 m3/min
式中:
Q矿进为矿井需用总风量, m3/min;?撞Q采为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9 000 m3/min;?撞Q备为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4 500 m3/min;?撞Q综掘为综掘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0 272 m3/min;?撞Q硐为硐室实际需要风量总和,1 200 m3/min;?撞Q其它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1 249 m3/min;?撞Q大巷配风为其它井巷需要进行通风的风量总和,6 000 m3/min;K矿通为矿井通风系数,取1.2;
矿井现总进风量为40 903 m3/min,大于38 665 m3/min,满足生产的要求。
3 矿井通风能力的计算
根据AQ 1056-2008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采用由里向外核算法。赵庄煤业采掘面按“四六制”作业,三个班生产,一个班检修,日生产作业时间不超过18 h,不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瓦斯超限作业。根据对矿井各类型用风地点需风量核算和矿井风量分布情况,风量能够满足两个综采工作面、六个综掘工作面作业。通风能力核定如下:
式中:Apc为矿井通风能力,万t/a;?撞Aci为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万t/a;?撞Ahi为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产量,万t/a。
3.1 综采工作面
每个综采工作面的年通风能力为:
Aci=330×10-4 lci×hci×rci×bci×cci
式中:A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t/a;l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220 m;h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4.69 m;r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
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采煤机截深×每班进刀数×日生产班数=0.8×3.75×3=8.4 m/d;
cci为第i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率,93%;赵庄煤业共布置2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特征见表3。
3.2 掘进工作面
单个掘进工作面的年产量为:
Ahi=330×10-4 Shi×rhi×bhi
式中:A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t/a;S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取23.92 m2;r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1.42 m3/t;bhi为第i个掘进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矿井布置4个双巷综掘面,根据2012年生产统计结果,顺槽双巷综掘工作面日均进尺为15 m,掘进工作面年生产能力见表4。
3.3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
矿井通风能力合计为:
APC=809.38+67.24=876.62万 t/a
4 确定矿井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生产盘区均设有专用回风巷,实现了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均实现独立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不存在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情况。通过计算和进一步的通风能力验证,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为876.62万 t/a。依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5条: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最终赵庄煤业核定通风能力确定为870万 t/a。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赵庄矿3#煤层瓦斯参数现场跟踪测试的研究[J].江西煤炭科技,2013,(3).
[2] 张国枢.通风安全学[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
[3] 谢雄刚,江成玉,代张音.安兴煤矿通风系统特征及通风能力核定研究[J].矿业安全与环保,2012,(4).
[4] 崔海威.东山煤矿通风系统改造方案优化[J].中国矿山工程,2011,(3).
4.人保局编制核定汇报 篇四
一、关于民政局机关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县政府机构改革于2010年底完成,县民政局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为保留机构,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的要求,原在民政部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责和移民工作职责已经明确并分别划转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扶贫移民办公室。经过此次改革,局机关内设机构五个,行政编制11名。此外,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社会救助局,乞讨人员救助站,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另处还有一个民政福利厂,为自收自支单位。
二、关于乡镇民政所的情况乡镇民政所按一乡一所设置,我县18个乡镇设18个乡镇民政所,总编制56名,现有上编人员54人。从人员编制管理情况看,有一个乡镇民政所5人,有二个乡镇民政所2人,其他15个乡镇民政所都是3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局机关行政编制紧,占到机关编制的办事工作人员更少。民政局目前机关在编干部10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兼任救助局长1人,退到二线主任科员1人,占编的股室工作人员只有3人,要维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机关需要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这种情况不光民政局存在,我县其他政府部门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建议考虑增加县直部门行政编制,目前解决办法是放松县乡跨层级调剂编制的限制,从乡镇行政编制空额部分调剂一些到县直部门使用,以缓解县直部门编制紧的矛盾。
5.核定征收申请书 篇五
您们好!
我是xxxxxxxx有限公司财务部中的会计,由于我公司才刚刚成立,会计账薄不健全,许多资料残缺,不能确定税款征收方式,只能实行核定征收,希望税局领导能体谅我们的处境,批准我公司实行核定征收。公司运营以后,公司发展进入正轨,会计账薄健全,公司资料完善,我们再遵循领导的指示,采取合理合规的税收征收模式。
请求税局领导批准我公司实行核定征收!
申请人:xxx
6.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专题 篇六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程序如何规定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填写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2,请问核定征收企业按什么预缴所得税?
国税发[2008]30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纳税人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3,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做帐风险点在哪里? 1;会计利润控制点问题—虚报有代价 2;成本核算凭证控制—无票胜有票 3;核定企业风险控制—鉴定表第三项
4;事先核定与事后核定的意义—征管不是稽查
5;房地产;中介机构;--主动申请还是被动核定
财务风险控制方法—没有100%正确。相机决择,两害相权取其轻。
●案例:核定征收,会计利润大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处理方法
案例:商业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所得率5%;年收入1000万元,缴所得税7。5万元。
会计利润:300万元。因核定后白条没有入帐。危机处理方法:
1;承认会计帐务处理错误。会计信息失真。2,坚持核定征收。坚持成本费用核算不实。3,协调沟通,可同意稽查重新核定应税所得率。●偷税的认定:广西地税桂地税发(2010)19号(十八)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证据证明以前核定征收的税款偏低,不定性为偷、逃、抗税的,不宜进行税款追缴,也不作为违法行为来处理,但可以作为下一核定调整的依据。
●河北地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号
十八、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计算口径问题
实行定率征收的企业,按全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经营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比较,其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
●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77号 以下类型的企业不实行: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及其它金融企业;
(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4,案例:●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诉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案
和平区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了34名律师状告沈阳市地税局稽查局案。2008年6月23日,稽查局对辽宁同方律师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分别对34名律师补征03—05个人
所得税滞纳金共计1690余万元,原告不服。
一审原告胜诉.原告认为:同方律师事务所未设成本费用帐,故不能对律师事务所按查账征收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应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辽地税发(02)73号《辽宁省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税务机关为同方律师事务所核定征收率为5%,同方律师事务所03—05年已按5%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认为:同方律师事务所具备查账征收的条件,税务机关要求同方律师事务所按查账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方律师事务所拒不执行。同方律师事务所账目齐全,应当据实申报,查账征收。税务机关依据审计报告向审计机关提供的财务报表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市税务检查中部分涉税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国税函[2005]402号
三、对于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税务检查
中发现其实际应纳税额大于税务机关核定数额的差额部分,应据实调整定额数,不进行处罚。
5,●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计算所得税争议处理
林场案例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应按辽国税发〔2009〕42号第八条规定处理,即“纳税人取得的非主营业务经营活动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后,其余额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相关成本无法查实或核实的,按非主营业务经营活动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后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
冀地税发(2009)48号
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取得的正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偶然收入,如土地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资产转让收入、应税的财政性资金等,应将扣除取得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的所得,并入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收入和应税所得率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关于核定征收的建安企业分包业务确定收入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核定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向外进行项目分包时,分包收入额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应当全额作为“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7,●旅游、广告代理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额如何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 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根据上述公式,旅游、广告代理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额不允许扣除转付给第三方的支出。
旅游、广告代理业等行业核定企业的应税收入额是否允许扣除转付给第三方的支出?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对收入总额做了明确规定,国
税函[2009]377号也明确:“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所以旅游、广告代理业等行业的企业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额不得扣除转付给第三方的支出。(另外,此类企业的支付对象通常是酒店、广告公司等单位,是可依法取得发票的,同时收入通常也可以做到准确核算,因此税务机关应引导此类企业建账并实行查账征收。
8,查账改核定,再改查账资产扣除处理
辽地税函(2011)16号
(六)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以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如何处理?以后如再转为查账征收能否继续弥补?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不允许弥补以前尚未弥补的亏损;以后转为查账征收后也不能弥补核定征收及以前尚未弥补的亏损。
核定征收期间形成的资产(如开办费)在以后查账征收能否摊销?
答: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核定征收方式没有免除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责任。
纳税人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的确定和折旧或摊销的扣除,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
如果能够通过原始合法凭证确认核定期间新增资产的
计税基础的,则允许在查账征收内在剩余使用年限内(资产全部折旧或摊销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折旧或摊销扣除;
如果不能确认计税基础的则不得计算扣除。
核定变更为查帐征收后,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能否延续扣除?
问:2009年前,我是一家核定征收企业,2010年1月起转为查帐征收,核定征收期间未摊销完毕的费用如开办费是否可以继续在税前返销,相关的资产折旧是否继续计提?
答: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费用一般不得结转到查帐征收。
如果你企业的资产折旧符合税法规定并且不同征收方式折旧年限与残值确定方法没有出自避税安排的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能够举证符合查帐征收的要求,那么这些资产在查帐征收发生的折旧可以在所属税前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也可比照这个方法确认。
核定变查帐,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能否延续扣除? 答: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费用一般不得结转到查帐征收。
如果你企业的资产折旧符合税法规定并且不同征收方式折旧年限与残值确定方法没有出自避税安排的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能够举证符合查帐征收的要求,那么这些资产在查帐征收发生的折旧可以在所属税前扣除。长期待摊费用也可比照这个方法确认。
核定变查帐,核定的应收帐款能否在查帐报损?
答: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已经综合了各类成本、费用、损失等因素,是按综合税负纳税的,不存在额外坏帐报损的计税方法。
因此,核定征收企业的收入不得以坏帐形式再从以后收入中扣除。
核定变更为查帐征收后,核定的应收帐款能否在查帐报损?
2009年前,我是一家核定征收企业,2010年1月起转为查帐征收,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应收帐款在2010年以后发生坏帐,能否报批并在税前扣除?
答: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
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已经综合了各类成本、费用、损失等因素,是按综合税负纳税的,不存在额外坏帐报损的计税方法。
因此,核定征收企业的收入不得以坏帐形式再从以后收入中扣除。
9、同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采取两种征收方式?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宗建设用地,开发某住宅小区项目,其中绝大部分住宅由其自行开发,另一小部分由挂靠单位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义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管理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部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记载详细、真实、完整,符合查账征收条件;
挂靠单位开发部分未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务处理中,由挂靠单位建账,但账务混乱,收入、成本、费用残缺不全,难以查实征收。
答::按照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规定确定纳税人,然后可以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上述情况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所得税征收方式。
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并单独建账的部分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对挂靠单位建账部分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10、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确认问题 自2009年1月1日起,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规定执行,即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7.核定 篇七
1 小麦面积核定存在的问题
单位:hm2
从上表可以看出, 微山县小麦种植面积由于各种来源渠道不同, 数据悬殊较大。遥感以全国土地第2次调查的行政界线为界。夏镇、韩庄镇、微山岛乡的遥感数据为行政区域调整之前的数值。由于微山地形复杂, 界线外有一定数量的“飞地”, 沿湖乡镇多有农业生产点土地在外省、市、县区域内, 重点乡镇共涉及小麦面积667余hm2未能纳入遥感范围。边界乡镇与外省、市、县有大量插花地, 由于地形复杂, 边界交错, 容易造成因边界不清, 漏登小麦面积。加上200年秋种明显推迟, 湖区部分浅旋耕稻茬麦出苗特别小, 卫星遥感测量也有可能造成部分漏读。遥感数据本身允许误差范围为5%左右, 但是遥感数据最具有可信性。
据群众反应、案件查处和数据分析来看, 目前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中仍存在着以下问题:少数村干部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 套取小麦直补款的情形;部分村的农民在土地已租赁、征用、非法转让或成为塌陷地后 (特别是矿区和城区) 仍按原种植面积申报和领取直补资金等现象。同时, 昭阳、韩庄等一少部分常年稳产台田却一直未能纳入核定面积范围。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工作上不能实事求是。实地丈量小麦面积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乡镇工作繁重, 不少乡镇财力不济或不愿投入, 使不少乡镇和村的核定工作流于形式。因此, 为确保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有序进行, 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和国家资金安全, 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必须有新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2 思路与对策
2.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强化责任意思, 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
村级主要干部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 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经常性地对乡、村干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提高乡、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增强村干部的自律和自控能力, 自觉地用纪律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杜绝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
2.2 实行限额控制
全省普遍实施卫星遥感同步监测和核查, 微山县可采用卫星测量技术成果 (少数乡镇漏读、误读修正后) , 在误差允许范围内, 对核定面积超出遥感测量结果较多的乡镇,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的, 超出遥感测量面积部分所需补贴资金, 由相关乡镇财政负担。
2.3 严把实际丈量关
县政府拿出足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实地丈量小麦种植面积, 要强调明确村委会实地丈量的主体责任, 包村干部要靠上, 确保实地丈量不走过场。
2.4 规范并强化小麦面积的公示程序
要严格执行两级公示制度, 即由村委会在村级政务公开栏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 公示期为7天。乡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核实的小麦面积及种粮大户情况后, 在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设立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监督, 对虚报小麦面积的行为进行彻底清查。
2.5 进一步明确核定范围
对常年稳产的台田要纳入核定范围, 以确实体现中央的惠农政策。
2.6 强化农村财务管理, 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县乡经济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财务监管职责, 加强“乡财县管、村财乡管”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 特别是农业、财政、监察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系和协调, 积极查找和发现虚报面积侵占贪污补贴资金线索, 严肃查处相关案件, 严格依照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给予相应惩处。对重大的和典型性虚报面积贪污补贴资金案件, 县农委、财政局、监察局联合督办, 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2.7 创新工作思路
8.核定 篇八
读者:张先生
答:读者您好!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规定: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有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您属于2006年工资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应参加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2006年您所聘岗位为副科,按规定应按副科计算岗位工资。同时,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将您的正科经历与副科年限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您2012年重新晋升为正科级,属岗位变动,从变动的次月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因此,您不能从1994年起至今按正科级待遇重新核定薪级工资标准。
编辑部:魏珉
9.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 篇九
XX市XX区国税局:
兹有X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注册资金XXX万元,现有员工XX人,是一个主要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的小型微型企业。由于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公司规模较小,创业经验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未能全面有序开展。公司的内部制度未能及时建立,一般的员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取回的报销票据不完善、不及时、漏取等原因形成残缺不全,这种种因素造成我公司暂时对成本、费用等支出难以准确核算,但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收入,因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望贵局根据我公司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按照收入给予我公司核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望给予支持与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10.股权转让价格核定方法 篇十
对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辅导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按照如下方法自行调整,也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直接核定应纳税额。
一、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其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开股票市场、企业购买或出售的并购市场。此类方式主要适用于被转让股权企业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或已有类似的股权转让记录价格的情况。
二、收益法。是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属于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企业价值评估,对未来收益须有一定的预测能力。此类方法主要适用于追缴以往的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或企业的未来的预期收益能准确估计的情况。
三、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即对被转让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估值后,以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减去各项负债评估值之和的差额(即净资产)作为该企业的评估价值,并按照每股净资产及转让方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份额核定计算股权转让价格。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权益法、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
(1)权益法是目前较为常用的估值方法,被转让股权对应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为评估股权价值的基础,其更加关注资产未来获利的能力。在权益法下,进行股权价值评估有不同的口径,如净利润、现金红利、股东权益自由现金流量等。
(2)重置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更加关注评估对象的现实价值。重置成本法在企业拥有大量资产时较常被采用。在重置成本法下,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被转让股权对应的企业净资产减除转让方取得股权的成本。
11.核定 篇十一
一、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的总体要求
(1) 各单位在认真统计执法执勤人员编制及实有车辆数的基础上, 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的申报工作。
(2) 各单位的新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必须实现“双压缩”, 即各单位上报的的编制数“新核定的编制数不得突破原编制数, 也不得突破实有数, 并应根据情况适当压缩”
(3) 要充分考虑开封县财政局财力情况、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情况、实有车辆情况等因素, 不能超出财力水平制定编制标准, 不得扩大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范围、不得突破实有车辆数量。
(4) 各个执法部门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内设机构、人员数量、实有车辆以财政部门认定为准。各单位自行认定或上报的执法执勤机构数和人员数不得作为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的依据, 自行上报的实有车辆数不得作为计算压缩比例的依据。财政部门在核定各单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内设机构、人员数量时, 必须坚持从严从紧、符合实际的原则, 必须满足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三个条件;确定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时要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实际工作中一直由执法执勤内设机构和人员使用的、用于执法执勤工作的车辆, 除租用、借用的车辆外, 无论原来是否核定过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均应认定为实有执法执勤用车;无法区分的, 可以按照执法执勤相关人员数与总人员编制的比例乘以总车辆数, 测算得出实有数。
(5) 确保执法执勤用车不与单位其他的公务用车重复核编。为防止重复核编、确保减少公务用车总量, 财政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一个单位的总人员编制扣除执法执勤相关人员编制后, 才能作为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的人员基数;一个单位实有车辆总数扣除执法执勤实有车辆数后, 才可作为一般公务用车实有车辆数。对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职责都在财政部门的, 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 确保“不重复核编”, 确保“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对于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由其他部门或机构负责, 财政部门应将认定的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以及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对应的人员数, 告知负责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的部门或机构, 以便其作出调整, 确保不重复核编。
(6) 各单位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按照“保持现状、总量不增、努力压缩”的原则处理, 保持现状”就是:一要保持管理体制不变, 即管理职责、经费预算、资产管理等原体制、原渠道不变;二要保持公务用车名称不变, 不冠以“执法执勤用车”、“业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等具体类别名称, 或者另行起名;三要保持车辆状况不变, 该喷涂标志还喷涂标志, 该执法还执法, 原来怎么用还怎么用, 不能因此影响单位履行执法执勤职能。
二、全力推进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核定工作
1. 认清形势, 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按照全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总体要求, 7月31日前, 开封县财政局要完成涉及地方的公安、法院、检察院、畜牧、农业、林业以及纪检监察等个系统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 并结合开封县财政局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实际, 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理清工作思路, 采取有效措施, 狠抓贯彻落实, 打好编制核定工作的攻坚战。
2. 严格审核, 加强管理, 确保编制核定政策落到实处
(1) 要严格认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机构和人员。按照财政部财行[2012]3号和财行[2012]117号文件要求, 严格限定各单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和内设机构范围, 严格控制各系统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人员数量。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和内设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执勤职能;有专门的执法执勤机构和人员;需要经常性外出开展执法执勤工作。
(2) 合理认定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根据核定的各单位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和内设机构以及人员数, 按照“三定方案”对各单位全部实有车辆进行合理划分, 确定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属于核定范围的单位和内设机构以及人员, 实际使用的车辆可以认定为实有执法执勤用车, 计算实有数压缩比例应以此为基数;不属于核定范围的不得认定为实有执法执勤用车。各系统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和内设机构以及人员数量以财政部门发文核定为准, 各单位自行认定或上报的执法执勤机构数和人员数不得作为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的依据。
(3) 从严从紧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按照减少公务用车总量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财行[2011]180号、财政厅豫财资[2011]82号文件, 坚持从严从紧、符合实际的原则, 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新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总数, 不得突破原编制总数、不得突破实有总数, 并应根据情况适当压缩。对于按照财政部或河南省印发的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编制标准, 得出的测算数高于原编制数或实有车辆数的, 在本次核编中应严格按照要求, 以原编制数和实有车辆数为基础进行压缩。
(4) 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财行[2011]180号、财政厅豫财资[2011]82号文件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 不得擅自突破现有配备标准。
(5) 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核编。对于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由财政部门负责的单位, 财政部门应统筹核定该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确保执法执勤用车不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核编, 确保该单位公务用车新编制总数不突破原编制数、不超过实有数。对于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由其他部门或机构负责的单位, 财政部门应根据认定的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和核定的执法执勤用车新编制以及新编制对应的人员数, 调整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的人员和实有车辆基数, 确保不重复核编, 以确保新编制总数不突破原编制数、不超过实有数。
3. 摸清底子, 掌握实际情况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是整个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 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因此, 开封县财政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 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充分利用此次机会, 财政部门要对执法执勤部门现有内设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情况进行认真调查, 摸清底数, 和掌握的数据进行查验核对, 夯实基础数据, 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为准确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下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4. 完善制度, 规范管理, 建立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