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共8篇)
1.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一
第二部分 项目
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
自贡市同鑫电力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4日,主要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力设备、电力器材、金属制品;销售:电机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消防设备、环保产品、文化用品;废旧物资销售、回收。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整人民币,法定代表:赖小兵。随着国内节能减排工作将进入正常轨道,国内用电量增速将进入合理区间,保持相对稳定,2010年用电量增速为14%,2011年用电量增速为“前低后高”,全年用电量增速为13.5左右,用电量增速趋于稳定。装机增速平稳,利用小时小幅增长。预计2011全国装机容量增长率为10%左右,维持平稳增长;2011年全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左右,同比增长约2%。
发改委合同煤该限价措施的有效性有待观察,合同煤的兑现率是关键要素。综合来看,预计发电企业的综合煤炭价格将小幅上涨;另外,合同煤限价将使火电企业经营继续恶化程度得以缓解,电价上调的迫切性降低,国内面临通胀压力,店家上调压力较大。煤价将小幅上涨,电价改革还待时日。
短期内由于煤价上涨、煤电联动推迟、机组利用率下降,整个行业利润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尽管如此,由于巨大的需求增长和资产注入效应,主要上市公司全年业绩仍能保持较大增幅。中长期来年,相信煤电联动终将实施,机组利用率会逐步回升。推荐具有“政策优势、区域优势、重组优势”的公司,能够起到攻守兼备的效果。政策优势:节能优化高度胡利于水电和平均装机容量大的火电企业。
密切关注节能高度的进展和影响。节能高度被发改委能源局称为“天字号工程”,十月开始试点,08年全面实施,对水电和优势火电企业有利。
煤电联动推迟,但必将执行。煤电联动是电价市场化之前解决电、煤矛盾的主要手段,通过适度提高价格实现资源节约是“十一五”既定政策,CPI涨幅过大的压力只会推迟执行实现,不会改变大方向。
2011年业绩展望:火电难实质改观,水电相对稳定。火电企业业绩增长仍受制于煤炭价格的涨幅,通过煤炭价格、利用小时对火电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若在火电利用小时增长2%,综合煤炭价格涨幅若超过2%,整体毛利率将出现下降;根据历年水电业绩情况,预计水电业绩将保持稳定,毛利率为45%左右。
区域优势:南方区域电网中的发电企业机会更多。
用电高速增长的趋势仍将持续。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全社会用电强度增加。预计2010年以前电力弹性系数仍将大于1。投产规模仍会较大,但总装机容量增速放缓。预计07年将投产装机容量仍在1亿千瓦左右,但是考虑基数增加和关停小火电的影响,增速低于去年,预计08年增速会继续下降。
利用率下降低于预期,08年有望开始回升。目前判断全年发电利用小时将在5000小时以上,08年呈现先降后升的走势,可能迎峰度夏期间出现反转。南方电网仍有缺口,其他区域基本平衡。南方电网用电相对紧张,广东省存在用电缺口。华北、西北、南方三大区域用电增速较快,华北、华东用电负荷已经突破1亿千瓦。
第二节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秩序,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电力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是指县级行政区域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KV及以下电网设施(含用户电表)。
本办法所称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指变电站、线路(原则上不含入地电缆)等农村电网设施的新建,以及对已运行农网设施局部或整体就地或异地建设、增容、更换设备等。
本办法适用于享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国家资本金)和国家农网改造贷款投资偿还政策的农网改造升级项目。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中西部地区项目资本金原则上由国家安排,东部地区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银行贷款由省级项目法人统贷统还,贷款偿还按现行政策执行。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农网改造升级实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兼顾农村电网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统计项目个数。
二、规划和计划
农网改造升级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求为目标,制定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规划期3-5年)。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在规划的指导下分实施。
第九条 各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省级规划是申报投资计划和项目安排的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农网现状(包括历次改造的投资、已形成的工作量等)及存在问题;
农村电力市场需求预测;
农网改造升级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布局(落实到县域内)和建设时序;
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电价测算。
项目法人要根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在组织制定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企业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县级规划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调整修订,并在每年底前将调整修订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县级规划调整修订应及时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投资重点及规划任务,组织编制农网改造升级计划。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计划。
项目法人应按要求制定计划,计划应明确农网改造升级目标、重点、项目和投资需求,项目要落实到县域内,明确建设内容。
三、投资计划申报与下达
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申报本地区投资计划。申报前项目法人应对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出具批准文件。
开展可行性研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必要勘测,在可靠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环境、节能、施工及运行管理等进行分析论证和方案比较,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省级发展改革委根据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本计划实施的必要性;
本计划实施目标,包括改造面、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等; 本计划总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自有投资、银行贷款等),并分电压等级列明所需投资;
本计划建设规模,分电压等级列明;
项目明细表,明确项目个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个数,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等,35KV以上项目应明确到建设地址,35KV及以下项目应明确到县域内;
本计划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
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应附银行贷款承诺函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审查。
符合中央投资的使用方向;
符合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落实;
上一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明确各省(区、市)及各项目法人的建设规模、投资、项目和完成时间等。
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分解下达给项目法人。分解计划应明确建设规模、投资和具体项目等,与投资计划一致。项目法人应根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项目法人按照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变更。确有必要调整变更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四、项目实施
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后,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开展初步设计。35KV以上以单个项目、35KV及以下以县为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农网改造升级资金要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资金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10KV及以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由项目法人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熟悉当地情况、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收费。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工程监理制。10KV及以下单项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可采取打捆招标的方式选择,如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确有困难的地方,项目法人须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监督措施。
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项目法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规定向农户收费,严禁强制农户出资。项目法人应建立省、市、县三级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档案,从项目设计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等都应按照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应按计划完成。实施过程中进展缓慢,以及出现影响工程实施重大情况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完工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组织对本省级区域内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法人负责单项工程的验收,验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竣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进行检查总结,并组织进行后评价。
项目法人应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后的运行管理工作,降低运行维护费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
五、项目调整变更
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不得变更投资计划下达的本省级地区投资规模,原则上不得减少建设规模。
35KV及以上项目确需变更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请示,并提交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进行批复,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10KV以下项目以县为单位,投资规模变更的,或者建设规模变更超过±5%的,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建设规模变更不超过±5%的,由项目法人负责调整,并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和投资管理,加强对农网改造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资金和还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发挥效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委应督促项目法人执行好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实施。
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稽察、检查和审计。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法人应于年中和年终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投资计划执行完毕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目标、实际工作量等,形成详细的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法人应对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查、检查和核查,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建设,核减、收回或停止中央投资,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资料和情况,骗取中央投资的;
违反程序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
挪用、截留或滞留中央投资的,以及农网改造升级资金未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的;
擅自调整变更投资计划和项目的,以及调整变更比较大的; 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疏于管理,或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咨询机构等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附则
省级发展改革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节 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工程的意见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繁荣。自1998年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以来,我国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大幅降低,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农村电网建设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电网改造面低,农业生产供电设施以及独立管理的农场、林场、小水电自供区等电网大部分没有改造,部分地区还没有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一些已改造过的农村电网与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不相适应,又出现了新的线路“卡脖子”和设备“过负荷”问题。必须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需要。现就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适应农村用电快速增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先进适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构筑经济、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二、工作重点
1.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包括农场、林场及其他独立管理地区的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遗留的农村电网未改造问题。
2.对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
3.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4.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
三、配套政策措施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主要由中央安排,东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鼓励项目法人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步伐。
2.完善农网还贷资金管理。继续执行每千瓦时电量加收2分钱的农网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督促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使用农网还贷资金,同时,要积极研究农网还贷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建立对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运营维护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
3.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平自愿原则,通过无偿划转、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建立有利于促进农村电力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地方管理的电网企业也要深化改革,鼓励与大电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融合,提高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编制改造升级规划。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建设重点、建设方案和投资需求,对本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2.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加强项目监管和质量抽查,确保工程质量。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地方电网企业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努力把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成精品工程。
第四节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重点
中国政府网16日发布的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一是对未改造地区全部改造到位,特别是西部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二是对已改造过的、因电力需求增长又出现供电能力不足的电网实施升级改造,更好地满足农村需要;
三是基本解决机家田灌溉、农业大棚、烟草和茶叶加工等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
四是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代管制;
五是习快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目标,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目标和建设重点还包括,对已改造的农村电网实施改造升级;解决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解决粮食主产区急需的农田灌溉设施及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生产设施(如大棚)用电问题;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解决“厂网不分”、“交叉供电”等问题。并在改造农村电网、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省为单位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2.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二
1 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
1.1 市公司组织各县市公司、规划中心等相关单位根据省公司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编制本供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 并及时报送市发改委。
1.2 市公司按照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每年向省公司发展策划部报送下年度及后两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前期里程碑建议计划, 其中110千伏和35千伏高压技改工程及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分别作为一个单项以县市为单位分类打捆编制项目计划。
1.3 市公司按照省公司审定后下达的三年前期工作里程碑计划组织各县市公司、电力勘测设计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农网高压技改工程和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可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1.4 市公司根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每年向省公司上报下年度新开工项目建议。省公司年度计划下达后, 编制工程建设里程碑计划报省公司。未完成初步设计的项目不列入下年度计划。
2 初步设计管理
2.1 初步设计应按照国网公司统一要求采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合理选用通用设计方案和模块, 优化设计方案。积极推广“两型一化”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 变电站和“两型三新”线路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 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进行专门论述以及开展技术经济比较, 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提高输变电工程全寿命周期的投资效益。
2.2 农网高压基建工程由设计单位按照里程碑的时间节点向市公司基建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 市公司基建部将组织设计、运行等单位和部门进行初步设计预评审。
2.3 各县市公司农网高压技改工程和中低压配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市公司农电工作部, 市公司农电工作部每月组织设计、运行等单位和部门进行初步设计预评审。
2.4 设计单位根据预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 修改合格后报省公司委托咨询公司 (评审单位) 进行评审。农网高压基建工程和高压技改工程由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根据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由省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初步设计方案, 市公司根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意见进行初步设计批复并汇编批复项目表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备案。
3 概算及合同管理
3.1 农网高压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核执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省公司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
3.2 农网高压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收口概算由省公司基建部批复, 农网高压技改工程初步设计收口概算由省公司农电工作部批复, 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收口概算由市公司批复。
3.3 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环评和水保等非物资类合同由地市公司具体负责签订和执行。
3.4 通过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的, 合同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合同总额计算原则应与招标原则一致;通过非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的, 合同金额应控制在同口径概算以内。施工合同价款中严禁计列应招标采购物资费用, 委托施工单位代购的零星装置性材料应在合同条款中注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农网高压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及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监理合同的中标金额均为预中标金额, 合同结算价款以考核后确定的价款为准, 并不得超过批准概算切块表中确定的设计、施工及监理价款。
4 资金管理
4.1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财务集约化的要求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4.2 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应依据有关合同进行, 对项目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4.3 各县市公司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结余资金由市公司统一安排已获得省公司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项目报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审批后实施;省公司发展策划部下达结余资金新增项目投资计划;省公司物资部组织结余资金新增项目的物资和非物资类招标。
4.4 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工程中各项费用的发生必须据实列支, 严禁通过虚列工程量、虚列业务等方式转移、套取工程建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和隐匿项目资金。
5 招标采购及物资管理
5.1 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由各县市公司、设计单位依据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国网公司招标批次计划规定的时间提出招标计划和招标技术文件, 经市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对属两级集中规模招标范围内的物资需求计划和招标技术文件报省公司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工程物资招标。对非两级集中规模招标范围内的物资由市公司物流中心组织招标, 为保证工期, 尽可能采用框架公开招标。
5.2 市公司在国网公司规定招标期限内向省公司项目主管部门上报符合国网公司标准物料的设备、材料清册及相应招标计划文件, 并组织相关单位在ERP中填报相关物料采购申请。
5.3 工程非物资项目的采购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批次计划提出采购申请, 农网高压基建工程和高压技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环评、水保等单位由省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可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熟悉当地情况、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农网中低压配网工程监理采取按市域范围打捆方式由省公司组织招标。
5.4 物资和非物资采购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 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5 市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行、监理、施工、物流中心、厂家代表等参加物资现场交接和验收工作, 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协调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对于交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如运损坏、质量缺陷、数量短缺等) , 由省公司物资部协调处理;对于重大物资缺陷, 应及时报告省公司物资部及项目主管部门。
5.6 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物资的催交催运、配送仓储、现场服务及工程物资调剂等具体工作, 并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物资发货、到货信息。
6 安全及质量管理
6.1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不发生生产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不发生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6.2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满足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 确保工程“达标投产”。
6.3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严格落实国网公司质量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门和运行单位定期组织质量工艺检查, 严格各级质检验收, 实施阶段质量监督检查, 加强质量保修管理, 持续提高质量工艺管理水平。
7 启动调试及验收管理
7.1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依据《电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细则》进行验收。
7.2 市公司在项目计划投产时间的前1个月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的相关人员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 全面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投产送电工作。
7.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三级自检、竣工初检工作。监理初检完成后, 市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预验收和环保、水保内部验收以及交接验收工作。
摘要:本文就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开展,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 工作流程进行了分析, 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对于农电发展的宏观思路和要求, 论述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的思路。
关键词:农村电网,电网建设,工程管理
参考文献
[1]《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2]《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导则》.
3.新农村建设中电网改造的探究 篇三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电网改造;电网结构;节能环保;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3-0338-02
1 新农村建设中电网改造存在的普遍问题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脚步的加快,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家庭电器增多,农村用电需求量也迅猛增长,而在不少农村还存在着电网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大多线路接线混乱,老化,线路绝缘降低,线路线损大,电压低等现象,那些最早铺设线路的最大负荷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用电的需求,电网的负荷增大,势必造成线路中的电流增大,这样输电线路上一方面电压降比较大,引发用户电压低的矛盾;另一方面损耗比较大,浪费严重,如果电线持续发热比较严重,会引起火灾等等问题。所以,为了改善农电管理,降低农村电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势在必行。
2 新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探究
农村低压电网虽然经过了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对供电基础薄弱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由于在最初通电过程中线路设计受经济条件限制,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网改造覆盖面小等诸多原因,造成很多农村低压电网及配电设施不能满足现阶段供电条件。一、目前农村低压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1.配电室设计制约当前电力建设发展八九十年代,农村用电主要以照明为主,供电负荷小,变压器容量也普遍较小,主要以20KVA和30KVA变压器为主,加上考虑到当时农村经济条件有限,所以当初设计的配电室面积都非常有限,主要适合80KVA以下的变压器使用,形式以筒式房和平台房为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用电负荷的增长,当初的变压器容量已远远不能满足现状,变压器增容成为必然,但配电室面积和设计形式又为变压器增容带来了新的难题。2.配电台区远离负荷中心农电体制改革以前,农村配电台区及10KV分支线路的管理、建设都由村委负责,因资金有限,大部分村委无力将10KV线路延伸至村中,而是在离10KV主干线较近的村外建设配电室,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低压供电半径大、单方向放射式供电和变压器被盗的问题。3.线路架设规划不合理。经过研究,我认为新农村电网改造应该走一下几点:
2.1 规划电网结构,合理布局
规划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强主干网架及线路的建设与改造,改造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的农村的负荷特点,合理优化网架结构,其中变电站应建在靠近负荷中心的地点,如果变电站承受的负荷比较重要,就可以通过增加旁路母线来保证农村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农业负荷为主的农村,应注重35KV的网架建设和与110KV电网的衔接,新建35KV枢纽变电站应考虑便于升压为110KV区域中心变电站。根据长期对农村电网方面的实地考查,我认为在新农村电网中可以采取“闭环结构,开环运行”的方式,意思是说整个电网本身为环形,正常情况下断开其中一些线路,使整个电网网络呈树枝型,也就是辐射性,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任何故障就可以通过开关操作将失去的电源负荷转移到其他线路上。这种方式可以保证重要的负荷不会因为个别的线路和设备的损坏和检修而导致停电。另外对于农村电网变电站的建立要秉着“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优化电网的网架结构,改善了用电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2.2 选好设备材料,节能环保
重视设备的质量,禁止使用国家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直接推进电网建设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使用,推动节能高效电网建设。比如在变压器的选择使用中,对于新建项目应该以选用当前节能型性价比最好的S11型变压器为主导设备,同时也要选择使用一些技术特性最高、效率最优的非晶合变压器。对于正在使用的性能完好S系列变压器,一并淘汰更换为S11系列或更为先进的节能变压器的行为不可取。对于因容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更换的,可采用调整位置的方式用于近期负荷增长幅度不大的供电区域,对于更换下来的劣中之优者可作为备用变压器待用。
在改造变电站或新建变电站时,必须严格控制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导致变电运行事故。在选择设备时,必须严格筛选制造厂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的予以排除,在设备招投标时不允许其参加。选定设备生产厂家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生产厂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做好出厂试验工作。杜绝材质、制造等存在问题的设备投入到变电站改造或新建项目中,防范于未然。
2.3 注重技术含量,便于维护
在新农村农网改造和建设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技术标准等因素,注重设备技术含量,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坚持科技创新,增加对新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中的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广农网科技支撑框架,推广农电科技信息化、生产自动化的建设,智能化设备的使用,如开关设备逐步实现智能化和无油化,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的油断路器已被新型带有自具功能的重合器、分段器所替代,灭弧介质也从多油到少油,并逐渐变成SF6或真空式,既减少了运行维护工作量,又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另外像电能表也可考虑使用电子表,安装在计量表箱内,有条件的可安装集中抄表装置,开展智能化电表的应用。
新农村农网改造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农网建设技术原则,促进技改检修工作加速开展,设计时要把今后线路检修、维护要做的安全措施考虑进去,要求在架空绝缘导线适当的位置配备安装验电接地环,以满足线路运行检修工作的需要。
2.4 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施工
城乡电网改造安全管理牵涉面虽广,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却是重中之重。
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一些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施工人员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正确使用安全器具,教育工作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防范应对方法清楚等。
许多家庭在需要进行线路改造的时候,不找专业的改造人员来进行操作,而是私自在家里进行改造,这样也容易造成线路的短缺以及危险性,容易照成触电的危险。也容易因为电路的短路而引发的火灾。照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做好人民的用电知识普及工作,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在人口密集区,挂醒目的告示牌,以防止发生出点等事故。加强维修、维护、管理,防止因为部件老化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在电杆塔、电线杆、等地方,有必要建立防护栏,防止别人攀爬。从而导致的人身危险。
3 结束语
“电压高了,电够用了!这是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电网改造工程最直接的赞誉。在我们长垣县,截止目前就完成4项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改造35千伏线路3条12.38千米;完成297个配电台区的增容改造工作,解决11203户低电压问题;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75.18千米;新建(改造)400伏线路43.89千米;转移负荷6处;消除线路缺陷4处,新电网,新农村,新景象。
新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为群众带来实惠,提供了可靠的用电环境,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正在变成现实,为广大农民朋友送去了光明和致富的希望。
参考文献
[1]徐岩;徐海峰.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标 超前改造升级农村电网[J];农电管理;2011.04
[2]吴文庸,汪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J]科技与生活,2010(23)
[3]宋时飞.农网改造是一根“杠杆”[N];中国经济导报;2010
4.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四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大,工期紧,设计任务繁重。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对项目现场勘察深度不足或未到现场,只是利用原始工程设计图纸进行设计,使设计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严重脱节,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或变更过多而产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比例过大容易导致概算投资超出计划投资,易造成工程工期和资金双重风险。
1.2物资供应商生产能力不足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10kV和低压台区改造工程为主,水泥杆、导线、配电变压器是工程的主要物资,需求量极大。如果供应商中标量很大,招标批次又很集中,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交货期,导致工程停工待料,延误工期。
1.3工程管理专业人员素质较低
据调查,我国从事电力工程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总体的20%.工程管理工作基本都是凭借工作经验应对,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缺乏技术与管理创新精神,尤其是缺少既精通工程管理专业技术,又具备发展眼光的复合型人才。
1.4工程过程管控力量薄弱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安排不合理,缺乏适度、灵活的工程计划,约束力、执行力差;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人员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具体。北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有效施工期短,没有合理的.安排人力、机械、物资和停电计划,容易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延误工期,多次停电施工则无法保证供电可靠性。
2管理创新的主要措施
2.1层层落实贯彻管理责任制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部门和单位多、范围广,地市公司发展策划、生产技术、基建、技经、财务、审计、物资供应、调度等部门,县公司相关部门以及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需要确定牵头部门,在牵头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各单位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施工进度。省公司对市公司、市公司对县公司层层签订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责任状,制订工程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个参与工程建设人员的积极性。
2.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大规模的电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会产生大量的问题,比如征用土地、青苗赔偿等。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和村委的支持,要完成建设任务十分困难。农网工程的特点是供电半径短,电压低,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必须赢得政府和村民的支持,才能积极推进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前,县公司应利用属地化优势,主动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工程的概况、实施方案、存在问题,赢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2.3进度管控创新管理
由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要求工期紧,一般情况下要求一个年度完成竣工决算,因此,工程进度的过程管控至关重要,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规划,工程管理部门需要随时掌握工程的进度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对工程进行调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工程进度管控环节可以利用工程管理软件实现进度报表,利用微信上传工程进度现场图片,传达工程物资招标、服务招标等信息,随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实时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
2.4细化工程管理办法
十几年来,我们已经经历了农网电网建设与改造、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以及农网完善化、“十二五”期间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又迎来了“十三五”的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这样大规模的工程如果没有一套统一、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就不可能达到工程预期和实现规模效益。《农网工程管理办法》应由网省公司制订,地市公司结合当地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对部门职责、前期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结算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作出详尽的规定并及时修订。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工作中,必须强化思想意识,创新管理模式,培养专业管理人才,从安全、质量、成本和人才多角度入手,将新技术、新模式、新思想落到实处,结合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民生工程,增进人民福祉。
参考文献:
[1]马艺峰.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提升电力工程管理水平[J].企业技术开发:中旬刊,(4).
5.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部署,打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在全县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依据《晋中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昔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配套和农户自筹相结合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旧房维修与新房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原则。严格落实“为农村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困难家庭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目标要求。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所占危房改造比例,不得低于任务总量的20%。
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危房改造管理部门要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规划要求,坚持一户一宅,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6.整村推进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与移民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惠民政策结合起来,优先实施危房集中的村庄整村推进,同时要兼顾偏远分散危房户改造。资金捆绑使用时要确保整合项目与危房改造项目保持时效一致性,确保完成任务。
三、目标任务
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1450户,各乡镇任务见附表要求。要求各乡镇及早组织开展相关摸底、申报、评议等工作,确保3月底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4月份全面开工,8月份完成竣工,10月份完成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
四、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标准
(一)改造对象:居住在场地危险或房屋整体危险的D级、C级危房或无房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一般困难户等。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和2016年以前危房改造中改造的住房不再重复改造。
(二)改造方式。坚持旧房利用和新房建设相结合,多方式多手段推进改造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房户自行修缮相结合,多途径多方法完成改造任务。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整村推进规划。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时要与农户签订协议,内容中必须明确农户需在工程结束后将补助资金上缴工程组织方。
改造工作要与各村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按照新农村规划建设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修缮等方式做好改造工作。
(三)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2.质量标准:(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砖混或砖石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或地板砖,刷内外墙壁,更换门窗。
(2)修缮住房的,根据危房实际情况和隐患部位,对其进行修缮加固。(3)置换住房的,需要维修的,可以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更换门窗等。
3.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户补助标准为每户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级财政补助1950元、县级财政补助195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每户另外补助2500元。
五、危房改造程序
应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与公示、乡镇审查与公示、县级相关部门复查核准的程序开展工作。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家庭收入情况、住房危险情况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依序排队,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应及时组织专人逐户对申请人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符合条件的,将《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六、工程建设、验收、档案管理与资金拨付
(一)工程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开工前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中需明确改造方式、工期要求、质量安全责任等内容。在选择施工队伍上,原则上要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及工期。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工程验收。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参与进行工程验收;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在各乡镇完成验收的基础上,按总任务指标户数的30%进行现场抽查,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间节点;逾期或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危房改造资格。
(三)危房改造采取新建方式时,在改造竣工后,应当拆除原有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改造过程中应当注重改善乡村整体风貌。
(四)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确保档案准确无误。具体如下:
1.《山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 2.危房改造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3.家庭住房材料(土地证及其它证明材料)
4.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复印件,其它困难户村两委会证明)5.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电子版和纸质照片)6.乡镇与农户签订的《农村危房改造协议》 7.危房改造电子档案
8.《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验收表》 9.村委会、乡(镇)两级公示照片
6.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六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导,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
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条件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要以群众自筹为主,充分调动危房改造对象的积极性,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开展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局要指导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规划,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要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宜散则散,宜集则集,引导群众建设具有防灾、抗震功能且经济实用的住房,严禁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或易灾区域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等。
(三)坚持统筹建设、分类实施的原则。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茅草房改造等工作,整合项目和资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根据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据,分期、分批、分区域、逐乡镇整体全面推进。要严格实施分类救助,首先实施房屋最具危险性、最困难的危房户。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和补助对象
目标任务。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重建1200户,其中修缮加固100户,由县自筹资金20万元(见附表)。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依据《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房(c级)的房屋,按照全省统一补助标准,c类危房的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2万元,d类危房的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
四、审核程序、时间要求及质量标准
审核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审批制度,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等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补助标准与竣工时间、质量、面积等要求。
时间要求。今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计划,要求在2010年6月10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通过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的a类完好住房和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挥和协调。
组 长:张顺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左顺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陶思茂 县建设局局长
刘华宇 县财政局局长
杨正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永华 县民政局局长
陶其华 县农业局局长
陈香才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 聪 县审计局局长
张泽辉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卢德 县监察局副局长
艾 强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钟永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恒昭 县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局,由陶思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共同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搞好资源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导,并和项目乡镇组织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和抗震设防施工技术的培训,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做好建设中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
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和建材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协助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选址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帮助解决部分建房户的临时安置、特困户的部分建房物资和生活困难问题。
县农业局负责整合支农资金,配套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搞好地震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确定不同区域农村危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等级。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农村残疾人住房普查资料,明确农村残疾人农户总户数,需重建的户数和需加固的户数;指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建立责任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危房改造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实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易地搬迁、扶贫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叠加使用在同一项目上。财政资金对农户实行“一折通”直补管理,资金的使用及节约情况须向农户进行公示,并及时兑付节余资金。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举报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和各乡镇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关资料,要逐户建档立卡。建房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补助标准,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照片(新旧照片上均有建房户家庭成员),农户申请表,建房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
(六)信息报告。
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乡镇要于每月25日前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相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29599)。
附件:2009年××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09年××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乡镇
户数(户)
其中
备注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户数(户)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户数(户)
县自筹资金(万元)
××县
1200
1100
1100
××镇
310
310
310
××镇
××乡
140
140
140
××乡
××乡
250
150
150
××乡
130
130
130
××乡
7.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七
(一) 区域概况
右玉县地处山西省北部, 隶属朔州市, 位于晋蒙交界处, 是山西省的北大门。全县国土面积1967km2, 辖4镇6乡1个旅游区, 321个行政村。截至2008年底, 全县人口10.8万人, 其中农业户数2.3万户, 农业人口8.9万人。2008年GDP为11亿元, 财政收入1.6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100元, 是全省35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右玉县城乡建设基础差、底子薄, 全县住房困难户共有2792户。右玉县被列为山西省首批农村住房解困工程试点县, 在全县10个乡镇和1个旅游区的197个村庄, 全面铺开农村住房解困建设工程。到目前, 全县计划的1000户农村住房解困工程已全面竣工, 总投资2425万元, 建起住房2636间, 已有516户农村困难群众迁入新居, 其他困难群众将陆续迁入新居。本次调查选取右玉县邓家村、曹家埠村、杀虎口新村、康家湾村四个村, 对其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影响进行评估。
(二) 右玉县危房改造组织实施
1.基本目标
右玉县农房改造的基本目标为:构筑一个保障, 建成两个示范。即:构筑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构筑起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工程。建成节地示范村。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后, 对原有破旧废弃房屋进行拆除、复垦利用,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建成节地示范村。建成绿化示范村。在搞好村庄周边绿化的基础上, 将村内置换出来的废弃院落、建筑拆除, 复垦种树, 建成绿化示范村。
2.组织方式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方式概括而言有三点。第一, 以乡带村、以村联户,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投工投劳, 并牵头组织实施。第二,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力作用。建设局主要负责高标准户型设计施工效果图及施工方案和进度控制;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困难群众住房用地规划和调整工作;财政部门确保住房解困资金的及时到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控工作。第三,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深入宣传, 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省委、省政府决策的重大意义, 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第四, 鼓励群众发扬“一张铁锹两只手, 觉悟加义务”的右玉精神, 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主动参与, 出劳出力, 迅速掀起干群齐上手, 共建小康屋的热潮。
3.改造模式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遵循“坚持一个理念, 确立五种模式”的方针。坚持一个理念, 就是以开展农村住房解困工作为契机, 统筹解决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五大民生问题。确立五种模式。在建设过程中, 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因地制宜、因户而异, 确立了集中搬迁、就地新建、集中安置、修缮改造、就近置换五种模式。
二、对农村规划建设实施影响评估
(一) 促进农房安全与住宅建设发展
1. 在较大范围内解决农民住房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要出发点之一即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右玉县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 推动农村规划建设的整体发展, 构筑一个保障, 建成两个示范。其中, 一个保障即“构筑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具体实施过程中, 将农村住房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解困对象选取标准上, 优先考虑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五保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无房户, 或是仍然居住在五十年代以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的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困难户。
本次调查的邓家村、曹家埠、杀虎口新村、康家湾四个村中, 农房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邓家村125户居民中原有52户危房, 通过2009年危房改造解决了12户, 危房比重由原来的41.6%下降至32%;曹家埠42户居民中的10户危房, 改造6户, 危房比例有23.8%下降至9.5%;杀虎口新村通过集中新建, 集中了9个村的99户危房进行新建, 使原有176户居民中110户危房降低到11户, 危房比重由62.5%下降至6.25%;康家湾村17户居民中4户危房全部得到解决。
2. 农村住房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 制定严格房屋修缮或新建设质量标准。即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 确保解困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新建、改建的住房, 为砖混结构的平房, 铺水泥地面, 粉刷内外墙, 屋顶做防水处理, 具体做法按照右玉县《解困住房设计方案》执行。修缮、置换的解困住房, 在不改变原来居住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一要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改变房屋院落面貌。把消除安全隐患列为工作的前提, 通过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 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构筑起农村困难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工程。例如, 邓家村未改造的危房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已经遭到破坏, 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而新建住房统一建成砖混结构的平房, 水泥地面铺装, 粉刷内外墙, 并且屋顶做过防水处理 (见图1、图2) 。
3. 住宅建设方面的改善。
第一, 住宅布局趋于紧凑有序。住宅建设调查主要对农村住宅布局形式、房屋主要类型、基础设施配套、建筑层数等进行分析。调查中发现, 各村住宅布局形式或多或少的由零散布局趋向集中布局, 例如邓家村集中改造12户, 康家湾改造4户, 因其原有布局相对紧凑, 影响较小;杀虎口新村, 采取集中新建模式新建99户。第二, 房屋类型和基础设施改善。由于危房绝大多数为一层的土坯房, 住宅基础设施相对较差, 而新建住宅基本采取一层砖混结构, 同时考虑给水、排水、厕所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因此, 新建房屋在房屋主要类型和基础设施配套方面有了较大改善, 仍然以一层为主。修缮房屋仍保留原有房屋类型 (见图3) 。第三, 体现乡土风貌特色传承与保护。新建房屋主要采取具有晋北特点的传统建筑形式和院落模式, 单进院落、坡屋顶, 以两间房院落为主 (见图4) 。例如, 杀虎口旅游新村靠近杀虎口旅游区, 结合旅游区整体风貌特点, 采取传统院落特点, 进行坡屋顶设计, 体现了晋北乡土风貌特色。
(二) 推动迁村并点实施进程
迁村并点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也是规划实施的重点和难点。迁村并点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县域范围内整体村庄居民点空间合理布局, 将居民点布局集中, 有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 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在右玉县五种农村危房改造模式中, 推动规划实施迁村并点的主要是集中搬迁。集中搬迁模式是与规划实施结合较为密切, 在较大区域范围内进行科学规划, 统筹安排, 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有效调整的一种模式。
(三) 村庄规模变动与职能提升
结合村庄居民点布局调整进行农村危房改造, 在推动迁村并点工作, 优化居民点空间布局的同时, 村庄的规模也相应发生改变, 职能上也有所优化。村庄居民点规模变动主要体现在集中搬迁与集中安置两种模式的影响。集中搬迁和集中安置均为异地搬迁、集中新建房屋的方式, 将区域内若干村庄的危房居民集中搬迁至区位条件较好的新建村庄, 并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如高家堡乡高家堡村、威远镇威远村、杀虎口旅游区的杀虎口新村等均为区位条件较好、临近乡镇政府驻地。同时, 在新建村庄配套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形成中心村或城镇, 提升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功能。
(四) 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村庄空间布局是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 农村危房改造对于推动规划实施, 优化村庄布局具有较为明显的效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 集中搬迁中新建村庄的空间布局优化。右玉县集中搬迁的牛心乡甘泉庄村、新城镇石头河村、杀虎口旅游区杀虎口新村等三个新村进行了统筹规划, 由于没有现状问题, 因此空间布局相对紧凑合理。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配套齐全。第二, 就地新建 (见图5) 和集中安置模式对原有村庄布局的优化。就地新建和集中安置两种模式是采用较多的方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 即统筹考虑村庄空间布局的要求, 在原村庄主要街道、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段, 进行集中新建, 然后拆除原有旧的房屋。通过这两种模式的改造,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庄原有自然发展的凌乱布局, 使村庄布局更加有序紧凑。例如, 邓家村在考虑到村庄以后空间发展方向应为沿通过该村的一条乡道发展, 沿该街道就地新建12户, 对困难群众进行集中安置, 对村庄布局优化起到较好的效果。第三, 搬迁之后原有村落和房屋进行拆除绿化, 增加了村庄绿化空间。对于所有搬迁后的原有村落和房屋, 右玉县的处理方式是将其回收为集体用地, 进行统筹安排。统筹考虑村庄规划布局, 最大限度地进行绿化, 将原有宅基地进行绿化, 增加村庄绿化空间, 有条件的村庄建设“绿化示范村”。此项措施对于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具有较大意义。
(五) 有效地节约土地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相关规划实施相结合, 有利于土地节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即:迁村并点节地、村庄布局调整节地、户均面积减少节地。
第一, 迁村并点节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科学规划, 统筹建设, 有效地推动了迁村并点的进行。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迁村并点集中搬迁安置。共设置3个集中安置点, 分别是牛心乡甘泉庄村、新城镇石头河村、杀虎口旅游区杀虎口村, 3个村共安置260户。以杀虎口新村为例, 杀虎口旅游区共辖9个村, 分散在整个旅游区内, 村庄自然形成, 布局凌乱, 占地面积较大, 但基础设施较差, 交通不便, 公共服务设施落后, 使用效率较低。结合迁村并点工作, 共安置来自9个村的99户困难群众, 将原有宅基地收回集体, 进行绿化建设, 有效地节约了土地 (见图6、图7) 。
第二, 村庄布局调整节地。在新建、改建房屋时, 统筹考虑村庄布局, 进行合理调整, 将补助困难群众房屋向村主要街道集中, 向基础设施较好的位置集中, 改善村庄布局。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后, 对原有破旧废弃房屋进行拆除、复垦利用,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建成节地示范村。
第三, 户均宅基地面积控制节地。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之一是构建“节地示范村”。新建、改建面积标准是以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基数, 按照农户家庭实际在册人数计算, 一口之家为30m2左右, 2人以上之家为45m2 (见图8) 。
住房面积严格控制的同时, 新建住房院落面积也有所减少。原有农村庭院面积较大, 但堆放杂物林乱, 甚至放养禽畜, 土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则减少庭院面积, 节约土地 (见图9、图10) 。
(六) 改善村庄绿化环境
与城市绿化不同, 村庄建成面积较小, 加之大多数村庄布局相对不够紧凑, 难以划定建成区范围, 村庄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概念难以用具体数量指标衡量。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房改造对村庄绿化的改善产生了一定影响, 即村庄绿化形式由原来的无序的街道绿化, 转变为多样化的绿化形式, 增加了道路绿化、改善了庭院绿化, 有效地将村外农田、树林绿化与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相融合。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 推动绿化改善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迁村并点和拆除原有危房复垦绿化、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
1. 复垦绿化。
即在搞好村庄周边绿化的基础上, 将村内置换出来的废弃院落, 拆除建筑、复垦种树, 进行绿化, 做到废弃房屋不再占地, 有效地将绿化引入村庄, 有条件的村落建成“绿化示范村”。
2. 道路广场绿化。
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道路广场、村庄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增加道路宽度, 在道路两侧和广场周边进行绿化。如杀虎口新村主要街道和广场进行整齐的松柏绿化, 让绿化进入村庄, 使村容村貌产生较大改善 (见图11) 。
3. 庭院绿化。
右玉县农房改造中, 庭院绿化主要采取因地制宜, 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相结合的特点。充分利用原有树木, 多以当地树种、果树为主, 并辅以蔬菜等进行绿化。
三、结论
(一) 农村危房改造能够有效推动规划建设实施。
从上述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建设实施影响评估结果来看,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能够直接有效地促进农房安全与住宅建设, 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实施等工作, 推动迁村并点工作, 使农村居民点产生有效集聚, 提升村庄职能, 优化空间布局, 从而达到节约土地, 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 不同改造模式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
调查发现, 右玉县5种农村危房改造模式, 对农村规划实施的影响效果各不相同。具体而言, 集中搬迁、就地新建和集中安置能够有效地推动迁村并点和村庄空间优化布局, 但缺点是成本相对较高。而修缮改造和就近置换能够较好地利用原有房屋和设施, 能够有效地节约成本, 但在影响规划实施方面效果相对不明显。其中, 集中搬迁和集中安置两种模式的影响效果最为明显, 这两种模式能够很好地与规划实施相协调, 与新农村建设、医疗点建设等相结合修缮改造和就近置换两种模式, 能够充分利用原有房屋进行农房改造, 能够有效地节省成本, 增加受益困难群众数量。
(三) 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实施影响仍有较大潜力挖掘。
农村危房改造对规划实施是否具有影响, 可以从改造危房占村庄总户数比例进行衡量。农村规划实施相对于个体的农村房屋建设而言是个宏观概念, 两者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 只有个体数量和比重达到一定程度, 才能影响整体的变化。右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全县10个乡镇和1个旅游区的197个村庄展开, 截至目前已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从平均比例而言, 已完成的农村危房平均每村约5户, 占村总户数的7%左右;而右玉县平均每村居民约72户, 平均每村危房数9户, 占村庄户数的12.5%。从数据分析来看, 7%的危房改造能够对农村规划实施起到一定作用, 但是仍然有较大潜力可挖。若进一步加大农房改造力度, 能够有效地推动规划建设的实施。同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对规划实施产生了内在的动力机制, 改变了原有推动规划的动力机制, 对规划实施进程顺序也有一定影响。
(四)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 农村危房改造仍暴露出一些问题。农房改造推动效率过缓, 存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存在照抄照搬城市做法, 忽视了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新村规划缺乏必要的规划技术指导, 造成新村建设村庄不合理问题。农房改造操作方法不当, 如公共产权房屋存在导致居民纠纷问题的潜在隐患。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中央提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 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 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推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和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 对农村规划实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进行此调查研究, 目的即客观评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对农村规划建设造成的影响, 总结经验, 找出不足, 以便为其他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2].刘李峰牛大刚.加强农民住房建设管理与服务的几点思考.城市规划.2009/6
[3].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实施方案
8.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 篇八
从1998年6月以来,我国对城乡电网进行了大规模建设与改造。为解决现阶段城乡电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国家审计机关及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多次对全国一些省、地区和县(市)的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实际完成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稽查。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基本上改变了我国城乡长期以来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面貌,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理顺了用电管理体制,减少了供电中间环节。但是由于各项管理工作不到位和电力企业工程管理薄弱等原因,一些省、地区和县(市)的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在实施中仍存在着资金被挪用及损失浪费等问题。
根据国家电网建设的“十一五”规划,在“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仅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共计31个重点城市电网建设共需投资就达到约2200亿元,电网建设将步入新一轮景气周期。对这笔庞大的电网改造投资进行监管,有利于发挥投资效果,缓解用电紧张的矛盾,推进中国经济进入重工业化发展。
一、严格投资计划的编制,而投资计划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
电网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是项目资金的投资分配预算,而部分工程从规划开始就粗列,给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浪费专项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因此,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确保工程的真实有效。
上级电力公司要对每一个县(市)的工程项目进行严格审查,进行实地摸底核实,以保证工程投资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并能获得理想的综合效益。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科学地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发改委审批。发改委、上级主管等部门要认真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等,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跟踪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建设责任,要严格查明项目概算调整频繁、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不严格实行招投标和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旦发现有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就应通知停止拨款,并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还要检查项目的实际建设效果,对照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看是否达到了规定建设指标、完成了计划,如建设规模、设计能力、投资概算、质量指标等,对建设效果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二、健全电力系统内部控制
一个健全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又是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的关键。电网改造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追根究底就是内部控制失效了。省级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应建立起对项目法人负责的内部控制机制。我国电力企业是一个由省、地区、县(市)多层级组成的组织,每层级由很多部门组成。若要使每一层级、每一个部门都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必须根据每一层级每一部门的利益关系及其特点,分别确定每一层级每一部门的内部控制目标。如对于物资内部控制,首先由下级电力局根据经过审批的工程项目预算,提出计划;对重要及金额大的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由下级层层上报,上一级电力局物资部门应严格审核,然后汇总到省级电力物资公司,由省级电力物资公司进行统一招标后,再由地区电力局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并需经省级电力公司鉴证,防止地区电力局未经招投标自行签订合同。物资入库、出库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物资账与物资实物应由不同人员管理,并建立定期盘存制度。对电网工程专项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并设置开支权限,建立相互牵制机制,有效地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并由各级内部审计部门来执行。省级电力局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地区电力局,并抽查县(市)级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符合性程度;地区电力局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县(市)级电力局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符合性程度,这种内部审计部门隶属关系的安排,是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环节。因为内部审计的任务就是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评估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控制风险。内部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下拨的所有专项资金必须有项目计划批复文件作为专项资金拨款依据,不准项目建设直接提取现金,更不准“打白条”领取现金;上一级机构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对违反规定转移专项资金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交由纪检部门查处;在招投标、评标、合同签订、变更等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事前评审;在采购的各个环节对预算、立项申请、供应商资格审查、合同金额等的批准,必须按照公司的授权与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对竣工决算进行事后审计。
三、外部监管促使内部强化控制,借助外力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对于电网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从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电力局到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都颁布了有关的制度规定,各级电力局也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国家审计署在2002年对农网工程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国家发改委也于2004年组织了两次稽查,但农网工程资金的挪用及损失问题依然存在。电力行业作为我国的垄断行业,也是国企改制后仅存的几家国有独资企业之一。近几年来的国家审计在其它方面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高严事件”、“山西省电科院事件”以及“鞍山供电公司事件”等,造成了4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看来,国有独资垄断企业仅仅依据其自身的管理是难以根治其顽疾的,因此,需要借助于外力的推动。有效、适时的外部监督,对发现舞弊、防范腐败将起到重要作用。
对电力行业外部监督的主要思路为:发挥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调作用,把项目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电力企业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定期审计;省、地区、县(市)各级层层审计;国资委、发改委、财政、监察的稽查与外部审计相互配合,实施综合治理、监控制约,促使电力企业建立资产安全、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定期报告制度。当前,我国的国家审计受审计资源的限制,在计划工作上有一定的盲目性,实行“全面开花,选择重点”,没有一个全盘统一的审计计划,而是每年在其法定的职责范围内选择一部分业务开展,使审计工作长期处于一种“随意”的状态,缺少系统性和刚性约束。因此,笔者提出对国有独资垄断电力企业应实施定期审计制。当然,国家审计资源有限,增加其审计力量不太现实,而专项资金的使用又是由项目法人负责,涉及企业及法人的责任。把项目法人经济责任审计与电力企业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结合,既有必要,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浪费资源。我国电力系统是由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地区供电公司、县(市)电力公司四级来控制全国电网的,显然,仅由国家审计署来组织全国电力系统的审计是力所不能及的,因而要发挥省、地、县(市)审计机关的作用,实施各层次的审计并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监督。政府审计还要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当审计资源不够时,可委托社会审计并对其审计报告实施监督检查。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发改委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机构;财政是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需要对电力企业实施稽查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层层设防监管,保证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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