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好吗

2024-11-01

党风政风监督室好吗(共4篇)

1.党风政风监督室好吗 篇一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 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 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实现路径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网”。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五,需要多方位创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既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必须围绕监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创新破题。例如,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本地创新监督方式,有力整合各级纪检监察、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社会监督资源的力量,构建了作风建设督查、重大决策督查、执法督查、效能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督查机制,向“庸懒散奢”和“四风”问题“亮剑”。配合督导检查,成立了“市治庸办”, 推进明查暗访、治庸问责常态化。组建了3个明查暗访组,每组都配有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器材,采取“四不定”(不定时随时组织、不定人临时组合、不定点突击检查、不定方式随时抽查)方式,持续开展“暗访天天行动”,重点对机关干部作风效能情况开展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20,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98次,检查单位567家、酒店300多家,发现问题56例。全年共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单位33家、个人28人,责成市直单位在系统内自行通报批评15人,分别对63人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在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本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一是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全市治庸问责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治庸问责办牵头,各单位治庸问责办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交流信息,并就有关治庸问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督办考核机制。坚持过程控制和目标考核,实行“一周一碰头、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每周召开一次市治庸问责办各组碰头会,审定各组工作计划,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各组工作绩效实行领导点评。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按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方式予以处理。对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件,一般情况办理单位应在7日内向市治庸办书面回告办理结果;紧急情况,办理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即时回告;重要复杂情况,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回告。对自办投诉件,一般情况7日内办结,紧急情况即办即结,重要复杂情况15日内办结。对批转各单位阅处的投诉件,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市治庸办。对实名投诉或投诉人留有联系方式的,办理单位要在15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办理情况。四是明查暗访机制。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每次明查暗访都要有记录台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治庸问责办工作人员要严守执纪办案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违反办案规程和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去年以来,本地还创新监督方法,推进电视问政常态化,通过邀请“一把手”现场接受电视访谈,将“四风”问题通过“电视听证”公开亮出来,让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倒逼职能部

门依法行政;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创新开展“三个最不”评选,有力推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2.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 篇二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拓宽渠道、延伸触角,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正能量、推动党风政风行风向好,特组建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队伍,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密切党群联系,发挥各界监督作用,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人员构成一是具有广泛代表性。

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区两委员一代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中推荐兼职监督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组织的监督活动。二是具有良好操守。不应有不良社会记录。三是具有奉献精神。监督员应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从事或关心、支持党风政风监督与服务工作。四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工作领域具有一定成绩或话语权,便于提升工作实效。由党风室汇总后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其中,应邀请2-5名四大家县级领导参与、并担任主任或名誉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区纪委委员不得少于30%,企业家不得少于20%,医疗、教育、律师等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0%。组成人员中,村(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消防队员、有正规登记的记者、退伍转业军人、农贸市场摊贩、城乡体制外居民等基层一线群众应有所体现。

三、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和反映区党政机关(含纪委监委)及工作人员如下方面情形,并及时汇总分析,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

监督履职方面: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

(四)整治群众身边和防止返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

(七)配合纪委监委做好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和评议;

(八)参与全县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自身履职方面:

(九)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提高市民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十)学习研究有关党风政风建设法规、政策,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提出建议;

(十一)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二)协助弱势群体向公检法部分申请司法救助;

(十三)受邀列席区党代会、区纪委常委会议;

(十四)监督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以申请列席该单位或主管部门民主生活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并对“三会一课”提出意见。

(十五)办理区纪委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重点工作事项

(一)参加“廉政文化宣传周”活动;

(二)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工作大走访活动;

(三)参加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方式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调研督导;

(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大调研活动,就不良风气及时反馈;

(五)参与提问题(突出问题)、提意见(合理化建议)、提供线索(违纪违法线索)“三提”活动。

(六)参与集中检查周活动。

聚焦节假日监督检查公款吃喝、送礼;滥发奖金、津补贴等“四风”问题。

(七)开展作风监督员大讲堂活动。

志愿轮流为广大机关事业单位上廉政党课。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监督员由区纪委监委发给义务监督员工作证,凭证件协助区纪委监委或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证件是其唯一工作标识,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二)监督员队伍原则上每两年一换届、区纪委监委负责建立监督员后备人才库。

届中递补由党风室提出意见,原则上从人才库中遴选。

(三)监督员从事监督工作,必须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指导,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组织引导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邀请体制内监督员到区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区纪委监委将择优向上级推荐;

(五)监督员不得有违背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不得借监督员身份办私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与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被监督部门、人员吃请和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六)监督员作为区纪委监委的一份子,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了解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区纪委监委每年对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培训会议、座谈交流会议等,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八)监督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负责,党风室开展日常管理,监督员不脱离现工作岗位;

(九)按照履职情况,每年对监督员进行考评,建立专门的履职档案,作为廉政档案的有益补充,考核优秀者发给证书,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3.党风政风监督室好吗 篇三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新《条例》心得体会

新条例的修订更加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也给人们敲了一个警钟,犯法违纪的事不能做,我们需要好好学一学新条例。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学新《条例》心得体会。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检查督促双重作用,确保党的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坚决落实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最高的政治原则,是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认识模糊、立场动摇。新修订的《条例》将 两个维护 四个意识 写入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这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是一部真正让制度 长牙、纪律 带电 的铁戒尺。我们要立足职责定位,以强化监督维护核心,紧盯 关键少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

精品学习文档 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口无遮拦妄议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人和事,把政治上发生蜕变的 两面人 从党内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推动 两个责任 落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 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有效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宝贵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并不断发展。新修订的《条例》第67条,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责任不力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纪律处分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不断完善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工作链条,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把督查的督促、指导、纠偏等综合效应发挥出来,对不推不动、守土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劲头,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倒逼责任落实。

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是一场输不起的持久战,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严抓严管,长抓常管。新修订的《条例》坚持 靶向治疗 思维,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了纪律规范,每种纪律类别都增加了很多具体的表现形式,使违纪范围覆盖更科学、更全面,六大纪律界限也更加清晰,这一修改对违反作风纪律问题的定性量纪更加具体。我们要继续紧盯时间节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和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 九严查、九严禁 和 三纠三促 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 四风 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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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燃。

4.党风政风监督室好吗 篇四

党风政风监督室上半年工作

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室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效果,多项考核指标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

一、以考核整改为指引,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整改工作。牵头制定《中共×县委关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出×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坚持标本兼治,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各项制度×余个,形成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为规范和监管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先后牵头制定《中共×县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县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细则》《×县实施两个责任五方联谈暂行办法》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构建起了“1+N”制度体系,为“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

三是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维护到位。常态化做好“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准确、实时、全面上报履责信息,充分展示特色亮点工作,共上传履责信息×条。四是党内问责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特别是强化对党组织的问责力度,先后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个,其中,问责党组织×个、党员领导干部×人,涉及单位“一把手”×人,并对经济开发区X案和农保领域系列案件实施“五方联谈”,向×名分管县领导及×名部门负责人发放监督建议书。

二、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专项治理为载体,进一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创新建立作风建设情况网络备案五项制度。建立季度自查备案报告、问题查处月度报告、季度考核内网通报、典型案例网络曝光和作风评议网络公示等五项制度,有效构建作风建设全程网络化监管模式,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期,制度执行情况通报×期。二是节假日专项督查形式多样。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专项督查×次,创新运用大数据比对、GPS定位等科技手段,有效提高了监督精准性,共发现问题线索×个,其中,已给予组织处理×人,党政纪立案×人。

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先后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违规吃喝督查月”、乡镇(街道)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中层梗阻为官不为”、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私刻使用群众私章专项治理等活动,共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个,对×家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扎实开展。牵头在全县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工作,全县各部门(单位)共排查出各类廉洁风险点×个,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条,发出预警信号×次,新建(完善)制度规定×项,出台制度汇编13本,广大党员干部自我发现和防范廉洁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以“十大领域”为重点,以“阳光扶贫”为主线,进一步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十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动工作稳步推进。牵头在全县服务基层的扶贫攻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十大领域”,创新建立部门单位、主责部门和纪检机关“三位一体”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余次,查处违反行业规则等问题×个,问责党员干部×名,下发通报×期。

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有序开展。牵头开展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村干部不正不优不干问题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个,给予党政纪处分×人,给予组织处理×人次。三是重点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对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紧盯各个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随机抽查督查和“回头看”,先后对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余个,下发专项通报×期,并对履责不力的县“阳光办”等×家单位下发了监督建议书,对工作落后的×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有力保障“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如期建成并全面运行。四是扶贫对象核查比对专项督查成效明显。先后牵头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核查比对及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建档立卡存疑对象核查工作,同时,会同县“阳光办”对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移除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户*户,拟党纪立案×人(待市纪委批复),组织处理×人。

五是监督推进机制务实管用。创新建立《×县“3+3+3+15”精准脱贫监督推进机制》,并同步制定《×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通过充分发挥工作室、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有效指导和强化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纪检监察机构已开展专项检查×余次,发现问题×个并责成整改到位。

四、以目标为标杆,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进一步抓好其它工作落实

一是超额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内网信息得*分,外宣稿件完成全年任务,其中,《×责任追究紧盯履责不力者》《“村务卡”管住微腐败》*篇文章分别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人民日报采用,精准履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信息连续*天被省纪委清风扬帆一线传真采用。二是圆满完成满意度调查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满意度民意调查,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就结果运用向县委提出*点工作建议。三是扎实做好课题调研工作。先后撰写《关于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调研报告》《×县关于农村村务监督现状分析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研究》等调研报告*篇。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紧盯“两个责任”,狠抓两个重点,确保一个目标(简称1221),即:紧紧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和大局,牢牢紧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全面狠抓作风建设、聚焦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实现在市年度考核“保二争一”工作目标。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以履责记实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两个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不断完善“两个责任”“1+N”制度体系。特别是优化“一案双查”工作程序,明确相关科室责任、时限要求等,确保实现应问责、尽问责。对党内问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真正发挥问责工作助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用。

二是开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党委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每半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整改。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市委对县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县委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织党政正职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工作。

四是推广应用“两个责任”记实信息平台。统筹做好省纪委“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市级“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平台,以全程留痕式监管助推各级党委、纪委更好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以建设人民满意为指引,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

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大数据”运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将掌握“大数据”资源的公安、国税、市场、财政、城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共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的联动执纪效果。

二是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活动。将行政服务大厅所有服务窗口及全县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纳入测评范围,按季度开展“群众办事最难窗口”评选,对每季度排名后3位窗口进行公开通报,对连续两季度排名后3位窗口的后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底,将测评结果纳入作风建设评议,并运用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倒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

三是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即将出台的《服务实体经济打造营商环境“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四是开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开展多种形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党员干部普遍反映的文山会海有所抬头现象,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重申全县会议活动、文稿材料等的管理制度,并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文山会海抬头现象。

六是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检查。紧盯小微浪费问题,牵头开展节约型机关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摒弃铺张浪费的陋习,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生活习惯。

七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宗教活动专项治理。对理想信念不牢固、政治立场不坚定,违规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排查、严格问责和教育引导,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党的队伍。

八是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工作。结合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最新精神,牵头制订20xx年度作风建设评议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评议项目、评议规则、结果运用等指标,并于年底牵头开展评议工作。

三、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精准监督年”行动

20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党风室将仅仅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精准监督年”行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一是精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县扶贫办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梳理全县脱贫重点、难点,制定有效脱贫方案。县农委为全县项目扶贫、产业富民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抓好全县面上扶贫项目实施,制定年度扶贫项目带动低收入户增收计划。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对本辖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要认真排查脱贫有困难的低收入户,合理制定脱贫计划。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开展梳理排查,对脱贫有困难的要采取扎实有效的针对措施。明确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全县各种监管力量,督促扶贫办、民政局、农委、教育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财政局等涉及扶贫资金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严防一拨了之。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关口前移,紧紧围绕《关于建立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县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清单》,对精准脱贫工作开展常态化再监督再检查。

三是建立精准挂牌督办制度。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工作,定期梳理我县扶贫领域重点举报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较为清晰的问题线索列入专项督办范围。严格实行问题线索个案管理制度、审理提前把关制度等。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对区域性、系统性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专项通报制度。按照“四个凡是”要求,定期梳理扶贫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滞留、截留、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之后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五是开通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对接收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从受理、交办到核查处理,要优先于其他问题线索进行快速处置,要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六是精准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解决涉农项目资金涉及部门多、使用分散、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效益不佳的现状,由农委牵头整合全县涉农资源,将农工办、农开局、农机局、水务局、供销总社、财政局等部门涉及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到一起,由农委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七是精准开展扶贫领域巡察。重点围绕与扶贫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扶贫领域巡察全覆盖。着力加强巡察结果应用,对面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加快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八是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精准监督作用。重点围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中各类数据精准度、逻辑性、全面性等内容,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精准交办下去、快速落实到位,督促相关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于整改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对交办问题态度不端正、解决不彻底的严肃问责,真正把“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打造成工作平台、监管平台。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一是实施“一事一总结”制度。对本室牵头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等工作,由具体负责人进行“一事一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好的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不定期召开室务会,由相关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介绍,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

二是常态化组织学习活动。在委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基础之上,每周安排专题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十九大精神、总书记讲话精神、中纪委报告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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