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素材(通用6篇)
1.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素材 篇一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革命根据地。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新特点,全面贯彻条令条例和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若干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若干规定》,坚持在抓样板、抓重点、抓落实、抓规范上下功夫,使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迈上了新的台阶,支队机关和井冈山市消防大队作为两个管理教育样板示范单位,在全省消防部队推广了经验。支队连续两年被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去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岗位练兵先进支队,全市13个大队和支队机关被评为省级和地级“文明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sO100
一、抓好“两个样板”,以点带面促管理
(一)狠抓支队机关规范化建设样板,充分发挥“龙头”作用
俗话说:上行下效。但在以往的管理教育中,往往存在严下松上,抓基层严,抓机关松的倾向。近几年来,总队明确提出从机关抓起,从干部抓起的要求,并把我们吉安支队作为机关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为了真正成为全省部队机关管理的样板和先进典型,支队始终坚持“从领导干部严起,从领导机关抓起“的原则,叫响“基层向机关看齐,机关为基层做表率”的口号。从转变作风、规范设置、完善制度、严格考评等措施入手,使机关管理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一是抓作风转变。机关作风重点突出“六查六看六纠正”:即查思想,看宗旨观念牢不牢,纠正“不负责任现象”;查工作,看服务观念好不好,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查纪律,看组织观念强不强,纠正“松、散、懒”现象;查警容,看“军人形象”好不好,纠正警容不整,礼节礼貌差的不良风气;查作风,看务实观念好不好,纠正“飘、涪虚”的工作作风;查团结,看大局观念好不好,纠正“自由主义”思想。在整顿中,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敢于揭丑亮短,并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没找准不放过,干部、战士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通过整顿,机关的松转变为严,散转变为紧,懒转变为勤,各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齐抓共管,机关的工作秩序、工作作风均有很大改变。
二是抓设置规范。支队机关在内务设置上,坚持用条令条例的标准严格要求,坚决做到“三统一”:即办公设施统一,制度悬挂统一,记录规格统一,有效改变了以往机关办公设置混乱,标准不一的现象。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警勤分队的规范化管理,对警勤人员采取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的方法,从起居作息、穿衣戴帽严起,要求分队的一切工作均与基层中队同等要求,为基层做出了表率。
三是抓制度完善。我们依据条令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营区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机关营院管理规定》、《战勤值班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警容风纪检查制度》和上下班点名、内务卫生抽查等27种制度,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本,要求人人熟记,自觉遵守,从而使人人都在制度约束之下,事事都在制度管理之中。
四是抓量化考评。支队根据《机关正规化建设标准》,制订了《机关工作考评细则》,对机关干部的警容风纪、工作秩序、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考评,由值班首长带领值班干部不定期抽查,每周总评一次,月底综合评比。凡在抽查中,发现警容不整、迟到早退、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的,除扣除相应的考评分外,还扣除一定的考勤费。严格地考评建立了良好的办公秩序,有效地促进了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前两年,支队四个部门的工作成绩均在全省前三名。
(二)狠抓井冈山大队规范化建设的样板,促进基层部队管理全面上台阶
吉安市现辖2区10县1市,支队下设13个大队,15个中队。近几年来,我们按照总队提出的“硬件建设上档次,软件管理上水平,防火灭火上台阶”的目标要求,着力加强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使基层营房营院有了明显改观,不少大中队成为了花园式单位和当地的一个“景点”。但是在管理上,差异却比较大,“松、散、乱”的现象在部分基层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预览: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革命根据地。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正文: 单位仍然存在。为了统一基层部队管理标准和模式,按照总队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认真抓好了井冈山市消防大队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以试点形成基层管理的基本模式和思路,以井冈山大队带动和促进全市部队管理水平的提高。
抓基层部队管理,我们始终把握一条,就是严格按条令条例和消防局两个规定统一标准、统一设置、统一制度、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的特点和优势,抓住两个重要环节:
一是人人参与管理,狠抓教育养成。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都是管理者,又都是被管理者。我们不仅要发挥干部、班长、骨干的管理监督作用,更要发挥其他士兵的管理监督作用,从而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良好局面。通过在井冈山试点,我们在每班都成立“六小员”:即条令条例辅导员、思想矛盾化解员、安全工作监督员、警容风纪纠察员、器材装备保管员、卫生防病检查员。由他们对全队官兵工作、训练、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每晚在就寝前利用20分钟进行反馈讲评,反馈的情况与官兵成长进步挂钩,营造了一种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被管理者的氛围。有一天早操时,中队指导员领花钉斜了,一名班长着装不符合条令规定,警容风纪纠察员立即进行了纠正,并在量化考评中登记扣分。还有一次在清理塌方的劳动中,一名战士的脚被钉子划破了,他认为不太要紧,便没作声,但这事被安全工作监督员发现了,立即向中队干部报告,中队干部带他到医院打了一针破伤风,确保了战士的健康。
二是注重抓好教育导向。当前,士兵中独生子女多,在家娇生惯养,花钱大手大脚,吃苦精神不强。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充分发挥井岗山是全国著名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优势,坚持开展有井岗山特色的“双六一”思想教育,即:新战士入伍或刚调入大队的战士首先要接受“入队六个一教育”(吃一顿红米饭,听一堂传统课,读一本红军书,唱一首红军歌,走一趟红军路,扫一次烈士墓)。老兵退伍时,又开展“离队六个一教育”(送上一把红米,带上一本《井岗山革命斗争史》,向烈士们再敬一个礼,同“先烈们”合上一个影,为“消防林"护一次绿,到共建点再做一次好事),使官兵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打牢了思想根基。通过试点,井冈山市消防大队真正实现了管理促工作,管理出战斗力的目标。在井冈山,消防大队是一块响当当的牌子,无论是党政领导,还是广大群众,无不对这支队伍交口称赞。该大队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之际,大队党总支受到了中共中央的表彰,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大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中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学天津先进中队”、“全国岗位练兵先进中队”。2001年8月,总队在井冈山大队召开了“基层部队规范化管理试点现场会”,通过推广井冈山大队的管理经验,全市部队基层单位的管理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全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突出“两个重点”,率先垂范促管理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严,必须先严官。所以,在部队管理中,我们突出警官和士官两个重点,坚持以干部带士官,以士官带士兵。
(一)突出干部管理的重点。抓干部管理,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责任心问题,二是管理素质问题。强化干部责任心,就必须要求全体干部做到“身在兵中、兵在心中、心在营中”,做到与战士实行“五同”(同吃、同注同操课、同劳动、同娱乐),做到“六到位”(早操到位、操课到位、就餐到位、娱乐到位、点名到位、劳动到位)。但是,真正让基层干部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因此,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市部队广泛开展了“比一比,看一看”活动:即比内务,看谁内务规范;比形象,看谁警容严整;比学习,看谁劲头足;比工作,看谁成绩好。促使干部以模范行为引导士兵,以人格力量影响士兵。同时,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民主监督。支队统一在基层大、中队制作了“干部五同公开栏”,由执勤班长填写,每周公布干部“五同”情况,使全体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在每年新兵到部队后,支队军政主官都会给新兵下发一张官兵联系卡,公布手机号码和联络电话,明确告示,凡是遇到干部、班长在管理中违反条令条例,或者他们模范作用不强等情况,均可直接打电话向支队领导反映。去年初,一名班长在组织训练中,方法简单,训练强度过大,有一名身材瘦小的新兵吃不消,便产生逃离部队的念头,但看见官兵联络卡后,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支队领导的电话,支队领导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从而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在日常管理中,支队建立了电话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预览: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革命根据地。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正文: 点名制,每周坚持不定期对基层干部电话点名,由支队政治处或值班首长实施,有时通过无线网点名,有时直接打基层单位的电话点名。对一次不在位的,全市通报批评,两次的到支队作检查,三次以上者,不仅调离原岗位,而且推迟半年晋衔、晋职,有力防止了干部的离兵、离营现象。同时,我们还开展评寻基层一对好主官”活动,每年两次由战士民主推选,年终支队党委综合考评,评出五对“基层一对好主官”,从而使基层大、中队主官自觉摆正位置,用权不争权,补台不拆台,有力地促进了部队基层班子建设。
(二)突出了士官管理的重点。新的士官制度实行后,部队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引导士官摆正位置,强化骨干意识、表率意识是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此,我们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把质量关,在“入口”上下功夫。我们在士官选取中坚持落实“三个优先,一个达标”:即经过培训的优先,具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担任骨干的优先,选取高一期的必须在各内考评均达到“称职”以上标准。并坚持宁缺勿滥,做到“四有四不”(有申请、有推荐、有考察、有审批,不降低标准,不暗箱操作,不看表象,不搞变通),坚决抵制说情风、递条子、拉关系、打招呼的不良现象,确保士官队伍的高素质。如2000年底,永新县消防大队战士王西杰,平时作风散慢,自我要求不严,在士官选改时,到处找人说情、拉关系,但支队坚持原则,充分重视群众意见和考评结果,按排他退伍。
二是注重传帮带,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我们让士官担任思想工作小指导员、训练场上小教员、科技文化小辅导员、日常生活小管理员,经常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传方法,充分调动了士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成为训练的教头,管理的助手,工作的模范。在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谈心交心、定期分析、述职评议、检查讲评、综合评定、末位帮教的六项措施,促使各级士官摆正位置,扎实工作,每年全市部队有80%以上的士官立功受奖,评为先进典型。
三是严格落实《规定》,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我们依据《士官管理规定》、《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士官管理,坚持强化士官的“兵”意识,把士官与义务兵同等看待、同等要求,在管理上不搞双重标准,工作上不搞个别对待。凡发现一级士官穿皮鞋和使用手机、BP机的,一律收缴。2000年,我们在基层访察中,共收缴了2部手机,3部BP机,3双皮鞋、2套便衣、5根非制式皮带,并对这些士官在全市通报批评,推迟半年晋档,有效防止了士官生活上搞特殊化。同时,我们及时制订了《士官管理考评标准》,对各类士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实行跟踪考评,每周评比、每月公布、每季综合讲评一次。支队司令部还坚持每月对所有士官进行综合督查一次,对考评成绩差、表率作用不强的,不仅全市通报批评,而且推迟晋衔晋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士官资格。
三、狠抓“四个落实”,管教并举促管理
(一)狠抓了条令教育的落实。我们加强了条令条例的经常性学习:一是集中时间系统学。每年新兵入伍都要集中一定时间,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条令。二是把握重点反复学。对军人职责、纪律奖惩、行为规范、日常制度、安全工作等重要内容,组织官兵反复学习。三是抓住时机集体学。充分利用季节交替、重大节日、兵员补退等重要时机组织学习。四是发现问题及时学。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五是坚持制度经常学。认真落实“每周条令学习日、每月条令考试日”制度,保证条令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六是形式多样灵活学。采取组织条令知识竞赛、学条令体会演讲、广播板报宣传、队前提问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确保官兵真正学懂条令内容,吃透条令精神,熟悉条令要求,掌握条令标准。自公安部消防局《兵员管理规定》和《士官管理规定》下发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市部队学习贯彻。在学习中,坚持周有学习,周末考试的制度,并要求每个士兵、每个士官都必须原原本本地学习一遍,做到三本齐全(学习记录本、心得体会本、作业本)。司令部在访察中,经常采取抽考、提问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士兵、士官的学习积极性。
(二)狠抓了安全工作的落实。安全工作虽不是中心工作,但影响中心工作。支队以人、车为重点,进一步制订了《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设立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即支队与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班、班与个人都必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的管理机制。同时,我们坚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预览: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革命根据地。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正文: 持中队周有安全学习,大队月有安全教育,支队季有安全形势分析的制度,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的特点,组织部队开展安全教育整顿活动,让官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我们尤其加强了车辆管理,严格派车、跟车制度,凡小车驶离本辖区时,都要向支队司令部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在平时,我们注重抓好车辆器材的逐日检查,每天就寝前15分钟,由执勤班长组织检查,按要求向执勤队长报告,使中队干部了解掌握车辆性能和器材状况,及时消除一些事故隐患,从而确保了部队的安全稳定,支队连续三年无事故。
(三)狠抓访察制度的落实。为确保部队管理和建设全面上台阶,我们借鉴天津消防总队的经验,结合实际建立了一种适合部队管理需要的访察监督机制。一是支队成立了主官任组长的访察工作领导小组,四个部门领导为成员,配备了访察车和访察专用包,建立了每周对驻市大队访察一次,每月对县大队访察一次的制度。二是在访察中,支队做到“抓实、动真、碰硬”,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采取了白天暗访、夜间突查、节假日重点查等方法,不仅要查执勤备战、学习训练、伙食管理,也查官兵关系、警民关系、廉政建设和基层呼声等。对查出的问题一律在通报中曝光,毫不留情。三是奖惩严明。支队每季将访查情况进行总评打分,对第一名的单位则在营区内悬挂“部队管理教育先进单位”的金色铜牌,对最后一名的单位则悬挂“部队管理教育不合格”的黄牌,并限时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摘除,凡两次被挂黄牌的单位,年内不得评先。2000年3月,峡江县、安福县大队因管理时紧时松,部队内务不规范,而被挂上黄牌警告,深深地触动了大、中队官兵的思想,发出了一个月不改面貌,自动接受处理的誓言,在全体官兵的努力下,部队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官兵精神面貌明显改观。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基层官兵的工作责任心,使全体官兵树立了“队兴我荣,队衰我耻”的团队意识。
(四)狠抓奖惩措施的落实。一是建立了工作责任联带制。支队实行党委抓总、领导挂点、部门包片的工作责任联带制,严格规定挂点的部门和领导对本挂点单位的各项工作均负联带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和部门不仅要关心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而且对其它工作要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严格奖惩。在量化管理考评中,对月考评成绩优秀的士兵,在光荣榜内公布表彰;对成绩一般、工作平庸的,则在曝光台内点名批评。而且每次在士兵考学、入党、学驾驶、士官晋衔、晋级时,都把考评情况的好坏作为重要的取舍条件。对干部则在年终总评时公布成绩,对能力强、素质好,有开拓精神,考评成绩优秀的干部,则破格提拨到主官岗位上。对那些“守摊子、混日子、陪妻子、抱孩子、捞票子”的,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干部,均实行离岗培训,推迟晋衔、晋职,严重违反纪律的,则采取组织措施。去年,我们就有三名干部因考评不合格而送到总队教导大队实行离岗培训,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士兵服从管理、奋发向上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规范“四大秩序”,点滴抓起促管理
建立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是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根据吉安的实际,进一步规范了部队的四大秩序:
一是规范了执勤秩序。我们严格按《执勤条令》的要求,建立了支队三级、大队二级值班执勤制度,坚持每天逐级报平安,每周一上午交接班,由值班部门综合情况,各部门报告下周主要工作,使各级领导时刻掌握全市部队的动态。在平时,我们健全了装备检查等各项制度。如车场日制度,即每周六车场日时,各班除检查车辆装备和执勤交接外,班长还要就所有装备的功能、使用方法等业务知识向各号员进行考核,促使各号员对所有装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了如指掌。
二是规范了训练秩序。我们按照《训练指导法》要求,将所有的课堂授课、体能、技能、战术训练均按照“作业准备、作业实施、作业讲评”的程序进行。尤其在作业实施时,我们又进行“五步教学法”(理论提示、讲解示范、组织练习、检查验收、小结讲评),并做到组织严密,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管理严格,训练保障有力,从而保证了训练质量和安全有序。
三是规范了工作秩序。我们健全了各项工作的运行程序,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坚持了会议汇报、请示报告、总结讲评等工作制度。军政之间、上下级之间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分析研究部队建设和消防监督情况,确保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
四是规范了生活秩序。着重抓好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预览: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革命根据地。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正文: 了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和警容风纪、言行举止、内务环境的规范。对每个星期的课外活动,我们都安排不同的内容,使部队一日生活紧张有序、张弛有度,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严格统一了官兵的内务设置,严格要求大、中队干部两人同住一间房,内务设置必须达到战士寝室的标准。对营区内所有物品的摆放都要求整齐划一,即牙具摆设方向一致、窗户开启角度一致、器材摆放一致、战斗服叠放一致等等,使每一位进入营区的人都能感觉到部队的“直线”与“方块”,领略部队整齐划一的美感。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距上级首长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两个规定”,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部队正规化建设经验 篇二
一、当前基层消防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工作时紧时松,效果时好时差。有些单位抓部队管理像在拉橡皮筋,在上级强调或要求时,就把部队管理教育工作摆到议事日程抓住不放,上级不要求,不强调时,就把管理工作放在一边,或者就放松管理,长此以往,一些官兵摸清了部队管理的规律,钻管理的空子,使部队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不假外出,逾假不归、与地方群众发生纠纷等。
(二)部队管理基础不牢固,管理成效不明显。部队的管理工作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管理的规律性是在平时管理教育的实践中总结摸索出来的,但有些单位的领导对部队管理不是靠平时打牢基础,而是突击抓,出了事就抓一阵子,不出事就放松下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些单位抓部队管理,作风不实,图的是形式,上级检查突然检查出毛病时,就抓紧一阵,时间一长,干起别的工作来,又放到一边,致使部队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严重影响部队的战斗力。就如彻房子,地基不牢固,搞的再好,也会出问题,再说,突击抓,对一些平时懒散的战士来说,肯定受不了,有时可能造成官兵矛盾,部队管理的效果不会太明显。
(三)官兵关系不融洽,不沟通。密切官兵关系是新时期促稳定保团结出凝聚力的重要方法,但仍有不少干部没有从根本上端正对兵的态度,认为“干部就是干部”、“兵就是兵”,高高在上,不和战士们打成一片,不知道战士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做什么,在哪里,整天忙于不必要的应酬,不注重以情带兵,以行带兵,对士兵没有爱心,耐心,诚心,真心,说话做事不分场合,不问理由,遇到问题绕道走或互相推委,不热心帮助战士解决思想上的疙瘩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官兵之间距离拉大,产生信任危机,发生了矛盾,干部又不肯放下架子,主动接近,认为有失面子,有损威性。
(四)基层干部不安心,不尽责。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有些干部认为现在兵难带,责任大,任务重,无实惠,而不愿意在基层工作,图安逸舒适的工作环境。有的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在工作中便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求不出
事,不求上台阶。有的成天坐办公室,不深入训练场,不深入兵中,上班就是开开会或发号施令,工作不深,不细,不实,有的认为部队的管理千篇 一律,在地方上根本不适用,整天和兵打交道,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提高自己。
二、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上级机关对基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指导力度不够,“经常抓,抓经常”未落实到位。机关指挥基层,基层处在执勤备战的最前线,如果机关抓部队管理的作风不实,势必影响到基层抓部队管理的能力。消防部队的机关都处在比基层中队较繁华的中等城市中,机关不给基层作表率,基层中队官兵就会仿效。机关应付的事情多,加上消防部队与地方接触多,认为没有必要像正规部队那样要求严格,这些想法在一些领导干部和基层指挥员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只要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一些机关的领导一年很少下基层调研,而是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很难了解基层部队官兵思想状况。有的领导在抓部队管理上,没有一盘棋的思想,想起什么抓什么,看到什么干什么。有的单位把“教育整顿”当作能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部队没发生问题,就把管理工作高高挂起,一旦发生了问题,就来一次教育整顿,希望一蹴而就,立竿见影,致使管理工作缺乏自觉性和经常性。
(二)基层部分干部的管理素质跟不上部队建设发展的要求,直接影响着管理工作的实效。当前,部分管理干部不想管、不敢管、不善管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有些基层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部队经常性管理工作上,而是考虑个人问题多,关心部队建议少,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把不发生问题当作一年工作的唯一目标,该管的不管,该抓的不抓,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得过且过,满足于把条令和制度贴在墙上,喊在嘴上。有的作风不深入,工作不具体,管理不经常,不愿意接触下属,高高在上,不发生问题不做工作,不找上门去,不去过问,成了身在兵中不知兵的“离兵”干部。有些刚毕业的基层年轻干部,缺乏管理部队实践经验,不会做思想工作,遇到问题,不知该如何处理,常常管不到点子上,对待犯了错误的同志,靠感情管理,对自己感情好的不去批评,对跟自己“作对”的严厉批评。有的以“罚”代管,动辄处分或变相体罚,以震慑“头兵”,有的还想一些歪点子专门整人,这些在一些基层中队中都不同程度存在。
(三)执行条令不坚决,不彻底。条令是我军治军法典,“条令条令,条条是令”,表明它具有极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在基层往往是上级强调,组织考试,检查评比时才集中时间突击学习,在内容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不是全面系统地学,而是有选择地学,对容易做的内容,能够照办,而对要求严,难度大的内容就不落实,对条令中阶段性和面上表现出的内容就注意抓,对长久养成和“不起眼”的内容则抓得不够。在执行条令时失之于宽,失之于严,对人是条令条例,对己是自由主义,有时为了抓工作“方便”一些,处理问题“灵活”一点,而对条令的有些规定和标准加以变通执行,以随意性代替灵活性,有的甚至离开条令搞另一套,制定“土政策”,“土法规”,对“关系兵”、“家门口兵”,因有人说情,碍于面子而不能依据条令进行严肃处理,往往是嘴上喊得凶,实际处理松,久而久之,条令不过成了一句口头禅。
三、全面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对加强管理教育工作的认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社会环境,兵员成份以及官兵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导致严重违纪和重大事故时发生,打骂体
罚战士,侵占战士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基层部队和个别身上,但危害很大,影响部队建设和战斗力生成。各级组织领导必须对部队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只有部队稳定了,战斗力提高了,才抓住了根本。管理工作贯穿于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救援、正规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涉及到所有单位和成员,是消防部队建设中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经常意识”,对管理工作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一刻也不能放松,不能间断。
(二)提高干部抓部队管理工作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既是部队管理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实施者和督促者,其管理素质的高低,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部队管理的水平。因此,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优化政治素质,使之坚定理想信念和“为官一队,振兴一队”的雄心壮志,增强革命事业和责任心。上级机关领导要时刻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和家庭困难,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之后顾无忧,全身心投入到部队建设中来,同时要通过在职轮训,经常培训和实际锻炼,帮助他们提高管理素质。使其成为精通条令、贯彻落实条令的带头人,组织指挥的能手,科学管理的标兵,真正建立起一支想管、敢管、善管,素质高、形象好、作风硬的基层干部骨干队伍。
(三)严抓细抠条令条例。条令条例是部队管理的法宝,是全面建设部队的准则,是实施管理的核心问。近年来,部队每年都在部队开展条令教育,但效果不好,在偏远的基层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主要是没有掌握条令,贯彻条令。学习条令不实造成的,学习贯彻条令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级管理者,要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做官兵的模范,坚决废除“土政策”;要从点滴入手,在抓养成上下功夫,严抠细抓,使部队养成自觉按条令条例行动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工作指导,狠抓管理落实。部队管理工作是一种动态管理。现阶段,部队的管理工作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管理工作产生极大的影响,各级领导和机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搞好指导。同时加强对经常性管理的研究,对抓机关与抓基层、抓思想工作与抓管理工作、抓教育与抓养成、抓八小时以内与抓八小时以外、抓日常管理与抓灭火救援现场管理、抓执勤中队与抓消防监督等问题,认真研究探讨,找出部队管理的规律,并运用到部队管理中去,以此提高管理部队的能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
3.部队正规化建设政治工作想法 篇三
部局于去年召开全国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现场会,会议主题就是:本着“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为实战服务”的原则,以执勤规范化、管理条令化、警务信息化为重点,按照标准要求统一、秩序运行规范、工作运转高效、信息网络支撑、科技手段提升的要求,全面规范和展示部队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四个秩序正规化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
政治工作是部队的“生命线”,其作用和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队指示决议能否在公安消防部队贯彻落实是部队政工干部肩负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但从当前基层消防部队政工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来看,也存在一些制约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实际问题。
一、基层政工干部配备“先天不足”。目前,基层政工干部的成份有两个突出的部分:一是一部分政工干部是从战训岗位或防火岗位上转过来的,属于“半路出家”,尤其是从防火岗位上转过来的干部,对基层政治工作缺少经验,这主要体现在大队一级;二是部分政工干部从地方院校或军队大、中专学校刚刚毕业后就充实到基层中队的政工队伍。地方大学生进入部队前,虽然经过半年或一年的实习,但由于刚刚接触部队,对基层部队政治工作缺少认识、缺乏经验。而从部队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干部,基本上是由部队战士提拔出
来的,虽然经过两年或三年的军校学习,但他们实践基础薄弱,经验缺乏,手段单一。
二、政工干部后备力量初显不足。部队在以往政治工作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政治理论功底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传统型“老政工”,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工作的发展。但随着社会形势变化对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政工干部队伍面临着转型的趋势,需要新的理念、思维和工作方式、工作技能。但一方面随着“老政工”的逐渐走上领导岗位,在基层“挑大梁”、“担重任”的人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年轻的后备力量在继承传统上不够,创新成长上不足,政工干部队伍有青黄不接的现象,后备干部虽多,但很难找到能力全面的合适人选,造成了“推拉上岗”、“勉强为之”的局面。
三、部分基层政工干部业务能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基层政工干部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政工专业培训,没有系统地学过政工业务知识。导致对政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不了解不熟悉;对民主集中制、“七项组织制度”、《政工条例》理解不深,党务工作不精通;对党的历史、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够系统,对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认知、探索和创新。
四、政工干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消防部队体制的特殊、岗位的差异,致使多数基层政工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明确,整体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大队一级的政工干部注
重于防火监督工作,疲于应付监督检查、会议汇报、跑上跑外,对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顾及很少甚至没有;而基层中队的干部由于管兵带兵责任大、安全工作压力大、火灾救援危险性大,再加上受经济利益、成长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部分基层中队的干部十分向往防火或机关的工作岗位,在感到进防火岗位无望、政治进步与防火岗位或机关岗位的干部没有差别的情况下,就丧失了进取心,主体责任意识一落千丈,致使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滞后于部队正规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
五、对官兵的影响力感召力不强。新形势下,兵源的科学文化素质、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社会接触面相对广泛,思想比较活跃,尤其是在网络电子等信息科技方面许多都高于基层干部。有的政工干部自身的思想观念陈旧,不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知识更新慢,导致在实际工作当中,知道得比士兵少、讲不过战士。却不用心钻研业务知识,不注重学习信息网络知识,不主动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在与官兵面对面交流时一味以“官者”自居,往往会出现说不过、论不赢、讲不清、摆不透的现象,削弱了政工干部的感召力和威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正规化建设不单指硬件设置规范,也不单指一日生活制度正规,关键还是要从人的“正规化、条令化”抓起。
一是基层政工岗位人员配备结构正规化。政工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素质。担任党委书记或支部书记的人员,要采取边培训边考核的办法,把那些严于律己、严守规矩,不为名利所累,不为权力所缚,不为私欲所动的干部选调到政工队伍中来,优先选调德才兼备、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在年龄结构上形成梯次,实现老中青三结合。
二是加大对基层政工干部队伍培训的力度。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明确培训目标。在培训对象上,对于警校和地方入警毕业生,要突出实践岗位的培训锻炼;对战士考学生长的干部,要突出文化知识的学习掌握。在培训组织上,对于基层难以组织的专业科目,要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举办宣传、干部、组织、纪检干事以及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培训班,解决基层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措施,采取以会带训、代职锻炼、在岗学习等形式,加大对政工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
三是以过硬的本领不断提升表率感召效应。强化学习意识,把学习当作任务,当作需要,当作责任。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工作任务面前敢叫“跟我来”,在作风纪律面前敢说“跟我学”,在困难挫折面前敢喊“跟我上”,在复杂问题面前敢讲“看我的”。强化表率作用,做到出操站在前、训练走在前、劳动干在前、执行任务冲在前,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和影响部队。
四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激励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制度,并把评选活动与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挂起钩来。打破常规,做到不以任职长短划杠杠,不以资历深浅定框框,对那些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政工干部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充分发挥其才干,提拔重用,对各岗位中涌现出来的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使其政治上有荣誉、岗位上有地位、物质上有利益,形成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4.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素材 篇四
设
我军区一九五四年上半年贯彻条令教育是在一九五三年条令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去年贯彻条令后,机关干部的工作生活秩序,虽有显著的提高和改进,但长期存在的游击习气根底较深,未能迅速克服。因此,在条令贯彻执行上存在着有不平衡、不普遍、不持久等缺陷。根据中南军区指示和中央军委对贯彻条令要求的精神,我军区今年上半年对贯彻条令的要求和方针是:建立正规的生活工作制度,树立正规的生活工作作风,要求做到按条令办事,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教育方法采取的是管教结合、教养结合,要求教到哪里做到哪里,以循序渐进,步步深入,既不停滞不前,也不做过多、过高、过急的要求;在内容上则又以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中与机关有关的部分为主,而不是全本都学。各单位均先后于元月十一日--二月八日开始进行教育。由于教育开始先后不一致,内容进度也不完全相同,一般的进行内容:内务条令军人职责及相互关系,纪律条令概则,队列条令单个徒手教练之各有关章节。由于各单位领导重视,对贯彻条令动员成熟,大部分同志在全军正规化影响下,也具有迫切要求正规的心理,因此,经过几个月的条令再教育,机关生活、工作作风呈现
出朝气蓬勃的新气象。据检查荆州、襄阳、恩施、宜昌四个分区及其他分区对贯彻条令的报告和军区直属单位贯彻条令的情况,综合如下:
一、教育收效
(一)由于去年贯彻条令教育为今年贯彻条令打下了思想基础和条令知识基础,加之各单位首长重视,如荆州、黄冈、恩施等分区首长,亲自授课和参加贯彻条令的各种活动,并结合评功表模、总路线学习等中心工作,适当提出对贯彻条令的要求,扭转了部分干部认为地方部队、机关不需要正规化等对贯彻条令的不正确思想,认识了条令是军人生活中的准则,贯彻条令对正规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钻研条令的空气浓厚了。荆州分区在学习内务条令中,军人宣誓后,大部分同志已熟悉和能背诵军人誓词,该分区内务条令测验,参加四十五人,其中成绩优秀者占百分之四十四点五,良好者占百分之四十六点七,及格者占百分之八点八。同时,管理教育部门一般的能做到互相配合,随时注意督促检查,使按条令办事的空气逐步上升。
(二)建立并坚持了生活工作制度,普遍地做到按时作息。
(1)早操制度经常,科级干部带头参加,大部分单位无故不到操的现象没有了。
(2)严格遵守了办公值班制度,按时上下办公。在正
式作业时间内无事闲玩、办公室嘈杂喧哗现象基本克服。一般能严守岗位工作或学习,休息时能集中在俱乐部、篮球场做各种文娱体育活动。机关生活表现活泼严肃、紧张愉快,工作生活秩序井井有条。
(3)因事外出人员大都能做到按级请假、销假,尤以恩施分区机关执行较好,不请假外出现象基本克服。一般的均能做到非例假和星期六晚,不外出看戏或看电影。
(4)各种集会做到了整队参加,消除了迟到、早退的拖拉现象。
(5)晚点名制度普遍建立和坚持了(每周一次至二次),收效良好,对机关条令贯彻和生活工作上起到了督促作用。
(三)由于贯彻条令使机关生活工作秩序走向正规,各单位工作计划性亦相应地加强了。机关部门首长能按月订出部门工作计划,各科依据部门工作计划制订科内月份工作计划。已经有一部分参谋、助理员等工作人员,根据科内工作计划订出个人周的工作进程(孝感、恩施、军区司令部部分业务部门做得较好)。使上下工作任务明确,减少了工作中的忙乱和积压现象,解决了工作与学习相互间的矛盾,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一般反映:“有了计划性,工作就好做了。”襄阳分区参训科反映:未实行计划工作制以前,要抽两个人下乡都觉困难,实行计划工作制以后科里留人很少,也能坚持工作,没有出什么差错和漏洞。宜
昌、恩施等分区在进行民兵冬训时,抽调大批干部下乡,机关工作任务亦能照常完成。
在实行计划工作制以后,部门大小会议时间有了统一安排,分出主次、先后、缓急,改变了因时间冲突而打乱工作秩序和互相挤时间的现象。黄冈分区规定:安排好的工作计划,部门间有临时会议和工作需要变动时间,得经首长批准,保证了工作计划不为临时工作事务所打乱,各种会议能做到准时开会。恩施分区并做到会前通知会议内容,使到会者心中有底,避免了开会时漫无边际地发言、抓不住中心、浪费时间等坏习惯。
(四)执行了正规称呼举止。进见首长程序、报告词也开始由勉强趋于习惯,室内脱帽习惯已基本养成了。至于喊“老张”、“小李”等不正规的称呼和不择场合开玩笑,取绰号等不严肃现象比过去少了。军容上均能遵守着装规定,而风纪不严,外出不佩胸章、帽徽的人员很少;在礼节上部分单位和个人虽不能执行军人互相礼节,但对首长敬礼基本已养成了习惯,逃避敬礼现象不多。
(五)贯彻条令后,干部组织性、纪律性已普遍较前提高。自觉地尊重上级,服从领导,遵守各种制度和规定。副排级以下人员分区已按条令执行了剃光头。过去参加各种集会,人员集合不拢的现象也有很大的改变,而违法乱纪受到惩戒人员,去年全年共一百七十四人,平均每月一十四点五
人;今年元月到三月共十九人,平均每月六点三人,正气上升,邪气下降。因此在工作上能彻底完成首长赋予的一切工作任务。
二、尚存在的缺点
(一)个别单位在贯彻条令中领导督促检查少,科级干部带头还不够。如不参加早操,对部属不按条令生活纠正不力,而行政领导对贯彻条令缺乏毅力,决心不强,束手束脚,畏首畏尾。还有不少人员条令学了,贯彻条令报告听了,但要求执行起来就强调客观,这也别扭,那也不习惯,徘徊观望,等别人做了自己再做,使条令贯彻缓慢,影响了机关正规建设的进展。无组织无纪律现象仍有发生,如某分区去地委专署听报告,去时队形零乱,还有个别人员根本未列队前往,听报告时有些人自感没有兴趣,三五成群私自离开会场。尤其是某医院参观西南文艺代表团的招待演出,因对划分的位臵不满意,该院某青年助理员竟不服大会指挥,带领该院到会人员间入会场,大骂主持会场人员,无理侵占其他单位位臵,影响很坏。
(二)对机关工作计划性,仍有个别分区及业务部门做得较差。会议不及时,甚至两个月不开一次办公会议,即使开了也是事先毫无准备,到会人员对会议中心问题不明确,收效不大。某分区制订工作计划,不是自上而下有计划地进行工作,而是从下而上地拼凑工作内容。结果计划欠全面,而为非计划的工作打乱了原订工作计划。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争时间现象未能适当地及时解决。
(三)还有个别单位对机关参谋、助理工作人员业务领导教育抓得不紧,工作虽是有计划,但不能做到督促检查,使部分工作计划仍流于形式。长期不安心机关工作之人员,不能给予适当处理或教育。其他如机关内务零乱,办公桌面上灰尘累积很厚不加清理,表现出疲塌、不严肃的游击作风,尚亟待迅速克服与改进。
三、几点体会
(一)对于机关贯彻条令教育,必须明确是经常性的工作,是思想建设与正规建设问题,是克服游击习气、养成集体主义问题,而不是突击任务,不能急于求成,操之过急,必须循序渐进,重点要求,才能达到步步提高的目的。根据我们体会必须经过以下步骤:
(1)反复进行思想教育,使其明了按条令生活的重要性,养成按条令生活的稳固思想基础。
(2)条令学习后就必须严格要求,学到哪里做到哪里。行政管理部门应用最大毅力,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形式上、生活细节上,到处观察,随时检查。好的表扬,坏的批评,以逐渐养成按条令生活的习惯。
(3)明确了按条令生活的优越性,就应该使得条令贯彻由形式上提高到实质上,使条令贯彻与机关正规生活建设
密切结合起来,加强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计划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二)讲授条令的方式要灵活,要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举出实例,不要死抠条文,使学者感到枯燥无味。在执行条令时,要能因地制宜,才能收到实效。如荆州分区提出:在机关要正规化,下乡要群众化。对下乡工作归队干部,让其先熟悉机关生活几日后,才继续要求其执行正规生活。这样做既合情又合理,因而该分区贯彻条令效果良好。
5.部队正规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素材 篇五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8-09-07 | 文章来源: 山东枣庄 | 作者: 贾景端
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专业化的纪律性部队,严格落实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是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决定的,是确保消防部队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战斗力的基本手段,是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根本所在。
在新形势下,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消防队伍,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落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大力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是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个鲜明主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队伍建设的重点和方向。基层建设是整个消防工作的根基,是消防部队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从基层抓起.基层是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根基,在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基层所处的地位、所担负的任务、应发挥的作用所决定的。基层处在消防工作的最前沿,点多、线长、面广,多数工作要由基层来落实完成,况且大部分警力在基层,官兵单独作业多,分散执勤执法多,工作成效的好坏直接影响消防部队的整体形象。为此,各级消防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安部孟建柱部长要求的:公安消防部队在消防安全、公平正义、管理服务三个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把消防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为此,各级领导应有足够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压力感和强烈的责任意识,结合基层实际,认真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从基层抓起,采取
各种强有力措施,着力维护三个秩序,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秩序、基层内部管理秩序、基层教育训练秩序。
一、加强政治建警,维护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秩序。
坚持政治建警,是消防部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民消防为人民”宗旨的要求。在全国“二十公”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要把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因此,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维护基层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秩序,始终不渝地抓紧抓好。要坚持传统教育和优良作风教育,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精神来武装广大官兵的头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这一职责和要求。要做到这些,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根据基层消防队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现有教育条件,充分发挥基层政工干部的积极作用,确保学习制度和教育质量的落实。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防止流于形式,要经常抓、抓经常。通过学习和教育来提高广大官兵的理想信念、法制观念、职业道德,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广大官兵深入领会党的纲领、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统一官兵思想,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教育引导。这个引导要以提高官兵的思想觉悟,激发队伍奋发向上的进取意识为目的。首先要积极组织开展好上级部署的各项教育活动,同时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找准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化正面教育活动,尤其是培养正面典型,充分利用典型来教育激励官兵。发挥爱岗敬业、执法为民、队伍管理、训练标兵等传、帮、带作用。其次抓好经常性思想工作,这是政治建警的基本要求,要明确基层政工干部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制,加强日常教育引导,对官兵思想定期进行研判,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切实了解官兵的心声。官兵在哪里、干什么、想什么、想干什么要做到心中有数,提高经常性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维护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官兵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消防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注重养成教育,维护基层内部管理秩序。
养成教育是部队正规化建设的基础,通过加强养成教育重点解决队伍形象、纪律作风和执法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内务条令》的规定为养成教育提供了依据和方向,关键是如何抓好养成教育。一是把养成教育贯穿于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始终。要从基层领导干部做起,从做人的基本道理讲起,从官兵的仪容、举止、礼节礼貌等一点一滴的基本行为做起,抓细微抓养成。要以《内务条令》为依据,严格落实《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标准体系》,从一日生活秩序抓起,使整个部队管理有秩序,学习、生活有规律。一是抓形象,规范官兵的文明用语,加强官兵在监督检查、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中的教育,树立良好形象,养成良好习惯,把官兵的一言一行变成自觉行动。二是抓重点。结合消防部队目前现役士兵、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等混编现象,给部队管理带来了新问题,出现了一些管理中的新现象,不同程度地出现相互攀比、相互推托等,给部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在不断积极探讨新的管理方法的同时,要加大管理力度,要重点抓、抓重点,反复抓、抓反复,以此来巩固扩大养成教育成果。特别是基层带兵人,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身的素质和修养直接影响整个队伍。因此,基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条令条列,在履行职
责、遵守纪律、警容风纪等方面要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敢于喊“看我的、跟我学”。在严以律己的同时,才能对下属高标准、严要求,成为部属的楷模,部队管理水平才能提高,养成教育才能落实,由此才能培养官兵的优良作风。三是规范内务设置。要加大基层内务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办公设施、库室管理、物品摆放等要统一标准,实现整齐划一和整洁有序。要专门成立督察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防流于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指导,以此来督促整个队伍的养成。
三、强化素质教育,维护基层教育训练工作秩序。
6.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篇六
(中队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执勤战斗条令、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重庆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队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战斗力标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训练实战化、工作流程化、生活条令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化山城消防铁军。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是全市基层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执勤中队。机关警勤中队、水上消防中队、搜救犬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 各支队、大队军政首长及中队军政主官对本细则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执勤秩序管理 第一节 值班备勤管理
第五条 中队设正副值班指挥员,由中队副连级以上干部轮流担任。中队值班人员应当佩戴值班、值日臂章,臂章用红色丝织品制成(长35~45厘米,宽10~12厘米,标以黄色的“值班员”、“值日员”、“值勤”字样),由总队统一制发。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时,佩戴在右臂;着作训服时,佩戴在左臂。
第六条 中队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第七条 中队值班、执勤人员通常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
(一)交接班由值班指挥员组织,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员,通报执勤战斗情况,组织检查、清点装备,及时处理发现问题;接班值班指挥员明确战斗人员分工,调整执勤力量,安排执勤工作,履行交接手续,记录交接情况,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二)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二节 战备管理
第八条 中队每天应当至少进行1次战备检查,一般由值班指挥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人员在位情况、执勤战斗装备完好情况等。
第九条 中队应每周六上午9:00统一开展车场日活动,由值班指挥员组织实施,对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清点、检查、擦拭和保养,及时登记检查情况,并同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一)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应当对其消防泵吸水和出水(泡沫)性能、水(泡沫)炮性能等消防性能以及底盘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
(二)举高消防车应当对其消防泵吸水性能、举高性能、载人平台(升降斗)性能、水(泡沫)炮性能等消防性能以及底盘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
(三)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照明消防车等专勤消防车应当对其起吊、牵引、排烟、照明等消防性能以及底盘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
(四)其他消防车应当对其主要消防性能以及底盘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
(五)灭火与抢险救援器材、基本与特种防护装备、通信装备等应当对其主要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条 战勤保障单位、中队装备器材应分类存放,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结合日常训练、正常供应和重大战备行动,进行更换流转,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中队执勤车辆装备应推行电子信息标识化管理,装备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损耗、更新情况应及时录入装备管理系统。
第十一条 中队应结合重大危险源调查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按照《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工作规定(试行)》有关各类执勤战斗预案编制范围、标准规定要求,规范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应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中队应当组织相应值班、执勤人员,扎实开展辖区“六熟悉”工作,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指标应当符合《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中队“防消联勤”工作应当符合《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中队应当按照《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建立熟悉演练档案,包括演练记录、视频、图片,并及时将演练档案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第三节 战斗行动管理
第十五条 中队在战斗行动中,应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明确组织指挥程序和职责任务,规范侦察、警戒、展开、排烟、破拆、供水、清理、移交等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要求,正确运用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十六条 中队应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和避免官兵伤亡。灭火救援现场应当设立现场安全员。现场安全员应当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中队级现场安全员一般由中队指挥员(执勤中队长助理)或者战斗班长担任,现场安全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危险区段、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二)记录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和时间以及防护能力,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四)填写《灭火救援现场安全记录》。
第十七条 中队在灭火和应急救援行动中应设立现场文书,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与作战指挥中心实时信息报送。中队级现场文书一般由中队指挥员或者通信员担任。现场文书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二)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以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三)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质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四)填写《灭火救援现场记录》。第十八条 战评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应当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执勤战斗的相关资料,应当建立电子档案,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妥善保管。
第三章 训练秩序管理 第一节 训练准备
第十九条 中队应坚持支部议训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训练形势,部署训练任务,制定训练措施。
第二十条 中队应根据总队训练计划和季度训练方案以及支(大)队月训练计划,结合本中队灭火救援任务、装备配臵、场地设施和气候情况等实际制定周训练安排,并于每周日晚上9:00前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中队应加强对训练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障训练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 中队应成立业务训练示范班(组)。
第二十三条 中队应严格落实《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健全安全组织,设立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安全检查,减少和避免各类训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训练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中队军事主官是本中队训练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中队官兵开展训练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中队必须按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严格按照8:2的时间比例安排业务训练与政治教育,落实训练时间,分级、分岗位完成训练课目。
第二十六条 中队应按照《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战备工作规定(试行)》相关规定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的灾害事故,开展临机设情、随机拉动和夜间、节假日及火灾多发时段的实兵、实装、实战演练。
第二十七条 训练课目的实施应按照授课(作业)准备、授课(作业)实施、授课(作业)讲评的程序进行。
第三节 训练考评
第二十八条 中队应在课目或阶段训练结束后组织考评考核。士兵和班(组)的普考,通常由中队组织。
第二十九条 中队应利用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个人和单位的训练档案。个人训练成绩和单位训练成绩应作为个人和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 工作秩序管理 第一节 行政事务
第三十条 中队必须严格按照《共同条令》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好作息、日常制度、营区管理等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对中队人员定岗、定位、定责。
第三十一条 中队应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任务,制定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措施、负责人等内容,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二条 中队应依据公安部消防局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的要求,实时采集、动态录入本级各项业务数据,保证各项业务数据准确、及时、鲜活。
第三十三条 中队应严格执行行政会议的相关要求。中队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1次军人大会,由中队长主持,全体官兵参加,主要是中队长向军人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臵任务;中队每周至少召开1次队务会,通常在周日晚饭后班务会前召开,由中队长主持,班级以上人员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中队一周工作情况,总结讲评,布臵工作;班每周召开1次班务会,由班长主持,周日晚饭后进行,主要是总结一周的管理教育、执勤训练、安全防事故等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中队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的相关要求。中队对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中队要立即向上级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要随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请示报告通常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越级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中队应规范证件和印章管理。
(一)中队应设臵证件柜,用于存放《士兵证》、《外出证》等证件,由中队干部保管。正式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可自行保管《士兵证》。
(二)士兵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在职务、警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退出现役时,须及时上交原证件或换发新证件。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并书面说明原因。需补发时,士兵由中队以上单位首长出具证明,经支队司令部门、大队领导审查上报总队司令部警务处补发。
(三)中队印章由政治指导员负责保管,政治指导员不在位时可由中队长代为保管。中队免费邮戳章由文书负责保管。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范围,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公章谋私和开具空白信。印章丢失、损毁必须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 中队应规范登记统计。
(一)中队应建立“八本”、“一表”、“一册”,即《中队要事日记》、《中队行政会议记录本》(包括队务会、军人大会、班务会)、《武警委员会会议记录本》、《党(团)支部会议记录本》、《党(团)小组会议记录本》、《执勤记录本》、《出入营门人员(车辆)登记本》、《中队伙食管理登记本》;《教育训练周计划表》;《人员名册》。
(二)除“八本”、“一表”、“一册”记录使用纸质外,其它记录和表册应尽可能采用电子登记统计,及时录入警务管理系统。
(三)中队应当整合学习笔记,将政治教育、业务理论、条令条例、安全工作等内容整合为综合业务学习笔记本。
(四)“八本”、“一表”、“一册”及综合业务学习笔记本由总队政治部统一制发。
第二节 内务设置
第三十七条 中队内务设臵应当利于战备,方便工作、学习、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第三十八条 部队配发的被装和个人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床铺应当铺垫整齐,由下至上铺垫棕垫(床垫)、褥子、凉席或床单。床上摆放被子,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臵于靠墙或头睡一端床铺中央。官兵一律使用部队配发的被褥,使用被套时,颜色应与军被颜色一致。被子内不得加衬帆布、纸板和其它物品。夏季使用凉席时,凉席应整齐平铺,四周与床沿相齐。
第三十九条 中队设士兵移动通讯工具管理柜,统一存放士兵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柜门锁钥匙由中队一名干部保管,做好登记,防止丢失。
第四十条 中队应结合实际,统一库室设臵(见附录1)。库室设臵尽量齐全,条件受限的,部分库室可以合并。各库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应张贴(悬挂)上墙。合并设臵的库室可将相关规定按区域划分张贴(悬挂)上墙。悬挂位臵应与整体环境协调一致。
第三节 营区设置 第四十一条 中队应规范营区设臵和管理,确保营区环境优美整洁,秩序井然。
(一)中队营区内库室场所的改造、维修必须逐级请示,并统一由上级部门进行施工。中队不得擅自改变营区布局。
(二)中队警营文化建设必须符合正规化管理要求,与营区整体设臵相协调,便于部队执勤训练,有利官兵工作生活。
(三)在营门、哨位、车库、主楼等营区重点部位设臵监控设备。监控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保证监控画面清晰,图像分析价值高,通常监控录像应保留2个月以上。
(四)中队营区门口醒目位臵设臵军事管理区标牌,设限速、禁停、禁鸣和接受检查等标志,车辆应当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禁止鸣喇叭、试刹车;营门及临街执勤车库前设臵禁停线,保证车辆出入畅通。
(五)中队营区门厅或者楼梯口设臵警容镜(不锈钢边框,整体高2米、宽1.2米,镜面高1.8 米、宽1米),镜面保持清洁。
(六)中队营区应当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外道路平整,沟渠畅通,营区干净、卫生、美观、整洁。
(七)对营区管理的其他要求应严格按照《营区管理十不准》等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好营区的管理秩序。
第四十二条 营区外观标识。
(一)中队营区外观标识统一以红色为基础色调,蓝色为辅助色调,对营区岗亭、营院围墙(栏)、营门框柱、建筑轮廓突出边线、执勤车库等部位进行规范设臵,达到醒目规范、统一协调。
(二)已建中队营房在进行营区外观标识改造前,新建中队营房在进行外部装修前,必须由所在支(大)队向总队司令部、后勤部提交营区外观标识设计图,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未经总队批准擅自进行营区外观标识施工。
第四十三条 营门岗哨。
(一)岗哨设臵岗亭和岗台。岗亭设臵按照附录1要求实施。岗台采用铁质空心圆柱体,直径80厘米、高度30厘米,底色为红色,侧面间以白线,白线宽5厘米,间隔4.5厘米。岗台设臵在营门左侧或右侧。
(二)营门卫兵实行24小时执勤制,白天设固定哨、夜间设流动哨。营门卫兵每次执勤时间不超过2小时,天气严寒或炎热时,执勤时间缩短为1小时。
(三)营门卫兵应按规定着装,通常应着常服,戴大檐帽、白色手套、扎制式外腰带,警容严整,保持跨立姿势,做到姿态端正,精神饱满。
(四)营门卫兵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营区情况,保持岗亭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允许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岗亭;严禁坐卧、倚靠、打瞌睡、吸烟、唱歌、闲谈等;听到火警出动信号,应立即开启大门,保证消防车通畅;外来人员、车辆进入营区,营门卫兵必须问明事由、查验证件、核实登记后放行。对于妨碍执勤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卫兵对所遇情况以及处臵结果应当及时报告。
(五)营门卫兵应严格落实交接岗制度,规范交接岗程序。卫兵交接岗按以下程序进行:接哨前,卫兵要自行整理着装,检查执勤装备和警容风纪,确保警容严整。卫兵交接时,接班卫兵行至当班卫兵对面1~2米处自动立定,转体面向当班卫兵,互相敬礼;交班卫兵通报人员车辆出入、警容风纪检查、领导交办事项等值班情况;由接班卫兵检查出入营门登记记录、警用器材设施完好等情况。
第四十四条 营区标牌。
(一)中队营门吊牌。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黑色标准宋体,纵向悬挂,支队下辖中队吊牌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区消防支队××(冠驻地名称)中队,大队下辖中队吊牌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县消防大队××(冠驻地名称)中队,特勤支队下辖中队吊牌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第×(序号)中队。吊牌长250厘米、宽40厘米。
(二)库室门牌。采用钛合金材料制作,黑色标准宋体。门牌长30厘米、宽12厘米,贴于房门适当位臵;房间号牌长20厘米、宽6厘米,阿拉伯数字,贴于门楣正中。
(三)职责制度牌。采用0.5厘米透明有机玻璃制作,长70厘米、宽50厘米,底色为蓝色,标题为黑色黑体,正文为黑色标准宋体,悬挂在墙上适当位臵。
(四)警官桌牌。采用有机玻璃制作,长18厘米、高9厘米、厚0.6厘米,底座长20厘米、宽4.8厘米、高1.5厘米;页面左侧粘贴1寸免冠制服照(着春秋常服),照片顶端为重庆消防标徽图案,页面右侧居中位臵依次为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或××区公安消防支队或××县公安消防大队(红色宋体),部门、姓名、职务(黑色宋体)。
(五)营区适当位臵应设臵宣传栏(橱窗)、板报和灯箱,主要反映时事政治、法规制度、中心任务、教育训练、重大活动和当前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展现消防部队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警营文化的亮点,适时更换。
第四十五条 营区标语。在营门岗亭位臵设臵“卫兵神圣不容侵犯”;在营区显著位臵设臵“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或“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公安消防队伍—胡锦涛”;在训练塔正面设臵“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在中队党团活动室适当位臵设臵“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字牌,悬挂规格统一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四代领导人题词和党旗;在会议室或学习室适当位臵设臵“争建优秀警种、争创优秀警队、争当优秀官兵”字牌,悬挂总政治部印发的八位英模画像。字体均为红色宋体。
其他场所通常不设臵标语,严禁在营区内张贴、设臵商业性广告和宣传字画。
第四十六条 徽标使用。中队应当正确使用人民警察警徽、07式武警警徽、中国公安消防标识和重庆消防徽标。营区大楼居中适当位臵应悬挂人民警察警徽;07式武警警徽适用于军帽、消防头盔及抢险救援头盔、消防车外观形象标志、会场主席台等;中国公安消防标识用于消防宣传活动、对外宣传场所用品的标识等;重庆消防徽标用于中队内部办公及公用物品管理、营区及内务设臵、对外交往物件及用品的标识。
第四节 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中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第四十八条 中队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四十九条 中队应将安全教育列入部队教育训练计划,每月组织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在形势变化、任务变换、装备更新、季节更替、环境改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安全问题时,应随机开展安全教育。
第五十条 中队应做到安全分析经常,每月至少进行1次综合分析。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任务时,应预先进行专题分析,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第五十一条 中队在参加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以及制定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应当事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概率、危害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第五十二条 中队应做到安全检查到位,每月组织1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大节日、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任务时,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应组织安全检查。
第五十三条 中队应严密安全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具备条件的应通过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门禁、电子标签、电子岗哨、电子指纹查铺查哨系统等技防措施,对人、车、物实行可视化、全天候管控。
第五十四条 中队应制定完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每季度开展1次营区受到围攻、哨兵受到袭击以及发生火灾、盗窃事故的应急演练,完善突发事件防范机制,增强部队应急处臵能力。
第五十五条 中队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行警营安全管理标识化,通过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悬挂(张贴)安全文化宣传挂图,在营区使用电、气、油等重要部位或设施处张贴提示标牌,设臵安全文化走廊、墙、灯箱等形式,将安全文化融入到部队管理中。
第五十六条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中队必须严格执行网络信息管理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中队应加强对官兵的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教育,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并与官兵签订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严禁擅自对外提供公安消防信息网信息内容。
(三)中队所有的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必须进行“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入网注册,坚决杜绝“一机两用”等网络违规事件发生,严禁将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等设备接入国际互联网等其他网络,严禁在公安消防信息网和涉密计算机上连接具备上网功能的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除移动接入终端外,严禁在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无线网卡,开通红外、蓝牙等无线联接、传递功能。在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上张贴保密警示标识和禁止外接设备标识。
(四)中队所有的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必须安装操作系统最新补丁程序和网络版防病毒软件,确保病毒库及时更新。计算机必须设臵不低于8位的开机密码,涉密计算机设臵12位开机密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维修公安消防信息网和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不得擅自改动网络线路。计算机设备故障由维修人员在部队办公地点进行现场维修,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因技术原因需送外维修的,必须安排专人全程监督。
(五)中队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编制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故意扫描、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擅自向社会提供公安消防信息网设备配臵参数和应用系统数据。严禁将使用无线上网卡的私人计算机带入涉密场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存储显示官兵身份的资料,严禁在公安消防信息网计算机、互联网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之间违规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严禁将公安消防信息网和涉密计算机带离部队。计算机报废严格履行程序,将计算机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先格式化后拆除,交上级信通机构统一销毁。报废涉秘计算机硬盘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缴上级机要部门统一销毁。
(六)中队官兵不得在公安消防信息网和互联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站(页)、论坛、聊天室、游戏服务器等,未经批准不得在互联网站开设个人微博,计算机内严禁安装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诽谤、诋毁他人及破坏他人名誉,不得在网络上编造、转发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发现有害或有损部队形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
第五节 车辆(船艇)及驾驶员管理 第五十七条 中队应规范车辆使用和管理。
(一)中队执勤车辆(船艇)只能用于执勤、训练等方面。执勤车辆(船艇)在外出加油、保养、维修等情况时应通过灭火救援指挥系统上报。
(二)生活车用于中队在本辖区开展公差、勤务等方面,离开本辖区,须逐级审批。
(三)出车前,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不准带故障出车;回场后,应及时保养、检修,发现故障不能排出的,应立即报修。
第五十八条 中队应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教育。
(一)中队应根据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思想政治、条令条例、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交通法规等教育,推广安全行车典型,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强化驾驶员安全法纪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中队应严格控制驾驶员外出比例,合理安排驾驶员探亲、休假,确保不影响执勤备战。驾驶员请假外出、探亲休假时,中队应当收回其部队驾驶证,由中队统一保管。
(三)驾驶员持部队驾驶证,不准驾驶地方牌照机动车辆。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士兵证,着制式警服。
第五十九条 其它事项参照《重庆市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节 政治教育
第六十条 中队应严格落实思想政治教育。
(一)中队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42天(每周2个半天,节假日除外),每周二、五下午为思想政治教育时间。
(二)因执行灭火救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等原因未落实教育时间的,应当于任务完成后的一周内补课。因执行重大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时间较长的,经支队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可不再补课,但应结合其他教育活动保证官兵掌握基本教育内容。
第六十一条 中队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着重明确军人职责要求和立身做人的基本道理,打牢履行义务的思想基础。士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与义务兵共同接受教育的同时,还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对其进行专门教育,着重增强爱岗敬业意识,激励发挥骨干作用。
第七节 后勤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财务管理。中队的经费应纳入支队、大队统一管理,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应当建立账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及时公布。由中队代领代报的经费应当按时领取,及时发放和结算。加强现金和票据管理,做到收支有据,安全保管。严格物资管理制度,实行资产挂价管理,责任到人。
第六十三条 伙食管理。中队必须严格落实伙食费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严格进出仓和逐日消耗登记;发扬经济民主,武警委员会和炊事员负责每周的食谱制订,并做好食品采购的监督验改和登记工作,定期检查公布账目,防止贪污、挪用、铺张浪费和侵占士兵利益,伙食费无超支和结余过多现象。
第六十四条 卫生管理。中队应当认真执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官兵健康档案,官兵患病时应当及时予以治疗,并将病情报告上级首长。积极开展清洁卫生工作,搞好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防止疾病发生和蔓延。
第六十五条 营房营具管理。中队应当严格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做到随时检查和随时维护;无营房渗漏、破损和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营房、营具和设备,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毁、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挪作他用,以防止非正常性损坏,确保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第六十六条 装备管理。
(一)中队应当建立健全装备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抓好落实。应当建立和落实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装备检查、校验、测试、标定等工作,掌握装备技术状况。中队干部应指导和督促装备使用、维护人员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中队装备储存管理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按照装备的种类和状况分类、分级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装备的隶属关系变更时,装备的移交与接收单位应当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和档案交接手续。
(三)中队应当加强随车器材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严禁擅自外借、调换、挪用。
(四)中队装备技师应当及时将装备型号、数量、技术性能、质量状况等信息录入装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装备实力统计分析,为装备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 生活秩序管理 第一节 一日生活秩序
第六十七条 各中队应按照《内务条令》要求,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秩序。
(一)起床。听到起床号后,中队全体人员立即起床。干部和班长应督促所属人员迅速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中队值班员应根据中队主官指示派出公差勤务,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因工作、出警等原因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以上时,由中队主官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推迟30分钟起床。
(二)早操。除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外,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中队值班干部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参加早操。发出出操号(信号)后,中队值班员迅速整队集合,带队出操。早操结束时,应进行讲评。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营区周围居民休息。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中队干部和班、排长应督促所有人员按照分工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时间不超过30分钟。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中队值班员检查全中队的内务卫生。中队长每周组织1次全中队内务卫生检查。
(四)开饭。通常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由中队值班员集合整队,清点人员,组织唱歌,按次序依次进入食堂。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五)操课。中队必须严格按照周工作安排计划表组织操课,实行干部跟班作业制度。操课前,由中队值班员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场地器材准备,安全员做好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操课时,由中队干部下达课目和组织实施。操课结束后,中队干部应检查装备,进行讲评。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
(六)午睡(午休)。听到午睡信号后,除执勤人员外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它活动。中队值班干部检查全体官兵午睡情况。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七)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是指晚饭后至准备就寝前的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2至3次外,其余由中队安排业余训练、文化业务知识学习、文体活动等。个人支配时间主要处理个人事务,课外活动时间应保持人员在岗在位,不得随意外出。
(八)点名。中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由中队值班干部组织实施。每次点名不超过15分钟。点名前,中队干部应当商定内容,由中队值班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中队值班干部报告。点名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九)就寝。中队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全体官兵应当放臵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前1日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1小时。
(十)查铺查哨。中队应当组织干部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2次,其中1次必须在23时30分至次日5时之间进行。查铺查哨内容:检查中队人员的在位和就寝情况、车辆器材装备是否符合战备要求、营门卫兵(通信员)履行职责情况、重要部位的安全情况。查铺查哨发现问题的应及时纠正和处理。每次查铺查哨的情况,应在《中队要事日记》及时登记。
第六十八条 请销假管理。
(一)中队官兵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执勤和操课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应当予以追究。
(二)请假一日以内的,士兵由中队干部批准,中队干部由支队、大队值班领导批准。士兵外出前,由中队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发给《士兵证》和《外出证》,归队后必须向中队值班员销假,并交回证件。
(三)请假一日以上的,中队干部由支队政治机关、大队主要负责人批准,士兵由支队司令部、大队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九条 对探亲、休假、住院等单独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失控和发生问题。对患病住院和病愈出院的官兵,应当派人接送,住院期间应当与医院取得联系,了解掌握官兵住院期间的有关情况,配合医院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节 休息日及节假日管理
第七十条 中队应规范休息日及节假日管理。每周六通常组织打扫营区室内外环境卫生、整理个人内务卫生、开展车场日活动,周日正常休息,用于处理个人事务。
第七十一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中队外出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第七十二条 家住部队驻地的未婚干部,因特殊事由利用休息日或者节假日请假回家的,必须于当日晚饭前归队。配偶随军或者居住在部队驻地的干部,在保证中队执勤警力需要并有1名主官在位的前提下,休息日和节假日应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第七十三条 在不影响执勤任务的前提下,已婚士官在配偶来队探亲规定的留住期间,应到士官公寓或家属接待室住宿;配偶随军或者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结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应在保证中队执勤警力需要的前提下,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晚饭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
第三节 官兵警容风纪规范
第七十四条 中队应按照《队列条令》规范官兵队列动作,培养军人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过硬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中队正规化建设。
中队每周应开展不少于1次队列训练、每月应组织不少于1次队列会操。
第七十五条 中队应按照上级要求对季节换装的时间和着装要求进行规范统一。季节换装期间,要组织开展警容风纪教育和检查,严格着装要求,做到官兵着装规范统一,部队警容严整。
第七十六条 中队应对着装时机、场合和要求进行规范统一。
(一)常服。官兵在日常工作、学习、集体生活和对外交往时通常着常服,穿制式皮鞋。
(二)作训服。官兵在训练、体力劳动和处臵突发事件时应当着作训服或体能训练服,穿作训鞋或者作训靴。
(三)战斗服。官兵在作战、战备执勤时应当着灭火战斗服或抢险救援战斗服,穿战斗靴。
(四)礼服。礼服通常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集会、授衔仪式和外事活动等礼仪场合穿着;警官结婚举办仪式、与家人合影,可以着礼服。着礼服时,穿制式礼服皮鞋。
第七十七条 中队官兵应当按照07式武警警服着装规定配套穿着警服、佩戴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警容严整、规范统一。
(一)官兵着警服时应当按照警衔命令和有关规定佩带警衔标志、级别资历章和标志服饰,肩章和标志服饰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系非制式领带、佩带非制式服饰和条令规定以外的徽章。
(二)官兵着警服时应当穿制式皮鞋、深色袜子,严禁穿低筒袜子,除工作需要和洗漱外,不得穿便鞋、拖鞋、赤脚和赤脚穿鞋。
(三)官兵着警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着作训服时除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警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四)官兵戴大檐帽(卷檐帽)时,帽徽应当缀正,帽檐前缘与眉同高;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
(五)官兵非因公外出一律着便服,女官兵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可以着便服。不得将警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警服作便服穿着。
(六)官兵着警服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移动电话、钥匙和饰物等,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首饰,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七十八条 警容风纪检查规范。中队每周开展1次警容风纪检查,通常在队列训练前由中队干部组织实施。除执勤、公差和全休病号外全部参加,按照宣布执行事项、调整队形、实施检查和讲评的程序实施。每逢重大节日、换装季节必须进行检查。
第四节 官兵举止礼节规范
第七十九条 中队应依据《内务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规范官兵行为,培养官兵条令条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一)官兵着警服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二)官兵外出时必须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
(三)官兵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第八十条 中队官兵必须注重礼节礼貌,体现文明素养、促进内部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一)官兵之间称谓要准确,不得简化职务称呼,不得称呼副职为正职,不得称呼未担任班长职务的士兵为班长。
(二)每日第一次遇见首长或者上级时,应当敬礼,首长、上级应当还礼;着便服遇见首长或者上级时应当行注目礼,不得行举手礼。官兵听到首长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首长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回答问题简洁明快。
(三)指挥员口令必须准确、清楚、洪亮,报告词应当简明扼要,其内容包括首长称呼,报告单位、正在进行的工作或者活动、应到和实到人数(向非直接首长汇报时,应加报告人的职务和姓名)。对直接首长、只报告本级单位;对非直接首长,通常上冠一至两级单位名称。
(四)中队应严格按照内务条令要求,规范与军外人员接触、迎送领导、进见首长、行进间、集体活动、升国旗和营门卫兵等场合的礼节。
第八十一条 中队官兵在与部队外人员交往中必须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国家和部队的利益。
(一)官兵不得与地方人员进行不正当、不必要的交往,不得参加地方非政府组织的剪彩、庆典等活动,不得接受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
(二)官兵不得参与不健康的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涉足地方酒吧、发廊、网吧、按摩室、桑拿浴室、歌舞厅等场所消费娱乐。
(三)官兵在外学习、出差、探亲、休假、住院以及转业(退休)待安臵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总队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八十三条 本细则由总队负责解释。
附录:1.中队办公室及库室场地内务设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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