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责任承诺书

2024-08-26

施工责任承诺书(精选11篇)

1.施工责任承诺书 篇一

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本次桥墩柱项目施工安全,乙方施工负责人:杨胜千、谢廷模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渝北区交巡警大队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现场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现场实际制订针对性强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经常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渝北区交巡警的监管。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及交通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公司相关部门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交巡警大队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渝北区交巡警大队无关。

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钢管架、安全绳、警示服、警示标志等)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服从渝北区交巡警大队安全施工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施

工作业规范穿戴和设置、摆放各种警示标志,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广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六、桥墩柱广告画面更换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现场安全负责人:

日期:

电话:

2.施工责任承诺书 篇二

(一) 注重查问题, 建设性欠缺

我国于1999年颁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规定, 我国实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全面履行职责。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被引入高校干部监督管理领域以来, 在查处各类经济案件和违纪违规问题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群众的普遍关注, 这种以查问题为主导的审计机制, 没有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导向作用, 未能体现促进干部勤政廉政和全面履行职责的宗旨。

(二) 审计时间滞后, 时效性不强

根椐规定, 高校有关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因任职期满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 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实践中, 绝大多数高校在干部职务变动之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实施审计。这样审计即便查出问题, 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 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已既成事实, 难以弥补。

(三) 评价体系不完善, 审计效能不高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涉及职能处室、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 而很多高校没有对各个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也没有制定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 这就给干部履责和审计工作带来了困惑。高校干部大多是各个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 在学术上颇有造诣, 但他们当中很多人对经济管理并不精通, 有的院系主要行政负责人甚至不分管经济管理工作, 在任职时不明确告知其任期经济责任, 必然导致干部对责任内容不了解, 履行责任不到位。干部责任不明确, 审计评价缺标准, 审计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

(四) 审计机制不健全, 协调性不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在

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运用, 既是一种经济监督, 又是一项政治工作, 必须与组织、人事、纪监、国资等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但是很多高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自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扮演的角色缺乏明确认识, 相互沟通与协作不够, 在制度建设、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没有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 审计部门长期处于受托审计的被动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二、告知承诺制工作机理

(一) 告知承诺制实施流程

告知承诺制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四个环节。首先是告知经济责任。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在干部任职初期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干部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其次是干部承诺。任职干部对被告知的经济责任以书面形式作出已经知晓和理解并保证认真履行的承诺;第三是任中服务与监督。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干部任职期间的咨询服务, 帮助其解决遇到的问题, 并通过年度考核、任中审计等形式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最后是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任期届满或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岗位前, 审计部门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按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 相关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基于告知承诺制的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流程如图1:

(二) 告知承诺制实施要点

一是告知主体。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是代表学校党委实施干部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因此, 告知经济责任、签订经济责任承诺书等告知承诺制的相关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比其他部门更具权威性。二是告知对象。按规定, 高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等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开原岗位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因此, 这些干部理应列为告知对象。此外, 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中分管经济管理工作的其他干部也应实施经济责任告知与承诺。三是告知时间。经济责任的告知与承诺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初期实施。对于新提或转任的干部也可在干部任职后一段时间内实施, 以便干部对新任职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熟悉和了解, 使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四是告知方式。经济责任告知可以通过干部上岗培训、集中开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 干部的承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如签订《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等, 以提高承诺的约束力, 便于管理和监督。五是告知内容。经济责任告知承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 干部任期内应完成的经济目标;第二, 应履行的经济责任, 包括经济管理责任、财务会计责任、遵纪守法责任以及干部个人廉洁自律责任等;第三, 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内容, 如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等。

(三) 告知承诺制作用

实施告知承诺制对于弥补高校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不足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干部任职初期就告知其经济责任并要求书面承诺, 实际上是以契约的形式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 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干部滥作为、不作为问题, 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注重预防和标本兼治的建设性作用;二是实施告知承诺制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触发点提前, 在任职初期就给干部预警, 并通过咨询服务、年度考核、任中审计等措施, 加强对干部任职的全程服务与跟踪监督, 使各种苗头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增强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三是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 促使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建立共同制定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发现问题共同研究处理、审计结果资源共享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的协调性;四是在任职初期就明确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及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解决了干部责任不明确、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直接依据和评价标准, 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告知承诺制的配套措施

(一) 明确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既是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动指南, 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依据, 因此实施告知承诺制首先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组织、人事、国资、纪检、审计等部门应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岗位分析, 围绕事业发展、经济决策、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问题, 分别研究制定各领导岗位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使干部履责有方向, 责任审计有依据, 从而为告知承诺制这一审计机制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二) 建立审计结果问责制度

问责是告知承诺制的重要配套措施。实施告知承诺制, 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干部任职初期就将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进行告知, 如果干部履责不力, 则说明干部没有尽责或是明知故犯。因此, 在干部任期届满或离开原岗位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问责。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好的干部进行表扬, 对履行经济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得以切实发挥。

(三) 强化审计服务和过程监督

告知经济责任并经干部承诺后, 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任中服务和跟踪监督工作。在干部任职初期, 要对新提或转任干部进行经济管理知识培训, 对干部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和履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具体讲解和辅导, 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原则、内容和程序也要进行详细介绍。在干部任职期间, 要积极开展咨询服务, 帮助干部解决履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 还要通过年度考核和任中审计等形式加强对干部履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 提高审计人员胜任能力

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在干部任期届满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还要参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岗位经济责任的制定, 为干部进行经济责任的辅导和培训, 在干部任职期间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 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审计专业水平, 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因此, 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审计业务培训等各种措施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李凤鸣、时现:《经济责任审计》,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承诺是一种责任 篇三

第二天,当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时,已经晚上8点了。儿子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奔出来迎接,兴奋地问道:“妈妈,玩具呢?”糟了,忘了!见我愣在那,先生赶紧走过来解释道:“儿子,妈妈今天很忙,没时间买玩具。你看妈妈这么晚才回家,很累了。这个玩具先欠着,明天一定补上,行吗?”一听没买玩具,儿子顿时沮丧地说道:“妈妈骗人!”“妈妈没有骗你,明天一定给你买,拉钩!”我伸出手指,表示诚意。“明天一定要记住哦。”儿子的脸色这才“晴朗”起来。

然而,第三天我依旧在烦琐的工作完成后匆匆回家。儿子见我两手空空,竟以为是在逗他玩,不停地问:“妈妈,你把玩具藏哪里了?”又拉下背包,仔细地翻看,结果一无所获。只见他呆立在那儿,瘪起了嘴,泪珠一滴一滴地滑落。我愧疚万分,伸手想抱抱他,然而儿子转身挣脱,蹲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还责怪道:“说一定记住又没记住,骗人!”因为我不守诺言,儿子非常伤心,我必须补偿。于是,吃过晚饭后,不顾外面下着大雨,我去玩具店买回了机器人。出乎意料的是,儿子接过玩具时的表情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喜悦。只摆弄了十几分钟,他就将玩具放到茶几上,睡觉去了。虽然当时我心中也有疑惑,但想到时间不早了,儿子也许是真困了,于是没有追究下去。

周末我们在家打扫卫生,擦玻璃时叫儿子拿块干净的毛巾,儿子答应了。可是过了十多分钟,仍不见动静,于是又说了一遍。没想到儿子用“别急,等着吧”打发了我。“这小子,不想拿就别答应呗。”我又生气又好笑,对先生说。“哼,你不想给我买玩具,就别答应呗。”儿子嘟囔着,完全是刚才那句话的翻版。一听不对劲,先生赶紧走到他身边,问:“你刚才说什么?”“妈妈那天根本就不想给我买玩具,所以老是忘记,妈妈真坏。”儿子把前两天的怨恨一下发泄出来。

儿子的话给我当头一棒,没想到一次无心的“忘记”给儿子心里带来如此巨大的冲击。回想这两年来,承诺与失信经常发生在我和儿子的生活中。以前儿子小,随便哄骗就行了,如今他渐渐长大了,欺哄的方式不再适合。

4.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四

为确保本次XX区政府2号楼屋面、大会议室楼梯间屋面及办证大厅屋面防水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我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施工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并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安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严格按施工方案中安全施工流程操作,安全材料、设施必须及时到位,并严格配备。

四、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和相关部门解释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六、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我们的宗旨;高质高效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承诺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

日期:

5.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五

一、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负责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四、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五、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不得签署虚假文件。

六、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七、负责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八、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九、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确保未经质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按照本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十一、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认真履行其他有关的法定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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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人员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六

为了减少自身及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规定和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进行解决。

3、自觉接受项目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关于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作业,保证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并拒绝违章指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严格按照项目部及班组的施工安全要求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作业与操作,保证不冒险蛮干、不野蛮作业。同时也督促他人按要求、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5、自觉维护现场各项管理,不擅自动用现场消防器材、特种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不乱动,不私拉乱接电源,不擅自动用明火,不乱串岗位,不擅自拆迁施工现场的任何防护设施等。

6、工作期间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工作中思想集中,工作场地不打闹、乱串,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服从统一指挥。

7、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佩带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施工时保证不去不安全的地方随意行走,不随意攀爬现场防护设施,不在现场嬉戏、打闹、躺卧、随意大小便等。

8、登高及高空作业时主动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做到着装灵便。

9、现场作业时要加强观察,确保作业点上方有无危险,作好防护措施,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10、团结友爱,不与其他专业施工队人员发生冲突,不私下解决矛盾,有问题和困难主动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1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无证开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骑电动车或摩托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在道路中间休息,穿越道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12、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如因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犯法律法规及上述所列条款等而造成的各类安全及治安事故,本人将自愿接受分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人: 工种:

7.施工企业责任成本管理探讨 篇七

关键词:施工企业,利润最大化,责任成本管理

责任成本管理是责、权、利的统一, 是目前很适合施工企业的一种管理方法, 它可以有效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达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双赢目的。通过责任成本管理可以把个体的工作效率同企业整体的效益紧密地连接起来, 让职工和单位都大受裨益。

一、施工企业推行责任成本管理的意义

施工企业推行责任成本管理的意义, 一是实行责任成本管理能够落实造成成本升降的责任人, 约束责任成本管理系统的主体充分履行控制成本的职责。二是利用责任成本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 通过分析能够明确成本升降的根本原因。三是通过对责任单元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保障实现目标成本,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因此责任成本管理是企业内部进行成本控制, 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是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施工企业推行责任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对成本管理认识不到位。

成本管理是要全员一起参与的系统工程, 成本控制的主体是企业施工组织和直接生产人员。一些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一提到成本管理就认为这是财务部门和计划部门的事情, 别的部门可以不去问津。其结果是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只负责工程进度, 材料管理人员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这样使得成本管理认识不到位, 违背了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如果生产管理人员为了赶工期而去盲目地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 技术人员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建造标准, 必然会使成本大大增加。

(二) 责任分配不明确, 人员执行不到位。

责任成本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各级责任的主体和每个责任人的责任。在某些项目上, 施工企业虽然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 测算了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但责任人规定的不明确, 如没有对成本目标进行分解, 没有将各项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个责任部门、责任人, 管理没有正常化、制度化, 无法考核计划的优劣, 出现了干多干少都是一个样, 干好干坏没区别的局面。

(三) 责任成本管理指标体系比较粗略、且单一。

由于计量和财务核算条件的限制, 使得责任成本管理指标体系无法细化。目前部分单位的水、电费用计量不够细化, 使得项目与项目之间的水、电费用责任无法准确确认, 导致水、电费用无法用财务指标向下分解, 无法向下传递责任成本。作业费、材料费、修理费用在财务软件中无法做到细化核算。不利于责任成本的管理, 也无法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目标。

除了财务成本管理指标外, 忽略了产量等指标对成本的重大影响, 割裂了成本和生产的关系, 使得管理者不能准确确认责任单元的具体责任。

三、施工企业提高责任成本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一) 努力提高全体员工责任成本管理意识。

需要进一步加大开展责任成本管理的宣传力度。对所有参建员工要进行一次成本核算的再教育, 使得各部门人员对开展责任成本核算的认识有进一步的提高, 使他们的成本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只有这样, 这项工作才有可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要求项目经理、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作业层的全体人员都必须具有经济效益观念和成本观念, 从思想上深刻理解和真正认识到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带头对成本管理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听取下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汇报, 为成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二) 扩大责任成本管理指标范围, 健全责任成本管理指标体系。

在过去单一的财务价值指标基础上进行扩充, 加入生产、质量、安全等指标共同管理责任成本, 让整个指标体系更全面, 更具约束力, 真正发挥管理责任成本的作用。

(三) 进一步细化计量网点, 提高计量工作水平。

为了进一步细化责任成本核算, 就需要增加计量工作的投入, 利用新信息技术收集数据和进行计算时, 也会大大增加计量成本, 这就要求必须树立经济效益观念, 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则, 正确权衡计量成本和失误成本。计量成本是因成本管理系统所要求的计量活动 (如水、电) 而发生的成本;失误成本是与在不精确的成本或在不佳的成本信息基础上做出错误决策相关的成本。这两种成本相互冲突, 降低计量成本, 同时也会增加失误成本, 理想状态下, 责任成本管理系统应使这两种成本总和最小。

(四) 实行真正的责任成本分级授权制度, 加强各单元成本责任界定。

实行真正的责任成本分级授权制度, 使各责任成本单元的责任和权力相统一。强化人员管理, 加强成本与责任之间、责任与作业单元之间的管理与控制, 明确不同层次成本责任。结合作业过程建立责任成本体系框架, 按级负各自在成本管理中的责任, 也就是在责任成本管理体系中明确哪一级负责哪一层的责任成本管理, 真正做到责任明确, 上下结合, 各尽其职, 从而在“组织架构”的层面保证目标成本的顺利执行。落实责任要到岗位、到人, 最大限度地减少“目标与执行脱钩”现象的出现, 真正做到“权责明晰, 有据可依”。

(五) 提高信息技术利用水平, 进一步细化成本核算。

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 开发实用的成本细化核算软件, 实现责任成本指标的细化核算。一方面把责任成本核算细化, 提高财务指标纵向管理的精确度;另一方面把生产指标等非财务指标引入该成本细化核算软件, 健全完善责任成本管理指标体系, 弥补单一的财务指标在责任成本管理上存在的不足, 使得责任成本的管理工作更加全面、具体、到位, 控制责任成本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 加强责任成本的过程控制, 把责任成本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加强生产作业过程管理, 分析抓住各作业链中控制成本的关键点, 在日常工作中有效控制责任成本。根据责任成本实际发生的结果, 对部门、岗位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业绩进行适时的监测和评估、建立责任成本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奖优罚劣, 用数据说话。首先, 制定目标成本, 明确责任体系。为保证部门、岗位的目标成本顺利完成, 还需要定义一套完整的“作业过程指导书”来对部门、岗位的行为进行规范。也就是说, 必须从“制度流程”的层面保证对目标成本的执行, 保证对责任成本的控制。同时, 重点定义每个作业过程中与成本控制相关的要点, 包括量化的经济技术评价指标。这样就可以在日常业务这个层面实现对成本的过程控制, 真正将责任成本控制的执行力渗透到基层一线。其次, 采用动态责任成本法, 跟踪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动态责任成本反映任意时段生产作业的综合责任成本及结构分布, 通过适时反映目标成本和动态责任成本的差异, 帮助相关责任单元的管理者及时发现责任成本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实现对责任成本的真正过程控制。

四、结束语

为保证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 施工企业应在责任成本管理基础上组织实施, 根据成本核算所提供的成本数据及其相关联的生产经营指标, 分析实际发生与目标成本产生差异的原因, 找出存在的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为完善成本预算管理、进行成本决策、实行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但实施责任成本管理是一项长期且艰辛的过程, 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开拓进取, 为提高成本效益而努力, 才能确保责任成本管理的顺利开展, 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陈善授.责任成本在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中的运用——水电施工企业责任成本管理案例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 2010.18.

[2]李进平.施工企业项目责任成本管理[J].发展, 2010.12.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认定 篇八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9-0151-02

1 案情简介

2005年1月,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工程安装工期为施工图交底后180个工作日;甲方应提供有关的批复文件,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时将资金到位,确定线路规划路径和办妥工程建筑许可证;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接入电力系统的手续及另行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工程总包费用为4 450万,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预付800万,四月中旬再预付1 600万,电气设备、铁塔材料进场付至总价的70%,安装完毕再付至总价的9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送电启动会议前付清全部工程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屡次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也未就路径调整送交改道规划图,致乙方不能按约定进度施工。2005年9月,涉案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相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直至12月调查结束。2006年10月,双方签订备忘录,确认原合同继续有效,约定甲方于2006年10月支付100~200万,2006年12月~2007年1月支付500~1 000万,2007年3~4月(送电投运前)支付全部工程款。备忘录签订后,甲方仍旧屡次拖延支付工程款,至2007年5月,共计支付1 980万,远低于约定金额,见表1。

乙方于同月停工,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关系,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根据司法鉴定确定的工程造价)及利息损失。甲方认为,乙方未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和擅自停工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反诉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及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2 判决结果

一审审理后认为,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这一违约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乙方可另行主张。而乙方因停工未能按约交付工程项目,造成甲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性违约。故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关系;乙方返还甲方工程款

1 98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628.0951万元。

乙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我方作为乙方二审阶段的代理律师,以甲方屡次迟延支付工程款,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构成根本性违约,一审认定事实错误为突破口进行诉讼。

二审审理后认为,根据2006年10月签订的备忘录约定,甲方应于2007年3~4月(送电投运前)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但实际至2007年5月甲方仅支付工程款1 980万元,且未按约办妥工程建筑许可证。甲方在涉案合同履行中构成违约证据充分,原审对本案主要事实认定错误,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一审基本维持了原一审的判决,乙方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重审二审采纳了我方的上诉理由,改判支持乙方的诉讼请求并驳回了甲方的全部反诉请求。

3 案件评析

本案中,甲方的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3.1 甲方怠于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已构成根本性违约

一审认为“对照备忘录,甲方在工程完工前即送电投运前应付工程款600~1 200万元,已实际支付1 100万元,虽有逾期,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这一违约并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该认定对于甲方的付款期限存在明显错误,实际上大大减轻了甲方怠于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所造成的严重违约后果。

根据由表1的合同情况及相关内容,根据备忘录约定,上述600~1 200万元工程款甲方应于2007年1月前支付,而非一审认定的送电投运前。至送电投运前,甲方则应付清全部工程款。无论是在意向书、承包合同还是备忘录签订后,甲方都从未按期进行工程款支付,付款进度严重滞后。

2006年10月16日双方签定的《备忘录》是对工程重新启动事宜的商谈,是为了继续履行原合同而订立的,《备忘录》中明确说明了“对重新启动事宜进行商谈”,并在《备忘录》第一条明确约定“双方在2005年1月14日签定的110输变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依然有效。”且《备忘录》中也未明确原合同付款条件变更为《备忘录》第二、第三、第四条内容;因此,该《备忘录》只是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所做的补救措施,并非对原合同的变更,原合同依然有效,受法律保护。乙方未在《备忘录》中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也并不代表乙方放弃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更不能改变甲方已发生根本违约行为的事实。

实际上对乙方而言,完全履行合同符合其最大利益,合同若不能完全履行,即使甲方支付了已完工部分的剩余工程款,也不能完全弥补乙方遭受的损失。本案中,乙方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以上,而甲方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45%不到,工程款支付进度严重滞后,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在最后一次催讨无果后,乙方不得不采取停止施工措施,以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可见,由于甲方屡次怠于履行付款义务,在乙方给予宽限期后仍未按约履行的严重违约行为,是导致涉案工程不能按期交付,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构成根本性违约。

3.2 甲方未依约领取施工许可证,亦构成严重违约

提供施工许可证既是甲方的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根据双方《承包合同》第6条第6项约定,“确定线路规划路径和办妥工程建筑许可证”属于甲方的义务范围。

根据《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根据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除《建筑法》之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以及《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规定》均作了类似的规定。

然甲方在工程开工后一直未能提供施工许可证,直至《备忘录》签订之后仍未能提供。2006年11月19日,甲方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提交的《***开工延续申请报告》中明确:“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限制,目前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在甲方无法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也无法取得合法的开工报告的情况下,乙方事实上也失去了继续施工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因此,甲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工程建设无法继续进行,亦构成严重违约。

3.3 甲方实际上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导致上

述违约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

自合同签订以后,国家政策方向转变,对钢铁行业实施调控,同时钢铁市场也开始陷入萧条。对甲方而言,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不得不缩减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从市场前景来看缩减规模也有利于其减少损失。因此,由于投资规模的缩减,对用电工程的需求也相应缩减。这从2006年6月7日甲方致乙方《关于***主变容量调整的报告》中可以得到证明:“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以及宏观调控等原因,导致了原计划的个别项目受到了相关政策的限制,部分项目暂无法实施。这样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出现了工程等级偏大,尤其是在用电方面原来的设计供电大大超过了目前的规模用电,同时也造成了项目投资的不堆成现象,为了减轻投资压力……计划将原二台主变共计81.5 kV现改为31.5 kV主变,原设计双回路导线,现改为单回路导线……”

正是由于国家政策及钢铁市场的变化,甲方生产投资规模相应缩减,可调控资金愈加紧张,完全履行合同已不利于甲方的利益,因此甲方不愿也无力继续投入资金履行合同,这是导致甲方出现上述各种违约行为的根本原因。

4 违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然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错综复杂,在纠纷发生时,往往出现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小的困难。

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违约行为发生的背景,可以将违约行为区分为违背缔约目的根本违约行为和违反普通条款的一般违约行为。

若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若是一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即可。

参考文献:

[1] 孟庆波,曹晴.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与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19).

然甲方在工程开工后一直未能提供施工许可证,直至《备忘录》签订之后仍未能提供。2006年11月19日,甲方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提交的《***开工延续申请报告》中明确:“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限制,目前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在甲方无法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也无法取得合法的开工报告的情况下,乙方事实上也失去了继续施工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因此,甲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工程建设无法继续进行,亦构成严重违约。

3.3 甲方实际上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导致上

述违约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

自合同签订以后,国家政策方向转变,对钢铁行业实施调控,同时钢铁市场也开始陷入萧条。对甲方而言,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不得不缩减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从市场前景来看缩减规模也有利于其减少损失。因此,由于投资规模的缩减,对用电工程的需求也相应缩减。这从2006年6月7日甲方致乙方《关于***主变容量调整的报告》中可以得到证明:“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以及宏观调控等原因,导致了原计划的个别项目受到了相关政策的限制,部分项目暂无法实施。这样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出现了工程等级偏大,尤其是在用电方面原来的设计供电大大超过了目前的规模用电,同时也造成了项目投资的不堆成现象,为了减轻投资压力……计划将原二台主变共计81.5 kV现改为31.5 kV主变,原设计双回路导线,现改为单回路导线……”

正是由于国家政策及钢铁市场的变化,甲方生产投资规模相应缩减,可调控资金愈加紧张,完全履行合同已不利于甲方的利益,因此甲方不愿也无力继续投入资金履行合同,这是导致甲方出现上述各种违约行为的根本原因。

4 违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然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错综复杂,在纠纷发生时,往往出现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小的困难。

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违约行为发生的背景,可以将违约行为区分为违背缔约目的根本违约行为和违反普通条款的一般违约行为。

若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若是一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即可。

参考文献:

[1] 孟庆波,曹晴.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与索赔[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19).

然甲方在工程开工后一直未能提供施工许可证,直至《备忘录》签订之后仍未能提供。2006年11月19日,甲方向***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提交的《***开工延续申请报告》中明确:“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限制,目前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在甲方无法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也无法取得合法的开工报告的情况下,乙方事实上也失去了继续施工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因此,甲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工程建设无法继续进行,亦构成严重违约。

3.3 甲方实际上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导致上

述违约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

自合同签订以后,国家政策方向转变,对钢铁行业实施调控,同时钢铁市场也开始陷入萧条。对甲方而言,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不得不缩减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从市场前景来看缩减规模也有利于其减少损失。因此,由于投资规模的缩减,对用电工程的需求也相应缩减。这从2006年6月7日甲方致乙方《关于***主变容量调整的报告》中可以得到证明:“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以及宏观调控等原因,导致了原计划的个别项目受到了相关政策的限制,部分项目暂无法实施。这样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出现了工程等级偏大,尤其是在用电方面原来的设计供电大大超过了目前的规模用电,同时也造成了项目投资的不堆成现象,为了减轻投资压力……计划将原二台主变共计81.5 kV现改为31.5 kV主变,原设计双回路导线,现改为单回路导线……”

正是由于国家政策及钢铁市场的变化,甲方生产投资规模相应缩减,可调控资金愈加紧张,完全履行合同已不利于甲方的利益,因此甲方不愿也无力继续投入资金履行合同,这是导致甲方出现上述各种违约行为的根本原因。

4 违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然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错综复杂,在纠纷发生时,往往出现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小的困难。

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违约行为发生的背景,可以将违约行为区分为违背缔约目的根本违约行为和违反普通条款的一般违约行为。

若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违约责任。若是一般违约行为,则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即可。

参考文献:

9.装修施工治安消防责任承诺书 篇九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

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

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

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

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

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

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

十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

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装修公司(公章):

装修公司治安消防负责人(签章)

10.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1 篇十

广西阳工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广西舒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场地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无事故,特向贵司就 金凯路111号A栋一层装修 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事故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指定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并与贵司行政人事部保持密切联系。

三、保证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和资料齐全完备。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做好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围蔽,并设立相关的安全警示等标识。安全围蔽的器械、物品等,与施工队同时进场,在对施工现场作围蔽、警示后才组织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后才撤消围蔽。

六、在施工期间,配合贵司做好办公场地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相关管理员的监管,车辆及人员安全的,提前与贵司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在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经贵司同意方组织施工。

七、施工完毕后,我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性工作,确保办公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作。

八、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否则,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工程施工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责任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11.施工责任承诺书 篇十一

安全责任的风险管理是我们企业管理架构中的核心内容。安全管理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工程实施本身的安全以及参与工程建设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二是项目投入使用后,运营过程中的安全。这其中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较大,有人不安全行为因素,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工程风险得到我们重视,特别是安全这方面。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是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的需要,同国际接轨以此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向先进国家的水平靠拢。我们通过建立这套安全管理体系,贯彻了“建设安全”与“使用安全”的管理哲学,并将之涵盖施工安全、轨道系统安全和公路系统安全三个领域。

在安全管理上的处置手段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体现在安全生产环节中,由我们的局长签发作出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管理队伍,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局长通过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安全的管理工作,明确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而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项目安全审核委员会是由我亲自担任的。为了进一步保障施工安全,我们建立了一套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利用这个系统来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我们的程序还包括项目安全审核程序,用来提高监管上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我们的安全生产方针由宣言,目标、承诺、策略和任务等内容组成。我们时刻表明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是可知也是可控的。在目标的这一段落里,明确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必须争取事故为零的目标;在承诺这一段落里,强调全过程安全管理的意义;在策略这一段落里,我们表明要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及项目安全审核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任务这一段落里明确指出,一切与生产有关的员工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责任,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并强调安全管理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

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过程包括程序、技能、文化和沟通四个因素,安全委员会是实现这个过程的中枢。

我们的全面安全管理体系由建设安全和使用安全两部分组成。建设安全对应施工安全领域。使用安全对应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和公路系统安全领域。其中施工安全有两套程序进行规范,一是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另一个是项目安全审核程序体系。

我们编制的安全管理手册是参照欧美通行最高标准制定,里面列举了项目方安全管理人员须执行的任务和日程安排,明确规定了现场处置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一系列的程序和指导,如会议的组织,应执行的作业规定,以及施工单位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处理有毒原材料的防范基本知识。在体系建设上我们还实行部门之间相互制衡机制,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确保各项安全规章的落实。我们组建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小组审核我们的处置活动。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为了确保乘客安全,已在2000年起为各个主要陆路交通工程项目实施系统化的安全审核程序。现在这一套是专门为轨道交通系统制定的程序,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规定要求保持一致,都以轨道交通的建设方和运营方为责任主体,分别明确线路的设计、建造、运行和维护方的主要责任和指导原则。

为我们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稳固基础的是包括教育、过程控制和执法在内的指导原则,三个原则同步协调发展。教育是我们的一个技术手段,教育手段主要针对人的心理特点对事故的安全影响,培养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推广宣传也是教育计划的组成部分,我们定期出版四种内部安全信息刊物,将安全事项翻译成六种语言,以传单的形式交给施工队伍。我们的领导重视推广活动,并把安全目标的实现与荣誉挂钩起来,严格考核,兑现惩罚。从1998年开始,我们每年都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大会,领导都踊跃参加,包括我国的教育部长。过程控制是另一种机制手段,我们要求施工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作业方法、机器设备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制订施工处置方案。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我们都主动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以预防为主,被我们认定为是最佳选择。此外,我们认为认真执法是保障安全的另一个关键,促使员工树立遵守安全规程的强烈意识,并让他们在作出危险举动前三思而后行。

经济手段方面我们的合同条款中有安全考核奖赏的细则。我们的考核押金留数相当于合同价的0.5%,上限为100万新元,主要用于在合同期间奖赏和惩处施工单位的具体表现。每月我们会进行评估,施工单位若达到65%的指标就会得到奖赏,如果达不到65%的指标,就从他的合同押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事故率的打分占10%,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编制和落实以及卫生安全条件的打分占45%,环境安全安保的管理打分占45%。我想我们的这套做法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2007 年初,我们邀请督办作为第三方对我们的安全管理进行评审,我们取得3.7分,2003年我们的得分是2.3。这些年我们的施工事故率都呈现了下降趋势。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像是踏上一段漫长而坚定的旅程,充满了挑战。尽管我们做出防范措施,创造安全施工条件,损害事故还是可能发生的,但我们不因此感到气馁。《道德经》有一句名言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相信只要认清方向,一步步超着目标努力,从持续积累的教训中学习,继续完善我们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我们的程序,改善内部的沟通,提升员工的素质,与我们的员工和合作伙伴培养良好的安全文化,就必能达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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