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消防器材厂公司简介(精选10篇)
1.聊城消防器材厂公司简介 篇一
公司消防器材现状及整改措施
现状:
一、主楼:
主楼现有消防箱38组,每箱配备一卷水带(共计38卷),红色消防水管一条(共计38条),灭火器两个(76个);
其中1-7楼,每层三组消防箱,8、9楼四组消防箱;其中一楼北大厅一组消防箱,南大厅两组消防箱;
问题:
1、一楼南大厅北边消防箱被桌子阻挡; 2、8楼楼内中间一组消防箱柜锁损坏,必须更或维修;
3、大楼内所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
4、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下干粉灭火器在10年有效期内,每隔1-2年都需重新充装干粉灭火剂,这两类有效期都是指灭火器从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备注:理论上公司主楼现有灭火器都必须进行重充装;
二、车间:
一楼现有消防箱6组(小型箱,自带水带悬挂,不带灭火器盛放),有五卷水带,灭火器4个;
二楼现有消防箱6组(小型箱,自带水带悬挂,不带灭火器盛放),有五卷水带,灭火器3个;
问题:
1、车间理论水带12卷,现有10卷,缺少二卷水带;
2、车间理论灭火器24个,现有7个,缺少19个;
3、二楼西头柜锁失灵;
4、车间所有灭火器生产日期为14年9月或15年1月; 备注:理论上公司车间灭火器都必须进行重新充装;
三、锅炉房、车库、大库:
此三处均无消防设施设备。
整改措施 一、一楼南大厅北边消防箱被桌子阻挡;必须搬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二、8楼楼内中间一组消防箱柜锁损坏,必须更或维修;
三、车间二楼西头柜锁失灵,需要更换或维修;
四、理论上所有灭火器重新充装,共计83个(7个3公斤,76个4公斤),建议公司灭火器统一用4公斤;
五、车间还需要配备19个灭火器;水带两卷;
六、锅炉房配备2个灭火器,车库配备2个灭火器,大库配备6个灭火器;
备注:需要维修或更换柜锁两把,需要采购水带2卷,采购灭火器共计34个(直接更换现有7个3公斤灭火器);大楼重新充装灭火器76个。
2.聊城消防器材厂公司简介 篇二
采购消防器材的请示
XXX(集团)公司:
根据3月28日XXX餐饮.太平店火灾事故现场会议精神,要求各门店申报消防及食品安全预防设施需求清单,现就各部门、各分店上报的品种、数量统计如下:
一、XXX餐饮。XXX店:
(一)灭火器箱4箱(8个),灭火毯一床。
(二)温馨提示牌:
1.请勿乱扔烟头,危险!(4张)
2.危险,请勿靠近!(4张)
3.小心地滑,注意安全!(8张)
4.小心触电,请勿玩水!(1张)
二、XXX餐饮.太平店: 灭火器箱4箱,灭蝇灯4台。
三、XXX餐饮.太平店户外山上:灭火器16个。
另消防使用的标志标牌一批,安全使用的标志标牌一批。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3.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篇三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立1个2平方米的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4.消防器材保养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义乌市雯吉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区需要,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消防器材保养工作。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保养的器材的范围、数量
本次委托的范围包括:
1、甲方的仓库、办公楼、生产车间、生活区等
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至****年**月**日)之日止。在本合同委托 期限后,若双方愿意延长本合同的委托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消防器材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检查器材的状态,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改进要求。
3、对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及时通知乙方维护。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的维护工作。
2、每季度检杳消防器材的状态,确保在委托期限内所有的消费器材处于可靠状态,能随时投入使用。
3、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积极回应,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四、维护费用
1、消防器材的维护所产生的费用按次结算。
2、每维护一次消防器材维护费用800元。
3、消防器材、配件需要更换及充装、乙方维护人员的差旅等所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合同期满,双方权 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5.消防器材销售合同 篇五
乙方(买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交易往来的框架性协议,适用于甲方向乙方销售等产品;乙方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甲方采购相关产品,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2、除本合同外,乙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第二条 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 包装与标识
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潮的基本要求,或符合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验收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___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第七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对账方式: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对账单》的形式与乙方核对至上月双方的往来账目情况,如乙方对《对账账单》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对账单》后一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若无异议,则乙方以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需事先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授权书并留被授权人的签字样)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甲方(传真件有效)。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将到期应付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开票名称、开票地址、税号等资料在开票前由乙方另行提供)。
4、甲方保证开具给乙方的所有发票、凭证等真实合法有效。
5、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对第八条各款约定的情形作出更改的,则以经双方的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除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具有补充协议性质文件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如出/送货单、运输单、提货单、报价单等)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6.消防器材检查配置标准 篇六
一、干粉灭火器
1、根据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按该要求商场灭火器配备标准为2具/50㎡,不足50㎡按照50㎡计算。(如某商户营业面积51㎡应配备4具不得少于4KG装 ABC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保质期,灭火器筒体报废年限为10年,出厂满5年需充装灭火剂,充装以后每隔2年需再次充装(具体根据维修厂商提供质保期为准),但总共不超过3次。即5+2+2=9,9年后的下一年报废。
3、干粉灭火器压力表检查,压力表分为红绿黄三个颜色,当指针指示在红色区间时表示灭火器压力不足不可用、指针指示在绿色区间时表示压力正常可用、当指针指示在黄色区间时表示压力充装过高勿超出1.4mpa超出需返厂维修如未返修使用时有爆炸的危险。(正常压力值1.2mpa-1.4mpa)
4、灭火器只得充当灭火器具使用,不得当作它用,灭火器摆放位置需放置在醒目明显的位置不得被杂物堵塞阻隔且放置在通风干燥位置时常进行保养擦拭,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
5、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
3、表面有凹坑)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3)器头存在明显裂纹、无泄压机构。4)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铭牌无法识别。
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8)被火烧过。
二、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防烟/毒面具)
1、按照标准每50㎡至少配置1个防烟面具,不足50㎡按照50㎡计算。
2、防烟面具有效质保期为3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3年可做报废丢弃处理;该器具为一次性使用,如在检查时发现真空包装袋有漏气或包装袋撕破现象可视为已失效不能再使用。
3、该产品为存放型,一旦固定存放后不能经常随意搬动、敲击,拆装以免引起意外失效。
4、存放环境:环境温度应为0℃-40℃,周边无热源,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通风良好,无雨淋及潮气侵蚀。
三、灭火毯
1、按标准如商户有使用明火炉或日常操作使用油炸作业需配置灭火毯,每2个炉灶至少需配备一个灭火毯(灭火毯面具需大于锅体直径),如只有一个炉灶需配置一个。
2、灭火毯放置位置,需将灭火毯放置固定显眼的位置且能快速拿取的墙壁储物架。(灭火毯放置在炉灶附近2m内)
3、灭火毯是一种经过特殊处理的玻璃纤维斜纹织物,在无破损的情况下可重复使用。
4、如发现灭火毯有损坏或污染需立即更换。
四、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消火栓月检查卡。
2、检查消火栓和软管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开单维修。
3、对消防水带、水枪、软管卷盘及其他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
4、检查火灾报警按钮、指示灯或控制路线,应功能正常无故障。
7.消防器材管理办法 篇七
1目的
为保障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应急使用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包含(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逃生通道,应急报警,应急照明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安委会负责厂区内消防器材的点检情况抽查,与维护保养厂商每月进行检测,消防缺失稽核与改善跟进。
3.2警卫每月巡检消防器材发现异常及时提报处理.3.2 各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及逃生门,逃生通道日常管理.4消防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属地管辖,区域主管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部门主管负责本辖区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灭火器正常使用及消防栓与灭火器无阻挡,逃生门畅通无阻不挂锁不堵占,消防器材无人为损坏等。
4.3 消防系统每月由维保厂商和安委会进行自动启动系统检查一次,维保厂商处理主机报警异常等。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消防备用发电机,主机蓄电池消防值班人员日常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联系维保厂商。
4.6 各部门的灭火器损坏更换由行政部负责,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或由辖区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坏丢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并提报处分。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易燃物品的区域,按照建筑防火涉及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人员密集区域、易燃物质较多、地形复杂、高危区域、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多配备手提式灭火器材,需配备自动灭火器区域依照要求配备自动灭火器,配备在各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
4.8非公司人员及公司自行施工一律不得使用本公司消防器材,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设施位置时,要经行政部建厂规划人员同意,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标线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管辖部门应保证本部门消防标识标线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逃生门的标识
5.3.1.1 楼层安全出口逃生门的标识,按照建筑涉及要求配置,楼层四面有逃生门,厂界主干道为消防车通道高度不得小于4米宽度不得小于3.5米,.车间主信道为逃生信道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设置回形,袋形逃生路线,不得锁闭逃生门占用逃生通道等。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应急灯分别安装在厂房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应急照明系统断电照明不得小于30分钟,必须采用防火材质.5.3.1.3 禁止吸烟标识,厂内非吸烟区禁止吸烟。厂内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必须由施工方厂内施工管理人员,安全部门签核后采取防范措施方可作业,必要时配备专人监护.5.3.1.4 烟雾探测,在各层易燃区域及仓库区域等设置烟雾探测头.5.3.1.5 疏散逃生图,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张贴疏散逃生图,管辖部门保证管辖区内逃生图无污损脱落能正常识别.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防栓系统或喷淋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防栓的字样,提示该处设有消防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消防主机,设置在门口警卫室,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专人24小时值班.主机负责远程启动,联控,消防火险报警由消防值班人员现场确认并记录,如有险情启动紧急预案。
5.5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5.5.1 消防水泵系统,管路系统。5.5.2 消防栓系统。
5.5.3 消防探测报警疏散指示系统。
5.5.4 消防喷淋雨幕自动灭火其他。
5.5.5消防广播,信号系统。
5.5.6 消防远程启动系统,声光报警系统。
5.5.7 防排烟系统,电梯迫降,防火分区系统等。
6消防器材的维护
6.2安委会每周对各部门消防通道及设施进行抽查发现异常及时以环安卫巡检缺失形式通报责任部门。
6.3 各区域部门维护辖区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由厂商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建厂规划相关人员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采购或行政部采购负责人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警卫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3.2.2每月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标注,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防栓的使用:
消防栓和消防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防栓出口连接,消防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防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防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防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警卫每月定期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点检和维护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及时上报警卫队长由队长登记后集中向行政部报修或清沟.安委会对维修更换进度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3.5消防主机管理
消防主机由值班人员对各种报警讯息及时查看确认,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维保单位处理。
主机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主机定期维护或维修由维保单位负责。
消防泵房管理 消防泵房作为警卫每月巡检及平时巡逻重点,对泵房电柜,控制按钮,电气线路,联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消防主机电气线路一般故障由电工处理,较大故障及时联系维保厂商处理。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消防设施周围一米及通道禁止堵挡占用,否则,一旦发现追究辖区负责人责任,并计入缺失给予通报批评,如其他部门或人员原因导致堵占的由堵占部门负责。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辖区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8.学校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篇八
一、消火栓和灭火器配置标准(灭火器使用手提式2kg ABC干粉灭火器)
1、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学校楼房每层应有消防栓,平时要保证有水有压力,每层楼楼梯口应有2个灭火器。没有消防栓的学校应按每48平方米(实用面积)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寄宿学校在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每层楼梯口应设置1个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要保持随时有电,以备急用。
2、食堂:学校食堂应有3个设置点,餐厅2个点,每个操作间1个点,每个设置点应有灭火器2个。
3、图书室、阅览室: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至少应配备2个灭火器。
4、微机室:每个微机室配备2个气体灭火器。
5、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应分2个设置点配备4个灭火器。
6、配电室:应配备1个灭火器。
二、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配置标准:
1、楼道:楼道疏散出口处应有“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禁止使用荧光粘贴指示标志。
2、楼梯间:学校楼梯间墙壁应贴有“疏散通道”标志,明确学生上下楼疏散安排,指明紧急疏散方向,疏散走道的 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3、应急照明灯:一般安装设置在疏散出口的正上方的墙面或顶棚上,与安全出口安装一起。
9.消防器材使用培训记录 篇九
培训时间:
操作时间:
培训地点:
授课人员:
培训人员:
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检验我公司所属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工作情况;检验职工对器材使用的熟练程度,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通过本次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
一、灭火器材意识
灭火器是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它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药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由于灭火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使用面广,队扑救初期火灾有一定效果,因此,在工厂,企业,机关,商店,仓库以及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几乎到处可见,已成为群众性的常规灭火武器。
二、演练目的:
为了提高项目部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普及火灾常识,掌握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项目部本着以直观、规范的火灾演练观摩,使职工掌握简单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以此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
三、应急演练实施步骤
1)2015年8月3日9:30-10:30召开一次现场消防演练专项会议,进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示和传达。
2)8月3日上午10点消防物资准备租检查消防器材和物资,并上报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3)消防知识现场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
演练步骤:
1)11点整有人发现项目部内一处起火,立即查看并报告项目部,项目部立即报告消防指挥中心总指挥请示,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指令,让通讯组长通知所有参加义务消防队员在火警附近集合进行应急处理。
2)预警信号发布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类人员在五分钟内赶到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向总指挥报告人员到位情况,由应急领导总指挥统一指挥。
3)总指挥视现场火势情况确定应急等级,当时火势较小,确定带领义务消防队自行扑灭火灾,组织人员扑灭。
4)总指挥队演练进行点评,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总结
10.消防器材技术要求 篇十
2.1消防器材总体要求
1)消防器材部件必须经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强制检验或型式检验合格认可,并准许在中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在《3C认证和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和部件如:消防水带等还须取得CCC认证,应提供有关的复印件证明,并应提供产品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3C认证证书。
2)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的外形尺寸及箱内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及尺寸布置应严格按施工图执行。
3)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的焊缝或焊点应平整均匀、焊接牢固,应无烧穿,疤瘤等焊接缺陷,所有焊接处应严实美观。
4)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应端正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不应有歪 斜翘曲现象。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及磕碰痕迹,各面之间垂直度不大于3/1000。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不平最大的允许差为2mm,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隙不超过1.5mm。箱内消防器材按规定装配完毕后,各受力面不得产生凹凸变形,其垂直度、不平度及间隙应符合上述要求。
5)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灭火器箱箱体和灭火器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工艺不低于烤漆,箱体防腐层应均匀一致,色泽美观,平整光亮,不得有气泡、剥落等缺陷,表面用手指刮,不得有痕迹。
7)产品标牌:
——铭牌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文字、符号、线条应清晰整齐,不应有裂纹、锈迹、泛色和明显的擦伤等;
——铭牌的材料及铭牌上数据的刻印方法应保证其字迹在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灭。铭牌的具体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2室内消火栓箱主要性能及技术要求 室内消火栓箱分为两种。公共区采用薄型单栓、双栓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暗装。区间地下区间每隔50米设消火栓一个,不设消火栓箱、消防水龙带和水枪;每隔5个消火栓设1个手动蝶阀。在车站两端各设1个消防器材箱,箱内设置Φ65衬胶水带2根,Q19多功能水枪2支,暗装。
消火栓箱箱门材料:车站设备区消火栓箱采用钢-铝合金门面。其余构件应作防腐处理;公共区箱门由装修专业负责实施。
车辆段内消火栓箱门及门框均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发纹不锈钢(180丝)制造,不锈钢材质为 SUS304(0Cr18Ni9Ti),供货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材质检测报告。门框四侧应有30mm的不锈钢外包边;箱门采用单向拉门,且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75度,开门位置一般设在左侧,但应与现场位置相协调。
2.2.1组合式消防柜
由箱体、进水管、出水管、消火栓、衬胶水带、水枪、箱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水泵启动按钮等组成。
消火栓箱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04S202-24图局部修改,见给排水及消防通用图。箱体尺寸为:1#消火栓箱(双栓)2000×750×200(高×宽×厚);2#消火栓箱(单栓)1800×700×200(高×宽×厚);箱内预留消防报警按钮孔(消防报警按钮由FAS系统提供并安装)。设置消火栓加压水泵的车辆段预留水泵启动按钮安装位置。
1)箱体
(1)箱体材料:采用A3薄钢板制作,其中双栓消火栓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单栓消火栓箱及消防器材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做防腐处理。
(2)双栓消火栓、单栓消火栓箱箱门正面适当高度应以直观、醒目、均匀的字体注明“消火栓箱”,同时在该标志正下方适当高度注明“火警119”;消防器材箱箱门正面适当高度则注明“消防器材箱”;以上标志字高不得小于100mm,字宽不小于80mm。所有箱体右上角均应喷有红色成都地铁标志。
(3)所有箱体内外表面应喷为大红色面漆,箱门表面的字体(宋体)及标志应为红色蚀字。除以上标志,箱门正面不得注有其他字样。
(4)双栓消火栓、单栓消火栓箱内所有管道的对口尺寸应一致,管道对口时应使内壁平齐,错口的允许偏差为0.2倍壁厚,且不得大于2mm。管道对口检查合格后,方可点焊,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孤坑和灰渣等缺陷,且应满足消防要求。箱内管道采用丝扣连接,并采用防腐处理。
2.4灭火器
1)地下车站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采用严重危险级。(1)设备房采用按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车站公共区和走廊的适当位置设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式灭火器。(3)车站站厅、站台层公共区灭火器配置在消火栓箱内,设备区根据具体保护对象单独设置。
2)设备组成及供货范围
(1)设备组成:灭火器主要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和灭火剂组成。(2)卖方应保质按时完成以上设备制造、供给、运输、装配、防腐、交付使用,并提供保修、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服务。
3)设备执行标准
(1)《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8109-87)(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GB12515-90)(3)《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GA90-94)
(4)《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GA92-95)(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GA95-95)(6)《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7)《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ZBC84006)(8)《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N11)
(9)卖方应采用以上和不限于以上标准的最新版本。4)功能
灭火器是一种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人工操作时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一般由员工用来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5)主要设备技术要求(1)设备性能
扑救A、B、C类火灾及带电设备火灾。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GB4351中第3.3.1条的规定。推荐使用的温度范围为-200C~550C。
在最高或最低使用温度下的喷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效喷射时间,相对于20±50C时的有效喷射时间的偏差不得大于±25%,且不得小于6s。喷射滞后时间不得大于5s。喷射剩余率不得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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