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2024-09-09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精选9篇)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一

08年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

1、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火、防震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但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住宅布置通常以满足()条件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A、日照

B、通风

C、节约用地

2、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A、交通性主干道、生活性主干道、交通性次干道、生活性次干道

B、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C、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D、高架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3、我国城市规划文件的纵向体系,是由()法规文件构成。

A、法律、法规、规范

B、规划法、法律、法规、规章

C、法律、规范、标准

D、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5、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请求国家赔偿。

A、两年内

B、一年半内

C、一年内

D、半年内

6、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将城市用地性质分为()。

A、7大类、14中类、21小类

B、9大类、23中类、74小类

C、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D、12大类、56中类、78小类

7、我国消防工作实行()方针,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A、长期预防、重点预防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D、防患于未然

8、旧区改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设施等建设活动和旧住宅的改建,这个概念对旧区改建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分别是()。

A、拆除、修缮、重建、新建

B、保护、修缮、充实、重建

C、保护、利用、拆除、新建 D、保护、利用、充实、更新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建必须坚持()原则。

A、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因地制宜

B、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

C、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D、先地下、后地上

10、城市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

A、居住区、组团二级

B、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C、小区、组团二级

D、居住区、小区二级 转贴于:城市规划师

11、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部门组织编制。

A、市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市人民政府

C、市人民政府的上级领导机关

D、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

12、对于建设项目选址的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不同意的,应()。

A、退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B、给予书面答复

C、改变选址地点并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D、不给予答复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程序。

A、简单程序

B、简易程序

C、普通程序

D、一般程序

E、听证程序

14、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不包括()。

A、以城市规划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B、以城市和地区的现状条件和自然、地理、历史特点为编制依据

C、以上一层次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为编制依据

D、以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15、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主要是指()。

A、控制大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B、控制大城市的城市功能的发展

C、控制市区人口与用地规模的无限制扩展

D、控制城市用地的无限制扩展

16、领导者的计划决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A、主持制定和负责审批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总目标和总规划

B、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的指示、决议

C、正确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

D、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E、对组织成员进行思想和业务指导

17、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措施中的罚款是()。

A、在作出其他行政处罚时的一种并罚措施

B、单独运用罚款措施、应当采用高额

C、作出罚款处罚后不能再有其他行政处罚

D、高额罚款可以代替其他行政处罚

18、城市公共交通车站,同向换乘距离一般为(),异向换乘距离为()。

A、不应小于50m;不应小于100m B、不应大于50m;不应大于100m C、不应小于50m;不应小于70m D、不应大于70m;不应大于110m

19、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负责组织编制。

A、市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D、建设单位委托

20、对国家行政管理实施法制监督,主要进行考查和评价的内容有()方面。

A、8 B、6 C、5 D、4 转贴于:城市规划师考

21、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负责组织编制。

A、县所在市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镇人民政府

D、县所在市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22、构成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是()。

A、领导者、管理者、条件

B、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

C、管理者、被管理者、条件

D、管理者、被管理者、环境

23、下列()属于历史文化遗产。

A、仿古建筑

B、迁建古庙

C、新建古文化一条街

D、古城遗址

E、天然名胜

24、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纳入()规划。

A、城市总体规划

B、城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C、城市分区规划

D、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5、城市用电负荷可分为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和()等四类。

A、城市用地用电负荷

B、城市建筑用电负荷 C、城市居民生活用电

D、城市公共设施用电

26、为提高行政效能,要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具体地讲要进行的工作有()。

A、提高行政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B、改革行政人员的选用,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

C、简化选拔人才的程序,减少中间层次

D、加强行政沟通中的人际沟通

E、加强在职人员的知识教育与专业培训

27、我国的行政机关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取得立法权。下列取得立法权的形式()是不对的。

A、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取得职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B、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专项决定取得特别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C、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D、根据有关立法权行政机关的委托文件取得委托性的行政立法权

28、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形包括()。

A、新建、迁建需要使用土地的B、需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C、农村村民建宅

D、原址改建、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土地的E、不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贡的扩建

29、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技术力量符合甲级标准的是()。

A、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15% B、高级规划师不少于4人

C、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D、中级规划师不少于15人

30、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分为()层次。

A、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和名城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三个层次

B、物质形态保护,非物质形态保护两个层次

C、系统保护,特色保护,物质形态保护与非物质形态保护并重三个层次

D、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城市形态特征的保护三个层次

31、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有()。

A、建筑物使用性质的控制

B、建筑物所在地段土地价格

C、建筑容积率的控制

D、建筑密度的控制

E、建筑内外设施配备控制

32、下列关于行政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

B、它是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

C、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下,它履行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运转作用也各不相同

D、行政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3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适用范围是()。A、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编制城市规划

B、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级以上城市编制城市规划

C、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

D、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编制城市规划

34、城市用水量应由()部分组成。

A、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

B、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水量与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总和

C、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公共设施用水、农村居民用水

D、河湖环境用水、航道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

35、下列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图()段过程中的内容不正确。

A、A B、B C、C D、D

36、下面四个选项中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城市规划管理可以保障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施行和政令的畅通

B、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任务,就是要不断完善和拓展城市功能,不断改善和优化人们的社会生活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物质、文化和环境的需求

C、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D、城市规划管理既是城市规划的具体化,也是城市规划不断完善、深化的过程

3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在()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A、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在报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时

C、在申请建设用地时

D、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

38、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的法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种。

A、5 B、7 C、9 D、11

39、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面是通过()来实现的。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C、土地利用建设规划

D、控制城市土地总量

40、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包括()。

A、统筹兼顾,综合布局

B、合理利用、节约土地和水资源

C、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D、精心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E、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国有企业的改革

41、某市引进资金改造市区环境,并与投资商签订了意向书。有关领导指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做好服务,不要等人家找上门来。该主管部门立即派员上门服务,并迅速办理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件事引起多方面议论,你认为()。

A、应该这样办

B、落实资金再办

C、不应该办理

D、体现政府意志的应办

42、根据《水法》,水资源属于()所有。

A、国家和集体

B、国家

C、集体

D、谁开采归谁所有

43、历史文物包括以下各项中的()。

A、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B、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阳代表性建筑

C、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D、古代名人名家的尸骨或化石

E、仿古建筑

44、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一般不包括()。

A、建筑高度

B、停车泊位

C、开发期限

D、开发单位

4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组织检查是()。

A、普遍检查

B、特定检查

C、职权检查

D、主动检查

46、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备案。

A、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

C、任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47、所谓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严重犯罪的行为。法律专家说,这段话有毛病,毛病出在()句话上。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B、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

C、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D、尚未构成严重犯罪的行为

48、一个行政行为只有具备(),才能有效成立。

A、行为主体和客体均合法

B、行为程序合法

C、形式合法

D、法定要件

49、行政沟通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A、全方位、全自动和协商

B、全员动员、全面出击和主动

C、高效能、高效益和综合D、高效率、高质量和民主

50、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制度。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平、公正、公开

C、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

D、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答案:

1、A2、C3、D4、C5、A6、C7、B8、D9、C10、B

11、A12、B13、B D14、D15、C16、A D17、A18、B19、B20、D

21、B22、B23、B D E24、A25、C26、A B E27、D28、A B29、B30、A

31、A C D32、C33、C34、B35、C36、C37、B38、C39、B40、A B C D

41、C42、B43、A B C44、D45、A46、C47、D48、D49、D50、C

2.《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二

ISO14001:2004idt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以识别环境因素、建立环境目标指标以及完成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为策划模块,以运行控制和应急准备与响应为实施模块,以环境因素相关特性监视监测和管理体系审核为检查模块,以不符合纠正及管理评审为提高模块而组成的环境管理PDCA运行模式。通过建立、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能够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取得环境绩效和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环境管理体系已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遵守法律法规是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法律法规是贯穿于环境管理体系的一条主线。在环境方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能力培训和意识及合规性评价等条款中都对法律法规有具体要求。

1 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是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首个条款,该条款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确定环境方针,以明确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宗旨和方向,并要求环境方针必须具备两个承诺,即“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最高管理者对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为组织全体员工规定了行为准则,为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奠定了思想基础。

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标准4.3.2条款是专门提出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个条款,条款中指出[1]:“组织应识别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组织应充分收集适宜的法律法规,收集的法律法规是针对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而不是盲目收集。为了更清楚的了解法律法规具体要求,方便组织使用,标准还要求将收集的法律法规应用于重要环境因素,从而了解法律法规对组织重要环境因素具体的要求。为组织遵纪守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3 目标、指标和方案

标准4.3.3条款中有这样的要求[1]:“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

要求组织在建立环境目标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但不否定和超越法律法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管理对象即重要环境因素,对重要环境因素管理的目标考虑法律法规要求,这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4 能力、培训和意识

在该标准条款中虽未直接提到法律法规要求,但对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以及其工作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人员接受的适当培训中就包括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所使用的相关程序,以及对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后果的培训,并通过这些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意识。

5 合规性评价[2]

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就是按照策划的结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能力,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控制,以实现环境目标指标和法律法规要求。在运行中组织能否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标准4.5.2规定: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定期进行自我检查,以形成自我检查、自我发现、自我改进机制,确保组织活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6 围绕法律法规形成的PDCA运行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不但在上述条款中明确了法律法规要求,同时4.4.6运行控制、4.5.3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4.5.4记录控制等条款中也涵盖了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体系从4.3.3策划、完成目标指标的4.4.6运行控制、4.5.2的合规性检查到4.5.3发现不符合纠正等围绕着法律法规形成了如图1的“PDCA”运行模式。

因此,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时要对法律法规进行策划,在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时加以实现,并通过组织自我检查和最高管理者管理评审时确保其合规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法律法规始终贯穿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参考文献

[1]郭仁惠,刘宏.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1):44-47.

3.《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三

关键词:文物收藏;文物保护;文物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1)08—0074—02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为文物市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前提条件、发展空间以及活动舞台。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国民生活的改善与文化素质的提高,人们逐渐从温饱走向小康,对精神和物质都有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体或个人开始关注到文物的买卖与收藏,具有时代气息的当代中国文物市场逐步地形成并且发展起来。文物市场上的陶瓷、书画、古籍、玉器、青铜器、钱币、奇石,种类繁多,琳琅满目。文物既有历史文化的学术积累,又有众多爱好者的现实基础,而且还可以保值增值。根据一些实际的调查与测算,做文物投资的市场回报率大约为25%~30%。因此,文物市场具有极大的魅力和魔力。当然,在中国文物市场空前繁荣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棘手的严重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下面围绕着文物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几点建议,作为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进一步讨论时的一个参考。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1982年1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后,于1991年6月、2002年10月、2007年12月又先后做过几次修订。该法对于中国文物的保护、收藏、利用、研究以及流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2年在修订《文物保护法》时,将“私人收藏文物”更名为“民间收藏文物”,并由3条增加至10条,在规范文物市场的前提下适度放开文物的收藏与买卖,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民间文物收藏市场的繁荣,提高了文物的社会地位与经济价值。然而,现在看来,《文物保护法》第五章“民间收藏文物”诸条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例如,该法第50条“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之下的第4款规定,“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其中不可避免出现会一些直接或间接的个人商业经营活动,而这势必与第55条第3款“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相矛盾;又如,该法第53条第2款规定,“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第54条又规定,“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但是在实际运作上,许多中小企业在经营上是比较混杂的,拍卖与购销之间界限并不清晰,特别是一些网络公司(例如网上古旧书店),常常是一边在网上拍卖,一边在网上购销。因此,这一条很难操作,而且已经过时。

第二,随着参与文物收藏买卖的人士越快越多,文物收藏爱好者已经成为社会上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但是众多媒体对文物的过度炒作,加上重市场轻文化的庸俗倾向,将导致许多收藏者舍本求末的畸形心态日益突出,非理性、趋利性的色彩越来越浓,由此造成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盗墓与制假两大行业出现灾难性的繁荣。像各地文物市场上的名人字画数量很多,甚至多到令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但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赝品。与书画或者瓷器相比,雕版印刷的古籍造假比较难一些,而且成本很高。但是近年已有多起将《中华再造善本》改头换面,以此冒充古籍原本的事情发生。与打击盗墓和走私活动相比,官方对制假的打击力度要低得多。无论中央还是地方,至今都没有出台一个专门针对文物造假的法规。随着文物的真货越来越少,假货将会越来越多,生产有可能实现产业化,甚至泛滥成灾从而毁掉整个文物市场。因此,只有加大惩罚的力度,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造假风潮的蔓延,而(下转141页)(上接74页)这就必须制定出相应的专门的法规。

第三,国家文物局2007年审议通过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中规定,“本标准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可是,由于禁止出境的文物标准太低,范围太广,数量太大,而且具体操作性也不够强,在认定上困难重重,因而在执行中也就很难真正落实,结果只能是大打折扣,影响到法律的权威。特别是随着中国国内文物市场价格的不断攀升,已经流到海外的中国文物特别是陶瓷与书画,顺应市场流通的客观规律,有不少又重新回流到中国国内。因此,对于一般性的价值较低、时间较短的文物进出口的限制,不仅实际上做不到,而且已经显得没有必要。

第四,对于文物流通市场究竟要不要放开、要放开多少、放开后如何管理之类的问题,学术界一直在争论不休。尽管像成都市、昆明市、山西省、上海市、宁波市、西安市等地相继出台了当地政府制订的文物管理办法,但是多数地方的文物市场管理办法迟迟未能出台,造成当地的文物市场虽然已经运行多年,但是显得杂乱无章,严格说来许多地方甚至还没有得到法律十分明确与具体的许可与保障。特别是对于全国而言,尽管法律法规因其严肃性与稳定性而有出台缓慢的特征,但是一份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并且切实可行的《文物市场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出台,已经显得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4.第三章 旅行社管理法规练习题 篇四

一、是非题(正确的后面填A 错误的后面填B)

1、旅行社的作用决定了它在旅游立法中的优先地位。()

2、我国旅行社行业的立法始于改革开放。()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是旅游行业的行政法规。()

4、《旅行社条例》所称的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5、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境内旅游是属于国内旅游业务。()

6、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7、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8、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9、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10、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

二、单项选择题

21、《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属于旅游行业的()

A、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制度

22、我国第一部旅游行业的行政法规是()A、《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B、《旅行社管理条例》 C、《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D、《导游人员管理暂行条例》

23、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A、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B、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C、有规定资质的经营人员

D、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24、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A、一

B、两

C、三

D、五

25、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万元。()

A、60

B、100

C、120

D、150

26、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虚假宣传的,由依法给予处罚。()

A、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价格主管部门

D、商务主管部门

27、根据《旅行社条例》,当发生约定的解除旅游合同的情形时,旅行社可以将旅游者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A、书面通知旅游者

B、经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C、口头通知旅游者

D、经征得旅游者商定

28、《旅行社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对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门()

A、责令改正

B、罚款

C、吊销导游证

D、没收非法所得

三、多项选择题

55、下列属于国务院发布的旅游行业的行政法规有()A、《旅行社条例》

B、《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C、《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D、《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 E、《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56、2009年颁布的《旅行社条例》与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相比,《旅行社条例》在等方面,都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调整。()A、立法理念 B、经营范围 C、准入条件

D、加强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 E、注重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57、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A、固定电话

B、传真机

C、复印机

D、打印机

E、电脑

58、下列关于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正确表述有()A、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

B、旅行社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

C、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和服务网点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D、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设立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 E、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增存30万元质量保证金

59、《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在向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A、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B、设立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C、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D、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E、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60、下列属于旅行社经营的入境旅游业务有()

A、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

B、港澳旅游者来内地旅游

C、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

D、在我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境内旅游 E、在内地港澳居民在境内旅游 61、《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应当按将下列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A、旅行社的基本情况

B、旅行社的经营情况

C、旅行社组织接待情况

D、旅行社内部员工业务培训情况 E、旅行社安全、质量、信誉情况 62、《旅行社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A、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B、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5.《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五

第三十章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a型题]1 《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适用于 a 所有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 b 经营中药的零售企业 c 经营医药商品的零售企业 d 所有药店 e 可销售药品的超市答案2 药品零售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时,该单位应持有 a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 b 《营业执照》 c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d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e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答案3 具有经营毒性中药资格的企业采购毒性中药饮片时,必须从持有 a 《毒性中药材的饮片定点生产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 b 《毒性中药材的饮片定点生产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具有经营毒性中药资格的批发企业采购 c 具有经营毒性中药资格的批发企业采购 d 营业执照的企业购进 e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答案4 毒性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a 专人、专库 b 专帐 c 专人、专库、专帐、专用衡器,双人双销保管,做到帐、货、卡相符 d 专用衡器 e 双人双销保管答案5 药品零售企业的中药饮片调剂应严格执行 a 审方制度,对有配伍、妊娠禁忌以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b 审方制度 c 报告制度 d 对有配伍、妊娠禁忌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e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答案[b型题](6~10题) a 检验设施 b 饮片库房 c 复核 d 调剂操作制度 e 奖惩6 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中药饮片的答案7 药品零售企业应有与经营中药饮片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答案8 药品零售企业调剂后的处方,必须由专人逐一进行答案

6.《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六

第二十章中药品种保护条例[a型题]1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制定的目的 a 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 b 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c 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 d 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 e 提高中医治疗水平答案2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 b 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天然药物 c 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提取的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d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 e 中药人工制成品答案3 我国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 a 分级保护制度 b 逐级报告制度 c 分类管理制度 d 审批制度 e 认证制度答案4 国家对中药保护品种分为 a 五级 b 四级 c 三级 d 一级 e 二级答案5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专家由 a 中医药方面的医疗专家担任 b 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组成 c 中医药方面的科研专家担任 d 中医药的检验专家担任 e 中医药的经营、管理专家担任答案6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期限为 a 三年 b 五年 c 七年 d 九年 e 十年答案7 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品种,申报时间应该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 a 一年 b 10个月 c 8个月 d 6个月 e 4个月答案8 对临床用药紧缺,并已批准仿制的中药保护品种,其仿制企业应付给持“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 a 转让该中药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的合理使用费 b 转让费 c 转让该中药品种的处方组成使用费 d 转让该中药品种的工艺制法的使用费 e 中药保护品种研制费答案9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必须保密的内容是 a 工艺制法 b 处方组成、工艺制法 c 处方组成 d 品种的质量标准 e 毒理研究资料答案10 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向国外申请注册的须经 a 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批准 b 国务院批准 c 药典委员会批准 d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准 e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答案

7.《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练习题 篇七

一、《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从人才培养需求看。物业管理不仅靠硬件设施, 靠规章制度, 更要靠专业人才。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物业服务知识和技能, 更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才能保证物业服务的规范化, 预防行业风险, 减少行业纠纷, 更好地为业主和使用人服务。

2、从教学内容看。物业管理行业还很“年轻”,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也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物业管理专业更是从无到有, 逐步成长。相应地物业管理专业教材也不是十分完善。目前《物业管理法规》课程高职高专的教材较多, 适合本科教学的教材较少, 且教材内容相对简单, 缺乏与实践紧密联系的经典案例。

3、从教学方法看。《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教学方式仍停留在“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模式上, 对实践教学的重视不够, 十分不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

二、《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针对前述《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中的现状, 亟需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的人才需求完善教学内容;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不断更新和改革教学手段;大力拓展实践教学, 建立完善的实训体系, 从而实现教学的优化。

1、根据物业管理行业人才需求完善教学内容

(1) 根据物业管理行业人才需求制定教学内容。《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应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结合物业管理国家行业标准, 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岗位所需法律知识与应用要求制定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 将该课程内容设置为物业产权法律问题、前期物业管理法律问题、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法律问题、物业管理企业设立及权利义务法律问题、物业管理合同法律问题、日常物业管理法律问题的解决以及物业法律纠纷处理程序七大学习任务。

(2) 加大教学内容的新颖性与实用性。近年来, 物业管理立法活跃, 原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调整、更新, 这就需要在该课程的教学中与时俱进, 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以适应立法现状;同时, 关注物业管理实践中不断涌现出的新型法律问题, 使本门课程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及较强的实用性。

(3) 选择适当的教材、参考书和网站。目前, 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的地区差异很大, 各地的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也不尽相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 需要教师对教材很好的把握, 对教材内容和深度进行合适的增删。同时, 在开课之初向学生推荐一些相关的参考书和网站, 便于学生课后阅读和浏览, 开阔学生的视野, 以弥补教材的不足。

2、积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1) 启发式教学法。通过物业管理的典型案例导入新课, 在授课中运用启发式教学, 提出问题后讲解, 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 从而引发学生兴趣。或者在授课前, 由教师提出研究问题, 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资料并在课堂上发表见解, 或者组织观点不同的学生辩论, 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

(2) 案例式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 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讨论题, 组织学生讨论, 通过讨论交流不同的观点, 最后教师进行归纳总结, 以便开拓学生思维, 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例如“地下车位归谁所有?业主还是物业?”的讨论, 使学生明确了地下车位的归属, 印象极其深刻。

(3) 情境教学法。本课程教学中, 涉及许多我们在住宅小区中常见的案例, 例如, “业主财物被盗, 物业是否承担责任”、“业主擅自搭建问题的处理”、“物业企业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等。在实践教学中, 教师组织学生分组, 由各组学生自编、自导、自演案例小品, 通过角色表演深刻理解法律纠纷的焦点, 引发思考和讨论。

(4) 师生互换法。在日常教学中可以采取“师生互换法”, 即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备课、制作多媒体课件, 组织课堂教学, 教师在下面听讲提问题。这样, 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变被动为主动, 体会教师的具体工作, 尊重教师的劳动;另一方面, 也有助于老师对学生的了解, 教学相长。

3、加强实践教学, 建立完整的实训体系

(1)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是开展实训教学的重要场所, 包括校内的实训中心和校外的实践基地。前者应体现生产现场的特点, 同时又适于课堂教学, 注重专业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后者是学校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建立起的相对稳定的实训基地, 不仅为企业技术服务, 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同时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实践应用能力, 拓宽学生的实习实训空间, 扩大学生的就业机会。

(2) 努力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是关系到专业教育与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懂理论, 懂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资源和依托。首先, 高校应积极从社会上引进具有“双师”素质的物业管理人员任教, 充实教师队伍。其次, 高校可根据情况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 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进修、实践、顶岗锻炼、带薪培训的机会。最后, 还可以将企业中的能手、熟手和专家聘为实践技能讲师, 就其熟悉、专业的部分和学生进行深入的交流, 也可在实践课程中担任实训教师, 取长补短。

(3) 加大对实践教学的考核力度。加强对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是实践教学实施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 高校要建立一套合理的实践技能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由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负责在教学中实施。另一方面, 依照“高标准、严训练、强技能”的原则进行考核, 把对学生的职业技能的训练与职业道德的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 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4) 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活动。学生的创造潜力是无穷的, 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 组建物业管理兴趣小组, 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实践活动。如模拟业主大会的召开、模拟物业公司的成立、模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法规知识竞赛等。通过这些活动, 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且充分发挥潜力。

三、结束语

《物业管理法规》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 在教学中应重视理论、突出重点、注重实践。改革也应与时俱进, 当行业人才需求发生变化时, 当学生知识背景、兴趣爱好发生变化时, 《物业管理法规》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均应当适时调整, 不断革新。

摘要:《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是高校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对该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是一项重要课题。文章结合物业管理行业人才需求, 分析了《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并对课程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物业管理法规》,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王道华, 金从.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和产业, 2008 (5) :80-81.

[2]佟晓晨.《物业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2010 (11) :179-180.

8.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辨析 篇八

关键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决方式,合作

中图分类号:D922.181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5)07-0074-80收稿日期:2015-06-08

由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尤其是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等新型法律问题密切相关,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制约物业管理有序发展的困境。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路径选择思考,以期对物业纠纷的解决和预防有所裨益。

1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即主体、内容和客体。简单来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但是由于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业主的代言人,代替业主行使了诸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临时业主规约、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权利。因此,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则主要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二者。诸如业主委员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从严格意义上说都不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来讲,就是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并承担按时缴纳物业费以及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行为予以配合的义务。而物业服务企业则负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义务,并享有通过物业管理行为获得商业利润的权利。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两类,一个是物,即物业,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具体指小区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建筑物本体、附属设备、公共设施及相关场地。二是行为,即物业管理中各方主体的活动,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行为等。

在以上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成为引发大量物业纠纷的缘由,现针对目前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2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2.1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存在的问题

2.1.1 认定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过大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目前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认定范围过大,一个错误的观念盛行,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甚至是与物业服务企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都可能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观念无疑夸大了主体的范围。实际上,如前文所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前期物业管理中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其主体只能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夸大主体范围的做法会给厘清物业管理法律关系,解决物业纠纷带来混乱。

2.1.2 业主委员会没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

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赋予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尽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委员会就成了物业合同的主体。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必须有适格的主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等都可以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但是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一直处于学界争论阶段。有学者认为业主委员会属于民事主体中的“其他组织”,有学者则认为它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这一问题的悬而未决,不仅造成业主委员会无法以独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给业主权益的维护增加了难度,而且也不利于业主自治的有效实现。

2.1.3 业主自治的集体行动难题

业主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最直接主体。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既可以是个人方式,也可以是集体方式。但就实际效果而言,业主自治是加强业主作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凝聚力,提升物业管理实效的重要途径。然而业主自治面临着集体行动的难题,往往导致业主间及与物业公司之间纠纷的出现,最终削弱物业管理的实际效果。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缺位是一个普遍现象。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自治组织,也是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最重要媒介。然而很多小区专有部分已经交付完毕多年,仍未成立业主大会。虽然业主大会不具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但是其代表业主利益参与物业管理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然而,要成立业主大会实现业主自治并非易事,它需要业主采取集体行动。尽管共同利益的存在使集体行动成为可能,但无论是在业主自治问题上,还是在集体维权问题上,进行合作都是困难的。对此,运用经济学的集体行动理论来分析能更好地解释这一问题。业主们都希望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虽然他们知道合作能达到最优结果,但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并不一定会为实现这个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业主们要么过于关注自身利益,要么对集体利益选择漠视,怠于在集体行动中积极作为。因此,业主们要通过集体行动参与物业管理实现业主自治是极困难的。尤其是业主内部之间在面临利益选择时容易陷入囚徒困境,业主之间很难形成攻守同盟。而且由于业主们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的业主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分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成员。因此,在业主维权过程中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于是,集体行动的难题直接导致业主维权行动搁浅。从而使业主们处于松散状态,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整体力量。

2.2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客体存在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业,包括物业的建筑物本体、附属设备、公共设施及相关场地。二是各主体的行为,例如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业主对物业所有权的行使等。目前,对于客体引发的争议主要源于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属不明。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解决客体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近年来,多层或高层建筑大量兴起,而《物权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并不详尽。因此,在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上极易产生混乱,相应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早在欧洲中世纪时,就由于《日耳曼》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的缺失,引发了大量纠纷,以至于这种区分所有建筑物住宅被称为“纠纷住宅”。由此可见,详尽完善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范对物业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2.2.1 权属不明引发纠纷不断——以小区车位权属纠纷为例

由于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不明确,引发了大量物业纠纷。在此以小区车位权属纠纷为例进行分析。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所负载的土地使用权享有完全所有权;对于小区内公用建筑面积享有共有权。那么对于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应该如何认定呢?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地上小区车位所占建设用地属于共有部分。然而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却存在空白。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建筑物规划占地属于业主专有,但是地下车库所占占地应该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此法未予明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但这种权利具体如何设定和登记,《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说明,只是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因此,在物业公司并未另行取得地下停车场占地的土地使用权时,该地下土地的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存在极大分歧。由于目前对此存在立法空白,因此开发商一般都没有另行购买地下车位占地的土地使用权。那么物业公司在受聘后对于地下车位的经营使用权就受到了业主的质疑。业主往往主张其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地下土地使用权,因此,物业公司不能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对业主征收地下停车场使用费;相反的,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涉及地下部分。现实中,对于地下空间,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不但影响了其开发利用,也成为物业纠纷的重灾区。

2.2.2 相邻权纠纷

业主享有相邻使用权。由于各个专有部分同属于一个整体单位的建筑物,业主是相邻关系。基于这种相邻关系,每个业主对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必须受到限制或约束。对此《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进行了限制规定,即对于业主因正常需要使用、修缮、改良其专有部分而涉及相邻权使用的,相邻业主负有容忍义务。如果业主对专有部分不当使用,例如改建、修缮专有部分可能危及整栋建筑物安全或者扰乱整栋建筑物内环境的安宁、整洁时,相邻业主或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但是对此类相邻权纠纷的解决仍存在某些立法空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其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这里只是对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进行了规制,对业主将住宅进行添附或者改建,而给相邻业主造成不便的情形却未加规定。比如小区内三楼业主装护栏的行为,如果对四楼业主的安全或使用便利造成不利影响,四楼业主有权要求三楼业主予以协助。但如果遭到相邻业主的拒绝,该业主的此项权利应当如何得到保护,可以寻求哪些救济,法律却并未明确。

2.3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关于权利义务引发的问题

调整物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确定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存在着诸多不足,致使各方主体在各自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认知上存在较多分歧,这也是导致物业纠纷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

2.3.1 缺乏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物业管理立法

目前我国调整物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此外,由于一般性法律规范的缺失,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无法可依的情况,满足现代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物业管理的地方立法比较活跃,各省市纷纷制定了本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这里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立法层级不高,仅限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渊源,由于其在稳定性、权威性等问题上的不足必然影响到物业管理的实际效果。而且这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差异和冲突,这无疑会导致一些法律空白或者法律漏洞产生,明显不利于对物业管理的有效规范,也不利于物业管理法制的统一和执行。因此,提高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立法层级,制定全国统一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法成为当务之急。

2.3.2 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规范不明确是物业纠纷不断的主要原因

物业管理法律规范是调整各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由于现行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对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往往造成双方对其权利义务和行为界限存在认知上的差异,致使纠纷不断。具体来讲,现行物业管理法规对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只是概括性的规定,业主享受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的同时承担按时缴纳物业费及对物业公司的职责行为负有配合义务。业主委员会应代表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并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这种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细化的结果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不断出现,而且处理起来也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比如,关于城市住宅小区的治安保卫管理问题。小区物业的保安是否有保障业主人身安全的义务,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那么如果小区发生刑事案件,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对该类问题显然存在立法空白。这也是引发物业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业主在主观上对各自的权利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在业主间有一种物业公司万能论的思想盛行。而现实却是物业公司仅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正是这种观念上的错位,导致只要物业公司没有满足业主的各种需要,即使是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形,业主就会滋生不满,甚至以拒交物业费为要胁。此外,部分业主的住房物业管理消费观念也很淡薄,随意拖欠物业费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必然激化双方的对立情绪,引发纠纷。

2.4 在执法层面,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存在的困境

2.4.1 诉讼是解决物业纠纷的终极手段但并非最佳手段

诉讼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终极手段,对于物业纠纷的解决也是如此。目前,我国物业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是寻求诉讼。然而诉讼方式的社会效能并不是最优的,这是因为物业纠纷从根本上说是非对抗性的,各主体之间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依存合作关系。这就决定了对于物业纠纷的处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是下下策,它容易增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对抗不满情绪,反而不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矛盾。

2.4.2 对于物业纠纷的判决强制执行困难容易使物业公司陷入两难

部分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一个难题。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然而,当业主违反合同义务,无故拖欠物业费时,目前缺乏对物业服务企业具有实际意义的救济措施法律规范。由于物业公司选择诸如停水、停电、停电梯等自助行为的做法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因此其救济途径只有诉讼。这不但意味着较高的成本,而且即使胜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存在诸多困难。一方面,申请强制执行可能激化败诉方业主甚至是众多业主的对立情绪,导致业主联合抵制的不利局面出现;另一方面,由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存在依存关系,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权来自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一旦双方的对立情绪激化,物业公司将面临被解聘的危险。因此即使胜诉,其得到的结果本质上说也不一定是最优的。这无疑使物业服务企业处于被动弱势的地位,也加大了物业管理有序进行的难度。

3 完善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3.1 完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主体问题的建议

3.1.1 赋予业主委员会以独立诉讼主体地位

如前文所述,业主委员会缺乏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代表业主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行为实施和活动开展,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确认其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例如,美国最初也并未授予其业主协会以法人地位,伴随着由此导致的大量问题产生美国适时地通过判例赋予其法人地位。此举为业主协会充分发挥职能创造了条件。因此很多国家纷纷借鉴这一成功经验,目前赋予业主委员会以法人地位已是现代物业管理立法的大势所趋。

3.1.2 主体双方消除对立、实现合作是解决物业纠纷的最佳方案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只有进行合作才是走出物业管理困境的最佳方案,即使实现合作有诸多困难,其和缓的解决方式以及最优的行为效果是其他途径或方式无法比拟的。

首先,在认知上要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不是对立关系,物业纠纷也不是对抗性的矛盾。不能把对方放到对立面考虑,只有双方的合作才能实现社区的和谐共管。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依存关系日益加深,二者既是委托合同关系,又是依存关系。虽然业主也可以采取自主管理方式,但松散的业主大会以及缺乏专业性的业主委员会并不具备独立的物业管理能力,也力不从心,因此对于城市住宅小区而言,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是最佳选择。正是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要求我们明确只有相互配合、相互合作、互信互利才能构建安宁、和谐、美丽的社区。

现实中容易存在某些观念上的误区。有学者提出,物业管理纠纷大量存在的原因在于当前的物业管理关系中,业主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经常遭到物业管理公司各种形式的非法侵害。实际上这是一种狭隘的观念。且不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完全平等,从实质意义上讲,二者也不存在强弱的问题。例如,全国首宗因业主在住宅区内受到侵害而状告物业管理公司并胜诉的案件也表明物业公司因其法人身份往往承受更大的社会责任。在此案中,深圳比架山庄一业主在小区内被杀害,业主家属起诉物业公司并索赔,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显然,物业公司的保安不具备警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其只能提供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服务,对于保安是否负有保障业主人身安全的义务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那么住宅小区发生刑事案件,物业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做法明显过于严苛。因此,应将业主与物业公司放在平等的地位对待,才有利于合作的进行。

3.2 明确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及权利归属

明确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及权利归属,主要是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规定进行细化。现行《物权法》虽然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专章规定,但对于权利的界限与保护的规定过于简略,应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例如土地、空间的使用面积及其用途、公用建筑面积等事项都必须明确规定。尤其是对于地下空间的使用权问题应尽快明确,比如地下停车场占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单独购买,买受人的权利及权利界限。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是否侵犯业主建筑物专有权所负载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侵犯应当如何补偿。对于地下停车场占地的开发,是否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业主能否以对其享有共有权为由主张分享经营所得利润等问题。

3.3 明确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界限

这就意味着首先要在立法层面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规范。

3.3.1 应制定物业管理法

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立法层级不高,仅限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鉴于由此而引发的诸多问题给物业管理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尽快制定一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专门物业管理法,以适应现代城市物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为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以及物业纠纷的妥善解决奠定法律基础。

3.3.2 细化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权责

目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清,因此,完善立法是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权责是促进各方主体和谐共管的重要保障。法律的作用不仅仅限于定纷止争,还应起到预防和约束作用。通过法律的事先预定,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使各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后果有合理的预判,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出现。尽管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对各方的权责都做出了规定,但过于概括,要想从源头上预防物业纠纷的发生,必须对各方的权责进一步细化。

3.3.3 发挥物业服务合同对各主体权利义务的调整作用

除了完善调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之外,由于物业管理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委托合同对各主体权利义务的调整作用。在当事人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既可以弥补目前存在诸多立法空白的问题,其灵活的方式也更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将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问题通过合同条款明确下来,可以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而且由于双方主体对合同内容没有疑义,也便于物业服务合同的遵守和执行。

3.4 在执法层面,推行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并举

物业纠纷具有特殊性,不能单纯依靠法律做出是与非的判决来解决矛盾。大量物业纠纷背后隐藏着诸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单靠诉讼方式搞一刀切有时反而会深化矛盾。因此,可以考虑借助多种途径共同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尤其是通过非诉讼方式,能为双方提供平等的交流平台,解决结果也更容易得到认可和遵守,对于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高飞 刘丹.试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涉及的相关主体.重庆社会科学.2005.2

2.王怡红.关于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与思考.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6

3.陈华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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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练习5: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试题 篇九

一、填空

1、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的依据是取得__________,并领取__________。

2、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_______________保险。

3、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的旅游业务有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

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审批期限是____个工作日。5、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___________行政法规,对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进行管理。

6、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都有使用、划拨质量保证金的权力。

7、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国内旅游应提前____日,出境旅游应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单选题

1、________,英国人托马斯·库克的经营吃、住、行等多项服务的旅行社的成立,标志着现代旅游业的真正形成。()A.1830年 B.1845年 C.1850年 D.1862年

2、某旅行社与某旅游者签订了旅游协议,因黄金周客房紧张,该团到达目的地后,饭店私自将150/人的标准间改为100元/人的三人间,旅行社应退费和赔偿旅游者共()。A.50元 B.60元 C.75元 D.100元

3、旅行社的成立是指()A.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B.取得营业执照批文之日

C.取得营业执照后,以开业第一天为成立标志 D.收到许可证批文之日

4、不属于旅行社公告制度的是()。

A.颁发、吊销许可证公告 B.变更公告 C.处理投诉公告 D.旅游意外事故公告

5、我国的《旅行社条例》是()。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6、根据《旅行社条例》之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成立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

A.150万元 B.100万元 C.30万元 D.10万元

7、导游王某带团海南8日游,到达返程的机场时,因游客对旅游过程中住宿标准问题有异议,游客与王某发生争执,游客迟迟不办理登机手续,王某一气之下独自离团返津,造成该团滞留海口机 场无人负责,对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等直接费用应由()。

A.旅行社承担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20%违约金 B.旅行社承担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C.王某承担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D.导游和旅游者共同承担,因为旅游者也有过错

8、有关旅行社分社正确的叙述是()A.旅行社分社的设立受到地域限制。

B.旅行社分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且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设立社经营范围。

C.旅行社分社不应当接受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而直接受其设立社管理。

D.旅行社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9、有关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叙述错误的是()A.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B.服务网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C.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经批准,可以超出其设立社的经营范围 D.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10、以下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是()A.旅行社的服务网点组织、接待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

B.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赴港澳旅游 C.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D.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11、以下属于旅行社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甲旅行社利用乙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旅游者 B.旅行社将某个部门承包给个人经营旅游业务 C.为招徕旅游者,向旅游者提供言过其实的旅游信息 D.旅行社分社按设立社要求从事招徕旅游者工作

12、旅行社可以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下列旅游项目()A.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B.含有淫秽、迷信、赌博内容

C.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内容 D.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简介

14、以下对质量保证金不正确的认识是()A.保证金及其利息为旅行社所有

B.保证金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旅行社须补足 C.旅行社缴纳保证金的凭证可作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D.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受理时效期间为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的90天内

15、某旅行社未经旅游局批准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根据《条例》,应处以()。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B.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C.吊销许可证 D.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

16、旅行社停业关闭时,应向()A.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C.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D.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7、旅游者王某等15人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在清理整顿旅行社时,甲与乙旅行社合并。此时,旅游者王某等可以()要求赔偿。

A.向甲旅行社

B.向主管甲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 C.向合并后的旅行社 D.向合并后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

18、某旅游者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的规定,该旅游者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A.15天,以请求人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时计算 B.30天,以请求人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时计算 C.60天,以请求人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时计算 D.90天,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

19、《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资格证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的旅行社除依《旅行社条例》给予处罚外,还可以吊销该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

A.分社超出设立社的经营范围经营 B.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和广告宣传

C.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D.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1、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期限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2、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取得经营许可满2年 B、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C、连续2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D、交纳2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

23、旅行社业与_________并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A、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娱乐业; B、饭店业、旅游交通业;

C、旅游饮食业、旅游购物业; D、饭店业、旅游饮食业

24、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保险合同负有________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A、支付保险金; B、支付保险费; C、支付违约金; D、支付手续费。

25、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请求人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 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_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 B、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 C、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 D、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部门的上级人民政府。

2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主要监管部门是()。A.旅游协会 B.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C.旅行社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7、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分别是__________。A、旅行社、旅游者、旅游者 B、旅行社、旅游者、旅行社 C、旅行社、旅行社、旅行社 D、旅游者、旅游者、旅游者

29、有关旅行社责任险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属于强制保险 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 C、保险事故的责任者是旅行社 D、人身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30、在现阶段,作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目的的国家和地区,应当由_____确定。()

A、旅行社自行; B、国家旅游局; C、公安部;

D、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提出,报国务院审批后;

31、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_______ 和服务网点等分支机构。

A.法人分社 B.非法人分社 C.办事处 D.代表处和联络处

32、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在取得《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后再持相关文件和资料向国务院__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

A、国家旅游行政部门 B、国家工商主管部门 C、国家公安主管部门 D、国家商务部

33、某旅行社对所在地的旅游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应当向__申请行政复议。

A、所在地人民政府 B、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C、处理的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4、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其应该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A.20万元 B.30万元 C.60万元 D.100万元

3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行满额管理,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应当在旅行社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

A、5 B、10 C、15 D、20

37、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____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_______万元。

A、30、5 B、5、30 C、15、30 D、20、30

38、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A、差额两倍的违约金 B、同额违约金 C、10%的违约金 D、20%的违约金

39、导游人员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旅行社()。

A、每次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B、每次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C、每次应退还旅游者全部购物价款 D、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倍

三、多选题

1、旅行社的主要法律特征是()A.旅行社是企业法人 B.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C.旅行社以营利为目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D.旅行社是公有制企业

2、不属于国务院发布的旅游行政法规有()A.《旅行社条例》 B.《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C.《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 D.《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3、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A.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营业设施 B.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C.符合规定的经营人员的资格要求 D.设立申请书,旅行社章程

4、以下属于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有()A.旅行社分社 B.旅行社服务网点 C.旅行社代表处,联络处 D.旅行社办事处

5、旅行社对其设立的分社实行()A.统一人事 B.统一财务 C.统一招徕 D.统一接待

6、旅行社对其设立的服务网点实行()A.统一管理 B.统一财务 C.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 D.统一咨询服务

7、旅行社组团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应有()方面的明确约定。

A.旅游行程 B.旅游价格

C.违约责任 D.导游

8、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使用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进行赔偿的事由是()。

A.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B.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C.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

D.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损失的

9、质量保证金赔偿不适用的事由是()。A.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 B.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C.超过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间的 D.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10、组团社有责任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安排()活动。A.色情 B.赌博 C.毒品 D.危险性

11、导游员王某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约定,擅自减少参观项目,据此,旅行社应向旅游者_________。

A、退还景点门票; B、退还导游服务费; C、赔偿同额违约金; D、赔偿归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2、旅行社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可以给予的处罚有()。

A.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并处人民币5 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并处以人民币3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D.逾期不改的,可以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有()。A、将现金直接交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B、将现金存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C、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银行担保 D、将现金存入旅行社开办的专门账户

四、辨析题

1、《旅行社条例》仅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

2、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4、旅行社在经营资金运转十分短缺的情形下,可以适当地申请使用质量保证金。()

5、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并颁发。()

6、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具体负责保证金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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