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范版

2024-11-09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范版(共4篇)

1.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范版 篇一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 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双方权利。

于2011年 12月10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茗园二区宝和路4号403室。由于办理房产使用权时只登记办理了一方的名字,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应当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享有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

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徐云聪,何洋琴共二人继承该共有房产,且

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

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2份,房产共有签名: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共有协议书 篇二

协议当事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乙丙丁各方共有的房屋座落于县街号,建筑面积平方,计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房屋的出资方式

甲乙丙丁各方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丁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共计元。

三、房屋共有方式。

房屋为按份共有,甲方占总份额的%,乙方占总份额的%,丙方占总份额的%,丁方占总份额的%。

四、房屋税费分担。

有关该房屋应分担的一切税费,按四方各占该房屋总份额的比例份额承担。

五、房屋负债、收益。

有关该房屋的债务、收益按四双方各自占该房屋的份额承担、享有。

六、房屋产权。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由四方按出资的份额比例共同共有。有关产权证书由方办理,其余三方协助,所需费用按出资的份额比例承担。

七、房屋产权保护。

有关该房屋的产权,不经甲乙丙丁各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变更。

八、违约责任。

甲乙丙丁各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承担该房总造价即元20%的违约责任。

九、协议书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四方签字时生效。

十、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不能

解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3.三人房屋产权共有协议 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

有协议,以维护三方权利。

鉴于历史原因,甲乙丙三方共同继承父母一处房产,位置处于小

区栋单元号,由于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办理了方的名字(原

因:)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处房产应当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三方都享有该房

屋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甲乙丙三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三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三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

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

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

由处分人进行赔偿。

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共有房产,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

生争议,应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份。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甲方(签名)

4.房屋共有设施租赁协议 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均为随州市尚市镇街道居民,房屋为左右相邻,甲方有房屋地基三间,乙方有房屋地基两间。因尚市镇的房屋建设形式的缺陷,甲乙双方都不太方便能顺利进入自己的后院。在双方建房初期,甲乙双方就协商好两家共同用甲方地基上相邻的一间房屋空间,少盖一间一楼的房屋,用于甲乙双方共同进入甲乙双方各自的后院。经甲乙双方充分的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己地基上少盖了一间房屋的空间,用作甲乙双方共同进入各自后院的通道。

2,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额的通道使用费,该费用为元,大写:元。

3,甲乙双方有相同使用该通道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不可逆的形式出现的,也就是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向甲方讨回或索要该通行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退回使用费或拒绝乙方通行。

4,当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的变化时,也不能改变本协议的效力。

A,甲方的房产部分出租、出售或全部出租或出售;

B,乙方的房产部分出租、出售或全部出租或出售; 5,本协议对需要进入甲方或乙方房屋的所有人员或房屋拥有者全部有效,包括拥有其中部分房屋的人员全部有效。这种权利同样是不可逆的权利。

6,当本协议中的通道需要维修、翻新时,所有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或出力。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房屋的寿命或存在的时间相同,也就是只要房屋存在,本协议就一直有效。

8,本协议签定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全款给甲方,同时,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鉴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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