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2024-07-18

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精选9篇)

1.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一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临川区审计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文件及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分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二、整改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3月29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对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学习不够等共性问题立行立改,进行销号处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部实行立行立改,正在持续推进。

巡视反馈问题方面完成整改项是:

1、问题类别:对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本局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在局班子会(党组会)上学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学习省委刘奇书记在中央巡视组反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及时召开本局民主专题生活会,找差距,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在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上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3月28日下午专门召开局党组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代会甘肃代表团讨论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意识。将长期坚持。

2、问题类别:扶贫资金监管存在一定风险,滞留延压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排查、资金追缴、案件查处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坚持每年开展扶贫专项审计,着力跟踪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率,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整改情况: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我局于3月27日派出审计组进驻区扶贫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产业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及产业扶贫信贷通审计调查。

3、问题类别:对区直部门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区委对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指导督导的有效措施。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加强对乡镇的压力传导和扶贫资金落实的督促检查。(2)区扶贫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督查扶贫资金的落实,将继续长期坚持。

4、问题类别:检查考核不切实际,填表造册有增无减。省贫困人口退出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从2016年48题增加到2018年511题,许多专业术语老百姓听不懂。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乡镇及部门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纪委区监委启动问责。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科学安排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扶贫资金审计同步开展。将继续长期坚持

5、问题类别: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信息沟通不畅,核实金融资产、房产、工商注册等个人信息方面困难较大,影响了扶贫数据实时性、精准性。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实时动态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切实增强扶贫数据实时性和精准性。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大数据的建设,增强扶贫审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将继续长期坚持

6、问题类别:布置任务多,调研分析少,面上要求多,具体指导少。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推行一线工作法。

整改情况: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审计,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将继续长期坚持。

7、问题类别:少数地方党委存在传达多研究少、学习多落实少等现象,如有的县委没有对省委《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研究贯彻意见,县直有关问题闭门造车,形成全县自查自纠报告。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回头看”,认真梳理研判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行一线工作法,精文简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及时答疑解惑。突出整治提不切实际目标,盲目下达指标任务的现象,纠正调门高、落实差的行为。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进村入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28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区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梳理研判我局存在问题的根源,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摆在问题整改的突出位置,要求所有审计人员审计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审计铁军。

三、主要特色工作

我局于27日开始开展我区2018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审计小组由13人组成,所有业务股室全部参与,尽锐出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区委整改办的要求,主动加压,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工作。

中共临川区审计局党组

2019年3月29日

2.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二

**镇人民政府

关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乡镇暗访方城县发现问题的整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乡镇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坚持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把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召集各村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镇卫生院、村建办、农办、民政所、劳保所、扶贫办专项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樊云峰牵头成立整改小组,认真落实南阳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乡镇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针对上述问题对照清单立即排查、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具体任务,确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

二、整改情况

以春季“双基”攻坚问题为契机,对标南阳市脱贫攻坚挂

牌督战乡镇暗访方城县发现问题内容,坚持从严从实,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务实求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攻坚克难,补短板、强弱项、改不足,坚决把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一)脱贫质量不高

问题简述:**镇十里铺村

1、**镇十里铺村2019年低保脱贫户谢栋59岁,一级视力残疾,未婚无子女,无人照料独自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本人自述和邻居证实有时做一顿饭吃两天,有时一天一顿饭,生活质量较差,脱贫质量不高。

2、**镇十里铺村脱贫户王长秀,建档立卡4口人,2020年3月1日新生一个女儿,目前家中5口人。户主王长秀66岁,煤气中毒后常年瘫痪在床,二级肢体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长子韩太山40岁,健康;次子韩太顺37岁,二级精神残疾;大儿媳刘孟可28岁,三级精神残疾;女儿刚出生13天。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6302.11元,该户3人经常吃药,王长秀常年需要护理,长子照顾母亲不能外出务工,据韩太山自述该户吃药以及购买护理物资每月需要1000多元,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综合考虑该户劳动力及收入情况,属于脱贫质量不高。

**镇牛庄村1、2018年特困供养脱贫户史昆邦,现年79岁,高血压II期。访谈中该户表示自己的护理人是远门的侄子,对自己的护理义务履行不到位。到村后发现该村五保户代养协议缺失,缺乏对护理人的管理、约束。虽目前尚有自理能力,但已年迈体弱,考虑其脱贫的稳定持续性,应列入脱贫监测户2、2018年特困供养脱贫户史天海,现年82岁,三级听力残,患有高血压。该户未签订代养协议,缺乏对领取护理人补贴的人的管理、约束。虽目前尚有自理能力,但已年迈体弱,考虑其脱贫的稳定持续性,应列入脱贫监测户。

**镇牛角里村1、2018年五保脱贫户杨建友,73岁,1口人,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为8268.53元。2015年享受C级危房改造,目前该房屋前墙轻徹倾斜,内部墙体存在明显剥落和裂缝现象,属于疑似危房,脱贫质量不高。

2、2016年脱贫户王增志,84岁,2口人,本人是一级视力残疾,2019年9月查出患食道癌,住院清单显示花费29086元,自付8125元。恶性肿瘤未鉴定慢性病,每月用药需1000元左右,其弟弟王增强66岁,五保贫困户,该户劳动力弱,存在返贫风险。

自查情况:经全面自查,我镇通过“双基”排查有效地对贫困人口进行零差错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退出标准及退出程序,对符合脱贫要求及退出标准程序的贫困户,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家庭实地摸底,落实环节,进行验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脱贫但生活质量不高的贫困户,继续开展帮扶、走访,建立长期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漏评

问题简述:**镇王张桥村

1、**镇王张桥村一般农户**记,1口人,54岁,患有精神疾病。收入来源主要靠日常精神正常时建筑工地打零工,2019年务工收入约7000元;2020年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为3间砖混瓦房,西屋房顶有一直径约30厘米的洞,漏光,堂屋屋顶有三处透光。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该户住房安全和医疗保障无保障,属漏评。

自查情况:经全面自查,我镇通过“双基”排查有效地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根据“应进必进”、“应退必退”、识别零差错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止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精准识别“回头看”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到识别退出零差错;二是加强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以程序严谨保障识别精准,退出精准。贫困户识别和退出过程中,坚持慎重原则,强化干部作风纪律,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对排查的漏评、错评、漏登的问题立即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行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问题简述:**镇十里铺村

1、脱贫户孟庆军,其妹孟庆慧患精神病,已办理慢性病卡,但没有使用。

2、2016年脱贫户王胜利,家中房屋裂缝严重,透光,疑似危房未鉴定。

3、低保脱贫户姬恒六,其母亲张金平,83岁,2019年12月23日经鉴定发放四级听力残疾证,享受低保,至今未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

4、脱贫户孟庆军,其妹孟庆慧患精神病,已鉴定为三级精神残疾,办理有残疾证,并享受低保,未发放残疾生活补贴。

5、贫困户石建魁,其妻子缺失4根手指,未进行残疾鉴定。

**镇牛庄村1、2018年脱贫户李长波,5口人。2017年该户实施了D级危房改造,面积约25m左右(因离村前仍未提供危改档案,无法准确表述具体面积),现由其未纳入贫困户的母亲实际居住。其5口人居住在有轻微透光的旧房内,有漏雨现象2、2018年脱贫户李长波表示本户饮用水为自打井,较浅,到了旱季,水少且浑,无法饮用,水质未进行检测过。

3、2019年特困脱贫户陈金合,1口人,肢体二级残疾,未进行无障碍改造。

4、低保贫困户顾彦幸,57岁,2019年9月办理低保,妻子二级残疾,残疾生活补贴未发放。

**镇王张桥村1、2018年特困脱贫户张祖禹,1口人,本人反映患有心脏病,但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2、2017年特困脱贫户张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需要长期用药,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四里店镇劳模沟村1、2016脱贫户朱延荣,66岁,办理有类风湿性关节炎慢病卡,2019年3月患脑梗塞,现行动不便,每天需服用治疗脑梗塞药物,未进行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病鉴定。

2、慢性病卡已办理未使用现象突出,如特困供养脱贫户刘玉德、低保脱贫户王廷发、低保脱贫户李国林妻子时艳丽,且该村慢性病卡普遍存在填写不规范、不严谨、信息漏项多等问题。

3、低保脱贫户王廷财之妻崔玉先,患精神病、脑血管病,慢病卡仅显示精神病,慢性病种鉴定不完整。

4、2017年特困供养脱贫户杨松山,现年72岁。该户于2019年实施了C级危房改造,对主房屋顶采用加盖彩钢板的方式进行修缮。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问题请示的回复》(豫建村(2018)38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8月后,“不允许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使用彩钢板”,属政策落实有偏差。

5、2019年低保脱贫户李太彬,现年64岁,肢体二级残疾,李太彬本人无婚烟史,考虑其年龄因素及身体状况,应为其办理五保。

**镇牛角里村

1、五保贫困户杨力广,83岁,经常性头晕,疑似心脑血管疾病,并长期吃药,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2、脱贫户王增志,患恶性肿瘤,经常吃药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3、脱贫户孟祥永,其母86岁,患有心脏病,经常吃药未进行慢性病鉴定。

4、脱贫户刘随山,其妻张海英患精神分裂症,已办理慢性病卡,但没有使用。

5、贫困户杨书娟儿子秦怡赞15岁,上初二,从2019年9月起辍学在家。

6、2017年低保脱贫户杨建恒,4口人,户主现年69岁,2017年摔伤后治疗不及时导致目前腰椎损伤凸起,身体佝偻,未进行残疾鉴定。

自查情况:通过扎实开展春季“双基”攻坚活动,我镇目前共排查出政策落实类123条;档卡资料类113条,七改一增类67条,户容户貌类52条,其他类108条。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打好春季“双基”工作硬仗,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政策落实、基础项目落地上,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真正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通过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综合保障政策等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早谋划、早立项评审、早批复、早招投标,及早签订施工合同,用好项目启动资金,坚持全程督导检查,实施阶段报账制度,切实高质量解决项目落地的根本问题。

三是针对春季“双基”攻坚排查出来的问题,责成各对口单位、村责任组逐个销号,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七改”落实类

问题简述:**镇王张桥村1、2017年脱贫户向国朋,房屋顶及厨房的石棉瓦顶均有轻微透光,有漏雨现象。

2、低保贫困户皮印玲,1口人,主卧室窗户无玻璃,应改窗户未改。

**镇牛角里村1、2018年五保贫困户杨力广,1口人,83岁,四级肢体残疾,自理能力较差,屋内杂物乱放,蜘蛛网弥补,屋内户容户貌较差。

自查情况:经全面排查,我镇七改一增,目前发现存问题七改一增67条、户容户貌52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七改一增”“乡村振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厕所革命”等攻坚活动,将“双貌”攻坚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上,久久为功,善做善成,以“双貌”提升为持续抓手,提升村容村貌、贫困人口的户容户貌和精神面貌,创造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是针对春季“双基”攻坚活动排查出来的“双貌”问题,责成相关口办和相关村按照程序立即进行整改。对我镇七改一增扶贫项目、户容户貌差进行排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改为

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干部访谈类

问题简述:**镇牛庄村

1、**镇牛庄村2018年脱贫户陈晓的帮扶责任人为**镇市场发展管理中心主任崔雪松,从2019年11月底开始帮扶陈晓,陈晓反映其只到家中去过1次,电话访谈时崔雪松说不清的帮扶贫困户家中的基本情况和所享受的政策。

自查情况:经全面排查,我镇通过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对领导干部、帮扶责任人进行各种扶贫点验,暂时未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干部扶贫政策培训、测试。二是加强帮扶日活动力度,和贫困户密切交流。三是加强日常帮扶督查,压实责任。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六)边缘户

问题简述:**镇王张桥村

1、非贫困户薛永华,现年70岁。2009年与妻子离婚后至今独自生活。2019年自己隐瞒年龄在郑州当过保安,每月工资1300元左右。后因年龄过大,无法在外找到工作回村居住。现主要收入来源为:1.5亩耕地流转收入700元+养老金1122元+退伍补贴

3120元=4942元。薛永华患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每月吃药花费月150元左右。虽计算收入超出贫困识别标准,但综合考虑其年龄及身体状况,认定该户应享受低保政策,应纳入边缘户重点监测。

2、低保非贫困户张明远,现年74岁。其第二任妻子于1994年去世,继子虽在同村居住但不再赡养张明远。现其主要收入来源为:2亩耕地+低保金240元+养老金1122元,低于5000元。张明远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颈椎病,每月吃药花费300元左右。虽计算收入略超出贫困识别标准,但综合考虑其年龄及身体状况,应纳入边缘户重点监测。

自查情况:经全面排查,我镇目前发现

73户167人边缘监测户。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加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数据分析,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

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农户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开展精准识别排查,对符合识别标准的要及时按程序纳入管理系统。

三是针对返贫致贫原因,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开展精准帮扶:(1)对于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2)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给予产业、就业帮扶,帮助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入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安置公益岗等;(3)对遇到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金额;

(4)用好用活政福保、政康保、防贫保政策,根据实际购买其他保险,及时给予足额理赔。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满意认可度

问题简述:**镇十里铺村

1、**镇十里铺村脱贫户王长秀,其长子韩太山认为自己家庭收入较少,刚性支出较大,对脱贫不认可。

2、**镇十里铺村五保脱贫户姬松国,69岁,2019年6月查出心脏长肿瘤,对脱贫不认可。

**镇王张桥村1、2017年特困脱贫户张言,75岁,肢体三级残疾,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心梗等疾病,其明白人侄媳妇姬保续认为张言岁数大,身体不好,对脱贫不认可。

四里店镇劳模沟村

1、低保贫困户李留栓,现年55岁。两三年前打工归家后,因为自己没房子,一直在弟弟家中居住。对需要政府帮忙新建住房但未解决一事表示很不满意。

2、非贫困户李太保对本村贫困户识别不认可,认为自已应纳入贫困户而未纳入。

自查情况:经全面排查,我镇通过“双基”排查,暂时未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脱贫攻坚政策标准。根据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不同性质和政策,确保让贫困户该享受的相关政策一项不少,不该享受的一样不多。同时,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标准抓差补缺。

不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增收类政策

问题简述:四里店镇劳模沟村

1、劳模沟村光伏分红统一按照每人1200元发放,光荣社分红统一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发放,未实施差异化分配。

自查情况:经全面排查,我镇通过“双基”排查,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脱贫攻坚政策标准。根据金融扶贫政策,我镇立即制定差异化分配方案,下一步按照标准进行差异化资金分配。

整改结果:已整改

(九)志智“双扶”类

问题简述:四里店镇劳模沟村

1、低保贫困户李留栓、低保脱贫户王廷发,访谈中表没参加过农民学校的培训,没有参与过同心超市的积分评定兑奖活动,不知道有“红黑榜”一事。

**镇牛角里村

1、**镇牛角里村志智“双扶”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时间都只到

2019年7月份。

自查情况:经全面自查,我镇依靠各种渠道和会议部署开展了“志智双扶”、“三个一”、同心超市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志智双扶“三个一”工作的要求。一是完善机制。各村要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基础投入,实现有阵地、有载体、有平台、有抓手,常态化开展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六个一”、“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等各类活动,不断丰富“三个一”工作内涵。三是务求实效。要动员全部贫困群众和尽可能多的非贫困群众参与,认真组织,创新方法,正反激励,真正把“三个一”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其它类

问题简述:**镇十里铺村

1、贫困户石建魁的帮扶人为该村村支书,但石建魁不知道自己的帮扶人是谁。

2、低保非贫困户聂慧琴独自居住土坯瓦房,该房屋已有52年,屋顶透光漏雨,疑似危房,该户门前公告牌显示该户房屋危房无人居住,另有其他住房。

3、新识别贫困户乔太吉7口人,但扶贫信息系统中显示只有

4口人;徐喜林5口人,但扶贫信息系统中显示只有2口人;韩振松6口人,但扶贫信息系统中显示5口人。

**镇牛庄村1、2019年特困供养脱贫户均未见赡养协议。

2、低保户吴海坤65岁,全家3口人,儿子吴廷庆30岁,精神三级残疾,享受低保,妻子史桂林61岁精神残疾(找不到残疾证),该户有纳入贫困户的意愿,而且也是低保未纳入户,但未建立“十类户”台账。

3、2018年脱贫户史昆邦表示不知道自己已脱贫。

5、方城县**镇牛庄村贫困户均缴纳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均还未享受医保补贴。

**镇王张桥村

1、王张桥村大罗庄组3处安全饮水智能刷卡集中供水点建成后一直未通电,不能使用(该村户户有自备井)

2、非贫困户张长方,家中3口人,表示对村里评选贫困户不知道,政策宣传不到位;王张桥村贫困户皮进东、2018年脱贫户吴明珍,缴纳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尚未享受医保补助。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王张桥村入户时有两户贫困户反映未参加过村级组织的体检。

四里店镇劳模沟村1、2019脱贫户张付顺,信息系统中帮扶措施2019年帮扶措施输入不完整,如享受光伏、光荣合作社等帮扶措施未录入2、2019特困供养脱贫户张付顺,66岁,智力三级残疾直在其弟张付成(护理人)家中居住,现住房是安全住房。走访中张付成反映张付顺原有房屋为3间瓦房,土胚墙房屋,想申请为张付顺进行危房重建。

3、特困供养户委托供养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部分存在逻辑错误,内容上缺乏对受托人履行供养服务的约束条款。协议中的受托人签字应由特困供养户的护理人签字,但均是由特困供养户本人签字。且受托人(即护理人、代养人)存在外地务工、长年不在家现象,无法履行代养义务。如特困供养脱贫户刘玉德的代养人刘保财(其侄子)实际在广州务工;特困供养户刘玉楼的代养人刘保聚(其侄子)长年在南阳务工。

**镇牛角里村

1、**镇牛角里村五保贫困户杨力广,83岁,四级肢体残疾,自理能力较差,其代养人为侄子杨建福,但其侄子常年在商丘务工,无法尽代养义务,导致该户户容户貌较差,且户主对侄子未尽代养义务非常不满意。

自查情况:通过扎实开展春季“双基”攻坚活动,我镇目前共排查出政策落实类123条;档卡资料类113条,七改一增类67条,户容户貌类52条,其他类108条。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打好春季“双基”工作硬仗,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政策落实、基础项目落地上,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真正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通过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综合保障政策等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早谋划、早立项评审、早批复、早招投标,及早签订施工合同,用好项目启动资金,坚持全程督导检查,实施阶段报账制度,切实高质量解决项目落地的根本问题。

三是针对春季“双基”攻坚排查出来的问题,责成各对口单位、村责任组逐个销号,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举一反三整改情况

针对方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乡镇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除对上述问题清单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整改外,还举一反三,深入反思,认真排查,确保整改实效纵深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镇关于2020年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全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乡镇暗访方城县发现问题的清单与整改台账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3.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三

根据市大督查办《关于对我市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开阵督查的情况通报》我镇在开展 “大走访、回头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方始全面核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接到督查通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镇分管副镇长及镇脱贫攻坚工作站全体人员,将情况通报全镇及所有帮扶人,提高干部对精准识别“回头看”重要度的认识。我镇召开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 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回头看”督查的情况,要求按照工作程序、方法与步骤,提高了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回头看”的思想认识。 二、查缺补漏,完善“一户一卡一册”资料。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大督查办《关于对我市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开阵督查的情况通报》提出的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我镇提出“提高认识、真抓实干、严格要求”三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村实地查看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数据失准、部分精准识别贫困户程序不规范、部分村未按照“八有一超”要求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太笼统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有效的提高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帮扶手册》、《脱贫台账》及时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帮扶联系卡》上墙;组织人员对《帮扶手册》、《脱贫台账》及《帮扶联系卡》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更正完善扶贫信息。 三、重点整改,严格要求 我镇在被抽查的3个村10户贫困户中,在6户存在问题。我们立即要求这6户的帮扶干部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完善所有材料,要求数据真实详实有效,填写规范,并将整改后的情况报镇工作站,并做好说明。各帮扶人已经于7日前完成了整改,上报了整改情况,达到了工作要求。 四、进一步落实进村入户帮扶制度。 为此,我们以这次督查通报和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全体干部职工、帮扶责任人进行督促检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接,进一步提高精准识别工作业务水平,杜绝得过且过心理;鼓励下乡领导干部克服畏难情绪;帮扶责任人按要求进村入户,不弄虚作假,杜绝出现提前帮扶记录签名现象,真实填写相关数据。各帮扶责任人对农户帮扶需求再摸底、帮扶措施再细化、完善扎实做好扶贫脱贫摘帽攻坚工作。对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户原始资料依据,进行整理归档,并扎实做好对数据纠错和影像资料留存。 通过开展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回头看”工作存在问题整改,为我镇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四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乡上下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分析。二是严格对照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盘点销号。三是召开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通报市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专题学习市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深刻剖析,落实责任,狠抓整改,注重实效。

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

根据2019年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xx乡夯实主体责任,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工作。

(一)点对点反馈问题。

1、“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扶贫政策、贫困户情况说不清。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对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掌握不全,个别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2019年脱贫户基本情况说不清楚。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村级遍访工作开展不扎实。个别村2019年调换村党支部书记,考核时,该村无法提供前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遍访工作记录。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责任落实方面帮扶成效不明显。个别村贫困户缺少针对性帮扶措施或增收措施。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村贫困户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护人员聘用协议》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产业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户贫困户签订的带资入社协议内容缺失,权利义务未明确。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二)对照排查举一反三问题。

1、“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排查不到位。某县某村无致富带头人档案、房屋鉴定报告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未启用“一站式”医保结算系统、贫困户慢病鉴定不到位等问题未纳入脱贫攻坚“回头看”排查问题整改台账或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台账进行整改,排查问题有遗漏。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2、“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某县某村村级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验收需行业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查阅资料发现,该村已销号问题相关责任人均未签字确认,履行验收销号程序有缺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3、“三落实”问题整改方面,村级问题清单不规范。某县某村“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百日攻坚战工作排查问题清单中,问题描述照搬照抄县级和乡镇描述内容,无法体现本村排查问题具体内容。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4、“三落实”就业扶贫方面,个别公益性岗位“挂名顶岗”。某县某村1名70岁贫困老人2019年被聘为保洁员,该户表示“自己干不动了,是亲属帮着干活,发的钱自己也给亲属了“,经核查,该户2020年又签订了保洁员合同。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5、“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扶贫产业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某县某村某某种植合作联社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签订带贫益贫相关协议,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分配收益。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6、“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率低。某县某村利扶贫产业项目投资141万元,2019年整体出租收取租金仅为1万元,投资收益率为0.7%。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7、“三落实”产业扶贫方面,个别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不精准。某县某村将扶贫资产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同等收益,2018年人均收益240元,2019年人均收益236元。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8、“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质量不高。某县某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后仍然存在墙体有裂痕、冬季透风不保暖、两次维修未达标准等质量问题。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9、“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个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县某村户贫困户2019年危房改造维修花费8900元,相关票据已提交村两委,补助款至考核时仍未发放。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10、“三保障”危房改造方面,部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某县某村户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前和改造后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日期为同一天;

危房改造前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c级,改造后进行了两次房屋安全鉴定,第一次鉴定仍为c级,第二次鉴定为b级,房屋安全鉴定混乱。

排查情况: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该类问题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夯实整改工作成果。我乡将进一步继续巩固“稳”的基础,坚持现行标准和2020年时限,保证脱贫质量,防止急于求成和急躁冒进;

狠下一番“绣花”功夫,防止浅尝辄止。不断加大“进”的力度,防止返贫。

(二)多种扶贫措施并举,打好脱贫攻坚战。针对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扶贫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安居扶贫奠基,以产业、就业扶贫实现“造血”,以教育扶贫力求“扶志也扶智”,多种扶贫政策并举,创新机制,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5.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五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及时召开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和调度会议,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没有涉及到的村要对此次整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具体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工作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力。

1、县明确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贫困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实行管理,但调研组发现,县大部分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均未与原单位脱钩,身兼双职。

整改措施:

①从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驻村干部食宿在村、与原单位脱钩、考勤请假、工作报告等管理制度落地落实落细。②严把驻村干部“调整关”,保持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指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单位)对不胜任的驻村干部必须抓紧调、马上调,确保不出现空档。③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与自我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扶贫一线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意识和脱贫攻坚政策理论水平。

完成情况:镇已召开全镇驻村工作队会议,会议要求全镇驻村工作队及时与原单位领导沟通,要与原单位脱钩,不允许身兼双职,截止9月8日,全镇上级部门下派的驻村工作队都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够按要求进行驻村。(已完成)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

1、四棵树乡扶贫办主任不熟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具体规定及工作要求,没有将扶贫政策学懂悟透。

整改措施:

①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扶贫人员对扶贫政策熟悉知晓,做到“一口清”。②加强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情况:我镇主要领导及主管扶贫领导、扶贫办主任对扶贫政策都已达到“一口清”。我镇利用每周二例会时间,对全镇各村及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扶贫政策的培训和学习。(已完成)

2、个别改建房屋偷工减料。镇村2017年危房改造36户,合同约定由施工方完成“卫生间安门、室内刮大白”工作,但调研组走访发现,该村改建房屋卫生间门多用木板简易安装或不安装,室内墙面用简单粉刷代替刮大白(有的水泥墙面已经裸露),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危房改造房屋验收标准,各乡镇(街)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非自建房屋要按照合同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让贫困群众满意。

完成情况:我镇立即召开了整改会议,要求全镇各村对所有参加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室内大白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现危房改造室内大白工作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

3、有的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王国芹家旧房只拆除了一半,剩一半当作仓房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白山乡裴家村贫困户郑海龙当前居住房屋被评定为d级危房,该房屋面积在80平米左右,且临近主路,有拆迁可能,按现行危房改造政策,重建后房屋面积将变小,故其个人坚决不同意改造。此户住房安全问题需研究解决,否则无法脱贫。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和拆除要求,针对贫困户郑海龙房屋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其住房安全的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所有危房改造贫困户的老房子已全部拆除扒倒,不存在拆除一半留一半现象。(已完成)

4、县2019年已经开工改建、重建的危房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十家堡镇铁岭窝堡村贫困户杨有臣竣工验收档案仅有户主签字。

整改措施:

对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手续和程序,规范2019年危房改造档案,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我镇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危房改造档案已建立完成。(已完成)

5、部分村卫生室日常管理不到位。孤家子镇马家窑村、蔡家镇下坎子村卫生室发现药品柜里摆放过期药物;

林海镇夏甸子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为村民使用的注射液(氯化钠250ml)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在阴凉处。

整改措施:

强化和规范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确保过期药品下架,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强化和规范管理村卫生室日常工作,卫生院定期督导检查,保证村卫生室药品达到80种以上,过期药品及时下架,按规定存放药品及摆放。(已完成)

6、有的卫生室没有落实村级报销政策。孤家子镇马家窑村、沈洋乡辽河村贫困户在村卫生室购药全额付费,未能享受贫困户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整改措施:

督促各乡镇各村卫生室进一步落实村级报销政策,确保贫困户享受购药村级报销政策。

完成情况:我镇17个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展新农合报销政策,贫困患者持新农合医疗证,当时买药当时报销。(已完成)

7、有的村没有慢病随访手册。调研组在四棵树乡四棵树村共走访了6户贫困户,其中只有1户孙少忠家有慢病随访手册,并且随访记录中村医有1个月没有开展随访工作,其余5户家里均没有随访手册。

整改措施:

①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②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在精准核实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内容及随防手册。

完成情况:贫困患者全部建立慢病随访手册,组织县、乡、村医生定期入户巡诊,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化填写签约协议书。(已完成)

(三)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

1、贫困人口没有分类管理。贫困人口分类管理是精准施策的前提,是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合理进行资产收益分配、避免“大水漫灌”“一分了之”的有效途径。我市早在2018年8月下发的《市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贫困人口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调研组发现,县尚未落实此项工作要求,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的工作要求难以实现。

整改措施:

①进行贫困人口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分红计划,对分红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②合理进行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情况分类,结合公益岗位、庭院经济等贫困户增收项目进行年底分红。

完成情况:我镇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同时对2018年分红资金的发放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未按规定将分红资金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的村及时整改,基于2018年各村分红资金已发放完毕,无法重新发放,故而各村在2019年底分红资金发放时,均都会按照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分类(abc三类)发放,让有、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不同情况参与或村分配劳动任务,按参与次数或劳动量累计积分,按照积分量年底给予分红。(已完成)

2、识别(标注)不精准。根据我省贫困识别标准,原则上按户识别,对于“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蔡家镇下坎子村贫困户郭守利其三儿子郭春昌、儿媳任文红2人常年在外打工,非家庭常住成员却被识别为贫困人口,属于错评。另外,郭守利的二儿子郭春刚为服刑人员,该情况未按规定在数据系统中标注。

整改措施:

①强化动态调整工作力度,在核实的基础上确保贫困人口精准。②结合大排查大体检“夏季攻坚”活动,确保贫困户基础数据精准。

6.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六

按照县方案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做好我乡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制定的工作方案围绕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完善政策举措,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站位。把抓好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举一反三。对照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乡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全面系统地开展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更大成效。

(三)坚持从严从实。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研究制定本乡整改方案,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逐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一盯到底抓整改,做坚决彻底地抓好整改落实。

三、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共性问题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仍有短板弱项。

住房安全保障。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暗访调研发现,部分居民房屋破败不堪,危房改造质量不高,但院墙崭新漂亮。某村8户贫困户前些年危房改造政府补贴6000元/户,正面墙体进行了加固,但侧面和后面土坯墙没有加固,有的多处开裂。有的贫困群众反映当年改造质量不高,向上级反映过,但之前的房屋安全鉴定显示无问题,这两年裂缝扩大,一直没有做过新鉴定。这些贫困户家中都修了新墙,有的家中院墙长达三四十米,在这个“面子”上的投入远远超过了当年危房改造投入。有的房屋久无人居、房倾墙倒、杂草丛生,也进行了院墙改造。

(二)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1、问题整改。问题整改不扎实。交叉考核发现,有的地方未举一反三整改,2018年考核指出的“产业扶贫未建立长效机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某县一村2017年将财政扶贫资金按6000元/户量化到贫困户,作为股本金投入扶贫产业园区,约定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每年按10%比例享受固定分红,截至考核之时仍未整改。

2、结对帮扶责任。少数帮扶干部作风不实。暗访调研发现,有的帮扶责任人2018年以来都没到贫困户家中,只打过一次电话,简单询问了情况。有的贫困户当着暗访组的面打电话给帮扶责任人,系统提醒“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三)工作落实不扎实。

稳定持续脱贫。部分贫困户脱贫稳定性不强。第三方评估发现:一是部分脱贫户收入水平不高,增长不明显。抽查的9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人均纯收入平均数为8381元。其中,2.64%(25户)2016年以来收入基本持平,1.48%(14户)收入下降。二是收入4000元以下的占比稍高,纳入脱贫户监测范围的少。抽查878户脱贫户中,4000元以下的有30户,占3.42%。经与脱贫监测户名单对比,除2019年脱贫户外,收入低于4000元的18户,纳入监测范围的仅1户。三是入股份红政策不可持续。脱贫户中,33.37%(293户)通过财政扶持资金入股份红,户均分红895元。相关政策退出后,将会导致23户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占2.62%。

(四)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

1、产业扶贫。一是产业帮扶不实。暗访调研发现,某县有的贫困户反映产业扶贫资金直接给补贴。二是产业帮扶到户措施少。第三方评估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情况看,抽查4县产业扶贫以财政资金入股份红(33.26%)和光伏扶贫收益分红(30.41%)为主,而直接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措施比例偏低,没有支持贫困户培养起自我发展能力。三是产业帮扶力度小。第三方评估调研了解,产业奖补到户资金户均只有1000-2000元,对贫困户培育脱贫产业帮助不大。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第三方评估抽查947户建档立卡户中,仅6.12%得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发展,大部分贫困户发展产业仍然靠“单打独斗”面对市场。五是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第三方评估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2016年以来,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下降的有333户,占35.16%;增收不明显的有167户,占17.63%,两项合计占52.79%。这是影响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2、就业扶贫。一是没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交叉考核发现,某县一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3户,查阅档案资料发现,该村自脱贫攻坚以来一直没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入户走访时有3人表示有培训需求或意愿却没有获得培训支持。二是虚设公益岗位。第三方评估发现,部分地区公益岗位设置数量过多。如抽查村中,有1个村设置了52名保洁员公益性岗位,1个村设置了43名护林员,远超过实际所需,导致部分岗位虚置,帮扶资源投入不够精准。三是安排公益岗位不精准。(1)交叉考核发现,某县一村设置公益岗位72个,40岁以内壮年劳动力10人,不符合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相关规定。80岁以上有7人,年龄最大的90岁,无法正常履职,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为弱劳动力兜底解决就业问题的政策要求。针对就业岗位少,有的地方以公益岗位来解决问题。一位扶贫手册上注明年龄在70岁以上患有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村里先后给他安排了档案管理员、矛盾调解员、村级事务代办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多名群众认为,以这样的名义提供就业岗位,看似有就业,其实都由财政负担,难以持续。(2)第三方评估发现,公益岗位安排不合理。部分无劳动力贫困户“形式上岗”,抽查947户中,有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等岗位的379户中,无劳动能力的有24户,占比6.33%;有生态护林员、草管员等岗位的104户中,无劳动能力的有5户,占比4.81%。有的给80岁以上高龄老人安排了保洁员岗位,实际却不出工,每年也得到3600元工资。公益性岗位成为变相发钱的途径,“造血式”的扶贫政策成“输血式”短期救助。

3、金融扶贫。一是部分地方设置贷款门槛。第三方评估实地调查的建档立卡户中,7.5%(71户)反映小额信贷存在设置贷款门槛问题。如有的要求年龄在18-60岁之间,有的只针对养殖且要有一定发展规模(1头驴或2头牛等以上),有的乡镇统一或指定地点购买牲畜(牛、驴等),有的贫困户身患疾病难以贷款。二是想贷贷不上。第三方评估中,贫困户普遍希望通过贴息贷款来发展生产,但存在贷不上的现象。例如,某抽查村2018年组织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其中70-80户贫困户填报,仅有3-5户获批;另一抽查村2019年组织申请,约有80户贫困户到村大队填表,但后来就没有回应了。

(五)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资金使用拨付。一是资金拨付不规范不及时。(1)资金绩效评价发现,存在未按规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现象。某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2万元实施道路硬化项目。至2019年底,该项目在尚未建设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的情况下,已按照合同金额100%付款。某县一乡政府2019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另有帮扶资金535.36万元),实施黄土坡獭兔产业园建设项目。至2019年底,该项目未按照方案计划如期建设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却已支付95%施工合同款。某县扶农开发公司2018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66万元实施农产品展示展销项目一期建设,至2019年底该项目未按照方案如期建设完工,现场检查主体结构已完工、内部装修尚未开始,但付款进度已达92%,与工程进度不符。省际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实施乡镇扶贫车间项目,合同约定2019年12月底竣工。截至考核之时,项目只完成了工程总量的60%,却已拨付了80%的项目资金。实施乡镇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按照批复及施工合同约定,应于2019年11月底竣工。截至考核之时,项目仍未完成主体工程,但已拨付了79.5%的项目资金。(2)少量资金未按规定时限拨付,有的项目实施缓慢。有373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支出方向)超过30日拨付。某县一乡政府2017年实施的菊花烘干加工项目调整到2018年实施。乡政府2018年10月收到统筹整合资金40.8万元,完成采购、验收已至11月底,错过了2018年菊花盛花期。

2、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不完善。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一镇政府2018年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7万元实施蔬菜保鲜加工项目,建设蔬菜大棚出租企业使用,每年收益为投入总额的7%,租期3年,租赁协议未明确大棚产权归属,乡镇资产台账产权归属一栏显示为个人。

3、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不规范。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城投公司管理全县所有产业扶贫项目收益,留存收益金额较大。如2018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联建)项目2019取得分红收益386.3万元,实际分配155.26万元,占可分配收益的40.19%,剩余收益231.04万元留在城投公司账户。

4、公告公示。一是公告公示流于形式。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提供的所有链接均需账号密码登录,公告公示流于形式。二是公告公示不及时。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两县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公示不及时。三是未进行公告公示。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被抽查4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未对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某县被抽查4个乡镇均未对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5、项目库建设。项目入库程序不规范。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某镇一村生态饲养场2019年扩建产业项目未按要求落实村申报、乡审核的入库程序。

6、绩效管理。未有效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某县某产业基地项目、某县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蔬果净加工项目投资量较大,但3个项目均存在实施进度慢、未按照方案如期建设完成的问题,无法根据绩效监控了解项目进展慢的原因。

7、资金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接听率低。资金绩效评价发现,12317监督举报电话接听率为78.9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

干部违纪违法。部分扶贫一线干部带病提拔。暗访调研发现,有的村干部存在扶贫物资优亲厚友、侵占村民扶贫贷款利息补贴等问题,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但是,不久后又“提拔”为村支书。

四、工作步骤

**乡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2020年3月25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3月25日—3月27日)

对照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3月28日—4月20日)

根据查摆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问题、推进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举一反三问题清单见人见事,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4月21日—4月25日)

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聚焦脱贫攻坚中的薄弱环节,在“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从整改安排部署情况、主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报告、台账、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报送县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整改。切实承担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定自觉地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实行三级书记一起抓,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全面系统抓整改。对照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脱贫工作质量和水平。

7.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七

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办发〔2020〕X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成果,集中12天左右时间,对“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历年来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对2019年国家、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6月20日前我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全面彻底“清零”。

二、检查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收入达不到脱贫标准。测算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况,预估今年6月至9月收入情况,检查是否能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4100元)。

2.义务教育无保障。检查失学辍学的学生,是否已返校读书;检查教育资助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是否已按政策落实。

3.基本医疗无保障。一是检查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的,是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享受个人缴费财政代缴政策;二是检查在县内医院缴纳了住院医疗费用押金的,是否已全额退还,再次看病是否不再需要缴纳住院医疗费用押金;三是检查没有签约家庭医生的,是否已签约;四是检查住院存在“零支付”和住院费用报销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是否已按照县域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报销。

4.住房安全无保障。检查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是否已有安全住房或通过租房、居住在子女家、亲戚朋友家、敬(养)老院的方式解决。

5.安全饮水无保障。检查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饮水保障率不达标、取水不方便的,是否已得到解决。

6.不通生活用电和有需求无法收看电视。检查是否已通生活用电(因未缴纳电费等个人原因造成不通电的,视为整改到位);检查有看电视需求的,是否能收看电视。同时,在检查突出问题户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同步检查该户涉及到的易地扶贫搬迁、帮扶工作和其他问题整改情况,并判断整户达标情况。

(二)2019年国家、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区级行业部门、镇(街道)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点对点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核实整改情况,涉及农户问题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并随机抽查面上问题自查整改情况和部分项目实施情况。

(三)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情况。

检查区级行业部门、镇(街道)安排部署情况,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

(四)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归档情况。

检查乡镇、村建制调整后镇(街道)、村、户档案资料及乡“三有”达标归档情况;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帮扶、退出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情况;核查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档案资料。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8日至6月20日

四、方式方法

(一)入户检查。

对照检查表内容,逐户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核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改达到要求的,写明整改措施,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写明原因;同时,对标贫困户脱贫标准,核查是否整户达标。

(二)专项检查。

各检查组同步检查2019年国家和省内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脱贫攻坚以来中央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整改工作安排情况和整改成效,实地抽查相关行业部门、镇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

检查组根据清零行动要求,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的质量,是否存在走过场、虚假整改、虚假销号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

各检查组要聚焦脱贫退出标准,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查,不遮掩、不隐瞒,真实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落实成效,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时整改。

(二)严肃纪律。

深化落实“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既把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清楚,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地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准层层陪同,不搞超标准接待,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8.泰来三中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篇八

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根据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吉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扶组发[201x]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题研究,全力推进驻村帮扶落到实处。卫计系统多次召开驻村干部“办实事,送温暖”专题会议,组织帮扶人员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并对帮扶人员进行了脱贫攻坚闭卷测试,进一步提升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转变了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任务有效推进。帮扶人员进村入户,摸清底数,着力解决贫困人员迫在眉睫的问题,各医疗卫计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多次开展“送关怀,送知识,送服务,送健康”活动,开展大型义诊活动6次,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20余次,不断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模式转变。

(二)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结合“农民培训教育年”活动,由卫计局牵头,建立“卫计系统农民培训教育年专家巡讲团”,精心制作通俗易懂的课件15份,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扶贫政策、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利民政策的解读,前后分别在吉强、偏城、兴隆等各乡镇组织群众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年”——惠民政策讲座和咨询等宣传活动20余场次,政策普及人群达5000余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5000余份。

(三)应扶尽扶,尽力做到健康扶贫无遗漏。5月初,抽调乡镇卫生计生人员历时一个月开展了建档立卡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再筛查工作。逐户逐人通过查阅病例,开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等方式,新筛查出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998人,卫计局、扶贫办印发了《关于核实补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筛998名贫困患者的主要致贫原因进行了调整,使其今后能够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四)分类救治,精准实施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按照“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分类救治,认真落实“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的综合医疗保障,规范“一站式”结算平台报销流程,201x年迄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总共产生住院费用846.34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18.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9.8万元,大病财政补助报销51.07万元,民政救助报销82.73万元,扶贫保报销51.9万元,政府兜底报销128.87万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2.5%。

(五)转变理念,做细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卫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对各辖区35岁以上人群开展慢病筛查工作,按照“覆盖广,签约好,服务好”的原则,全县统一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和《家庭医生服务日志》,结合5.19世界家庭医生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医生签约宣传活动,号召群众主动签约。截止目前,我县常住普通人群签约89990人,签约率为31.5%,重点人群签约33791人,签约率为63.7%,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六)多措并举,及时高效落实惠民利民政策。201x年我县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县“先住院后付费”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的通知》(西卫计发[201x]98号)。统统一制定了西吉县“先诊疗住院主演、后付费”诊疗服务模模式住院费结算协议书。组织全县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负责责人召开“先诊疗、后付费费”工作启动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和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相关工作措施、、规范就医流程。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微信平台、宣传标语、折页、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并将“先住院、后后付费”和“先诊疗、后付费”优惠对象、优惠范范围、工作流程、权力和义义务等内容张贴上墙,发放放告知参合农民书5000余余份,并将其作为医改中一一项重要惠民措施,力争做到家喻户户晓。扶贫办、财政局、社保局、民政局、卫计局印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先住院后付费”欠费追缴的通知》,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欠费预警机制,确保“先住院,后付费”这一利民政策的实施。201x年我县共住院人次1.31万,免住院押金967.5万元,受益群众1.17万人(次),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73%;

“先诊疗后付费”201x年上半年共计门急诊人次30.81万人(次),与上同期相比上升15%。

(七)查漏补缺,切实加牢分级诊疗“网底”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守好分级诊疗“网底”,卫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并在7月中旬,组织督查团队对各296所村卫生室进行了“拉网式”突击检查,以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努力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为农村居民营造舒适优良的就医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模式,强化医务人员政策掌握力度,“以点带面”,“双管齐下”进一步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是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医疗安全水平,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是紧紧围绕让贫困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和少生病”,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贫困患者享受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9.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 篇九

为贯彻落实 XXX 文件精神,进一步排查整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脱贫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和任务

对照 XX 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扎实整改,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攻坚高质量、不返贫、可持续。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整改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过程中,主动对照查摆和问题认领还存在薄弱环节,整改台账不完善。

整改措施:组织全市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大排查发现问题等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对举一反三和对照检查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的,督促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改台账不完善的,及时补齐相关资料。(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整改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二)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信息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信息核实力度。定期摸排贫困劳动

力就业务工信息,针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区办)

二是加大稳岗就业力度。继续摸排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针对性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收集市内外各类企业用工岗位需求,鼓励市内企业吸收贫困户就业,组织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返乡人员的安置帮扶,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区办)

三是加大精准帮力度。高度关注整户没有务工就业人员的建档立卡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坚持一户一册,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防止致贫返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区办)

(三)基层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精细。

整改措施:一是做实建档立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管理。督促各级驻村干部、帮扶干部和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精准帮扶基础性工作,真实

掌握、准确记录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对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二是完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认定管理。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认定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认定不精准的及时进行调整。严格落实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帮扶责任,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三是增强合作社减贫带贫能力。加大村“两委”领办合作社培育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建立规范的产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依托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股份合作、订单帮扶、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和技术服务等减贫带贫模式,拓宽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企业和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给予市场主体带动奖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区办)

四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扶贫政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村村响等载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驻村干部和结对

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扶贫政策宣传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办)

(四)巩固提升的后半篇文章还需要进一步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科学谋划特色产业项目,防止同质化现象。推动产业扶贫项目改造升级,提升产品知名度、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扶贫产业的带贫增收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区办)

二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加快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认定,充分发挥“扶贫 832平台”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作用,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银保监组、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区办)

三是加强非贫困村投入。按照非贫困县与贫困县脱贫政策一致、工作标准一致、工作力度一致、考核评估一致等“四个一致”的原则,加大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促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推动贫困地

区和非贫困地区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局、各乡镇区办)

(五)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等项目,帮助就业困难易迁户实现就业;以集中搬迁安置点为重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工作,实行公益性岗位重点援助,确保每户有 1 人就业;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期管理,进一步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相关乡镇区办)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一)整改部署(10 月 15 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照抽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11 月 5 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坚决确保问题全部清零销号,不留死角,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三)汇总上报。(11 月 10 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整改

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整改情况工作报告,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强化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严实工作作风,强化检查督办,狠抓整改落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不见底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

(二)抓实抓细整改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与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结合起来,与巩固脱贫成果结合起来,与落实克服疫情影响的相关政策举措结合起来,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开展整改,补短板、强弱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又切实解决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四个不摘”要求落实落细,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以下是附送一段心得,仅供参考。下载可自行删除:

人是悬挂于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的动物,如果离开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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