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4-06-17

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共8篇)

1.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一

对我区维稳处突的几点思考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体性事件渐成多发态势。由于成因不同、涉及的利益群体不同,其表现方式也呈多样化,给公安机关的处臵带来了难度。去年,分局共妥善处臵各类突发性闹事事件51起(其中非正常死亡事件35起,群体性事件25起),无一例事态扩大、无一例媒体炒作,有效维护了开发区稳定,得到了管委会和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我结合去年处臵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一些总结和思考,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区的维稳处突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谈几点体会和想法。

一、对开发区群体性事件统计分析

(一)基本情况

在去年处臵的51起突发性事件中,其中有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25起,10人以下的闹事事件26起(均为非正常死亡事件)。从总的情况看,一年平均每周发生一起突发性事件,平均每半月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这还不包括其中一部分事件反复处理的情形。据不完全统计,重复处理的突发性事件的数量约占总数的40%,有的是重复处理一次,有的甚至2至3次或者更多次,若是全部计算的话,分局全年处臵的突发性事件的次数将近100次,即平均每3至4天就要处臵一次突发性事件,其工作量是可想而知的。

(二)分类、分布状况

1、从事件性质分类看,25起群体性事件中,因非正常死亡引发的9起,占群体性事件的36%;因征地、拆迁引发的4起,占群体性事件的16%;因工程款纠纷引发的4起,占群体性事件的16%;因环境污染引发的4起,占群体性事件的16%;因工伤、故意伤害引发的4起,占群体性事件的16%。若是加上非群体性闹事的非正常死亡事件26起,总数为51起。非正常死亡35起,占64.7%;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工资工程款纠纷分别均占7.8%,其他因工伤、故意伤害和民事侵权纠纷占11.8%。

2、从辖区分布的状况看,其主要分布在工业园区相对集中的辖区,联合26起占50.9%,窑湾15起占29.4%,燎原5起占9.8%,长港4起占7.8%,铁路1起占2%。联合、窑湾两辖区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占全区的80.3%。

3、从时间分布看,从1月至12月,分别为6起、1起、4起、4起、4起、3起、2起、3起、4起、8起、7起、5起。从季节分布看,春、夏、秋、冬四季分别为12起、8起、19起、12起。秋冬季相对春夏季发生率要高出21.6%。

(三)与往年对比分析

2009年群体性事件18起、非正常死亡28起;2010年群体事件18起、非正常死亡32起;2011年分别为25起、35起。从总数看,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近三年分别为46、50和60起。从上升的原因看,其主要是随着开发区经济发展增速,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工程建设、劳资纠纷引发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加之在一些 2 企业内部安生生产管理措施不到位,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工伤事故,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

二、维稳处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矛盾客观存在,但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是政府必须要每天要面对的。作为公安机关又是政府部门中处臵各类社会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和关键环节。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我们只有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和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才能不辜负党委政府的重托,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尽管各个单位和广大民警为平息各类突发事件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审视我们的处突工作,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不足

我这里讲的保障主要包括人员、装备和后勤补给。从人员方面来看,分局本身民警绝对数量少,年龄结构不是很合理。青年民警比例偏低,30岁以下民警约占7%,50岁以上的民警约占30%;协警力量比较薄弱,纳入财政保障的人数也不过30人,而且这种最低限度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为保障巡逻控防工作的运转,派出所还需自筹经费给协警人员以适当补助;盘点一下我局的装备保障现状,距省厅建设标准有较大的差距,跟发达地区无法比拟。2009年,分局为30名应急分队成员配备了一些基本装备,但离工作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讲的是后 3 勤保障要跟得上。我局在后勤保障方面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

(二)机制不全

应急处突工作要应对的往往是社会突出矛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处理棘手。如果没有健全的工作机制作保障,往往使工作陷入被动应付甚至打乱仗的局面,工作效率更无从谈起。一是缺乏处臵规范。2009年,分局制订出台了《分局非正常死亡事件处臵规范》,对处臵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不能涵盖所有突发事件。加之部分同志习惯于按经验办事,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的研究,工作中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眉毛胡子一把抓,分不清矛盾主次,抓不住问题的关键。二是应急处突预案不够完善。我局每年都制订预案,但在有些方面还缺乏针对性;三是缺乏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在应急处突工作中,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不能充分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能力不足

我局虽然成立了一支30人的应急分队,但只能算一个松散的临时性组织,缺乏统一的组织指挥和训练。在执行任务时,还可能因各种因素导致人员不齐的情况。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种突发事件,如果没有一支平时训练有素、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跟得上、打得赢的队伍,其结果是可想而知。能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快速反应能力不足。接到警情后,不能及时快速反应,往往贻误最佳的处臵时机;二是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在复杂事态面前,不能妥善协调各 4 方力量参与到处臵工作中,存在观望和等靠思想。三是战术运用能力不足。在很多处臵工作中,队伍有集中,有时也做一些分工上的安排,但做得还不够深入细致。在情况发生变化时,不能做到临机应变。一些同志习惯于领导安排工作才去做,有的甚至安排了也做不到位,像这种情况就更谈不上战术运用了。四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一些同志既不深入掌握情况,又不认真学习业务。在工作中往往出现“说不过、打不赢”的情况;通俗的讲,就是软功夫不行,硬功夫也不行,最终导致人民群众既不服气、又不满意的状况。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三个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处突队伍保障。为确保在应急工作中能够快速反应,建议分局成立一支人员相对固定35人的应急分队。该分队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由各派出所抽调年龄40岁以下4至5名民警成立处突小组,平时担负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件的处臵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前期处臵。一旦分局有任务时,迅速集结;另一部分人员从各大队和机关综合部门抽调15名民警成立分局机动突击队,有需要时和派出所一起开展处臵工作;二是快速反应保障。为保证迅速集结,分局指挥中心启用警务通短信群发系统,一旦处突需要,指挥中心可根据局领导授权和警情需要,用短信同时对应急分队成员发布指令。三是装备保障。根据实战需要,分局可指定一台应急指挥车,对分局应急队员个人的装备进行盘点和完善,并建立方便实战的管理制度,达到“定人、定车、定物、定位”标准。

二、建立“三项规范”,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完善预案体系,明确处臵规范。对照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可能发生或出现的各类群体性、重特大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各类应急和处突工作预案,形成完备的预案体系。二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指挥主体和指挥层级。明确局领导、指挥中心及机动突击队、应急处突小组职责,以保证指挥的协调有序,确保警令畅通。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参与维稳处突任务的队员,在经济上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对工作成绩突出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三、落实“三个强化”,苦练维稳处突基本功。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民警的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强化实战科目训练。突出训练重点,创新训练模式,在强化武器警械使用、徒手防卫与控制、查辑战术等基础科目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单警装备使用、警棍盾牌队型、处突特种战术训练等新科目,进一步强化民警“两个意识”即安全防范意识、战术配合意识,促进队伍“三个能力”即快速反应能力,处臵突发性事件应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的提升。三是强化集中培训。以队伍整训、警种培训、模拟演练等形式,适时组织集中训练活动,强化整体作战、协同作战意识。

2.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二

一、高度重视在社会组织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在经济快速发展、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社会结构转型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 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 主要体现为社会组织结构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变, 社会组织类型由传统的简单划一向多样化转变, 社会组织功能由原来的高度集中统一向专业化转变。社会组织的这些发展变化给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了极大影响, 与此同时, 这些变化也给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加大。社会组织多样化带来了员工价值取向的多样化, 在个人信仰、大局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体现出不同的特点, 而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指导思想的统一化, 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这种“一对多”所产生的矛盾, 大大增加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二是思想政治工作效力减弱。传统的社会组织当中的结构、成员定位以及户籍制度等外部环境将组织中的成员固定在某一社会组织之内, 成员对社会组织依赖性强, 伴随着社会组织功能的分化, 社会组织成员的流动、待遇等方面, 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导致成员的组织依赖性逐渐减弱, 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也大不如从前。三是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冲击。当前, 我国仍存在一些非法组织和在形式上合法, 但从事非法勾当的组织, 这些组织吸引大批党员及群众加入, 扰乱他们的思想, 这使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思想政治工作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为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提供方向指导、精神动和人才支撑。实践证明, 无论是在革命时期, 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初期, 思想政治工作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对于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是同样不可或缺的。要高度重视在社会组织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坚定社会组织中人们的共同理想, 引导他们团结一致, 坚定目标, 形成政治共识, 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凝智聚力, 共同致力于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要务求实效

在社会组织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实际效果, 要以服务实践和指导实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推动实践的发展为重点, 真正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既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和鼓舞人, 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人和帮助人。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要改变传统思想政治工作中个人对组织的决对服从和认同的价值取向, 要强化个人的主体性, 将社会组织中个体的生存发展同组织紧密联系, 准确把握和正确看待人们在思想、需求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变化, 使个人价值和组织价值协调统一, 真正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要在模式上灵活多样。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组织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切忌简单化、模式化和一刀切,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 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开创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三是要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要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组织当中建立党组织的组建率, 依靠组织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制约性, 使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明确的主体,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

三、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要开拓创新

3.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三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 多元化 理念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黨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社会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语境下数次提及“社会管理”这一概念。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于是,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 更成为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共同的重大研究课题。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界定及二者的关系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

社会管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目标,政府和社会组织等主体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运用多种资源与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和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当下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二)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之间的关系

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管理是统一系统的两个侧面。社会管理创新依赖于既有社会管理,又是既有社会管理充实完善的动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活动,也是活动的过程,其目的在于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科学合理的社会管理创新能够促使社会管理的完善与发展,为社会、社会成员乃至社会外的主体带来发展和变革的机会,最终促使整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建设繁荣、社会管理顺畅,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良性互动的“创新盛世”;社会管理作为基础,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限定。

二、当前中国社会管理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也步入阶段性、系统性的改革“深水区”。我国的社会转型,正在从“整体性社会”向“多元化社会”转变: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社会结构的剧变冲击着传统的一元化社会管理模式,导致“大”政府格局的社会管理模式日渐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社会管理主体单一、政府主导色彩浓厚

中国现有的社会管理体系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计划经济时代是国有经济垄断、政府完全主导的社会体制,政府以全能政府的姿态展现。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人们生活方式、就业观念呈现出多元变化形态,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人口流动性增强,一系列的社会发展变化迫使传统的管理模式需要更新。但目前的社会管理仍是中国各级中央政府的重要职责,社会管理仍以政府主导、行政主导为主,单位制、街居制、户籍制等社会管理载体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非常滞后,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且有些已经制约了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也已无力独自包揽全部社会管理和服务。十七大报告已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中,主体必须开放,党委、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元主体分工负责、共同作用,形成合力、达成共治。社会管理在分工过程中不断创新,达成兼顾各方利益的社会管理。非如此,才能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目标。

(二)利益多元化趋向明显、社会风险不断积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呈现利益多元化的趋向,带有全局性和严重性的利益冲突、价值冲突、社会冲突日益突出,物质成为许多人崇尚的对象,各种诱惑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明显增多,现行的维稳体制又无法解决当前尖锐的社会矛盾。随着利益分配不均与利益分化的不断加剧,导致了社会风险的不断累积。当前中国进入了“矛盾多发期”,各种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如贵州瓮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已由一些简单的冲突事件逐步发展为非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同时一些背离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的颓废观念大量出现,贪污渎职等腐败现象层出不穷,造成的损失危害不断扩大。这些行为和现象作为反社会的游离因素,时刻侵蚀着社会秩序的根基。可以说,当前中国已经步入风险社会,并向着高风险方向发展,社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社会风险的累积对中国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相当大的威胁,部分地方政府的权威遭到信任危机,从而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就必须控制和化解社会风险。“堵”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必须学会“疏”,做好疏导。我们应当转变思路,寻根溯源,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开放性管理,建立多层社会矛盾化解管理机制,及时、充分分流矛盾。

(三)社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高度专业化、精细化的社会,社会职业高度专业,职业更加细分,社会管理逐渐专业化。以前的无限政府在面对繁琐复杂、专业化的问题面前捉襟见肘,同时大量NGO、NPO组织的出现,确实承担、化解了许多社会管理中政府无力顾及、周全的问题。面对中国社会管理的任务与现实需求,政府应当逐步适应有限政府的模式。

另外,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嬗变,社会组织也随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进步,社会更为自由、开放,为人们的活动空间创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原来局限在一个单位或队社范围内进行活动的社会团体,突破了单位或队社的界限。村组、协会、物业等社会组织成为承接政府职能、增强社会自治的重要载体。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将不再包揽一切事务,政企、政事、政社不断分开,众多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将向社会分离和转移,“小政府,大社会”格局日益明显。社会组织植根于公众,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人民群众开展社会自治和互助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

(四)社会自治空间狭小、社会管理方式不够灵活

当前社会被高度结构化于国家体系,由于当前政府触角过多深入,社会的自主性及居民自治空间十分狭小,公民参与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现代社会应是分层管理、主体自治,而我国目前是国家本位,管理主要以行政为主导,社会组织和群众的自治习惯、自治能力没有充分培育,社会自治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礼俗社会一个最重要的表现投射到现代社会来说,就是要有一个相互熟悉的社区,这样才有自治的空间。此外,由于对社会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在社会管理中仍然存在着简单管理甚至粗暴管理的现象。尽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发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有所提高,公民参与渠道有所拓宽,但是,总体而言,很多时候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仍然不高。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因此,通过各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成为有效解决社会管理中突出问题的重要前提。其中重要的一个渠道,就是居民自治。在社会转型中,公民本身的自治习惯的培养也是重要的。公民社会有自治的习惯,但这种社会习性也需要政府去培养、引导。因此要推动礼俗社会的回归,让公民形成自治的心灵习性,在社会中找到归属感,具备节制、自律的美德、具有强烈的道德感。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应树立三个理念

鉴于当前中国社会管理现状滞后,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而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作为内在基础。转变传统社会管理理念,确立新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是当务之急。

(一)树立主体开放的理念

与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相比,现代的社会管理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开放的。社会管理主体只有开放,并通过与社会管理客体之间的物质交流与信息沟通,才能根本提高社会管理的能量,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提供基礎。

在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元主体”理念定格于改革开放之前30年。在这一时期,我国建立了“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管理格局。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元核心地位比较突出,政府成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管理活动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活的全面组织者、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以及社会稳定的强力维护者。直到今天,仍有人会错误地将社会管理“政府负责”解读为“政府统揽”:“凡事政府说了算”,导致社会管理依赖政府,使政府陷入了一些本不应由政府具体管理的社会事务之中,影响了社会管理的效率。同时,政府对社会的全面介入也导致公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得不到完全发展,公民社会和社会自治发展缓慢。

因此,应当树立主体开放的理念,即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也就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项,而是需要开放的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把该由市场做的事还给市场,把该由社会做的事交给社会,清晰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职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政府必须“再造”,善于与多元主体共治,多元主体应该通过适当的组织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形成多元社会中与政府协同的社会自治的管理格局。中央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烈释放的正是这种社会管理“多元的主体开放”的理念。

(二)树立多元监督的理念

当前,中国正在从一个传统的社会向现代化的社会过渡,伴随而来的不仅仅是GDP的快速增长,还有大量贪污腐败现象。针对大量的贪污腐败,人们公认的一大原因就是缺少监督。反腐败的措施很多,最重要的是要多元监督,人大、司法、舆论媒体等多种监督形式有效、有序地开展多元监督,尤其是要发动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政府只有依靠人民群众、重视人民群众监督,才能最广泛地代表人民群众,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促进社会和谐。要通过立法、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普遍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使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在法制轨道上有序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政府的事情做好做大做扎实,将国家的事情做好做强,将人民的事情做好做满意。

舆论监督也是多元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互联网这种现代传媒的诞生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更加广泛、开放的平台,成为反映公民诉求、问题曝光、批评建议,让政府了解民意、了解社会的重要手段和沟通桥梁。近期发生在社会管理中的一系列事件中,公众通过舆论监督在其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例如儿童希望志愿者的一张照片引发人们对贩卖器官等的质疑。又诸如红十字会的万元餐费发票在网上被公开等。舆论监督作为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补充,在维护社会正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

因此,要树立多元监督的理念,要依靠群众、舆论、司法监督等形式推进社会管理。建立多元参与监督机制,多管齐下,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社会管理监督摆在突出的位置,要强化监督,促进社会管理走向法治化。

(三)树立政府补充理念

现代社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补充管理为主导、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社会组织为中介、公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多元互动格局。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只应起到补充作用,为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中,要树立政府补充理念。

政府除了要积极扶持其他社会管理主体的成长,健全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协调好多元管理主体的互动协作关系,自身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的最大责任,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让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分享发展的成果。政府对于社区、村组、非政府组织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政府引导与社会主导相结合,当村组、非政府组织达不到公平、公正时,由政府补位,出面协调解决,满足他们的需求,政府才能有所作为。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快职能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政府通过转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从纷繁复杂的具体社会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必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领域里以及对其他主体社会管理行为的监管上,可以使社会管理活力得到极大释放,同时又可以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平稳有序进行。

政府既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多元主体的相应作用,尽快从传统的一元管理转向新时代要求的多元治理,大力发展社会组织,让具有更高生产效率的社会力量来直接供给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发展社会工作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实现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政府应该对社会非营利组织、市场化的组织、公民社会等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充满信心,主动“放权”给社会,让多元的社会主体主动参与管理。

四、结语

4.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四

【摘要】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十分明显,对于医院政工队伍的建设也在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医院的政工队伍建设直接影响着医院的整体形象,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所以当前我国对于医院政工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可以实现医院政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关键词】医院;政工队伍;建设;思考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对医院的改革是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发展医院政工的队伍的建设,在新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医院政工队伍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使其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1、当前我国医院政工队伍建设现状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医院政工队伍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在专业性方面,不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因为造成发展建设的速度缓慢,并且质量不高。当下,多数政工人员都是由医护人员组成的,他们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政工教育,可以说是“半路出家”,所以在系统性以及专业性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差距。在具体工作中的直接表现为力不从心,无法高效的完成政工工作,因此医院工作要想顺利的开展起来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其次,政工人员在自身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差的专业管理能力。当前的政工人员往往安逸于现状,对于工作态度不积极,也没有主动服务的意识,所以在专业管理能力方面具有较差的水平。我国在新形势的发展道路上不断进步,所以新法规、新政策的出台为政工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但是政工人员并没有养成主动探究政策理论的意识,同时也没有对身边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医院政工中思想工作无法顺利的开展,甚至影响了医院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的能力。第三,领导的不重视是影响政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医院的主要任务是治病救人,所以医院领导将过多的精力放在这方面水平的提升上。这本应是无可厚非的问题。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领导的过于忽视却将政工工作带入了“边缘地带”,所以很多政工人员会在心理方面产生极大的心理落差,他们会认为医院的重点任务是抓业务建设,抓收入,而不是医院的内部管理与发展。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医院要想做大做强,发展我国的医疗事业,就要在内部以及外部得到共同的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以,领导对政工工作的忽视以及政工人员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政工工作的发展受到阻碍。第四,影响医院政工队伍建设的另外一方面原因在于缺少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起到监督的作用。这样就会造成政工人员的工作存在长期不明确的情况,一些问题应该管理而不去管理,或者虽然管理了,却并没有显著的效果,这些突出的问题都是以为缺乏监督管理机制造成的。在这些问题的影响下,更应该进一步强化医疗政工队伍的管理机制,以适应社会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为实现医院同步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2、新形势下加强医院政工队伍建设的对策

2.1提高政工人员的素质。针对医院政工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的问题,医院需要用培训、教育等手段对政工人员素质进行提升。首先,加强对政工人员的思想观念教育,提高其思想宽度与深度,增强政工人员对问题的理解与分析能力,使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其次,拥有正确的工作理念,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对待工作,不被外界因素所困扰。最后,树立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把名利看得太重,坚守自己的岗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还应做到加强政工人员的理论学习,夯实政工人员的理论功底。医院政工人员是开展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先导,所以要高度重视医院政工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政工人员学历教育,密切联系医院工作实际,积极掌握医疗动态和技术的更新;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提高,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习惯;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医德医风的学习教育,注意自身修养的提高。

2.2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原有的规章制度要顺应时代发展方向,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改进、完善。因此需要上级部门为政工人员制定具体可行并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如建立一定的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予以奖励,这不仅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还能提高工作的质量;也可以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让大家意识到监督管理是有助于政工人员自身价值实现而存在,是为帮助大家更高效率工作而存在。

2.3重视政工人员的培训。(1)专业技能的培训。医院从事的是专业的服务,因此对医护人员的要求很高,政工人员虽然不是医护人员,但他们毕竟是在医院工作,因此对必要的医护知识和基础的医疗技巧要有所掌握,这样才可以在工作中减少或避免出现尴尬事件。因此,政工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是不能忽视的。(2)理论知识的培训。政工人员主要从事的是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思想工作的落实,都离不开政工人员。这就需要政工人员一方面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证自身思想的正确性,这样在宣传时才不会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另一方面,政务人员要时刻关注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变化,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具备一定的概括能力,这样国家出台方针政策时,才能掌握动向,及时传达、落实到基层,不出现错误。因此,医院定期举办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培训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

3、结语

综上所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环节,要想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仅要在治病救人方面多下功夫,同时还要重视对医院政工队伍的建设,只有兼顾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才能实现医院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主要从社会新形势发展进程中,医疗政工工作的现状出发,为我国广大群众带来基础性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吕伟.新形势下加强医院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J].法制博览,2015(13)

[2]康向华.新时期加强医院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4(03)

5.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篇五

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考验。社会矛盾化解水平是基层群众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作力点。现就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浅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农村的主要社会矛盾及其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分析其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在环境艰苦、待遇很低的情况下,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一部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二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目前大多数

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赔偿利益不均衡,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而且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政府一方面要低成本发展,一方面无力支付老百姓的土地补偿费用,矛盾十分尖锐。三是农民负担相对较重。由于受自然灾害和产业结构老化的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缓慢,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放缓。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消费水平逐年上升,生活开支、教育开支、医疗开支、生产投入增幅变大,部分农民的负担相对来说依然较重。由此引发的干群矛盾仍然占有相当的比例,在边远落后地区尤其如此。四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素质普遍偏低,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由于观念的原因,农民信“访”不信“法”,“青天情结”非常严重。有的事情本来很小,少数人能一直访到中央,有的即使经过法律程序判决,还要上访,有的甚至与政府故意对抗。涉法信访在信访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除司法不公原因外,主要是上访人的思想观念没有转变。五是农民治安要求增强。治安状况是老百姓极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检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尺。治安状况不好,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危害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引起群众的不满和不安。六是宗族派性斗争犹存。村民自治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是十分积极的,但是在村委会直选和村民自治过程中,宗族矛盾、派性斗争也似乎有了机会,斗争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破坏选举、煽动闹事、制造混乱和不停地上访,直到“对手”下台为止。

七是党务政务不够公开。因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到位,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引起农民不满,从而引发群众对政府的抵触情绪。

二、准确把握目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

在我国当前特定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社会利益格局会重新调整,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纠纷也会不断涌现。其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矛盾纠纷主体发生变化,矛盾覆盖的范围日益广泛。由于社会改革,农村民间纠纷主体发生了变化,过去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发展成为村民与基层行政村、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主体的当事人不再仅仅是村民个人,还包括了许多经济主体和行政组织及部门,矛盾纠纷主体呈现多元化。二是矛盾触及问题层次加深,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突出。由于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政治上涉及民主权利,思想上涉及价值观和利益观等。现在农村的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土地山林纠纷、水利纠纷、婚姻赡养纠纷、历史遗留问题等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成为主流,其范围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方面。三是干群矛盾风险增大,涉及的对象群体性增多。在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中,一些村民在利益问题上产生共鸣,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农村矛盾冲突的对抗性增强,那些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一些地区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潜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群众对社会的不满意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往往会由于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而引发,迅速演化成一场集体行动。四是矛盾表现形式复杂多样,相互影响、交织、牵动。矛盾出现之初,大都希望能通过正当途经将问题予以解决。但是,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若没能在有关基层部门得到有效解决,当事人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往往情绪激动、行为过激,有的越级上访,有的酿造成严重的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一些地方农村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宣泄,其隐藏的风险不小。五是矛盾政治因素有所增加,群众自保能力有所提高。现在的农民,越来越懂得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也越来越懂得监督干部。当一部分群众利益受到干部侵害的时候,一些在外打过工、当过兵或者退休返乡的干部教师等地方能人,往往会主动或者被推选出来,与当地干部交涉。如果基

层干部不能答应他们的利益要求,他们常常以上访的形式对当地干部施加压力,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三、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对策

(一)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维稳根基。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充分发挥其平安建设的依托作用,加快形成以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治、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在维护社会核心稳定中发挥核心作用。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支持力度,加快公安、司法等政法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等硬件设施建设,以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阵地的作用。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综治、平安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人民调解员的补贴和工作经费,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矛盾化解工作兵多将广和“弹药充足”,为这场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创造先决条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优配强人员。一是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力量。将“招录”、“聘用”及其他灵活用人方式相结合,吸收一大批文化程度较高、法律知识牢的新鲜血液充实到矛盾化解工作者队伍中去,同时积极吸收社会上的“三老”人员,组成一支老中青搭配合理,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相互配合,相互调动的矛盾化解工作者队伍。二是加大对现有队伍的培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队伍建设,通过加大对工

作队伍对《人民调解法》、调解协议的书写等内容的学习,剖析案例等方法,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矛盾化解技能,丰富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提升矛盾化解的质量。三是稳定矛盾调解工作队伍。可以考虑直管或垂管的方式,将政法干部从事矛盾化解工作的人员固定化,确保矛盾化解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减少被借用和一人多职情况的发生。同时,可以考虑对从事矛盾化解工作的,成绩比较突出的,优先提拔,以此激励人、留住心。

(三)整合资源优势,创新工作手段。一是整合三级网络力量。充分发挥乡(镇)、村(居)、组(社)三级调解网络作用,形成互补,使之形成一个矛盾化解工作的强大网络,使每一起矛盾纠纷产生时,当事人可诉求的主体多元化,矛盾化解的力度更大化,解决矛盾的能力实体化,有效地规避人民调解队伍不足、公信力还有待加强,公安、法院、检察院警力不足等问题。二是引导律师参与调解。探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主动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的有效途径,完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手段消除纷争。三是发展民间调解力量。通过必要的物资投入,将农村党员、老干部、有威信的群众吸收到人民调解组织中,装大民间调解力量,以群众做群众的工作,更加有效地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工作发展。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报信息网络,政法书记负责统筹,各领域分管领导负责包案,乡综治维稳中心负责调处,村治调主任负责化解,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由责任人负责调处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部门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以司法所为主体,公安、法庭、移民、信访、林业、土管等单位和部门联合的工作体系,集中优势兵力协助基层消化社会矛盾和纠纷,把矛盾和纠纷化解的基层、化解在原发地带、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将“矛盾化解成功率”列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体系,这将有效改变部分地方领导对矛盾化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不足的局面,能够更好地提升矛盾化解工作的质量。

(五)强化宗旨意识,赢得群众信任。一是帮助困难群体。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从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救灾扶贫、致富信息等方面着手,对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给予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达到密切干群关系,化解干群矛盾的作用。二是落实好惠农政策。农村基层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带领农民群众大力发展生产力上来,实现

6.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六

关键词:研究生,社会实践,综合素质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 承载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使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实践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相关主管部门对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逐步重视, 研究生社会实践逐步走向规范和有序。文科专业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如何结合文科专业研究生的特点和需求, 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实践, 真正实现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目标, 需要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

一、加强文科专业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分析

(一) 有助于增强研究生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学会如何做人

做人、做事、做学问是研究生面临的三大主题, 而其中, 做人是第一位的。很多时候, 教育者喜欢和研究生面对面的探讨如何做人的问题, 教育研究生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应该爱国爱党爱人民, 这种以直接的灌输为主的教育方式当然很重要。同时, 也应积极为研究生搭建社会实践的平台, 让研究生在实践中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中国的社会现实、了解中国的国情, 从听变为多视角的观察、全身心的体验, 从而让埋藏在内心的爱国情怀充分涌流, 真正意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从而变为强大的学习动力。

(二) 有助于增强研究生的团队意识, 学会如何做事

大局观、国际化的视野、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是研究生必须具备的素质。社会实践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 从联系意向单位、到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以及总结等, 都离不开实践团成员彼此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和相关部门的沟通, 每名生活在社会实践团队中的研究生, 就好比一台机器的各个不同的零件, 缺了任何一个, 机器都很难有效运转, 每名同学的集体荣誉感会得到充分的激发, 会更深刻的意识到, 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 离开团队, 离开集体, 个人的价值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 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会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三) 有助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 学会如何做学问

文科专业研究生由于专业的限制等多方面的原因, 和理工科的研究生相比, 创新意识相对较差, 习惯于直接从文献资料中寻找答案。而实际上, 没有真正脱离实践的理论, 理论来源于实践, 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因此, 文科专业的研究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 可以增强对所学专业的认识, 更深入的掌握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增强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在实践中发现问题, 获得灵感, 激发创新意识, 培养创新能力。

二、文科专业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现状透视

(一) 积累的经验

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 参与度较高

由于文科专业研究生的规模相对较小, 每个班级的人数比较平均, 因此, 更适合以班级为单位组队, 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面向的对象基本是研一的同学, 一个班级即是一个社会实践团队, 要求研究生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因此社会实践的覆盖面较宽, 参与度较高, 至少有80%的研究生可以参加。

2、借助奖助学金平台建立激励机制

目前, 很多高校都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制度取代了以往的公费自费制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有详细的实施细则, 一般包括业务学习、科研能力、开题报告、思想政治表现等考核内容。而这可作为激励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抓手。一般规定, 凡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同学, 在奖助学金的评定中, 思想政治表现部分可以加分, 以此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建立社会实践立项指导团队

随着对研究生社会实践重要性认识的逐渐深入, 社会实践已从以往的随意组队发展到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评审才能开始实践。很多二级学院也建立了由学位点负责人、部分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共同组成的立项指导团队, 共同指导研究生进行社会实践立项, 本着进行科学研究的原则, 依据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对社会实践的选题、预研究报告的撰写等提供专业指导, 为社会实践的质量提供一定的保证。

4、校院两级设立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

充足的经费是保证社会实践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 很多高校设立了校、院、系、研究生四方共同出资的制度, 特别是学院设有研究生社会实践的专项经费, 根据社会实践团队的立项及总结答辩结果, 给予适当资助 (带队教师的费用全额报销) 从经费上保障社会实践的顺利进行。

(二) 存在的不足

1、实践形式缺乏有机整合, 主导形式周期短, 缺乏深入性和持续性

如果从广义的社会实践来看, 目前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形式主要有暑期集中的社会实践、博士生挂职锻炼、参与导师课题的社会实践、在实习单位进行专业实习等。这些社会实践形式目前并没有得到有机的整合, 而且学科分布不均, 差异性较大。如, 博士生挂职锻炼的名额非常有限, 一般一所高校的名额只有十几人左右, 每个学院真正能够面试成功参与挂职的博士只有几人。参与导师课题的研究生数量也很有限, 特别是对于人文社科专业, 导师能拿到的课题不多, 有些年轻的导师根本申请不到高水平的课题, 所带的研究生可能在研期间一次参与的机会都没有。因此, 目前由校院两级主导的社会实践主要是暑期集中的社会实践。而暑期实践由于经费等多方因素的限制, 周期一般都比较短, 基本是一周左右, 最长也不超过半个月, 实践周期为一个月或以上的实践团少之又少。较短的时间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 无论是和专业相关的调研活动还是利用专业进行的服务都只能停留在一般的层面上, 很难深入下去。且实践结束后除少数实践团外, 大多数实践团只满足于应付学校组织的总结答辩, 缺乏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意愿, 实践成果及相关研究对意向单位的反馈以及进一步的沟通和合作都做得很不够。

2、缺乏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研究生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现有的社会实践激励机制还很不完善, 主要是后奖励制度, 如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可以参评社会实践工作优秀个人, 但比例很小, 有些学院也建立了以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为依托的社会实践激励机制, 如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可以有1-2分的思想侧评加分, 但力度不够, 尚不能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部分研究生并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实践对个人综合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意义, 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变成研究生的内在需要, 仍体现部分行政强制性的色彩。此外, 从实践的时间上看, 对于法律专业来说, 暑期恰好是备战司法考试的关键阶段, 大家很难全身心的投入社会实践。

3、意向单位联系难度较大, 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

目前社会实践的意向单位联系起来难度较大, 特别是对于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来说, 调研主题大多集中在社会意识形态方面, 有一些话题也很敏感, 而大多数企业更愿意接待理工科专业的研究生, 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而不愿接待人文专业的研究生, 使得一些比较好的立项题目由于联系不到合适的意向单位而搁浅。单位即使接待了人文专业的研究生, 也对调研方式做很严格的限制, 大多只能和领导层面进行座谈, 不希望对普通职工发放调查问卷和进行个别访谈。因此, 听到的只是单方面的声音, 获取的数据有限, 影响调研的深入进行。此外, 缺乏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意向单位的联系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基本是一年换一个地方, 实践单位在数量和稳定性方面都难以满足社会实践的需求。

4、社会实践的立项环节没有充分调动大多数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 和意向单位真正的需求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

目前社会实践的立项由校院两级共同组织完成, 对于文科专业来说, 立项环节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没有充分调动大多数研究生的积极性, 缺乏向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征集社会实践主题的环节, 由于是以班级为单位, 每个班级基本是班长、书记牵头立项, 而班长、书记的智慧毕竟有限, 从而造成选题难。二是缺少统一向实践基地征求立项主题的环节, 当然, 主要的原因是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还很不完善, 实践基地还没有形成规模, 部分专业缺乏稳定的、一定数量的实践基地。因此, 社会实践主题的确定对于某些专业来说仍以研究生为主来确定, 存在单项性。基本的流程是先设计好主题, 然后联系意向单位, 由于立项时并非事先充分征集意向单位的建议, 因此, 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和实践单位真正的需求脱节的现象。由于主题确定环节缺乏双向沟通, 没有充分考虑到实践单位的实际需求, 研究生调研的题目不一定是意向单位最需要的, 二者缺乏有效的对接, 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实践的效果。

三、增强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效性的对策探讨

(一) 将社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 规范考核

绝大多数有研究生教育的高校目前的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仍以研究生工作部和院研究生工作组为主, 缺乏研究生培养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社会实践只是作为一项活动来组织, 尚没有纳入教学体系, 没有写进培养方案。而研究生非常注重培养方案, 因为必须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才能毕业, 而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环节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研究生对社会实践的重视度, 认为并不影响自己的毕业, 可参加可不参加, 从而直接导致社会实践的参与度较低, 积极性不高, 没有硬性考核机制等。因此, 为了保证社会实践的惯常性和参与度, 应和研究生培养部门协调, 将社会实践作为必修环节写入培养计划, 属性为必修课, 和其它课程一样有学时、学分的要求, 并且结合不同的学科特点科学、合理、规范的设计选课方式和考核方式, 使社会实践和其它课程一样受到研究生的同等重视, 从而实现在社会实践环节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对接, 共同助力, 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

(二) 丰富社会实践的形式, 构建以专业实践模块为主, 非专业实践模块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实践体系

应借助培养方案等平台将现有社会实践的形式进行有机整合,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应结合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特点和需求等构建多层次的实践体系, 比如, 从类别上说, 可以包含专业实践模块和非专业实践模块, 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模块, 在此基础上可以选择参加以提高人文素养为核心的非专业实践模块。从内容上说, 专业实践模块可以包括博士生挂职锻炼、暑期集中的社会实践、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实习以及和专业课程学习考核相对接的专业调研等内容。非专业实践模块可以包括社会热点问题调研、志愿服务等。总之, 提供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营养套餐, 让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需求等进行自由选择, 使每名研究生都有机会参与社会实践, 充分激发研究生的自主性、能动性, 让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充分受益。

(三) 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完善立项机制

社会实践基地的数量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实践的质量, 前面所提到的多层次的社会实践体系的构建其重要的基础就是稳定的、足够数量的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对于人文专业的研究生来说, 联系社会实践意向单位和实习单位的难度都很大, 因此, 校院两级负责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 比如和对外交流合作处、校友会、招生就业处等机构联系, 结合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 积极推进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此外, 项目申请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可实现双轨制, 一方面应事先向已有的实践基地发布项目申请通知, 由意向单位根据需求提交项目申报;另一方面, 同时向全体研究生征集社会实践题目, 然后对实践基地提交的立项主题和研究生提交的立项主题进行整合, 确定题目, 组织研究生按兴趣进行申报, 从而将社会实践基地的需求和研究生的专业和需求有机结合, 调动双方的积极性, 实现双赢。当然, 这种立项机制是以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成熟发展为前提的, 因此, 开拓基地、建设基地是非常重要的。

(四)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扩大参与度

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提高社会实践质量的重要保障。前面提到的将社会实践作为必修课列入培养方案, 纳入教学环节, 按照课程管理的模式进行监督考核是重要的激励约束方法, 此外, 应对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社会实践的评优评先、和社会实践内容相关论文的评选、版面费资助、推荐发表等相关激励制度进行有机整合, 加大激励的力度, 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充分激发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并突出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智力优势, 将社会实践真正变为实践单位和研究生的共同需求, 提升层次和水平, 注重实践成果的转化, 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五) 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关注和指导

目前, 对于文科专业来说, 社会实践意向单位的联系难度较大, 而仅仅依靠学院层面也很难实现实践基地数量的突破, 导师的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 导师对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还不够。因此, 一方面, 应通过导师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 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重要性的认识, 借助导师对研究生的影响力来引导研究生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另一方面, 学院采用一定的激励机制提高导师关注社会实践的兴趣, 如鼓励导师帮助联系实践单位, 对于联系成功的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可要求博导三年至少带一次社会实践, 对于社会实践的带队教师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等, 充分发挥导师在实践过程的督导、实践成果的转化等方面的社会关系优势和学术优势。

参考文献

[1]陈闻、杨丽媛《论研究生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7年10月

[2]张海林、朱红《素质教育目标下做好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中国电力教育》第142期

7.社会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篇七

【关键词】纪念馆档案工作;五大发展;存在问题;措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反映了我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2015年度江苏省档案局总结表彰大会上,省档案局局长、党组书记谢波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局馆工作思路,强调了档案局馆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勇于冲破传统思想观念的“障碍”,敢于涉足过去未曾涉足的“盲区”,着力攻克体制机制的“顽疾”,努力闯过阻碍发展的“难关”,积极推动档案事业自身实现“五大发展”。这个工作要求,高度概括了档案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真谛。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在谋划5年发展大计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扎扎实实地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档案事业发展推向更高的台阶,使档案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发挥独特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一、推动创新。科学审视档案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档案工作已日益成为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基础和支撑;档案部门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电子档案从形成到长久保存、有效利用的全程控制,正成为发展趋势;“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深刻影响到档案的特性和档案工作的边界。档案事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巨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纪念馆管理者也要随著这些变化而开创新的工作态度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将现代科学的理论、方法与技术得到掌握和应用,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增强档案工作在新时期的应变能力、竞争能力与宏观调控能力,真正为社会的发展和改革事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协调发展。推进档案工作全面进步

协调发展是推进纪念馆档案事业全面进步的有力保障,仔细分析档案工作的发展趋势,纪念馆档案工作进步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作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注重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通过自学和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等方式,来熟悉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努力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质量。在实践工作中,纪念馆档案管理工作者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使档案工作更加科学、实用,为纪念馆的中心工作服务,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为不断发展的文博事业提供有力资源。

三、绿色发展。实现全面现代化

目前,很多纪念馆的档案室管理方式还是比较落后,过多的采用手工整理方式,这样使整个工作效率大大降。当我们查询档案时,不但检索速度减慢,而且文件磨损现象也很严重。就档案工作而言,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摆脱低效的、传统的管理模式,真正走向现代化,需要加快档案数字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首先技术是必要条件。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要以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技术的支撑。随之,档案信息服务机构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软硬件设施对档案资源信息库进行有序管理,为档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改变以往的档案工作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软件的质量支持、对网上办公先进设备的配置,提高标准化程度,提高一定的开放性和互联性,这样为档案工作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基础和物质保障。

四、共享发展。坚持造福社会、服务人民的目标

档案工作的终极目标是造福社会、服务人民,也是档案工作的目的所在,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实现省市县各级纪念馆档案部门软硬件平台的共享,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实现大众对于开放档案资源信息的共享,提高纪念馆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随着社会的知识经济发展,纪念馆的档案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纪念馆在社会中,对教育、学术研究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重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发挥纪念馆的重要作用,提高其管理水平,并且让纪念馆里的信息资源得以丰富,为新组织目标的实现和在可持续发展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纪念馆的档案要努力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服务人民群众。要使纪念馆成为社会上重要的文化资源,就必须将其档案管理加强,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全社会提供档案资源的利用。

8.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几点思考 篇八

胡德春

2012年第4期 ——社会建设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民生福祉大计,事关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业。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推进民本机制、化解机制、纽带机制、平衡机制和防控机制创新,为加快构建中部战略支点发挥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推进民本机制创新,廓清社会管理之“源”

抓住源头,方能抓住根本。社会管理重在以人为本,要把“六民”要旨即民评民说是标准、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声是依据、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标、民苦民痛是失职,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大力推进民本机制创新。

(一)在导向机制上,要树立为民服务宗旨观,做到情为民所系。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上,要解决好为谁说话、为谁干事、为谁谋利益的问题;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上,要掌握好怎么说话、怎么干事、怎么谋利益的问题。努力使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彰显民本理念,体现宗旨观念,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根本目的。

(二)在推进机制上,强化执政为民责任观,做到权为民所用。在社会管理实践中,要始终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由人民赋予、权力为民所用、权力为人民负责、权力受人民监督”的道理,坚持用情、用心、用责、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源头治理,紧紧抓住“三个源头”,即治理矛盾产生源头,突出决策决定、执法执纪、行政作风、项目建设、民生问题等五个重点,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社会矛盾和问题少发生或不发生;治理矛盾集中源头,突出村(社区)这一重点,做到“谁管理、谁负责”,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上交或少上交;治理矛盾管辖源头,合理划分地方和部门管辖责任,做到“谁管辖、谁负责”,使“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市、区)、矛盾不上交”,努力使社会管理权责落实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

(三)在评价机制上,落实人民满意政绩观,做到利为民所谋。“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正确的政绩观是衡量一个干部是掌权做官老爷还是执政为民的试金石。在社会管理实践中,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根本政绩取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树立为民科学、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绩观;全面增长政绩才能,学会用“一线分析法”,即按照客观事物发生发展量变质变的规律,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促进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做到以德行服人、以才能服人、以业绩服人,当好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部,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满意度。

二、推进化解机制创新,疏导社会管理之“流”

“源渊则流长,流活则源清。”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在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努力舒缓社会紧张情绪,平和民众忧怨心态,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一)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大力畅通基层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切实抓好初信初访,加大乡、县两级初访协调处理力度,不断提高初访办结率,努力把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解决在初始环节;切实抓好网络信访,组建市(州)网络信访中心,采取信息“一个口子进来,一条渠道处理,一人总审把关,一个口子出去”运作模式,实现基层群众不出门、不上访、不花成本就能快捷解决问题;切实抓好领访代访,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代理和带领信访人向上反映问题,引导基层群众走正确渠道反映合理诉求,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切实抓好约访接访,定期组织开展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干部“首问”接访、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约访活动,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各个环节。

(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办法,采取八大化解举措,即通过源头化解、网络化解、接访化解、疑难化解、督办化解、现场化解、依法化解、改进化解,提高矛盾化解率,努力形成良性循环。构建四级化解网络,即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州)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坚持分级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包案调处与专班调处相结合、超前调处与督办调处相结合。完善三个工作机制,建立高位协调机制,对“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急难险重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由地方主职领导或上一级跨部门领导牵头协调化解;建立重点推进机制,坚持做到抓主管问责,抓整改落实,抓督办检查,抓定期例会,抓工作通报,抓领导谈话,抓经验交流,抓培训提高,抓宣传推广,抓改进提高,建立环环相扣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改革创新机制,总结推广国有企业改制维稳、城镇征地拆迁、军转干部安置、非正常死亡处置等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工作品牌。

(三)建立健全疑难案件化解机制。对急难险重和疑难杂症问题要加大化解力度,组织开展“难案大会战大攻坚”活动,落实专班,集中攻坚,限期销号,特别是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X+1”的方法,即多方筹资、政府兜底,一次性了断,确保当年发生的案件化解不跨。对短时间难以化解的重大涉稳问题要加大专班包保化解力度,按照“五专”要求,即专家会诊、专班应急、专项治理、专项打击、专班巡查;落实“四包”责任,即包沟通、包化解、包稳控、包接返;采取“五包一”举措,即在重大敏感时段,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由一名县级责任领导、一名公安基层所队负责人、一名责任区民警和两名街办或社区干部进行包保稳控,确保不出现失控、漏控现象,确保跟踪管理化解到位。

三、推进纽带机制创新,夯实社会管理之“基”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在基层基础,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推进纽带机制创新,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持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统筹构建城乡基层党建格局,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全覆盖;科学设置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网络,采取单建、联建、挂建等形式,推行“村(社区)企联建”、“村(社区)+协会”等设置模式,形成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青年、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组织以及各种经济社会组织相配合、相协调、相促进的格局;健全完善城乡基层党建制度,围绕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绩效建设等内容,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轨道。

(二)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全面加强基层管理服务,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协调运行。搭建“大综管”工作平台,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形成由“两委”统一领导、村湾(小区)为支撑、联户(楼栋)为基本单元、辖区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大综管”工作格局,统筹管理各项社会事务。搭建“大综治”工作平台,有机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民政、国土、劳动、工会等部门力量,构建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社区)工作站,建立“五联”工作机制,即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统筹抓好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搭建“大服务”工作平台,围绕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立覆盖辖区全体成员、主体多元、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三)健全群众工作制度,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工作制度,大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建立“四固”机制。固定专班,即组建一支由一名副县级干部带队,“两代表、一委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的下访工作队,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固定时间,即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下访活动,公示时间、内容;固定任务,即对每次下访中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进行登记分理、协调化解、上传研究、下达督办、反馈改进;固定考评,即加强责任目标考核,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二是开展“四千”活动。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以进千家门、知千家情、排千家忧、暖千家心为主题的“四千”活动,深入了解工作对象在想什么,怕什么,求什么,做到顺其所想,避其所怕,竭力给其所求。三是发挥“四个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上下沟通,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化解矛盾,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推进平衡机制创新,理顺社会管理之“气”

社会管理的难点在平衡利益关系,要针对由于利益不均衡导致社会矛盾多发的现状,构建社会利益均衡与整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和谐局面。

(一)构建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当前,我省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发展黄金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格局至关重要。要坚持科学决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制度,杜绝从部门和行业利益出发制定政策的现象,防止不公平、不公正的决策引起社会矛盾和冲突;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利益补偿,按照社会发展改革成本由社会承担和合理利益补偿原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再分配调节、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对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进行相应利益补偿,认真解决好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二)构建有序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分配的不平衡是导致社会公众心态失衡的直接原因。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扭转城乡、地区、行业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既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强化税收调节作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统筹兼顾“两头”,对高收入群体,要严格执行调控政策,特别是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对低收入群体,要切实提高社会保障力度,特别是要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收入分配领域的立法步伐,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三)构建规范的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平衡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格局,以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完善弱势群体权益维护法律保障制度,制定、完善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保障他们在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法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完善现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申诉控告等法律救济制度,使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五、推进防控机制创新,编织社会管理之“网”

要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的现状,大力推进防控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气候”。

(一)健全综合管控机制。加强治安防控,构建“六条防治线”,即构建村(社区)、农村、居民楼院、重点要害部位、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等治安防线,夯实天网(域外联防联治网络)、地网(域内群防群治网络)、互联网“三网合一”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房管人、定位管理”并帮其解决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社区民警、社区主任、家庭、企业主“四帮一”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对吸毒人员采取公安民警、社区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共同参与的“多帮一”模式,对青少年建立健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志愿者“五体联动”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做到部门联动,严格管控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在发案较多的商贸区推广“十户联防”群防群治模式,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

(二)健全危机管控机制。高度重视媒体及危机传播管理工作,面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系统内部,网络、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涉事骨干及其家属(亲属)、同事、朋友、乡亲等的管控工作;落实危机管理措施,组建由专人管理、专班操作、专业管控、专门机制的“四专”机构,遵循统一性、真实性、时效性、权威性原则,做到第一时间公布信息、信息真实不说谎、瞄准公众关切目标;完善危机传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涉稳联席会议、专人发言、新闻把关、危机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增强媒体及危机传播管理实效。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特别要健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围绕“四治目标”,即治早、治小、治了、治好,做到又快又好、化整为零。增强“首问四性”,即敏感性、前瞻性、责任性、有效性,找准症结,分类处置、过程控制、环节化解,及时有效处理群体性事件。扣住“三个环节”,即预防环节做好组建专班、制定预案、排查化解、目标管理、督办考核等基础性工作;处置环节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对称、第一时间专班到场、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第一时间报告实情、第一时间控制局面等,密切关注和掌控事态发生发展变化情况;善后环节落实承诺、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处置、打击违法行为,切割问责、追究相关责任,总结得失、汲取经验教训,形成社会应急管理良性循环。■

上一篇:我国网络安全技术迈上新台阶下一篇:对高中物理课堂教学的反思和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