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2024-06-30

家禽养殖买卖合同(共10篇)

1.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篇一

家禽养殖参考免疫程序

1、禽流感免疫(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1)种鸡、蛋鸡。7-14日龄初免0.3ml,3-4周后加强免一次0.5ml。开产前再强化免疫0.5 ml,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0.5ml。

(2)商品肉鸡:7-10日龄时首免0.5ml,2周后加强免疫一次0.5ml。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一次,以后每4-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肉鸭7-10日龄时免疫一次。肉鹅7-10日龄时首免。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

(5)调运家禽。对调出县境的种禽或其他非屠宰家禽,要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禽流感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1周龄内雏禽除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

2、新城疫免疫

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可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Ⅱ系,Ⅲ系(F系)、Ⅳ系、克隆30、N-79、V4等初免;7-14日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进行免疫,间隔3-4周加强免疫一次;12周加强免疫一次;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新城疫灭活苗强弱化免疫,19周龄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肉鸡7-10日龄时新城疫首免,2周后加强免疫一次。

2.谈养殖环境与家禽保健 篇二

谈养殖环境与家禽保健

家禽生产的外部环境因素对家禽的.健康、生产性能的发挥及疾病的控制都有着重要作用.从与家禽生产密不可分的几个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场址的选择及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空气、光照、噪音、饲料和饮水、微生物等方面探讨它们对家禽保健所产生的影响,以期引起人们对家禽养殖环境的重视.

作 者:查贵有 作者单位: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巢湖,238000刊 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 NONG YE KEJI年,卷(期):2008“”(23)分类号:X503.221关键词:养殖环境 家禽保健 卫生防疫

3.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篇三

天利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009工作总结及

2010年工作计划

楚雄市家禽养殖业协会和天利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党委政府、州市畜牧兽医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2009克服困难、团结进取,在家禽养殖、行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09年工作做简单总结,并就2010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9年工作

(一)、关于协会工作

2009年,楚雄市家禽养殖业协会成功完成了的换届选举,推选出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会在市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带领广大会员,克服困难,在家禽养殖行业走出了一片新天地。

2009年,协会共发展会员96户,协会会员已成为我市家禽养殖行业的主力军。2009年,全市规模养禽户共125户,出栏家禽180万只,其中:协会会员96户,占全市规模养殖户的76%,出栏家禽120万只,出栏数占全市规模出栏的67%。

2009年,协会参与了合作社的成立,组织部份会员积极参加了“天利家禽养殖合作社”,实现了“公司+基地+农户”的新型养殖模式,带动了全市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关于合作社工作

2009年,合作社发展社员37户,出栏家禽55万只,户均养 1 禽增收3万元;带动全市家禽养殖户160户,户均出栏家禽5000只,饲养、出栏家禽80万只。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协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养殖户还有观望思想;

二是协会、合作社的信息服务工作有所落后,今后有待加强; 三是成鸡销售市场起伏不定,维护会员利益难度大; 四是组织会员、社员培训学习不够。

三、201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009年是我市畜牧业发展较为特殊的一年,猪、牛、羊等各种动物疫病此起彼伏,而家禽养殖业暂时还是平平安安,因此,全体从事家禽养殖、销售、服务的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居安思危,抓住机遇、树立全局意识,看清市场、努力发展,推动家禽养殖业的发展。

(二)树立特色养殖、品牌经营意识

协会、合作社将带领导会员、社员,从本地土鸡特色养殖、品牌经营这一思路,发展武定状鸡、本地鸡养殖,将“天利”这一品牌,推销到全市、全州甚至全省。

(三)发展会员、提高服务质量

协会、合作社理事会将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组织会员、社员参加学习,寻找市场,利用现有条件,努力为广大会员、社员 2 提高服务质量。2009年,合作社计划发展会员50户,使社员养殖家禽规模达100万只,户均养殖增收达5万元。

楚雄市

家禽养殖业协会

天利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秘书处

4.家禽购销合同 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九江县金钥匙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

2.产品的数量:各种品种鸡共计382只,鸭共计279只,鹅140只,总计家禽801只。其中半年左右各种鸡142只,一年左右鸡96只,二年左右鸡110至,三年左右34只,嬷鸭124只,菜鸭92只番鸭63只。根据实际需求量调整产品数量。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按国家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半年鸡4斤左右,20元/斤;一年鸡7斤左右,30元/斤;二年鸡11斤左右,35元/斤;三年鸡14斤左右,45元/斤;嬷鸭3斤左右,42元/斤;菜鸭5斤左右,13元/斤;番鸭4斤左右,38元/斤;鹅16斤左右,36元/斤。(以上均为单只家禽重量)。土鸡蛋14元/斤,土鸭蛋16元/斤,鹅蛋23元/斤。

(4) 计划采购鸡蛋7000斤,鸭蛋8000斤,鹅蛋400斤。

(5)可根据需求提供鸡苗、鸭苗、鹅苗,鸡苗2.8元,鸭苗

5元,鹅苗6元。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执行:

(1)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预计货款总额 肆拾肆万贰仟叁佰壹拾元整 ,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凭收货单据进行计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收到货物当天进行结算,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1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5 %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 %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5.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篇五

3禽肉出口企业家禽饲养场

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

饲养场地址:

出口企业:

申请日期: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制

备 案 程 序

一、申请单位(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文字简练、字迹清晰、书写工整。

二、申请单位(人)首先将《申请表》递交给出口企业,递交时,须提供以下附件(一式三份):

1、农业行政部门颁发的山东出口企业饲养场资格证复印件;

2、场区平面图,鸡场行政区划图;

3、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

药管理制度、消毒制度;

4、饲养管理制度,包括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活禽出入场管

理记录。

5、家禽饲养场和出口企业签定的合同。

三、出口企业对家禽饲养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连同饲养场备案汇总表(附件1)与双方合同复印件一起报当地检验检疫机构。

6.养殖场买卖协议书 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养殖场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养殖场位于面积亩。

2、养殖场内有圈舍幢,(规格长×宽m),其中:舍 幢(规格长×宽m ),舍 幢(规格长×宽m )。

3、养殖场内出售价格圈舍建造费、水电路管线的费用及场地内其它设备费用),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

4、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5、由于政策及时间限制,该养殖场的土地使用证未颁发,以后政府确认土地使用权时,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善该养殖场土地手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7.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篇七

金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热度并不输一手房,特别是一线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可能比一手房还高。二手房有它自身的优势,所以在市场上有竞争力是理所当然。一套二手房房源可能几个中介公司同时在代理,有些人在买房子的时候看中一套二手房,为了避免房子被其他中介公司先卖出,会出定金先将它给定下来。那么此时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

2016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含自行车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结清。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

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8.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篇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儿点:

一、主要区别

1、合同目的不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在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之前,买受人对标的物并无任何权利。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虽然承揽人最终也需要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但该工作成果的交付不一定都是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在承揽合同中,有时材料完全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只负责加工,在这种情况下至多只能说是占有权的移转,不能说是所有权的移转。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交付款项后取得衣物之所有权;而在定作人提供布料,由承揽人加工成衣服的定作合同中,承揽人将做好的衣服交付给定作人的,就不能说是将衣服的所有权移转给定作人,因为承揽人本来就没有取得衣服的所有权。

2、合同对标的物不同。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但这一标的物的特定性仅在于,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使其特定,这种特定性之物可以为特定物,也可以为种类物,如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出卖人卖给买受人100公斤汽油,则只要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100公斤合格的汽油即可,汽油作为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不特定,也无需特定。同样出卖人与买受人也可以约定,就出卖人所有的特定的100公斤汽油成立买卖合同,则此100公斤汽油则成为特定物,出卖人负有将此特定的100公斤汽油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可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定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或指定。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则在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然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工作成果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特定性,特定性在于

工作成果中融入的承揽人特有的技能等,因此,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对特定材料进行加工这一过程本身,才对承揽合同具有决定性意义。所以,承揽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在于其标的物,即工作成果必须是承揽人自己通过工作完成的,而不能是其他人的工作成果。

同时,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未来物,不可能是现存之物,而买合同的标的物即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未来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既然以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则出卖物的交付为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但在承揽合同中,虽然要求一般情况下,承揽人也必须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否则承揽人不能请求定作人为其工作支付报酬。但是对于约定如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较高报酬的,如承揽人虽然付出了工作却未取得约定工作成果,则定作人仅支付较低报酬,在后一种情况下,也应认为仍是承揽合同。而且这种承揽合同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着。

4、标的物交付前所有权的归属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在交付前一般应归定作人所有,这一点从《合同法》和《物权法》规定的留置权中也可以得到印证;而在买卖合同中,除当事人另人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交付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5、当事人双方的人身信任程度不同。

承揽合同是具有人身信赖关系的合同,故法律特别要求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必须自己完成主要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双方的人身信任关系较低,一般情况下,买方所关心的只是货物本身的性状,而不关心其生产者是谁,法律也不禁止出卖人将应当交付的标的物全部或者部分交由他人生产。

6、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买卖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7、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承揽人的工作,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则无此权利。

在承揽合同中,为了保证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完成承揽任务,在不对其工作

构成影响和妨碍的情况下,定作人有权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揽人对此不能拒绝。同时,定作人如发现承揽人未按照约定进行工作的,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请求损害赔偿;而买卖合同的交付一般都是同时履行,买受人不能事先对对方的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即使在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时,后顺序义务人也不得对先义务人的生产等进行检查。先顺序义务人同样不能检查后顺序义务人的情况,而只能就其可能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提出先诉抗辩。

8、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而且因工作标的物给他人造成侵害的,承揽人一般也要承担责任而在买卖合同中,虽然一般说也是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标的物所发生的风险负担和责任由买受人负担,这一点在买卖合同采指示交付等方式时,更是较为常见的。

9、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买卖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有的理论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

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9.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篇九

一、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定购甲方销售的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房屋证明:______________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总房价: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定金支付

1、乙方经现场勘验甲方上述房屋后,对甲方出售的该套房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等情况进行了解,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情况,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确认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元)的成交价格购买该房屋,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等匀由乙方承担,甲方净得上述房屋总房价。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 元),甲方收取定金应向乙方出具收条。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款并一次结清房屋总房款。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工作时间办理_______手续.(1)乙方逾期或拒签该房屋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全部没收,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

(2)甲方逾期或拒签该房屋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应双倍返还定金。

(3)甲乙双方决定延期签订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府、银行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买卖双方在此声明在签署本定金协议前已通读全文,并理解其含义,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执行。本协议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共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状况:甲方自愿出售位于德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产别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储藏室)______平方米;车库____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附属设施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抵押、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等经济纠纷,并如实陈述房产权属情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产具体状况已做充分了解,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二、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总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为保证房产买卖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将交易资金按如下方式进行划转:

(一)定金

乙方于____年__月___日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自行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定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二)房款

乙方在房产过户前一次性结清甲方房屋全部价款,甲方收取全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一)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房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月___日前腾出本合同房屋并通知乙方验房,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钥匙交给乙方。自交付次日起,房屋及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三)若甲方按照第五条逾期30日内仍不履行交房义务,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权。

(四)若乙方按照第三条约定逾期30日不予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

(五)甲乙双方决定延期签订买卖合同(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必须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府、银行重大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七、其他约定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与其他条款的约定不一致,以第七条约定为准。

九、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买卖双方在此声明在签署本房屋买卖合同前已通读全文,并理解其含义,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执行。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合同共壹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10.买卖合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篇十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xx市房地产管理局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xx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xx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世间】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经纪资格证号,联系电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权证号,共计套,房屋地址,设计总层数层,本房屋所在层为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

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应当说的情况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权证号,其他情况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卖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条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

买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元。

其中房屋价款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这如下:

1.银行按揭:

2.一次性付款:

3.分期付款:

第四条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甲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乙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乙方承担中介服务费元,由甲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收费标准其中:住宅为1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6计收,超出部分按0.9计收,两者相加;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1、预收税费元由甲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买卖管理费元;评估费元;营业税元。

2、预收税费元由乙方承担,于年月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契税元;印花税元;买卖管理费元;

上一篇:2022年河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真题试卷及参考答案下一篇:八下语文第一课《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