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2024-09-07

惠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2篇)

1.惠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篇一

腐败问题是人民群众热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的敏感问题,涉及人心向背。因此,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出发,总结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一系列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遏制腐败,提升党的纯洁性起到了重大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政治进步和社会体制的转型,新生事物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腐败风气,以

及制度上的真空和管理上的漏洞也运而生,从而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机会。我国当前严峻腐败形势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所以,建立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对保护、监督领导干部,促进廉洁政府及和谐环境,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就是对重点领域中易发生腐败的部门、环节、岗位(简称“风险点”)进行分析、划级,进而制定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从而达到化解风险,预防腐败发生的目的,努力营造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

因此,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引入重点领域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筑牢“不能腐败”的外部环境

每个领域或部门都可能产生腐败,但是重点领域的一些部门、岗位、环节及其工作人员(简称“风险点”)更易滋生腐败,更易发生大要案,群众反映更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因此,分析诱因,找准“风险点”,划定等级和明确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成立专业的“风险点”评估组织(或部门)。人员可从审计、纪检、检察、建设、房地产等各有关联的单位或部门选调,成立评估“风险点”的临时机构,由纪检委书记或组织部长兼任组长,这样的组成人员既专业又有权威,使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时时崩紧廉洁公正,保证“官帽”这根弦。

二是制定完善的评估机制。评估组对全县重点领域进行全面分析,准确定位、并结合以往的反腐倡廉经验和各工作的特性,准确找出“风险点”,并确定其风险等级,把“风险点”可能滋生腐败的环节或程序预先公示,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监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

三是规范腐败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再好的法律法规,如果执行者不依法办事,等于一纸空文,对“风险点”划分评估等级后,都应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坚决不可人为的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同时对奖惩情况进行公示,提高此项工作的刚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廉洁公正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不想腐败”的思想氛围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尤其是那些重点领域掌握公权力的人更易产生腐败。由量变到质变,好干部变成腐败分子,实际上就是“温水青蛙”效应。即人的思想慢慢被腐朽,心灵被扭曲。因此,以人为本,加强日常的思想教育和公正廉洁教育十分重要,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思想信念教育,塑造良好的心灵。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大量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为诱发腐败埋下了伏笔,他们中大多没经历过改革开放之前的艰苦创业的苦日子,对今天的幸福日子不够珍惜,很难经受金钱、美色等腐朽东西的诱惑,铤而走险的人不在少数,因此,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宏扬延安精神和井岗山精神及艰苦奋斗精神高尚情节教育迫在眉切。

二是强化清正廉洁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公正执法,在生活中是否廉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也是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汁”。所以,应时常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洁公正教育,培养良好的“官德”,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是加大执法理念教育,提升政府公信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的行为都是代表国家或政府,他们的言行对政府形象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教育,开展恪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规章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效能,对打造诚信政府,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十分重要。

三、完善奖廉惩腐制度,形成“不敢腐败”的高压态势

思想信念教育是基础,属于道德规范调整的范围;法治建设是保障,是宏扬正义惩治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净化社会风气,遏制腐败蔓延,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大作用。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较为完善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成立评估机构,确定“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设立风险保证金制度,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让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真正体验到责任与权力对等,风险与利益同存。迫使他们始终牢记廉洁公正,依法行政这个准则。

二是增强党纪政纪处罚的刚性,建立廉政准入与任职制度。建立廉政信息档案制度,对以往有违纪违法及清正廉洁典型事例的人或事登记造册,制作台帐

2.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的重点领域 篇二

(一)农地使用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下一步农地制度创新的目标应该是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充分释放土地制度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方面的巨大潜力。一是建立“两权分离”的农地制度。实行承包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既有利于稳定承包权,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资本收益,也有利于流转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鼓励农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地经营权流转,能应对务农劳动力不足、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的问题,也能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三是扶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广先进科技,降低生产成本,抵御市场风险,提高生产效益,确保粮食安全,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

(二)组织制度创新。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有效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显著提高了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产出效率和规模收益。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一是将新增农业补贴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兼业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规模经营主体必将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今后新增农业补贴应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集中利用财政资金,避免“撒胡椒面”。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加快合作社发展速度,建立引导生产要素向合作社流动的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利用资金集聚带动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三是合理引导工商资本经营农业。随着务农劳动力日益减少,工商资本经营农业,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减少土地撂荒、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带来的弊病,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加以解决。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制度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务农劳动力短缺、规模经营比重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一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益性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机构,通过社会化服务来完成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二是突出社会化服务重点领域。发展社会化服务不能面面俱到、平均用力,突出当前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关键领域,集中有限资源重点加以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性和经营性组织的互补作用,公益性组织重点解决基础性、普惠性服务,经营性组织重点解决针对性、多样性、特色性服务。

(四)创新农村金融保险制度。一是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考核力度。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都属于商业性金融,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驱使下,对工业和城镇贷款的偏好要高于对农业贷款的偏好,对大中型龙头企业贷款的偏好要高于对普通农户贷款的偏好。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发展合作金融,培育具有内在支农动力的金融机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控制好风险;明确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原则,以此约束和规范资金互助行为,促使其健康运行。二要以硬性约束为主、政策扶持为辅,强化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倾向。以硬性约束为主,对定位于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明确提出支农指标,作为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新型经营主体资金需求量大,通过小额贷款或联保贷款往往难以解决问题,需要依靠抵押贷款。在做好明晰产权、评估价值、交易产权及拍卖变现四个环节的基础上,不少地方已开始尝试放宽抵押担保范围,将农村产权抵押范围扩大到农业机械设备、多年生经济作物、农产品等。三是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给予保费补贴。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针对当地规模较大或符合政策扶持方向的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

(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责任编辑:宗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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