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的故事

2024-08-19

大义灭亲的故事(精选12篇)

1.大义灭亲的故事 篇一

一位普通的采石场场长,用自己的生命打通异乡的出山路。

连日来,武汉市黄陂长岭街石门采石场场长——蔡甸人郑举明的大义之举,深深感动着黄陂、蔡甸两地人民。

生命最后两小时

不幸发生在7月17日。

黄陂北部长岭街,有条石门山石竹公路。它南连石门街,北接竹园村、大屋岗等村,2000多山北村民靠此路出山。

12日,百年一遇的暴雨袭击黄陂。石竹公路多处塌方,交通已经中断5天。

郑举明,蔡甸区 山街霞光村人,附近石门采石场的场长。一大早,57岁的老郑便来到场里。由于连日暴雨,工人们都放假了。

上午9时,老郑给蔡甸老家的大姐郑慧香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说黄陂这边淹了水,暂时回不去。

未曾想,此次通话却成诀别。

“他说‘这里还需要他’后,就挂了电话。”郑慧香说。

原来,老郑看到天气转晴,想到村民没有大型机械,无法清理塌方山路,便想开场里的推土机帮着修通公路。

上午10时许,看到场里留守的工人还在睡觉,老郑独自开着推土机出去清理塌方。采石场会计李师傅说,老郑平时就爱“管闲事”,他独自出门,大家都没在意。

约4公里长的石竹公路上,共有5处塌方,老郑从山脚开始往山上清理。

在清理到最后一处塌方时,老郑突然连同推土机翻到山下10多米深的山坳里。

上午11时许,老郑所在的采石场老板黄先生开车路过,看见滑到山下的推土机,才发现老郑倒在附近的山沟里,血肉模糊。

村民和采石场工人赶来,将他送上救护车,但因伤势太重,途中郑举明不幸离世。

遗物里找不到一套体面装

郑举明的离去,让郑家悲痛不已。老郑的两个儿子郑波和郑威赶到场里。

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他们心中不时泛起刺痛:两双旧球鞋、几条短裤和两件衣服,还是破的……

兄弟俩还记得,这些东西还是父亲离家时带的,在此没添过一件新衣。

在郑举明的枕头下,他们还找到1500元钱,是老郑准备这个月带回家的贴补。

大姐郑慧香说,说是场长,其实老郑就是一个石场打工的,月工资3800元,其中每个月给家里的钱在2000元左右。

好场长、“坏爸爸”

郑慧香告诉记者,郑举明共有4个姐妹,2个弟弟,在家排行“老三”。然而,从小到大,老郑在家中的地位就是“老大”。

郑慧香说,郑举明为人直爽,家里有困难、有矛盾,他总是第一个站出来排解。

“爸爸的脾气有点火,小时家教严格得有些苛刻,但对外人却非常好。”大儿子郑波说,郑举明来黄陂前曾在蔡甸一家预制板厂做管理,包括他的妻子和弟妹也在厂里做事。

“有时候产品出了问题,明明问题出在其他工人身上,但他最先批评的却是自家人。”

然而,在外人看来,这位“坏爸爸”几乎就是一个没脾气的人。

蔡甸 山一家采石场的李老板说,早年郑举明在当地预制板厂当工人时,很受老板赏识。“每天下班后,他就留在厂里把场地打扫干净。这样的人,哪个地方不要呢!”

大义感动两个家乡

生在蔡甸,倒在黄陂。

老郑的大义之举感动着蔡甸、黄陂这两个家乡的乡亲。

在蔡甸区 山街,附近的乡亲纷纷自发赶到郑家看望慰问。

在黄陂长轩岭街石门山,得知郑举明为了帮村民修路而遇难,村民们都很痛心。

村民喻师傅说,他是一名面包车司机,平时都要经过此路上街,大雨塌方后,他在家困了好几天。当他看到郑举明为方便当地老百姓出行,义务整修公路遇难,他一个汉子也止不住流泪。

如今,老郑最后留下的那一处塌方路已经打通,2000多村民又能顺利出行。

2.大义灭亲的故事 篇二

因为文化背景、思维模式和信仰诸等方面的差异,不管做怎么样的努力,海外人士的论述往往流于偏颇,甚至是一种偏见。早期的这些中国学研究者,有些是中国的传教士,根据自己的传教经历,在中国的见闻,写下这些文字,但是,他们的行踪往往局限于某个省份某个地区,接触的中国人,也是某个地域的个别群体,所以他们获取的素材往往没有全面的代表性。正如辜鸿铭所说的,有些所谓爱的汉学家其实对中国人一无所知,就是知道了一些,也往往是浅尝辄止,并没做深入打算。可笑的是,一些国外学者在翻译了中国一些二流文学作品之后,堂而皇之的被冠以大汉学家的名号,更有甚者,连汉语都一窍不通,凭着自己的臆想,也成了中国学的“专家”。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此话不假,但是话分两头,如果这个旁观者对眼下的局势一窍不通,那就根本谈不上“清”了。正如我上面提到的,海外学者在文化背景、思维模式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差距,更多的外国人往往因为现在西方文明的强势,难免有一些优越感,无形中给自己的判断戴上了有.色眼镜,这样,他们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论述有所偏颇或偏见,也就不足为怪了。说起辜鸿铭,似乎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且看看他的履历吧:南洋华侨世家出身,可谓有中国传统的根,自幼留学英美,通晓十国文字,学成回国踏上仕途,自此迷恋中华文化,苦学以求之。一言蔽之,即其自谓为“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由他来论述中国人的性格和精神,看来是再合适不过了,他既受西方思想的洗礼,又兼得民族文化的熏陶,既可免于西方偏见,也可规避国人的狭隘,左右逢源,深入浅出。辜氏最善,于以西方人难于忽视的、且易心领神会的方式来表述,总能将自己的论辩挂搭到西方的哲学、宗教、历史、社会和文学中的经典、掌故、人物、情境和文字上去,且极有尺度感,恰到妙处。于是,这跨文化的异样“他者”对西方人显示出活泼的意味,有时甚至是充满了文学的暗示力。

谈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性格或精神,看起来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由很多不同的个人组成,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几乎没有两个人的性格是完全相同的。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们,这些不同性格的集合却能体现出一种的民族性格或精神。在辜氏看来,要估价一种文明,不是去看它创造的物质财富,“甚至也与其创造的制度,艺术,和科学无关;为了评价一个文明的价值,我们应该探求的问题是人性类型”。作者认为,“男人和女人是文明的产物,正是它揭示了文明的本质和个性,可以说,揭示了文明的灵魂”。必须看它“能够生产什么样子的人,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他批评那些“被称作中国文明研究权威”的传教士和汉学家们“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中国人和中国语言”。他独到地指出:“要懂得真正的中国人和中国文明,那个人必须是深沉的、博大的和纯朴的”,因为“中国人的性格和中国文明的三大特征,正是深沉、博大和纯朴(deep,broad and simple)”,此外还有“灵敏(delicacy)”。辜鸿铭从这一独特的视角出发,把中国人和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进行了对比,凸显出中国人的特征之所在:美国人博大、纯朴,但不深沉;英国人深沉、纯朴,却不博大;德国人博大、深沉,而不纯朴;法国人没有德国人天然的深沉,不如美国人心胸博大和英国人心地纯朴,却拥有这三个民族所缺乏的灵敏;只有中国人全面具备了这四种优秀的精神特质。也正因如此,辜鸿铭说,中国人给人留下的总体印象是“温良”(gentle,温文尔雅),“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作为延伸,辜氏继续阐述中国妇女的性格,调动了大量西方意象来曲折地构成自己的意思。为了说明中国传统女性的“幽闲”,他不仅从语源和词义上与英、德、法文做层层接近的比较,而且用了圣母玛利亚、希腊少女、法国与英国的宗教女性、茶花女、现代女性等来做正反的对衬,色调的调配。特别是通过法文的“debonair”(殷勤有礼又轻松快乐)来多层多维地显现出中国古典女性的独特气韵,那羞涩、高雅中的妩媚,单纯、自然中的窈窕。

他在文章中对西方的宗教,哲学家的思想和中国的儒家思想作了对比,试图解释中国人为什么没有产生西方意义上的超验宗教。他认为宗教起源于人们的不安全感,不确定感,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儒教能够代替西方意义的宗教,满足人的宗教情感需要。他认为西方的宗教是一种个人宗教或者教会宗教,中国的儒教是一种社会宗教或者国家宗教。他比较了这样两种宗教:西方宗教中,上帝具有绝对的最高权威,中国儒教中皇帝也具有绝对的最高权威;西方宗教的组织是教会,中国儒教的组织是学校;西方宗教追求个人灵魂不朽,中国儒教追求种族不朽;西方宗教要求“爱基督”,中国儒教则要求“爱你的父母”。西方宗教善于通过激发人们一种莫可名状的崇敬感而鼓励其信徒去遵守俗世的道德戒律,要他们期待天堂中的快乐,中国人不需要宗教也能在2500多年间保持一种和平。再者西方哲学家的思想虽然也有启迪人民心智的效用,但只限于一小部分有条件学习的人,最终没有对整个社会的思想形态起到特别大的影响。而在中国,儒家思想通过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渗透到每个人的学习过程中来,对我们民族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长远的影响。

在他的论述中,辜鸿铭凭借其广博的才学,将其独特的视角表达的淋漓尽致,其作品的影响力波及海内外,并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一战”前后的欧洲,特别是德国,由于人们深受战争苦难,对于自身文明的价值普遍感到失望乃至绝望,而对和平安宁的东方产生了某种朦胧的欣羡,辜鸿铭其人其书就成了他们心目中“希望的使者”。不仅大学里有人组织“辜鸿铭研究会”,成立“辜鸿铭俱乐部”,他的名字还广泛流传于普通民众之口。在这股“辜鸿铭热”的推动下,欧洲人对中国与中国文化的了解有所加深,辜鸿铭笔下遵奉良民宗教、有条不紊的中国社会与温文尔雅的中国男人、幽美贤淑的中国女人的形象也广为人们所熟知,乃至成为身陷战乱之中的欧洲人所向往之的一个乌托邦。

但是,作为一个前朝遗老,他的思想却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许多传统社会的陋习,被他极力宣染与颂扬。如纳妾,他说:“纳妾并不是像通常人们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不道德的风俗”,“纳妾的中国官人或许是自私的,但他至少提供了住房,并承担了他所拥有的妇人维持生计的责任”。而这“倒比那些摩托装备的欧洲人,从马路上捡回一个无依无靠的妇人,供其消遣一夜之后,次日凌晨又将其重新抛弃在马路上,要更少自私和不道德成分。”关于中国传统道德对于女性生活的束缚,作者的描写也极其正面:“按照中国人的正统观念,上戏台和大庭广众面前唱歌,乃至到基督教青年会的大厅里去搔首弄唱,都是下流的,极不合适的事情。就其积极方面而言,正是这种幽闲,这种与世隔绝的幽静之爱,这种对花花世界诱惑的敏感抵制,这种中国妇女性理想中的腼腆羞涩,赋予了真正的中国女人那种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妇女所不具备的——一种芳香,一种比紫兰香,比无法形容的兰花香还要淳浓,还要清新惬意的芳香。”总之,在他眼里,举凡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切落后、乃至于愚昧的东西不仅具有正面的价值,而且散发出诗意的光辉。

摘要:中国人的性格在世界范围内的探讨,以辜氏《春秋大义》为其中的佼佼者,辜鸿铭在文章中对西方的宗教、哲学家的思想和中国的儒家思想作了对比,试图解释中国人为什么没有产生西方意义上的超验宗教,为何中国人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性。

关键词:《中国人的精神》,民族性格,文化,宗教,儒教

参考文献

3.大义灭亲的故事 篇三

“父子相隐”的思想来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理论。后被汉代统治者列入国法,叫做“亲亲得相首匿”,“首匿”即包庇、隐瞒。到了隋唐则被规定为“同居相为隐”,意思是同居在一个家庭里的人可以互相隐瞒,不必承担举告和作证的责任,同时该原则不仅适用于有血缘亲属关系的人,也扩大适用于奴仆和主人。“父子相隐”的原则自规定后,历朝历代都以某种形式给予认可并根植于传统文化。“大义灭亲”的典范莫过于宋朝的包拯,他处死了自己的亲侄儿,而这位侄儿的母亲正是对包拯有着养育之恩的嫂子。这个故事一直被人们所推崇,并认为包拯乃铁面无私的清官,其行为合乎社会的道德标准,“大义灭亲”因此成为了人间美谈。

从表面上看,“父子相隐”的原则不要求举告和作证,而“大义灭亲”不但可以举告和作证,为官者还可以亲自对自己的亲属做出法律惩罚,二者是自相矛盾的。但是二者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史上又是并行不悖的,甚至时至今日人们依然把敢于“大义灭亲”者视为心目中的英雄,既然如此,就不能简单地只从表象上来看待这个问题,在它们的背后必然有一个统一的被普遍认可的共性的东西在起作用,而这个东西只能到传统文化里面去寻找。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逐渐取代了其他流派的思想成为人们政治法律生活的主流,并通过统治者的强制推广深深影响了普通民众。儒家强调礼法之治,“礼”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孔子更是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即不符合礼法的一律不要看,不要听,不要说,也不要行动。在追究法律责任上,董仲舒的《春秋决狱》具有代表性,审理案件需按照《春秋》所体现的精神作为依据。案件事实本身往往并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关键是动机,这就是所谓的“原心论罪”。只要动机符合儒家所提倡的道德要求,即使触犯国法也可从轻处理,反之应当严惩不赦。董仲舒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在这里,董仲舒“引礼入律”“礼律结合”,儒家思想法律化,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国家。

“礼”这一现象最初来源于西周统治者的祭祀活动,一开始并不具有行为规范的意义。随后经过逐步发展才有了规范的意义,“周公制礼”是“礼”取得国家法律地位的标志。“礼治”与宗法等级制密切相关,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礼”的基本原则就是“亲亲”“尊尊”,强调亲疏有别,贵贱有别。要维护家长、族长,乃至君王的权威,“亲亲”“尊尊”是必须的,这样就在整个社会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等级,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特权,各个等级之间都要遵守自身的行为准则,其内容就是“礼”的规定。“亲亲”主要就是儒家所说的孝,即子女要听从父母特别是父亲的教导,服从父亲的意志,对父亲和其他长辈要尊敬,归之一句话:在一家之中父亲拥有最大的权力,在一族之中族长拥有最大的权力。“尊尊”是指下级对上级、臣民对君王的尊敬和服从。这实质上是一种从家庭、部族权力中引申出来的孝,与“亲亲”所要求的孝是一致的,只不过这种“孝”体现的是臣民对君王的“孝”,即忠诚。孝与忠诚都是维护“礼”期望建立的社会秩序的必备条件,两者是统一的,有着共同的目标。所以,中国传统文化是家和孝的文化。

在这种文化氛围下,“子为父隐”就符合“礼”的逻辑。相对于父而言,子的社会地位卑贱,子理所当然不得告发父,因此也就维护了父的权威,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上尊下卑的上下等级观念。侵犯父权的人就会被称为“逆子”,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同理,侵犯王权就是“逆贼”“奸臣”,为国法所不容。若“子不为父隐”也就等于赋予了子侵犯父权的权利,“礼”的秩序就会遭破坏,皇权不保,整个社会也将陷入混乱。规定“子为父隐”是维护依据“礼”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的内在要求,在礼法文化中这样的规定无疑有充分的逻辑道理。儒家思想特别注重天理伦常,既然“子为父隐”,那么“父为子隐”也是人之常情,也有利于巩固父权。但是“子为父隐”并非适合于所有的犯罪,如十恶罪的前三恶谋反、谋大逆、谋叛就不适用,这又应当如何解释?我们也只能从“礼”中去找原因。汉武帝之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非出于一时冲动,而是儒家之礼法认为皇帝在整个社会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握有生杀予夺之权力,同时又要求臣民对皇帝保持应有的忠诚。这样的思想当然符合统治的需要,因此,在“礼”中,君权是至高无上的,侵犯君权就等同于危害国家的安全,是最大的罪恶,任何人只要犯此罪都不能赦免。“子为父隐”不可能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三种罪,相反,隐瞒不报则有罪。因此,隐以及不得隐最终都符合统治者的利益,符合“礼”的精神。

“大义灭亲”无疑是痛苦的,但是在历史上却不鲜见。“礼”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而“灭亲”显然与之相违背。实际上,灭亲最大的理由在于某人的行为危及了统治者的统治利益或着危害了公共利益,以至于国法不容、天理人情不容。灭亲的行为不但不受鄙视,反倒成为英雄行为。礼法文化有趣的地方正在于此,看似矛盾却隐含了更为深刻的道理。

总之,不管是“父子相隐”还是“大义灭亲”,都服从于礼法文化的基本要求,维护礼治形成的社会秩序,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合理性在于儒家礼法文化的本质。

参考文献:

[1]梁治平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大义灭亲成语解释 篇四

【注音】dà yì miè qīn

【典故】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左传·隐公四年》

【释义】大义:正义,正道;亲:亲属。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循私情,使受到应得的惩罚。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维护正义

【结构】联合式

【近义词】大公无私、不徇私情、六亲不认

【反义词】徇情枉法、徇私舞弊

【同韵词】一体同心、泥古执今、咬定牙根、居安资深、斗巧争新、梵呗圆音、韩卢逐逡、剑戟森森、动魄惊心、创钜痛深、......

【年代】古代

【谜语】石碏杀子

【成语故事】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曾经劝谏卫庄公,希望教育好庄公之子州吁。庄公死,卫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篡位,为确保王位坐稳,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恨儿子大逆不道,设计让陈国陈桓公除掉了州吁与石厚

【成语举例】这是一条汉子,大义灭亲,死活只有一个党。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二四

【其它使用】

5.欲信大义于天下的翻译 篇五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独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译文

6.心系百姓肩挑大义 篇六

近一个时期,一个平凡的中共党员的名字在巴蜀大地回荡、在大江南北飘扬、在全国各地传颂,他就是四川达州万源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林森。

李林森同志生于1969年,宣汉县红岭乡人,先后担任宣汉县三河乡副乡长、乡长,东林乡、五宝镇党委书记,宣汉县副县长,万源市委常委、副市长,于2006年11月担任万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1年7月31日,年仅42岁的李林森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辞世。李林森同志是全国全省“创先争优”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优秀共产党员的代表,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

通过对他的先进事迹的学习,让我深刻感受到在李林森同志身上体现出来的共产党人的光辉本色,那就是心系百姓,肩扛大义。“梨树乡荆竹坝村是我挂包帮的联系点,5组李代菊的两个娃娃下学期该读大四了,不知道学杂费筹没筹齐。向琪(李林森妻子),你把省委这次奖给我的5000块钱,托人带给李代菊家,算是一点心意。还有,草坝镇老党员郭钊贤的老伴患肺气肿,不晓得好些没有?他们太苦了。”

在李林森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然惦记着困难群众。爱人民者人民爱。正是他那以人民为重的精神,换来了群众的信赖。“你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你当亲人;你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会把你顶在头上”。李林森同志火化仪式当天“使用QQ的人们,都把自己的签

名改为“送行”“一路走好”;与李林森有过短信交流的人,仔细把他的短信保留下来;硬朗朗的川东汉子,提起李林森的名字泪落如雨;许多乡下种地的农民,张口便能说出李林森的手机号码。”这就是李林森在人民群众心中的高度,这就是李林森用仅仅42岁的人生长度树立起来的人生高度,这也是他用共产党员应有的信仰树立起来的人生高度。

李林森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给我们工会干部上了生动一课。我们要深刻理解“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的丰富内涵,做到“身”入基层、“心”入群众,问需于民、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真正使工会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学习李林森同志,我们就不能不学习他的信仰,我们不能不学习他肩扛大义的精神。

李林森始终坚守共产党干部应有的信仰,怀着一颗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赤子之心,永葆先进。一直到生命燃尽的那一刻,也没消去他忠诚的本色。

组织部长就是要公道正派,就是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干部,这是他作为组织部长自觉坚持和追求的最高正义。为了这一正义的实现,他坚持凭德才用干部,先后有18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受到提拔重用;坚持重基层、重边远的用人导向,先后将11名长期坚守边远高寒山乡的党委书记被交流回市级部门。而且,他还坚持有所不为,面对跑官要官的人,他用“组织用人不是看钱多钱少”将人劝退;面

对自己身边的人,他不搞裙带之风坚决、不搞亲亲疏疏,而是劝妹妹继续干好临时工,劝老部下接受安排到最边远的乡镇工作。这种正义观,以公道正派为表现,以廉洁自律为支撑,有血有肉、有破有立,是一种崇高的境界。

以李林森为镜照出差距 反观我们现在的一些党员干部,真是差距甚大。

徐州是中国买官卖官官场腐败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全国最荒淫无耻一夫多妻徐州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判决书看到三十个向董锋买官者。2009年11月19日大公报披露情妇逾百的徐州前组织部长陆正方因买官卖官受贿被双规。这位长相如同飞沙走石,鬼斧神工的人物是江苏徐州原市委常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陆正方,就是这位长相如此困难户的人物在徐州担任组织部长期间荒淫无度、变态至极,竟然和全市近百位有姿色的女干部有性关系,这些涉及到全市各大机关女干部都是有求与他、想通过各种手段得到升迁的女人。而这位组织部长最令人不齿的是(钱和人都要,而事情竟然不办),而陆正方案发也是载到在女人手上。这位以玩弄女干部而名声在外的前任组织部长陆正方也被当地称为“百妇长”据传陆正方买官卖官在徐州受贿三千多万,涉案一百多徐州官员,有厅级甚至更高的。

高尚与卑劣,大公与自私,伟大与渺小,这两类人的事例形成鲜明的对比,人民对他们的评价天壤之别,引人深思。

李林森等正面典型之所以令人敬仰,是因为他们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干群信服;是因为他们躬身干事、开拓创新、业绩突出;是

因为他们眷念百姓、一心为民、无私奉献;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李林森大力举荐长期在边远艰苦地方造福百姓的老实人,怒斥送钱送物的钻营者;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村“两委”换届拉票贿选、乡村班子老化和基层人才紧缺等难题;三次晕倒在抗洪抢险第一线,被群众称为“救命书记”;病重靠借钱治病也不收别人一分钱。他们用坚定的信念锻铸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用执着的追求谱写了感人至深的奉献之歌,用崇高的精神凝聚成光芒四射的“组工魂”。

陆正方等反面典型之所以遭人唾弃,是因为他们背叛信仰、忘根忘本、唯利是图、自甘堕落。陆正方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被判刑17年;他们是组织系统的害群之马,像“几粒老鼠屎搅坏一锅汤”,给党的形象抹了黑,亵渎了组工干部的庄严称号,自己也落得个身败名裂,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两面“镜子”,高尚与卑劣、大公与自私、伟大与渺小,天壤之别、对照鲜明。我们要把这两面镜子竖在心上,往“实”处照、往“深”处照、往“小”处照,明辨是非、修身正己,自省自励、警钟长鸣。

今天的党、今天的人民政府其实也就是当年的“革命的队伍”的一部份,队伍的名称变了,“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宗旨没有变。作为共产党员、工会干部其实就是这支队伍的一分子,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这支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通过我们的表现了解党和政府,党的先进性也需要通过我们每一个党员辛勤工作来体现

我们更应当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为我们是在为人民服务,所以面对服务对象的时候应当不怕麻烦,不辞辛苦,多为工会会员着想;因为我们是在为人民服务,所以困难面前不能退缩,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支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7.微“研”大义, 不容小觑 篇七

说是“微研”, 其实类似于一种教研活动, 不过他们更喜欢叫作教育成果博览会。走进Q校的教育博览会现场, 一个圆形的会议室, 教师们围坐在一起, 每位教师需要登台展示和推介自己的教研成果, 时间要求不超过5分钟。教研成果比较特别, 就是在教育教学中曾经做过并取得非常好的效果的一些金点子、好创意或者好习惯, 要求具有推广价值。博览会要进行评奖, 由所有参会代表无记名投票, 每人将自己手中的10张选票投进对自己启发最深的教师名下的信箱里。据说, 这个学校已经连续举行了三次博览会, 每学期一次, 效果非常好。

聆听成果介绍, 还真是拍案叫绝。一位W老师介绍她的“商品拍卖会”。她说, 作为班主任, 在管理学生时免不了要进行常规积分。可是, 这些常规积分有什么用?有些老师说跟期末评优挂钩。可是一个分数要等一个学期, 小学生哪有那样的耐性。因此, 有些学生便会懈怠, 常规积分也就形同虚设。怎样才能让平时的常规积分发挥作用呢?她发明了商品拍卖会, 每个星期 (或每两个星期) 举行一次。商品拍卖会的凭证就是各人的常规积分, 商品是老师提供的小奖励, 如小红花、小红旗、作业本、印章等, 有时她也买一些小文具甚至糖果奖励给学生。学生非常感兴趣, 每次拍卖会都是热情高涨, 因此她的班级管理是全年级最出色的, 甚至课堂教学效果也算是最好的, 因为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Y是位数学教师, 他的教学成绩名列前茅, 每次测试都超过平行班级好几分甚至十多分, 关键是他即使带一个基础不太好的班级, 也能在一两个学期内迅速赶超, 成为年级的佼佼者。因此, 他的成果介绍便格外引人注意。他说:“我发现, 学生在考试时, 很多题目都会做, 但常常会做错, 不是计算错误就是审题出错。真正属于不懂不会做的非常少。所以, 我就尝试实验, 在每节课前都安排1分钟口算练习, 每位学生都有一个口算本, 1分钟完成一竖列, 然后组长批改。看谁做得又对又快。长期坚持, 学生计算的精准度提高了, 这对他们后面的计算能力、审题能力的提升都有好处。”谜底揭开, 掌声雷动。

S是位体育教师, 他带来的一项成果竟然只是一句话。他说:“每天做早操, 学生踏步都不按音乐节奏来, 我们每次都反复强调提醒, 但是, 学生很少能坚持按节奏踏步的。为此, 领导批评过我几次, 说我们体育教学有问题。我仔细观察发现, 学生不按节奏踏步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想到要按节奏走, 二是不知道如何找节奏。有一次操前踏步时, 我有意说:‘有些同学很厉害, 能听懂音乐按节奏踏步, 非常棒。’学生一愣, 随即把脚步调整过来, 很快就合上音乐节奏了。我连忙追加表扬, 评点了做得好的有哪些班级, 全校学生的脚步刹那间整齐划一, 队伍行进都一个步调。踏着节奏进场的效果空前之好。都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我居然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金钥匙。此后, 每次做操我都激励学生‘某某同学真棒, 能找准节奏踏步’‘某某同学乐感真强, 踏步多有节奏’, 学生渐渐成为习惯。”

B是位德育主任, 他也介绍了自己的一项成果:“开学不久, 学校水池上一个水龙头不知被谁扭下了, 这让人很生气, 估计是某某班的学生做的, 但是到处调查也没有蛛丝马迹, 两天了也没进展。后来, 我看到该班的几个调皮的同学, 灵机一动, 跟他们说:‘我有个难题, 需要你们帮忙解决。’结果不到半天时间, 他们就带了一个三年级的学生来找我。那学生承认是他干的事, 两天前他上完体育课去洗手, 用力过大扭坏了水龙头, 因为怕老师批评, 连忙跑走了。这个事情倒不是什么大事, 关键是发现了一个奥秘, 教育和管理中的不少问题按照传统的思维, 或者仅仅依靠管理者的力量, 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而相信学生, 借助学生的力量则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 我特地发展了很多德育志愿者, 帮我发现和管理学校中的德育问题。”B老师颇为得意地说。

听惯了专家教授们的宏言阔论, 跪拜多了也便腻烦了, 乍听这些朴素生动的故事, 不自觉地怦然心动。倒不是说专家教授名师大家们讲得不对不好, 而是相对于他们的宏大叙事, 对于一线的教师们来说, 微观表述来得更加亲切温情, 触手可及。你看, 那班主任的“商品拍卖会”、数学教师的一分钟口算、体育教师的金钥匙、德育主任的思维转身, 都是何等的细微如太息, 但使用起来却如邻家的农具一般顺手自如。教育是实践的艺术,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发现, 现时的教育不缺少理念, 而是缺少行动, 不是缺少宏大的原理, 而是在理念与实践之间, 需要行动智慧。教师们的金点子好创意, 其实就是实践智慧的结晶。好点子很多, 创意也很多, 然而, 这些金点子好创意却常常是沉睡在民间的。有些教师有好的做法, 由于未得到他人的发现发掘, 便只存在于教师个体的经验里, 甚至连一些“官方”的班主任经验研讨会、教研会上也常常因为要介绍更“高深”“重要”的理论性经验, 而没有一席之地, 仅仅在极小的班级、课堂范围内发挥作用。因为小而被忽略, 这是很可惜的。然而, 对于真正的教育科学来说, 却不因为它并非来自“名门”而拒之门外, 恰恰是越真实有效才是越科学的, 越细微生动才是越本真的。作为学校管理者, 我们有意去发现挖掘教师教育中的点滴智慧, 搭建平台让教师的教育经验得以推广, 提供机会让教师们的教育艺术开花结果, 这应该纳入新时期学校管理者的必修课程中去。

Q校类似的教育创新成果还有很多, 几乎每一个都那么出其不意却又在情理之中, 让人大开眼界, 目不暇接。事后与校长交谈, 这属于怎样的一个活动。校长说:“微研!微型研究呀。”校长的话很容易让人想到当前流行的微博、微型课题、微型讲座, 甚至也有地方和学校进行微课研究的, 就是针对一两个知识点进行设计, 巧妙解决。

都说“细节决定成败”。一个企业因为某个部件不合格而导致整个产品质量不合格, 导致企业声誉下降效益受损。细究起来, 我们现时教育的粗放比起企业来, 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是物化教育的浓重印记。君不见校园里纸屑纷飞, 墙壁上斑痕累累, 君不见教室里教师语言粗粝, 学生言行放肆;君不见学校管理制度虚设, 职责不明执行不力。诸如此类, 问题堆积则可能积重难返, 千里之堤足以毁于一旦。纵观许多学校和教师的成败, 我们发现, 教育的问题源于管理, 教师的问题源于校长。都如Q校这样从细节入手, 以“微研”开展行动研究, 则问题再大也能解决, 问题再多也会清除。

观摩结束, 我们随意问校长:“别的学校说起研究都是搞课题, 动辄有论文有成果, 你们搞这样的研究会收获什么呢?”“收获?可多着呢。我们这个教育成果博览会不是摆饰样品, 而是教育经验交流。老师们学到了别人的经验, 拿回去就可以用, 学到了好的教学方法, 回去在自己的课堂上便能推广, 到班级里就能推行, 教学效益管理效益立竿见影。产销研结合, 这样的成果转化才是最快最有效的呀。比你说的那些课题成果价值不知要高多少倍呢。只是———没有课题, 没有论文获奖。”Q校的校长是个爽朗的人, 都说到点子上了。我不得不认同他的观点。

8.王莽曾“大义灭亲”杀亲儿 篇八

然而,王莽的长子王宇就出人意料地反感老爸,左看右看,就是看老爸不顺眼。比如说,王莽为了防止汉平帝刘絗的外戚卫氏家族专权,就将卫氏一族封到中山国,阻他们入京。外戚专权,可以说是西汉王朝最大的弊端王莽这么做并没有什么不对。可是王宇不爽,极力反对。多次劝谏无效后,王宇就剑走偏锋,命人“夜持血洒莽第”,把一盆不知是猪还是狗的污血洒到老爸的门上,意欲谎称天显异象,以吓唬王莽,让他改变主意,迎卫氏回京,并将权力交给卫氏。

这种小伎俩,很快被识破。人情可恕,法理难容!王莽老泪纵横,大义灭亲,即日宣布处决王宇。随后,将牵连入案的卫氏一族悉数诛灭。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是人间至痛,而让儿子死于自己手下,更是人间惨剧!可以说,大圣人王莽对“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做出了很好的诠释。痛定思痛,王莽伏案泣血,一口气写了八篇告诫子孙的文章,要求子孙谦恭孝顺,安分守己。政府干脆让官吏百姓都一起来背诵这八篇文章,然后记入官府档案,将之奉为《孝经》,教导世人。

9.《坛经》善知识大义研究 篇九

读《坛经》,经常读到“善知识”三个字。如在自序品第一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大师告众曰:善知识!菩提自性,本来清静,但用此心,直了成佛。”

我作了粗略统计,《坛经》中总共有75处提到“善知识”,分布的情况是:《自序品》第一有2处;《般若品》第二有30处;《决疑品》第三有6处;《定慧品》第四有12处;《妙行品》第五有25处。《般若品》与《妙行品》是其中的分布重点。

“善知识”,有个历史考察问题。在佛教历史上,谁最先提出“善知识”的呢?“善知识”最先出现在哪部佛经呢?“善知识”的最初解释又如何呢?我读的经书不多,考察的范围有限,不敢妄下结论。但有两点是明白无误的:一是在慧能之前,已出现“善知识”的提法。比如,天台宗大师智觊就曾提到“善知识”。智觊有一部著作叫《法华文句》,卷四即云:“是人益我菩提之道,名善知识。”从生年上看,智觊与慧能相较,生年刚好早了一百年。二是“善知识”虽然不是慧能首倡,但他对“善知识”谈得最多,最是重视,这一点也是学者的共识。

“善知识”是指什么?有些什么内涵?为什么六组会如此重视,要反反复复提到它?带着诸如此类的问题,我翻阅了有关资料,并曾多次向有关专家学者讨教,遗憾的是,都得不到比较满意的答复。

我注意到,近几年来,随着禅宗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善知识”一类的问题开始有学者注意了,开始有文章提及了。2月26日至28日,“云浮新兴首届六祖文化节”在新兴召开,会后出版了《六祖慧能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其中有两篇论文提到了“善知识”问题:一篇是冯焕珍的文章,题目是《浅论六祖的无相三归依思想》;一篇是张卫红的文章,题目是《从{坛经)看顿教禅法的修持要求》。前篇文章在第三部分即“自性三宝”中谈到此问题;后篇文章在第二部分即“须有大善知识传授,事师如佛”中谈到此问题。这两篇文章都写得很好,对“善知识”大义的研究起到了启迪的作用。

张卫红说:“佛教中的善知识并非指博知博识的知识传授者,一般而言,一切有益于修行者的善友、同修都可称为善知识,慧能称呼大众为‘善知识’,即指这种广义上的同修、善友。”

把“善知识”从“博知博识”的知识传播者这种直观的解释中端正过来,解释为对“同修善众”的称呼,这种观点许多学者可以接受,但这只是朝解决问题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人们还会提出疑问:佛教及其典籍中内容丰富、词条很多,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善”、“知”、“识”三个字,而且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用以称呼“同修”、“善众”?这样的结合,是不是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呢?

智觊大师《法华文句》卷十,有一句话发人深思:“佛赞善知识有大义”。这句话明白无误地指出:“善知识”并不平凡,其中确有内涵,确有大义在。

大义何在?《法华文句》引杂阿含云:“善知识者若贞良妻,此即外护义;又善知识者如宗亲财,此即同行义;又善知识如商主导,此即教授义;又善知识如子卧父怀,此即实际义也。”这里的“义”,主要是朝善知识的社会功能、社会责任上说的,仍然没有解决为何把三个词条结合在一起的问题。

我认为,“善知识”作为佛经、作为《坛经》中的专门述语,起码内含着如下诸方面的大义:

一、这是对导人向善宗旨的温馨提示。“善知识”首先是跟立教宗旨联系在一起的。它突出“善”,世界许多宗教都把“导人向善”作为立教宗旨,佛教则尤其明显。佛教讲“善”,起码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要求教众立志做个“善人”;一是要教徒把世人引导到“善”的境界。在佛教那里,导人向善,也就是“普渡众生”。慧能认为这是能做到的,因为人性本来是净的,净也就是善。《坛经》说:“世人性本自净,万法在自性。思量一切恶事即行于恶,思量一切善事便修于善行,知如是一切法尽在自性。”慧能是这样解释“归依”的:“归依者,除不善心与不善行,是名归依。”他把“归依”与“善行”联系起来,把行善与成佛知道联系起来。既然“善”如此重要,“善知识”把“善”摆在首位,强调出来,这就不难理解了。

二、这是对智慧常明境界的温馨提示。我认为,“善知识”中的“知”可以解释为“知识”的“知”,也可以解释为“智慧”的“智”。“知”和“智”在内涵上是相通的。慧能十分重视“知识”,尤其重视“智慧”。因为有了知识和智慧,才能认识世界,才能认识本心,他强调“智慧常明”,强调“智慧观照,内外明彻。”他讲“知”讲“智”,旨在阐发般若大义,般若就是智慧,就是大智慧。在《般若经》中,慧能说:“善知识,一切修多罗及诸文字、大小二乘、十二部经,皆因人置。因智慧性,方能建立。若无世人,一切万法,本自不有。故知万法本自人兴。一切经书,因人说有。缘其人中,有愚有智。愚为小人,智为大人。愚者问于智人,智者为愚人说法。愚人忽然悟解心开,即与智人无别。”又说:“善知识!不悟即佛是众生。一念悟时,众生是佛。故知万法尽在自心。”还说:“善知识!菩提般若之智,世人本自有之,只缘心迷,不能自悟,须假大善知识示导见性。当知愚人智人,佛性本无差别,只缘迷悟不同,所以有愚有智。”智慧问题,是禅宗理论体系中的.重大问题,是跟成佛之路紧密相关的重大问题。“善知识”中出现“知”,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

三、这是对识心见性顿悟成佛的温馨提示。“善知识”中的“识”,指“识心见性”的“识”,这一点,应该是明白无误的。“识心见性”,是禅宗的核心理论。在《坛经》中,“识心见性”贯穿始终。谈“识”则以《付嘱品》谈得最多。这里集中谈了“识本心”、“识自性”、“识众生”等问题。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自性若悟,众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众生。自性平等,众生是佛;自性邪险,佛是众生。”识心见性是自我认识的前提;有了识心见性,才能走上顿悟成佛的道路。几十年来,学术界对识心见性、顿悟成佛的论述很多,与此就不再赘述了。

10.大义齐河最美教师申报材料 篇十

大义齐河最美教师申报材料

我是马集镇代庙学区小学王芳,今年51岁,是马集镇马集村人。自1982年任教以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特别注意用自己的言谈举止来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尤其是对后进生和留守儿童,用一颗真诚的心为孩子们打开一扇窗户,让他们看到色彩斑斓的世界,让他们的心灵在“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佳境中成长。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09年9月荣获“德州市乡村教师贡献奖”,2007年9月及2012年9月,均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年年被评为镇级优秀教师。获国家级论文三篇,省级论文一篇,市级论文19篇,县级论文16篇,在《齐河教育》上发表文章共17篇。

11.你赞成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 篇十一

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之后,“大义灭亲”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在该草案当中加了一项:“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从此咱们就算是在法律层面免除了大义灭亲的义务。

大义灭亲的司法案例屡见不鲜,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4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到自己的住处,埋伏在那里的警察将其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

究竟应该“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呢?这可真不是一件小事,自己家遇到事时,都希望亲亲相隐,别人家的事儿,都应该大义灭亲。

关于这一点争论,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不应该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这句话作为大义灭亲的注脚,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大义灭亲自愿化,这一草案一出台,各界人士就发出了自己的呼声,尤其是我们知心版的读者群和婚姻法律问题QQ群里的亲们,更是发言踊跃。

正方支持立法:“大义灭亲”必须出于自愿

“大义灭亲的立法理念是错误的”,不符合中国“亲亲相隐”的传统。

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大义灭亲”的法律规定,让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左右为难,陷入僵局。个人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出庭作证,那就意味着背叛亲属,也就是制造了家庭的不和谐,对家人的心灵造成了重创。不予揭发,则可能被扣上“包庇罪”的帽子,最终牵连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很显然,这种“大义灭亲”加剧了社会和情理的矛盾,也背离了中华民族的传统人情,削弱了家庭与个人之间的紧密联系。“大义灭亲”自愿化,可以进一步促进家庭的和谐。

“大义灭亲”就是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低头,一个人性可以被权性所代替的“伪善良”。如果废除或是变为自愿,那么就是人性的一个进步,同样也是社会的一个进步。

大义灭亲一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者的呼唤,但面对亲人的犯罪,又有几个人能真心地出庭去指证他们在这个世上最亲、最爱的人呢?

曾经看过一部亲生儿子把犯罪的母亲一步一步送上法庭的电视剧。尽管母亲含辛茹苦把儿养大,尽管母亲出于无奈失手伤人,尽管案子在20年前已成定案,不会再牵涉母亲。但儿子还是选择了大义灭亲,做出了一个永远让母亲此生无法释怀的决定。他在母亲的眼里是冷血的、无情的,是一个比外人还要外的白眼狼。但她可知道儿子的心有多苦、多痛吗?他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不惜牺牲血肉亲情,还要永远受到良心的时时谴责,道德的刻刻追问,他的一生能安宁吗?

当新的法律草案提出来的那一刻,人们终于可以解脱了,“大义灭亲”可以自愿选择,合乎了亲情的延续发展,合乎了家庭的伦理道德啊。

反方反对立法:“亲亲相隐”就是包庇

不能只单方面考虑家庭关系的和谐问题,在法律方面,当有人违法时,应该强制其亲属出庭作证。如果亲属出庭作证变为自愿,可能会使当事人一错再错。本来可能只是一个抢劫的行为,就因为亲属知情不报或是拒绝上庭作证,当事人在逃亡过程中又杀了人,反而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自古就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无论谁犯了罪,都不能包庇,更何况是亲属呢?父母子女虽然是亲人,有着血缘关系,但是比起社会这个大家族来说,维护众人的利益更为重要。如果一味地碍于血缘亲情等感性的原因,而对犯罪嫌疑人保持中立或是不作为的维护,就等于在一定意义上视“违法犯罪”为不顾。如此做法,虽然解决了“大义灭亲”的尴尬局面,长远来看就等于制造了一个法律漏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应该是越来越严谨,越来越严格,如果“大义灭亲”变为自愿,那么大多数亲属就不会到庭作证,这样一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就消失了。

12.大义灭亲的故事 篇十二

为什么许导把影片的故事背景锁定在“天水围”呢?恐怕除了本片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而来的原因之外, 导演还有其他方面的考量。毕竟“天水围”这个蕴含太多话题与文化想像的地方, 自有名字以来就是香港媒体关注的对象之一。历史上的天水围是一个群居着香港底层人士和大陆偷渡者的地方, 生活的境遇可想而知。现阶段, 香港政府对其的改造已经初见成效, 至少在居住条件上来说, 算是似模似样。但是, 人的生活居住条件有所改善未必精神素质就对应提高。毕竟这是个拥有太多矛盾和冲突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它恰恰为中港相互渗透提供了方位上的隐喻。

一、影片文本中的个体与社会之间的隐喻关系。

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特将结构主义符号学引入了对于社会文化状况进行扫描与阅读的策略和方法之中。在其著作《神话学》中, 他提示我们不能把目光仅放在表层现象上面, 而应该从表征角度和符号意指角度理解意义乃至其背后意识形态的生成机制和操作原理。“隐喻转喻是一切文化产品最基本的符号组织方式, 是表征的基本手法和策略, 许多文化编码和意识形态话语正是用此方式渗入其中, 值得研究。”[1]因此, 可以说当电影文本表现个体的人时, 它同时也在表现整个社会, 即个体与社会构成了一种隐喻关系。个体的人在文化系统中成为一个符号。“符号言说意义的功能不是由自然赋予的, 而是社会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习俗、传统和现实等的需要。……在某种程度上, 特定的符号系统意味着特定的文化, 而特定的文化需要特定的符合系统与之相适应。”[2]从许鞍华导演《疯劫》、《投奔怒海》开始, 就显示了她作为一个电影作者对于社会各方面问题的强烈关注, 她用她的影像世界来投射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 因此我们作为观众在观看电影时, 不仅仅是在看电影表现的个人, 而且在观看这社会, 尤其是导演所发现的社会问题。

《夜与雾》中, 四川妹王晓玲如愿地嫁给了香港男人李森, 嫁进了香港, 并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姊妹。但是他们的结合建立在交易的基础之上, 王晓玲 (及妹妹) 向李森提供了情欲满足, 李森则向王晓玲及其家人提供了物质欲望的满足, 比如盖新房、给生活费等, 颇具资本主义社会生存法则的意味。但是这场貌似公平的交易最后何以变成了一宗灭门惨案呢?许导可能更想让观众思考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这种构成成分的家庭中?

这就不得不说曾经的香港承载了太多人的文化想像, 它对于大陆, 尤其是贫困偏远的乡村, 是一个“道路由金砖铺成的天堂”。但是当你真正亲历其中时, 却被笞得遍体鳞伤。社会中到处充满了歧视, 一边欲望不断膨胀, 一边又不思进取, 抱着“搵食啫, 犯不着动情”[3]的心态。而大陆妹及其家人呢?在经济条件无比匮乏的情况下, 物质欲望却同样无限制地膨胀。要发展就要向先进的榜样“学习”, 那么对于习惯了交易的榜样来说, 她有什么资本与之相交换呢?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发现只有身体是可供利用和出卖的。面对今天这样的局面, 王晓玲有什么好说的呢?她也只能对李森说“没有你, 我没有今天!”

王晓玲的介入破坏了原来李森家庭的完整性, 她先是用身体这种性欲投射体占据了李森的视野, 完成了对于家庭贫困的“拯救”, 同时也促成了自身欲望的实现———情感与物质的享受。然而所谓孤掌难鸣, 李森与王晓玲一拍即合, 说明是李森的欲望恰好与王晓玲的欲望相媾和才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动作。更加不幸的是李森在享用王晓玲身体的同时, 还痛恨着她本身所具有的“姿色”和欲望。

这一切恰于香港与大陆之间构成了一组隐喻关系。

从经济角度上看, 香港回归之后, 特别是在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中, 大陆与香港的紧密合作, 促成了香港某种程度的经济复苏, 但是除了经济复苏之外, 还有些难以言说的阵痛, 比如经济结构因此要做出的调整和适应。大陆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 这无疑是它与香港合作最有利的条件和“武器”, 但也正是因为这廉价又丰富的资源在满足了香港需求的同时, 催生了它无比贪婪、无限膨胀的物质欲望与依赖。香港开放的市场经济为大陆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范本, 但是香港却没有大陆如此这般的资源, 一旦大陆的市场经济得到充分发展, 对香港来说必定是一个威胁, 这一点从上海、深圳等城市与香港的激烈竞争来看, 已经是不容回避的话题。“内地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高增长之后, 香港人开始失去信心, 怕被内地的城市取代, 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 香港面临前所未有的萧条景象, 更为重要的是, 积极进取的香港人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 ’香港政务司长的许仕仁指出, ‘我们必须正视香港被边缘化的问题’。此后, 香港是否会被‘边缘化’的论调弥漫香港社会之中。”[4]

从社会人员构成的角度来看, 随着香港与大陆地区各种交流的日益频繁, 香港的社会人员构成开始发生明显变化, 比如文体服务业、娱乐业的人员构成, 大陆来港就业的人士明显增多, 而且还有不少高层次、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导入。虽然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是引入了合理竞争, 但毕竟香港的资源和岗位有限, 原港民的恐慌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可以说上至传媒界的高层, 下至妓女, 都对原港民的岗位带来威胁。

从文化角度来看, 香港的主流意识形态应该会慢慢并入或者至少要适应大陆的文化氛围与国家政策, 毕竟香港已经回归祖国的怀抱,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 香港却不可避免地要经受一些转变所带来的痛苦。这个至今仍保留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地区, 文化所呈现的原本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表里, 它追求最大化的利益与利润。这几乎为影片振聋发聩的结局作出了明确指示, 李森不仅杀死了王晓玲, 连他们的亲生女儿也不放过, 就是在无法实现自己膨胀到极点的欲望时, 抱着一种同归于尽的态度来解决问题。这就更加发人深省。

当“灭门”惨案发生之后, 香港整个社会震惊了。但是如果不是之前, 从社会司法部门到福利部门的漠视, 从主流意识形态到底层大众观念的麻木,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的发生, 怎么会引起这么大的社会反响?因此对于个体的关注不但是必要的, 而且是必须的,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个体就是整个社会的隐喻。

二、影片文本中的个体仅作为个体的人。

也许上述强制性的文本解读, 难免会被人认为有阐释过度的地方, 但是“许多影响深远的阅读观念都有一个指导性的思路:文本无法脱离读者而独立存在。……没有读者的解释参与, 文本就没有丝毫意义。与此同时, 读者的解释又取决于她 (他) 所处的历史文化语境, 因为可供采用的阅读方法 (也就是理解世界的主导方式) 随阅读环境而改变。……而且, 永远不可能有最终的解释, 因为文本并未提供恒定的信息, 大批重要的符号都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解读。”[5]我们不但可以这样解读, 而且也完全可以抛开这个社会背景, 回到个体的层面来理解《夜与雾》, 即仅仅探寻其中的人性表达。

王晓玲十几岁就离开四川老家去深圳打工, 数年不归。第一次回家时, 给家里带回一台电视机, 全家老少欢天喜地。其父母既没有哀叹她孤苦伶仃一人在外漂泊的种种辛酸, 也没有丝毫疼惜她、劝阻她南下的意味, 有的只是看到电视时的那份欣喜。贫穷是否就对应着冷漠, 我们不能轻而易举地下定论, 但贫穷的确可以导致人性某程度的扭曲。当王晓玲第二次回家, 带着一个有妇之夫和未出生的孩子, 也并没有使家人震惊, 其父母不仅欣然接受了李森, 还上赶着要把女儿嫁给这个有妇之夫, 甚至他的条件是占有王晓玲的妹妹。在这场交易中, 王晓玲就像一个物品一样被出售, 而贩卖她的人, 却是她的父母和她自己。

如果王晓玲对于李森的爱是纯粹而干净的, 对他的依赖是无助而迷惘的, 我们应该同情她, 但是, 当李森承诺说要给王晓玲家盖新房, 装电话, “来个农村现代化”时, 我们才看到她表现出了一个拥有了爱情的女人的神情:沉浸在幸福的感动之中。这不由得让我们怀疑他们的感情, 究竟是发自内心, 还是仅仅是欲望的相互满足。影片虽然没有具体交代李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虐待王晓玲的, 但是可以肯定一点, 王晓玲在遭受了李森的殴打和性虐待之后, 表现出的情绪仅是迷惘和困惑, 仅是深切地闻一闻大陆飘过来的风, 甚至在她逃回深圳的时候, 她所想的也还是能回到香港工作赚钱。不然片头她何以在桥上望着天水围那么幸福地微笑呢?我们不能否认欲望属于人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应该得到合理的表达与满足。作为个体的人也有权力去争取实现自己欲望的机会, 但是实现的方式却是值得考究的。

如果李森对于王晓玲的占有是强制而粗暴的, 对于她的残害是突发而意外的, 我们都应该愤慨、叹息。但是, 王晓玲心甘情愿作李森的姘妇, 李森也曾经亲昵地给她洗头发,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的关系开始恶化的呢?李森在跟随王晓玲回四川老家之后, 渐渐暴露出了他疯狂的性欲和残忍、扭曲的心态。他不仅对王晓玲的妹妹垂涎三尺进行非礼, 而且因王晓玲父母拒绝给他提供肉食将他们的看门狗活活打死。在王晓玲来到香港之后, 李森的欲望更是变本加厉地膨胀, 他不但处处限制王晓玲的行动, 而且觉得任何男人都有可能对他构成威胁, 使他失去对王晓玲的控制和占有。他把自己当做王晓玲的救世主, 认为她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幸福生活”, 完全是因为他。如果他性骚扰自己的女儿, 还不算是他欲望的顶点的话, 那么当他搂抱着王晓玲, 像性交姿态一般地杀死王晓玲, 就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欲大恶极的体现了。

人生活在欲望与理性之中, 当欲望无休止地膨胀, 理性却相对萎缩的时候, 等待人的就只有死亡。

总之, 不管是个体的人, 还是整个社会, 影片所表现的主题, 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无限关注。它们的未来将何去何从?至少在影片文本看来, 还是个未知数。但至少许鞍华发现了问题, 正如鲁迅所说, “‘现在你大嚷起来, 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 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 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 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 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6]

摘要:许鞍华导演的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虽然采用纪实手法拍摄, 力求客观公正地呈现“天水围灭门惨案”的真相, 但是由于影片文本本身所表现的故事情节的复杂性和主题的深刻性, 而使得对它的多层次解读变得可能与合理。文章将分别从社会学和个体的人的角度对影片文本进行深入解读, 力求挖掘出隐含在文本表面之下的寓意。

关键词:许鞍华,社会,隐喻,香港,欲望,天水围

参考文献

[1]曾军.文化批评教程.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8:83.

[2]曾军.文化批评教程.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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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广汉.香港回归后的经济转型和发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1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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