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人生杂文随笔(精选4篇)
1.奇异人生杂文随笔 篇一
我曾经以为,我早早就爬到了幸福快乐的最顶端,再怎么往下走,都只是下坡路。但是后来,我懂了,如果你没有见识过马里亚纳海沟,你总是会误把黄土高原当做珠穆朗玛峰。”他说到这儿,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少年时代的我,在倦怠的下午,常常把自己藏在山水田园诗里,成人礼那一天,作为班级代表的我被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打回原形,猝不及防。
“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并不是没有想过,也许当时也是借着一腔少年意气吧,“这个说不清,但我希望,以后我会在三北防护林之类的地方有一幢小木屋,在那里生活。”
很多年之后,当我真正拥有这样一幢小木屋,当我真正拥有沼泽地里的单薄白鹤时,我却不曾在万物生长的天地之间想起,当年那个笃定答案的少年。不是每个护林员都会分辨不同鸟鸣,就像不是每个人都会解读不同心理。我原本以为,我的余生,就是在分辨这林中鸟的不同叫声中缓慢而又自得其乐地蹉跎。但是我忘了,这天地,是最爱作弄人的。
记得有一年冬天,我捡回来了一只小狐狸,白狐,皮毛好看的打紧,让我担心。我抱着它在火炉旁边的取暖,竟然生出了岁月静好的诗意。等到春夏之交,我便把它放生了,望着它三步一停的身影,不舍,但我也没有挽留。
因为那毕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生灵。山神可能也看在我虔诚的悠哉生活,他再也没有让我捡到别的什么小家伙。以至于,当我看到卡在半山腰的那个人时,惊喜远远大过了敌意与紧张。
我是有义务去救援失足或者迷路的人,但对于执迷不悟的人,我就尝试三次,事不过三。我向他挥动红布,他一动不动,不回应。我跑过去,吹响了刺耳的哨子,他一动不动,不会有。看起来,我是必须要主动上去拽他了。正当我寻找树根作为着力点攀爬上去,他却朝我笑了一下,直挺挺的向山下栽去。
说实话,我没有很惊慌,每年在这片林区失踪的人不少,我虽然不曾见过这样的,但结合地形地势,他会平安抵达我的十米开外。
他躺在地上,表情扭曲,躺在地上,四肢抽搐。我想了想,大学学的急救知识还没有忘记,不顾他满嘴的“别管我,麻烦了,抱歉。”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把他安顿在一堆草叶之中,我拿出水壶递到他眼前,“我的工作。不麻烦,入夜了这里会冻死人,和我走吧。”他迟疑了一下,接过水壶灌了一口之后又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对我的最后一句话充耳不闻。我也只好陪他坐下,一起看蚂蚁搬家。
他把那大半瓶水喝完了,开始望着那高高松树上的松鼠捉迷藏。他的保暖措施倒是不错,看来我的时间还是充裕一下,说不定也不用采取特殊手段。
“你不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过了半晌他开口了,声音嘶哑,像是夜风呼啸而过之后的林声。我还没来得及把那工作责任义务摆出来,他便换了一副更加难看的表情,语气强烈的,“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我是不会把我的痛苦拿出来供人消遣的。”
我听到这句话,很久没有牵扯过的脸部肌肉突然拉着嘴角上扬。之前看的书里有这样一句话,“你在茶余饭后拿起来一本用于消磨时间的,也许是一个人耗尽几千个夜晚呕心沥血之作。”
“走吧,还是再歇一会儿?”
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在山林之中游荡个将近十年,你是不会对某个突然闯入生活的物种产生过多的好奇,就像我只是日日的猜测的鸟儿鸣叫的含义,但从未过分好奇
他张了张嘴,但也没说话,转而又看向远处干干净净的天空,鼻息间冷冽的空气让他感到难受了。“走吧,好冷。”
曾经有一个人告诉他,他是塞墨斯与宙斯的儿子,出生于吞天的烈火之中,又被雨水浇灌而长。那个人用最晦暗不明的语言与抚摸,让他相信,他是他的普绪克。
世界上是存在这样一种感情的,与其让你离开我,我更希望你,潦倒半生,早早消逝,“人间关系如此残破,就像是魏尔伦与兰波。”你离开后,我不会带着你残余在我身体里的部分,去那你临死时一直在念叨的码头,而是会将自己活成你,潦倒半生,早早消逝。深情也好,残忍也罢。
我把他带了回去,走走停停幸好没有演变成强拉硬扯。护林员的小木屋很简陋,但还是可以御寒的。
他似乎对那满屋子的唱片和书充满了兴趣,神采奕奕的。我拿着他眼底深处的生气勃勃与最早看见他时那苍白的消融相比,填不满空洞。
“这都是你的书么?”他只是四处打量,像是寒暄的问着。
“当然。”我随手塞给他一本诗集,准备去给我和他弄一点吃的。他接过,这次倒是没有抵触。我想了想,还是好好吃一顿吧。
在这里生火是要到特定的区域的,所以我提着两只兔子一只山鸡向树林深处的空地走去。林风呼啸,我还记得去高山融水的小溪旁汲一桶水,煨汤。
我塞给了他一本书,什么书来着,诗集,朦胧派?新月派?还是象征主义?
傍晚时灰蓝的天,似乎在晚霞的追求者,或者是星月的报幕者,在这里,天总是很早就暗下去。
等我提着那一铁皮桶的吃食回来,他却坐在原先站立的地方盯着手里的书,一动不动,像一棵树。
他好像已经进去了,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我猛然想起来了,很久之前的我,也喜欢把自己塞进某一本书里,一坐可以坐很久,痴痴的。
他也应该饿了,抽动了一下鼻子,跳了出来,慢慢起身,“谢了。”
是我表示谢意才对,因为他拿着一本我忘记了书名的诗集,在我出去那么久也只是乖乖坐着。
不知道算不算得上人的习性,人类总是爱围着火堆吃饭,他和我没有这个机会,我们围着煤油灯吃饭。火光摇曳之下我发现,他有一双像是狐狸的眼睛,白狐,清澈的。他吃不下,只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汤,偶尔抬头看看我,再笑一笑。
我记得,有这样一本书叫做《催情植物大全》,所以说,也应该有这样一个人,摄人心魂,但是,万物生长,生生不息,吃完饭后,我们还是捧着书看。我一字一句向下潜,而那些意象,却只是不断的向下,看不下去了,索性睡觉,修养生息。
那个人夸他烟骨天成,赞他芝兰玉树,他不懂,只是笨拙的用自己回应。那个人四处游荡,吟游诗人,他时而追寻,时而躲闪,时而并肩,时而背道。
他为了走的更急更快,曾经剃发为僧普度众生,曾经背弃信仰遁入红尘,却始终摆脱不掉。
他们曾经去看夜海,白沫翻涌,他觉得美到惊心动魄,那人却只是干呕,他说,他想起来,那些任凭吞噬翻涌的万千生灵,而那人说,他想到的是浮尸。
最痛苦的事,就是爱上了一个你不认可的人。
他似乎忘记了,这里只有一位守林员,他似乎,也走不了了,因为我的暂时离职一直没有批下来,他出不去的。
我更多时候,把他扔进小木屋,自己去看护那山林。他读书的速度快到惊人,贪婪的样子要是放在吃饭时,那我估计也不用担心了。每读完几本书,他都会在门前那几棵树转悠转悠,翘首遥盼不知道在等些什么。
我们也是会做一些别的事情,他利用一个上午画出了一套简易的扑克牌,我很已经忘记了纸牌游戏的玩法,他教我,我们总是每晚从最基础的开始玩起。
我原本以为,他是带来了山神的信息,让我离去。
“玩腻了。”一个晚上,他这样讲,我愣住了。他吻了我,轻车熟路,笃定异常。
扑克牌撒了一地,墙壁上两个人影晃动。
我似乎就像是新生儿一样让他摆弄,略尝到些甜头了便愈发主动,他的身体真的很单薄,我觉得下一秒他会碎掉,然后被风刮走,一片都不剩。就这样,我们相拥而眠。
他很喜欢这样的新游戏方式,我也很喜欢。
但更多时候,我们只是听山风嘶哑,半月挣扎。
山野之中的情欲,更多时候像是山洪,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我在酒神祭典,而他,就是那向死而生死而复生的酒神。他在每次结束后都啞笑,开始聊这段时间他看的书,我会附和,用与他不同的表达方式阐述同一个道理,我想到了一个早早就跳出了我的辞海的一个词,复制。
离职审批下来了,但我却不曾问他,他想去哪儿,甚至连他是否要离开都未曾问过。这片山林有一个守林员就够了,我原先是这样想的,但后来,又多了这样一句话,那个人也没有必要非要是我。
我们有的时候会玩角色互换的游戏,他会真真正正地变成了一位守林员。亲昵与关心越来越多,原先不爱讲话的我竟然也可以侃侃而谈,像他一样。但我觉得,有一片林子快要着火了。
争吵的发生是莫名其妙的,就像最早时,他的眼泪与笑容。我沉默,他哭喊,这就是我和他的争吵。
他跑出了小木屋,带着守林员的肩章,我猜,他会回来的,所以只是坐在屋里。
他回来了,神情冰冷的想让我亲吻,他融化了,“我不知道我想怎么样,这样的生活很好,但是,但是……”
我只是紧紧把他抱着,我没有办法保证或者是承诺。
这个问题就像是这片山林中一直存在的霜冻问题,白茫茫的,一直望不到尽头,而我,又一次变成了一个孤单的旅人,寻找着一个问题的答案。
我们角色互换的游戏玩的越来越多,我知道,他觉得,变成我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他比我更通人性,但又更无欲无求。而我,只能看着他,讲那些最早时的他会讲的话。
请你来找我,我一直在你身边。他最早听到这句话时感到惊喜,这是誓言,很久之后,他再次回想,却觉得,刺骨的冰冷,因为这是要求。而那个丢下这句话匆匆离去的人啊,估计已经等了很久了。
他一想到他一个人在冰冷的黑暗之中浮浮沉沉,命理难说,就忍不住哭泣。他原本以为,他只要收线,风筝迟早是会回到自己手里的,却不曾想过,有人会把线剪断,告诉他,这是放走悲伤。
“请你变成我。”我想,我找到答案了,那张离职审批被我和他当做一张废纸,因为这里会有一位守林员。
分开的那天我们留下了一个约定,“三年之后,我会再一次变成你。”我不知道,他是否可以挨过这三年,我留给他的那些书,是不够看的,而他给我的身份,也是我不熟谙的。
等我远远的望那片山林时,头晕目眩,我知道,这漫天烟霞是我们期待再一次相遇的礼花,而那满山满树的白霜,则是山神给我们的祝福。
不死不休。重新进入社会生活的我着实把自己吓了一跳,热情得就像是一只小鹿,他们惊艳于我的长相,更钦羡于我的谈吐,如鱼得水,但我知道,这不是他。
所以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感到心慌,抽烟,一盒接着一盒,望着窗户倒影上的那个人,我会情不自禁的吻上去,这不是他,这是他所爱的人。
在我这里,时间流速很快,在他那儿呢?
我驾车回去,回到我的故土,他的家。推开小木屋的门,他还是把书放在原来的位置,不曾变过,我对自己清晰的记忆感到惊喜,但更多的是恐慌。
我看到了一封信,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阅读他。
亲爱的我,我不知道你过的怎么样,我希望你快乐,就像我一样,但也希望你悲伤,希望你能回来。
也许你早早地就发现了,也许你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但是,现在的你是我的爱人,你最后变成的不是我,是我爱的人。很抱歉,你爱上的是我。
我曾经选择去复制他的人生,在我穷途末路时,你救了我,也让他奄奄一息,我爱你。
这段时间我发现复制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删除复制之后,我发现,我只剩下一片空白。不用去寻找我,我一直在你身边。
这,这是遗书么?如果是,这是谁的遗书。
人们总是喜欢口口声声的强调,自己爱的是灵魂,但是,我先告诉他们,很多时候,我们爱的是一个符号,一个灵与肉都会双双变质的符号,如果,在最后的时候,我能与他一同消逝,那也不错。
我这样想着,走到了半山腰,最后一句话,“每一个初遇的地方,都不是为再一次重逢准备的。
“我找到你了,你回来了。”我看到他出现在山底,带着护林员的肩章,朝我笑着,他还是他,我,我还是我。
2.阅读与人生杂文随笔 篇二
在《阅读与人生》中,周国平老师着重阐明了为什么要读书、读什么书、怎么读书这三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要读书?周国平先生认为,为什么要读书和一个人为什么要活着是分不开的,如果你要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出来,不愿意虚度这一生,那么读书对于你就非常重要。在读书的过程中,人们出于不同的目的,他分析了人生读书的三种目的。第一种是为了实用的目的,譬如说你的专业、你的职业需要你读一些书,这不算是一个有阅读习惯的人。第二种目的是消遣,工作、事业之余的时间翻翻报纸,上上网,或者拿一本书在手里,纯粹是为了放松心情,这也不属于真正的阅读。上述两种阅读方式或为实用,或为消遣,这都没有把阅读变成自身的精神需要,阅读应该成为人们精神生活中重要的组成形式。在周国平教授看来,第三种阅读才是真正的阅读,就是作为精神生活的阅读,通过阅读进入到人类精神生活的传统里面去,去获取人类所创造所积累的精神财富,在精神上得到愉悦,得到提升,从书籍中汲取精神营养,让自己在精神上成长,在精神上丰满起来,内心变得丰富、充实,使人优秀、使人幸福、使人宁静,这才是真正的爱读书,是养成了阅读的习惯,也正是阅读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周先生认为,一个养成了读书习惯的人,和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他们其实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世界的样子是不一样的。他列举了一个很形象的例子,有一次,在海南三亚,那时候海南刚刚开发,周国平老师住在沙滩上的账篷里,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是非常神秘的感觉,内心的感觉非常好,大海本身是最有震撼力的,有多少文人圣哲歌颂过大海。这个时候旁边来了三个人,看样子是做生意的,他们看了一眼就说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滩水,说完扭头就走了。周国平先生当时就从他们的言行举止中产生了强烈的感觉,觉得受过文学熏陶和没有受过文学熏陶真是不一样的,他们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看事物的观点也是大相径庭的。
周国平还认为,读书不但能让人内心丰富,而且能让人心静。能够养心,能够养生,能够养颜,而且能够惠及子女。
周国平纵论了读书的环境后强调:“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读书少。”他还说,一个人总是不读书,是没有文化的。什么叫文化?就是进入到人类精神生活的传统中去进行思考,而这个传统主要就存在于书籍之中。所以,他强调,要多读书。
二是读什么?周老师强调,读什么不要走弯路,读那些二流、三流的书,都是在走弯路。不要走弯路,直奔大师。去读那些经典著作,读那些最好的书。他还强调,一个人读书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很多好书都读不过来,为什么还要去读那些比较平庸的书呢?一个人读什么样的书,跟他精神上的成长关系太大了。所以说,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书籍如汪洋大海,怎么还能把时间浪费在那些较差的书上呢?所以,读书一定要有选择,读什么书非常重要,书籍会对人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你总去读那些平庸的书,你很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平庸的人。你去读伟大的书,你当然不一定成为伟大的人,但是你心里有了那些伟大的东西,有了目标了,你起码就会有比较高的追求,要去读那些最好的书,那些能够唤醒你灵魂的书,经典就是这样的书。周国平强调,读好书,要多读经典著作,少读一般性的书,平庸的书,少读畅销书。
三是怎么读?周国平先生强调的就是不求甚解。读书不要端着做学问、做功课的架势,就是当作闲书一样读。哪怕是经典著作,大师的书,也当作闲书来读。其实读书的过程,是一个总体的感觉。总体的感觉非常重要。你真正读进去了以后,会形成一个总体感觉的。这个总体感觉实际上就是你在跟作者精神的对话。这是最有效的一个读书方法。周国平先生主张,不但要读经典,而且要直接读原著,不要读二手、三手介绍性的,比如你要了解孔子,你就应该去读《论语》,你不能光读《论语》感悟、心得之类的书,那样你知道的不是孔子,而是于丹。应该说尽可能去读那些公认的、受到时间检验的好书,也就是那些经典名著,网络很方便,但是千万不要把上网看电视取代读书,最有永久价值的财富是通过书籍来保存的。读书要勤做笔记,要使书籍为我所用。
3.寻求有趣人生杂文随笔 篇三
二、初三……也一晃而过,不知不觉中,年,就这样过去了。时间就是如此神奇,当你着急等它时,它却偏偏慢慢悠悠,简直让你急不可耐。然而,当你无意间蓦然回首,它却似过隙白驹,转瞬即逝。
回想儿时过年穿新衣新鞋蹦蹦跳跳的欢快声,家门口雪地里噼里啪啦不绝于耳的鞭炮声,大街上一拨接一拨扭秧歌闹红火的喧闹声,从初一到十五震耳欲聋的威风锣鼓声,犹如历历在目,声声在耳。然而,不经意间我们却已从豆蔻年华的少年走过了青年、壮年,須臾又踏进了暮年。一年又一年,一晃几十年,可谓逝者如斯弹指一挥间。难怪人们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往往会发出”时间都去哪儿了”的深情感叹。
其实,时间就在我们身边,它一直与我们息息相伴,岁月即人生,时间乃生命,我们只有紧紧抓住它,追着它,才能体会它的存在,感悟活的实在。
光阴荏苒,时不我待,朝阳虽美,晚霞亦彩——勿懊恼,莫惆怅,退休也是人生的美好时光,珍惜每一天,欣赏好风光,学会释然,习惯看淡,以最壮美的姿态迎接新的每一天,我们的晚年余生将会更精彩、更灿烂,夕阳红似火,晚霞更辉煌。
戊戌春节已过,忽感怅然若失,不禁欣然提笔,愿与老友共勉!老友。
真实、自然、质朴、流畅,感慨颇多!宝刀不老,写的很棒!
之前就有”年已过,心茫然”在微信群、朋友圈刷屏,这大概与人们的生活水准不断提高不无关系。日子过的幸福滋润了,一天天一年年便会感到不经意间在你身边悄悄流逝,甚至使你来不及或者顾不上品味人生的滋味,深悟人生的真谛,时间便象孔老夫子所说:逝者如斯。悄悄溜走了!不管过去还是现在,匆匆是福悠悠是难,度日如年,才是苦日子的真实感受和写照。
谢你美言。不知怎的,在并过年四处静悄悄,没有鞭炮声,未闻锣鼓响,这无声无息的过年不禁让人感到失落失望,且隐隐有所伤感落魄。不知年轻人如何,反正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过年越来越索然无味了。你说呢?老友。
言之有理啊老友!我也是第一次在海南这边儿过年,除了景点儿上人满为患,街上和小区也是寡淡的很,正象你文中所说:“春节,一不留神就这样过去了。”年老也好,年轻也罢,关于年,可能每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独特感受。年,究竟积淀了中华儿女多少酸甜苦辣的深情记忆?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多喜怒哀乐的挚爱情怀?呵呵!我也说不清楚。
总之,和你一样,每每从中感到时间很不经用,耳闻鸟声晨起,眼见夕阳余辉,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一天已逝矣!一年又一年,我们也从孩童青春走进中年老年,这是经历也是必然,所以不必感慨也不抱怨,最好的还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
说的很好。我总觉得对我们来说,健康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要学会忘记:忘记昨天,忘记年龄,忘记钱财,只看明天!两耳不闻烦心事,一心只想吃喝玩,长命百岁不是梦,身心健康福无边!老友。
对头,老友!不但要长命百岁,还要健康快乐。前段儿时间咱机关有位老友在群里问另一老友:”退休后每天干嘛呢?”答曰:”起床后晨炼,然后逛早市,购点儿下酒菜,中午来二两小酒儿。说起来挺好,其实也无聊的很!”
看了对话,思绪久久不能平静。
4.人生的思考-杂文随笔 篇四
是不是哭泣也是需要不断练习的,久了没有落泪之后,我是否会忘记如何哭泣?有时候我觉得能痛快的大哭一场也是件畅快的事情吧。在感到自己很无能的时候,我只能用泪水来宣泄我的无助;在感到伤心的时候,我只能用泪水来发泄我的忧郁;在感到失落的时候,我只能用泪水的宣告我来孤寂。为什么我的泪水总不会有流干的一天,为什么总是沦落不到哭瞎眼睛的地步呢?那么爱哭泣的我是不是太脆弱了呢?还是我的免疫力不够强,无法抵挡外界的纷纷扰扰所带来的伤痛呢?哭泣会不会上瘾呢?也许我是上瘾了吧。
我不知道是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就必须要虚伪的做人才能适应这个虚伪的人类世界?做着我不想做的事情,说着我不想说的话,就这样虚伪的附和着,虚伪的活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很不想违背自己的意愿,却无奈总有一股势力在推着我不得不做违心的事,说虚伪的话。就像明明很讨厌这个人,却还要挂着一张虚假的笑脸面对他。这样的世界还剩下什么呢?什么是我存在的意义呢?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披着别人的皮做人,这个人却好像是个矛盾的人,一点也不够圆滑,一点也不够世故。就像初次做一件没有做过的事情,显得很笨拙。就好像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显得格格不入。
有的时候我不知道每个人在忙什么?我们每天都在机械的.重复着一样的事情。就像每天一醒来就要刷牙洗脸一样。这样机械的生活为什么每个人还过得乐死不疲呢?我一直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只是为了添饱肚子的话那么未免活的有些奢侈,太浪费生命了吧。现在很多人活着只是为了享受自己所需要的物质,人们在说活着就是为了开心快乐。可是如果没有物质的享受和愿望的实现何来开心快乐呢?
人的一生有时候是个奇怪的轮回。每个人好像注定都要进入爱情的坟墓——婚姻生活,也注定要进入人生的坟墓——死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明知道是坟墓却还是要进去呢?如果说生老病死是我们不能掌控的,那么至少婚姻是一个人可以掌控的吧。这是个奇怪的圈子,还没有结婚的人,总是在幻想着能有一段王子公主般的爱情,希望能够穿着华丽的礼服进入婚姻的殿堂,可是结婚的人呢?却在很努力的为生活中鸡毛算皮的小事争吵,冥思苦想该如何摆脱这个婚姻的枷锁。就好像《围城》中写的一样吧。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想出去?人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三分钟热度。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其实没有爱情。爱情什么什么?不过是把人们送进婚姻坟墓的垫脚石吧。婚姻开始了,爱情却在慢慢消失,同时也孕育着却仇恨。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有不会变质的东西?为什么连神经类的东西都有了保质期呢?
终于25岁了,很多人总是在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回答:“在他老妈家养着,或者还没出世吧。”确实是如此。我觉得这辈子这个人都不会出现了。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有老公,但是确不会有男朋友。因为我觉得男朋友是和爱情联系在一起的,而老公是和婚姻联系在一起的。也许在某一天,不得不脱离单身的时候我会找个人结婚。但是我却不相信爱情。因为我不想受伤,如果没有开始,就没有伤害。在这个虚伪的现实社会恐怕只有傻瓜才相信爱情了吧?
有的时候我想快点老去,快点到30岁,快点结束这漫长的一生。有的时候,我又害怕老去,害怕婚姻,害怕未来。一个人再多烦恼也是一个人的烦恼,如果成了家,就不止是自己的烦恼了。还要家庭和孩子的烦恼,我不想被这些束缚,因为我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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