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作文

2024-11-23

扶老人作文(精选15篇)

1.扶老人作文 篇一

近些年来屡屡出现好心人扶老人却反被老人咬一口,有的新闻则是年轻人见老人摔倒不扶反被老人骂但是也有的新闻是老人摔倒年轻人扶起来之后说我不讹你的钱年轻人别怕。看到这则新闻比看到被老人反咬一口的新闻得到了不少安慰。但是也有很多人在疑惑万一有一天我遇到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呢。

对于有些人看到老人摔倒不扶也很正常,当出现越来越多帮助人反被咬的人时很多人当然会为自己的自身出发先着想。甚至还有些人在扶人时先拍照或拍视频留证据然后再过去扶人,其实看到有关于这类的新闻时确实会有些心寒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了。其实如果没有那么多小心眼钻牛角尖的人因为自己的一点利益就随便的陷害和诬赖他人在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的,但是因为别人的诬赖和陷害谁还愿意往那水深火热中跳谁知道你是不是那些反咬好心人中的其中一个。

只有自己尊重和做好自己才有机会去帮助别人和社会,虽然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社会的顶尖人物但起码我们也别做社会上别人唾弃的人。

2.扶老人作文 篇二

“老人摔倒,扶不扶?”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法律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其进行了分析,如理论法学领域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与正义关系和自然法理念等;保险法领域的责任保险制度等,可谓是异彩纷呈,颇为有趣。

笔者通过中国知网对“扶老人险”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检索和分析,研究现状有以下特点:

第一、“老人摔倒,扶不扶?”主要表现形式是新闻报道,而这些报道又以案情场景的客观描述为主,法学解读不足。即便有法学角度的分析,也主要是从抽象理论层面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技术分析不足。第二、“老人摔倒,扶不扶?”至少包含了民法中的无因管理法定之债和责任保险制度,但是,从这两个层面探讨的“老人摔倒扶不扶”的文献并不多。第三、责任保险制度可以从规则的设计角度解决“扶老人”的道德风险,但是既有的文献中从事责任保险在“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具体应用研究得不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网络旗舰店推出了网上销售的“扶老人险”保险产品,颇受广大年轻人的欢迎,但也受到了一定的质疑。笔者认为,有必要运用保险法原理来审查“扶老人险”的保险合同条款的正当性。

本文作者通过“手机支付宝——我的——保险服务”,购买了一份“扶老人险”,保险期间:2015.10.20——2016.10.20。支付保险费;3.00元。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徐战辉(即本文作者)。手机支付宝系统中,《“扶老人险”保险条款》提供的文本包括两方面,《重要告知》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法律费用保险条款(A款)》。

二、“扶老人险”之《重要告知》的保险法原理审查

以下分析只选择了与本文论述有关的条款,且条文编码保持不变。

1、本保障计划产品为个人法律费用保险。

4、华安保险提供的全年法律咨询服务期限为一年,自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之日起计算。

6、本保障计划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注:本文作者购买的“扶老人险”的保单查询信息如下[1])

7、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2]该告知项实质是2015年4月24日第三次修正的《保险法》的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条文的前4款,但是又有所改动,其一,将第16条第1款的表述顺序有所调整,并增加了“并如实填写投保单”一句,因为该保险产品只限于网络销售,且“客户支付成功后,即自动核保通过”,所以,增加该句话可以理解。其二,删除了第16条第3款关于保险人解除权的期限及其限制。其三,删除了第16条第4、5款中的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表述,原因是在保险法体系中,第16条位于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部分,对于该条的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理应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而扶老人险的性质是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对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应当是赔偿而不是给付,所以,在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重要告知中删除该表述是正确的。但是,该项表述中将“赔偿保险金责任”简略为“赔偿责任”不妥,因为保险金责任的赔偿指的是保险责任,而赔偿责任指的是民事责任,两者不是一回事。而且错误表述两次,不够严谨,建议修改。

三、《个人法律费用保险条款(A款)》的保险法原理审查

以下分析只选择了与责任保险论述有关的保险条款(条文编码保持不变):第三条[3]该条款的来源是保险法第66条,对比该条款与保险法第66条,可以发现,“扶老人险”该险种名称只是一种营销手段,也就是说,扶的对象并不仅限于“老人”,法条第66条表述为“第三者”,从文义解释来看,“第三者”外延更宽,不仅指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便是指自然人,也远远大于老人、孕妇、儿童、残疾人这四种。正如上文所述,该险种为年轻人所青睐,很可能是因为新闻报道中扶老人被讹诈的事例比较多。因此对该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并且做出明确说明时,应当审慎为之,否则,该条款可能产生纠纷。有关保险人义务的条款是对《保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4条的重组,但是如上文中横线所标示的,赔偿保险金和给付保险金的表述交替使用,逻辑错误。上文已有解释,在保险法第2条中,已经以法定定义的方式明确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是给付保险金责任,财产保险合同中是赔偿保险金责任。为维护法律术语的严谨和法律的权威,建议保险人修改此表述。由此也开放出一个新问题:该保单为网上销售、网上购买的电子保险单,除非投保人依据《重要告知》中的提示下载打印纸质保险单的以外,保险人对保险销售的后台操作系统进行修改的话,由投保人举证却有难度,一旦发生纠纷,可以考虑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保险人负担举证自己未修改后台操作系统的责任。

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并非实践性合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应当理解为投保人与保险人可以协商一致的保险费先履行请求权,不应理解为交清保险费是“扶老人险”的生效要件。

《个人法律费用保险条款(A款)》第17条中有关因合同重要事项变更是否“直接”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规定不够明确,且与保险法第52条的规定不一,应当予以审查,只有当合同重要事项变更会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最后,在该保险条款的第21条中确定了三种确定被保险人的责任范围的方式,此与保险法第66条规定的被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相对应。通过目的论解释,关于(三)项中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应当还包括调解书、执行和解书等方式。

摘要:“老人摔倒,扶不扶?”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评价的技术问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网上销售的“扶老人险”,无疑为解决此类现象提供了新的法律视角。本文通过对“扶老人险”的具体保险合同条款的分析,揭示了保险法基本原理以及责任保险制度在“扶老人险”中的解释适用方法。

关键词:责任保险,扶老人险,应用,保险法

注释

1[1]https://www.sinosafe.com.cn:9080/haclaim/queryPropertyPolicy Info.jsp?

2[2]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3.扶老人险出台 篇三

抛开“做好事还得上保险”的无奈,从“扶老人险”的热销,不难看出在很多人的内心深处,关于“扶不扶”的问题还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答案的:只要不被讹,一定会扶。可关键就在于,买一份保险就能避免被讹吗?“扶老人险”保的并不是案件败诉后赔给对方的赔偿金,只是赔付“摊上”这类案件本身的诉讼费用。退一万步讲,就算它保的是赔偿金,一个做好事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反而要冒着败诉的危险搭上时间精力打官司,即使胜诉,其中的劳心劳力岂是一语可以带过的?面对这样的成本,“扶老人险”带来的正能量显得微乎其微。

事实上,在媒体的一项调查中显示,已被查明的80%“扶人”的案件中,撞人者冒充好人的有32例,诬陷扶人者的有84例,但仅有一人受到处罚。这种处罚率基本为零的状况,不仅会使做好事的人寒心,甚至还会助长讹人事件的发生——讹人成功可以得到赔偿,即使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讹人者是高收益、无风险,救人者反而是无收益、高风险。这种法律导向不改变,“扶不扶”的困局很难突破。

品悟

治理人心不能仅靠保险,它只是一个偏方,治本之法是公平公正的力量,是一套完备的制度、一套奖惩分明的法律法规。所以,一个无伤大雅的商业服务就算有顺应热点的小聪明,它仍然提出了一个大命题,即“道德治理”需要法律与制度保护。

4.扶老人作文 篇四

忽然,我捕捉到一个不和谐的镜头——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衣服上一块块补丁尤为显眼,他穿着一双破布鞋,一瘸一拐地艰难地迈着步。

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位老人的身上,心中提出许多疑问:他从哪里来?他的家在哪儿?他的衣着为何如此肮脏不堪?

就在我疑惑时,那老人突然摔倒在地,地上残留的污水溅得他全身泥泞,他无助地躺在那里,发出阵阵呻吟。我“哎呀”地叫了声,连忙朝老人跑去。可我又停了下来,我的.脑海中浮现一个新闻事件:一位老人被好心人扶起,却诬陷好心人,以此获得钱财;我又想着春晚上“扶不扶”小品中的场景~老人无助地躺在那里,痛苦地呻吟着。他会是新闻中那样的人吗?我踌躇不决。

我的心里出现了两个“我”,一个说:“赶快去扶老人一把啊!那位老人多可怜!他的生活多么艰苦!如果我们见死不救,老人怎么办?”而另一个“我”却说:“不能去扶,扶了老人,老人肯定会反咬你一口,诬陷你的!看到电视中的新闻,你一定要长长心啊!”我的内心挣扎着,举棋不定。到底是扶还是不扶?此时,一个人从老人身边走过,两个人、三个人。他们对老人都熟视无睹,我有点恨自己。老人痛苦地躺在那儿,愈发可怜。不!我必须去扶他一把!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是多么弱小,他需要别人的帮助!我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老人。但是,一位年轻人已经抢先扶起了老人。

紧接着,在这一位年轻人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好心人聚集到这里。有的跑去买来一杯水,递给老人,有的掏出了口袋里的创可贴,贴在老人磕破的伤口上~一位位好心人向老人嘘寒问暖,老人感动地热泪盈眶,他点着头,不断地道着谢:“谢谢~谢谢你们~”那几位年轻人摇着头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那一群围拢着老人的人们,搀扶着老人,就像一个人其乐融融的大家庭。看着他们,我的心中夹杂着一丝愧疚与莫名的感动,我愣愣地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5.把老人扶起来初一作文 篇五

一个周日,妈妈要带我们去看外婆。说走就走,可是老天不解人情地下起雨来,但是这可阻挡不了我们的脚步,雨真的很大,平时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今天开了半天都还没到。中午,我们不得不就近找个小饭店先吃点东西。

雨势渐弱,雾气却蒸腾起来,到处一片迷蒙。一位年迈的老人撑着雨伞走在人行道上,忽然,他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他努力想要撑起身子,可挣扎了几次,都没有能够站起来,冰冷的雨水不停拍打着他瘦弱的身躯,几个药盒子散落在周围,一把破伞被他压在身下,伞骨也已经被压折了,背部已经湿了一片,他的脸上充满着痛苦的表情。

意外情况让我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我朝老大爷走去,脚步有点踌躇,忽然一只手挡在我的面前——是妈妈。她轻轻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眼睛直直地望着我,好像在暗示着什么。我明白了妈妈的意思,但一看到老大爷就在冰凉的.地上趴着,无助地挣扎,我的心就阵阵刺痛。

正当我鼓起勇气,推开妈妈的手,拿起伞准备冲出去的时候。却见饭店的老板娘早已放下锅铲,撑起一把雨伞,快步冲了出去,旁边路过的一位骑电动车的阿姨也停下车,两人一起把老大爷扶起,阿姨收拾起地上的药物交给老大爷,站起来后,拿着药,执意要继续往前行走,也许惦记着家里的老伴吧,或者不想在外太久,让家里人担心。老板娘招呼着她女儿拿什么东西,片刻,她女儿便拿来了一根细木给老大爷当拐杖,老人接过木棍,撑着老板娘塞给他的雨伞,道了谢,拄着小木棍,蹒跚的消失在雨幕中。

老板娘目送着老大爷的离开后,顾不得擦干湿了的头发,抹了一把脸,很快回到店里炉灶边,又抄起锅铲,忙碌起来。不到片刻,几大碗热气腾腾的卤面就端上来了。风卷残云般吃完面,我们离开了店。

在离去的时候,我回头望去,老板娘正在收拾我们的碗筷,我们渐走渐远,老板娘的身影却在绵绵的细雨中逐渐变大,感觉须仰视才能看得到她被雨水打湿的脸庞; 压抑的我无法呼吸。妈妈牵着我的手快步离开了。

6.关于扶老人的记叙作文(3篇) 篇六

前几天,我从报道上看到:在武汉,有一位老爷爷摔倒,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这是为何?按常理说一位八旬老人摔倒在地,应该有人把他从地上拉起,可是有些人怕重蹈覆辙,将老人扶起却被反咬一口。为此,我特意采访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都一致认为:如果有人在场,就多找些人一起扶;如果老人年事已高,就拨打120,让医务人员来处理。

我认为:现如今的人生怕自己吃一点亏,扶起老人这样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就算被老人诬陷,但自己要相信,法律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各自打着小算盘,那这还算美德吗?想想看,如果有一位老人摔倒在你的面前,你伸伸手,一条生命就被你拯救,你转身离去,可能一条生命就会就此终结。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

扶老人过马路

一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位老爷爷正准备过马路,我心里想:我得帮帮老爷爷。于是,我像箭一样跑过去,扶着他的手说:老爷爷我扶你过马路吧!老爷爷说:好啊!,于是,我扶着老爷爷慢慢地走过马路,还跟老爷爷聊得很开心呢!

过了马路,我叮嘱老爷爷说:要小心。,老爷爷说: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孩子。我说:敬老爱幼是我们应该做的。

同学们,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人人献出一点爱,社会将会更美好!

帮扶老人

同学们,你们做过好事吗?我做过的好事可多了,但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次我扶老爷爷上楼了。

7.支付宝推出“扶老人险” 篇七

据介绍,这款“扶老人险”保障因老人摔伤撞伤等意外发生时,被保险人提供帮助后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而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法律诉讼费用,赔偿限额为2万元。也就是说,只要是因为扶起老人而发生的诉讼,并产生了相应的诉讼费用,那么无论诉讼输赢都可以获得理赔。

支付宝“扶老人险”一推出,便引发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为之点赞,认为“扶老人险”用商业的形式助推了一把道德的力量,最终引导社会通过法治解决问题。也有网友认为,“扶老人险”只是一个夺人眼球却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噱头。

多维解读

“扶老人险”价值何在

支付宝推出的这种“扶老人险”的价值何在?恐怕很多人对此都抱着谨慎观望的态度,因为他们或许宁肯不要这个诉讼费赔偿,也不愿意陷入扶老人被诬陷的境地。所以,“扶老人险”对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有多大,尚需时日验证。但“扶老人险”的价值在于,这个险种不是直接对扶人者的补偿,这是它相较于“安慰奖”“委屈奖”等的高明之处。“扶老人险”更多的是一种司法援助,它不站队,而是将问题最终诉诸法律。

众所周知,解决我国道德下滑问题的根本出路,不在于道德的自救,而在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不能彰显,在于法律能不能为社会兜底,能不能为陷入纠纷的人主持正义。这就是支付宝推出“扶老人险”的法治视角。道德的问题必须用法治来解决,社会和政府部门要做的就是,为公众铺好用法治解决问题的道路,为陷入纠纷中的每一个人提供适当的司法援助。在此,支付宝做了一件好事,应该赢得人们的掌声。

道德问题能用钱解决吗

“扶老人险”一经推出,就有很多人提出质疑———道德问题怎么能用钱来解决?其实,我们大可不必从道德角度来抨击这项商业策略。尽管通过社会保障的商业化运作来“反推”道德义务的实现,多少会让人有种“道德滑坡效应”的担心。但如果我们能通过微不足道的投保行为来兑换一种道德信任、行为勇气,那么社会总体的良善也很有可能提高,进而走向一个新的良性循环的开端。

“扶老人险”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商业服务,就算有顺应热点的小聪明,但它仍然提出了一个大命题,即“道德治理”可否绕开呼吁,转而进行多元化的制度尝试?就像此前不少人指出的一样,一些看起来是道德问题的东西,说到底都是利益问题:如果医保体系健全,那么大家就不会围绕着一个小纠纷争吵。

8.老人摔倒扶不扶辩论赛 篇八

尊敬的主持人、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我是正方一辩。关于该不该扶这个问题,请允许我对扶字的意思做进一步阐述。所谓扶是指扶助、扶持、帮扶、救死扶伤。如果单纯的认为扶就是把人从地上拉起来,那样的理解就过于狭隘了。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浩浩5000年历史,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我方的观点是老人摔倒了陌生人绝对该扶。为什么呢?

首先,摔倒的是老人,他不是青年人,更不是少年小伙子。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在皇帝眼中有两种人必须毕恭毕敬,一是自己的父母,二是天下的老人。古代对老人的尊崇可见一斑。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相对古代,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其次,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再次,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黄天在上,厚土在下,朗朗乾坤,不尊不孝,子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

最后,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李逵鲁智深等英雄好汉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的陈词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谢谢各位观众!

攻辩小结

听了对方辩友的辩论才知道什么叫唇枪舌剑,什么叫口若悬河,什么叫滔滔不绝,听了我方的辩友才知道什么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对方辩友的观点新颖独特,见解独到,论证更是结构严密,无懈可击,但是,仔细推敲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存在很多逻辑错误,由于时间原因,我只能挑出三处进行论述。

逻辑错误之一,对扶字的认识过于狭隘。对方辩友刚刚提到只有自己亲自把他拉起来才算扶,这个理解实在是太狭隘了。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就像一个人掉进河里难道只有游泳去救才算救,驾着船去救就不是救了?在此,我方辩友的认识可谓是全面而准确。

逻辑错误之二,对时空的认识上又有偏差。此刻不去扶,等会儿扶起来就不是扶了吗?就向一个人生孩子,她此刻没有生下来,但是最终她还是生了,你能说她没生孩子吗?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方辩友是更胜一筹。

逻辑错误之三,对陌生人这个词的判定。首先,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所有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正是那句话,四海皆兄弟,天涯若比邻。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为什么要强制性的把尚不认识的人一上来就判了死刑?试问在你身边的所有的朋友和同学,哪个不是从最初的陌生人转化来的?还有句古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你敢说在未来你要拒绝与所有陌生人说话吗?从刚才的讨论可以看出我方辩友眼光高远,胸怀广阔,不失为龙的传人。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说存在讹人这一说法。那请问中国老人的总数有多少,摔倒的有多少,讹人的老人有几个,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一目了然,不足百万分之一,难道对方辩友在教导我们什么叫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吗?那多谢了,我方辩友在这一认识上更加科学客观!

我的总结完毕,谢谢主持人,谢谢对方辩友,谢谢评委。

四辩总结

大家好,我是正方四辩,经过刚才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战,我相信大家对老人摔倒陌生人是否该扶有了自己一定的见解,我在这里重申我方观点“老人摔倒我们应该去扶”,扶是人的善良本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连跌倒的老人都没有人扶的话,那么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在,慢慢的就是去了意义,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虽然社会现象也让不少做好事的人吃了亏,那么是不是说你会因为一次失恋就一辈子不去谈恋爱了还是因为这次说错话就永远不说话而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错误吗?不扶是道德的沦丧,社会倒退,全社会鄙视与唾弃的行为,大家应该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让几个偶发的反面事例误导。我相信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反咬一口,所以不管怎样,坚决要扶跌倒的老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对方辩友认为怕老人讹而不扶,这是一种怕惹麻烦的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危难之中显身手,关键时刻才能证明一个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人性的光辉正是在特定的时刻才显示出其伟大。

对方辩友认为怕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在这点上我方一辩已经反复说过对扶字的界定,刚刚对方提到的只有自己亲自扶起来把人扶起来才算扶,这种理解未免过于狭隘,一个人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

另外,你们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去扶,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法律也没有规定你一定要吃饭一顿吃多少吃什么啊,所以法律没有规定的并不是我们不用去做的,法律是在道德的基础上的条文,我们人还会受到道德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我们说,中华美德源远流传,难道历史上就没有过不尊老爱幼的现象嘛?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当前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因为前进途中这么一个小小的绊脚石而止步不前,议论纷纷。构造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相互信任。谢谢大家!

攻辩问题

1.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 2.一个人的扶是扶,两个人把他抬到担架上就不是扶了吗?

3.如果连跌倒的老人都没有人扶的话,那么中国的优良传统何在,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

4.对方辩友认为怕老人讹而不扶,这是一种怕惹麻烦的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5.难道说法律没有规定我们去扶。而扶了就是违法吗?

6.信任的断裂,加剧了道德的沦落——“我不讹人”呼唤的是信任而不是道德,不敢伸手的道德恐惧正是一种社会信任危机的阵痛。

7.扶是应该的,是人的善良本性。不扶是怕惹麻烦的一种自我保护的自私行为(如同范跑跑)。确定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然后因为担心可能会出现的损失,那么这个正确而又必须的事情我们就不去做了吗?

8.不扶是道德沦丧,社会倒退,全社会鄙视与唾弃的行为。扶才是全社会真正应当弘扬和加以保护的正当光明行为。那些患得患失自私自利畏首畏尾不敢扶的人是真正的小人。

9.2007年彭宇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很大关注,以及后来又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重庆的万鑫案、郑州李凯强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10.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跌倒,无人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死亡。保安说不是冷漠,怕承担责任,怕好心没好报!11.是当前社会风气确实存在着正气不彰的歪风。“好人没好报”、“坏人横行”,投机者得利、助人者“流血又流泪”。大学生救人英勇献身,却遭到无良捞尸者“挟尸要价”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标本,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和漠视。

9.老人扶拐何谈羞惭 篇九

下肢膝关节负重大、活动量大。自出生后由于反复活动,加上外伤或劳损,日久天长,难免退变老化。软骨基质中的重要物质逐渐流失,保水性能降低,关节腔滑液形成减少,软骨变性。在此基础上,容易引起退变性关节炎(又称骨性关节炎、骨关节病或肥大性关节炎),同时,关节边缘骨质增生、肥大;周围肌肉收缩、痉挛,引起一侧或两侧关节疼痛、肿胀、活动不灵。它严重影响中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威胁健康。然而,若拄拐站立、行走,则可以将手臂力量转化为下肢支撑力量,帮助稳定身体,减少下肢关节负担,是预防、治疗下肢退变性关节炎有效和重要的措施。

但是,我的拄拐建议,却不容易得到老年人的认可,常常受到冷落。有的病人置之不理,有的阳奉阴违,有的病人哪怕走不了,非得由亲属扶着上楼,也不肯扶拐。我问他们为何不肯,其中一个老妪说出真心话:“那多难看啊!”

一次我回老家,我90岁的舅爷爷说起腿脚打软不敢过桥,我便问他,为什么不拄拐,想不到他老人家回说“不好意思”!

其实,拐杖不难看。过去制作拐杖的材料常用竹、木或藜,现代科技发达了,用上了塑料和金属的材料,现在,铝合金材料的拐杖最为常见。拐杖表面常用稳重的深色,很多拐杖做工考究成为精美的工艺品,可作为礼品赠送。

拄拐又有何不好意思呢?更何况到了古稀,乃至耄耋之年。古代拄杖曾经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唐代大诗人柳宗元《植灵寿木》诗云:“敢朝齿杖赐,聊且遗孤巷。”表白他不敢期望君王赐齿杖,只好自己移植灵寿木准备将来制作拄杖,可见古代拄上君王所赐拐杖是十分光彩的事。既如此,普通人拄着自己制作、购买的拐杖也不至于感到羞惭吧!

手杖,自古有“扶老”之雅称。老年人出行有了手杖,坐有倚靠,走有扶持。陶渊明曾留下“策扶老以流憩”的诗句,说它是老年人的得力伴侣,这一点也不过分。此外,中风、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下肢各种疾患,如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下肢骨折恢复期病人,以及腰椎管狭窄症病人等,都需要通过拐杖“助一臂之力”。因此,老年人和病人不必有任何顾虑,需要持拐则持拐。

10.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篇十

21世纪是一个科技高速发达的时代,我们可以紧跟时代,不用担心再回到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了。虽然我们的物质生活可以基本满足,但是在当今社会,人文道德的缺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我们应该重视!路上摔倒的老人到底该不该扶已经俨然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之一了。我认为老人摔倒不该扶。

2006年11月20日,南京的徐老太太在公交车站等车时不幸摔倒在地,路人彭宇见义勇为扶起摔倒的徐老太太,凭着自己的良心帮助了老太太。不料事后竟然被徐老太太反咬一口,说是彭宇撞到老太太,并且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3万多元。“彭宇案”的发生,我想给许多想要见义勇为,扶起摔倒老人的热心路人无疑是破了一盆冷水。为什么明明是一个好心的举动,却反倒被告,还要进行赔款?其实还有其他众多类似的例子,现在的社会可谓是已经“扶不起老人”了。为什么这个社会扶不起老人呢?因为人们大多已确信,什么“道德滑坡论”、“旁观者效应”都是次要的。造成这个社会出现连老人都不敢扶的窘境的,就是部分老人品质不好,习惯讹诈,以及两个荒唐的法院判例——“南京彭宇案”与“天津许云鹤案”。专题《是什么让老太太诬陷好人》曾经多角度分析了老太太们诬陷好人的原因,但就彭宇案、许云鹤案本身,我们不愿意过度渲染其负面效应。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起案件的负面效应已经深刻地种在人心之中了,就算法院对案件进行改判,挽回的也很有限。正如法大教授何兵所说,这两个案件都是“墓碑式判决”,造成了关于“扶老人”社会信任体系的整体垮塌。我认为老人摔倒不该扶,不仅是担心做好事还要被人讹诈,还因为我们没有专业的医理知识,也许一味的看到老人摔倒就去扶,也许会更加加快老人的死亡,原本的帮人变成了害人。万一摔倒的老人有什么疾病,如若盲目的扶起老人,可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因此碰到老人摔倒的时候,不应该盲目的扶起老人,而是应该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专业人士进行处理!我们可以给予自己能尽到的帮助。最近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我想这个措施也不过是保障了每个想要见义勇为的人的利益。

11.倒地老人扶与不扶 篇十一

2006年彭宇案: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玉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罚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12.“扶老人险”不能一劳永逸 篇十二

但是,一旦面临“被讹”“碰瓷”,2万元的法律诉讼费恐怕不够,一旦败诉,对被扶老人的赔偿金也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现如今我国商业市场的开发程度不断提高,新型的商业保险的出现是必然的,而过度解读明显是不必要的。

解决“扶不扶”的问题,还要重拾道德,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道德;另一方面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建立起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道德教育体系,提高国民的道德素养,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否则今天解决了“扶人难”,明天就可能出现其他问题。让好人与老人过得从容、舒心,才是和谐社会。

(责编:孙展)

网友西山老农:我不能理解这个保险,好像老年人都是坏人,出门就讹人一样。大多数老年人都是讲公德、讲法律的,这险种挺伤害老人感情的。

网友大脸猫:这样的保险只是为了博取眼球罢了。扶与不扶,讲究的是问心无愧,如果说有买保险才去扶,那未必也太可笑了。

网友雪花飞飞:一瓶矿泉水的钱,给做好事人提供一种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是给好心人的安慰奖。

13.老人跌倒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起来 篇十三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这是众所周知的彭宇事件。

继而媒体曝光出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社会舆论开始讨论并指向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老人跌倒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或许在过去千百年来,这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但简单细微之处彰显出的却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大问题,遗憾的是看起来如今这已经成了一个奢侈的社会公德,甚至可能会让心存善意和道德良知的“好人”们经济破产。跌倒老人该不该扶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现在有网友谈论到这个问题时,有人提到:你和别人开玩笑说这句话,得到的回复1.扶不起!2.我整个人都扶老奶奶了!有:没个十万二十万,就算是雷锋也不敢扶。也有:要看附近有没有摄像头,如有还是上去扶一把,如没有就当路过。还有这样一个笑话:3个富人在炫富;1说:我家开宝马!2说:宝马是我家的垃圾车!3说:我天天扶老太太过马路!

1、2说:3哥,还是你有钱!看了这些评论,我们不得不再次反思,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每每与朋友们谈起,都可以引发很强烈的反应。社会上诸如此类的问题太多太多,数不胜数,某某在公交车上被顺走了钱包、某某的爸爸衣服被割开,钱包不见了、某某的妈妈被迷晕,钱财尽失……有句话说的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此多的问题直面而来,难道我们不需要深深的反思吗?这个社会出了什么问题?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们又该如何呢?这样一个矛盾综合体的社会,我们又该做些什么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

我觉得是社会伦理道德出现了问题,也许这是社会发展的通病。

越来越多的人不知廉耻为何物,这难道不是教育的失职吗?越来越多的人陷

入毫不费力的投机取巧中,这难道不是法律的失责吗?社会能越发展,人类的素质却在降低,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感觉不到安全感,这样的事件越多,人们的心肠就会越硬,在遥远的将来,要去何处找寻诸如雷锋的好心人啊?社会不给予我们安全感,反而一味的回避这个问题,要我们如何不在自己保护自己,如何安心坦然的做好事?彭宇事件的真相被“保密”了,一个轰动全国的、影响到所有人道德和价值观取向的重大事件就这样稀里糊涂和解了,就这样在人们的质疑声中落下了帷幕。但在网络时代,想绝对保密是不可能的,保密反而让人们怀疑事件处理的公正性,司法机关的如此执法,能不让人寒心吗?

彭宇事件真实地反映了剧烈的社会变革和社会的转型对人的影响,反映了现实阶段人与人、人和政府的关系的状况,其中的信任危机让人忧虑。社会在变,人们的精神世界在变,但不能向坏的方向变。一个人人自危,互相之间漠不关心,人与人之间没有爱的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3月5日是全国“学雷锋日”,记者在郑州街头扫街“学雷锋”,结果令人尴尬——两天内出手帮助14次,竟13次遭到或直接或婉言的拒绝,还一度被误认为别有企图,甚至有一次还差点被当成贼。2010年12月29日14时许,在福州市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85岁老人孤身外出,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者无人出手相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我们都对社会道德的下滑担忧。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受害者,但同时我们都在有意无意、主动被动中扮演着不良风气制造者的角色,我们都很尴尬。我们都希望有个冰清玉洁的社会环境,我们都需要爱和被爱,关心和被关心,信任和被信任„„现今的状况不能不说是我们社会道德的悲哀。处在经济繁荣、道德低下社会中的人们,是没有幸福可言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个结论。而且这样的经济繁荣对所有人来说既没有意义,又是无源之水,道德的衰败最终会摧毁经济的繁荣。试问,缺乏了信任的社会会怎么样呢?答案不言而喻,这样的社会是从内部开始腐烂的,华丽的外表只能遮掩一时,当褪去着华丽的外衣,我们还剩下什么?为何治病要治本?为何斩草要除根?我想都是一样的道理吧!从最根本处入手,一切问题便能迎刃而解了。

曾经放过一个电影,名字叫《离开雷锋的日子》,里面的情节和南京的彭宇案完全一样。那个电影虽有一定的反响,但那毕竟是文学作品,是被加工过的,影响有限。彭宇事件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他的影响巨大,不言而知。一时间,家人之间在出门之前叮嘱的话竟然是:出去看到老人躲远点,老人有事千万不要去管!如果良心过不去,一定要在周围有足够的证人时,才可以去管,而且在有人救助时赶快离开!另外,在路上碰到了停在路边的车千万要绕道走,以防万一被拉进车里……这样的叮嘱令我觉得悲哀,如果一个社会到了救助别人之前要先找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时,这样的救助还能有多大的效果和意义?当一个社会缺乏起码的信任,当一个人时刻提防别人的误解,甚至做好事时都得穿戴好盔甲,这个社会就不仅令人感到悲哀了,而是深深的恐惧。

14.扶老人过马路小学看图作文 篇十四

记得去年的春晚上有一个小品节目讲的是关于“扶不扶”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风气也变得大不如前,有些人为了贪图小利毫无原则,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愿意相信,大部分的老人还是心地善良的,他们知道谁都不容易,助人为乐的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从小无论是在书本里还是大人们的教诲就教导我们要扶老人过马路,老人们因为上了年纪腿脚不便,走路也不快,可是红绿灯不等人啊,车子也不等人,所以好多老人站在那里常会手足无措,这时候如果你能过去扶她们一把,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可是对于他们可想而知是怎样的感动。

每次我过马路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看看周边,有没有需要帮助的老人家,我会帮她们过到马路那边,然后自己再去要去的地方。每次助人为乐总是会很开心,是一种很满足的笑,因为看到被帮助的人脸上绽出高兴的笑容,我的心里也会很开心。

15.谁阻止了我们扶一把倒地的老人 篇十五

据报道,9月2日上午,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李大爷的亲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最近,几个“老太太”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见义勇为惹祸上身”事件高频率出现,不可能不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不可能不会助长围观者的冷漠。当年“彭宇案”之后,冬天南京等地也曾出现很多老人雪地上摔倒无人敢扶。

实际上,面临这些事情的时候,每一个人应该怎么做,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做符合道德规范的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而社会对这些事件的关注,说明当下社会对道德的认知水准并不低。遗憾的是,在类似事件中,很多人并没有这样去做。这说明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上很多人的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出现了严重的脱节。之所以会这样,有两个重要原因,“公权力机构能否秉持公正”和“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成熟与否”。

显然,比“老人恩将仇报”更恶劣的是,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伸张公正。在彭宇案等事件中,有些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这就进一步打击了人们的善心、善念。某些“老太太”的行为,说实话本来没有什么令人畏惧的力量,但是一旦公权力不辨是非,就成了帮凶,放大了不良影响。

所以,让公众对见义勇为“脱敏”,公权力机构一定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在南通长途车司机被冤枉事件中,有关部门及时根据录像还原事实,就避免了事态继续扩大。这样才能传递一种正向的价值,对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也是一種震慑与警示。

另一方面,在彭宇案后,老人摔倒无人搀扶的现象轮番上演,也说明现在社会的信任基础非常脆弱。这与当下很多人的公民意识不够成熟有关。因此,一旦出现信任危机,社会又呈现原子化的个体状态,自利、自保成为本能的第一选择。

公民本质乃是关心公共事务,担负公共责任之人,因而有责任帮助他人,而且也应该能够理性而客观地接收公共信息。所以,社会信任危机,一方面也是公民责任危机。大家如果都不肯承担责任,肯定没有好结果。越是信任缺失,其实就越需要公民履行自己的责任。也许,你不能确定帮助倒地的老人是否会遭到讹诈,但是,你可以确定,不帮助他,肯定就没有尽到公民的责任,就会遭受良知的惩罚。走出信任匮乏的恶性循环,除了从确定无疑地去履行公民责任开始,并无其他更好的办法。

事实上,“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还是极端少数的个案。就在最近,媒体也报道了上海游客黄山救人的事迹。网络上,也不断地有各种助人、遗物找回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当下社会的信任基础固然非常脆弱,但是,大家也不必过于悲观。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信任缺乏之下的公民互助如何可能?但只要公权力和公民更加积极作为,互信和互助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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