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红头文件(7篇)
1.公文格式红头文件 篇一
××××× 公司
公文格式
共 说明:本纸质公文格式样本共 8 页,按照国家标准 GB/T9704 -1999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公司 B 密★一年
特 急
××××× 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物业××字〔2004〕××号
签发人:×××
关于×××××的通知(批复、函)
××公司:
×××××××××××××××××××××××××××××××××××××。
××××××××××××××××××××××××××××××××。
×××××××××××××××××××××××××××××××××××××××××××××××××××××××××××××××××××××××××××××××××××××××××××××××××××××××××××××××××××××××××××××××××××××。
—1— 发文机构:宋体,字号不限,可适当调整,置于同一行 密级、紧急程度:三号黑体 发文字号、签发人:三号仿宋 标题:小二宋体加粗 主送单位:小三黑体 正文:小三仿宋 该 页 为下 行 文及平行文 首 页格式
公司 B 密★一年
特 急 ××××× 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签发人:××× 物业××字〔2004〕××号
×××
关于×××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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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
×××××××××××××××××××××。
附件:1、×××××
2、×××××
二○○三年×月×日(联系人:×××,电话:××)
主题词:
××
×× 主送:×××××××××,××××××××,××××
×××××××××。
抄报:×××× 抄送:×××× —2— 该 页 为单 一 机构 行 文末 页 格式 联系人:只在上行文中标注 主题词:小三黑体 报送对象:小三仿宋
××××××××××××××。
附件:1、××××××××
2、××××××××
二 ○ ○ 三 年 × 月 × 日
主题词:
×× ×× 抄报: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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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2、××××××××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二○○三年×月×日
主题词:
×× ×× 抄报: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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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字〔2004〕××号 公司×密★×年
××××× 管理有限 公司
总经理办公 会纪要
(2004 年第 1 次)
2004 年××月××日
签发人:×××
时
间:2004 年××月××日上午 9:30 地
点:×××××× 主持人:×××(姓名加职务)
参加人:×××、×××(办公会正式成员,未出席的应注 明原因)
列
席:×××、×××、××× 记
录:××× 议
题:一、××××××
二、××××××
…… 纪
要:
一、××××××
××××××××××××××××××××××××××××××。
…… 主题词:××
×× 主送:×××、××× 抄报:×××、××× 抄送:×××、×××(“一”抄×××,“二”抄×××)
发文字号:五号仿宋 密级:小三仿宋 会议序次:小三仿宋,以会议日期为排序依据
议题:小三仿宋加粗
××××× 管理有限公司内部信息 第 3 期(总第十二期)
××× ××综合管理部
二○○四年十月八日
标 标
题
×××××××××××××××××××××××××××××××××××××。
××××××××××××××××××××××××××××××××。
×××××××××××××××××××××××××××××××××××××××××××××××××××××××××××××××××××××××××××××××××××××××××××××××××××××××××××××××××××××××××××××××××××××。
主送:
报送:
物业××字〔2004〕××号 发文部门、时间等:三号仿宋 标题:小二宋体加粗 正文:小三仿宋
公司×密★×年
××××× 管理有限公司
专题会纪要
2004 年×月×日
签发人:×××
关于××××× 的会议纪要
时
间:2004 年××月××日上午 9:30 地
点:×××××× 主持人:×××(姓名加职务)
参加人:×××、×××(顺序为:公司领导姓名,部门加姓名,属下单位加姓名,其他单位加姓名,属同一单位的参加人,均列于该单位名称后)
记
录:××× 纪
要:
×××××××××××××××××××××。
主题词:××
×× 主送:×××、××× 抄报:×××、××× 发文机构:小一楷体,字符间距标准 纪要类别:小初黑体,字符间距加宽 3 磅 发文日期、签发人:三号仿宋 标题:小二宋体加粗 项目内容:小三仿宋 正文:小三仿宋 报送对象:小三仿宋 主题词:小三黑体 纪要项目:小三仿宋加粗
抄送:×××、××× 七 七夕,只因有你,夕,只因有你,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记,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珍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七夕,只因有你,因为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再痛的经历也会忘记,因为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七夕,只因有你,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七夕,只因有你,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七夕,只因有你,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
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七夕,只因有你,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是一种甘甜的快乐,是一种浪漫的味道,是一种温馨的记忆,是一种美丽的幸福,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七夕,只因有你,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七夕,只因有你,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2.公文格式红头文件 篇二
关键词:唐代法规,唐代公文制度,制度化,法制化
唐代对公文文书的处理程序和制度都由国家的行政法规明文规定, 并以法律为后盾。 公文处理和执行等的法律化保证了行政的高效畅通。
一、唐代法规相关文件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 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成就斐然, 封建专制制度日趋完善。 唐代公文方面的制度规定也随着封建制度的完善而完备, 这些制度规定分散在唐代的法规文件之中。
从发布时间来看, 唐代主要的立法法规有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永徽时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开元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 其中, 《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已无处可查。 《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 》, 是在 《贞观律 》的基础上修订, 用以解释 《永徽律》的, 而《开元律》是修订《永徽律疏》的。 流传至今的《唐律疏议》则是能够接触到的最为完整的唐律法规。 《唐六典》亦是能够参考的法典法规。
从格式来看, 唐代法规的基本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 此外还有典、剌、例等。 这些法律形式结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 调整了唐代各方面的社会关系。 首先, 唐律是根本大法, 唐代长孙无忌等编纂的《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代表了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其中《职制律》、《诈伪律》这两篇中对当时公文做出了规定。 其次, 唐令流传至今已佚, 已无法详考, 仅知贞观令的篇章数目和篇名, 其中有一章则为 《公式令》, 只余残卷。 如今日本人仁井田陞结合唐代史料编纂出《唐令拾遗》, 其中的《公式令》对于唐代公文制度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唐格、唐式也是佚失, 内容无从考察。 然后, 唐玄宗李隆基官修的《唐六典》是规定中央和地方官制的法典大全, 虽然未曾正式颁行, 但在唐代仍被人视为一种法规, 与律令格式相辅而行。 其中“笺表例”中的一些内容有对公文的相关规定。 最后, 北宋王溥编纂的《 唐会要 》 专门记载唐代典章制度, 取材自唐代的实录文案, 成书与唐代相隔并不遥远, 相关唐代法规制度的记载有着参考价值。
二、唐代法规文件中的唐代公文制度的内容
(一) 唐代公文文书制作制度
唐代公文用纸得到规范, 最大特点是大量使用黄纸。《唐会要》卷五十四记载:“十三年十月, 始用黄麻纸写诏, 至上元三年闰三月, 诏制敕并用黄麻纸。 ”可知开元十三年十月, 唐代诏令文书开始使用黄麻纸书写, 而到上元年三年三月, 诏、制、敕这三类文书并用黄麻纸。 《唐六典》卷九记载:“今册书用简, 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用黄麻纸, 敕旨、论事敕及敕牒用黄藤纸, 其赦书颁下诸州用绢。 ”唐代的诏令文书有册、制、敕三类, 敕又分为发日敕、敕旨、论事敕, 敕牒四种。 天后天授元年, 册书用简, 制书用黄麻纸, 发日敕用黄麻纸, 敕旨、论事敕, 敕牒用黄藤纸。 与《唐会要》中并用黄麻纸记载相似。 使用黄纸则因为黄纸经过特殊汁液浸泡, 可以起到长久保存的作用。 唐代公文用纸的规范与当时造纸业的兴盛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造纸业的发达让唐代纸的品种和数量大大增加, 为公文用纸制度的规范提供了可能。
唐代对公文质量非常重视, 强调公文的准确无误, 以显其权威。 对于公文文书出现的错误, 唐代法规有着相对应的处罚。《唐律疏议·职制》第113条载:“诸受制忘误及写制书误者, 事若未失, 笞五十;已失, 杖七十。 ”奉命拟写公文而忘记延误或公文拟写内容出现错误, 如果没有造成损失, 责打五十;如果造成损失, 杖责七十。 《唐律疏议·职制》第116条载:“诸上书若奏事而误, 杖六十;上尚书省而误, 笞四十。 ”上呈皇帝的公文, 所奏之事内容如果有所错误, 制作文书者杖责六十;上呈尚书省的公文有错误的责打四十。 总的来说是按公文中的讹误所造成的后果, 对拟写制作文书者处以不同程度的惩罚。 在公文文书制作中, 错误是在所难免的, 所以唐代开创出贴黄制度, 用以改正公文中的错误。 因公文用纸是黄纸, 故在错处贴黄纸修改, 叫做“贴黄”, 贴黄制度很好的减少了公文重制的必要, 这一制度唐代首创后为历代沿用。
公文避讳制度是封建皇权的产物, 从秦始皇时期发展至唐代愈加的完善和严格, 唐代最明显的特点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避讳。《唐律疏议·职制》第115条规定:“诸上书若奏事, 误犯宗庙讳者, 杖八十;口误及余文书误犯者, 笞五十。 ”如果上呈的公文文书中不小心写有皇帝的名字、先帝的庙号, 杖责八十;口误或者其他文书笔误, 责打五十。《唐律疏议·职制》第115条还规定“即为名字触犯者, 徒三年。 若嫌名及二名偏犯者, 不坐。”这里“二名偏犯者不坐”的原则是唐太宗李世民通过诏令规定的, “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 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 并不须避。”在这规定之前两字兼避。两字不兼避原则也是唐代公文文书制度的创新。
(二) 唐代公文处理制度
为保证公文文书的质量和有效地上通下达, 唐代建立了较完备的文书处理制度, 以三省制度为基础, 由三省分管。
中书省是最高决策机关, 负责起草诏令、制定制剌等各类文书。 据《唐六典》卷九记载:“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 参议表章。 凡诏旨、制敕及玺书、册命, 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 则署而行之。 ”中书舍人负责将章表奏达皇帝, 皇帝接受章表之后, 将其给中书舍人进行商量, 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供皇帝决策时选择。 制敕及玺书、册命, 都由中书舍人草拟。 可见中书省形成公文文书。
门下省是审查政令、签署章奏的封驳机关, 负责审核和封驳各类文书。 据《唐律疏议·名例》第40条载:“尚书省应奏之事, 须缘门下者, 以状牒门下省, 准式依令, 先门下录事勘, 给事中读, 黄门侍郎省, 侍中审。有乖失者, 依法驳正, 却牒省司。 若实有乖失, 不驳正者, 录事以上, 减省下从一等。 ”可知尚书省应奏的文书要经过门下省的审核和驳正。 据 《唐六典》卷八记载:“凡下之通于上, 其制有六:一曰奏抄, 二曰奏弹, 三曰露布, 四曰议, 五曰表, 六曰状皆审署申覆而施行焉。”可知公文文书的上行要经过门下省的审议。据《唐会要》卷五十四载:“乾元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敕。 诸司使、诸州府进奏文状, 应合宣行三纸已上, 皆自写宣付四本, 中书省宣过, 中书省将两本与门下省。 ”可知门下省的作用是审议文书。
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最高机关, 负责颁发下行文书, 根据制敕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 《唐六典》卷一载:“凡尚书省施行制、敕, 案成则给程以钞之。凡制、敕施行, 京师诸司有符、移、关、牒下诸州者, 必由于都省以遣之。 凡文案既成, 勾司行朱讫, 皆书其上端, 记年、月、日, 纳诸库。 凡施行公文应印者, 监印之官考其事目, 无或差缪, 然后印之;必书于历, 每月终纳诸库。凡天下制敕、计奏之数, 省符、宣告之节, 率以岁终为断。 ”可知尚书省负责下行文书的颁发和各类文书的保存。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负责公文文书的具体管理, 各部均设都事, 专门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不仅负责收受转发文书, 还负责稽查缺失和监印等职责。
总之三省是较为完善的公文处理组织机构, 权责分明, 各专所职, 又集体负责。 三省制处理公文文书提高了公文文书质量, 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唐代法律对公文处理的程限做出了规定, 从制作、抄写、传递、收受、承办, 各类文书都有处理的程限, 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相关任务, 便会受到处分。 《唐会要》卷五十八载:“按公式令。 应受事。 据文案大小。 道路远近。 皆有程期。如或稽违。 日短少差。 加罪。 ”《公式令》大体规定了公文处理的程限:“小事五日程, 中事十日程, 大事二十日程。徒以狱案辩定须断者, 三十日程。 ”
唐代公文抄写程限有明确规定。 《唐律疏议·杂律》第446条载:“其制、敕皆当日行下, 若行下处多, 事须抄写, 依公式令:满二百纸以下, 限二日程;每二百纸以下, 加一日程。所加多者, 不得过五日。 ”《唐六典》卷一载:“凡尚书省施行制、敕, 案成则给程以钞之;通计符、移、关、牒二百纸已下限二日。过此已往, 每二百纸已上加二日, 所加多者不得过五日。”公文制作超过程限日期, 叫“稽缓”, 稽缓会遭到相应的处分, 据《唐律疏议·职制》第111条载:“诸稽缓制书者, 一日笞五十, 誊制、敕、符、移之类皆是。 一日加一等, 十日徒一年。 ”
唐代公文文书传递是驿传, 分陆驿、 水驿和水陆驿三种, 陆驿配马、水驿配船、水陆驿船马兼配。 对于不同的驿传方式有不同的时限规定:《公式令》载:“诸行程, 马日七十里。步及驴, 日五十里。重船逆流, 河日三十里, 江日四十里, 余水四十五里;空船, 河日四十里, 江日五十里, 余水六十里。 ”若文书传递超过时限, 便会有相应的处罚, 据《唐律疏议·职制》第123条载:“诸驿使稽程者, 一日杖八十, 二日加一等, 罪止徒二年。 ”
公文的收受时限也有明确的规定。 《唐六典》 卷一载:“凡内外百司所受之事, 皆印其发日, 为之程限, 一日受, 二日报, 小事五日, 中事十日, 大事二十日, 狱案三十日, 其急务者同焉。 小事判勾经三人已下者给一日, 四人已上给二日;中事每经一人给二日, 大事各加一日, 内外诸司咸率此。 若军务急速者, 不出其日。 ”
公文收到后, 交相关部门承办, 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对皇帝的诏敕文书的承办, 则要求随到随办, “即日行下”, “当日并了”, 不得延误。其他日常公文, 程限日期有所放宽。《唐律疏议·名例》第41条规定:“小事五日程, 中事十日程, 大事二十日程。 ”若有公文处理超时未完成, 则为“稽程”, 《唐律疏议·职制》第111条规定:“稽程者, 一日笞十, 三日加一等, 罪止杖八十。 ”
唐代法规对公文处理过程中各种时限的各项规定有效地防止了公文的拖延积压和人浮于事、互相推诿, 对公文及时迅速地上行下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 唐代公文保存制度
公文大多涉及统治阶级和国家的机密要事, 所以唐代法规规定了公文保存制度以防止文书丢失, 盗用和泄密。
公文文书处理完毕之后, 有价值的文书会被归入档案进行保存。《唐六典》卷八载:“凡制敕文簿、授官甲历, 皆贮之于库, 监其检覆, 以出入焉。”这时归入库的文书便成了档案。
为了更好地保存处理完毕的有保留价值的公务文书, 唐代设有勾检制度, 勾检制度是对已经归入档案的公文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唐律疏议·名例》第40条载:“检者, 谓发辰检稽失, 诸司录事之类。 勾者, 署名勾讫, 录事参军之类。 ”对“检”与“勾”做出了解释:检是检查已经处理完毕的公文文书, 确认是否有着有差错的档案;勾是检查完毕之后签署上日期姓名。 先检后勾, 即为勾检。 《唐六典》卷一载:“凡文案既成, 勾司行朱讫, 皆书其上端, 记年、月、日, 纳诸库。 其天下诸州, 则本司推校以授勾官, 勾官审之, 连署封印, 附计帐使纳于都省。”唐代设有勾官, 负责勾检, 对已经归档的公文文书进行检查, 合格的文书会用红笔写上日期做上标记再做保存。
公文档案的保管有着严格的规定, 要保管妥当, 不能丢失。公文档案若有丢失, 会有严惩, 《唐律疏议·杂律》第438条规定:“诸弃毁制书及官文书者, 准盗论;亡失及误毁者, 各减二等, 其误毁失符、移、解、牒者杖六十。 ”
公文文书的保密关乎到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 因此公文保密尤为重要。 公文归档由勾官检查确认签名, 要保管妥当、不得丢失等规定是为了公文的保密。《唐律疏议·贼盗律》第273载:“诸盗制书者徙二年, 官文书者杖一百, 重害文书加一等, 纸券又加一等。”《唐律疏议·杂律》第439条规定:“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 杖六十;制书, 杖八十。 ”盗制、私发公文等泄露秘事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 严令禁止公文文书的泄露, 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文文书的保密和安全。
三、唐代法规文件中所规定的公文制度的特点
(一) 唐代公文制度已大体成熟
唐代公文制度已大体成熟, 唐代法规中所规定的唐代公文制度大概呈现出严格和高效的特点: 公文制作更为严格, 公文用纸在唐代得到了规范, 文书用纸的幅面和规格趋于整齐划一, 贴黄制度应运而生, 中央集权使避讳制度、平阙制度较前代更为严格。 公文制作出现错误惩罚较为严厉, 随意改动、错发、漏报文书, 弄虚作假制作假公文等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这同时也保证了公文的质量, 使公文能够较为准确地上传下达。 公文文书要严格保存, 法规细细列出各项惩罚条例来防止文书的丢失、盗用和泄密。 这也保证了公文的权威性, 使公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省制的完善, 使公文处理机构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起草公文, 门下省负责审核, 尚书省根据制敕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 公文程限有具体的规定, 依事情大小, 经手人的多少规定处理公文的各种时限, 同时与法规相互配合, 保证了公文文书高效地上行下达。 唐代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公文处理工作网络, 并通过法令的形式保证了其贯彻执行。 唐代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公文制度对唐代政治的清明、 高效以及政令的畅通, 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二) 唐代公文从制度化到法制化发展
唐代公文制度一项项详细而具体: 贴黄制度、 避讳制度、程限制度、归档制度、勾检制度、保存制度等等。唐代公文呈现制度化的特点。
而唐代法规文件中对于唐代公文的制作、编写、抄转、传递、收发、承办、归档、勾检、保存等各个方面都有了详细的规定, 使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 虽然是以维护皇权为直接目的, 但客观上使公文制度法制化。
唐代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来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准确性。而唐代的公文制度则以国家法律形式得到体现, 文书制作、处理、保存方面的规定使公文走向法制化, 为公文制作和处理提供了法律与制度上的保障, 对保证公文的质量、提高行政效率以及整个封建国家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也为我国公文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提供了珍贵的历史经验。
参考文献
[1]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M].中华书局, 1983.
[2]唐·李林甫.唐六典[M], 中华书局, 1992.
[3]宋·王溥.唐会要[M].中华书局, 1955.
[4]日·仁井田陞著.栗劲, 王占通译.唐令拾遗[M].长春出版社, 1989.
[5]李昌远.中国公文发展简史[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6]丁晓昌, 冒志祥等.古代公文研究[M].安徽文艺出版社, 2000.
[7]胡元德.古代公文文体流变[M].广陵书社出版社, 2012.
3.巧用公文包让文件更新同步 篇三
公文包与文件夹有没有区别呢?大家比较图2就会发现不同点。图2中多了个“更新所有项目”选项,这个功能是干什么用的呢?公文包的用处就在于此,对于我们作者而言它的用处更大了。
就拿我來说吧,平时写文章喜欢把写完的文章先存到“d:文章”中。然后以防万一再copy一份到“N:文章”(N盘就是我的U盘)里面,以后修改文章直接在U盘里面改,U盘随身带,在任何地方任何电脑都可以改,改完后再将u盘下改过的文章覆盖“d:文章”下旧的文章。
这样是很方便,但渐渐的我发现一个问题:每次我把U盘插到其他电脑修改文章,总忘记用修改好的文件覆盖家中“d:文章”下旧的文章。这样一来也不知道哪些文章改过哪些文章没被改过。
现在有了公文包麻烦就彻底解决了,具体怎么操作公文包呢?在此我给大家演示一下。
我们进入“D:文章”,将1.txt,2.txt,3.txt这三个文件copy到N:文章公文包下,如图3。
我们做个实验,我们将“N:文章公文包”下1.txt修改一下,出现图4界面。1.txt的状态标记显示“需要更新”,说明此文件已经被修改过了,现在需要更新。
我们右击1.txt选择“更新”如图5,在图5中大家会注意到有个绿色的箭头,这个箭头代表更新文件的方向,左边显示“在公文包中已修改”,右边显示“在D:文章中未修改”,意思就是拿“N:文章公文包”下的文件替换“D:文章”下的文件。
相反如果我们想让“D:文章”下旧的文件替换“N:文章公文包”下的文件,那怎么弄呢?我们在图5空白处右击鼠标。在出现的界面上我们可以选择替换方向;同理,如果“D:文章”下的文章被修改过了,那“N:文章公文包”中的文章也会出现更新提示。同样我们也可以选择替换方向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替换。
4.公文格式红头文件 篇四
公文格式(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三 报告格式:(建议报告)关于××××××的报告院领导:根据×××××××××××××××××××××××××××××××××××××××××××××××××××××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二、××××××××××××××××××。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北京积水潭医院××处××××年×月×日 例文(建议报告)关于开展强化免疫活动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报告国务院: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是一种不能有效治疗,却可用疫苗彻底预防的急性传染病。为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一九九五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国家决定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国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提高,发病率显著下降,取得了可喜的战绩。
二、在冬季,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能力最弱。为此,决定从现在起至一九九五年一月期间,每年的 十二月五日和一月五日,对全国四岁以下儿童各加服一次疫苗。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卫生部一九九三年十月二日 报告格式:(情况报告)关于××××××的报告根据××××××××××××××××××××××××××××××××××××××××××××××××××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针对××××××,提出以下建议:
一、×××××××××××××××××××。
二、×××××××××××××××××××。北京积水潭医院××处××××年×月×日 《报告》写作要点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用的陈述性公文。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报告;报告前可加“紧急”。
二、正文:㈠事由:直陈其事,把情况及前因、后果写清楚。㈡事项:写工作步骤、措施、效果。也可以写工作的意见、建议或应注意的问题。
5.行政公文写作处理-行政公文格式 篇五
(三)——行政公文格式
一、行政公文的一般格式
公文内一般由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组成,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17项要素。
1、眉首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为眉首。眉首主要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和签发人。(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采用红色号码机套印。密级公文必须标识公文份数序号,其他公文可不标识。如:一份公文份数序号标识为:0000123。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中如有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时,应标识秘密等级。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在标识秘密等级的同时需要标识保密期限,用3号黑色字顶格标知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遭受损害。标注密级的同时应标注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分一年以内、一年及一年以上、长期和期限不作标注。期限不作标注一般按保密期限20年认定。如:秘密★6个月、机密★3年、绝密★长期。
(3)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黑色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已标识秘密登记和保密期限,秘密登记和保密期限位置不变,紧急程度下移1行,即顶格标识在公文版心右上角第2行。如:平急、加急、特急、特提。
(4)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 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如:国务院文件。对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函等)。发标识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请示、报告等),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发文机关一般采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由发文机关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高×宽)。关于联合行文问题。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二字标注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行政机关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关、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原则上使用排列在前的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使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如国发[2001]2号如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布,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自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只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同处一行。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2、主体
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以上(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称为主体。主体主要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和公文生效标识。附注。(1)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应当正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公文文种三部分组成。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公文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公文标题位于红色反线之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标识,可分一行和多行派部。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1年立法工作的几点意见和2001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2)主送机关
公文标题下空两行,用3号仿宋体字左侧顶格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2001]11号)。如果主送机关过多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如: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3)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用3号仿宋体字,每行28字,每页22行。
(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应在公文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2字后标全角冒号。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用3号仿宋体紫顶格标识“附件”两字,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1),下空一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标识附件名称;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应前后一致。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5)成文时间和公文生效标识
成文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标识为“○”,如:二○○七年一月一日。不得用英文字母“O”或阿拉伯数码“0”代替。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发文机关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为红色。
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为内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主办机关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为红色.两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每排最多排三个印章,两端不得超过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余空间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等方法加以解决,无比使营帐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六)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如:(文中所用数字均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统计数字)
3、版记
置于公文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版记主要包括: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1)主题词
“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加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一字。
(2)抄送栏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两字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抄送机关下移。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之下(无抄送在主题词之下)占一行位置,用3号仿宋字体标志识,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复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公文用纸、排版规格与标点符号的使用
(1)公文用纸幅面及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2)排版规格
公文正文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页派22行,每行排28个字,双面印刷。
(3)标点符号的使用
正式公文标点符号应按照《标点符号应用法》的规定执行。正式公文除发布规章性公文外,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4)公文内容结构层次数字标识
公文文字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层次分明,力求说短语、行短文,避免多层次结构。
第一层用:一、二、三、......第二层用:
(一)、(二)、(三)......第三层用:1、2、3......第四层用:(1)、(2)、(3)......(5)页码和表格
6.公文格式红头文件 篇六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 信息技术也在不断得到更新, 也满足了数字国土工程的发展需要。数字国土工程的提出, 满足了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所谓的数字国土工程就是通过对MAPGIS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实现其数字国土工程的稳定发展。通过对数字国土应用工程的深化, 可以实现国家经济价值的提升, 实行其土地建库环节的优化, 以满足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受到相关因素的限制, MAPGIS不能得到有效应用, 必须要实现其CAD格式的有效转换。这种模式转换, 需要保证其应用步骤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确化,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该模式的有效转换, 以满足现代化国土工程的建设需要。通过对CAD格式的不断优化, 实现其图层管理方案的健全, 促进其内部各个环节的有效协调, 为了满足实际的需要, 要进行其MAPGIS格式的有效分类。一般来说, 要分层次, 分文件进行管理, 比如点文件、线文件等模式的管理。通过对这些CAD格式文件的有效应用, 保障其图层管理系统的健全, 实现其MAPGIS格式的有效转化, 该模式的格式文件的处理, 需要经过各个格式存储方式的应用, 通过对某经纬勘测技术有效公司格式转换环节的分析, 来实现其各个类别的格式文件的应用, 比如*.dxf格式的CAD格式文件的转换, 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 促进其技术应用环节的深化, 实现其*.dwt、*.dwg等格式CAD图形文件的有效转换。
2 关于CAD格式文件预处理模式及其文件转换模式的分析
2.1 CADg格式文件和MAPGIS格式
文件各有各地作用, 这需要实现其地物环节、地貌环节的有效分析, 从而保证其CAD格式文件的有效应用。一般来说, 通过对面用区的表示, 实现MAPGIS格式文件的有效应用。而CAD格式文件的应用范围是比较集中的, 比如地貌引线的应用, 地物的有效标注。一般来说, 通过对线文件及其注释文件的有效应用, 可以保证MAPGIS格式文件应用深化。在此过程中, 为了实现转换文件和MAPGIS文件的最大吻合性, 需要针对其文件应用环节, 展开预处理模式的应用。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环节, 删除区的填充线及其标注引线的应用, 实现其地图数据的有效编辑管理, 通过对CAD软件的有效应用, 保障其地图数据的有效管理, 以满足其相关的图层管理需要。一般情况下, 把同一类型的地理要素放到同一图层, 如将所有的公路线都放到公路图层, 把所有的文字注记放到文字注记图层等, 只有把包括所有地图数据的图层叠加起来时, 才构成一幅完整的地图。然而, MAPGIS系统把地图数据根据基本形状分为三类:点数据、线数据、区数据。与之相对应, 文件的基本类型也分为三类:点文件、线文件、区文件, 例如把公路图层、铁路图层、等高线图层等线性类型的图层叠加起来, 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线文件, 把注记、高程等图层叠加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点文件, 而只有把包括所有地图数据的三类MAPGIS文件叠加起来, 才构成一幅完整的地图。
为了满足现实工程的开展, 在MAPGIS系统中, 实现了对地图数据的有效分类, 从而保证其文件的有效转换, 满足了CAD地形图的应用需要。通过对点文件的有效归类, 线文件的有效规范, 区文件的有效归类, 实现其各个模式的有效转换, 满足其各个类型文件的发展需要, 促进其相关图层数据的有效转换。不用修改或稍加修改就可以满足MAPGIS系统的要求;或者根据图层数据的类型, 每次只对一个图层的数据进行转换, 得到对应类型的一个文件, 然后在MAPGIS系统的“输入编辑”组件中, 把相同类型的文件进行合并, 最终得到整幅图形完整的点文件、线文件、区文件。
2.2 在CAD应用模式中, 其中点概念
是比较简单的, 它是一种单纯的点, 对于相应的坐标, 而在MAPGIS中, 其点文件是对点状物的称呼, 也就是说通过对点文件的有效应用, 实现其所有点图元数据的有效保存, 实现其点文件的积极转换, 通过对CAD注释模式的应用, 实现其MAPGIS系统系统点文件的有效应用。需要进行文件转换窗口的操作。
线的概念就是对地图中线状物的称呼, 在MAPGIS系统中, 其各个应用线型是比较多的, 通过对线这个单位的应用, 实现其线图元的有效编辑, 一般来说, 一系列的线图元数据都需要实现其在线文件的有效保持。在CAD格式地图应用过程中, MAPGIS的线文件有着明确的规律, 他就会组成区文件和线图元的边界线的图元, 要实现其相关图层的有效转换, 以满足现实需要。通过对面这个概念的分析, 可以得知, 其是一种封闭图形模式, 也就是说, 是一种区域的表达模式, 在MAPGIS应用系统中, 其各个区图元件数据都实现了区文件的保存, 这些区文件的应用, 离不开对造区的有效操作, 以满足现实工程的需要。选择下拉菜单其它→自动剪断线;然后再选择下拉菜单其它→拓扑错误检查→线拓扑错误检查, 如果有错误会弹出对话框, 提示线拓扑有错的线段, 根据提示修改错误, 然后选取下拉菜单“其它”→线转换弧段并保存, 形成一个区文件。
结语
通过对MAPGIS系统的CAD格式文件得到有效转换, 以满足现代化国土工程的发展需要, 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该模式稳定运行, 离不开其相关地形图文件等的有效应用, 离不开其各个数字国土工程内部环节的稳定开展, 需要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实现其整体优化环节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吴信才.MAPGIS地理信息系统[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4.
[2]张华.浅谈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与应用[J].现代农业, 2012.
7.公文格式红头文件 篇七
关键词:党政公文;工作条例;公文格式;规则衔接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是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本政策和原则;作为《条例》的配套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下文简称《格式》),是推进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化、标准化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例》与《格式》衔接的严密程度直接影响《条例》与《格式》的实施成效。
《条例》与《格式》发布实施以来,学界同仁对《条例》和《格式》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探讨,一些研究文章中提及并探讨了《格式》与《条例》衔接的严密性问题,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探讨并就教于学界同仁。
1 《格式》与《条例》衔接(配套实施)的合规性和适宜性问题
毋庸置疑,《格式》与《条例》能否严密衔接的根本性问题,就是《格式》与《条例》配套实施的合规性和适宜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提出,“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领导地位角度考虑,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一个部门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直接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不合适”。[1]但笔者认为,《格式》与《条例》配套实施具有高度合规性和充分适宜性。
在笔者看来,前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直接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这一说法不准确,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为配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接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指令任务(笔者提出“接受指令任务”这一说法的具体理由见下文“《条例》《格式》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缺乏严密性及解决该问题的途径”中的有关分析论证),制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基于这一准确表述,《格式》与《条例》配套实施是完全合乎规则的,是适宜的。
再者,虽然《格式》“是行政机关的单独行文”而不是党政联合行文,[2]但按照《条例》的规定:“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3]而制定发布《格式》国家标准正是政府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因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单独行文”发布《格式》合乎《条例》规定,这里“行政机关的单独行文”并不影响《格式》标准对党组织公文的适宜性。
另外,尽管此前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下文简称“原条例”)规定的党的机关公文格式不同于同期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但原条例规定“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4]而汉字和标点符号用法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规定都是由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这就是说,在党政公文采用不同格式期间,按原条例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则适宜于原条例和党的机关公文格式。而现行《条例》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而且仍明确规定“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5]显然,按现行《条例》的规定,与“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规范一样,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格式》标准适宜于“规范党组织公文格式”。
综上所论,《格式》与《条例》配套实施合乎规定,是适宜的。
2 《条例》《格式》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缺乏严密性及解决该问题的途径
尽管《格式》与《条例》配套实施合乎规定、是适宜的,但《格式》与《条例》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存在缺乏严密性的问题。为了便于探讨解决《格式》与《条例》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缺乏严密性问题的途径,我们就从“公文的送印机关”的释义说起。
《条例》中明确界定“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6]而作为《条例》的配套规定,《格式》中却未提及“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7]尽管《格式》起草成员徐成华等人对“印发机关”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下文简称“徐说”):“这里的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应是各机关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有的发文机关没有专门的文秘部门,发文机关就是印发机关”,[8]但这样的解释在《格式》中并未出现,因此,徐说缺乏足够的权威性。
从语法语义角度来看,《条例》中的“公文的送印机关”既可理解为“公文的承印机关”,也可理解为“把公文文稿送交承印机关的机关”。正是基于这一语法歧义,徐说并未得到学界同仁的一致认同,有些专家就认为这里的“送印”是“谁送印”,送印者应该是公文的起草、承办部门,而公文的起草、承办部门不限于文秘部门,因此发文上不宜把“送印机关”标注为文秘部门。[9]
学界对“公文的送印机关”的不同解读是这一歧义表述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虽然《条例》与《格式》发布实施以来,党政机关在其制发的公文正本上“印发机关”标注的正是“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即发文机关的办公厅(室)或文秘部门,也就是说,党政机关的文秘人员对“印发机关”的理解与徐说是一致的,徐说是切实可行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条例》与《格式》在这一环节的衔接上不够严密这一事实。
既然徐说的含义明确而单一并且切实可行,那么《格式》中为何没有采用徐说?采用徐说又能否解决《条例》与《格式》在这一环节的衔接上不够严密的问题呢?解决《条例》与《格式》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缺乏严密性问题的途径又是什么?
笔者认为,《格式》中之所以没有采用徐说,主要是由于如下两个原因:其一,《条例》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10]按照这两条规定,在省部级党政机关发布的所有公文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公文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是最强的,而《条例》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中则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与《条例》配套实施的《格式》必须遵守《条例》的约束。虽然《条例》只规定“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11]而未明确指令由哪些机关制定发布《格式》国家标准,但由于《格式》的发文机关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以,从法理上说,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那里承接制定发布《格式》国家标准这一指令性任务并最终制定发布与《条例》配套实施的《格式》国家标准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不论是从承接指令性任务这一层面来说,还是从制定与《条例》配套的《格式》规定这一角度来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发的《格式》都必须遵守《条例》的约束。换而言之,《格式》中不宜针对《条例》中的某一概念、表述作出与《条例》不能形成高度一致的解释或说明。由于《条例》中“公文的送印机关”这一表述本身包含歧义,所以《格式》不可能对《条例》中的这一表述作出与《条例》形成高度一致的解释或说明,因此,这里应有的解释或说明也就只能付之阙如了。
其二,从纠正语法歧义角度来说,即使《格式》中采用了徐说,也不能消除《条例》中“公文的送印机关”这一表述的语法歧义。笔者推测,很可能是由于这个原因,《格式》起草组对这一问题作出了一种灵活处理:《格式》中未对“公文的送印机关”作出明确的解释或说明,但《格式》起草成员徐成华等人以个人身份在其著作中对“印发机关”作出了的他们解释,这也可看作是对《格式》中省略相关解释或说明的一种补救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既然《条例》中“印发机关”是指“公文的送印机关”这一表述确实有歧义,而与《条例》配套实施的《格式》的发文机关又无法消除这一问题,那么,旨在“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12]的《条例》的发文机关就应对这一包含语法歧义的表述予以修改。由此推论,既然《格式》的发文机关不宜对《条例》中存在的歧义表述等个别问题作出与《条例》不能形成高度一致的解释或说明,那就理应由《条例》的发文机关对现行《条例》中存在的歧义表述等个别问题作出必要的修改,以使《条例》与《格式》的衔接更加严密。在笔者看来,这也正是解决《条例》与《格式》在个别环节的衔接上缺乏严密性问题的恰当而正确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2]郑彦离.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应改称通用公文格式标准[J].档案管理,2012(6):76~77.
[3] [5] [6] [10] [11] [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4-16).
[4]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1996-5-3).
[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012-6-29).
[8] 徐成华,等.GB/T970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57.
[9] 郑彦离.格式中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项目应该取消[J].档案管理,2013(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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