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通用2篇)
1.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 篇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
“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条件的商业(服务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和鼓励外资、民资进入文化、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领域。
(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依法快速办结股权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权登记,参与推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工作,引导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托管。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一体化,促进资本要素流动,支持区域内企业进行横向联合、纵向延伸。积极有效利用国家工商总局共享数据信息,全面了解掌握上海投资全国以及各地来沪投资的情况,加强对各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投资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研究,为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八)推进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新设企业并联审批工作,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范围,推动并联审批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加快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网上注册登记功能。建立专门窗口、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好设立开办在上海、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二、推动本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九)实施差别化服务管理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鼓励、限制、规范、淘汰等不同措施,促进本市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积极研究支持利用股权、债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等出资方式进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按照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要求,支持和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十)抓住机遇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抓住本市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重要机遇,研究企业经营范围与应税服务范围对接的操作办法。支持闸北等区县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与信息化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专业维修服务等重点行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十一)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梳理研究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规范新兴行业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允许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十二)完善和优化中介服务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设立集团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支持中介服务业企业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三)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支持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改制、重组和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并努力解决企业变更登记和注销中的疑难问题。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允许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十四)积极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关注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需求,尽力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大力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
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积极研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操作办法,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
(十五)进一步发挥企业年检制度调结构、促转变的功能。完善年检申报备案办法,全面推行企业网上年检,扩大无纸化年检试点范围,实施差别化年检服务措施,更加注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注重支持和鼓励先进企业、限制和淘汰落后企业。
三、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化程度(十六)继续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在浦东新区深化企业市场准入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统一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试点工作。研究企业类型互变注册登记、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的方式。研究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持护照申请办理内资企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在浦东新区开展设立外资独资人才中介机构试点工作。
(十七)支持国家重点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加快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杨浦、紫竹等9个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大力推动“三区三港”联动发展,支持各类企业在上海综合保税区设立项目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企业有迫切需要、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也未明确相应程序解决的实际问题,加强研究、探索创新、率先突破、积累经验。(十八)吸引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放宽总部型企业的设立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品牌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促进在沪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吸引和支持跨国公司来沪设立亚洲区、亚太区或更大范围的总部和业务部门全球总部。
(十九)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支持外国投资者以境外人民币出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总结浦东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模式扩大到全市范围。进一步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支持两岸扩大经贸往来,支持台商投资企业来沪发展。
(二十)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研究解决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中的注册登记难题。允许转企改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保留现有名称的基础上增加企业组织形式。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二十一)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力支持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文化服务业发展。文化创意类企业可以申请利用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的集中办公地作为住所。扩大文化创意园区管理企业名称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政策的受惠面,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驰名(著名)商标,并大力加强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二十二)促进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广告战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广告业融合和创新。重点指导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开展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试点,积极做好建设国家级广告产业示范园区的服务配套工作。加快推动广告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十三)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定期编
制《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名录》。充分利用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商标数据资源,建设商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二十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建立健全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新媒体、新领域广告的监测监管。依法查处商业欺诈、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制度,认真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二十五)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完善食品抽检和快速检测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动各区县、街镇将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纳入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整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探索集中登记制、经营备案制等疏导制度。继续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等活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探索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强化电子数据取证。建立直销行业社会责任体系,规范直销经营行为。
(二十六)打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进商场和超市、进各类市场、进企业、进旅游景区、进学校工作的覆盖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联络点建设。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推动诉讼调解对接和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信息数据库。继续研究并加快推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二十七)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稳妥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和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推动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建设。参与上海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广告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库。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积极探索将信用分类监管由市场主办者向市场内经营者延伸。探索制定“诚信市场”创建标准。
(二十八)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股权化运作,允许以量化的村级集体资产出资设立开展自有资产管理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对具备条件的,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家乐、农村经纪人、渔业养殖等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鼓励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运作模式,培育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效能建设,认真抓好以上政策措施的实施。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深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检查评估,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要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司局的指导,研究解决政策措施实施中的问题,为推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2.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 篇二
宿迁市国家税务局 “十二五”时期工作规划
(讨论稿)
二〇一一年一月
宿迁市国家税务局
“十二五”时期工作规划(纲要)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宿迁国税发展的行动纲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是宿迁国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
1、“十一五”宿迁国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过去的五年,是宿迁国税总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的五年,是国税社会地位、影响力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全面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国税,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措施,大力组织国税收入,切实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经受住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考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国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五年间,完成各项国税收入173.6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53倍,年均增长41.17%,是全省平均增幅的2倍,增幅全省第一,2 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服务地方经济成效显著。五年间,依法减免退还税收总额29.94亿元,认证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6.3亿元,申报增值税免税销售额338亿元。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征管体制机制持续改进。创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入推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四位一体”和“四点一线”的联动互动机制持续优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市局团队化、县局实体化、分局专业化”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初步形成。税收法治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和监督机制,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国税干部规范执法意识和水平不断提升,并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的普遍认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五年间,全市查办20万元以上大要案103件,累计查补入库税款4亿多元,移送司法机关涉税案件91件,抓捕涉税犯罪分子96人,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和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国税机关切实把纳税服务作为一项核心业务来抓,强化“两人”理念,完善服务举措,大力促进纳税遵从。开展了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建立了纳税服务专职机构,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推行“综合业务、一窗通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拓展网上办税 3 项目内容等措施,纳税人综合满意度逐年提升。文化引领发展效应凸显。制定了《宿迁国税文化建设三年规划》,相继开展了国税文化建设年、推进年活动,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市局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宿迁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荣誉,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等;全市国税系统连续5度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深入推进“六建”工程,不断加强基层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着力加强班子巡视检查、领导干部审计监督以及述职述廉等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班子和领导干部带队治税能力。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政治上重用,经济上重奖”以及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三师”资格考试等政策,建立了稽查、所得税等市、县局级人才库。采取集中春训、上下级部门对口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干部的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政风行风建设保持领先。深入推进以内控机制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行风廉情走访、廉情测报公示、执法监察等工作,强化了内、外监督,有效地遏制了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国税良好 4 形象,并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市局在建市以来连续1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局和宿豫区局、沭阳县局、泗洪县局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2、“十二五”宿迁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今后五年,国税发展既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十二五”宿迁国税发展面临的新机遇。省局“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力争使江苏国税在全国率先成为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税务机关,使之成为一个集优质服务、公正执法、社会认同于一体的政府组织”的美好愿景。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始终致力于“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以及实现人员、流程、技术的现代化”三大战略不动摇,实现江苏国税发展新跨越,力求使江苏国税成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的模范实践区;借鉴国际经验、推进税收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的先行试验区。为我们描绘了“十二五”国税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工作方向。市委、市政府站在历史的新高度,提出了“十二五”末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和“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两大战略任务,为我们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这些都将为“十二五”期间宿迁国税事业的持续 5 发展提供动力和机遇。
“十二五”宿迁国税发展面临的新挑战。综合分析世情、国情、省情,“十二五“我们肩负促进发展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就我市而言,面临的考验将更加严峻:我市经济总量不大、税源结构不尽合理、宏观税负较低等,组织收入的压力将会更大;预计“十二五”末,全市纳税人数量将达到9万户,比2010年底增长50%,传统征管模式下的人少事多矛盾将更加突出,税收征管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还有“十二五”时期,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金税三期工程的实施,对管理标准化、执法程序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会更高,我市国税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动力不足,特别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缺乏,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等等。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
二、“十二五”国税工作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国税工作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为此,我们必须努力把握新阶段国税工作的特点、规律,坚持以前瞻的思维谋划未来、以科学的态度确定目标、以创新的举措开拓局面,大力提振全体干部职工“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进 6 取精神和工作激情,奋力谱写“十二五”国税发展的新篇章。
3、“十二五”时期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今后五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税收征管核心业务,着力构建现代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法治管理和税收信息情报管理体系,大力实施人才强税、廉洁从税战略,全面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谐、效能、廉洁的国税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开创宿迁国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新局面,为推动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作出新贡献。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一个主题”、突出“两个核心”、构建“四个体系”、实施“两个战略”、建设“六型”国税机关。
贯彻上述发展思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坚持服务立税。要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坚持把国税工作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去考虑、去谋划,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聚财与调控的关系,全面发挥国税职能作用。要通过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保证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步协调增长;要通过落实税收奖限政策,优化资源配臵,促进调结构、转方式;要通过加快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密切和谐征纳关系,打造服务型国税机关。
第二,必须坚持依法治税。要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要在规范执法中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要把法治要求融入各项国税工作的全过程,促进国税干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税法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
第三,必须坚持人才强税。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大培训、大教育,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从国税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持。
第四,必须坚持信息管税。对内完善日常税收情报采集制度,对外健全与第三方信息的交换机制,深化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共享与应用;推进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提升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第五,必须坚持廉洁从税。建立完善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意识不断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力,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的 8 能力明显增强。
4、“十二五”时期全市国税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一是国税收入保持较快稳定增长。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实际税负与法定税负的差距逐步缩小。到2015年全市国税收入达到220亿元,“十二五”时期全市国税收入突破700亿元。
二是税收调控职能更加有效发挥。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深入研究政策效应,着力在优化投资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改善产业服务环境等方面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提高国税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税收法治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行政救济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税收执法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部门协作顺畅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坚决有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明显提高,努力实现涉税特大要案零发生,渎职侵权犯罪零发案。纳税人对国税机关规范执法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四是纳税服务广度深度全面拓展。纳税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方式手段更加科学高效,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到“十二五”末,在省局构建的网上办税框架内95%以上的涉税业务量通过网上实现;纳税人需求响应及时回复率达95%以 9 上;纳税人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是税收征管质量效率不断提升。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以确立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评价确定纳税申报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为重点,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标,努力实现征管流程更加科学,专业化分工更加清晰,征管机构设臵更加合理,征管资源配臵更加优化,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进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末,数据信息情报采集交换能力明显增强,外部数据拓展率提高60%;市局直接承担占税源总量80%以上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六是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专业、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宿迁特色的国税文化繁荣发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日益完善。到2015年末,县区局和市区分局领导班子形成以4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梯次配备,其中至少有1名35岁左右的干部;全市国税系统取得“三师”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比2010年底增长30%以上;科级领导干部省局专业等级考试高级通过率达到90%以上,整体高级通过率达30%以上。
三、全面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5、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能。深入贯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改进税源分析模式,健全完善经济税源分析预测系统,从事后分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移,分层级对不同类型纳税人进行分析监控,全面掌握税源结构变化、地区分布和增减趋势,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落实税款征收有效措施,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监控税源中的重点、高风险区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税收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收入质量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地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和征收努力程度,及时调节收入进度和节奏,不断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效。
6、依法履行调控经济职能。深入开展分级分类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活动。围绕实施“产业强市、城乡统筹、外向带动、创业富民、科教优先、生态立市”六大战略,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落实办法和措施,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支持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传统产业提升发展,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护环境资源;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各税种政策联动配合,提高税收优惠的整体功效;加快涉税优惠事项办理进度,减并审核审批环 11 节,加强与外部配合协调,为落实税收优惠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效应分析,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7、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与监督。完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机制,掌握政策执行难点和风险点,创新方法和手段,开展政策执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存在问题。健全政策效应评估反馈机制,主动研究税收政策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建议和办法措施。
四、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纳税遵从度
8、牢固树立现代纳税服务理念。各级国税机关要确立公共服务理念,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做到服务与管理“两手”抓,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要确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尊重纳税人的平等主体地位,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要确立纳税人客户中心理念,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提供有价值、有针对性的优质服务。要确立信赖合作主义理念,建立征纳双方互信的联系和沟通渠道。要牢固树立“把纳税人当亲人,把办税人员当家人”的“两人”服务理念,建立和巩固和谐的征纳关系。
9、实施纳税服务三大战略。促进自愿遵从战略,以较小的行政干预、较低的资源配臵、良好的信赖合作,最大限度地 12 促进纳税遵从。推进纳税服务方式引导转移战略,在不断拓展纳税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同时,实施由实体办税厅的柜员服务方式向纳税人自助办税方式转移,由纳税人自助办税方式向远程网上办税方式转移,努力形成以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为基础,网上办税方式为主渠道,其他办税方式为辅助的多层次办税服务格局,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服务资源的配臵效率,实现各渠道成本效益最优化。实施纳税服务品牌战略,依托规范统一、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建立涵盖办税服务厅、“网上宿迁国税”、“掌上办税”、“数字国税”(短信平台系统)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打造具有宿迁国税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提高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10、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内部管理体制。市局和各县、区局要建立纳税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级部门之间形成纳服部门集中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横向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局和各县区局在纳税服务管理体制中的职责和任务,在上下层级之间形成上下对应、衔接通畅的纵向互动机制。
11、健全完善纳税服务机制。通过健全完善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办税流程持续改进、纳税服务需求跟踪、纳税人满意度 13 评价、纳税人权益保障、征纳沟通交流、纳税服务外部协作等机制,保证纳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12、积极探索差别化纳税服务新形式。在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不同纳税客户群服务需求的共同点和规律性,通过采取对大企业管理实施个性化服务、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施集群化服务等措施,积极探索适应现代税收征管变革新趋势的差别化纳税服务形式,切实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不断完善纳税服务管理体系。按照标准化模式下的服务细分策略,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确保纳税服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健全纳税信用等级的评价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综合效能。加强与乡镇、社区、学校等组织的全方位合作,构建纳税服务的外部协作体系。围绕纳税服务的社会评价和纳税服务内部管理绩效两个方面内容,健全科学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绩效考评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健全税收征管体系,提升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水平
14、合理界定税源管理的职能和环节。通过全面梳理税源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基础管理、专业化管理和税务稽查职能,进一步优化市局实体化,县(区)局部分实体化,基层分局部 14 分专业化和分局内部专业化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总体框架。
15、科学推进税源分类管理。按照纳税人的规模、公司法律结构、主要申报税种、特定的交易形态等类别的风险发生规律,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把占税源80%的大企业、跨县(区)经营的纳税人,国际税收、跨国关联交易等上收市局管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县(区)局管理。要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行业风险发生规律,在县(区)局内实施分类管理。要将分类管理的要求体现在组织机构科学设臵、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征管资源优化配臵等工作中,体现在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收征管程序各主要环节中。
16、稳妥调整税收征管机构。按照省局对征管机构设臵的原则要求,结合宿迁实际,保持现有机构总体不变,有计划地充实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各县(区)局专业化管理分局和市区分局专业化管理科人员,按照税收评定的职能要求,调整岗位设臵和职责,逐步将其打造成遵从管理局(分局、科),稳妥推进符合现代税收管理运行规律的税收征管体制。
17、持续优化征管运行机制。按照税收征管程序运行要求,针对纳税人不同情形实施差别化、递进式管理,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构建与纳税人自主申报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通过持续优化纵、横向征管运行机制和内外部协作机制,15 有效防范税收风险,促进纳税遵从。
18、建立税收遵从风险评价体系。根据税收执法覆盖面、征管资源利用状况、纳税人涉税信息报送、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遵从状况,建立纳税人税收遵从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风险管理缺口测算和遵从度测算等方法,分析税收征管资源配臵状况与税收缺口管理实际成效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税收遵从风险实施综合评价,促进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
19、创新税收征管基础管理。对面广量大、成效不明的基础管理事项由前臵式调查调整为后续跟踪管理方式,通过运用风险特征指标,将其分解到税收评定等征管环节中实施专业化管理。积极探索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个体定期定额户委托代征。将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税控设备管理和情报采集等作为属地管理分局重要工作,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20、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按照税收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要求,创新税务稽查体制,推行市级一级稽查模式。科学制定税务稽查管理战略,紧密衔接税收评定等主要环节,形成税收执法刚性层层递进的征管大流程格局。依托信息平台和风险指标体系,将内外部数据与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潜在的税务稽查对象,建立风险纳税人信息情报档 16 案。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密切合作,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强化稽查基础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税务稽查作业标准、稽查工作制度、稽查内控机制,逐步建立覆盖稽查各环节的制度体系。
六、健全税收法治管理体系,促进税收规范公正执法
21、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税”为主题,以税收法定主义、税收平等主义、纳税人权利本位等理念为指导,以法制教育、制度建设、法制宣传、争先创优为载体,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执法、护法的税收法治氛围,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税收法治新局面。
22、完善税收法治管理机制。按照现代税收管理要求,健全税收法治管理机构,完善政策管理、执法管理、征收管理、争议管理等职能配臵。建立以税收政策法规统一管理、税收执法行为监督管理、税款征收规范管理、税收争议归口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法治管理体系。
23、统一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整合税收政策解释解读机构,统一税收执法依据,提高税收法规政策透明度和解释权威性;加强税收政策研究,评估贯彻执行的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4、加强税收执法管理。健全税务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不断完善税收执法中的回避、听证、集体审理等制度;加强对执法风险的分析识别,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工作机制;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式,严格税收执法监察;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究等措施,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人机结合的考核机制、内外结合的评价机制和全面监控的约束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
七、建立税收信息情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信息管税能力 全面开展数据信息情报管理技能培训,增强税务干部的数据情报意识,提高信息技术水平。通过建立涉税信息的采集机制、涉税信息的交换机制、建立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机制、数据管理体制、完善数据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展情报运用领域和数据管理技术运用,全面提升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支撑力。
八、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5、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基层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班子”、争当“模范分局长”活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改善和增强各 18 级领导班子结构和整体功能,形成和保持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
26、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考录、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培训、辞职辞退等配套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新录用人才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机制;健全常态化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机关与基层之间以及地区间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从下级机关和基层公开遴选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制度,有计划地安排机关有潜质的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形成人才从一线干部中选拔,干部到基层锻炼培养的格局;重视各年龄段干部作用的发挥,充分调动由各层级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和年龄偏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盘活人力资源存量。
27、全面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牢固树立素质第一、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政治上重用、经济上重奖”的双重方针,以提高能力素质为主线,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以基层一线干部岗位技能分类培训为基础,以岗位技能达标能手竞赛为抓手,以专业等级考试为途径,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完善大教育培训格局。制定“学习之星”评选办法,加强对的“学习之星”培养和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28、健全干部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改革方向,健全多种形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统筹使用非领导职数,充分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区局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保持后备干部队伍的合理数量和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优化老中青梯次配备结构。有计划地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期制,建立健全任期考察制度和调整不称职、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机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动力,切实解决干多干少都一样的问题。
29、强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创先争优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国税系统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新时期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思维方式,更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建立“政工人才库”,注重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以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30、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引领发展。不断总结提炼国税文化建设经验,拓展国税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创新国税文化建设的手段和方法,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文化感人、以文化育人、以文化树人。深化五好和谐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内部人际关系和征纳关系更加和谐,社会形象更加良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干部队伍。
31、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单位)为总揽的地位不动摇。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每年都要有新目标、新规划、新部署、新措施,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层次,推进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系统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个,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覆盖面达到85%。
九、深入推进“廉洁从税”战略,精塑国税良好形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面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努力实现“刑事案件零发生、职务犯罪零发案、行风建设零投诉、信访渠道零障碍”的工作目标,为国税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2、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固化惩防体系为目标,以 21 优化内控机制为抓手,以提升制度执行力为重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不廉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 不廉行为在第一时间纠正,廉政风险在第一时间化解。
3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巩固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意识。
34、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坚持把“两权”监督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整合、优化监督资源,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促进“两权”廉洁、高效运行。
35、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完善责任体系、明晰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在全系统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一岗两责”的全面落实。
36、深入推进政(行)风建设。全面贯彻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地方 22 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促进国税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确保政(行)风建设先进地位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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