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精选9篇)
1.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一
区域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洪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曾华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对发展环境的要求的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如何履行好法律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认真处理好执法、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已成为当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面临着的一项重大的机遇和挑战。能否打破常规,找到新路,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上探寻质监事业发展规律,消除发展瓶颈,实现质监事业发展的新跨越。是摆在我们每位质监人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就当前推行的区域监管工作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区域监管的产生
为更好地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切实提升质检部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位置。近年来,一种新的监管工作模式正在各地质检部门纷纷开始尝试。所谓区域监管就是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将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区,并成立相应的监管分局,由各监管分局在辖区内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所有职能。从而实现一个机构进厂,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这种改变原有技术机构专业管理的做法既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的要求,也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的战略部署。它的产生主要基于如下因素: 一是责任因素。实施区域监管可以充分地将质监工作的各项工作责任由机关向基层前移,通过辖区责任区形式将责任渗透到专门的监管机构,使辖区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监管人员负责监管,真正体现职能到位,责任到人;二是服务因素;质监工作特性就是要始终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企业至上、发展至上、服务至上的观念,达到真心诚意地为企业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发展大局服务。因此,实施区域监管后,监管人员的到位,带来的将是职能的到位、工作的到位;三是管理因素。找准依法监管与服务经济的最佳结合点,掌握好“火候”,把握好“度”,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惩戒处理和教育规范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政府对当前质监工作所提出的新要求。实行区域监管很大程度地改变了过去的管理方式,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管和技术帮扶,由市场执法转变为企业管理。把执法寓于管理之中,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把服务寓于企业之中,使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两项职能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真正体现“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
正因为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才使得这种监管工作模式不断被推崇,因而赋予了气象和生机。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正确认清区域监管工作的发展意义,才能找出影响质监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逐步消除发展瓶颈,破解发展难题。
二、区域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区域监管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均尝试了很多的举措,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但是,从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来看,区域监管工作在服务经济领域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没有全面掌握企业的需求,围绕各地重点建设的产业政策开展前期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不能充分利用质监部门的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二是服务的能力不足。县域质监系统的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少,涉及质量、计量、标准、纤维、特检等各种专业人员通常以每个专业一到两个技术人员来完成,很难解决庞大而琐碎的实际工作问题。另外,实验室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出现了检验、检测设备落后,技术机构的研发能力不强,继而造成检验检
测水平不高,严重制约了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三是整体服务的功能不强。区域监管是一个完整的体制,需要与县局行政科室、所属技术机构、稽查机构进行全面协调,形成“无缝对接”的工作流程。从一些具体的业务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相互之间的关系很难完全理顺,各职能科室所制定的质量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认证认可、生产许可证等具体业务工作的详细操作程序很难具有实际意义上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区域监管机构与稽查机构很难联合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常常因利益问题出现相互扯皮,影响工作和部门形象的事情时有发生。四是服务的水平不够。一是在加大“保名扶优”的力度、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的专项行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方面不够;二是在指导企业增强名牌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多创“国家、省名牌”和“免检产品”方面不够;三是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重视绿色农业和农业产业标准化的的投入不够。
上述这类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给区域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作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质监部门职能履行的好坏。所以作为市局在各辖区设立的派出机构,一定要严格履行在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品牌管理、认证等方面的具体管理、服务、监督活动。这些具体工作,是以“一切为了质量”为核心,以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百姓放心为目标的系统工程,是对政府、社会、人民三方面需要的具体体现。质量是我们的核心,是使命。区域监管是我们具体履行职责的载体,也是树立行业形象,得到政府、社会、百姓认可的关键。因此,解决这类问题既需要监督和执法来规范,需要宣传来营造氛围,也需要服务来促进和协调,需要从根本上下工夫着以解决。
三、区域监管工作发展的方向
区域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极富挑战性。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能否更彻底打破常规,找到更加适合发展的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不断实践,我认为今后的监管工作需要从如下方面寻求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规范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责任制,采取学习培训、业务轮训、干部交流等形式,提高质监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地自我控制,排除外界的不良影响,熟练运用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二是做好企业基础信息摸底和巡查。监管分局成立时间较短,人员来源广泛,却又明显缺乏,客观上必然因经验不足、综合管理能力不高而导致监管效果不理想。对辖区情况的不明确,对企业底数的不确定,何以言管理,何以言控制。只有象公安局掌握居民户口一样,对辖区每个街道、每条路、每个门牌落实其“身份”;象城管每天巡街一样,了解周围的变化,才真正地心中有数。因此,摸底建档是做好区域监管的核心基础。另外,加强日常巡查是区域监管的核心方式。巡查是区域监管的主要措施,巡查是否到位,决定了监管的效果。巡查发现了问题,说明监管起了作用,被监管对象则会对质监工作产生敬畏。巡查发现不了问题,一方面说明企业可能做得很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另一方面,有可能说明我们的监管没有到位。只有不断加大企业巡查频次,建立健全服务、监督的双岗机制,才能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使一切不安定因素得以控制。
三是抓住重点、确保安全。区域监管工作的重点是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每个监管机构把确保两个安全作为区域监管的首要任务,对涉及两个安全的生产企业和重点区域严抓细管,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近距离、高频次的监管。每家食品企业,每台特种设备都要明确具体的监管责任人,将各种安全责任状具体到单位,具体到法人。对一切安全隐患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确保人员和财
产不受损失。
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首先,强化忧患意识,养成勤勉敬业的作风。尤其是在当前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外媒体对“中国制造”的蓄意诋毁,更要求我们时刻绷紧质量管理这根弦,努力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来提升企业形象。其次,强化实干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作风。倡导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区域监管工作的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区域监管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办法,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强化行政执行力,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根据当前政府推行的“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部署,确保反应灵敏、动作迅速、贯彻坚决、执行有力。第四,强化自律意识,养成廉洁奉献的作风。要牢固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理念,从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已,不盲目攀比,不被物质利益所诱惑。加强质监行风建设,维护质监社会形象。
总之,随着我们区域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区域监管势必成为我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条可行之路和必行之策。面对今后的发展,还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总结,去探索。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切实履行“服务是为了更好的监管,监管是更高层次的服务”的宗旨,举全局之力,集全员智慧。区域监管工作一定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二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网络技术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迅速普及。在这种强势的信息交流技术的冲击中, 网络宣传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人的生产状态、交往空间以及发展条件, 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网络环境。人们在经过对网络的新奇、狂热以及迷茫之后, 开始重新思考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本身引起的混乱, 本文以此为根据, 展开讨论。
1 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爆发的特点
1.1 可控性和自由性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 使得人们传输信息的方式日渐多样化。网络渠道的畅通, 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日渐顺畅。网络给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自由, 但是, 网络也身处在社会中, 网络也有自身的游戏规则, 并非不受制度、纪律和条例的制约。可见, 网络的控制性和自由性是相伴而生的。
1.2 及时性和互动性
网络宣传的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宣传。在这种多渠道的途径表达中, 人们是大众信息的传播者, 信息得以交互式的传播。网络宣传在实现信息海量传播的基础上, 还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交流, 实现了网民和网络之间的互动[1]。
1.3 多元性和丰富性
网络宣传的多元性指的是网络的舆情信息包含社会中的各种问题, 再加上传播途径的多元化, 实现了社会意识的自由流转。这种多元分散的状态打破了地域的限制, 使得不同的文化思想和政治制度得到碰撞。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抵制不良网络宣传带来的问题, 是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的重大挑战。
1.4 外显性和隐匿性
外显性指的是网络宣传的过程中, 使用的不是人的真实信息, 在情绪和信息的表达过程中。人们在交往过程中, 能够将心中真实的情感表达出来。与外显性相对的是, 是网络宣传的隐匿性, 人们通过隐匿自己的性别、年龄以及职业, 能够起到一定隐匿作用。有人就曾经说过:“在网上, 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 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必要性
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形成是社会公共事务在一定刺激下形成的。在网络舆情形成后, 人们的情绪不断高涨, 形成一定量度和强度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大范围内的人们群众不同意见和观点的碰撞。网络舆情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 网络宣传的上述特点预示着在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具有必要性。
2.1 政府管理机制不健全
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的社会, 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 通过多样化的渠道进行自我意识的表达, 是处于信息社会下人们进行信息表达的主要途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 建立了健全的网络舆情信息管理机制, 但就目前而言, 对于网络等媒体的政府管理机制还是存在着不足。首先, 网络媒体的政府管理机制众多, 在权限的交叉中, 出现了权责不明的情况。同时, 地方政府设置的政府网站没有很好地实现舆论引导工作, 网站的设置形同虚设。
2.2 网络舆论管理手段落后
就网络宣传的管理手段而言, 网络技术的控制指的是利用网络技术保护进行网络信息系统和网站信息资源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 实现网络舆情的引导要利用防火墙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 利用这些正当的技术合理全面而长远地保障网络安全。因为信息技术本身是两面性的东西。新阶段, 就网络舆情的监管而言, 存在着众多的管理问题, 而这些问题存在, 是实现网络舆情合理引导的重大障碍[2]。
2.3 网络用户自律性不强
网络宣传在运行的过程中, 存在着一系列自律监管不周的情况。网络用户的自律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的重要措施, 在缺乏执行手段和保障手段的工作中, 难以实现有效的自律监管。
比如, 网络环境中, 敌人自律组织代表着强大的利益集团意志, 网络宣传中出现了大量的灌水帖和删帖。为了争取一定的人气和知名度, 非法经营网络宣传。个人在进行言论的传播中, 没有良好的道德意识规范, 使得网络舆论的整体水平不高。
2.4 网络立法不足
信息立法工作在我国一直得到重视, 从我国的立法质量和立法内容上可见一斑。但是, 现有的网络法律存在着立法层级低和主体缺陷的问题, 没有一部基本的网络立法保障网络工程的实施。另外, 网络立法还存在和兼容性不强, 网络空间是日益开放化的信息化工程, 兼容性的缺乏严重阻碍我国网络工程和世界网络的接轨。最后, 网络立法在内容上存在着缺陷, 如网络知识产权和网络广告行为等问题, 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对策
舆情是社会的晴雨表。随着网络媒体的高度发展, 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工作, 能够保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的顺畅。网络舆情引导的客体是社会公众, 主要是指新闻受众。牢牢把握舆情工作的主动权, 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3.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体系
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管, 首先要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的研究和分析。对网络舆情动态的掌控中, 实现舆情信息管理。海量的舆情信息中, 通过分析热点和敏感话题, 能够有效提升网络舆情的管理与领导能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是利用先进的搜索引擎与信息挖掘技术, 通过网页的自动采集与管理、敏感词的过滤, 实现相关单位的舆情监督管理。在一系列的分析管理中, 确保大众互联网舆论导向的正确性。
3.2 推进网络建设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依靠技术手段解决网络技术问题, 无法从根本上保证网络的安全。防范技术的加强甚至会引起某些人的猎奇心态, 进行网络犯罪。通过借鉴国外的网络建设管理法律, 能实现我国网络发展建设的有效推进。首先, 加强非法舆论的监控, 设置网络警察进行相关内容的监管。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同时, 明确我国立法的目的, 完善相关网络法律体系, 做到有法可依。在制定基本法律的过程中, 注意法律的兼容性问题。另外, 通过建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完善基本法律的可操作性,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3]。
3.3 用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网络舆情建设
信息技术, 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是政治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重视网络信息的宣传工作, 是实现现代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网络宣传和舆论工作在不断加强的同时, 要和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 提升网络宣传教育的战斗力和感召力。首先。构建网络思想的道德教育工作, 首先网上和网下的结合, 加快政府“声音”的传播, 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网络舆论工作建设。其次, 提升网络的思想工作水平, 强化网络建设的思想工作队伍, 提升网络宣传和舆论工作者的形象。
4 结语
网络宣传的力量巨大, 重视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的监管, 能够全面掌握社情民意。通过对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的监管, 能够有效实现思想工作的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趋势。通过严格的网络舆情监管, 实现政府和民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畅通人们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 发挥网络舆论对人们的正面影响。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网络舆情成为社会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宣传指的是通过各种事件的刺激产生的互联网传播对人们事件认知和情感态度的综合。网络舆论宣传和网络监管不到位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 重视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 是新时代加强网络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网络宣传,舆情监管,工作思考
参考文献
[1]王来华.论网络舆情与舆情转换的影响[J].社会科学, 2010, 4 (16) :17-19.
[2]刘燕.网络舆情的特点及管理对策[J].当代传播, 2012, 5 (19) :27-30.
3.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三
关键词:商业保险;保险监管;创新
近年来,随着国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商业保险行业的调控,使得商业保险行业自律、规范意识增强,服务质量、水平有了明显的跃升,但是与广大居民的实际需要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商业保险业具有极强的公众性和社会性。国家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的监管,是有效地保护与保险活动相关的行业和公众利益的需要。
一、创新监管理念
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商业保险的监管改革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保险业的监督主体应积极革新、顺势而为,尽快在监管环境和市场拓展方面,创新整体监管理念,以服务为最大目标,把监管工作提升到增强商业保险业竞争力和生命力的重要地位。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在理念创新方面应有大的转变。应实现视野的大转变。由原来的国内视野转变为国际视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保险的竞争对手不仅仅来自国内的压力,更重要的来自于国际保险业的压力。监管主体如果不能从全球视野出发布局我国的商业保险业,那么我国商业保险业在面临激烈的同行竞争,将会在战略定位、产品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等诸多方面和领域“吃亏”。
二、创新监管的内容
目前我国对于商业保险的监管,无外乎于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公司治理的监管、市场行为的监管、费率和险种的监管 、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等方面。从静态层面来看,现有的监管制度区域差异性很大。究其主要原因是,国家的相关职能部门,没有针对商业保险建立起体系完备的大数据库,不能及时的掌握商业保险运行的动态。在保护自由竞争、反垄断、避免过度竞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2013年年底就提出,保险监管机构要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强化基础建设,建立大数据的质量标准,消除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隐私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共享使用环境;要鼓励包容创新,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大数据进行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益创新,并在监管上及时跟进。在实践操作层面,可以运用网络技术实现现场勘验、理赔、回访、反馈一体化服务。一是创建非现场监管信息平台,彻底解决非现场报案、理赔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实现信息来源全覆盖,解决非现场监管信息碎片化、割裂化问题。二是建立综合风险指标分析体系,通过系统基础信息的比对,可以实现事先预警、科学预测,从而提高非现场理赔的科学性。三是开发辅助监管程序,可以实现从被动的数据统计或者事后的监管,能够从大数据提供给我们的实时或者事前预判,以更好地加强监管。
从动态层面来看,商业保险监管是为了保证被保险人、保险人、受益人和第三方索赔者、债权人、股东和所有其他与保险交易有关的当事人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交易而设立的。客观上要求监管主体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要注意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但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监管主体应为保险的利益相关方提供表达、争取、索赔的渠道,以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监管的过程中构建买方、卖方和中介人三方协调沟通机制,有利于依法规范保险活动,创造和维护平等的竞争环境,防止盲目竞争和破坏性竞争,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创新监管方式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加强及互联网业务的延伸,我国商业保险监管面临严峻的挑战。回顾我国保险业监管模式历史沿革,可以分为严格监管和分业监管两大类。就我国保险业监管的主体而言,政府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从保险公司的成立、机构的设置、资本的注入、险种的设定、市场营销的策略等方面,都一律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沿革审核,而且,现在运用的几大商业保险公司的老总及其业务骨干都是有正式编制的,他们既是商人又是国家公务员,可以随便的游走于商界和政界之间,手中拥有雄厚的社会资源。这种严格的监管模式可以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亦可以防范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信托等行业之间发生利益勾连。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原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中国商业保险发展需求。因此,创新监管方式已成为促进保险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迎接商业保险在国内外市场面临的巨大挑战,我国保险监管主体应顺势而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应弱化监管的行政效力,提高监管的实效性和经济效力。
4.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四
点击数:522来源: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者:吴天中(2011-09-06)
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规划中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列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体现了中央一贯强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食品药品安全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基础,需要用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办法加以解决。
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提高生活幸福指数,从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来说,就是要让群众享有数量充足、质量安全有保障的食品和药品。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充分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发挥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破解食品药品安全的各种难题,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应急体系,实行更加全面和综合的治理,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保障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
一、关注民生,破解难题,推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
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 借助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群众关注的就是需要我们着力加以解决的。今年我们结合平安建设“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努力查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难题予以破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有动态性、反复性、积累性的特点,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系统抓,合力抓”的思想,要坚持不懈地抓,一年一个新台阶,年年有新进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破解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保障水平。要推进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基础。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影响政权稳定。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的管理和严密的制度设计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当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事件仍处于多发阶段,社会诚信普遍缺失,要抑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诚信,更加凸显制度设计和监管者有所作为的重要性。监管部门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导者,必须牢固确立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执法监管的理念,通过建立科学实际的食品药品安全奖惩机制、监督质量评价机制等措施落实监管者的责任。
二、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环节多,面广,技术要求高,并与每个人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国内这些年监管实践证明,仅靠政府部门,难以解决食品
药品安全的问题,而要发挥各方作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惩戒”全社会防控体系。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格局。各级地方政府都将食品药品安全摆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突出位置,我省颁发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明确了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其纳入到官员目标考核中,进一步推动了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格局。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界定各监管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行政首长问责范围;健全监管网络,将监管组织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明确职责、机构、经费和人员;定期评估和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二是要落实“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机制,确保监督措施到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工程,因此,各个部门和单位既要严格按照政府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多头执法和监管真空,又要注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避免出现监管盲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监管,处处有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如举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奖惩制度等,规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配备功能齐全的执法装备,使之具备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健全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合打假机制、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清晰、无缝衔接、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三是要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前提条件。应紧紧抓住落实企业责任这个关键,夯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加大对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退出机制,通过信用等级的分类,确定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并褒奖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营造共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推进强制退出机制,对经常违法、严重违法及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经营者责令其强制退出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协会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协会规范本行业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商业行为、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环境,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四是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继续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改变农村群众食品药品意识淡薄、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差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多的现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等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
台州市委三届十六次全会《决定》中指出:全面推进“数字台州”建设、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当前我们的监管工作仍处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药
5.对招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五
招商办衡晓虹
根据招商办成立之时市领导确定的“打基础,理思路,抓重点,做贡献”总要求,对近三年来招商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并结合当下我省、我市经济发展总态势、总要求和发展目标,就招商工作在新的时期如何开创性工作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侯马又一次迎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大好时机
与以往年份相比,2012年我市将迎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难得机遇期,类似2002年,理由有三:
(一)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战略实施所形成的内在动力需求和造就的发展机遇;
(二)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省“扩权强县”优惠政策和宽松环境带来大发展、快发展机遇;
(三)经济转型发展大趋势,以及本土企业为求生存、求发展,急需借助外部力量提升整合发展的原动力所带来机遇。三种机遇叠加共振,形成绝佳机遇。这一点需要统一共识,大力宣讲,形成气氛,提振精神,坚定信心。与其他县市相比,我市还有五大明显发展优势:
(一)特有区位所带来的交通、物流、辐射优势;
(二)开放、文明、包容的人文环境和优良的生态环境,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外影响力;
(三)充足且劳动技能、个人素质较高的劳动力资源;
(四)优质的山西国际陆港区发展平台;
(五)侯马周边丰富的优质能源及原材料(煤、焦、铁、钢、铜、铝、镁等),对工业项目产生足够吸引力。
机遇彰显,优势明显,不容错过这难得发展机会。侯马未来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发展,关键在于能否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引进一大
1批项目,形成一定气候,好为将来奠定一个坚实基础。这一点目前宣传的不够,没有形成紧迫感、机会感和使命感。
二、招商引资思路需要转变、重新定位
根据我市目前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和以往招商引资经验教训,需要重新调整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对招引产业范围、种类重新定位。以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存在几大问题和困难:
一是招商产业选择过于宽泛,有限人力、财力、精力的投入不足以抓出成效,主攻方向太多,兵力分散,难以抓住重点形成气候。二是项目没有规划好的园区承载,政策不宽松,土地等前期手续严重迟滞项目落地,继而影响招商实效。三是招商工作没有真正成为领导工程、系统工程,经济工作总抓手各方面投入都不够。
这三大问题,后两者已经在改善好转,需要在第一个问题上相应做出调整。就目前条件、态势,产业选择不能多而全,应集中全力攻其一点,打开口子,创开路子,形成气候。就一产、二产、三产而言,一产由于其受自身对GDP拉动小、贡献低,及当地人均土地资源少,当地农民轻农重工、重商习惯思维制约,不能选为主攻产业。第三产业,重点戏在商贸和物流,物流方面就我市目前发展水平、发展规模而言,足以满足当下,甚至满足未来第二产业发展需求,不是目前急需发展产业,待二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以自然跟进发展。商贸行业由于受城乡人口规模、购买力水平及商品制造加工企业数量、规模、水平的制约,短期内强行发展,只能是事倍功半之效。因此第三产业也不能做为发展的首选。第二产业由于具有对GDP拉动强、对当地财税贡献大、吸纳劳动力多等特性,应
当作为招商引资首选产业。
第二产业当中的行业,最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最具有条件的行业,当推装备制造业。其一,全国制造业有梯度地自东向西、从南到北大转移的大趋势,其进程、苗头已从东南、中南波及到中部,正是好时机。其二,制造业发展主要依赖的三大要素,原材料、劳动力、物流在我市有比较优势,对制造企业存在天然吸引力。其三,我市目前正在建设陆港园区大平台,正在进行扩权强县、综改区先行先试试点,使我市具有承接环境优势、政策优势。其四,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冶金、铸造、装备制造等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与外来制造企业(项目)对接有先天优势,对接成功可能性较大。因此,瞄准装备制造业,集中力量,打开口子,趟开路子,大量承接,形成规模产业集群发展,应成为下一步招商的新定位。在这一过程中,集中精力实施主攻目标,其他行业完全可以在制造装备业形成气候后,跟进发展,届时亦可事半功倍。
三、招商引资方式、方法需要创新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目标要求我们对招商工作开拓思维、创新方式方法。
(一)提倡“逆向思维”、“类比思维”
首先改变我想招什么惯性思维,回归到招商本质,也就是投资本质、资本本质。资本逐利性决定了资本投资地,就像鸟儿觅食,哪里有食到哪里,资本是哪里能赚钱到哪里,那么就要研究实现资本盈利的生产要素。我们在哪些生产要素上有比较优势,与比较优势生产要素关联度高的行业,就是我们要选择的招商行业。这就是
逆向思维,把握住这个方法,就把握住了招商脉搏,招商过程中产生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借用这种方法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之法。
另外,还可以借鉴“类比”思维来丰富我们思路。招商所做工作本质就是媒介,大致可以类比“婚介”,“婚介”怎么运作,怎么提高成功率,都可以一一类比、借用到招商上面,道理是相同的,手法、手段有所差异。
(二)改出海“捕鱼”为定点“钓鱼”
四处出击的招商方式,类似于出海“捕鱼”,成本高,不确定性大,收效率不高。在当前我市招商工作仍处于低投入、低水平阶段,暂不适宜采用这种方式。应选择低成本定点“钓鱼”方式,提高招商实效性,具体讲就是:
(一)对于自动上门考察、咨询的客商,竭尽全力提供好服务,想方设法留住,达成投资意向,不怕时间长,不怕回合多,也不怕功夫白费,即便是达不成意向,其影响力也会在未来发酵。
(二)有针对性地选择目标,主动出击,“抛绣球”、“洒窝子”,积极宣传、推介,制造影响力,并随时动态观察、甄别,发现苗头,列入名单,咬住不放,采用适时主动走访,邀请回访考察等方式,想方设法推进,直至达成投资意向。这一过程要不怕下本钱,不怕失败,贵在坚持,贵在创新。
四、未来一段时间工作安排
两项基础工作:
1、整理出一套山西国际陆港园区、侯马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侯马市扩权强县所涉及的招商绿色政策。
2、整理出一份针对中国制造500强的简洁明了、高质量的侯马
新推介材料,内容包含山西国际陆港园区、侯马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扩权强县等。
春节前工作:
3、对中国制造500强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凡是与煤、焦、铁、铜、钢、铝、镁等关联度高的企业一并筛选出来,整理出详细资料与名单。
4、对筛选出来企业进行一次群发性电子推介和电话访询。
5、以市政府名义在春节前向这些企业老总进行一次贺卡慰问。春节后工作:
6、视回应情况,进行分析,有选择的进行接触,确定一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再逐个进行沟通商谈,条件成熟的,进行上门走访或邀请来我市考察。意向确定的,进入领导对接,深入洽谈。
以上思考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指正。
6.对煤矿安检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六
摘要:对当前煤矿安检工作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安检工作的思路。
关键词:安检员;安全检查;创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TD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8—4495(2004)SO一0157—02
由于煤矿作业条件的复杂多变,劳动强度大,水、火、瓦斯、顶板、粉尘等五大自然灾害的侵害,加
之工人素质和文化程度较低,采矿业目前依然被认为是比较危险的职业,煤矿事故率和职业病发病率比其它行业要高得多。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把安全搞上去,把事故降下来,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是防患于未然的有
效措施之一。煤矿安检工作的重要性
煤矿生产的安检工作,贯穿于煤矿生产的整个过程,只要煤矿开始生产,就涉及到安全管理的问题。安全检查就是对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地点或场所进行查处,进行安全检查,不仅查处事故隐患,而且还要查处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人员的“三违”等)。煤矿井下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方,是事故多发之处,井下恶劣的自然条件、超强的劳动强度、狭窄艰苦的作业环境、分散的作业人员,容易使人烦躁,精力难以集中,体能下降,反应迟缓,行为不协调,易发生事故。而且如果真的发生“三违”行为,无人劝阻和制止,一旦出现险情和事故,不能及时救助,这些情况,都是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这时,不仅需要井下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而且更需要一批专职安检人员去检查、发现和排除,做到防患于未然。随着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使安全管理面临着新的课题,运输机电事故有上升趋势,特别是瓦斯煤尘爆炸及井下突水等事故,更是伤亡
收稿日期:2o03—10—17
作者简介:刘永刚(1964一)。男,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矿业
大学,现任大屯煤电公司徐庄煤矿安检科副科长。惨重。往往造成矿毁人亡的悲剧,血的教训给我们一次次敲响了警钟,安全检查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多年来,煤矿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也决定了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井下粉尘对人体的危害非常严重,严重威胁着
职工的身体健康,煤矿工人的尘肺病患者逐年增加,这就要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煤矿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家破人亡的悲剧,而且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煤矿的形象也受到巨大损害,事故给伤亡家属造成的痛苦是无法弥补的,给亲人带来的心理伤害是无法愈合的。所以一定要加强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加强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也是我国煤矿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既表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促进了煤矿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经过长期探索,为了适应井下特殊的生产作业环境,抵御水、火、瓦斯、顶板、粉尘等五大自然灾害的侵害,也为了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国家资源不受损失,煤矿企业总结出了一整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措施,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安全工作的现状和不足
目前,煤矿的安全工作虽然有了重大改进,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但国家监察不可能完全代替企业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行业管理也只能起到指导作用,真正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仍然是煤矿安检员,这一点已经被煤矿行业的领导、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所认可。安检工作是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煤矿安检员依然是肩负安全重任的“矿山安全卫士”,各级领导对这方面的工作也是比较重视,每个矿都设置了专职安全监督检查部门,配备了2004年6月 矿业安全与环保 第31卷增刊
数量不等的专职安检员,生产一线及辅助生产单位也有了兼职安检员、群监员‘、青岗员、协管员、信息联络员等作为专职安检员的辅助与延伸,并建立了应的规章制度,工作中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记录,安监站、科、副队长、专职安检员、其他安检人员基本形成了自上到下一级管理一级、自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模式,其工作的开展基本上是正常。但是,安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2.1 对安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够虽然安检机构、工作制度都是基本健全完善的,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仍有部分领导、管理人员对安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总是认为,安全检查是找麻烦、影响工作,仍然存在着对安检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再者,平时不出事时,安全工作的经济效益是无形的、看不见的,没有具体的数据体现出来,这时,大家只看到生产形势大好,却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安检工作好象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只是出
了事故之后才想起抓安全,才想起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但是容易好了伤疤忘了痛。有些领导虽然表面上积极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因涉及到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对安检工作不支持或打折扣,一旦安检员查处了有关问题,这些领导不是托关系走后门,就是亲自出面,干扰或阻挠问题的处理。
2.2 安全监督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①地质条件复杂,技术工艺越来越先进,安检员跟不上技术的发展变化;② 所配备的专职安检员数量不够,安全检查很难覆盖井下所有地点,容易出现漏查、空岗现象,有的地点甚至较长时间查不到一次。
2.3 安检员选用不当没有按照安检员应具备的条件选拔安检员,主要表现在:1)年纪偏大,有些单位的安检员是从一线或辅助单位即将退休的人员中调过来的,或通过某种关
系调过来的,前者跑不动,是来“养老”的,后者不想跑,同样也是来“养老”的,这些人空占安检员的岗位,却起不到安检员的作用,久而久之,不仅使安检队伍冗肿庞大,人浮于事,易产生内耗,而且严重影响了安检人员的形象,使安检人员的威信难以提高;
2)文化程度偏低,技术素质较差,有些安检员是文盲或半文盲,即使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到现场能查出问题,却不能写出来,他们的继续学习能力
差,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差,检查仅凭老的经验;有些安检员技术单一,懂采煤的,不懂掘进,或懂岩巷的,不懂煤
巷等;有些安检员甚至是“半瓶醋”。
2.4 安检员本身素质上的问题安检员本身对安检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认识不足,对安检员的职能不熟悉,文化素质和安全素质都不高,井下的工龄也不长,因此监督起来就没有说服力,而且他们不思(愿)学习提高;还有些安检人员职业道德不高,对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个别人甚至与被检查单位做交易,严重影响了安检员的形象和权威性。
2.5 管理机制上存在不足没有真正落实安检员应有的地位、待遇、权利和发展空间,没有从机制上树立起安检员的威信,安检工作没有威慑力,安检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2.6 安检工作创新不够缺少安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安全管理创新。
2.7 其它有些安检员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一定的亲戚关系,抹不开情面,所以工作不敢抓,更不愿得罪人。有些安检员工作方式粗暴,方法简单,不是按照“监中有帮,帮中有监,监帮结合,不离原则”的安监方针去做,而是张口罚款,闭口训人,容易引起被检查者的对立抵触情绪;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安检工作的深人开展。有些被检查单位的人员串通一所,相互通风报信,干扰安检工作的正常进行;有些单位对安检工作敷衍了事,当安检人员检查时,当面说得好,背后依然故我,违章依旧。改善安检工作的方法
3.1 领导高度重视和坚决支持是搞好煤矿安全检查的重要保证这个重视和支持是实实在在的,不能光讲在嘴上,而是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不仅仅是精神上的重视和支持,还要有物质上的奖励;不仅仅是等到出了事故后才重视和支持,还要在平时就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实践证明,凡是领导干部重视安全管理,支持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安全检查的作用发挥得就好,效果就明显,矿井安全状况就好,否则,矿井安全状况就不好。
3.2 配齐安检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检人员完善安检工作的管理机制,健全安检工作制度,使安检员真正做到责、权、利三到位,保证安检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尊重安检人员的劳动;严格根据安检员应具备的条件选拔合格的安检员,建议从在井下一线的重要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或技校毕业生或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安检员,通过严格的考试,择优录取,并通过一至二个月的严格的岗前全面培训,持证上岗,提高待遇。3.3 加强对安检员的的教育培训包括思想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素质培训,不仅提高安检员自身的安全业务素质,更要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其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工作中懂得监督,善于监督,也敢于监督;还要加强安检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行为教育,使之不
仅关注、检查别人(处)的安全,还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同时在安检员中建立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制度,以确保安检员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给安检员提供良好的继续学习环境,使他们及时接受新知识,及时了解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的原理和安全操作方法,使其知识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3.4 创新安全检查工作
7.对当前监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七
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经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应用, 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是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的保证书。我国也开始参照执行。
1 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 计划经济的体制决定了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 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 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1.1 监理制度仅局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 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含保修阶段) 。但目前, 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 工程马上开工, 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 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 尤其是水利工程, 规模相对较大, 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 战线较长, 影响因素很多, 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 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 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 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 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 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 业主委托了监理, 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 而业主所要做的, 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 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不规范, 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 审时度势, 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从大局出发, 顾客第一, 为业主服务, 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 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 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 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代理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3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 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 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 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 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 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 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 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1.4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 有一种说法, 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 监理首当其冲, 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 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 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 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 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 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 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2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 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 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在工程建设项目中, 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 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 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两个方面, 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2.1 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 其质量的优劣, 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 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 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 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 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 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2.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 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集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只有熟悉合同文件, 才能管好工程, 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3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也即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 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话题, 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 势必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因此, 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3.1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
主要有: (1) 在工程承包合同议定的价格范围内,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 (2) 结算工程款的复核与否定,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确认, 业主不得支付工程款; (3) 对索赔事项的审核, 确认; (4) 对设计、施工总包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批准或否决。
3.2 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
主要有: (1) 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 发布工程施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3) 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4) 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签定。
3.3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 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 (2) 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 而不是怎么干。 (3) 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4 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1) 规范业主行为, 是“三制”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 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2) 监理人员要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 (3) 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 这两个合同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4) 工程款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工程计量应按照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中表列序号对照计量, 对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价方法予以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扣除应按照规定予以计算并扣除。目前, 监理工作很难做到这一点, 但是, 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 监理工程师必须胜任此项工作。 (5) 加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学习, 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6) 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 严禁转包。a.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并请业主进行认定。b.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商的责任并对业主负责, 工程报验由总承包商组织并填写相应监理表格, 报请监理验收, 监理一般不宜对分包商直接发布指令。c.监理要加强对分包商现场情况的检查, 做到对分包商有效控制。d.不许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转包, 严禁分包商再次分包。 (7) 监理表格要规范化、统一化。目前, 监理行业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监理表格, 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监理表格。监理市场应有一套统一的监理表格, 并应有一套与之相配套的监理应用软件, 正如同财务软件一样, 能够使承包商及时上报, 监理单位及时核定、整理, 并向业主报告, 并能与工程建设其他部门紧密联系。 (8) 承包商应加强在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 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 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 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9) 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人才大市场, 提供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供监理单位择优录用, 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 做到人尽其才, 物尽其用, 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摘要:针对当前监理工作的误区、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监理单位的权利问题, 提出当前监理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8.对推进“三农”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八
一、都昌县“三农”工作的现状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序幕,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纪元。30年来,都昌县农村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而发展,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党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推动,有力促进了新一轮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全县“三农”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生存的环境和生活的质量得到显著的提高。200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154元,是1978年(100元左右)的30倍,其中非农收入占60%以上。农民多形式、多渠道稳定增收的多元化机制初步形成,除政策性补贴增收外,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使工资性收入、创业性收入、资产性收入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并产生了“走出农村繁荣农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初步效应。特别是近年来,我们通过潜心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批龙头企业迅速崛起,成为直接带动。
2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由改革开放的初期打破大锅饭,强调“以粮为纲”,逐步过渡为通过实行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重点发展水产、畜牧、果业等主导产业,粮、棉、油、猪等主要农产品持续增产,尤其是粮食生产连续五年增产,自2004年以来第四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县已初步形成了以15家省、市级龙头企业为引领,32个优质农产品基地为基础,52家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成功申报一批绿色有机产品,荣获“全省绿色有机食品十强县”;成功创建46.6万亩的水稻、油菜标准化生产基地,荣获“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3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自2006年以来,全县共建设新农村建设点686个,受益农户29556户、12万余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投人不断加大,病险水库、河泊流域、泵站等水利设施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大批中低产田得到全面改造;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农村贫困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农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达50%,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农业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农村改革攻坚成果丰硕。从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到流通体制改革再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消除二元经济结构,农村改革攻坚硕果累累。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全面取消了农业各种税费,农民实现合同内“零”负担,同时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加大,开始实行各项补贴政策,到2008年,涉农补贴资金达到34项,并全面实行了“一卡通”发放;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畜牧管理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顺利实施,农村发展活力不断进发。
5农村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农村教育发展迅速,农村公路、电网、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基本形成,农村社会保障、扶贫、文化、卫生、医疗等其它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农业农村取得了巨大的变化,农村经济持续繁荣。但由于都昌农业人口多、基础差、底子薄,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一个艰难的爬坡阶段,“三农”工作仍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
1农业生产资料贫乏。全县国土面积2669.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一半以上,而全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84.9%,农村人均生产资料严重濒乏,加上近年业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违规建房行为的蔓延,农业赖于发展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2地理环境恶劣。由于都昌县濒临鄱阳湖,全县24个乡镇有21个乡镇、60余万人口沿湖而居,灾害频发,易旱易涝,旱涝保收面积不到50%。
3农业基础设施滞后。全县共有25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990多口池塘,病险水库、湖区泵站、灌区渠道修复任务重,同时还有大量农田仍处于“望天”耕作状态,水利设施“欠帐”很多;农业机械化水平还很低,不少地区特特是沿湖地区由于人均田地不足3分地,机耕无法开展,仍然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全县还有近20万农民在饮用不安全的水,尤其是血防区还大量农民没有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
4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基层站所技术服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老化,有些乡镇农业服务站所十年未进大中专毕业生,存在“网破线断人散站垮”的现象。农村信贷非农化趋向明显,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农业保险险种少,受益面窄,未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
5城乡资源要素不合理单向流动。由于现行的制度导向仍有利于农村土地、资金等要素向城市流动,农村土地大量被征用,同时受城乡有别的用工制度、教育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影响,农民进城仍很难享受市民待遇,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
三、建议和对策
要彻底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繁荣,就必须立足于当前“三农”问题的最大实际,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切不可脱离实际、急于求成,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跳出农业发展农业,走出农村繁荣农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三农”工作理念,在“引导农民调、指导农民种、帮助农民卖”上狠下功夫,坚持在招商兴农中做强农业、在统筹城乡中繁荣农村、在转移农民中富裕农民,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1树立“市场”意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促进农业和工业的产业融合,按照现代工业的思路来经营农业,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的“市场导向意识”、“规模经营意识”和“品牌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不断优化农业结构;以科技服务为抓手,指导农民种,提升农业效益;以培育市场流通组织为纽带,帮助农民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要在稳定粮油生产的基础上,主攻水产、畜牧、果业等产业,同时要以“科技示范”、“农业科技入户”为平台,加大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提升产业水平。要立足水产资源,围绕提高
农产品附加值和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这两个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特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千家万户与一体化经营的有效对接。要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为契机,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以提升品牌影响力。
2树立“长远”意识,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能否推动都昌县农业和农村持经济续健康发展,主要看增长后劲,关键是要抓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不断夯实发展基础。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和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难得机遇,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技术装备、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谋划一批管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提高项目的命中率,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渠道山塘、提灌泵站治理和修复力度。积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化粮田建设,扎实推进133个重点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认真农机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强农村绿化、水土保持、农业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
3树立“舍得”意识,提升开放型农业发展水平。俗话说:舍一时才能求长远,舍一域才能活全局,关键是如何取舍。由于我县农业经营“散、小、弱”等现状,导致全县开放型农业水平相对滞后,别人现在是挑项目、选项目,我们还得争项目、跑项目,还得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招引项目。对这个问题就要讲究“舍得”,比如,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舍得“投”,要千方百计整合各方面的资金,把农业资源整合好、把基础设施建设好,提高硬件水平;在政策上要舍得“给”,外商在哪个地区投资是比较的结果,特别是我们在硬件有欠缺的时候,就需要有更大的气魄,在优惠政策的制定上迈出更大的步子,才能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向我县农业项目,才能不断提升农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4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深层次分析,当前都昌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根子还是改革滞后,无论是农村自身改革,还是相关配套改革,都滞后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做好“三农”工作,必须坚持创新意识,深化农村机制体制改革,勇于破除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一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由于土地经营的过度分散,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的流出,土地撂荒现象日益严重,要从源头遏制这一现象,就必须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把分散在广大农民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化经营。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宣传引导好,更新农民长期固有的“保命田”观念,鼓励其主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采取转包、租赁、竞价承包、人股等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流转集中。二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其他贷款品种,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等金融组织,切实解决农业农民融资难问题。积极探索农业政策保险的新途径,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三要深化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同时,要继续巩固和完善“乡财县代管”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改革,严格涉农资金监管,强化农资价格执法。
9.加快金融监管方面建设的几点思考 篇九
在过去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中,我国金融业经历了艰难的体制和机制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不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而且还成功的度过了加入WTO对外开放的五年过渡期。但成绩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金融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市场要求,在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金融监管还面临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有些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这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秩序的强烈冲击,无疑也为我们再次敲响了金融风险的警钟。如何正视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金融问题,也是实现我国金融体系的和谐与稳定,实现长期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金融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密结合金融业实际,把握金融监管工作规律,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要通过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为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改进监管提供科学指导。
第一,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中应当引入重视市场机制的理念。如何确保市场机制得到有效运行,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要求外,在这里强调以下三点:首先,制定监管目标必须和金融机构的商业目标保持一致和协调。其次,监管措施必须保证市场机制运行的效率,促进优胜劣汰,抑制了管理水平低下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其三,要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以对金融机构的审批和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监管为主,而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则涉及不多。
第二,金融监管要改变目前过度的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目前我国存在着严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制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在商业银行法中,就存在着许多直接干涉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自主创新的条款。这种对金融创新采用管制堵塞的办法最终是行不通的,创新是时时会发生的,这一点甚至不以监管部门的规定而有所改变。只要市场有需求,存在赢利空间,创新产品就一定会被供给出来。那些不理性的禁止,只能改变创新主体的成本,而不能取消创新本身,所以堵塞不能解决问题。只能用疏导的办法,理解创新,理清创新线索,促使监管目标和创新目标一致。
第三,要建立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的问责机制。在我国行政管制色彩比较浓厚的监管体制下,金融监管行为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金融监管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里,往往只注重监管的收益而忽视成本,使监管决策建立在非科学的基础上。监管并不是越严越好,科学的监管措施应对监管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考虑,只有监管的预期净收益达到最大时,才是理想的监管强度。因此,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必须尽快对监管措施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监管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监管措施才能够实施,同时还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科技力量的推动、管制的放松,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空间拓展至全球并日趋激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背后,同时也是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和理念的竞争。因此,摈弃过时的监管方式,引进新的金融监管理念刻不容缓。
二、坚持以国际化的视野,加快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
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完善的金融体系,尤其是功能健全、安全高效的资本市场,对于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09年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都着重强调,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第一,进一步完善中央监管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金融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监管四个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
健全金融监管主体系统,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建立以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主、金融行业组织自律、金融机构内控和社会监督相配合的立体式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组织网络体系。督促金融机构随着金融业务种类的增加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建设。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功能,弥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的不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举报制度,通过完善各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协助监督主体,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威慑力,督促各金融机构依法经营。
第二,完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中央监管的协调机制。金融危机充分表明,在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金融创新日益活跃,金融产品日益复杂的今天,传统金融子市场之间的界限已经淡化,跨市场金融产品日益普遍。一个创新产品涉及的金融机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跨部门的监管协调和监管合作就显得日趋重要。不同监管部门之间更好和更紧密地监管协调和合作势在必行,从国际来看,虽然各国的监管体系迥异,但对于跨市场、跨领域的金融业务的协同监管都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要求不同的监管机构或同一监管机构的不同部门,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市场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加强协作,提升监管效率,共同防范风险。第三,加强金融法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1、要切实做好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废止等清理工作,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要尽快制定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政策性银行、期货、信托、外汇管理以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填补依法监管的空白,以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当前金融监管中有法难依的问题。避免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矛盾,造成的金融监管工作的混乱。
2、在金融监管环境的改善方面,一要完善我国的信用评级系统。在目前的形势下,成立我国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应该是很有必要的,其功能可以是有针对性的,分别对一般企业和金融机构评定信用等级;也可以是综合性的,即对一般企业和金融机构兼评,中资和外资均可。通过规范机构的服务行为,逐步提高评级服务水平,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推动我国信用评级事业健康发展。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风险模型。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既能有效配臵资本资源,又能保持运行稳定的金融体系。其具体做法是:以资本充足率为主要评价指标,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采取内部模型来确定资本充足率,但是辅以严格的事前检查和事后惩罚措施,同时要求提高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增强市场利益相关者在促使银行拥有充足资本方面的作用。三是要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对有效金融监管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既是有效金融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也是市场公开原则的集中体现。
三、坚持依法科学有效为原则,着力完善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
随着金融全球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国际的金融政策、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要求监管当局适应新形势,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切实提升监管效率。
第一、对金融机构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金融监管当局要通过完善各种监管手段和方式,最终实现对各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面管理。
1、突出监管重点。风险逐步增加及风险扩散面越来越广,是当前国际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特征。因此,金融监管当局应在原有的以合规性监管为主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在合规性监管方面,我们应加大非现场稽核的力度,以获得更好的监管效果。在风险性监管方面,我们必须看到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不断完善我们的风险监管措施,进行全面监管。
2、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面,构筑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监管当局可根据我国的实际并参考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定详细可行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应包括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判断、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损失控制、有问题金融机构的重组及有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等机制,以便对有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采取各种有效的处理措施或勒令其退出市场,化解金融风险源,使整个金融系统处于安全状态。
3、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设法化解这些金融机构已经形成或潜在的风险。
4、在监管手段上,由单一走向多元。即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过渡到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不断丰富和创新监管手段。
第二、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方式。
1、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与危机的基础性、根本性制度,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前提。各国的监管经验表明,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手段只是作为金融机构内控不足的补充,控制风险的根本措施还要靠内控制度。事实上,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巴林银行的倒闭、日本多起银行案以及其它金融案例中,如果银行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危机或许可以避免,某些银行或种不致倒闭,即使是由其它原因引发的金融动荡,也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化解。
2、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管理。金融行业自律,是金融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一种民间管理方式。它可以提高行业内部的管理,有效地避
免各主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其行为,促进彼此的协作,与官方金融监管机构一起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因此,行业自律也是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快我国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中国保险业协会)的发展和完善,使其在金融监管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3、强化社会独立审计体系和其它社会监督的作用。由于金融监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很难完全由监管当局自身承担,所以应该加强纪检、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商、财税等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社会性监管,增强金融机构在资金营运、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和信用评级等方面的透明度,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力量,监督各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金融纪律、方针、政策,监督其遵守相关的金融法规。另外,通过加强金融法规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设立全回监管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建立畅通的信访渠道等,形成广泛的群众监督。
4、走科技监管之路。要加大对监管的科技投入,提高金融监管的网络化、电子化水平,建立金融监管信息系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监管机构内部之间、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之间、监管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监管时滞和高成本,确保监管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金融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决策到传达再到执行,监管效率的提高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复合型的监管人才。为此,监管当局必须强化人本管理理念,对现有的监管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大胆进行改革,树立“任人唯贤、用人之长、重视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观念,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规划,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才培养氛围,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人才培训网络,以吸引人才、发现人才、用好人才,迅速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建立一支以精英监管、专家监管为主导的精干、高效的职业监管队伍,适应日益复杂的金融形势,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各种挑战。
1、培养和造就现有监管队伍。一方面,选拔一批较好的监管人员到国外中央银行锻炼学习一段时期;另一方面,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加强监管人员新理论、新业务、新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优化现有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使之逐渐符合现代金融监管的需要,这是一条主要途径。
2、引进和吸收一批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国外和国内商业银行和其他部门引进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充实到金融监管的队伍中,促进监管人员监管水平的提高,达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3、建立竞争机制、约束与激励机制,制定执行监管人员任职资格和科学的考核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切实履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责任制》(暂行),努力做到监管行为的客观、公正,监管人员尽职尽责。防止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现象,树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形象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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