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精选10篇)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一
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年3月29日 浏览[3298]
关于我校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 [2012]5号和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2012]1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程序
今年外语报名继续采用网络报名与院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报名:4月5日~4月20日。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ahtkb.hfut.edu.cn或者http://210.45.241.145/ahtkb(“安徽省学位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点击“成人学士学位全省外语统考”), 运行网络报名系统,阅读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打印和核对《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未签名者无效)。(请考生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
2、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纳报名学生1寸证件照1张)和考试报名费交到所在函授站,由函授站于4月23日前统一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和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3、说明: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我科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交费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各函授站接到本通知后,请务必及时通知每位本科生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科进行确认和交费,逾期不予办理。
(二)应试对象 1、2012年7月、2013年1月函授、夜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往届毕业生一律不予报考。
2、少数成绩优秀、具有学籍的在校成人本科生。合格成绩在毕业申请学位时有效。
(三)报名考试费
外语报名考试费 50元/人
(四)准考证发放
5月20日后,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利用报名时的登陆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考生网上报名”,进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发。
三、考点设置
按照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和我校学位办的规定,2012年上半年学位外语考试省内考点设在院校所在地,原则上不在外省设置考点。申请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英语考试地点必须选择蚌埠市。
四、考试组织
外语水平考试由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命题依据
英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05 年版)。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二
1.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校成人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和以东北大学为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向所在院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书》并交纳审核和考务费,各院根据本细则规定,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申请者名单,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相同专业的同行专家(包括主管教学的院长和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教师)逐个审核学士学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具体意见。
2.各学院将审核通过拟正式推荐的申请学士学位者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者在学期的本科教学计划、课程考试成绩、教学实验完成情况、毕业论文、毕业鉴定及学生所在工作单位的鉴定,函授学生附毕业证书复印件)交成人教育学院汇总教务处。
3.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后报市学位办审核。
3.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三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 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学位办〔2006〕54号)精神,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自考、网络本科 毕业生,以下简称为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四川大学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由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统一负责。
第三条 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贯彻择优授予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第四条 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对象:
(一)成人本科毕业生。即经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入成人高等教育单位学习的本科毕业生;
(二)自考本科毕业生;
(三)网络本科毕业生。即网络教育学院录入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五条 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教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二)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四川省的学生在当地省学位办规定的地方报名参加当地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四)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第六条 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三)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第七条 授予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和应提交材料如下:
(一)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成人或网络教育学院递交个人申请材料;自考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的成教部门递交个人申请材料。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外国语水位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二)经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按学士学位评定程序,报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附件一: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注:
1、“学生类别栏”填写“成人”(即成人本科毕业生)或“自考”(即自考本科毕业生)或“网络”(即网络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入学时间为其取得考籍时间;
2、以教学计划(自考生为“学籍表”)上的课程名称顺序填写“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成绩”栏;
3、“外语统考课程名称”指由省学位办负责组织的全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课程名称,填写英语或日语或俄语;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四
师大网继职 [2014] 58号
为了做好2014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及福建教育学院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本次学位课程报考及免考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快速通道中“学位报名申请”,如实、完整地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确认核实无误提交报名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续登陆学位报名管理系统的唯一依据,请考生有效拷贝存档。
2、考生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报考。
3、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需在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照片背景:浅蓝色背景,着白色或浅色服装。·成像要求:宽度600像素,高度800像素,分辨率300dpi。·格式要求: jpg格式,大于100K。·其他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正面免冠标准彩照,不能采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等非证件照。
4、考生需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致电学院招生部(0591-83459080)并提交有效证件申请修改。考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伪造证件者一经核实,系统将自动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学位考试课程及其免考申请
考生可在学位报名系统中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直接查看各专业对应的学位考试课程,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审。
(一)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 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均为三门:英语(英语语专业为日语)、以及两门专业课程。英语(日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课为开卷考试。(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2)
(二)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25分(含)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三级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免考成人学士学位英语。
2、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可予以免考。
(三)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办法
(1)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止。
(2)申请学位考试《大学英语》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学位报考系统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如实选择单科课程免考条件,并上传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备查。(扫描件上传要求:jpg格式,100-120K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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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4年6月已用相关证件获准免考学位英语课程的,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往年已通过证件审核,符合免考条件”。(3)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本次无需提交免考申请,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已通过往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认可”。
凡是之前已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或免考、但学位报考平台未备注“合格”的,可致电学院招生部核查。
五、学位报考资格审核及免考审核
报考资格与免考审核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5日1月10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陆续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和免考申请批复结果。获准免考的科目,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六、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15年4月上旬举行。请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5日后登陆学位报名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需关注学位报考平台中的“毕业审核”状态。凡是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传有效毕业证件扫描件。
无需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可直接授予学位的考生,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在空白处注明报名编号和报考专业),于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八、关于学位考试《英语》网络远程学习培训成绩及专业课过程性综合作业成绩计入总分的通知及办法,近期另文发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5.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五
依照《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已取得(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本科无外语
(二)成绩的考生,无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3.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集中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1.时间: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具体日期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的通知为准。
2.地点:
①社会自考生、高职高专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②校内二学历教育毕业生:各主办学院
三、申请学位材料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粘贴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
3.提交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各一份。
4.缴纳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
四、要求及说明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否则注册信息无法查询。
3.二学历教育主办学院要对申请学位的二学历教育毕业生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者信息输入《二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及电子照片在规定日期内报自考部。
4.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上半年申请的8月底领取,下半年申请的次年2月底领取,具体日期以东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的通知为准。领取地点:①社会自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516室②校内二学历教育毕业生:各主办学院
5.社会自考生、高职高专考生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申请,不受理邮寄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考试语种
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
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
(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
2、报考条件:
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
(三)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
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
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
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
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
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
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
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
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
二、学士学位申报
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
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
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④自学考试违纪者。
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出生年月。
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
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
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
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
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
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七、本科段课程免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考除英语
(二)以外的已通过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知识内容相同且学分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和共同课。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以上(含专科)的下列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国家承认有关证书者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
①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语种对应的公共外语课:英语
(二)、日语
(二)、俄语
(二);
②获得大学英(日、俄)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日、俄)语
(二);
③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
④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
八、毕业证认证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证认证条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16门课程)考试合格,获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12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及格以上;思想道德鉴定合格。
学位证书授予条件:取得公司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六门主干课平均70分以上或者各单科不低于65分(主干课为:英语
(二)、毛泽东思想概论、公司管理学、市场竞争、组织行为学、税收学);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时间每年3月初(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毕业论文75分以上。
九、自考学历文凭说明
1.电子注册、全国承认:教育部规定,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信息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上发布,该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和认证工作的唯一实施单位。同时,也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上发布。
6.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六
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校区、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贯彻〈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南理校字[2009] 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上半年成人(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我校成人(自考)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业,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毕业
论文(设计)和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要求;
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上报材料
1、培养单位(指系、校区、成教院)报告;
2、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
名单汇总表(见样表);
3、成人(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两份);
(另交小两寸照片两张,同底电子版一份[用身份证号码]命名上交学位办)
4、申请者思想表现及各科成绩一览表;
5、学位课程成绩单;(由系部组织考试,改卷老师在成绩单上签名)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
2月26日前上交全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
员名单汇总表
2、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校学科学位办
7.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七
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苏州大学主考:新闻学、电子政务、律师、经济学、社会工作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年3月、10月二次,按《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苏大教[2008]5号文件执行。
一、申请对象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其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当报考外语六级的资格线,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二)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达75分以上者;
(五)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者;
(六)非外语专业自学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或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当年的前五年内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当报考外语六级的资格线者。
四、申请程序
(一)6月毕业的考生在当年9月,12月毕业的考生于次年3月向苏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考办初审其毕业资格后送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符合条件,但在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请者作自动放弃论。
(二)考生拿到毕业证书后即可信函或来校索取《学位申请表》或从
http://cjy.suda.edu.cn网页下载。学生将下列必备的复印件、连同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表(含单位章),学位评审费200元于3月31日、9月30日前寄(送)到苏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编215006,电话:0512-65112336,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1、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
2、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3、如凭外语四级证书、成绩申请学位,需提交外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外语四级成绩单及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A4),加盖单位公章;
4、交与毕业证书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身份证复印件,号码清晰。
五、注意事项
(一)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不能免修,在本科段必须有成绩,如学位课程免修,则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免修者必需要有在原专科学校内取得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外语四级(含四级)以上合格证书或达到当报考外语六级资格线的全国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授予学位者,申请材料、评审费不退。
(三)学位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
(四)各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如下:
新闻学: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作品研究、外国新闻事业史
电子政务:信息化理论与实践、电子政务案例分析、公共管理学
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基础、政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学
律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证据法学、合同法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类)、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社会工作、社会行政、个案社会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人力资源管理
8.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八
2008年12月份已办理并领到毕业证书的本科毕
业生,请于2009年7月11日至12日到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证书,2009年6月毕业的学生请于9月12日至13日到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届时请携带由新华社天津分社统一采集的照片,过期不予补办,请申请学位的同学相互转告。详情请登陆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http://aectu.tju.edu.cn)查询。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9.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九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非对口专业)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申请毕业时间:
每年两次,申请上半年6月初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12月初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
三、办理学士学位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
1、本科毕业一年内(从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算起)。
2、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3、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即69.5分以上;论文算在平均分内,论文分值:优秀(99)、良好(89)、中等(79)、及格(69))。
4、已通过学位外语。(不考英语二,选考规定的课程亦可申请学位)。
深圳大学:
1、本科毕业一年内(从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算起)。
2、已通过学位外语
3、本科成绩平均分60分以上。
华南农业大学:
1、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2、课程成绩平均72分(含72分)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中等(含中等)以上;
4、已通过学位外语。(不考英语二,选考规定的课程亦可申请学位)。
四、学位申请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一年一次,每年10月份左右;
深圳大学:一年两次。上半年:一般在5月下旬;下半年:一般在11月下旬。
华南农业大学:一年两次。上半年:一般在4月中旬;下半年:一般在10月中旬。
五、关于申请学位特别提示
学位申请期限是本科毕业证书标记日期之后的一年内。本科毕业证书的标记日期是固定的,上半年办理毕业的证书标记日期是:XX年6月30日下半年办理毕业的证书标记日期是:XX年12月30日。
平均分和论文成绩按申请毕业《毕业生登记表》为准。
10.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注意事项 篇十
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熟理工学院
2008年11月13 日
主题词:成人教育学位授予细则通知
常熟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符合授予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脱产、业余、函授)应届(因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未通过者可在毕业后一年内)毕业生。
二、授予条件
(一)政治方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3.曾受学校或任职单位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业务方面: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外语成绩达到省学位办规定的分数线或符合省学位办规定的免试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累计文科类三门以上(含三门)、理工类四门(含四门)以上经补考及格者;
2.学校组织的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未通过者(学位课程不得补考)。
3.非英语类专业学生未达到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所规定的分数线;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统测所获成绩未达到50分者。
4.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70分者。
5.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三、授予程序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毕业前四个月或毕业后十个月内向院系提出要求授予学位的申请,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并汇总后,由各院系集中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2.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本细则中的授予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全面审核后,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并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3.继续教育学院按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四、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不得补授。
五、本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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