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才推荐奖励制度(共10篇)
1.公司人才推荐奖励制度 篇一
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战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员工积极推荐合适人才,同时为规范人才推荐流程,特制定公司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有限公司的全体正式员工(人力资源部员工除外)。
三、人才推荐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内部推荐的原则。
3、被推荐人的必备条件:
(1)满足招聘岗位任职条件;(2)认同公司价值观和公司文化;(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职责界定
1、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本办法在公司的组织、落实、跟踪及推荐资料的登记、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对于极重要岗位,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2、员工:根据推荐流程,积极向公司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才,推荐成功后,可向被推荐人提供适当的引导和帮助。原则上公司员工应回避推荐本人的直接下属,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3、总经理和常务副总:负责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情况。
五、推荐流程
1、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将需推荐的空缺岗位整理、提交至相关领导审核,并定期在公司QQ群发布《内部推荐岗位公告》,包括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周期、奖励金额等。
2、员工根据公布的《内部推荐岗位公告》所列的岗位任职资格,来推荐候选人。推荐人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将被推荐人简历、《内部推荐申请与审批》等资料发至人力资源部,并于推荐申请中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及与被推荐人的真实关系。
3、人力资源部严格按流程安排面试,面试后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并于每月10日前向常务副总汇报上月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因特殊情形推荐本人直接下属的公司员工,本人应在被推荐人的面试中回避。)
4、被推荐人经面试选拔合格,公司决定录用的,人力资源部应在《员工花名册》中注明该员工属内部推荐,及与推荐人关系。
六、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1、奖励办法:
(1)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
表1-1
推荐类别
奖励金额
职能部门或部门普通岗位人才
3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或部门重要岗位人才
500元
中层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800元
副总经理、或公司经理级人员
1200元
备注:
1)对推荐人的奖励分三次发放:被推荐人通过公司面试被录用(发放10%);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发放30%);被推荐人员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发放60%)。
2)若被推荐人进入公司满一年后,表现优异,则公司将再次对推荐人进行奖励,包括奖金奖励(每年为表1-1中奖金额的50%)和荣誉奖励。
其中,表现优异需为年总业绩在公司一线员工中排名在前十名内,或一年内月平均绩效得分在93分及以上。
(2)公司设立“前沿伯乐”奖,每根据年累计的内部推荐情况,推选出成功推荐(需入职满一年以上)人数最多的员工,在公司年会上给予嘉奖。
(3)凡积极参与并成功推荐人才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档案中给予记录,并作为该员工评优及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推荐管理:
(1)公司以下员工推荐外部人才,不列为奖励范围;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直接上下级关系(特殊情况下需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部门员工。
(2)以下情况取消奖励的发放并收回已发放奖励: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有隐瞒和伪造;推荐人隐瞒已知的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推荐人及被推荐人擅自联系用人部门,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被推荐人试用期满通过考核,却不愿转正,并提出离职。
(3)
推荐奖励仅限于成功推荐外部人才,推荐公司内部员工不在本奖励范围内。推荐公司已离职员工重新入职成功的,可奖励表1-1中金额的30%,本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奖励。
七、其他
1、本办法从颁布之日实行。
2、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x-x-
2.公司人才推荐奖励制度 篇二
http:/// 来源:盐城二建 发布日期:2011-05-10 公司各单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坚持“靠质量创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方针,全面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创优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各单位多创品牌工程,公司经研究,决定对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和省级以上文明工地的有关分公司给予奖励,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工程
创成鲁班奖工程的,公司奖励300万元,对首创鲁班奖工程的单位另加奖100万元;创成国优、詹天佑奖工程的,公司奖励200万元;创成省优(省外扬子杯除外)工程的奖励6元/m2,创成江苏省省外扬子杯工程的奖励3元/m2,创成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奖励2元/m2。
2、奖励创成省级及以上等级的文明工地。
创成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奖励3元/ m2(既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又获省优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可同时实行奖励兑现);创成省级文明工地的奖励1元/ m2(如该工程创成省优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兑现质量奖时应扣除已兑省级文明工地奖1元/ m2)。
二、工程创优要求及证书的使用
今后凡以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施工,规模标准达以下条件的工程必须创省优(以下为江苏省“扬子杯”申报标准,省外省优按当地要求为准)。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2、公共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层数10层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群体建筑;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跨度24米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4、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
5、市政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隧道工程;10万吨/日以上给水厂,1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垃圾处理及燃气管道工程;
6、园林和环境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7、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五级以上连续里程≥10公里航道工程;船闸工程;
8、水利工程:单项建筑物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项目;
9、电力工程: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上送变电工程;
10、通讯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11、建设工程规模普遍较小的苏北地区可适当降低申报规模标准。
对符合以上创优条件的分公司要积极组织做好工程创优工作,公司将按规定对创成优质工程的单位予以奖励,创成的品牌归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所有,创优证书(或文件)交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一些创优积极性不高,2年内无创优业绩的分公司将实行有偿使用创优证件,对符合创优条件而未完成创优目标计划的分公司,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该分公司1-2万元的处罚。
三、建立创优质工程档案
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创优目标计划,落实具体创优工程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工程管理部建立公司优质工程创建档案,及时检查、监督各单位创优工作开展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经营形式、QC成果的开展情况、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及最终获奖情况等。工程管理部对创优项目进行及时检查、记录、归档,建立完整的优质工程档案。
四、获奖工程的奖金兑现与使用
1、分公司自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证书颁发日起,3个月内将优质证书、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等有关资料原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核验,经公司审核确认后办理优质奖的兑现手续,逾期不办作自动放弃处理。
2、各单位要健全优质工程奖分配方案,不允许将优质奖转为利润冲抵各单位承包金或亏损,分公司与项目部优质奖要按一定比例分成享受,分公司所得比例主要用于奖励创优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所得比例主要贴补创优过程中增加的工程成本和奖励有功人员,计划财务部采取有效手段将奖励资金划转到各个阶层。
3、分公司所创优质工程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确保创优目标实现,公司每年组织1-2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及贯标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创优、评比情况在全司通报。
4、对超额完成创优目标的单位除享受优质奖外,年终建议该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对未完成创优目标或创优意识差的单位要列入劣绩淘汰的黑名单范围,年终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5、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3.班级集体奖励制度 篇三
一、本制度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自即日起生效,师生共同监督执行。
二、集体奖励
1、如果在学校、年级组或少先队的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绩,班主任和学生商量看电影一部或自由活动一节课。
2、考试、测验中班级总评成绩获得年级组第一名,不布置语文作业一天,奖励一节课读书时间。
3、获得学校颁发的五星级班级牌匾,完集体游戏一节课,游戏内容师生共同商定。
4、背诵任务、作业全班都按时完成,无一人掉队,搞一次联欢会。(同一首歌或联合对抗等形式)
5、课堂回答问题的情况同时得到三科老师表扬,就听老师或同学讲故事,讲笑话。
三、个人奖励
1、考试、测验中进步较大的学生奖励作业本。
2、考试成绩位于年级前10明之内的三科都达到A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3、能按时完成作业和背诵等学习任务一星期的学生可以和老师一起活动。
4、每周读书最多的,读书笔记写得最多最好的学生,得到老师赠送的书签或祝福卡片。学期末凭借书签或读书卡片评选学校的读书明星,再次进行表彰奖励。
5、每周钢笔字的三次A+的同学获得一张老师赠送的书签或读书卡片。学期末凭借书签或读书卡片评选书写明星,再次进行表彰奖励。
四、本制度如有不妥之处,可由师生共同商议修订,为修订之前,师生必须共同遵守,努力达到奖励标准。
4.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
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
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代号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或有关科室组织的交流,研讨会上进行的经验交流、举行的公开课。
5、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及辅导教师;
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辅导教师、教师地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参赛教师。
6、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论文、优质教案、自制教具、课件制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
第三条:教师必须主动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时上交者视为放弃教科研成果奖申请权,不再为其入档、计奖。
奖励标准:
第四条: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家、省、市、县级推广,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二等奖,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奖励首位作者。一件作品多次奖励,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说课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100元、50元;50元、20元给予奖励。
第七条:在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介绍及公开课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50元。
第八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国家、省、市、县一、二等奖,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奖励辅导教师。
第九条: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奖。教育科研成果显著,受表彰或被评为先进个人,按市、省、国家不同级别,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
第十条:教科研先进集体奖。课题小组、部室被评为先进,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200元、300元、500元;各部室在教科研培训工作中为学校赢得整体荣誉,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300元、500元、800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5.小学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篇五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
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6.平果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篇六
1: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总成绩获全市前50名的,每人次奖励200元。
2: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总成绩获全市前:51——200名的,每人次奖励150元。
3: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总成绩获全市前:201——400名的,每人次奖励100元。
4: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总成绩获全市前:4 01——800名的,每人次奖励50元。
5: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班级单科平均分超市平均分的,每超一分奖励20元。(所超分按四舍五入计算)
6:在全市统一毕业检测中,班级单科杜绝20分以下的,每一科奖励200元。
该制度经全体教师讨论签字同意起执行。
同意的教师签字:
平果小学
7.公司人才推荐奖励制度 篇七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一)教学效果奖(设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每项设奖55元/人)
1、超标准奖
根据我校实际和上级要求,核定标准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分别为95%、75%、85分,凡满足标准量分别奖6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和1分奖5元。
2、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分别设第一名奖,奖金20元。
3.区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奖
1)同年级同科以最高及格率或优秀率为最高奖,然后按这一比率核算,该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奖。2)同年级同科以最高人平分为最高奖,然后按这一比率核算人平分奖。计公式如下:
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奖=55元×实际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 最高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区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区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区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区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600元,省级报刊每篇2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4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市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2000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15元,二等奖10元,三等奖5元。
8.推荐人才奖励通知 篇八
人才是公司发展之本,为广纳贤才,除现有外部招聘渠道外,特开设公司内部推荐渠道,并为推荐优秀人才的有功之臣设“伯乐奖”,具体奖项说明如下:
一、“伯乐奖”
1、推荐中级技术人才,可享受奖金500元;中级技术人才包含以下岗位序列:系统开发组-Java工程师2名(中级),系统开发组-ETL工程师1名(中级)。
2、推荐高级技术人才,可享受奖金1000元;高级技术人才包含以下岗位序列:系统开发组Java工程师1名(高级)。
二、奖励说明
1、此项奖励从2013年5月1日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
2、此项奖励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9.员工推荐奖励办法 篇九
一、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人事行政部人员以及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包括部门主管)除外。
二、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满足各部门用人需求,当公司职位出现空缺时,除了常规的招聘渠道以外,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合适的人才(包括产线员工),使之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当中。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三、推荐原则
1、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3、推荐人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
4、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5、不得推荐须与本职工作避嫌的岗位,如采购不得推荐财务,会计不得推荐出纳等。
四、推荐流程
1、人事行政部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2、员工如有合适人选,需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或其他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人事行政部。
3、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4、如面试合格,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
5、人事行政部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并将推荐人信息登记在《员工一览表》中。
6、内部推荐还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
五、推荐人员奖励标准以及发放
1、被推荐人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公司支付200元作为奖励发放给推荐人。
2、人事行政部每月统计须发放奖励的清单,由主管副总审批后发给财务,由财务通知推荐人本人签字、领取现金。
3、推荐人领取奖励的签字表格由人事部复印公示,原件存档。
4、推荐人对于奖励发放有疑问的,将意见反馈给人事行政部核实,漏发奖励在3个工作日内补发并公示。
5、以下情况不支付奖励:被推荐人工作不满3个月的;推荐人在被推荐人工作满3个月前已经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被推荐人恶意隐瞒了或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
以上办法从2013年7月5日起执行。
人事行政部
10.高中班级奖学金奖励制度 篇十
----18班班级家委会
一、学习优异奖
1、总成绩优异奖
(1)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年级第一者,奖励500元。
(2)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班内前十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 400元;
二等奖二名: 300元;
三等奖三名: 200元;
优秀奖四名: 100元。
2、单科成绩优异奖
班内单科成绩排名前三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100元;
二等奖二名:50元精美学习礼品。
二、学习进步奖
1、进步之最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比”前三名者,奖励:进步比*500元(进步比=进步名次/原有名次)。
2、进步鼓励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奖励如下:
(1)奖励200元/进步50名(期中考试名次1-200者)。
(2)奖励100元/进步100名(期中考试名次200-600者)。
(3)奖励50元精美学习礼品/进步200名(期中考试名次600-1200者)。
进步名次取整去零。
三、补充说明
1、家长奖学金是为调动全班同学学习积极性,故尽可能地奖励大多数学生。
2、年级总成绩第一可与其他奖项同时奖励。
3、总成绩奖不与单科奖重复奖励,进步之最奖不与进步鼓励奖重复奖励,同时获总成绩优异奖与学习进步奖时取高值。
4、获奖者可自主选择奖项,其余获奖者按原名次获奖。
5、分数相同者按顺序顺延,奖励的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者,按同等名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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