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办法

2024-10-01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办法(8篇)

1.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办法 篇一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安协资 [2007] 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市场环境,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安防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资质评定,推进企业资质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是指中安协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资质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认定资质评定机构,培训资质评审人员,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要求确认其资质的安防工程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颁发资质证书,发布企业资质信息并予以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安防工程企业 的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三级资质为最低级别。企业资质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五条成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资质评价体系的完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以下称省安协)间的管理与协调。资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中安协和各省级安防协会的领导组成。中安协成立资质管理中心,负责资质评定机构资格认定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一级资质终评和特许的企业资质评定。

各省安协组织实施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

第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安协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管理规 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受中安协委托,省安协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评定委托,组织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资质评定机构,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有关规定,对安防工程企业实施资质评定与年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 资质评定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获得法人授权。

(二)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置必要的资源,包括经过专门培训的资质评审员及资质评定管理人员。

(三)有适用的网络数据管理平台。

第九条获得资质证书的安防工程企业,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正确使用资质证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 资质评定 第十条安防工程企业向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省安协受理委托后交资质评定机构进行评定。资质评定机构可以是省安协建立的内设机构,也可以是省安协委托的中介机构。

若企业所在地尚未建立省级安防行协,可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介机构,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后,授权其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省域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第十一条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的安防工程企业,须向受理机构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委托书》(含附表),并与受理机构 签订资质评定合同。

第十二条委托资质晋级评定的企业,除向受理机构提供前条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说明。

第十三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的程序是:

(一)评定机构组建评审组,审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编制评定报告,明确评审结论。

(二)评定机构组织专家审定评审组评审结论。

(三)评定机构负责人审核评审结论。

(四)省安协批 准资质评定报告,颁发二级或三级资质证书。

(五)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一级资质终评,进行网络公示,批准一级资质终评,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六)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在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上发布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信息。

第十四条 新成立的安防工程企业,须在企业运行半年后方可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第十五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正本和副本之分,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并 规定证书的填写与编号规则。第十六条获得资质证书的企业,由于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新安防工程企业,应重新评定企业资质。

第十七条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获证企业,颁证机构应注销其资质证书。第十八条安防工程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挂失。

第四章 企业资质的年审

第十九条安防工程企业获得资质证书后的监督实行资质年审制。资质证书的有效性依年审合格予以保持。年审周期为 一年。

第二十条资质年审主要是评审获证企业的业绩和变化对保持其资质的影响,检查其在安防工程质量、安全、市场交易等方面的守法绩效。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由省安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 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省安协办理资质年审委托,填报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年审委托书,提供相关资料。

若企业所在地尚未建立省安协,企业向颁证机构办理年审委托。

(二)省安协组织评审,批准二、三级资质年审报告,或批转一级资质年审终评。

(三)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组织一级资质年审终评,公示后批准一级资质年审终评报告。第二十二条 资质年审合格的,准予保持其已获资质:正本资质证书施以年审合格标识;副本资质证书换发新证书。

年审不合格的予以降级或撤销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在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上发布资质年审信息。

第五章 收费

第二十四条评定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是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提供企业信用保证并承担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执行中安协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收费项目有受理费、评审费、证书费、信息发布费和年审费。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另立资质评定收费项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经证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获证企业,将撤销其资质证书: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安全防范工程业务的;

(二)将承接的安全防范工程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承接的安全防范工程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五)转让、租借、变造、涂改资质证书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八条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注销资质证书,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构决定,报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备案。

第二十九条 从事资质评定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换岗或终止聘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获证企业在商定的时间内拒绝接受资质年审的,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办理资质评定委托。第三十一条 企业不按规定交纳资质评定费用的,视同自行中止资质评定委托,所获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第三十二条中安协通过其资质评定信息网发布一级资质终评公示信息、资质评定和年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 中安协邀请行业专家,省安协、安防工程企业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或授权处理关于资质评定的投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办法 篇二

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效益源头。常规建筑施工过程一般是有顺序的,它反映了设计者、施工者及材料商的投入。整个建筑施工过程,是通过技术要求及合同精确地定义过程中下一个公司将做的工作,这种施工过程可以使建设者承担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业主的利益来自选择新的设计队伍、新的承包商及新的材料商。一般,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专业多、技术复杂、难度大,它涉及土建、金结、机电等数百个子专业,且要求多个专业并行交叉作业,技术协调十分复杂。这也导致项目管理系统庞大,包括组织指挥系统、技术信息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等多个系统,进而组织指挥协调难度大。但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也要求项目管理系统既精干、高效,又灵活、畅达。

1 建筑施工管理及项目管理现状分析

1.1 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一,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建筑工程中有很多会存在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包死价等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可能会出现无法拿出多余的经费购置安全管理必要设备、器材、工具及宣传资料等,从而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二,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基层的建筑工人多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薄弱,违章作业严重。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虽然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常不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或生产一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得不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而使管理薄弱化。其四,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重大危险源是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巨大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

1.2 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弊端

其一,部分企业不是从技工、材料、机设资源上运筹组合,而是靠行政命令或领导好感等关系进行运作,使得项目部工程开工,专业队、技工缺乏储备。另外,施工人数方面只关注人多,而忽略工人素质,致使常发生安全事故。其二,常会有注重租赁,而本单位机械设备却闲置的现象,这就造成资源固化,得不偿失。其三,在管理上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的情况,而出现重速度轻质量、急功近利等现象。

2 建筑施工及项目管理改革和创新

2.1 管理弊端的解决建议

其一,对于建筑市场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保障经费,未建立安全保障经费的施工企业;不予发包工程,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管理投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安监机构要严格审查及监督对安全管理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或暂扣施工许可证,直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作业。其二,针对工人自身缺乏自我防护意识问题,应该对于新录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一般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程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其三,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应该依法加强监督,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停工、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加以解决,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其四,对重大危险源认识不足的问题的解决应该对多发性事故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减少事故发生。

2.2 管理新技术创新———4D模型技术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4D模型技术的提出和研究为实现建筑施工动态模拟和跟踪管理提供了可能。4D模型是在3D模型基础上,附加时间因素,将模型的形成过程以动态的3D方式表现出来。4D模型技术应用于建筑施工领域,是以建筑物的3D模型为基础,以施工进度计划为时间因素,将工程的进展形象地展现出来,形成动态的建造过程模拟。4D模型不仅仅是一种可视的媒介,使用户可以看到建筑物施工过程的图形模拟,而且能对整个计划过程进行自动优化和控制。4D模型建立建筑物建造过程中各结构构件之间、施工工序与结构构件之间、结构与材料之间、施工工序与场地布置之间等诸多复杂的依存或继承关系,研究其动态变化规律以及对施工效率或结构安全的影响,动态模拟相应的变化过程,最终实现优化控制和相应的资源管理。

3 建筑施工及项目管理中的协调管理

无论是民用住宅、工业厂房,还是公共建筑,一栋高质量、高标准的建筑工程,从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的角度,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是至关重要和不容忽视的,即使是一个普通的工程,施工中各专业协调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与品质。很多建筑物,就其各专业本身,如建筑的外形、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地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还会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4 结束语

建筑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完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加施工安全系数,工程开工前要想到管理,工程施工中要注意管理,工程竣工后要检查管理。这样才能将整个建筑企业及建筑项目管理提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平台上。

摘要: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必须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完成。一般建筑工程多涉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等,所以,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就严重影响到建筑项目的使用安全。本文就从建筑企业管理及项目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简单论述。

关键词:建筑企业,建筑项目,工程管理

参考文献

[1]楼建成.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分析[J].今日科苑.2009.(13).

[2]刘德强,黄金,张晓波.浅议工程项目质量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3).

3.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研究 篇三

摘 要 随着建筑工程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工程企业间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建筑工程企业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建筑工程企业只有在认真分析当下问题,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时改革和创新企业财务管理方法,才能促进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本文就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建筑工程企业 财务管理 模式

一、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企业是通过承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交付,才能够获取中间的建设费用和管理费用。企业经济效益的来源莫过于开源节流。传统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主要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情况差,财务管理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率不高,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由于建筑工程企业自身性质的特殊性,企业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企业人员构成复杂,地域和空间稳定性不强等特性,使得建筑工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呈现出跨空间、跨行业的多点化管理模式,管理难度大,健全的网络化管理机制很难实现和落实。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缺乏统一、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来统一规范财务管理情况,同时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归责机制,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很难避免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有意或疏忽造成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建筑工程企业出于管理便捷等考虑,通过简化程序等对制度的过度灵活应用,是制度的设置落于虚设,规章制度的低落实率,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工程企业专业化、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缺乏,造成企业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不高,企业财务管理长期战略性建设不足。当下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建筑工程企业的核心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主管的亲信,而他们并不一定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素质,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财务管理核心决策层的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前景,具体表现为:

1、财务分析和预算水平不高,建筑工程企业财务分析和预算需要企业制定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与规模相匹配的会计制度,同时需要高素质的专业财务管理人才。建筑工程企业财务分析的内容单一,分析过程具有局限性;财务预算缺乏长远性、战略性、全面性,对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不强。

2、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警能力不足,具体而言,即企业综合对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市场信息、业务计划等专业的会计核算项目的分析,从而得出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段内的经营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机做出的及时预测,以便及时做好应对准备。建筑工程企业在财务管理中过多的关注当下的、现实的财务信息整理工作,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仅停留于书面和宣传中,实务工作落空,从而使企业的财务预警准确度不高,危机发生后,应急措施不及时,从而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三)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缺乏健全的财务信息化管理机制。会计电算化是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建筑工程企业的不断发展,统一、健全、科学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路径

通过对我国是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可见,我国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路径应当从制度建设、人才吸收、技术应用等方面出发,积极探索同是建筑工程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发展路径,从实际出发,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武装企业。

(一)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以切实可行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保障落实。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如会计核算方法的统一、预算制度的统一、财务审核方法的统一等等,保障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畅通,上下一致,避免因操作模式的不同造成的浑水摸鱼等行为。在此基础上,建筑工程企业应当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以严格的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实施个人归责制,在清晰分工的基础上,以必要的奖惩制度明确责任归属,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推诿等现象。

(二)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充分的意识到财务管理专业化的重要性,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化的财务管理人才,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以求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建筑工程企业在加强专业化人才建设的基础上,提高财务分析和预算能力,以全面性、战略性、持续性的眼光制定企业的财务预算报表,透彻分析企业财务报表。此外,及时、全面的分析企业财务信息,提高财务预警的准确性,并提前做好预警方案,提高危机应对能力。

(三)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加大对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充分的认识到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从制度建设、硬件支持、软件应用、人才培养和吸收等多方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在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同时,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语: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传统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和不足,建筑工程企业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清形势,积极探索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杨红霞.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西部科技.2010(35).

4.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效率探讨 篇四

Abstract:Construction of small and medium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f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management system,responsible for small and medium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anagement,to promote and ensure the small construction

businessplanning,production,finance,marketing,smooth,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each other.Stengthen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of small and medium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for enha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small and medium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f small and mendium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for enha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small and medium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f great significance.Keywords:Engineering building management;Competitiveness;Performance

一、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内容

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是中小建筑工程企业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及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要有效地组织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生产经营,就需要强制力的权威来制约,并且需要一个完善的链接每个部门的健康有机体系。不然,对于中小建筑企业而言,每一部门的各项工作都会因为缺乏组织而变得混乱不堪。

(一)计划工作。对于企业目标的确定以及具体工作的实施目标计划等。对于现代化的建筑企业来说,必须要进行计划工作,对中小建筑工程企业行政工作进行指导,这是中小建筑工程企业实现管理科学化和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

(二)组织工作。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组织机构是中小建筑工程企业运作的基本框架,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要完成的任务是什么,怎么样去完成,又由谁来完成,任务的合理分配等。中小建筑工程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从上到下建立责权关系,确保管理的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三)指挥工作。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管理层必须确定企业人员间的具体分工关系,明确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与权力,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协调好,每一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解决他们直接的矛盾与冲突。对于这一环节,就必须建立以首长为行政指挥的责任制指挥体系,这也是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二、中小型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中小建筑企业管理层过于膨胀。在我国,大多数的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行政管理层都是过于庞大的,但是有好多些这些管理层都不够精简,有些企业根本没必要设立庞大的行政管理层,这样只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二)对于集中权力的限制工作不够到位。在我国的中小建筑企业,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将权力集中在最高管理层的某一人身上,但是企业又缺少对其进行监督制约的机构,使得这些权力在身的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封建思想比较严重,大大的影响到企业的民主化、管理的科学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导致了建筑工程企业从事人员积极性的衰退,行政管理层缺乏活力,使的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三)行政管理的法律以及体系不够完善。有些行政法已经制定,对执行的力度不够。现代化企业的管理就必须建立健全的科学的工作程序以及规则制度。一旦管理的体系不够健全或者是规章制度不够合理,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对科学方法的应用也会受到影响。

三、提高我国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效率对策分析

(一)根据具体的情况提出具体的实际要求。对于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来说,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上层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一些活动的组织、规划,并且对整个工作的全部过程进行控制,使社会总体效率的最大化。

(二)中小型建筑工程企业的规则制度的制度与完善。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及一系列的具体规范等,并对这些制度规范进行认真的执行,建立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除此之外,还要对管理法规进行明确的规定,建立必须的工作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来提高行政效率。

(三)对中心型建筑工程企业从事人员进行素质的培养。对于每个层次的工作人员都应当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这样可以更大化的发挥自己的能力与水平。特别是作为管理层,不单要有广阔以及高水平的知识面,还必须具备管理者的优良素质。对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层进行素质的培养可以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科学而又艺术的管理。经济的全球化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在未来的管理中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四、结论

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是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当前我国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存在着机构庞大臃肿、权力集中缺乏制约、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人员观念陈旧保守、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由于缺乏经济效益观念、行政法律和体制不健全、旧观念的束缚等原因造成的。实践中,我们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方法,尽量适应中小建筑工程企业员工的需要和特点,顾及社会因素及其各方面的影响,努力健全中小建筑工程企业规章制度,大力提高中小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和利用人的内在潜能,获得最佳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 王顺龙.境外工程项目的财务风险防范[J].公用事业财会, 2009, 1

[2] 张光灿.我国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发展战略研究[J].建筑经济, 2007, 1

5.建筑企业管理 篇五

【客户背景】

山东省某大型建筑企业,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作为一家已拥有半个多世纪发展历史的企业集团,是集土木工程建筑、勘察科研设计、房地产开发、工贸服务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总注册资本1.98亿元,职工6000余人,是山东省建筑施工综合实力五十强、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经过在建筑领域五十多年的精耕细作,该集团总公司已经在建筑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具有自身的独到优势,这一系列的优势,对于其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目前,该企业集团刚刚完成企业改制,快速的发展及国企特有的弊病,使得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相应地出现了一些管理问题。

【人力资源诊断问题】

该企业集团是由原国有大型建筑施工集团改制形成的大型民营企业,国有背景的实力加上民营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国企的改制,使得产权明晰,有利于企业增大自主决策权,利于管理效率逐步提高,也可以让企业脱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从而瘦身减负,在竞争中轻装上阵。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段扩大,经营体制的深入改革,对在组织结构模式、人员统筹、内部管控要求等方面又提出了一系列挑战;由于历史、体制的原因,企业管理的发展与创新远远滞后于市场与企业的发展,成为影响企业未来发展的严重桎梏,出现了企业部门内部或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不明确,部门间配合不顺畅,工作效率低;人员忙闲不均现象严重,部门及人员配置不合理,企业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是困扰聊建集团快速发展的绊脚石,需要根据各种问题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步骤的、有针对性的解决。

【华恒智信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针对该集团企业的现状问题情况,结合建筑行业的优劣势及发展趋势,华恒智信顾问团队主要从战略/决策、组织/结构、流程/**链、激励/管控、文化特性、团队建设六个维度来进行系统分析和对比,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 从战略定位角度来讲,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作为今后发展的三个支柱产业是其战略重点,由原先单独地依靠建筑施工转向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并行发展,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彼此的优势互补,保证利润获取。

★ 从组织结构角度来讲,该企业集团在总部职能设置上是以行政管理为主要特色,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分析与统筹规划,难于适应动态灵活的管理模式;在转制的特殊时期,各职能部门普遍反映存在部门内部职责,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管理与协调,主办与协办职责不清的现象存在;另外,由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特点,各项目地点分布于全国各地,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公司信息上传下达缺乏有效的沟通手段,组织沟通成本高,信息不通畅,亟待建立高效的网络沟通机制。鉴于这些问题的考虑,以及企业的战略定位,就要求该集团打破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及改变母子公司间单一的用人模式,在子公司独立发展与集团把控方面达到平衡,实现大一统的管理模式,保证各种资源的有效分配与共享;同时,梳理各部门的职责、各部门间的配合事项,编写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对企业进行规范化的精细化管理。

★ 从流程角度来讲,其流程建设的重点是管理流程的建设,其目的是建设配合组织效率最大化的管理流程建设与分授权体系建设。在业务流程上,则是结合组织结构模式形

成以技术发展中心、财务中心、物流成本控制中心为一体的业务流程链,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保证工作的顺序井然。

★ 从激励管控角度来讲,建立分层分类的考核体系和以业绩、责任、能力为导向的薪酬体系,并辅之以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晋升与退出机制,引入动态绩效薪酬管理模式。

★ 从文化特性角度来讲,企业文化在管理过程中的体现,主要包含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即一是经营班子理念与老板理念的一致性;二是管理制度执行的严谨性;三是员工行为与高层理念行为的一致性。从这三方面来实现该企业集团目前还未形成自身特色的配套文化,在各层级理念的统一性上、在管理制度执行的严谨性上进一步的完善。

★ 从团队建设角度来讲,考虑到该企业的主要短板在中层干部,主要表现在干部的职业意识以及职业能力亟待提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培训与引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实行竞聘上岗机制的建立,逐步培养中层干部的职业化素养,并进行有效的轮岗锻炼,在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实现责任与能力的对等;对于基层员工而言,则要加强理念与技能的双重培训,使其在转变意识的基础上在技能上得以提升。另外,企业发展靠核心人才,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还缺少大批的优秀人才,在管理与技术方面亟待补充新人,以保证企业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

【客户对项目的评价】

6.四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篇六

以下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八)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一)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八)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九)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1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2]

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办理程序

受理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内资企业初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5)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8)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

(9)造价员身份证、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需附退休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人事代理(托管)协议及《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1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及本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

(12)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内资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升级、延续,除第1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乙级暂定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一年完税资料;申请升级及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提交近三年完税资料);

(3)企业营业收入含工程造价咨询以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料复印件(申请甲级资质的提交)。

3.企业申请经济性质变更或分立的,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复印件,企业股份中含有国有资产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材料复印件;

4.外省市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迁入北京,除第1、2项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材料;

(2)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工商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上述事项的,除提交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经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新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照起成立年限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即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审查

标准: 申请人条件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的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0个工作日

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对于由建设部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审核意见。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在10日内将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审核不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7.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及创新 篇七

1.1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工作面临的形势

(1)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企业如果没有管理、资本、机制、体制、技术等方面的优势, 就无法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

(2)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是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要求。建筑市场自身的逐步完善和国际化必然要求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不断创新。

(3)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筑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 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从粗放经营转到集约经营上来。

1.2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的原则

(1)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三要素有效地协调组合, 充分发挥并使之发展, 这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所遵循的原则。

(2) 适应市场的需要。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就是要使项目的内涵前后延伸, 处理好企业与项目的关系, 增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

2.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的具体内容

2.1 项目管理理念创新

(1) 客户第一的理念。客户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利润来源。在充分竞争的建筑行业内, 企业更不能脱离市场、客户的需求而生存。以客为尊, 把客户放在第一位, 瞄准客户的需求快速出击, 给予满足, 从而赢得客户、赢得客户的后继订单。

(2) 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的理念。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 要规避风险, 高层经理必须重视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审计监督, 在管理办法可行、组织制度健全、任务责任明确的基础上, 突出抓好在建、竣工、外包项目审计, 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年度和终结审计, 项目经理调离和项目部解体审计, 并将工作重点放在经营责任与效果、经营活动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等重大问题的审计。

(3) 集约化管理的理念。时代的发展和严峻的市场形势都逼迫建筑企业必须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要将集约化管理的理念贯彻到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 真正将集约化能力打造成企业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核心能力。

2.2 项目管理机制创新

(1) 实现组织机构创新。企业项目管理机制创新, 首先要明确企业项目管理的性质, 将项目部建成一次性的企业项目管理经济组织, 实现组织机构创新, 真正使项目管理走上科学化轨道。

(2) 实现制度建设创新。一是企业管理者和职能部门对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要规范化、制度化, 要尽可能统一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二是不断优化企业的基本职能结构, 科学界定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强化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技术开发、市场营销以及服务职能, 弱化直接指挥控制和行政命令。三是对项目管理成效的考核要科学化、理性化, 必须明确企业本部是投资责任中心、利润中心, 而项目是成本中心, 要通过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与考核, 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2.3 项目管理体系创新

(1) 改造管理流程, 实现科学的集约化。要从管理流程改革着手, 通过辨识、分解、评估流程中各个环节, 对不必要的作出删除、整合等改革, 把各部门的生产要素按自然的方式加以重新组合, 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多余的成本支出, 有助于建筑企业取得最佳的集约化经营效果。

(2) 全面推行信息技术, 提高应变能力。信息技术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创造了新的时空观念, 创造了新的工作方式和新的经营规则, 从而给企业集约化管理带来了新的机会。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流程, 从而挖掘出集约化管理的最大潜力。

(3) 优化要素配置, 提高经营回报。要素配置的优化调整, 一是要求集中管理, 在一定授权范围内对生产要素的配置采取统一管理。二是要求统一标准, 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 使企业各种生产要素向着高效率、高效益的区域、项目流入, 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

(4) 顺应市场需求, 探索新的项目管理模式。

2.4 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创新

(1) 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要使广大建筑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企业适应广地域、多领域经营的需要;是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 规避风险, 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是规范管理、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的需要。

(2) 企业信息化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企业信息化建设一定要从企业实际出发, 要根据自身的管理基础、管理模式、管理深度来研究和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

(3) 企业信息化建设要强调有效性和实用性。在信息化建设的调研准备阶段, 要梳理和明晰企业自身的管理需求。系统实施应用的每一项结果, 都必须覆盖并大于企业管理原有的要求和功能, 并要适当体现增值。系统要适应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角度和使用环境, 设计简便易行的操作界面, “以人为本”, 给使用者提供方便。

(4) 项目管理创新是企业信息化的基础。企业信息化是用信息技术来固化企业创新、先进的管理流程和运作模式, 并且也是企业创新、先进的管理流程和运作模式的催化剂。企业要狠抓经营思想的转变和更新, 改变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项目管理方式和流程, 为企业成功实施信息化创造条件。

(5) 加强培训, 做好基础性工作。企业在建设信息化的同时, 要针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 定期开展信息化培训, 要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应用知识的、有战斗力的信息化队伍。企业只有具备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人和高品质的、符合企业实际的信息系统, 这才是真正的企业信息化。

3. 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创新实践和建议

3.1 某建工项目管理创新的体会

(1) 项目是平台。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主营业务是总承包项目管理, 无论是经营收入、企业形象、科研课题都来自于工程项目。因此,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打造核心竞争力, 必须依托项目, 利用好项目这个平台。

(2) 领导是关键。一个企业做得好不好, 实际上取决于企业的高层领导。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企业高层领导将项目管理提升到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 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研究项目管理、人人实践项目管理的氛围;二是指企业高层领导齐心协力, 并根据职责分工亲自参与项目管理相关内容的研究和探索。

(3) 人才培养是核心。以人为本, 是项目管理的宗旨, 因此, 无论何时何地, 无论什么项目, 都必须将人才培养当成项目管理的一项核心任务, 通过项目不断培养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方面的骨干, 为企业储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才。

(4) 广泛交流是途径。要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 通过现场参观、参加学术会议等方法进行广泛交流, 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5) 及时总结是方法。对项目管理而言, 及时总结每一个已完工程的施工经验, 显得格外重要, 通过总结, 可以得到经验和教训, 可以改进项目管理方法, 从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6) 全员参与是要点。项目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工作, 只有所有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了, 企业项目管理总体水平的提高才成为可能。

3.2 项目管理创新的工作建议

(1) 积极关注国内外项目管理的最新动态, 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内外特别是国内一些知名企业项目管理成功的方法和经验, 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 探索适合企业发展的项目管理模式。

(2) 积极组织公司内部各种机构开展对项目管理的研究。

(3) 积极开展项目管理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将企业通过研究确定的项目管理模式、流程、制度、措施等研究成果在项目部进行推广应用, 将研究成果逐步推广到所有工程项目, 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项目管理水平。

(4) 重视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的总结, 对于运用了项目管理研究成果进行项目过程管理且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果应用情况的总结, 不断完善和修订原有的项目管理研究成果 (程序、制度、方法等) , 使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4. 结语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 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必将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 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企业管理创新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对建筑业而言,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迎来广阔发展机遇的同时, 也面临着各种挑战, 建筑企业只有不断加快管理创新的步伐, 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才能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 为自身的发展奠定基础。

8.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分析 篇八

关键词:建筑企业项目管理

0 引言

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它是建筑业行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是建筑企业形象的体现,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项目管理的主体是建筑业企业,项目施工水平的高低、施工质量的优劣、文明施工的好坏,与项目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建筑企业把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来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对建筑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理顺企业与项目的利益关系

企业高层管理者应认真研究市场,把企业项目管理纳入战略发展规划的范畴,优化资源配置,管理好企业内所有的工程项目,实现全局和整体绩效的最大化,而不是单个项目绩效的最优,从而提高企业综合 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实力。

2 优化项目部的组织机构

项目部是施工企业的前沿和先锋,施工企业的信誉好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最终由项目部体现。完善项目部的组织机构直接关系到项目管理的好坏,关系到项目工程质量的高低,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效益又体现了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因此,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完善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必须按照“精干管理层、优化劳务层、减少管理跨度、降低项目成本”的原则,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两层分开;同时,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既要健全也不能臃肿,更不能为减少开支而对技术人员进行压缩使一人多职,这样容易导致技术人员因工作忙乱而造成工作失误,致使工程质量下降,从而造成对施工项目管理的失败。因此,要坚持按项目目标设岗,由岗定编,按编制设置人员,使组织机构精干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使项目部的整体管理效率提高,才能使项目部在代表施工企业履行合同时为企业增效创益。

3 优化项目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

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是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施工项目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加强项目管理的重点之一是优化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首先,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其认真研究,精心编制生产要素计划,使其能够满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需要,并能保证及时到位。其次,应按照管理水平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技术力量与工程需要相适应、机械设备与工程需要相适应、自有资金实力与工程需要相适应的标准进行。第三,要完善人才考核体系,建立企业人才库,制定骨干员工培养计划,建立人才选拔机制,组建一个精干、高效、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项目管理团队。团结、凝聚、精干、高效的企业项目管理团队是实施企业项目管理的原动力,是实现企业整体绩效最大化的核心和关键,为此,要加强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其重点是项目经理的培养,遵循“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不拘一格,唯才是举,量德而用”的原则,既注重业务素质,又注重思想素质,保持适度竞争。第四,要实行材料采购、专业分包、劳务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诚实守信、实力强、价格低、服务好、易协调的供应商和分承包商,加强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应本着“诚信”、“多赢”的原则在设计、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专业分包商、专业劳务队伍中结成动态联盟,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间的联合,促使企业间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等要素合理运作,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 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体系

所谓成本控制体系,是指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各个管理层面和施工班组人人参与其中的成本管理网络系统,系统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担负着一定的成本管理内容。建筑企业要对项目部设定总的成本控制目标,项目部要将部分成本控制目标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应的部门甚至到班组。明确责任人和奖罚办法,然后根据工程的进度,按时间段或工程节点进行考核,并实施奖罚,这是成本管理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与此同时,成本控制体系应根据工程的进展和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不断加大力度,为此,还要注重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项目成本控制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靠制度来规范操作行为,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材料、设备和管理费用的开支等更是管理的重中之重。材料占了工程成本的60%左右,必须要有严密的材料管理制度。材料管理要从采购抓起,大宗材料由公司材料部门统一供应为好,减少采购风险,也要做到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避免个人说了算,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其他如收料、保管、发料等环节必须责任到人,做到账物相符,台账清楚,特别要注意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采购材料上一定要有效益意识,不可盲目。要根据季节、任务特点采购所需材料。不可沉淀太多,以免造成积压。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设备能力的要求,合理地配备机械,外租设备要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分别采取按台班、按工作量或包月等不同的租赁形式进行租用。要制定设备维修和油料消耗定额,并按月或根据部位及完成工作量进行考核。建立各项保养的完好,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努力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可伸缩性很大,必须从严从紧控制。可以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合理比例,总量控制,分项考核。项目管理班子的搭建应是精干高效,避免人浮于事,以减少工资总额的开支。办公费用、交通工具、差旅费等开支,必须厉行节约,可采取包干的形式,节资超前,业务费用开支遵循必要和从严原则,建立严格的审批、报销制度,规定权限不得突破。财务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并实施监督。

5 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调控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体系,是激励员工,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确保企业活力的根本保证。要突出公正、公平、合理,收益与奉献挂钩,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和贡献大小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兼顾公平。分析、定位每个岗位的价值奉献。当前要特别注意挖掘技术岗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岗位的工作价值,给予其合理的薪酬定位。运用激励机制实施考核奖罚。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来约束人、激励人和管理人,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按规章制度办事,使员工各负其责,以此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6 强化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面临的风险,归结起来四大类:市场风险、产品风险、人才风险、财务风险。①市场风险:竞争激烈,报价失策合同条款的损失,市场占有率的丢失等。②产品风险:不能按期交工,质量存在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等。③人才风险: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骨干员工的流失,人才结构不合理等。④财务风险:现金流断裂,财务杠杆选择不当,偿债风险,工程款追讨等。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要把握市场脉络,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与预警、防范机制,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

7 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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