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工作经验总结

2024-07-20

征收拆迁工作经验总结(精选4篇)

1.征收拆迁工作经验总结 篇一

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流程

一、房屋征收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2.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3.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六)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

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信访、政府法制等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机型充分论证和修改。

(七)公示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做好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征求意见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4.公示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以政府名义公示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八)依法召开听证会

1.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十)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1.征收令下达前,征收补偿资金必须足额到达账户,专款专用。

2.征收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民政府下达征收令,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房屋补偿程序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核算征收房屋补偿费等;

2.协商搬迁期限、过度期限等具体补偿与安置事项; 3.依据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4.先补偿后搬迁;

5.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

6.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三、房屋拆除程序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签订详细的拆除合同,对建筑物实施拆除;

2.施工单位采取围挡作业等安全措施,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建筑物拆除任务;

3.拆除建筑物的清运工作 依据拆除合同,完成好拆除建筑物的垃圾清运工作。

四、达不成补偿协议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作出补偿决定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2.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区人民政府研究作出补偿决定。

(二)发布补偿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及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补偿决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

1.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起诉讼,又再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区人民政府应当自被执行人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⑴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代区人民政府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⑵经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⑶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交征收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实行产权调换的,提供安置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面积等资料。

五、达成补偿协议后纠纷的处理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或被征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补偿协议纠纷案件的判决书生效后,被征收人拒绝履行的,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程序

(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专项档案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移交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归集征收补偿协议等文件、资料,按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二)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信息。

(三)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后20日内,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审计机关提交房屋征收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文件、资料;

2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2.拆迁安置工作经验材料 篇二

破解第一难事

——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经验材料

(2010年10月)

作为城区开发之一,自今年7月份新班子、新机构到位后,将征地拆迁工作作为抓项目、促发展的头等大事,把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真正做到文明拆迁不压制群众,诚信拆迁不愚弄群众,依法拆迁不伤害群众,征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近三个月来,拆迁腾地到位房屋169户,安置到位162户。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征拆群众由5月份两次集访,转变到送感谢锦旗。

征地拆迁工作民生关注度、政治关注度和社会关注度都非常高。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面对拆迁工作这件天下第一难事,只要坚持践行以民为本,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调度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安置保障到位,“难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立足发展为民,保证思想到位

征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念,直接决定了工作成效的好坏。一些地方的开发建设,总是把天平向自己一方倾斜,使征拆对象感觉利益受损,产生对抗心理,进而演变成征拆难。为化解这一难题,走出思想误区,把征拆对象作为发展的建设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来看待,牢固树立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的思想理念,为征拆工作指引了方向。

1、树立民本拆迁的理念。征地拆迁 “进民户、访民情、交民友、解民难”,以心换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做到文明行动、友情操作。

2、树立阳光拆迁的理念。在拆迁工作中,全面推行阳光操作,公开拆迁法规政策、补偿标准、补偿数额,把拆迁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征拆工作“见得阳光、晒得太阳”,消除拆迁户的疑虑。

3、树立依法拆迁的理念。在拆迁工作全过程,注重实事求是,依法运作。特别是在补偿数量、安置面积等方面,均按实物量调查勘测确定数据,核发补偿,以事实为依据;在政策运用、拆迁程序、拆违控违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以法律为准绳。

4、树立和谐拆迁的理念。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各类诉求,真心维护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被征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做细工作,搞好服务,“征”出良好的创业氛围,“拆”出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立足让利于民,保证资金到位

资金问题是制约征地拆迁进程的主要瓶颈。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资金调度以征地拆迁为先,让利于民”,确保了征拆安置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1、资金安排重点倾斜。在资金调度上集中财力,重点倾斜,优先安排,为项目征拆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今年7月—10月,在短短三个多月内,示范区拨付拆迁补偿费1亿余元,确保了各个征拆项目的快速推进。

2、资金发放直接支付。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兑付和管理,我们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在拆迁户签订协议、核对无误后,2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采取统一发放存折形式,直接送到群众手上,有效防止“跑”、“漏”现象。

3、资金使用加强引导。一些拆迁户在获得数十万的征拆补偿款后,聚众赌博、大肆挥霍,有可能产生新的社会问题。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财教育培训,帮助和引导拆迁农民合理规避风险,科学、有效理财。目前我们已邀请县内各银行专家开展理财培训3次,参训拆迁农民达220余人次。

三、立足取信于民,保证工作到位

实践证明,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和法制手段是行不通的。我们认识到,要取信于民,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就必须真正为民众着想,就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就必须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征拆矛盾和问题。

1、在工作机制上,实行“三联”。以征收局成立的10多人的专门征拆队伍为主,充分发挥易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将行政力量、法制手段和基层参与、社会动员有机结合,建立了“征收局—开发企业—入户组”三方合作联动的征拆管理模式,形成了一支善打硬仗、善做工作的征拆“铁军”。示范区征地拆迁队伍“三联”模式的推行,为广大拆迁户掌握政策、表达诉求开辟了更为直接的通道,也为居民参与和支持城区建设建立了坚强的组织堡垒。

2、在工作方法上,坚持“三讲”。始终把政策性、法制性和原则性融入高度的人文关怀之中,做到依法拆迁与友情操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征收局的亲和力、公信力。一是讲政治。即树立高度 3 的政治责任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征拆安置新政策平稳过渡;二是讲正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惧压力,杜绝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人情户”和“关系户”,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讲奉献。从征收局主要领导到每一位征拆工作人员,发扬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践行了“走进每家每户,踏破一双鞋底,磨破一张嘴皮”的作风,深入村组,与拆迁户面对面交流,倾听和关心群众呼声,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通过不分早与晚、不分节假日的走家串户,把工作做细作实,Ⅰ标段以前久拆不下的41栋房屋,在新班子到位后三个月内全部拆除到位;Ⅱ、Ⅲ标段自开展征拆起,仅用25天时间就签订完了所有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协议;项目5年久拆不下的一户,也通过领导多次上门做工作,尽力解决其实际困难,从而主动拆迁到位。

3、在处理问题上,坚持“三不”。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是一个家庭之忧,同时也是整个征收工作之患。为此,示范区将“三不”作为处理征拆问题不可突破的底线:首先是不损害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合理诉求摆在首位。如部分拆迁户认为补偿费太低而不愿意接受征拆,领导带领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交流,帮他们算清经济帐和环境帐,并郑重承诺充分考虑拆迁户的补偿利益。六位拆迁户最终被工作人员的诚挚所感动,心平气和地签订了协议,并主动配合8月30日的拆迁行动。随后,他们将一面绣着“阳光拆迁,和谐拆迁,文明拆迁”的锦旗送到指挥部。其次是不出现业务差错。加强征拆队伍业务素质锤炼,做到“心中有进度、时刻有责任”。多 4 次组织征拆大队工作人员进行拆迁丈量登记、绘图、计价补偿现场演习,提升业务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少出错、不出错。如项目第一批21户拆迁户,由于补偿费标准、基础超深、过渡费发放等问题,曾多次引发上访事件。新班子接手后,重新研究对策,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多次与社区及拆迁户共商,最终确定了出了让拆迁户满意的合理方案。第三是不遗留新的问题。认真对待拆迁户的每一件来信来访,全力排查和化解每一件矛盾纠纷,确保不留下任何新的隐患。自新班子成立至今,已召干部和分户会议20多次,接待处理征拆信访案件60多宗,在确保征拆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立足怀情于民,保证安置到位

在城市化进程中,广大失地农民作出了贡献,甚至牺牲了利益,必须在安置方面充分考虑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给予更多更大的支持和倾斜。为此,不把补偿当做“了断”,不把安置限于居住,积极探索和实践多样化、实用化、长远化的补偿安置方式,自觉担当和履行“怀情于民”的社会责任。一是直接补偿安置。拆迁户能够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双方签订协议、核对无误后,根据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付补偿费。二是组织集中安置。在货币补偿安置基础上,创造性地推行优价购地自建房的安置政策,同时,我们采取货币补偿、现房、等安置模式,为拆迁户提供了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目前,我们安置区,并先后引导200多户拆迁户选好了安置房。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拆迁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年满55周岁的女性,年满60周岁的男性,每月可享受100元生活保障 5 费;积极开展扶贫助学工程。

3.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篇三

X县XX镇人民政府

征地拆迁工作,对于政府、入驻企业、施工单位和征地拆迁对象等有关各方都感到是一个大难题。既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又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如何破解这道共同的难题,X县XX工业园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网络和机制是一个典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共完成2000余亩、207栋房屋、3000余人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创造了1天拆除13栋房屋1个月拆除100栋房屋的记录,实现了“0”上访率。X县XX镇在征地拆迁工作所形成的“超速、高效、廉洁、亲情、和谐”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施工环境,可以说是成就了X县征地拆迁“XX速度”的又一典范,为全力打造“1525”工业示范园区,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繁荣区域社会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X县XX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基本概况

X县XX工业园区位于XX镇东北约3公里处,处于镇域XX、XX、XX3个行政村内,规划总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建成后实际面积将达到5平方公里。园区北临高县沙河镇、东北接长X县XX镇,X—X(县)铁路、X—X(县)公路并列从园区西北部通过。规划前园区内共有村民800余户、3000余人。自2010年3月以来,园区共完成两期征用土地任务约2000亩,拆除房屋207 1

栋。其中第一期500左右亩,拆迁房屋69栋;第二期征地1500左右亩,拆迁138栋房屋。至2010年底全面完成征拆规划目标,做群众思想工作数百次,处理排查各类涉迁问题、炮损、群众来访等百数次,至今未发生一起损害群众、施工单位利益的阻工或上访事件,做到了依法征地拆迁、阳光征地拆迁、文明征地拆迁、和谐征地拆迁。

二、X县XX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

(一)做好思想动员,争取群众支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这是做好征迁群众工作的基础。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征地拆迁宣传发动始终坚持“五个必须”:即征地拆迁涉及村组必须召开群众大会;群众大会必须开到村组;群众大会必须有县为民工作队和镇重点项目办负责人员参加;群众大会中必须讲明征地拆迁安置的基本政策、补偿标准及园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党员干部的家庭及成员必须带头支持园区工业建设。实践证明,“五个必须”使得征迁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最广泛支持和配合,实现了思想认识上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好征地拆迁和园区建设中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公平公正征迁,一线化解矛盾。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三三二”(三公开、三张榜、两监督)工作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征拆上访案件的发生。“三公开”即征地政策、征迁补偿标准、征地范围公开;“三张榜” 2

即第一榜向群众公示被征拆户的土地、房屋面积初始表,第二榜公布被征拆户的土地、房屋汇总面积和补偿经费,在第一、二榜公布期无误无反映后,方能进入逐表审批与被征拆户签约兑现补偿结果的第三榜公布;“两监督”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三二二”工作法用严密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征迁纪律,有效地避免了征地拆迁中可能出现的征拆户与工作人员联手做假造假来骗取国家补偿款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有效地保护了征地农民利益,维护了公平、正义、和谐征地拆迁。

(三)科学规划先行,统规征迁安置。工业园区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户,是征拆建设的最大利益牺牲者。搞好拆迁安置工作是关系到被拆迁户安居乐业、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村民自愿、统规安置”的原则,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园区内被拆迁农户实行统规自建和统规统建,分期建设统规自建房和统规统建集中服务房,以此妥善安置园区内被拆迁户,维护拆迁农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截止2011年9月份,已完成36户统规自建户和106户统规统建户的目标任务。

(四)完善工作网络,确保和谐征迁。X县XX工业园区从规划到实施,自始自终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开展专题视察调研60余次。在组织保障方面,专设工业集中区办公室(重点项目办),组建了5个征迁为民工作队,全力服务推进征迁工作。在工作纪律方面,充分发扬“5+2”、“白+黑”的超常规工作 3

精神,倒排工期,倒查究责,定时保质完成各时段目标任务。在工作方式方面,将征迁工作小组前移到各个村组,深入一线宣讲政策100余次,听取收集农户问题诉求200余个,凡涉及农户、入驻企业、施工单位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做到“有求必应、有事必出、出必有果”,快速高效的服务于农户、企业,解答疑惑、解决问题效率达100%,实现了和谐征迁、和谐施工。

(五)抓实善后事宜,为民分忧解难。征迁安置工作不仅仅是“拿钱补偿”,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镇党委、政府本着一切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精神,为实现XX乃至X县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积极抓紧抓实征迁安置善后事宜,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之忧。在征迁安置过渡期间,安排向拆迁户发放跳水费、过渡安置费等资金19万余元,保障了拆迁户顺利度过过渡期。按照“一定四通”党群服务的要求,建立“一户一档案”,实现了拆迁户信息化管理,民情档案的“直观化”,大大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效率。针对农户提出的住房、子女上学、上户等难题,及时汇总、上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解决了上户口80余人、子女上学30余人、联系租房40余户。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与县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开办了20余次就业培训会,参训达1500余人次,举办5次失地农民专场招聘会,既解决了失地农民生存的后顾之忧,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三、X县XX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的主要启示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谐理念,是做好征迁工作的根 4

本。在项目征地拆迁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作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基本理念。半年多时间里,我们共征收征用了2000余亩土地,拆迁了207栋房屋,基本达到了“无一上访、无一拒拆、无一诉讼”的效果,避免了资源浪费和引发社会问题,确保了项目征地拆迁平稳进行和项目建设顺利施工,让项目涉及村组群众和城市居民生活越来越美好。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征迁工作的前提。镇党委、政府始终站在高效完成项目征地拆迁任务的高度,深入调研,摸透实情,推行“三三二”土补赔偿工作法,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系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就业培训和劳动力转移机制,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逐步构建起失地农民的养老、新农合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确保完成征迁任务与维护社会稳定双重效果的实现。

(三)强化宣传动员,充分调查研究,是做好征迁工作的基础。在实践中,我们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在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征迁安置补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让党员干部到群众家中,到田间、地头摸底调查研究,从和群众亲近的接触中,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意愿和思想动态,从和群众的贴身磨合中,了解和掌握村情民情、工作面临的困难和要解决的问题,并建立档案资料库,做到情况明,家底清,为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四)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是做好征迁工作的关 5

键。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决策和部署上来,健全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安排,在健全机构、动员部署、靠前指挥、招商引资、督查指导等各项工作中紧凑有序,确保了征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经验汇报材料 篇四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经验汇报材料近年来,我市房屋拆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强能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和谐房地产”为主题,严格按照拆迁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重点项目顺利进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此同时我办在规范管理、法制建设、资金监管、集体土地拆迁认证等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基本情况 拆迁管理体制情况

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组建于1991年6月,为副县级建制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市辖区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监察、处罚、拆迁纠纷裁决和市辖县房屋拆迁业务指导及承担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认证及测算工作。国家公布取消拆迁管理费项目后,在省住建厅及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现已正式批准纳入本市级财政预算内管理,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目前批准正式编制22人,批准内设拆迁管理一科、市场管理科、法制科、监察科、政秘科、财务科六个科室。市辖七县一市均相应设置了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拆迁工作完成情况

1-11月份,我市国有土地核发拆迁许可证16件,审批拆迁户数3084户,审批拆迁面积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拆迁户数2672户,拆迁面积万平方米,实现了国有土地拆迁管理面100%。集体土地认证万平方米,保证了征地拆迁中市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项目认证面100%。批准

拆迁延期手续16件,监控拆迁安置用房预售2600套,监控拆迁安置资金7400万元,实现了国有土地拆迁项目资金监控率100%。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86件次,已协调解决272件次,做到了当年信访件办结率达95%。实施行政裁决7件,裁决面积.96平方米,强制拆迁2户,强制拆迁面积平方米,确保了全年行政裁决差错率为零,上级行政机关和法院行政复议、行政判决维持率100%的目标。

二、拆迁管理主要成效和做法 严格拆迁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平稳发展。

我办以拆迁许可为龙头,结合我市的实际,将《拆迁条例》确立的几项制度系统地贯彻执行下去。一是严格拆迁许可制度。对申请拆迁的项目,认真核实拆迁申请资料,严格审核拆迁主体、拆迁方案、拆迁条件。建立了拆迁验收、预备安置用房监管、安置用房竣工验收和安置审查制度。二是实行拆迁补偿安置

资金监管制度。拆迁人在领取拆迁许可证前必须将不低于拆迁补偿安置资金60%的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防范了拆迁过程中抽逃资金的行为。三是推行拆迁评估制度。在协调拆迁纠纷和实施裁决过程中,均要求对争议的房屋实施评估,维护了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对房屋拆除市场和房屋拆除安全的管理。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房屋拆迁、拆除实行市场准入制。结合我市房屋拆除已由低层转向多层、高层变化的情况,我们不断加大对房屋拆除安全管理的力度,强化制度管理、责任管理和现场管理,严令拆除施工企业安全预防到位,确保安全作业。深化拆迁制度改革,统筹城乡房屋拆迁管理。

为适应“双百”城市建设需要,统筹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我市通过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自建立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房屋拆迁实行以区为主体包干和对拆迁包干费用认证工作新机制,我办承担了具体实践任务。一是科学制定政策,建立房屋拆迁认证工作办法、基本制度和操作规范。拟定了《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房屋拆迁认证办法》等一系列操作办法,研究制定了较为科学的拆迁包干费用计算标准,建立了集体审查、按比例抽查、三榜公示等基本制度,形成了良好工作机制。二是总结完善拆迁认证工作经验,推动全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依法进行。拟定《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并以市政府第74号令发布实施,确保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章可循。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征地、拆迁项目认证工作,以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认证工作为平台,推动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在短时期内快速、平稳推进,成功实现了集体土地房屋“拆一还一”向“合法建设房屋合理补偿,违法建设零补偿”的转变,并形成气候。

以来,先后受理和开展了34个房屋拆

迁项目和25个征地项目的认证工作,共对万亩项目用地及地上附着物,以及7999户居民、194家企事业单位、万人、266万平方米房屋的逐户认证工作,确认给予补偿房屋208万平方米,不予补偿房屋58万平方米,确认征地、拆迁经费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约10亿元。加强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推动依法拆迁。近年来,我办进一步加大了国务院《拆迁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办法》、《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房屋拆迁认证办法》、《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征地包干费用测算及房屋拆迁认证办法》、《市新一轮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标准》、《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包括拆迁许可、拆迁动员、拆迁验收、拆迁估价、资金监管、拆迁听证、行政裁决、强制执行、拆迁纠纷信访处理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这些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使我市拆迁管理、拆迁认证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使之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的城市建设。

加大拆迁信访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拆迁纠纷排查和处理工作,强化信访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拆迁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包人、包稳定的三包措施。强化了信访工作督办,采取多种督查方式,督促信访事项按时办结,并对部分县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专门调查,提出处理建议。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访投诉,开展网上信访接待,在“市人民政府信息网”、“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的“在线答复”和“拆迁在线咨询”板块,及时公开处理群众拆迁信访投诉。三是优化越级和集体信访处理程序,提高信访办案

效率,充分发挥拆迁管理部门作用,确保大量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服务重点项目,正面引导。对中海外开发公司工农街四期及道路拓宽项目、东方虹城菱建小区二期、集贤开发公司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老市政府大院土地收储一级整理、人民路东段及曙光路拓宽等拆迁任务重、难度大的拆迁项目,我办安排骨干人员现场蹲点,协助拆迁人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积极维护了社会稳定。

关注热点问题,推进制度创新。

一是明确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的房屋,原则上可以由被拆迁人申请,经有关部门补办相关登记手续后,按补办手续确认的面积给予补偿。二是制定了最低保护政策。对“双困”户,按其被拆迁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所在地市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且免收差价,较大限度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三是积极与产权部门联系,严格控制拆迁安置房源,对拆迁人预留并经我办审核确定的安置用房在拆迁安置工作完成之前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从源头上杜绝了拆迁人“先售后安”、“售优安劣”的违规行为。扎实开展拆迁市场管理。

拆迁市场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投资环境的展示,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大力抓了拆迁市场的管理,严格实行拆迁市场准入和招投标制度,杜绝了无拆迁资质单位参与实施拆迁的行为,规范了拆迁市场。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实施跟踪检查和量化考评,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树立和提高拆迁行业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拆迁从业人员业务的培训力度,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杜绝违规操作、欺骗隐瞒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拆迁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三是继续做好拆迁业务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确定拆迁实施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拆迁工作实施单位,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建立健全建设单位信誉档案制度,并作为进行项目拆迁审批的考量依据之一。

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1、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将发放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实施拆迁裁决等行政行为全部上交市房地产管理局实施,承办拆迁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

2、对近年来实施的拆迁许可项目的合法性,和行政裁决、强制执行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自查,与我办具体执法行为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均得到维持,无一败诉。

3、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省建设厅的部署,公开办事程序,提高管理透明度,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完善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拆迁法规政策宣传。我们通过报刊、电视宣传、街头咨

询接待等方式,散发宣传册,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大力提高了群众法制意识。

5、抓好拆迁管理队伍建设。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职能科室和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程序进行监督,杜绝了吃、拿、卡、要和生、冷、硬、推的现象,单位风气正、纪律严。在全市历年组织的财政、税务、审计等检查中,我办均无严重违纪事件发生,展现了良好的部门形象。其次,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实行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作风差、水平低的人员进入拆迁行业。先后举办多期拆迁从业人员培训班,努力提高一线拆迁工作人员、拆迁估价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目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原因

1、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实施,现行《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着一定的抵触,而新修订的《条例》已向社会征求意见,但至今未出台,给拆迁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

度。目前,我市很多在拆迁项目出现了曲解新条例、漫天要价、停滞观望的局面;另外受机构改革和取消收费的影响,造成拆迁管理队伍情绪较为波动。

2、群众中超标提出补偿安置要求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维权的意识增强了,但依法拆迁的意识比较淡薄,往往出现集体抵制拆迁漫天要价的困难局面。且大多数上访群众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采取反复纠缠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集体上访扩大事态的极端方式增多,给协调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3、大量存在的违法建筑极大的阻碍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私房带户、析产纠纷等遗留问题,以及就业、破产改制和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等社会改革问题,集中在拆迁阶段解决,增加了拆迁的难度。

5、城郊结合部的拆迁工作,由于机构、管理、补偿标准不统一,存在一个项目多种政策的问题,与国家和省规定精神相违背,拆迁纠纷总量和增速均超过国有土地拆迁,问题比较突出。

6、少数拆迁人存在经营思想和工作作风问题,野蛮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期交付安置房,擅自更改安置房屋规划,违法收费等,侵害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引起群众抵制拆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相关建议

1、继续加强法制建设,关注国家和省有关新法规、规章的出台动向,着力研究起草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符合我市拆迁工作实际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加强拆迁执法,健全并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继续开展房屋拆迁检查,加大对违法拆迁查处力度。

3、做好法制宣传,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制教育与培训,增强拆迁从业人员、拆迁估价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业务素质。

4、继续做好拆迁信访工作,确保信访工作成效。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建立健全房屋拆迁安置每月报表制度,使工作更加直观化、细致化。

6、进一步放开拆迁市场,细化措施,加强对房屋拆迁单位、拆除

单位、拆迁估价机构管理,强化拆迁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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