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2024-06-29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精选8篇)

1.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井下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地点:江西省信丰县正平镇潭口村金矿点。

二、工程项目名称:井下采掘及附属工程。

三、工程项目范围:按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设计,有序、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开展作业。

四、工程单价(工程单价不含税)

1、掘进与扩帮,挑顶,撬底工程以立方米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立方米为328元(约合1180元/米)

2、采矿工程单价以吨为单位实行包干价,每吨45元。 上述1、2条款的单价均包括从凿岩爆破开挖到运输矿石或石渣的所有费用。运输是指从井下作业面装车运输到地面选矿厂堆矿场或废渣场的整个过程。

3、附属工程单价

(1)、采掘时需毛石浆砌拱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每米按800元,直墙每立方150元,验收结算。

(2)、采掘工程需混凝土支护的,由乙方包工包料,按每立方米600元结算。

(3)、采掘工程需要用木料支护的,甲方支护给乙方的人工费按每米120元验收结算。

(4)、采掘过程中需人工二次倒运的,以每增加一次倒运,增加每吨8元验收结算。

4、双方确定有关材料的单价:炸药:11.6元 、导爆管:每发6.8元,电雷管:每发3.5元,电价:每度0.70元。乙方同意这些价格不管市场情况有无变化二年内不再调整。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巷道掘进及附属工程按甲方验收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采矿工程按甲方地面矿仓计量员的计量单进行结算。

3、结算时甲方将其提供的爆破材料、电费,维修配件500元之内有乙方承担,每月30日验收,下月10日前付清92%的工程款,扣留8%的安全押金。

六、双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和规定时间完成,如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不预验收或罚款或终止合同的处理。

(2)、甲方应及时购置设备,提供材料。

(3)、甲方必须保证风、水、电的正常供给。

(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房,材料库,修理间等。

(5)、卷扬机电费、水泵抽水电费由甲方负责。甲方因自身生产材料和设备不到位造成乙方民工停工,从停工第三日起,补助现场施工人员的民工每天30元的生活费。

(6)、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严重违反有关条款,连续2个月不能完成采掘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工程队,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的权力与责任

(1)、承包人必须提供合法,具备井巷施工人资质的各类证明材料和有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保证安全文明生产,建立建全矿山安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2)、每月拓工程款8% 预留给甲方,合同期满全部付清。

(3)、乙方有权按生产进度制各岗位的工作报酬。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矿、渣,不得将矿、渣混倒,制造人为损失和贫化,发现矿、渣混倒一车罚款100-500元。

(5)、乙方雇佣作业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年满18―60周岁,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6)、乙方不得雇佣信丰县本县区内的作业人员从事井下作业。

(7)、杜绝偷矿或伙同他人盗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承担采掘作业的各种材料,运输设备和矿山机械保养等费用。

(9)、乙方招收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条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及时准确的整治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无事故。相关人员各种规定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的,伤、残、亡等一切事故费用乙方自理。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持身份证,计生证证明,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及安全险,并在甲方备案。

3、矿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矿规,矿纪,乡规民约。

4、在合同期内,如遇自然不可抗力产生费用增加,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处违约金10万元。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签。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2.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篇二

瓦斯为无色、无味的气体, 难溶于水,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能使人缺氧发生窒息危险, 严重情况下可能发生燃烧或爆炸。作为煤矿生产的副产品, 瓦斯已成为煤矿开采中的伴随品。由于瓦斯具有较高的破坏力, 同时发生爆炸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必须做好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中的通风设计, 通过利用通风技术, 降低瓦斯浓度, 从而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 煤矿高瓦斯的危害

瓦斯属于煤层中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瓦斯爆炸属于煤矿的重大灾害, 同时也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据数据统计显示, 由于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为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近36%, 瓦斯事故总量为煤矿事故总量的41%。由此可见, 煤矿安全中, 瓦斯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瓦斯是无色、无味的气体, 其相对密度为0.554, 难以溶于水, 能够燃烧、容易发生爆炸, 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扩散性。当空气中的瓦斯含量增加时, 导致氧气浓度下降, 容易发生缺氧窒息死亡事故。瓦斯爆炸危害,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产生高温。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扩大1 850℃至2 650℃, 如此高的温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毁等严重事故。

2) 产生高压。瓦斯爆炸产生的气体产物所形成的冲击波较大,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冲毁设备的事故, 同时容易扬起煤尘, 容易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3) 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瓦斯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气体包括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其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可以达到4%~8%, 一氧化碳的浓度可以达到2%~4%, 同时造成氧气浓度下降, 导致人员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2 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通风技术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 对瓦斯的防治方式可谓是多种多样。在诸多瓦斯防治技术中, 通风是首要治理手段。通过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同时确保高效产出煤炭资源。由于高瓦斯煤矿的特殊性, 在采掘工程中, 必须做好通风工作, 科学合理利用通风技术, 促进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顺畅开展。

2.1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是防治高瓦斯煤矿最有效的方法。通常采用并列式等通风方式实现通风。结合煤矿具体情况, 进行煤矿巷道布置时, 采用“两进两回”的模式, 促使高瓦斯煤矿采掘工作面的生产巷道和各个作业点都有合理的风量和风速, 从而形成高效、安全、稳定的通风系统。采用双风机自动切换模式的方式确保巷道通风。在主风机发生故障时, 立即启动备用风机, 由备用风机提供通风。局部风机采用局部专业线路及专业开关的模式, 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在高瓦斯巷道中, 设置两个专用排瓦斯回风巷道, 禁止在改回风巷道内生产作业, 并选择阻燃性材料构造专用巷道, 在巷道内安放甲烷传感器。当传感器检测专用排瓦斯回风巷内的甲烷达到一定程度时, 自动切断煤矿开采工作面的电源, 提升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工作面, 及时进行瓦斯检测, 待瓦斯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2.2 局部瓦斯积聚的通风处理

为防治高瓦斯煤矿对采掘工程造成影响, 除设置完善的通风系统外, 还要处理好局部瓦斯积聚等问题。为提高降低整体煤矿井下瓦斯浓度, 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 做好回采工作面隅角瓦斯积聚处理工作。由于高瓦斯煤矿的回采工作面的隅角非常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现象, 因此需要在该工作面的隅角位置悬挂挡风板等物品。利用挡风板等设备, 将巷道中的风从瓦斯积聚位置吹过, 实现稀释积聚瓦斯的目的。

2) 做好密封墙的瓦斯积聚处理工作。高瓦斯煤矿中的密封墙同样也是瓦斯容易积聚的位置, 处理该位置时首先要做好堵漏工作, 从而从根源上处理好瓦斯问题。通过采用风压导风等方法, 利用伸缩骨架风筒来处理密封墙积聚的瓦斯层。

2.3 选择合适的通风技术

根据高瓦斯煤矿采煤面的实际情况, 选择合理的通风技术, 促进井下通风安全。

2.3.1“U”型通风系统

“U”型通风系统的构造相对简单, 同时有利于防止煤层发生自燃, 因此被广泛采用。其主要缺点为:高瓦斯煤矿采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的上侧上隅角位置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现象。

2.3.2“Y”型通风系统

“Y”型通风系统能够解决上隅角瓦斯积聚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过高等问题, 具有较好的通风效果。由于该通风系统要求工作面上顺槽沿着采空区一侧需要预先采掘, 同时在回采期间内需要保持维护, 因此不利于组织采空区内的煤层发生自燃现象。

2.3.3“W”型通风系统

“W”型通风系统适用于工作面长、瓦斯涌出量大的综采工作面。由于“W”型通风系统的供风量要比“U”型通风系统和“Y”型通风系统增加一倍, 在煤层开采过程中当瓦斯涌出量比较大时, 需要在中间平巷位置布置钻孔来抽放瓦斯。“W”型通风系统中有半个工作面是属于下行通风, 因此在瓦斯特别突出的采煤工作面要严禁使用。

2.3.4“U”型通风系统

除“U”型通风系统、“Y”型通风系统“Y”型通风系统以外, 还有“Z”型通风系统和“H”型通风系统。“Z”型通风系统和“H”型通风系统是“U”型通风系统的变形,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工作面的长度及风量, 防治瓦斯积聚。

2.3.5“J”型通风系统

“J”型通风系统是在“U”型通风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在采空区留有一条专用排瓦斯巷但无需巷旁充填带支护、可以调控、一进二回的通风系统, 即运输顺槽进风, 回风顺槽和采空区沿空留专用排瓦斯尾巷回风。工作面回风巷在进入采空区后继续留用, 并采用能适应采空区矿压特性的新型支护结构与材料, 以保障可靠的专用回风巷通风断面的要求。沿空专用排瓦斯巷与提前掘出的下一工作面的切眼相通。工作面的风流一部分从回风顺槽排出, 另一部分从沿空留巷排出经专用抽瓦斯风机风筒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利用风机的负压侧安设风量调节装置, 用于调节风筒内的瓦斯浓度。“J”型通风系统如图1所示。

3 结语

高瓦斯煤矿在采掘工程中必须做好通风工作。选择合理的通风技术,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 确保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安全生产, 保障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

摘要:煤矿开采深度增加的同时, 局部瓦斯突出的现象预留越多, 尤其是在高瓦斯矿井的采掘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突出, 形成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严重影响煤矿的生产安全。矿井通风技术的应用能够降低矿井内部瓦斯浓度, 通过增加通风量, 减少或降低瓦斯积聚造成的风险, 从而促进煤矿采掘过程的安全生产。对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的通风技术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煤矿安全,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通风技术

参考文献

[1]杨长东.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中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研究[J].价值工程, 2013 (16) :104-105.

[2]王改明.高瓦斯煤矿采掘工程中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 (36) :71-71.

[3]赵志军.基于ventsim的大宁矿通风系统优化改造研究[D].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2011.

[4]李海贵.递进式瓦斯抽采技术的研究及应用[J].矿业安全与环保, 2009, 36 (6) :58-60.

[5]邢继亮, 李思乾, 李文超, 等.屯兰矿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实践[J].煤矿安全, 2013, 44 (8) :126-128.

3.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篇三

关键词:3D-Mine矿业工程软件 采掘现场技术管理 探采结合 装药设计

中图分类号:TD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7(a)-0085-01

近几年来,随着矿石产量的增加,三级矿量特别是开拓矿量不断缩减,2014年初这个矿4、5矿组400 m水平以上储备矿量仅够开采3.3年。而下部矿体开拓工程刚刚起步,其他配套工程还没有开始施工。400 m水平以上开拓矿量已不能满足现有产量下的3.3年开采。因此,应着眼于现状,对现有各水平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符合工业指标磁性铁矿石进行较大范围探测,其探测重点则应锁定在矿体的东西两侧端部以及南北方向的边部区域,为矿山生产增加有效的矿产资源。

2 现场地质技术管理方面

运用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对地质资料以及图件进行数字化技术分析,结合实施探采结合工程,从而能够及时有效确定矿体在边、端部区域范围内的空间位置、规模、形态以及在走向、倾向上的变化规律。根据技术分析结果,第一时间及时对作业现场实施技术指导和管理,掌控地质变化,避免因地质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矿产资源量损失现象。

通过对这个矿445 m水平5#矿房主矿体端部、8#矿体端部、3#矿房上盘边部、F206断裂构造上下盘端部区域、2#矿房上盘边部,下盘边部以及1#矿房上盘端部等实施探采结合工程,根据3D-Mine矿业工程软件所绘制的区域三维图形结合探采结合工程,随时优化采准设计,加强技术方面现场监督指导工作,做到任何时候出现任何问题,随时做出及时反应和判断,避免工作失误。因而在445 m水平整个分层共探出具工业指标磁性铁矿石4万余吨,经济效益非常可观。

这个矿的采准工程的3#-2#矿房区域,此区域是这个矿内地质体最为发育的复杂地段。针对该区域地质体的特点,着重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结合模拟矿体形态,对采准施工现场进行精细化管理,对需要掘凿的区域进行主、次分区,对掘凿机组合理摆布,以一台机组对四矿组上盘进行作业,另一台机组则在四矿组下盘进行施工。上盘机台主要掘凿上盘沿脉联络巷和主要探矿穿脉,并以探采结合工程为主。下盘作业机台以掘岩为主,以贯通YL2溜井为主,后掘凿电梯井并贯通。这样,矿、岩分掘,分运,互不干扰,对岩石的正常排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精准的预见性技术管理方式对探采结合工程极为有利,既能发挥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又能使掘凿人员别无他想,专心一致完成目标值。任务明确后,各机台开始了紧张的施工作业。

3 现场采矿技术管理方面

由于该矿从2012年6月份开始进行的精细化管理,每天记录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据2013年1月份统计每个月有6~7次“立墙”现象,而且每天爆破之后产生大量的大块,处理大块不仅增加爆破工人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每天处理大块的火药需要10~12袋,造成大量不可避免的浪费。由此,针对大块、“立墙”等现象展开深入据调查分析,找到产生大块和“立墙”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装药工装药过程中根据以往经验装药且各员工的技术水平高低不同,每排孔装药量、装药长度掌握不好,部分孔装的过满,部分孔装的不足造成的,而且装药上采用总孔深的80%进行装药,孔口预留的深度不准确,深浅交替不明显,爆破影响区域重叠,爆破之后孔口形成一个弧形的“硬盖”,需另行处理,增加火药消耗量。

回采装药中,由于装药不合理出现的用药量大(装药量不够)、大块多,“立墙”等现象频繁,深入开展专项研究,最终协助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开发商研发3D-Mine装药模拟爆破技术,结合单孔理论炸药爆破影响半径1.2~1.4 m的数据,模拟设计出现有采矿各掌子的中深孔装药设计,作为实际装药的理论依据。解决了爆破装药人工设计计算量大,需要反复修改,不能根据井下现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的困难,最终实现了井下现场爆破装药的快速设计。

经过前两月爆破工的理论知识培训,从3月13日开始实际应用,起初的时候,装药慢,而且爆破效果不是很好,本层的大块还是存在,大块数量从之前最多达到6个,降到现在最多2~3个,而且块度也不是那么大,经过2、3月份的调整,从3月20日开始,本层的大块明显降低,基本没有大块,“立墙”现象基本杜绝。

通过9个月的生产实际应用,每排装药孔与原来相比节省4%~10%的装药长度,预计节省火药18.7~46.7kg,全年节省火药18000kg。

该文依据是中深孔单孔爆破影响区域是孔底距的一半,照此根据设计布置合理的装药长度,确保整个爆破区域破坏均匀,减少爆破影响重叠区域,从而达到爆破后粒度均匀,降低火药消耗的目的。此理论在以往的装药设计中相当复杂,而在实际生产中难以实现批量化,但是现在在3D-Mine矿业工程软件中实现模拟装药,快速计算爆能影响范围。

按照上述理论依据,现场施工上制定新的装药管理流程,首先是将装药管做上以米为单位的标记,装药时由技术专员指导监督,严格按照装药设计施工,长度误差值小于0.2 m,装完后并抽样检查装药深度是否合格,然后再进行放炮。此新的装药管理,起初在矿石节理发育的穿脉区域进行试验,之后在矿石较硬的沿脉区域进行试装,观察爆破效果,最后在全矿进行全面开展,预计与原来装药相比,改善爆破效果,减低劳动强度,而且每排炮节省4%~10%的装药长度。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在这个矿实施新的现场技术管理模式,证实了3D-Mine矿业工程软件在技术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矿业公司也在很大程度上予以重视,并专门组织人员分别从地质技术管理和采矿技术管理入手,一方面对这个矿赋存的地质体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以往手工图件中各类型地质体中的误差和不足之处。另一方面,与软件开发商沟通,定制适合自身特点的装药爆破模拟程序,提升采矿技术管理质量。从而为今后的现场技术管理工作打开以科学技术为依据,用事实说话的“科技之门”。

参考文献

[1]郭颖,李智陵.编构造地质学简明教程[M].北京:中国地质大学,1995.

[2]赖活生.分析矿区断裂构造,解决生产实际问题[M].鞍山:矿业工程杂志社,2008.

4.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工程质量管理,提升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地生产,依据云南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矿目前采掘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本着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精简高效、提高标准、从严要求的原则,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规定。

第二条 采掘工程质量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是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各职能科室、采掘队必须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要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各采掘队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和兑现奖罚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采煤队、掘进队和其他井下施工队。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本办法由矿技术科质量组负责执行,全面负责矿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 质量组负责全矿施工队的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等工作,采取动态、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手段,促进全矿各采掘队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第三章 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第一节 “采高”、“三直一平”、“煤质”

第六条 工作面采高

(一)采高每10架吊挂一根,误差不超过±50mm,不符合规定每次每根罚50元。

(二)两端头特殊支护不得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架数,每出现一处罚100元。

(三)煤层厚度大于支架支护高度时:2.5m支架采高控制在2.3---2.5m, 煤层厚度小于支架支护高度时:工作面采高不得小于煤层厚度的200---300mm。实际采高均值低于规定标准100---200mm时,每次罚款200元;实际采高均值低于规定标准200---300mm时,每次罚款300元;实际采高均值低于规定标准300mm以上时,每次罚500元。

(四)无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严禁破顶、破底。破顶、破底厚度超过50mm,每5架罚500元。

第七条 煤壁、顶、底板、溜槽、支架的平直度

(一)除客观原因外,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无伞檐、台阶。伞檐、台阶长度超过1m或最大突出、凹进部分超过200mm,每处罚50元。

(二)顶、底板不得出现大的台阶,遇到地质原因需要调整时,必须平缓过渡,严禁大起大落,出现漂溜、凹溜现象,两端头10架内必须与顺槽平缓过渡,严禁出现起桥现象。以上现象每出现一次,每处每次罚100元。

(三)溜槽除了弯曲段以外,从任何地方向边看无前后弯曲和

上下起伏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每次罚50元。

(四)采煤工作面支柱必须打成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偏差超过±100mm者,罚工队100元,工作面内过3m以上断层时,不在此限

(五)排距、柱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其偏差柱距不大于100mm,排距不超过±100mm。达不到要求者罚50~100元,并限期整改,否则停产整顿。

(六)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单体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0元,并令其立即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七)顶梁绞接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如发现一处不绞接,罚款50元,过地质构造、工作面盘斜,确无法绞接时,应按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措施处理。

(八)假顶铺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钢丝网铺设必须完整,不许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搭接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如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500元。

(九)控顶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撤回的柱梁要码放整齐或运出,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竖放,不得平放或作他用。

(十)放顶前要挂好挡矸帘,放顶时必须按规定放实,如发现一处连续5棚以上放顶不实者,责令其立即处理,并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如发现特大放顶不实,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顿,加强特殊支护,强制放顶,同时罚款1000元。

(十一)上、下安全出口的长度、高度、宽度和超前支架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溜子机头处必须使用四对八梁特殊支架,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0元。

第二节 正常支护及超前支护(两畅通)

第八条 两顺槽超前支护

第九条 由于巷道高度变化,队里必须提前采取措施,用单体支柱,如因未及时采取措施出现不能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或支护强度不够则每次罚200元。

第十条 超前支护长度必须保证两个班回采后的支护长度≥20m,否则处每次罚50元。

第十一条 单体必须打成一条直线,偏差超过±50mm,每5根罚30元。

第十二条 单体活柱行程不得小于400mm,卸液口朝向一致,防倒绳绑系牢靠且必须使用柱帽、柱靴(水泥底板除外),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每根罚30元。

第十三条 柱距符合规定1500mm,超出规定距离±100mm,每处罚20元。

第十四条 遇到联巷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对联巷口进行支护,支护时每少一根单体罚20元。

第十五条 单体上所贴反光条必须高度一致,朝向一致,一处不合格,扣罚10元。

第三节 文明生产

第十六条 进入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准。

(一)进入工作面指向牌板,吊挂在巷道正中间,距顶板200---300mm,有一处不合格罚30元。

(二)巷道内运输、供电、给排水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工艺图、上岗牌、记录本等综合管理牌板,大小、高低一致,排列间距均匀且成直线,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有一处不合格罚20元。

(三)巷道口前后20m内不允许码放任何材料备件,否则每处罚50元。

(四)巷道内不得有大于10cm的碴块煤、淤泥、积水、杂物等,所垫物料必须大小一致,且边缘成一条线,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罚30元。

第十七条 运顺文明生产。

(一)备用单体、柱靴、柱帽、防倒绳分类上架码放、吊挂,保持清洁卫生、并标识清楚,否则罚50元。

(二)拆下皮带件分类码放整齐,未分类码放或码放不整齐,罚50元。

(三)沿线皮带下浮煤及时清理,严禁出现磨底托滚现象,每出现一处罚20元。

(四)推进度标识牌吊挂高度一致且干净整洁,否则每次罚20元。

(五)沿线水泵电缆和排水管要在副帮吊挂整齐,做到横平竖

直,水泵吊挂牢靠,严禁陷入淤泥中,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罚20元。

(六)沿线管线盘放时,最上面要形成一个平面,严禁堆积成三角状,否则罚30元/处。

(七)两根主供液管要捋顺,严禁相互缠绕,盘圈,并每隔1.5米用管卡子固定一次,卡子间距要保持一致,否则扣罚50元/次。

(八)转载机机头、机尾、皮带机尾处必须设防护网,机头、机尾端头架处淤泥积水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20元/次。

第十八条 工作面文明生产。

(一)进入工作面各种标识牌、温馨提示牌保持卫生清洁。架间、架前、立柱窝浮煤必须清理干净,无杂物,否则每次罚20元处。

(二)液压支架立柱、油缸不泄液、不漏液,各种管路无“跑、冒、滴、漏”现象,特别是不能出现串液现象。否则罚30元/处。

(三)工作面工具箱内所放配件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存放任何与设备不相关的物品,否则罚20元/处。

第十九条 回顺文明生产。

(一)回顺超前段管线必须吊挂整齐,弧度均匀,不落地,否则罚50元/次。

(二)机尾传感器及缆线吊挂符合规程要求,否则罚30元/处。

(三)备用单体柱靴、柱帽、防倒绳分类上架码放、吊挂,保持清洁卫生,否则罚50元/次。

第二十条 其它文明生产。

(一)沿线存放的备用液管,必须用面纱将管头绑扎好,否则

罚100元/次。

(二)沿线管线吊挂必须横平竖直,否则罚50元/处。

(三)沿线的排水管必须延伸至水窝处,严禁胡乱排放,否则罚30元次。

(四)“五图一表”摆放位置合理,图纸清晰、整洁。

(五)吊挂上的电缆、水管、信号线布置合理,整洁、美观,无跑、窜现象;吊挂平缓,拖曳点设置合理,电缆集中时不落地。

(六)上下顺槽按要求设置水幕,雾化效果良好,喷雾效果良好。

(七)机轨合一巷必须满足700mm的行人宽度要求。

(八)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此范围内的高度不得低于1.6m,断梁折柱、底鼓变形必须及时更换、清挖。超前支架不够或巷道维修不及时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九)工作面上、下付巷的净高和净宽不得小于原设计的300mm,且保持畅通,无折梁断柱,无积水,无杂物,物料堆放整齐,且不得影响通风。

(十)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不得使用失效柱,炮道、采高、迎山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若有违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煤质管理

(一)工作面内刮板机上发现有大于100㎜的碴块,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二)老塘内的矸石窜到工作面没有捡到老塘仍在煤道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日常检查发现从本工作面运输机上出现100㎜以上的矸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四章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掘进工程质量

(一)巷道成形

1、巷道两帮必须平直,台阶控制在50mm以下,出现一个大于50mm的台阶,该点罚款50元。

2、如果掘进为岩石巷道,巷道两帮台阶控制在200mm以下,出现一个大于200mm的台阶,该点罚款50元。

3、如果掘进为半煤岩巷道,巷道两帮台阶控制在100mm以下,出现一个大于100mm的台阶,该点罚款50元。

4、巷道顶、底板必须平整,无明显的波浪起伏。顶底板台阶控制在100mm以下,出现一个大于100mm的台阶,该点罚款50元。

5、巷宽符合设计尺寸,严格按线施工,激光左右不得欠宽、超宽。欠宽30mm、超宽200mm 以上的,且连续长度超过1m的,该点罚款50元

6、巷高必须严格按设计尺寸施工,在煤层赋存正常的条件下,欠高30mm、超高200mm 以上的,且连续长度超过1m的,该点罚款50元欠、超高在+200 mm以上的,罚款20元。

7、正常情况下,除给定设计坡度的特殊用途巷道,其余掘进巷道必须沿底掘进,并要准确探测记录顶煤厚度。未沿底掘进的,该段巷道内的测点全部为不合格,对跟班队长和验收员罚款50元/米。顶底煤探测记录不准确的,对技术员和验收员罚款100元/次。底煤厚度超出500mm,导致掘进见顶的,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追查,对相关单位罚款500元,负责人及管理责任人200元,主要负责人不低于500元。

(二)锚杆支护质量

1、锚杆间排距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横看成排,纵看成行,间排距误差超过-100~+100mm的,该排或者该根锚杆不合格,即扣除5米进尺,以此累加。

2、每出现一根不合格锚杆罚该队200元,跟班队长100元,队长50元。每少1根锚杆,视为不合格锚杆,罚款同上。

3、设计要求挂网或出现构造需要挂网的,没有挂网或者挂网不符合要求、挂网不到位的,该段巷道不计进尺,并对队里责任人罚款100-300元/处。

4、严格按正规循环作业,不得超空顶作业,空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超出部分不计进尺,并加罚班每米100元,跟班队长50元。

5、必须逐排支护,不得跳支或漏支,跳支或漏支的巷道不计进尺,跟班队长罚款100元,队长罚款50元。

6、锚杆间排距超过设计200mm,扭矩、锚固力未达到要求,漏打锚杆的,除执行上述各条规定之外,要求队内必须立即整改,进

行二次紧固、补打。未按规定期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罚队长200元/次。

7、由于支护质量或超空顶作业造成局部冒顶的,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追查。

(三)锚索施工质量及标准化管理

1、施工所使用的锚索、树脂锚固剂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不合格,对负责单位罚款200元。

2、锚索施工使用的锚索施工机具必须完好,压力表要检验、定期校验,使用不合格的压力表或没有压力表,就认为是不合格的锚索,压力表不合格罚款500元。

3、发生地质条件变化如遇到淋水、松散岩层等特殊地段或顶板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联系,要及时变更设计,加长或缩短锚索长度,以便锚索能够锚固在稳定的岩层中,并调整锚索的布置数量。如果发生地质条件变化不及时汇报,罚款500元。

4、锚索施工队伍必须有每班的详细施工记录,记录中必须标明施工位置和锚固力,各班施工的锚索在锚索上要有明显的标志。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真实,罚款200元,锚索上无明显标识罚款50元/套。

5、锚索外露长度≤200mm,孔深允许偏差范围为0—+50mm,孔距允许偏差范围为±200mm,成孔直径、外露长度、孔深、孔距、孔径不合格,罚款200元/套,并将外露长度长于部分剪掉。

6、初涨力不得小于10吨,抗拔力不得小于16.4吨;否则罚款200元/套,并重新补打。

7、每套锚索要求使用3颗药卷,顶端、中部、末端药卷顺序为:CK2350(超快)、K2350(快速)、普通药卷,不按要求施工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套。

8、搅拌时要把药卷送到眼底开始搅拌,时间约为20~30秒,待5分钟后方可上托盘、紧固。

9、锚索施工必须挂线施工,保证间排距,成排成列,如有不合格,罚款300元。

第二十三条 网片支护工程质量及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 挂网支护要按照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连采后配套挂网必须按照规程要求紧跟工作面,如挂网不及时,罚款300元/天。

第二十五条 掘进工作面如有片帮或需包角时,挂网队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推辞,如借故推辞不挂网罚款200元/次。

第二十六条 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圆钢锚杆扭矩力不小于50N.m,锚杆外露长度3-5cm;锚固力、扭矩力、外露长度不符合罚款200元/套,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托盘必须紧贴壁面,托盘与网片间隙不得大于1cm,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套。

第二十八条 在挂网打锚杆时一定要挂线施工,保证锚杆“横平竖直”,间排距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当有片帮需

补打锚杆时,施工锚杆后要求网片贴帮,工程量必须经生技科现场签证。

第二十九条 在帮网与帮网、帮网与顶网网片搭接处搭接长度20-30cm,并用14#双股铁丝拧紧,绑扎不小于3扣,绑丝间距20cm。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第三十条 网片必须铺平铺展,不能出现松弛、褶皱或鼓包现象,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第三十一条 木托板必须密贴壁面随锚杆挂线施工,全部纵向布置,排列整齐,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

第三十二条 现场材料必须在就近联巷内分类码放整齐,不能影响正常的行人行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

第三十三条 必须将当班施工洒在巷道内、电缆线上的煤粉、岩粉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煤粉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

第三十四条 挂网用的架子和施工现场前后20米处,必须设有警戒标志,绞手架必须牢固。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施工用具、材料及绞手架整齐码放在联巷里,不按要求罚款100元。

第三十五条 如帮有电缆,挂网每次放电缆长度不得超过15米,否则罚款100元。

第三十六条 挂网队伍必须每班对所施工锚杆进行扭矩力、抗拉力检查,每个巷道抽查率不小于3%,并建立台账,不进行锚杆扭矩力、抗拉力检查、无记录台账或弄虚作假,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施工锚杆按不合格计算,并不予结算。

第三十七条

(五)架棚巷道支护工程质量及标准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斜巷、平巷、峒室)

第三十九条 ⒈巷道净宽、净高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返工,并处以50元的罚款。确属于矿压问题,不在此限。

第四十条 ⒉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大于1‰。

第四十一条 ⒊金属支架零件齐全,规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支架应立即更换。

第四十二条 ⒋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斜巷支架迎山符合要求,棚梁应垂直巷道中心线,梁两端应水平,背邦背顶符合要求,柱窝深度符合设计,并栽到实底,必要时穿鞋。

第四十三条 ⒌支架之间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或支撑,无连接或支撑者,罚款50元。

第四十四条 ⒍棚梁接口必须严实合缝,棚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水沟畅通,巷道整洁无杂物,物料堆放整齐且不影响通风。

第四十五条 ⒎最大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第四十六条

(六)维修巷道支护工程质量及标准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斜巷、平巷、峒室)

第四十八条

1、凡维修巷道,其工程规格要求一般与砌碹、架棚、锚网喷浆巷道相同。

第四十九条

2、对于冒顶,必须进行绞架处理,绞架时要绞紧,要用棚木、串杆、木楔、荆片将顶背紧罩严。

第五十条 文明卫生

第五十一条

1、掘进巷道到掌子头的浮煤、淤泥必须清理干净,在地质条件正常的情况下,必须清至硬底,否则罚款每米20元。

第五十二条

2、移完刮板机后的堆煤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第五十三条

3、工作面出现积水(长度5米,深度0.1米以上)必须设泵排水,否则每坑罚款200元。

第五十四条 第十六条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

第五十五条 质量组每月月底将对各队的日常验收考核结果和罚款总额进行月度汇总。并将当月队所有罚款总额作为奖金分别奖励给月度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两名的区队。

第五十六条 密闭施工验收和奖罚

第五十七条 不严格按照通风组所下发施工联系书进行施工,密闭规格、施工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一律推倒重新砌筑,并处以500元/次罚款。

第五十八条 对掏槽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施工单位进行重新掏槽,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次罚款。

5.承包合同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篇五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6.采掘机械实验报告 篇六

时间:

地点:

学号:

班级:

姓名:

2015年5月12日

一、实验目的

1、参观各种液压仪器并了解其结构组成;

2、通过实验认识常用的液压元件;

3、了解常用液压元件的结构特点和工作原理;

4、了解液压系统的组成;

5、学会连接执行液压缸的串、并联油路;

6、分析液压回路的工作过程。二 实验仪器

综合工作台、三位四通电磁换向阀、溢流阀、液压泵、液压缸、连接油管及管接头等。三 实验原理

1液压传动系统的组成及各部分功能

1)动力元件,即液压泵,其职能是将原动机的机械能转换为液体的压力动能(表现为压力、流量),其作用是为液压系统提供压力油,是系统的动力源。

2)执行元件,指液压缸或液压马达,其职能是将液压能转换为机械能而对外做功,液压缸可驱动工作机构实现往复直线运动(或摆动),液压马达可完成回转运动。

3)控制元件,指各种阀利用这些元件可以控制和调节液压系统中液体的压力、流量和方向等,以保证执行元件能按照人们预期的要求进行工作。

4)辅助元件,包括油箱、滤油器、管路及接头、冷却器、压力表等。它们的作用是提供必要的条件使系统正常工作并便于监测控制。5)工作介质,即传动液体,通常称液压油。液压系统就是通过工作介质实现运动和动力传递的,另外液压油还可以对液压元件中相互运动的零件起润滑作用。2液压传动的优缺点(1)优点

1)传动平稳,在液压传动装置中,由于油液的压缩量非常小,在通常压力下可以认为不可压缩,依靠油液的连续流动进行传动。油液有吸振能力,在油路中还可以设置液压缓冲装置,故不像机械机构因加工和装配误差会引起振动扣撞击,使传动十分平稳,便于实现频繁的换向;因此它广泛地应用在要求传动平稳的机械上。

2)质量轻体积小 液压传动与机械、电力等传动方式相比,在输出同样功率的条件下,体积和质量可以减少很多,因此惯性

小、动作灵敏;这对液压仿形、液压自动控制和要求减轻质量的机器来说,是特别重要的。3)承载能力大 液压传动易于获得很大的力和转矩,因此广泛

用于压制机、隧道掘进机、万吨轮船操舵机和万吨水压机等。4)容易实现无级调速 在液压传动中,调节液体的流量就可实现无级凋速,并且凋速范围很大,可达2000:1,很容易获得极低的速度。

5)易于实现过载保护 液压系统中采取了很多安全保护措施,能够自动防止过载,避免发生事故。

6)液压元件能够自动润滑 由于采用液压油作为工作介质,使液压传动装置能自动润滑,因此元件的使用寿命较长。

7)容易实现复杂的动作 采用液压传动能获得各种复杂的机械动作,如仿形车床的液压仿形刀架、数控铣床的液压工作台,可加工出不规则形状的零件。

8)简化机构 采用液压传动可大大地简化机械结构,从而减少了机械零部件数目。

9)便于实现自动化 液压系统中,液体的压力、流量和方向是非常容易控制的,再加上电气装置的配合,很容易实现复杂的自动工作循环。目前,液压传动在组合机床和自动线上应用得很普遍。10)便于实现“三化” 液压元件易于实现系列比、标准化和通用化.也易于设计和组织专业性大批量生产,从而可提高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2)缺点

1)液压元件制造精度要求高 由于元件的技术要求高和装配比较困难,使用维护比较严格。

2)实现定比传动困难 液压传动是以液压油为工作介质,在相对运动表面间不可避免的要有泄漏,同时油液也不是绝对不可压缩的。因此不宜应用在在传动比要求严格的场合,例如螺纹和齿轮加工机床的传动系统。

3)油液受温度的影响 由于油的粘度随温度的改变而改变,故不宜在高温或低温的环境下工作。

4)不适宜远距离输送动力 由于采用油管传输压力油,压力损失较大,故不宜远距离输送动力。

5)油液中混入空气易影响工作性能 油液中混入空气后,容易引起爬行、振动和噪声,使系统的工作性能受到影响。

6)油液容易污染 油液污染后,会影响系统工作的可靠性。

7)发生故障不易检查和排除。3液压泵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1)密封容积的变化是液压泵实现吸液排液的根本原因,因此,密封而又变化的容积是液压泵必须具备的基本结构,所以液压泵也称容积式液压泵。显然,液压泵所产生的流量与其密封容积的变化量及单位时间内容积变化的次数成比例。2)具有隔离吸液腔和排液腔(即隔离低压和高压液体)的装置,使液压泵能连续有规律地吸入和排出工作液体,这种装置称为配流(油)装置。配流装置的结构因液压泵的类型而异,手摇泵的配流装置是两个单向泵,称为阀式配流装置,此外还有盘式和轴式配流装置。3)油箱内的工作液体始终具有不低于1个大气压的绝对压力,这是保住液压泵能从油箱吸液的必要外部条件,因此,一般油箱的液面总于大气相通。

4电磁换向阀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

利用电磁铁推动阀芯移动来实现油液的换向。使用电磁换向阀使操纵省力,便于提高自动化程度。电磁阀里有密闭的腔,在不同位置开有通孔,每个孔连接不同的油管,腔中间是活塞,两面是两块电磁铁,哪面的磁铁线圈通电阀体就会被吸引到哪边,通过控制阀体的移动来开启或关闭不同的排油孔,而进油孔是常开的,液压油就会进入不同的排油管,然后通过油的压力来推动油缸的活塞,活塞又带动活塞杆,活塞杆带动机械装置。这样通过控制电磁铁的电流通断就控制了机械运动。

5液压缸动作方式

液压缸是将液压能转变为机械能的、做直线往复运动(或摆动运动)的液压执行元件。它结构简单、工作可靠。用它来实现往复运动时,可免去减速装置,并且没有传动间隙,运动平稳,因此在各种机械的液压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液压缸输出力和活塞有效面积及其两边的压差成正比;液压缸基本上由缸筒和缸盖、活塞和活塞杆、密封装置、缓冲装置与排气装置组成。缓冲装置与排气装置视具体应用场合而定,其他装置则必不可少。

根据常用液压缸的结构形式,可将其分为四种类型: 活塞式

单活塞杆液压缸只有一端有活塞杆。如图所示是一种单活塞液压缸。其两端进出口油口A和B都可通压力油或回油,以实现双向运动,故称为双作用缸。活塞仅能单向运动,其反方向运动需由外力来完成。柱塞是·

(1)柱塞式液压缸是一种单作用式液压缸,靠液压力只能实现一个方向的运动,柱 塞回程要靠其它外力或柱塞的自重;

(2)柱塞只靠缸套支承而不与缸套 接触,这样缸套极易加工,故适于做 长行程液压缸;

(3)工作时柱塞总受压,因而它必须 有足够的刚度;(4)柱塞重量往往较大,水平放置时 容易因自重而下垂,造成密封件和导向 单边磨损,故其垂直使用更有利。活塞仅能单向运动,其反方向运动需由外力来完成。但其行程一般较活塞式液压缸大。伸缩式

伸缩式液压缸具有二级或多级活塞,伸缩式液压缸中活塞伸出的顺序式从大到小,而空载缩回的顺序则一般是从小到大。伸缩缸可实现较长的行程,而缩回时长度较短,结构较为紧凑。此种液压缸常用于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上。有对歌一次运动的活塞,各活塞逐次运动时,其输出速度和输出力均是变化的。摆动式

液压缸是输出扭矩并实现往复运动的执行元件。有单叶片和双叶片两种形式。定子块固定在缸体上,而叶片和转子连接在一起。根据进油方向,叶片将带动转子作往复摆动。四 实验过程 1实验步骤

1)观看实验室中的各种阀和泵

2)实验原理油路图

五 实验现象及其原因分析 1实验现象

打开电路开关,液压泵工作,打开调速阀。当换向阀处于中位职能时,液压缸不移动;当将换向阀通过电磁换到左位时,液压缸向左移动。反之当换向阀处于,右位时,液压缸向右移动。而且通过调速阀我们能够改变液压缸向左或者向右移动当快慢。当液压缸达到一定位子时,液压缸将不再移动即使一直接通电路。2结论分析

液压泵通过压力差油,并且给予工作液一定的压力。通过调速阀调节进油的快慢、然后通过换向阀调节进出油的方向,当处于中位时液压缸处于稳定状态,即不进油也不出油。

而液压缸为双作用液压缸,当A口进油时,B油口回油,液压缸向右移动;反之B油口进油时,A油口回油,液压缸向左移动。

而当液压缸到达最左端或者最右端时工作液压会持续增加,当达到溢流阀的压力时,工作液通过溢流阀口流回油箱。

7.采掘队长承诺书 篇七

------采掘队长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之际,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措施进行施工,施工措施保证贯彻落实到每一位矿工。

3、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管理、顶板隐患排查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杜绝空顶作业,确保顶板支护安全可靠。

4、维护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设备,不在无风、微风环境下作业,出现瓦斯超限和其它险情时立即撤人。

5、做好本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不打折扣,不抱侥幸心里。

7、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确保井下在用设备

台台完好,杜绝失爆现象发生。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9、积极参加矿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持证上岗。

10、落实井下8小时跟班制度,与工人同上同下。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8.采掘全员安全培训教案 篇八

(采掘部分)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2011年10月21日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煤矿工人入井须知;安全乘车与行走

一、矿井概况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78万吨/年;相对瓦斯涌出量4.84 m3/t,绝对瓦斯涌出量7.72 m3/min为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非突出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70m3/h,最大涌水量105m3/h,实际涌水量约13m3/h;矿井采用两斜两立单水平上下山开拓,目前矿井有两个采面,西二采区的12240工作面和西四采区的14130工作面,均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一次采全高炮采低位放顶煤开采工艺;主斜井斜长586m,敷设一部DPC80-35-2×355S型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原煤,副斜井689m,采用2JK-2.5型提升机串车提升;矿井采用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矿井总进风量为3000m3/min(参考数据),矿井总回风量为3200 m3/min(参考数据);西二风井井径3.5m,井深124m,安装有两台FBCDZNO-19型轴流对旋式风机。西四风井井径3.5m,井深146m,安装两台FBCDZNO-20型轴流对旋式风机;地面安装有两台LGFD110/315J型(20m3)螺杆空压机;井下中央泵房装备MD155-30×8型离心式水泵三台,井底水仓总容量1148 m3,西二采区泵房装备MD46-30×4型离心式水泵三台;调度室安装KJ95N型瓦斯监控系统、KTJ4H型调度通讯系统、KJ69A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劳动定员:六点班279人,两点班199人、十点班189人(实际:);矿井双回路供电,两趟6KV电缆线路直接入井(33板、27板)。

二、入井须知

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成年男性人,《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 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2、强健的体魄,井下作业处在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之中,要求作业人员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有敏锐机智的反应能力;身体部位要有适应和抵抗能力,动作灵活,要有健康的心肺功能。《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四十四条规定,新工人入矿之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安全培训合格,《煤矿安全规程》第六条规定:煤矿企 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4、了解本矿井的基本情况,(1)、矿井的地理位置、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及通讯方式。

(2)、本矿井灾害应急预案中井下各个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要吃饱、睡足、休息好、体力不足或精神不振时,易发生事故。

2、严格遵守“三禁止”入井,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和严禁带烟火和点火物品入井。

3、严格遵守“三戴”入井必须戴安全帽、戴矿灯和随身携带自救器。

4、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工作地点、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和应对措施。

5、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安全乘车须知:

1、乘罐时要听从指挥、排队上下,不能打闹、抢下抢上。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厢之间搭乘;

5、严禁超员乘坐;

6、车辆掉道时,必须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安全注意事项:

1、熟悉安全出口、路标和避灾路线。

2、熟悉井下信号。

第二部分、自救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现场演示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我矿所用自救器为隔离(绝)式自救器,隔离(绝)式自救器有化学氧(自生氧)和压缩氧二种。

我们以ZYH15型化学氧自救器为例:

1、用途:

化学氧自救器是一种由于灾害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缺氧时,提供给人们清新的呼吸气体,作为逃离灾区或进行一般事故工作的仪器,它主要用于煤矿采掘工作中发生瓦斯爆炸、火灾和瓦斯突出等自然灾害时,作为工人逃生的自救仪器,在其它地下工程、化学环卫工程和有可能出现有毒气体和窒息环境进行作业的工程和厂矿都有广泛的使用意义。

2、工作原理及结构:

化学氧自救器呼吸气路为循环式闭路呼吸系统,即呼出气体进入生养药罐,药罐发生的氧气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直接吸入气囊中的氧气,气流在呼吸系统中绕行一周,与外界空气完全隔绝,所以这种自救器也叫隔离式自救器。

人佩戴上自救器后,呼吸时气体经过口具、呼吸软管、呼气阀、呼气软管、呼气导管进入药罐,呼出气中的水气、CO2与药罐体内的生养剂作用产生大量O2进入气囊储存起来,吸气时,在肺部负压作用下,将吸气阀打开,气囊中的O2经吸气阀、呼吸软管、口具进入肺部,完成了整个呼吸循环。

当生养剂产生的O2超出人体的耗氧量时,进入气囊的O2越积越多,逐渐膨胀,内压逐渐增大,达到规定气压时,气囊内的尼龙绳便拉开排气阀的阀门,排除多余气体,保证呼吸正常进行,由于多余气体被排出,气囊内压减小,排气阀门自动关闭,避免浪费O2,保证使用时间。

结构:鼻夹组、口具组、启动器、上隔板、药罐、生氧器、下底盖、气囊、排气阀门。

3、佩带步骤:(1)扯下保护带;

(2)用拇指掀起红色扳手,拉断封印条;(3)揭开上外壳;

(4)抓住头带,取出呼吸保护器,丢掉下外壳;

(5)用手拉启动器的启动环,待气囊鼓起,若受外力作用不能正常启动时,可用嘴吹鼓气囊;

(6)取下矿帽,佩带头带,将口具含入口中,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然后夹好鼻夹,戴上矿帽,撤出灾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现场演示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8、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9、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第三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工人的权

利和义务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定或者认可,即由国家机关依其职权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制定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法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 订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和修订 民族自治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有权制定和修订部门规章等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概念 •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律体系主要由一下四部分组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

2、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煤矿 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煤矿安全 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上四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1、法律是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等。

2、行政法规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 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主要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 章。主要有各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煤炭条例》、《河南省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

4、规章 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 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 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规章主要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二、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煤矿职工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洪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煤矿企业要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2)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合法拒绝权

煤矿职工有权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煤矿企业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遇险停、撤权

煤矿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煤矿企业不得因职工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煤矿职工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按规定对职工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工伤保险和索赔权

5)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煤矿职工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伤,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企业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须爱护有关设备、设施,须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煤矿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煤矿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也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有组织地参加抢险救灾。

第四部分、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工作面隐患分析及处理

请参照矿务局下发的《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细则》中的采掘部分进行学习。

第五部分、《煤矿安全规程》的部分条款学习

第四十六条 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第六十五条 采用掩护支架开采急倾斜煤层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必须进行调整。应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正倾斜掩护支架的每个回采带的两端,必须设置人行眼,并用木板隔出溜煤眼。伪倾斜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2个出口的要求和工作面的伪倾角,超前溜煤眼的规格、间距和施工方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掩护支架接近平巷时,应缩短每次下放支架的距离,并减少同时爆破的炮眼数目和装药量。掩护支架过平巷时,应加强溜煤眼与平巷连接处的支护或架设木垛。

第六十七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

(七)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八)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九)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十二)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 炸性、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 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矸)。(四)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一)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二)冲击地压煤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二)采放比大于1:3的。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第六十九条 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三)工作面倾角在15°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四)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五)采用动力载波控制的采煤机,当2台采煤机由1台变压器供电时,应分别使用不同的载波频率,并保证所有的动力载波互不干扰。

(六)采煤机上的控制按钮,必须设在靠采空区一侧,并加保护罩。

(七)使用有链牵引采煤机时,在开机和改变牵引方向前,必须发出信号,只有在收到返向信号后,才能开机或改变牵引方向,防止牵引链跳动或断链伤人。必须经常检查牵引链及其两端的固定联接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煤机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避开牵引链。

(八)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九)采煤机用刮板输送机作轨道时,必须经常检查刮板输送机的溜槽联接、挡煤板导向管的联接,防止采煤机牵引链因过载而断链;采煤机为无链牵引时,齿(销、链)轨的安设必须紧固、完整,并经常检查。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操作、推进刮板输送机。

第七十一条 使用掘进机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二)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三)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四)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五)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六)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七)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七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塞必须符合标准,并设专人检查、清除塞内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移动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整可靠。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第七十三条 使用装岩(煤)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

(二)装岩(煤)机上必须有照明装置。

第九十三条 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第九十九条 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应遵守本规程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

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第一百零八条 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第一百四十条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第六部分、矿山应急救援知识;矿工自救与互救;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矿山应急救援知识

1、概 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所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系指政府和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作为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对煤矿来说,是在矿井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能立即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的“快速反应机制”。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类、管理、组成及基本任务

根据针对的危害物质可分为综合预案和单独预案;根据预案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企业预案和政府预案;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现场预案和场外预案。

应急救援管理过程: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支持保障系统: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组成。其中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组织体制包括管理机构、功能部门、应急指挥、救援队伍4部分。

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防止事故影响范围继续扩大,并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

3、事故应急预案的几个重要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预案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区别

编制内容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对矿井五大自然灾害全面防治和处理的总体计划;而预案按其定义,它只是针对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它不涉及对各类事故的防范。审批程序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初审后,要呈集团公司审定,批准后贯彻实施;而预案是由矿自编、自审、实施。

编制和修订的时限不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编制、报批一次,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而预案,是由矿井一次性编审完成,再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预案的编审 1)编审程序:

每处生产矿井,都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编制预案,编审程序为: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提出初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初审→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以矿红头文件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这就是说,“预案”是煤矿企业自编、自审并组织实施的。2)编制原则

•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中,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召集人员的方法要迅速及时。其中,安全撤退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措施是预案中的两项主要内容,尤应详尽确切、细致周密。安全撤退人员应采取的具体措施:①通知和引导人员撤退

②控制风流 ③为灾区创造自救的条件。

编制各类灾害事故处理措施的原则:①处理火灾事故,应首先确定控制火势的方法和步骤,明确所采用的灭火方法以及防火墙(密闭)的位置、材料和修建顺序等。②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如何迅速恢复灾区通风和防止爆炸引起火灾。如有可能引起火灾,则必须把防止瓦斯再次爆炸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此时对采区减弱风流控制火势的措施要特别慎重。③处理其他事故,如处理冒顶、透水、溃砂(浆)、瓦斯突出及运输、提升、机电等事故,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规定。预案的编制内容 1).组织领导

矿应成立预案领导小组,由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任组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等副矿长任副组长;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能立即做出快速反应,领导和组织“先期”的事故抢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为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办公室可设在矿调度所;并由调度部门领导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度部门值班电话为联系电话,并公示。2).物资保障

井下消防硐室内应设“消防列车”,配备有关应急救援材料,如:黄沙、袋袋水泥、灭火器、木板、撞楔、木料等。

地面料场和仓库,应备有各种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材料、设备、物资等物品。3).现场救援

重大事故发生时,除组织事故点就近的职工立即进行事故抢救外,矿井“兼职救护队”要快速投入事故抢救。矿井依本预案在组织先期快速救援的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成立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指挥,组织事故抢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不能代替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预案实施及变更

预案经矿安全办公会议审定后,要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学习贯彻,由矿长负责实施。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应按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向矿总值班和矿长汇报。

矿长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在上级领导、专业救护队、总医院医生到达之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完全依靠本矿的力量,迅速开展事故抢救和医疗急救。这对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防止灾变继发极为重要。对矿井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由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半年或每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更或遇其他必要情况时,应对预案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矿工自救与互救

发生事故后,矿山救护队不可能立即到达事故地点,实践证明,矿工如何在事故初期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开展自救互救,可以减小事故危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自救”就是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互救”则是在有效的自救前提下为了妥善的保护他人而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自救和互救的成效如何,决定于自救和互救方法的正确性,为了确保自救和互救的有效,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每个入井人员都必须熟知一下内容:

1、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3、掌握避灾方法,会使用自救器。当矿井发生灾害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2、积极抢救

3、安全撤离

4、妥善避灾

三、煤矿职业病较常见的有煤肺病、尘肺病、矽肺病等等。对职工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如何能够防治职业病对职工的危害:

1、及时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洒水降尘,减少井下的煤(岩)尘量

2、使每个职工都能正确的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3、加强通风,通风合理,降低灰尘。职业病相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等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部分、顶板管理知识

1、敲帮问顶:检查顶板是否离层的办法:根据顶板发出的声音做出判断;用顶板离层仪进行测定。

2、冒顶前的预兆: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木支护不时会发出劈裂响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支柱下沉,钻底严重,有时听到采空区底顶板发出断裂闷雷声;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煤质变软,有片帮、掉渣现象,打眼时较省力;顶板出现离层;漏顶造成棚梁上托空,支架松动不吃劲,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顶板淋水头水量明显增加。

3、顶板事故的种类、防范措施及案例分析

按一次性冒落的顶板范围及伤亡人员分为局部冒顶事故和大面积切顶垮面事故。跨面事故据其作用力的始动方向又可分为推跨型事故和压垮型事故二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008年5月19日,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6.195万元。

一、概述

1.企业名称:湖南省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井。2.事故发生时间:2008年5月19日20时40分。

3.事故发生地点:-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5.事故伤亡:死亡1人。

6.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6.19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公司概况

湖南省湘潭矿业有限公司由省属国有谭家山煤矿改制而来,六证齐全,下设四个矿,分别分一井、二井煤业公司、三井、四井,现有生产能力60万吨/年。

(二)矿井基本情况

1.三井位于谭家山矿区“V”型向斜构造南翼东部,属急倾斜中厚煤层,平均倾角为62°,三井始建于1969年,1972年因发生瓦斯爆炸被关闭,1988年恢复生产,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1998年进行技术改造,2001年达到改扩建能力9万吨/年。2005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三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涌水量为120 m3/h,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无自然发火倾向。

3.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225米、-450米、-550米、-600米、-650米水平)开拓方式,水平分层等采煤方法进行回采,回采工作面使用木支架支护方式。深部水平主采12煤,7煤、10煤辅助开采。运输大巷布置在底板茅口灰岩中,三层煤联合布置。

4.地面安装了2台45kw轴流式主要通风机(BD-11-№14),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总回风量为1400 m3/min,总进风量为1200 m3/min,矿井实行多级排水,双回路供电。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60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一平巷1号天眼。一平巷高1.4米,宽1.0米,顶板采用钢丝绳缠绕木棍加点柱支护(柔性平板掩护支架),木棍平均直径5厘米,木质点柱平均直径12厘米。天眼高7.2米,断面1米×1米,采用密集盘木支护。局扇送风至一平巷,未送至天眼处。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

5月19日16时,开完班前会后,采四队副队长苏志强带领9人到-650m水平东一石门12煤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工作。其中副班长何启红(死者)和大工刘运池放顶,其余工人进行铺架、维修等工作。当掩护支架从1 号天眼铺过2号天眼时,何启红开始在1号天眼打眼放炮落顶。按该处《作业规程》规定,必须全部铺架、落顶、打好点柱以后,才允许向两帮打眼放炮采煤。但何启红为追求产量,在未铺架、放顶完成,也未打点柱的情况下违章挖取顶煤。当他放煤放了七、八矿车以后,掩护支架突然垮落,将他埋住。

事故发生后,刘运池等就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方马上召集职工抢救。20日凌晨5时将何启红扒出,何已当场死亡。事故抢救共清理煤矸10余吨。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不按《作业规程》操作,违章采煤。2.事故地点顶板压力大,未进行有效支护。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实行单纯的吨煤工资。矿方给付职工的工资只与吨煤挂钩,客观上促使作业人员片面追求产量,不顾安全违章采煤。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作业现场忽视管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3.职工安全意识差。井下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业,同事也未及时、有效制止死者的违章行为,自保、互保意识差。本次事故死亡一人,直接经济损失36.195万元。

第八部分、瓦斯的基本知识

1、瓦斯的性质、瓦斯爆炸的条件极其危害。

瓦斯时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微溶于水,密度与空气略低。浓度大时,可使人窒息死亡。

瓦斯爆炸的条件:氧气浓度不低于12﹪;有高温引燃火源(温度650-750°);瓦斯浓度5﹪-16﹪.瓦斯的危害:一般来说,如果瓦斯在空气中的含量大,会降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人员呼吸后会因缺氧而发生窒息事故.如果空气中瓦斯含量在5-16﹪之间;氧含量超过12﹪;遇到高温热源则会发生瓦斯爆炸。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区域会发生瓦斯突出事故。

容易出现瓦斯积聚的地点:工作面后隅角,采空区,空顶区,回风巷等地点。处理方法:洒水降尘,利用挡风板吹散瓦斯等方法。

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铜川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4年11月28日上午7时10分,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415工作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 293 人作业,其中 127人脱险(其中45人受伤),致使166 人遇难(其中有 6 名救护指战员)。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该矿在2001年4月6日发生过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 7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一、矿井概况

陈家山煤矿位于陕西省耀县北部,为焦坪矿区西部边缘井田,是铜川矿务局下属主力煤矿。矿井分别于1979 年6月和 1982 年12月分两期工程建成投产,服务年限77年。井田采用走向平硐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沿走向开拓四个石门布置四个采区。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方式为多风井分区抽出式通风。煤层易自燃发火,发火期为3~6个月,最短24天,煤尘爆炸指数为35.02%,具有爆炸性。开采12﹟煤层,煤层厚度12米,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原设计能力为150万吨/年,2004年截至发生事故时已产煤215万吨。该矿有职工3774人,有一个综采队,两个开拓队三个掘进队。综采工作面布置有两条进风巷,其中一条为进风运输顺槽,一条为低位巷(巷道内铺设有水管和注浆管路);两条回风巷,其中一条为回风顺槽一条为高位巷(供抽放瓦斯用)。发生事故的 415 工作面位于四采区左翼,事故点距离切眼 700 米,工作面长150米,总推进长度1700米,上邻的413工作面已采完,下邻的417工作面待采。

二、事故经过

2004 年11月 23 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415工作面上隅角因工人放炮作业引起瓦斯爆燃,矿救护队立即采取泡沫灭火,注水、注浆等措施将火扑灭11月24日中午415工作面又发生明火,同样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灭火后工作面恢复正常,又向前推进了 27 米但工作面一直能测出一氧化碳气体,却找不到火源,判断火源在采空区,矿务局决定边向采空区注浆、灌水,边生产,并由陈家山驻矿救护中队检测气体、协助灭火。11月28日陈家山驻矿救护中队书记带七名救护队员下井检测气体,7时书记派2名队员到井底向矿调度室汇报检测气体情况,7时10分,井下工人在415工作面下隅角靠采空区侧进行强制放顶,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三、处理经过

事故发生后,立即召请陕西省铜川、韩城、澄合等七支救护队进行侦察搜救,搜寻到了63名遇难矿工并将大巷中的35名遇难者搬运出井,根据救护队员在距发生瓦斯爆炸的415工作面800米处检测,CH4:9%,处于爆炸界限,随时有二次爆炸的可能,CO:0.1%,吸一口就足以致命。12月1日指挥部决定将通往415工作面的四条巷道全部封闭,然后注氮进行灭火,因采用木版密闭漏风太大,12 月 2 日零点班指挥部命令救护队用聚氨脂快速泡沫进行加固闭墙,加固后人员迅速撤到变电所内(基地),八分钟后,即 3 时 25分发生第二次瓦斯爆炸,当时井下共有61人,其中有救护队员42人,矿工19 人,所幸的是只有 6 名队员受伤,没有造成生命危险,变电所铁门打的变了形,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主扇不能运转,防爆门飞出了 300 余米。接着在6时15分、7时45分、10时35分连续发生了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瓦斯爆炸。12月3日起,矿区开始从地面向井下火区注水灭火,一方面引用相邻矿区的水源通过风井口向井下灾区注水,同时在沮河筑坝拦水,通过井口向井内安装管道,对整个灾区实行水淹灭火。截至19 日,两个注水孔已经注水 3.6 万立方米超过了原方案预计的注水量,却没有达到预期灭火效果。专家研究认为,先后多次大的瓦斯爆炸,对采区内一些地方的墙体破坏严重,注入的水可能大部分没有流入井下火区。随即对原方案进行调整,新方案将利用前一阶段的沮河筑坝拦水工程,不进入井口安装管道,重新在地面安装15公里长的注水管路,接至413采空区的放气孔,通过510米长的放气孔直接对415工作面及其采空区进行注水,同时在 416 工作面上部重新打一个深240米的注水孔,从这里直接向416工作面注水。预计管道铺设需要8天的时间,整个铺设管道、打孔、注水工作需要 2 个月左右的时间。11月28日7 时10 分发生爆炸后,12 时28分我队接到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一级待命的通知。该矿在12月2日3时25分发生了第二次爆炸井下61人生死不明的情况下,4时50分国家救援指挥中心通知我队立即出动一个中队前往增援,我队接到命令后,于5时整出动38名指战员前往救援,于20 时 30 分到达陈家山煤矿。由于该矿一天内连续发生四次爆炸,指挥部决定向井下注水灭火,后因水源不足,灭火时间过长,12月9日国家救援指挥中心命令我队暂时撤回,等候调遣。我队于12月10日3时10分38名指战员全部归队。顺利完成了我队在抢险救灾史上的第一次跨省作业。

第九部分、矿井水灾的基本知识

一、矿井水灾的危害: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矿井水灾(通常称为透水),是煤矿常见的主要灾害之一。一旦发生透水,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所以做好矿井防水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矿井突水的预兆: 1)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即臭鸡蛋味)。(3)有时可闻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2)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

(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时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底板活动时水变浑浊,底板稳定时水色变清。

(4)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呈乳白或黄色。

第十部分爆破作业安全知识及规程部分条款学习

一、煤矿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一)、炸药的定义与特征

炸药是在外界能量作用下,自身进行高速的化学反应,同时产生大量的高温高压气体和热量的物质。特征:

1、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化学爆炸性

2、在微小的体积中蕴藏有大量能量

3、能够依靠自身的氧化实现爆炸反应

(二)、炸药的反应形式

1、热分解

在炸药贮存期间,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温度、湿度和压力,防止发生自燃和自爆事故

2、燃烧

炸药在热源和火焰作用下的反应,靠热传导来传递能量,不需要外界供氧。因此,炸药在保存期要注意改善通风条件,防止炸药在密闭条件下燃烧

3、爆炸

爆炸反应区能形成压缩冲击波,使反应区内外的温度、压力和密度状态产生剧烈变化。反应能量的传递和反应区的传播靠压缩冲击波来进行。

(三)、炸药爆炸反应三要素

1、反应过程中放出大量的热是化学爆炸进行所必需的首要条件,反应热量的大小是衡量炸药作功能力大小的标志。(铵梯炸药的热量约为4200000J/KG)反应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条件,2、爆炸反应速度快是形成爆炸的必要条件,炸药爆炸速度高达1500~8500M/S,反应时间仅为十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秒,是衡量炸药威力的重要因素。

3、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炸药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气体,有二氧化碳、氮气和水蒸气,还有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工业常用炸药生成的气体体积为700~1000L/Kg,铵梯炸药爆炸生成的气体体积比原来增大了850~920倍。

(四)、爆轰

1、稳定爆炸

爆炸反应速度高而且保持恒定的爆炸称为稳定爆炸,也称为爆轰。

2、不稳定爆炸

反应速度较慢且变化不定的爆炸称为不稳定爆炸,简称爆炸。不稳定爆炸的爆速不仅低于爆轰,而且容易衰减,甚至熄爆,使炸药不能全部反应,以致产生半爆、爆燃或拒爆等现象,给爆破作业带来不安全因素。

(五)、自由面和最小抵抗线

自由面:被爆破的煤岩体与空气接触的界面。最小抵抗线:从装药几何中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是爆破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六)、爆破作用的表现形式

装药爆破时,其爆破的表现形式与埋置药量和深度有关。装药量相同的装药埋置在岩石内部不同深度时,其作用结果也不相同。内部爆破作用:

在自由面上看不到爆破作用的迹象。以药包为中心,除在装药处形成扩大的空腔外,还形成压缩区、裂隙区、震动区。外部爆破作用:装药爆破后,爆破作用在自由面上显露。

(七)、自由面对爆破作用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进行爆破,总是要设法创造和利用自由面,合理布置炮眼和选择合理爆破方式。如掘进工作面的掏槽,选用 秒延期、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都是为了增加自由面。《规程》规定:

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石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矿用炸药的种类与使用范围

一、炸药爆炸引燃引爆瓦斯的机理

1、爆炸气体产物的直接作用

点火温度(炸药爆炸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热的性能,感应时间 主要与爆炸产物的组成、爆温和爆热有关)

2、炽热固体颗粒的作用

(要求安全炸药必须具有良好的反应性能和爆轰性能,以保证炸药能够完全爆炸,而且生成产物应完全都是气体。)

3、爆破形成空气冲击波的作用

空气冲击波的压力、温度和作用时间是随着炸药的总量增加而增加的,因此,当爆热一定时,必须对药量加以控制。电力起爆技术

一、瞬发电雷管

通入足够的电流,能在瞬间立即起爆的电雷管为瞬发电雷管。

瞬发电雷管可分为普通型和煤矿许用型两种。前者可用于无瓦斯工作面,后者具有瓦斯安全性,可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种采掘工作面。煤矿许用型瞬发电雷管和普通型瞬发电雷管的结构基本相同,它之所以具有瓦斯安全性,主要是在副起爆药(猛炸药)中加入了一定量的消焰剂,消焰剂通常采用氯化钾,以便降低爆温,消焰和隔离瓦斯与爆炸火焰接触作用,从而有效预防瓦斯爆炸。

瞬发电雷管在巷道掘进中只能用于全断面分次爆破。

《规程》规定: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二、延期电雷管

1、秒延期电雷管:

通入足够的电流后,以1秒或半秒间隔时间延期爆炸的电雷管为秒或半秒延期电雷管。

用秒延期电雷管可以全断面一次爆破,具有增加自由面、爆破效率高、节省工时和炸药等优点。由于每段间隔的时间和总延期时间长,已大大超过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的规定,因此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严禁使用。但可在地面和露天矿用于爆破。秒延期电雷管分为7段,用1.5A恒定直流电测定。各段从通电到电雷管起爆的延期时间及脚线标志。

2、毫秒延期电雷管

通入足够电流后,以若干毫秒间隔时间延期爆炸的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分为普通型和煤矿许用型两种。普通型毫秒电雷管由于金属管壳、加强帽、聚乙稀绝缘脚线包皮等在雷管爆炸时生产灼热碎片和残渣,延期药燃烧时喷出高温颗粒残渣,副起爆药爆炸时的产生高温火焰等原因,有引燃、引爆瓦斯的可能,故不能用于煤矿生产的采掘工作面。《规程》规定: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非电力起爆技术

一、导爆索起爆法

实质是利用雷管爆炸后,首先引爆导爆索,然后由导爆索的爆轰引起起药包爆炸。

二、导爆管起爆法

1、联结块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2、雷管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3、导爆索和导爆管相结合的起爆方式

三、导火索起爆法

禁止用于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也不能用于立井、天井和倾角大的斜井爆破。爆破工的安全职责

爆破工作为井下的特殊工种,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安全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严格遵守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保证爆炸材料不丢失。(3)严格遵守爆炸材料运送制度,保证沿途安全。(4)严格遵守爆破各项操作规定,保证爆破过程安全。

(5)严格遵守处理爆破故障(残爆、拒爆)及特殊爆破情况下爆破的规定和要求。

(6)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所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状态,爱护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二、《规程》部分条款学习

第三百二十一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三百二十八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第三百二十九条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二)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三)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四)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六)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第三百三十一条 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二)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三)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五)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第三百三十三条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第三百三十四条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十一部分、“手指口述”及“岗位描述”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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