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2024-08-01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精选8篇)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篇一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和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把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贯穿于博士后工作的始终。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是指:对在学校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一级学科内,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是指在湖北省地区的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内,经湖北省人事厅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工作站及产业基地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学校分管博士后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主任,成员由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规划,处理我校博士后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博管办),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人事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校博管办负责全校博士后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院、系(所)成立博士后管理工作小组,由一名院、系(所)负责人担任博士后管理小组组长,并明确至少一名同志为具体联系人。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协调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与校博管办共同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工作。第三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类别分为以下四类:

1.学校重点资助招收:指在各单位核定编制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申请人满足《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附件1)之条件一相关要求,经批准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承担我校中级教师岗位的工作。

2.学校普通资助招收:指在各单位核定编制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申请人满足《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附件1)之条件二相关要求,经批准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承担我校中级教师岗位的工作。

3.单位(导师)自筹招收:指各单位在教师编制外招收,或申请人达不到《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附件1)之条件二相关要求,经批准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研工作。

4.学校与工作站或产业基地联合招收(以下简称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指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因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需要,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受各单位核定编制岗位限制,学校鼓励、支持各单位积极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并鼓励在校青年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对于企业博士后,企业按协议向学校提供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费及合作导师指导费,按5:2.5:2.5的比例,以经费划拨的方式转作校博士后工作管理经费、合作导师指导费和所在单位博士后工作经费。

第七条 各单位招收博士后的编制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各单位空缺教师编制的1.5倍,各单位年招收博士后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后编制总额的50%(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及企业博士后人员不计算在内)。每年经人事处核对后下达给各单位。

第八条 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科及合作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设立的流动站内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2.未设立流动站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若科研条件具备(如有重大研究项目、学术水平高、研究经费充足等),可以招收留学回国博士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研究工作,也可以经全国博管会批准后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充足研究经费的在岗正高职教师,以及正在开展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副高职教师可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

第九条 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申报学校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岁,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在近2年内)。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本校教师不得申请以在职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从事企业博士后研究除外)。

3.本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申请进本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企业博士后可在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条 学校定期在网站上公布信息,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各流动站应加大选材工作力度,扩大遴选范围,本校毕业博士招收数量占招收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40%。学校鼓励招收优秀博士尤其是国内外知名大学毕业的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优秀人才梯队建设。

第十一条 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随时向我校流动站或校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各院、系(所)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15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原则上要求来校面试。面试由拟招收博士后的院、系(所)所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小组由3~5名副高职以上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博士生导师参加,负责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用,并将拟招收人员的《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考核表》报校博管办,经校博管办审核同意后,院、系(所)通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申请注册并打印相关材料,按下面材料要求准备齐全后一并交相关院、系(所):

1.《博士后申请表》5份含原件,其中《专家推荐信》至少一位为校外同行专家所推荐,留学回国博士的《专家推荐信》至少一位为国外同行专家所推荐;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3份;

3.如暂未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可由所读院校的研究生院(处)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将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的证明”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各3份(含原件)。进站半年内补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3份,否则将作退站处理; 4.《博士生毕业鉴定表》复印件3份; 5.《体检表》1份;

6.《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3份; 7.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3份;

8.有子女者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各2份;

9.博士阶段本人身份属于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的博士毕业生申请做博士后,在《博士后申请表》相应的栏目内,须有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做博士后并注明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同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 3份(含原件); 10.申请学校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2份(含原件)和《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2份(含原件); 1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申请进站,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注销证明。

院、系(所)将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含原件)与网上资料审核后交校博管办,对不要求留原件的,校博管办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第十二条 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申请人,须与流动站签订《华中科技大学聘用合同书》,并按报到要求办理进站手续。

第十三条 已获批准进站的申请人必须按时进站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到校博管办报到的,取消其进站资格。第四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重点、普通资助招收以及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属于学校正式编制的有固定期限的在职职工,各单位应按同类教师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

第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三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需延长在站时间,经批准后,可根据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需要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2个月。

确需延长期限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合作导师,院、系(所)和校博管办同意后,报湖北省人事厅批准。学校原则上不再支付延长期内的薪金及相关费用。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后应按时出站,确有需要可转到另一个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

第十六条 学校重点、普通资助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科学研究为主,同时根据所在单位的安排履行作为中级岗位教师的其他职责: 1.完成所确定的科学研究任务; 2.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

3.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其他社会工作;

4.出站后拟留校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在出站前完成学校规定的新教师上岗前的分项培训和考试,达到合格成绩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科学研究为主。第十七条 流动站应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建立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组成的博士后指导小组,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和考核,并从各方面关心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课题应力求与各流动站所承担的重点科研项目相结合。首先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研究计划,经博士后指导小组审查同意后,送主管博士后工作的院、系(所)负责人审批,报校博管办备案。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60天内,必须完成科研开题工作,并向所在院、系(所)作开题报告,提交《博士后科研工作计划书》一式3份(博士后指导小组、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校博管办各执1份)。同时,应积极做好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的准备,该基金每年三月和八月受理申请。

各流动站应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独立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工作,提高其研究能力,创造出优秀的科技成果,并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附件2)进行中期考核,将考核等级意见报校博管办。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者劝其退站。

第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华中科技大学所有,如需转让科技成果,须经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教材等成果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我校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十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经所在院、系(所)和校博管办批准,可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因研究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出国期间的有关待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站: 1.6个月内不能按研究计划(或聘用合同书)确定的课题开展研究工作; 2.请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

3.考核不合格,或超过规定时间90天未完成考核; 4.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5.无故旷工连续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以上;

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三十天,或未经批准在站时间超过36个月; 7.进站后6个月内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 8.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对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校博管办批准,报湖北省人事厅备案。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并按学校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的协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满,完成协议书所规定的研究任务,需向所在的流动站提出出站书面申请,一般应于在站期满前三个月提出。

申请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将其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送交所在的流动站进行出站评审。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重点、普通资助招收以及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在站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能申请出站。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确定的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或在学校确定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的前3名;或主持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前3名。同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确定的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正式出版署名第一作者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同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确定的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和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作应达到下列要求,方能申请出站:

1.研究的成果学术水平较高。

2.研究的成果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3.工作表现较好,解决实际问题及组织管理的能力较强。

以上三个方面可根据研究项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等情况的差异有所侧重。除此以外,还应正式出版署名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署名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指导小组应对申请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思想政治、科研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评议。

流动站需聘请3位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通信评议,并写出书面评语。

博士后出站评审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含5人)组成。应聘请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参加,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主任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必要时,校博管办派人参加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博士后出站评审委员会应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技成果写出详细的评价意见。

第二十五条 博士后出站评审费参照我校博士毕业生答辩费标准,可从博士后研究人员所获得的校博士后科学基金中支付,学校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企业支付。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后出站申请及评审书》2份;2.《博士后研究成果评议书》2份; 3.《博士后研究报告》(精装)2份; 4.博士后工作总结1份;

5.《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5份(须附上接受单位的接受函); 6.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7.《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和接受单位的委托评审函各一式2份(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留校工作者不需提交);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2份(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者提交);

9.《企业博士后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一式3份(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第五章 经费管理以及工资待遇

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经费来源和管理

1.博士后经费来源:国家资助;湖北省资助;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学校自筹。2.博士后经费的管理

根据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规定,博士后经费由学校财务处单独立帐,专款专用,校博管办统一管理。

学校提供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的3%用于博士后管理工作。对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各项科研经费中的剩余部分,如其出站留校,可继续用于科研工作;如出站到校外工作,经费统一归入校博士后基金。

第二十八条 学校重点、普通资助招收以及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在职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除外),在站期间计算工龄,其人事、组织关系、待遇等比照学校在岗职工对待(签署协议者,按协议执行),中期考核优秀者可 申请聘任学校相应教师岗位。

在站期间(按24个月计算)的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等部分,具体如下:

1.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进第一站薪级工资标准低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6级则按16级执行,高于16级按学校同类、同条件人员薪级工资标准确定。学校重点资助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第一年岗位工资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九级执行;中期考核优秀者,从进站后的第13个月起岗位工资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八级执行。学校普通招收及单位(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进站第一年岗位工资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十级执行(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中期考核优秀者,从进站后第十三个月起岗位工资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九级执行。享受校内公费医疗,医疗费由财务处按学校正式职工人均标准划拨校医院。

2.对于学校重点资助招收的博士后,学校按进站的第一年每月2000元(全年24000元),中期考核后,优秀者每月2200元(全年26400元)、合格者每月2000元(全年24000元)的标准拨付给博士后所在单位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补贴;对于学校普通资助招收的博士后,学校仅负责基本工资部分,绩效工资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中期考核后,优秀者学校按每月2200元(全年26400元)的标准拨付给博士后所在单位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参加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考核,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和标准予以发放(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补贴如有结余,由单位统筹使用;如绩效工资超出补贴额度,由单位自筹。3.学校设立博士后科研启动、配套经费,具体见附件3。

4.学校不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工作的安置,对于配偶没有工作的,如属学校重点资助招收者,学校视情况发给其每月不超过300元的生活补贴。5.享受我校教师相同的科研、论文奖励待遇。

6.单位(导师)自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待遇由单位(导师)负责解决,并签订相应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备案。

7.以在职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等部分由原单位支付。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企业管理为主,其薪金和研究经费等由企业提供,并按协议执行。第六章 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及生活设施

第三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可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在职人员除外),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

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他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可在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借托、借读,待遇与我校教师子女相同。博士后研究人员离校时,其子女随同转出。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用住房,严禁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应在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为规范管理,对未及时办理退房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从其出站的第二个月起,学校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有关博士后公寓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申请留校工作的,按《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校教师选拔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制文件的要求(含外文等要求)申请聘任学校相应教师岗位,未聘上者应流动到其他单位。到校外工作的,可由接收单位委托我校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制文件(含外文等要求)执行。学校每年受理一次评审。博士后期间的各项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八章 博士后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博士后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由校博管办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学校每年对博士后工作组织一次考核,考核办法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考核办法》(另行制订)执行,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合作导师和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附属医院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博管办负责解释。原《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校人[2001]4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办法(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质量,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研究队伍,特制定本招收条件。

一、学校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是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的留学回国博士,或近两年“985”高校及中科院、社科院系统内优势专业毕业的博士,或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指导的博士,或学科发展急需的博士。2.第一学历应为本科且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留学回国博士可放宽至40岁。

4.博士研究生期间应有参加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经历并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

注:近三年取得突出学术业绩者,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本校完成的博士从严审批。

二、学校普通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报条件

1.第一学历应是本科,博士毕业于“211”高校,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2.博士毕业不超过4年。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三、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由企业考核招收。

四、各流动站设站单位可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制订具体招收标准。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规定

一、考核对象

凡经正式批准,进站时间满12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期考核。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合作企业考核为主。

二、考核标准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

(一)优秀 综合素质高,工作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关系好,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全勤在站工作,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各单位可向校博管办推荐作为中期考核优秀的候选人: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校确定的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录用,下同);或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出版独著10万字以上的著作一部。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可放宽至二等资助);或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20万元(理、医、管学科达10万元;文科达5万元)。

(二)合格 综合素质较高,工作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累计请假不超过20天,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的国内权威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在本专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文科可放宽至省部级)。

3.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二等项目;或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10万元(理、医、管学科达5万元;文科达2万元)。

(三)不合格 达不到上述合格条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经常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科研能力较差; 2.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3.一年请事假累计在三十天以上,或连续旷工七天或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 4.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

5.进站三个月内未完成开题报告、未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或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 6.长期患病预计难以完成研究项目; 7.逾期三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者。

三、考核方式

中期考核由各流动站(院、系、所)负责进行。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的3个月内,由所在单位组织3~5名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一年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考核时,由被考核人向指导小组报告一年来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并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中期考核表》(一式三份),提交所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科研、获奖等的证明材料。

(二)博士后指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站表现,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由指导小组组长签署考核意见。

(三)各流动站(院、系、所)审查核实后签署意见,连同证明材料一同报校博管办审核。

(四)网上公布中期考核结果。

(五)将《考核表》存入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校博管办每年两次集中对申报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后进行审核,按符合基本条件人数的15%评审出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后人员。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今后留校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定校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考核优秀者从第13个月起按2200元/月拨付给设站单位,作为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津贴、绩效工资的补贴。

(三)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工资和补贴,作退站处理,并按其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处理。

(四)若有特殊情况,应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流动站(院、系、所)说明情况,并由流动站(院、系、所)主管博士后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报校博管办。

七、其它事项说明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在工作满12个月后2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无正当理由超过2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者,暂停发放各项待遇;超过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者,视为不合格。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主持科研课题的经费必须是到校经费。

(四)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严重者劝其退站。

(五)各流动站可根据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激励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不断提高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校博士后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校博士后基金每年由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博士后招收计划制定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校博士后基金资助分启动资助和配套资助。第四条 所有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享受校博士后基金资助,最多可获得20000元校博士后基金资助(含配套资助,留学回国博士最高可到25000元)。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学校特批,可以适度增加资助额度。第二章 资助方式

第五条 所有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在职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单位或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均可获校博士后基金启动资助,资助金额为5000元。

第六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将可获得以下配套资助:

1.获国家级基金(含软科学项目)资助,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最多可获得10000元配套资助;

2.获其他省部级基金资助(含软科学项目),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最多可获得5000元配套资助;

3.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以学校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最多可获得500~1000元配套资助;

第七条 配套资助可重复申请,但不得超过资助最高额度。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所获各类基金资助如离出站时间不超过6个月(以所获基金批准文件时间为准),学校将不予配套资助。第三章 资助程序

第九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完进站手续,凭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和身份证,可到财务处办理校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经费本;

第十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配套资助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所获基金资助的批件复印件; 2.流动站审核; 3.学校审核; 4.上网公示; 5.学校审批; 6.办理经费本。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校博士后基金经费本由博士后本人自行管理,使用范围如下: 1.科研所需的实验费、材料费、测试费等。2.科研项目有关的其他开支:

① 调研费(含差旅费、住宿费、复印费等)。② 会议开支费(会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③ 日常开支(论文版面费,论文、课题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费,复印费,书费,交通费,邮政费等)。

3.面试来回路费(600元以内); 4.进站报到交通补贴费(300元以内);

5.出站评审费(参照我校博士毕业生答辩费用开支标准)。

第十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资金未用完的,如留校工作,经费可继续使用;如出站后到其他单位工作或中途退站的,收回经费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篇二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加

学校始终把博士后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重要一环, 切实把博士后工作摆在学校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从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高度, 统筹安排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从人才队伍整体提升的角度, 着力加强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使用。

1. 健全机构, 建章立制。

为使博士后工作顺利开展, 河南大学成立了校院两级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 实行两级管理制度。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学校统筹安排、总体协调的优势, 同时能够进一步调动流动站所在学院开展博士后日常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利用学院各方面资源, 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和使用等工作。河南大学同时还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 为博士后工作提供依据和标准。学校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河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河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启动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河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业务考核办法 (试行) 》《河南大学博士后住房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 划拨资金, 专项建设。

为了使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享受一个较为宽松、便捷的科研、生活环境, 学校按每个站40万元的标准设立了博士后建站专项经费, 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寓和工作用房购置家具、家电、办公设备等, 使博士后能够安心在站工作, 多出、快出优秀科研成果。

3. 广泛宣传, 扩大规模。

编印了河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介、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指南, 创建了河南大学博士后网页, 在河南大学博士后网页上建立了学校博士后工作宣传专栏, 通过网页和专栏及时传达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及各种信息。利用学校参加人才招聘会、通过报纸、网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机会, 积极宣传河南大学博士后政策, 吸引大批优秀博士来校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规范管理, 做好服务, 确保博士后培养质量

在博士后的管理工作中, 一方面要严格程序, 规范管理;另一方面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搞好服务, 这样才能确保博士后的培养质量。学校从以下六个方面严把博士后培养质量关。

1. 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国家和省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管理、考核、评估、经费使用、配偶随调及其子女入学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 严把选题、进站、中期考核、出站关。

对于每位申请者, 进站前, 需提供申报人的有关材料, 然后组织相关学科考核小组对其进行面试, 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 重点对申报人的选题进行测评, 择优录用。博士后进站工作一年左右, 由指导小组提出中期考核意见报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备案。博士后期满出站, 须由所在流动站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评审并给出较详细的评审意见。

3. 实行导师负责制。

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都配有1~2位博士生导师或院士任其合作导师, 指导博士后从进站到出站整个期间的研究工作。在充分利用学校学术资源的基础上, 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得到了有效发挥。

4. 利用学校综合优势。

鼓励设站学院根据博士后开展的研究项目, 结合专业方向为博士后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材料, 积极拓展博士后在校内各科研教学单位间的交流和培养空间, 发挥综合性大学的联合优势, 在科研信息共享、实验设备使用上综合利用, 并在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的培育上下工夫, 造就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河南大学地理学学科博士后的培养由环境与规划学院与经济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等相联合, 物理学、化学学科博士后由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与特种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相结合, 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5. 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学校非常重视在站博士后这一群体的培养, 经常为他们创造条件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并根据研究需要, 推荐其参加各种学术会议, 进行学术交流, 拓宽科研视野。一方面是走出去。鼓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外进行短期学术访问、交流和出席国际会议。这不但对他们在学术上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使其与国际最新研究动态和学术成果近距离接触, 同时也促进了外语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是请进来。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召开报告会、专题研讨会, 举办、协办高级别学术会议, 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水平的提高提供机会。

6. 多部门配合搞好服务。

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校人事处负责, 科研项目的申请、经费管理、住房安排、医疗保健、配偶借调安排、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则得到了校科研处、总务处、校医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开拓思路, 广泛合作,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学校在理论层面上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精心培养的同时, 注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让博士后研究人员得到锻炼并发挥作用。其做法是坚持两个三结合, 即坚持“吸引、培养、使用”的结合和“产、学、研”的结合。

河南大学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80余人, 形成了一支学历高、年纪轻、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科研队伍。学校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搭建良好科研创新平台的同时, 积极扩展在站博士后人员干事创业渠道。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理论研究的同时, 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加大科技开发力度, 加强与企业联合, 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意识, 走产学研结合道路。同时, 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从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中找题目, 加强横向联合, 取得了丰硕成果。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架起学校与企业科研合作的桥梁, 学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与企业的资金优势和项目优势相结合, 学校培养了人才, 提高了科研水平, 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难题, 提高了效益, 实现了合作共赢。目前, 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丹乳酸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2010年, 在河南省首批组建的25个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中, 河南大学10位专家受聘团队学科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带领本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面向博士后工作站、中小企业、基层经济实体和农村经济建设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以开展项目合作和转化科研成果为重点, 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主线, 以服务地方、增长才干、创造价值为目的, 为人才和企业构建合作创业平台, 实现“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有机结合, 提高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更好地服务科学、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河南振兴。

四、对学校博士后工作的几点思考

1. 进一步深化博士后工作改革和创新。

逐步健全完善统筹有力、责权明晰、分工科学、协调高效的博士后分级管理与服务系统;进一步增强合作导师在博士后使用和培养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之间的合同制管理。

2. 进一步提高博士后整体培养质量。

加强以创新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福利待遇, 完善各种社会保障, 消除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顾之忧, 使其能够安心工作, 献身科研。

3. 进一步推进博士后工作国际化。

努力学习、借鉴国外博士后培养的经验, 加大优秀外籍博士后招收力度;吸引更多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促进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 拓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国际学术视野。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人事处) ■

3.芝加哥大学这样培养博士 篇三

在前三年,委员会的众多教授为学生提供了内容十分广泛而庞杂的课程、讲座、阅读课等,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社会思想委员会的教授们开设有“雅典悲剧和政治理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莎士比亚悲剧研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伦理学基础”、“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争论”等课程,甚至还有余国藩教授开设的“中国古典田园诗歌”、“《红楼梦》研究”等课程,可谓贯穿古今“美”外。

资格考试由委员会的成员命题,分成文学、哲学和社会科学三个部分,每个部分两道题目。学生必须分别从这三部分中各挑选出一道,并保证一道是和现代相关的,一道处理前现代的学术问题。考试针对每个学生单独进行,选择了题目之后,学生有5天的时间准备,可以查阅任何资料,撰写一篇论文。委员会中相关领域的教授会审查该论文,给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分。不合格的即不能进行博士论文写作。

然而,通过了资格考试并不意味着就有资格撰写博士论文,还必须通过该校的外语考试。学生通常被要求掌握3-5门语言,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汉语、俄语等,如果学的是神学或者古希腊哲学,则必须要掌握拉丁文和希腊语。同时通过了资格考试和外语考试之后,就可以为毕业做准备了。

撰写论文之前,必须提交一个2500-5000字的论文提要,证明该题目的重要性,同时还要求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以便教授们考察前期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论文提要只有得到教授的同意,学生才可以着手写作。该委员会学生撰写的论文多成为经典之作,如艾兰·布鲁姆的《伊索克拉底的政治哲学》等。

(摘自《书城》)

4.布朗大学化学博士申请总结 篇四

专业:化学 绩点:3.0/4.0 科研:电催化,进组的时机刚好比较巧,遇上前辈在做可以发文章的工作,于是就搭上了顺风车,有两篇文章分别是二作、三作,申请的时候还没发表但是已经投稿了

推荐信:三封,一个是上课的老师,两个是实验室的老师 GRE: 155+170+3.0 TOEFL: 102 课外活动:学工和运动类协会都有,和申请关系不大,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毕竟是大学生活的一部分,也能帮助老师更全面地认识我 去向:Brown Chemistry PhD

前言】

关于申请,我能做的事情就是在有限的文书材料中把自己完整自然地展示出来,学校或者老师能不能被吸引不是我可以决定的,就算是最后结果惨淡,也可能是因为我的美太独特,一般人没有这个慧眼,所以我就是心态一直这么好吗?才不是呢,硬件条件这么软我不急能找世毕盟吗!好心态都是找了世毕盟才好起来的。

关于世毕盟

我是在10月份的时候找的世毕盟,那时候正处于刚看了第一波学校和老师,但还没确定选校名单的阶段,文书也还没开始写,看了一些攻略但是自己的计划也世毕盟留学:志存高远,与优秀的人为伍,脚踏实地,人生必定辉煌。

还没有列出来的一个状态,所以也是有点焦虑。当时候也有问别人要不要找中介,但也就是释放焦虑情绪的一个途径而已,到了那个时候有了找中介的想法了一般最后也都会找了。选择世毕盟主要就是他们经验比较丰富,而且说mentor就是学长,感觉自己的学长总是好沟通也比较靠谱。有了世毕盟以后感觉自己就有了一个后盾了,心情也淡定了许多,其实就是多了一个同样希望自己申请到好学校、但是不像自己那么焦虑、而且又可以随时咨询的战友。

申请流程

整个申请流程就是选校、寄外语成绩单、写CV、套磁、PS、网申、等offer等面试……在这些程序开始之前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好好备考,本科生主要还是学好基础课程、找到自己的兴趣点。科研并没有唯一的标准说要什么时候开始做或者做多少就会有文章,但是鉴于文章对申请还比较重要,所以最好给自己预留长一点的时间,给自己在实验室多一些机会,既是体验科研生活,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关于文书

CV就是用的模板,重点放在科研上,会的多写,不会的少写,关键是小细节要做好了,多小的纰漏在一张CV上都很显眼。而PS内容比较长,我先是看了一些其他人的PS了解大概写什么,再构思自己的故事。这个不像CV那样可以像填空一样完成,还是比较需要自己去想怎么说好自己的故事的。我在构思的时候想得比较多的就是几个方面的内容之间的衔接与关系,怎么让它们成为一个整体来把我的故事说圆满。不过有时候我们对自己太了解了,PS展示的空间也还是有限,这个时候就是mentor给我理清了哪些点更需要体现,哪些点可以省略,不能太贪心。内容上依然是科研占主要,学术的部分要严谨地叙述,思路为主,具体技术或者很专业的表征数据不要多得过分,毕竟审材料的人不一定是相同领域的,这是我第一次写的时候数据就放多了,被mentor指正了。然后感想领悟的部分也要走点心,怎么想的怎么写,不要羞于表达,但也不要过度煽情,用外语煽情火候毕竟也不好掌握。不同学校对PS要求还不太一样,有的学校字数限制很严,所以我是长中短写出几个版本,然后网申提交资料的时候再小修小补,就算是准备的狗皮膏药,也在提交之前加一味药可以让学校一下就闻出来这药是给他开的。

世毕盟留学:志存高远,与优秀的人为伍,脚踏实地,人生必定辉煌。

关于套磁

再说一下关于套磁的事。套磁主要是为了让老师发现有这么一号人对自己课题组感兴趣,并不能就凭一封邮件就让老师对我爱不释手,基本上就是硬件条件符合了老师的标准,就回复我说有空位欢迎报考。所以一个是不要太跪舔,另一个是套磁战线拉长一点,一根鱼竿钓鱼,不要撒网过度捕鱼,不然后面真的给offer了不能去也是比较尴尬的,如果让老师不开心的话还可能影响后辈的申请。

最后

虽然这是硬广告,但是也提醒学弟学妹,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找中介,你的优秀也不会因为别人找中介而被比下去,你还是你,即使找了中介也还是你自己。但如果你觉得自己对申请的情况不太清楚需要一直有人可以咨询一些琐碎的问题,或者自己定位不清晰,或者是需要有人分担自己的焦虑情绪,都可以拨打世毕盟咨询热线:400-6368-809.最后谢谢世毕盟的mentor学长和培训师,谢谢身边一直爱我的朋友家人,祝学弟学妹们申请顺利顺心。

5.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篇五

短期出国(境)研修项目协议书

甲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获资助博士研究生)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住址(户籍所在地): ; 现住址 ; 丙方:(乙方所在培养单位)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境)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赴(国家或地区)(留学高校)(专业)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为乙方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支持。

2.向乙方提供三个月的生活补贴,超出时间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足三个月的,以实际出访时间计算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

元/月。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 内学成回国。

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在外研修期间不得更改研修身份、期限、单位和计划,不得改变国籍或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

3.乙方留学期间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须购买整个在外期间(如出访时间有延长的,必须购买保险至回国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各种保险,并保存相关发票作为回国获得资助的必要凭证之一。如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不能提供相关发票等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学校不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任何医疗费用以及发生意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4.乙方需主动与丙方保持联系,并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丙方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到问题需及时与甲方和丙方联系。

5.留学期间不得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6.回国前,应完成《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评估表》并请外方导师在《评估表》上填写意见。回国后,由中方导师在《评估表》上根据乙方研修总结及外方导师评估意见签署考核结果,并由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7.应在返校后一个月内做一场公开学术报告或组织一次学术沙龙,并将相关材料(如讲义、PPT、照片等)交研究生院备案。

8.回国时间应为2017年12月15日之前,乙方逾期未归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被资助资格。

9.2017年12月20日前乙方应持护照、《评估表》、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相关材料和保险等相关票据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及报销等手续。

10.原则上,乙方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学校的其他公派资助项目(含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项目、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等)。

第四条

乙方因故不能按期返校,应提前1个月向丙方提出申请,由丙方提出初步意见后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延长研修期限(乙方只能申请一次且不得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学校不再提供任何资助,擅自延期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条

乙方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专项经费资助”,且资助对象的署名单位应为武汉大学。

第六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中的任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撤销对乙方的资助。

第七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6.长沙理工大学 博士毕业要求 篇六

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就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习年限制度

博士研究生从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为3-6年,最长不超过8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从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从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2.5年;超过年限者,将被取消学籍。

二、开题报告审议制度 1.开题报告时间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3学期末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建议博士研究生开题前至学校图书馆进行开题查新。

2.开题报告内容及组织流程

开题报告内容及组织流程按《长沙理工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若干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3.开题报告结果与处理

(1)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仍

-1- 未通过者,应重新选题且参加下一轮开题报告会。

(2)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学院将论文开题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未达到时间要求者,将推迟答辩时间。

三、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制度 1.中期检查时间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原则上应在第5学期初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原则上应在第6学期初完成。

2.中期检查内容及组织流程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内容及组织流程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

3.中期检查结果与处理

中期检查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凡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并经导师认可后在两个月后重新参加检查一次。

四、在学期间获得学术成果制度 1.博士研究生

(1)工学学科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 在本学科领域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②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不限排名次序)、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7名(含第7名)、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前5名(含第5名)、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3名(含第3名)(个人应有

-2- 获奖证书),且在本学科领域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③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④ 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另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CSCD核心库期刊上;

⑤ 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学术论文被SCI检索,另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CSCD核心库期刊上。

(2)管理学学科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 在本学科领域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② 获得国家级社科成果奖(不限排名次序)、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前7名(含第7名)、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前5名(含第5名)、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前3名(含第3名),且在本学科领域CSCD、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③ 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另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CSCD、CSSCI核心库期刊上;

④ 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学术论文被SCI检索,另1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CSCD核心库期刊上。

-3- 博士生发表1篇EI检索的期刊论文视同在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发表2篇及以上EI检索的会议论文仅等同在CSCD、CSSCI核心库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等同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计1篇。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单位,且要求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2.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MBA攻读学位期间必须以长沙理工大学为单位(要求硕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生为第二作者)在有正式刊号的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反映学位论文内容的学术论文,期刊目录可由学院确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MBA)发表论文篇数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硕士研究生可不用发表学术论文。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过关性检测制度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论文盲审前需将学位论文最终稿的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每位研究生只能提交检测一次,检测达标的学位论文可参加盲审,未达标的学位论文须修改后顺延至下一学期提交检测。研究生提交检测的论文

-4- 电子版须与最终纸质版一致,若正文内容出入较大,一经发现将视情况最长给予延期一年毕业的处理。检测达标标准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

工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10%;管理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

2.硕士学位论文

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30%;其它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文字复制比≤40%。

六、学位论文盲审制度 1.校级盲审范围

(1)全部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申请答辩人数的20%以上。

对于在湖南省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结论中C、D相对较多的学院(学科),学校将提高抽查比例。

2.盲审论文提交时间

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盲审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日期将在各学期答辩通知中公布,逾期提交者顺延至下一学期受理。

因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时间不少于3个月,博士研究生盲审论文提交时间应适当提前。

-5- 3.论文盲审

(1)博士研究生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审查同意并签署《长沙理工大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后方可提请论文盲审和答辩。校学位办负责委托外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回收5份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阅时间不少于3个月。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抽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本/人)由校学位办负责委托外单位评审并回收评阅意见,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评阅时间不少于1个月。

(3)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2次仍未通过者,需重新开题,重新撰写学位论文,且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

4.盲审意见处理

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的处理:

(1)若有3位及以上评阅专家论文总体评价分数为“合格”,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论文总体评价为“不合格”(不同意答辩)时,不能组织答辩,博士生在1年内修改或补充论文,重新送审。逾期未能重新送审或重新评阅仍未通过的,博士生必须重新开题,重新撰写学位论文。

(2)若有1位评阅专家论文总体评价为“不合格”(不同意答辩)时,博士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① 不采用本次评阅结论,在3个月后完成论文修改并重新送审。

-6- ② 保留没有异议的专家评审意见,根据提出异议的专家意见,在3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送原评阅专家复评,评阅通过后,可申请答辩。

③ 学位申请人员认为专家意见属于学术争议,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确认后,校学位办另送两位校外同领域专家盲审。两位专家评阅总体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方可申请答辩,如有专家提出反对意见,本次申请无效,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送审评阅。

(3)凡评阅专家认为创新性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即《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中“论文总体评价”中的C、D 项评分不及格),学位论文按“不同意答辩”处理。

(4)若评阅专家建议“修改后答辩”或在论文评语中指出论文不足并建议进行修改时,博士生必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供修改说明,交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是否建议授予其学位。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满6年,且学位论文初次盲审未通过,经导师、学院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后,可申请相同专业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的处理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工作条例》中检查结果处理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答辩制度

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

-7- 于2名,博士生导师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指导老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在2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1次,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均应为硕士生指导教师、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

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1次,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已有文件内容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7.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篇七

自研究生扩招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迅猛,但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培养质量的下滑。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博士研究生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最高层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1]。近年来,为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开题报告、中期筛选、盲审和抽检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被用来保障和监督博士学位论文质量[2]。制度保障无疑从行为者的外部因素来激励和约束行为者,但并不是直接发挥行为者的主体性作用,而一切外因其作用都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因此如何从行为者自身的视角来探寻保障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博士生培养质量问题研究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价值哲学研究认为,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将要从事的工作和行为是有价值的,才会积极和努力地去从事和完成它[3]。这表明人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价值感越高,其努力程度就会越高,反之则会较低。博士生作为研究行为者,其博士学位论文研究行为的积极和努力程度将取决于他对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价值感。因此,博士生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将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培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4]。

据统计,从1999至2008年的10年间,教育部共评选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984篇。从学科的角度看,工科博士学位论文所占比例最大,占全部优秀论文的三成以上(共357篇,占36%)[5]。这一现象是否与工科博士生的论文价值感有关?工科博士生认为他们所从事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有价值吗?价值感有多强?受哪些因素影响?笔者力图从一个行为者的视角,了解工科博士生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分析影响它的主要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提高博士生的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乃至培养质量的途径与方法。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有关研究认为,人的行为价值可以分为预期行为价值和实际行为价值。预期行为价值就是对将来行为的价值判断,是对未完成的满足价值的事先预期判断。实际行为价值就是对已经实现的行为价值的判断。然而真正决定人的行为的仍然是预期行为价值。因此对于一个研究的行为者(博士生)而言,他从事论文研究的努力和积极程度将取决于他对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价值预期[3],也就是本文中的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

回顾有关文献,我们发现大多数研究主要从个人所处的一些外部环境和条件来阐述影响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制度、选题、导师指导、学术氛围等等,而从一个研究学习者自身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的还只偶见于少数文献。比如,对论文的研究兴趣是博士生提出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的重要因素[4];导师的指导水平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以及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通常和导师承担的课题相关[6]等。这表明研究兴趣、导师指导、课题相关程度等因素似乎与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有一定的关联性。然而这些因素并不直接对博士论文质量起作用,而是要通过研究行为者自身的积极努力去完成。博士生积极努力的程度则取决于他对所从事论文研究的价值判断,也就是对论文的论文价值感。

研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处理数据,模型由因变量、控制变量和自变量构成。数据处理和线性回归均采用SPSS16.0进行处理。研究数据来自A大学,该校属于典型工科研究型大学,是中央部委直属的“985工程”大学。2009年6月,通过校研究生院对在校博士生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908份,回收有效问卷508份,有效回收率为56%。调查涵盖了11个院系的博士生,且覆盖大部分学科门类。问卷采用里克特五点式量表进行测量,从非常符合、符合、不确定、不符合到非常不符合,因此大部分变量为连续变量。

研究的因变量是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是博士生对其将完成学位论文的价值大小的预期,属于连续变量。研究的控制变量为学生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年级和年龄。研究的自变量为研究兴趣、课题关联度、导师指导满意度、个人发展关联度。研究兴趣是博士生对其将完成的学位论文的内容感兴趣的程度。课题关联度是博士生学位论文与其导师所承担的课题的关联程度。导师指导满意度表示博士生对其导师指导论文的满意程度。个人发展关联度表示博士学位论文与其个人未来发展的关联度大小。这四个变量均为连续变量。

三、研究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性别变量:由于A大学属典型的工科院校,男生比例较大,占73.8%,女生占26.2%。年级变量:1年级占25.2%,2年级占22.3%,3年级占24.9%,第4年的占16.5%,第5年的占11.1%。年龄变量:25岁以下占23.1%,25~35岁占72.6%,35岁以上占4.3%。研究兴趣变量:均值为4.04,标准差为0.76,表明博士生对其论文内容的研究兴趣还是比较大。课题关联度变量:该变量的均值为4.11,标准差为0.81,表明博士学位论文与导师课题的平均关联度比较高。导师指导满意度变量:该变量的均值为4.05,标准差为0.88,表明博士生对导师的论文指导的满意度水平普遍比较高。个人发展关联度变量:该变量的均值为3.83,标准差为0.97,虽然该变量的均值不及以上几个变量高,但还是显著高于理论期望值3,表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与博士生的个人发展有较高的相关度。从博士生对其论文的价值感上看,均值为4.02,经单样本T检验显著高于理论期望值3,这反映博士生对其学位论文的价值感比较好。

(二)回归统计结果

本研究回归分析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在模型(1)中进入性别、年级和年龄三个控制变量。第二步,在模型(2)中再进入研究兴趣、课题关联度、导师指导满意度、个人发展关联度等四个自变量(参见表1)。

注:*表示p<.05,**表示p<.01

模型(1)的分析结果显示,在博士生的个人特征中,性别、年级和年龄三个变量均没有对其学位论文价值感构成显著影响。这表明男女博士生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样,不同年级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也没有差异。

模型(2)加入了自变量,结果显示,这三个自变量中的性别和年级依然不显著,而年龄这个变量变得显著了(p<.05),其回归系数为负值(-.073)。这意味着随着年龄的增加,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呈现下降趋势。模型(2)的拟合指标为0.508,是比较好的。

模型(2)中,在控制了个人特征变量的基础上,四个自变量均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其中个人发展关联度和导师指导满意度的影响程度最大。随着博士生学位论文与其个人发展的关联度增大,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也将增加。个人发展关联度增加一个单位,学位论文价值感将增加31%。同时,随着博士生对导师指导学位论文的满意度的增加,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也将增加。对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满意度增加一个单位,学位论文价值感也将增加31%。其次是研究兴趣,随着博士生对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兴趣的增加,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也将增加,对论文内容兴趣每增加一个单位,其价值感将增加19%。最后是课题关联度,随着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与导师课题关联度的增加,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将增加,关联度每增加一个单位,其价值感将增加11%。

四、研究结论及建议

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整体而言,博士生的论文价值感的平均水平较高。这表明大多数工科博士生认为自己的学位论文将对该研究方向产生较大价值,这可能是工科博士学位论文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所占比例最高的原因之一。就影响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的主要因素我们得到以下结论和建议:

(一)个人发展关联度是影响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价值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这意味着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会受到其本人未来发展方向和其导师指导的满意程度影响。如果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与该论文作者的未来发展方向有密切联系,那么他的学位论文价值感就较高,反之则较低。未来发展方向就是未来职业发展的内容,如果博士生在未来的工作内容与当前的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那么他会认为他所从事的学位论文研究比较有价值,反之则感到较无价值。因此建议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上提高其研究内容与博士生未来发展(比如就业方向、职业选择)的关联度,增加博士生在该学位论文研究上的积极投入,进而有益于提高其论文质量。

(二)导师指导满意度也是影响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价值感的重要因素

如果博士生对其导师指导的满意度较高,那他的学位论文价值感就越高。这表明博士生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认同程度越高,他的学位论文研究价值感也越高。这可能与导师和博士生交流沟通的程度有关,一般而言导师与学生沟通和指导比较多,研究生对其导师指导的认同程度也较高,从而对导师指导的研究方向和内容的价值认同也就越强。因此改善博士生导师的指导水平、加强与博士生的沟通和交流,将有助于博士生体验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价值,而有益于提升论文质量。

(三)研究兴趣是影响博士学位论文研究价值感的重要因素

博士生对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感兴趣的程度越高,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就越高。该结论不难理解,因为如果研究内容是他有兴趣的内容,那么他会更容易感到研究的价值所在。因此,建议加强博士学位论文与博士生研究兴趣的联系,提高其价值感,促进其更加积极地完成学位论文,提升研究质量。

(四)课题关联度则是影响最小的因素

学位论文与导师承担课题的关联度的影响并不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重要,反而是最后一位的影响因素。博士生认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导师课题相关,就预期自己的学位论文价值越大。因此建议学位论文选题尽量与导师承担项目课题相关联,增强其论文价值感。

(五)年龄因素是本研究的控制因素,也是显著影响博士生学位论文价值感的个人特征因素

年龄因素对博士学位论文价值观的影响是负向的,也就是说,博士生年龄越大,他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就越低。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其社会阅历也在增长,他个人的价值就越受到多元因素的影响,因而对学位论文的价值感降低也较容易理解。因此需要加强对这部分博士生学位论文价值感的培养,比如将学位论文与其目前从事的工作(个人发展)相联系,增强他对论文内容的兴趣和预期价值等。

(六)性别、年级并不影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

就是说男女博士生、不同年级的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之间并不存在差异。

价值哲学研究认为,当个人认为自己要从事的工作是有价值的,就会积极和努力地完成它,因此价值感对于人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和作用。本研究认为以上这些因素(性别和年级除外)都显著影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价值感,并提出了一些提高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以及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建议。从整体上看,这几个因素都与博士生学位论文价值感息息相关,然而有些因素之间可能也存在一些冲突,比如个人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方向与导师承担课题可能存在差异和不协调。因此如何能在导师指导博士生学位论文时妥善、合理地协调这些因素的关系,使得这些因素都能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一致性服务,是后续研究需要进行努力的方向。

摘要:博士生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是影响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要因。本研究对典型工科研究型A大学的博士生进行随机抽样, 调查了他们对其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 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对影响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的主要因素做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工科博士生的年龄、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方向、课题关联度、导师指导满意度等因素对其博士学位论文的价值感存在显著影响, 基于以上结论提出了针对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和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工科博士生,培养质量,博士学位论文,价值感,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1]吴志远, 胡双启.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对策与思考[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03) .

[2]胡水清.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实践与反思[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8 (01) .

[3]石明.价值意识[M].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5:90-92.

[4]罗群, 申功璋.对提高本校博士生整体培养质量的思考——从10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得到的启示[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01) .

[5]陈立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计量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 2009 (02) .

8.科技小博士综合实践课程的开发 篇八

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学习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对学生学习内因提高的最好办法是激起学生对所学课题的兴趣。兴趣的主要功效就是对正在进行的活动起推动作用。因此,以学生喜欢的课题入手,从学生的实际生活着眼,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用真实、鲜活的事物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开设深受学生欢迎的课题。例如,四驱赛车的组装、陀螺的组装、石膏像的制作、走进电的世界……充分调动了学生活动的积极性,自然而然产生了“我要学”的意识。引导学生在玩中学,在学中体验快乐,在动手操作中感受知识,在欢呼中不断成长。

二、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提高学生素质

陶行知曾说:“我们的教育,要解放孩子的头脑,让他们能想;解放孩子的眼睛,让他们能看;解放孩子的双手,让他们能做;解放孩子的时间,让他们能学自己想学的知识。”综合实践活动强调的是经历、体验,引导学生去实践、去探索、去研究、去讨论,从而寻找自己独特的发现,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让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精神在宽松、自然、愉悦的氛围中得到释放,展现其生命的活力。例如,学生在组装四驱赛车时,利用问题“你知道四驱赛车为什么会运动?这个机器与第二次科技革命有关”引导学生关注电动机即马达,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学生不但仔细观察其外部特征,而且十分好奇它的内部构造,通过学生对其模型的探究,发现了磁极、电流对它转动方向、速度的影响。学生学会了由外到内,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地探究问题。在观察陀螺的旋转时,利用问题“陀螺静止与运动时对比,你发现图案产生了什么变化?”学生认真观察发现了旋转对图形产生了一些有趣的变化,如:点动成线,线动成面等。在研究益智玩具——汉诺塔时,利用表格引导学生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学生能按各自的分工,边探究,边记录,然后仔细分析、对比,找出最少步骤完成目标,知道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对研究事物起到重要作用。

三、发挥小组合作优势,努力完成活动目标

正所谓“人无全才,人人有才”。通过学生互动,互相启发,互相交流,互相沟通,互相补充,互相激励,使每个学生求得新发现、新方法,人人参与,平等对话,共同发展。例如,探究益智玩具——神龙摆尾时,以“兴趣相投”确定小组,小组成员积极合作,由拆卸到组装,学生恰当分工,各司其职,认真记录,采用了适当的方法:标记法和画图法,齐心协力,最终研究出方法,发挥了小组合作学习的优势。在研究“T字之谜”时,小组成员根据自身的能力分配研究任务,每个成员利用木块拼规定的图案,遇到困难时,互相鼓励,不轻言放弃,用最大的耐心完成了小组拟定的活动目标,体现了小组团结的力量。

四、综合实践活动中加强教师有效的指导

1. 教师要设计好问题,由简到难,引导学生思考问题。例如,在组装四驱赛车时,提问“四驱赛车是怎样运动的?各个零件起到了什么作用?”这样把学生的兴趣转移到探究其中蕴含的科技知识上。学生在组装过程中反复研究,小组讨论归纳,得出结论,教师最后给予适当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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