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2024-08-25

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精选7篇)

1.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篇一

漯河市中心医院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辐射设备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检查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设备工作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辐射设备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 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

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 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铅玻璃完好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 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周检查一次辐射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辐射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 人员培训制度

1、本制度目的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认识,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范围适用于本院所有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

2、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细则,并负责联系到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统一安排,到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及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医院统一负责(未取得合格证书费用自负)。

4、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的辐射工作,有关科室必须于每年12月将下一个培训时间报到科教科,科教科会同辐射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统一安排,必须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全部培训完毕,下一个周期再轮流培训,新分员工从事辐射工作的,到岗位前必须优先安排培训,否则相关科室不予接收。

5、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情况的落实,每年进行4次检查,对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人员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扣除当月劳务费,直到取得合格证书为止。

第七章 监测方案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必须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放射防护和设备性能检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对全院各辐射场所至少监督监测一次,并出具纸质检测报告

1、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性能进行定期的检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性能的稳定,不对受检者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2、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进行定期的防护监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使用场所防护屏蔽的安全性,不对工作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3、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和外部环境进行监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使用场所周围的外部环境辐射安全,不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4、对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计,在有效周期内交予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以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如造成辐射剂量超标,能及时得知,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5、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体检,严密监测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态。(每两年一次)。避免辐射伤害产生疾病的发生

第八章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我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

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医院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蛟

成员:崔红领 卢众志 吕文生 张工化 宋太民 林运智 崔庆周 卫元元 闫超

2、技术专家组

组长:谭占国 副组长:冯亚民

成员:李艳辉 王瑞 王明科 李红伟 王增民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学装备部)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0395-3356576 0395-3356120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学装备部(或总值班)报告。医学装备部(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电话:12369)、卫生局(电话:0395-3134319)及公安机关(电话:110)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耗材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

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部、公安部、卫生部。

六、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九章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二、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规定,在试运行三个月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放射源场所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2.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篇二

关键词:放射防护方法,X射线,放射损伤

近年来, 随着医学影像事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各种新技术快速地在医学x线影像诊断设备中得以广泛应用, 使x线成像质量不断提高。但x线检查作为一种常见的医学诊断手段, 现代临床使用x线影像设备的检查种类和使用的频繁度在不断提高, 使用x线影像设备进行检查和诊断的依赖性在不断加大。除常规的拍片照相外, 各种造影检查以及CT扫描, 术中定位介入等都有x线的参与, 使患者接受照射检查的次数和总的辐射剂量也在提高。目前在国内, 广大的从业者以及患者普遍缺乏正确的放射防护意识, 医务人员大多只重视对自身的防护, 而缺乏对患者的保护。在临床实践中, 医院又没有很好地对患者和患者家属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辐射防护宣传, 提高大众的防护意识, 应该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

1 加强对医用放射线的危害的认识

相对可见光线, x线是一种具有高能量的粒子。X线光子在穿透人体时与人体的生物分子 (如核酸、蛋白质等) 发生碰撞, 会使原子的外层电子脱离从而发生电离, 生物分子的性质会因此而改变, 细胞的功能及代谢亦遭到破坏, 造成人体自血球减少, 出现皮疹, 影响消化功能、呕吐等症状。如果辐射剂量不大, 人体自身的新陈代谢功能会修复受到损伤的细胞或局部组织。因此绝大多数低剂量的医疗照射只会产生短期效应。对人体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是, 如果x射线损伤了控制细胞复制的基因, 就有可能使组织的新陈代谢发生变异, 诱发肿瘤、贫血、白血病、遗传性等疾病的发生, 具有随机性效应。当然这是个低概率事件, 但所受辐射剂量过大就会增加这种可能性。

人体内不同组织的功能和代谢速度不同, 对辐射亦有不同的敏感度, 如眼睛和性腺对辐射的敏感度高于皮肤和肌肉。同样剂量的辐射照射到生殖器官上的危害远大于对四肢的照射。因此, 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防护, 减少有效剂量照射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防护设施

(1) 环境安全防护照射室墙壁屏蔽厚度为30cm钡沙砖混墙。辐射监测点三个, 分别是放射操作人员观察窗、病人出入门和操作人员出入门。放射操作人员操作观察窗为1500×850×20mm的铅玻璃, 病人出入门为60mm不锈钢铅门, 放射操作人员出入门为木铅门; (2) 辐射防护设备铅衣4件、铅围脖4条、铅手套4双、铅眼镜4架; (3) 辐射监测设备个人胸章剂量计每人一个。

3 管理措施

3.1 健全管理组织

医院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成立了由一名副院长为组长, 医院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放射工作单位科主任为成员领导管理组织, 全面负责医院内部放射性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组织对含射线装置设备、使用、贮存、应急处理、废弃物回收, 培训教育放射工作人员, 宣传放射防护知识, 监督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检查放射机器设备及其场所环境, 及时排除放射故障和安全隐患。

3.2 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了《放射科X线机操作规则》、《北京万东专用透视机操作规程及维护措施》、《放射科质量控制制度》、《辐射防护制度》、《辐射设备维护维修制度》、《放射科事件报告制度》、《放射科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放射科岗位责任制》、《放射科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放射科应急控制和保障措施》等。

3.3 进行法制教育

增强防护意识国家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及专项法规和标准等是进行放射防护管理的依据。法制观念与防护意识的增强是搞好自主管理的思想基础。为此, 我们除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放射防护机构举办的防护知识培训班外, 并结合具体防护事项对照学习, 普遍认识到从事医学射线应用不仅要保护自己免受射线危害, 而且要顾及接受放射诊疗患者的安危, 从而为加强放射防护管理消除了思想障碍。

3.4 定期自检自查

防止放射设备和防护用品带"病"运行放射设备或防护用品的性能因久用或疏于检修发生变化, 将会涉及放射工作者和接受放射诊疗患者的安全。例如, 透视用.射线机的荧光屏或影像增强器老化, 灵敏度下降, 诊断医生必须加大毫安量才能获得诊断影像的清晰度。但是, 患者的皮肤入射剂量及床边透视人员接受的散射线剂量均与所用毫安量大致呈正比关系。放射防护用品, 例如铅胶衣之类, 久用加之保管不善, 使橡胶老化折裂, 失去原有的防护性能, 继续使用, 达不到应有的防护目的。类似上述情况, 单纯依靠防护监督机构定期来我院进行防护检测是不够的, 我们主要依靠我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进行自检自查, 发现问题, 随时上报院放射防护管理办公室, 协商解决, 确保医生与患者的安全。

3.5 定期检查身体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定期检查身体, 上岗必须佩戴人个胸章剂量计, 并定期由专业监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群众和医护人员安全。

参考文献

[1]胡晓雷, 江利权, 郭建国, 宁柱.自贡市医用诊断X射线机防护性能调查[J].中国辐射卫生, 2001年第2期.

3.浅谈核辐射及其安全防护策略 篇三

关键词:核辐射;安全防护;策略

引言: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中到处都充斥着核辐射,在人类的活动中,对人类生存环境危害最大的就是核辐射,但是人们缺乏对核辐射科学理性的认识,因此谈辐色变,自从切尔诺贝利以及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发生后,人们对于核辐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这些事件提醒着人们要通过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核辐射进行防护,同时在使用核物质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正常稳定的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核辐射及其特点

核辐射又称放射性,它存在于所有物质当中,其是原子核从一种结构或者一种能量形式转换为另外一种结构或者一种能量形式的微观粒子流。核辐射主要来源于地球外层星际空间以及原子核的变化,其主要特点是具有使与之发生作用的介质发生电离,因此核辐射在一些时候又被称为电离辐射。通常来说,核辐射是放射性物质放射出的电磁辐射以及粒子辐射而形成的,其中粒子辐射包括ɑ粒子、β粒子以及中粒子等三种。ɑ粒子的磁场中偏转方向与正离子的偏转方向相反,其质量较大、电离作用强;β粒子电离作用小,贯穿本领也较小。如图1 所示为各种粒子的穿透能力。

2.核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核辐射对于人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物学效应、剂量当量以及生活辐射等三个方面,其中生物学效应是指在发生电离辐射时辐射源与反应物质之间发生能量传递的一种形式,被电离辐射污染的物质之间发生的辐射直接影响人体的组织细胞,使得生物的细胞结构发生改变,从而使细胞丧失正常的功能和能力。此外,电离辐射污染的生物具有高度遗传性,生殖细胞中的DNA会随着母体遗传给下一代,从而导致基因突变。剂量当量是指在生物学允许范围内人体所能承受的各种辐射伤害强度,可以根据剂量当量判断出各种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被吸收后的生物学效应强弱程度,如果在剂量相当的情况下,人体就会受到伤害。在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核辐射,其中包括我们常用的电脑、电视、手机以及家用电器等,孕妇应该尽量避免电子产品和家庭厨房中微波炉等电气的使用,避免电离辐射对腹中胎儿造成影响。虽然我国对电子产品生产的辐射值有着明确的国家标准,但是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不惜拿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开玩笑,制造出一些辐射值较大的产品,从而危害人们的健康。

3.如何有效安全防护核辐射

核辐射对于人体的影响主要分为外照射和内照射两种形式,外照射的危害主要是泄漏到环境中的放射线从人体外部直接对人体进行照射,内照射的危害主要是放射性物质对空气、水、食品等进行放射性污染,这些被污染的食物被人们误食,对人体造成二次放射性污染。对此,进行核辐射进行安全有效的防护应该从外照射防护和内照射防护两方面进行。

3.1外照射防护

外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尽量减少人员的外出活动,在辐射剂量以及强度一定的情况下,对于人体的伤害主要是辐射源的距离,人体受到辐射的大小以及接近放射源的时间成正相关,在进行辐射防护时,应该尽量避免人员接触照射的时间,接触核物质的工作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培训和筛选,尽量做到缩短工作时间。此外,在进行外照射防护的措施中还可以利用屏蔽的方法,在核辐射周边可以采用一定厚度的屏蔽材料进行有效的屏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辐射剂量的测定和屏蔽,如果在人体无法完全进行屏蔽的状态下时,可以采用铅屏蔽的措施进行核辐射的防护。针对核辐射的安全防护而言,一切接触到核辐射的环境中,都需要尽量缩短照射的时间。所有人员尽量减少在核辐射环境中的停留时间。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熟练操作手法,从而有效的缩短工期,在没有操作任务的时候,必须远离辐射源

3.2内照射防护

通过口腔下咽、皮肤、伤口、呼吸等途径进入到体内的放射物质,会引起内照射的危害。对内照射的拿权措施主要是有效的减少放射源的数量,包含大气、物体和人体表面的辐射量。可以穿戴防护衣,有效的避免人体皮肤直接接触到辐射源。或者戴正压呼吸面具和气衣,有效的防止吸入放射性的灰尘。另外,在辐射区禁止饮食、喝水、吸烟等,避免食入放射性的物质,避免带暴露在外面的伤口进入辐射区。

结语:综上所述,对于核辐射的防护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核在人们的印象中一般与战争挂钩,核武器的杀伤力极大,但是核仪表以及核设施与核武器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核辐射虽然可怕,但是其出事概率非常小,对于核辐射不必存在太大的畏惧心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不能对它掉以轻心,在存放核物质的器皿以及容器上,必须张贴明显的核辐射危险字样,在闲杂人等不得入内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此外,在进行核科学实验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就能把核辐射的危害降到最低,从而利用核科学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卢希庭,江栋兴,叶沿林.原子核物理[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0.

[2]陈桂明,阳能军.一种新型核辐射防护材料的设计与应用研究[J].核技术,2013(10).

[3]卢炜.辐射无处不在核辐射对机体的损伤及其防护[J].家庭医生,2011(10).

[4]朱茂祥,王东根,杨国山,等.核辐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的现场救援及组织指挥原则[J].辐射防护通讯,2010(8).

4.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篇四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组 长:田 永

副组长:马玉峰

王振涛

王 劲 成 员:郭向东

王向阳

姜荣军

二、维护、维修制度

(1)使用科室严格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每天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

(2)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故障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

(3)每月彻底检查有关部件,更换损坏的零件,防患于未然。

三、维修、维护内容

(1)各传动机构包括电动、手动铅门,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及时添加或更换。

(2)驱动部分的松紧度,过松时应及时调整,保证驱动部分正常工作。

(3)所有限位开关是否正确,是否可靠工作。(4)设备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损坏应及时更换。(5)排风是否正常,检查排风量,保证换气次数。(6)电动门红外感应是否灵敏,保证病人的安全。2011辐射安全防护评估报告

2011,根据《放射同位素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在做好临床工作的同时,落实辐射防护和安全措施,现将本有关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报告如下:

本院现有各种射线装置7台,其中全身CT扫描装置1台,500MA胃肠造影机1台,CR摄片机1台,牙科全景X光机1台,小型C形臂1台,直线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主要担负医院临床诊断和治疗工作,以上设备均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正规厂家的产品,装置的射线发生和散射线符合国家防护要求,目前所有设备运行良好。

放射科、CT室现有工作人员30人,包括护士取得培训合格证26人,个人计量检测15人。

在安全管理方面,积极接受新泰市、泰安市环保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检测,积极参加各类放射防护培训班,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机房外设置工作灯,放射警示标志,同时为病友及陪伴人员准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品,尽量劝阻病患家属在射线发生时离开机房,以减少辐射剂量,封闭机房窗户,减少辐射线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以上是我院放射科、CT室有关辐射防护所作的一些工作,对辐射工作虽作了一些努力,还并不完善,今后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人们对射线的防护意识。

5.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保护环境、保障人员安全,提高我省辐射环境监管人员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督管理水平,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监督组织体系

省环保厅:对全省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拟定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全省监督计划;负责组织其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负责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监测;负责省级发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协助环境保护部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各市州辐射环境监管机构:根据的监督计划,制定所辖范围内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报省厅备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辖区内各类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整改情况的督察,并汇总与上报监督检查意见。监督检查的目的、分类、模式与频率 2.1 监督检查目的

为了保障公众利益,保护工作人员健康,促进核技术的发展,规范辐射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到现场有针对性地核实辐射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有效性、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人员配置合法性、项目运行的有关管理制度履行完好性。以期发现有关辐射安全与防护的过失或潜在危险,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避免大的辐射事故发生,降低辐射工作对公众、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2.2 监督检查分类

核技术利用项目种类繁多,同一类型的项目应用于不同的场所也存在着各自的特点。为了规范监督,统一要求,监督工作不因人因事发生变化,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特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利用情况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应的监督程序(详见附件1-16)。以下是16种分类情况: 辐照装置 2 远距治疗装置 3 近距治疗装置 4 放射性废源(物)收贮 射线大型实体检查系统 6 固定式Ⅱ、Ⅲ、Ⅳ和Ⅴ类源使用 7 移动式Ⅱ、Ⅲ、Ⅳ和Ⅴ类源使用 8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销售 10 Ⅱ类非医用加速器 11 医用加速器 12 Ⅱ类非医用X射线机 13 医用X射线治疗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 15 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 16 Ⅲ类医用射线装置 2.3 监督检查模式

监督作为执法机构执法的一种形式,将随着执法的对象与诉求,制定不同的监督模式。对辐射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模式初步拟订如下四种。(1)日常监督检查;

(2)许可证发放前的现场监督检查;(3)突发(包括举报)事件现场监督检查;(4)不定期的抽查式监督检查。2.4检查频次

省环保厅对辖区内Ⅲ类以上对辖区内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每年至少检查2次,Ⅳ、Ⅴ类放射源应用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

各市州辐射机构对辖区内Ⅲ类以上对辖区内Ⅲ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Ⅳ、Ⅴ类放射源应用单位每年至少检查2次。3 监督程序

监督程序包括监督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监督报告的形成等。

3.1 准备 3.1.1 查阅材料 3.1.1.1 许可证发放前的现场监督检查

按照《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的要求,查阅申请材料。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业主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所有制性质、上级主管部门、辐射防护负责人、工作场所概况等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防护设施情况、放射源编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个人剂量档案、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情况、监测方案及其事实记录和档案,应急预案等情况。3.1.1.2日常监督检查

包括前述3.1.1.2的内容,被检查单位编写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历次检查记录,特别是对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3.1.1.3 突发(包括举报)事件现场监督检查

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主要针对突发事件的起因于当前还存在的问题。另外还将查阅前述3.1.1.3的内容以及被检查单位历史上出现的事件、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情况。3.1.2 制定检查计划

监督检查计划将指导检查组的监督。监督计划将根据监督任务,分析监督对象的类别及其模式,提出检查组的人员构成和监督重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监督时间。3.1.3 确定检查组

根据检查计划,成立检查组。检查组分省级和市州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两级。省厅负责的检查组由省辐射监督站、各市州辐射监督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监督检查人员的资质由省站另行规定);各市州辐射监督机构负责的检查组由本级辐射监督机构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通常不少于2人,由组长确定各检查人员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各尽其职。3.1.4 准备监督设备

根据监督检查对象的特点,准备现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主要有:(1)现场监测仪器

进入检查现场的监督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至少携带一台便携式剂量巡测仪(检测下限应至环境辐射剂量水平)。

(2)取证设备

现场检查监督组应携带数码相机、录音笔等现场取证工具,突发事件和专项检查还应携带摄像设备。(3)其它设备

突发(包括举报)事件现场监督检查还应携带笔记本电脑,以便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3.1.5 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

针对性地重温有关法律法规和待查场所(装置)的国家标准以及专业知识,确保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监督。3.1.6 通知被检查单位

将拟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在三个工作日前通过传真或信件通知被检查单位(专项检查与事故检查可以事先不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检查的依据(或背景)、内容、时间、程序等。3.2 实施 3.2.1 检查前会议

表明身份说明来意。首先由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单位介绍检查人员身份,说明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和程序。然后请被检查单位报告情况,内容包括核技术利用项目运行、管理和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现状。

3.2.2 档案检查

3.2.2.1 许可证发放前现场监督

按《办法》第七条到第十八条中申请单位涉及的要求逐项核实,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所有权证明材料;(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文件;

(4)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5)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

(6)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

(7)有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及废源产生的,相应的处置方案。

3.2.2.2 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

对于已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档案检查应包括:(1)《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2)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执行情况,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个人剂量档案以及制度更新的纪录。

(3)有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及废源产生的,相应的处置方案与落实情况。

(4)评估报告,监测报告及历次检查记录,特别是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3.2.3 现场检查/关键点辐射剂量检测

现场检查按照《辐射工作单位监督程序》(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辐射剂量监督测量点的选取原则为:工作人员操作位或经常停留的地点以及公众可能停留的位置(如:控制台,防护门,主射线束照射墙体,“三废”贮存间,人员通道等)。测量目的是核实辐射工作场所防护效果的稳定性,验证检测报告的准确性。

突发事件还应视情况进行相关的采样监测等调查取证。3.3 检查后会议/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结束,双方在会议中充分交换意见后,被查单位人员回避,检查组根据《辐射工作单位监督程序》规定项目的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意见。然后向被检查单位代表宣布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意见,被检查单位代表无异议后,检查组长和被检查单位代表分别在现场检查意见上签字,并分别留存。如果有必要对整改后的情况再进行现场监督验收的,应制订督察验收计划,并尽可能由原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如果被检查单位代表对现场检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与检查组进行深入对话。对话后检查组如仍维持原来决定,而被检查单位代表仍有异议拒不签字的,现场检查意见中应对此注明,并由所有检查人员签字确认。4 后续处理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总局,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存在问题需进一步监测予以说明的,要求被检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将结果报告监督站;对问题较严重,整改周期较长的,应在其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性检查。

对于确有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的辐射单位,检查组应书面申请总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省辐射站按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进行处罚。5 监督报告

各市州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应将监督检查情况按时报告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报告的形式有:季度报告、情况通报、专题报告、报告等。

(1)季度报告:各市州辐射监督机构应在每一季度第二个星期之内将上一季度的监督活动情况报告省辐射站。

(2)情况通报:市州辐射监督机构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许可证条件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辐射站,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6.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篇六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第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大学校内所有涉放射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教学、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一、许可登记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深圳大学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实验与设备部负责其它各相关学院(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各单位为独立法人的,各自管理及履行相关职责。

(三)、各涉源单位需取得“许可登记”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各单位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学院公章)等,报实验与设备部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四)、涉源单位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二、辐射防护例行检查制度

(一).检查目的

以提高固有安全性为目的,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辐射技术活动符合辐射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强化辐射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文化素养,提升安全和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辐射使用单位,包括所有Ⅳ、Ⅴ类放射源,Ⅲ类以上射线装置以及开放性同位素使用单位。

(三).检查内容

1、辐射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包括规范许可证管理,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退役终态验收,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转移审批,场所、环境及人员的辐射监测,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等。

2、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包括装置及场所的分区布局,辐射防护设施,放射源安保设施、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用品,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标识,放射性废物暂存或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等。

3、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办法(制度),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及个人的辐射监测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规定,评估报告的编写和审核,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等。

三、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或可能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掌握和遵守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定期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查。

(三)、对放射工作人员具体管理要求:

1、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须在学校登记备案,统一安排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职业病科体检。

2、体检合格后,参加地方环境主管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同时须每两年参加一次复训。、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性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个人辐射剂量监测(3 个月一次)。

4、放射工作人员须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每两年一次)。

5、放射工作人员退休或调离学校时,必须交回《放射工作人员证》及个人剂量监测计。

6、学校不提倡学生从事此类放射性质实验室工作,如果确实科研需要,其导师或课题组必须要按照学校规定,将其纳入放射性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辐射工作场所管理

(一)、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退役辐射工作场所的项目或实验室内放射性装置退役、转让、调拨等项目的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学校提交项目的辐射防护设施资料,以便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备案。

(二)、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辐射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及相关文件,必须报上级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类别有提升的情况下,须经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审批。

竣工后须经环保、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获得许可登记后方可启用。

(三)、放射性工作必须在辐射工作场所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辐射工作场所开展放射性工作。

(四)、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防火、防泄漏设施,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放置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信号,防止无关人员接近。工作人员进出辐射工作场所须登记。

(五)、对现有的放射性实验室,按工作场所级别严格控制核素使用种类和操作量,确保辐射安全。

(六)、当辐射工作场所改变工作性质不再用于放射性工作时,必须申请退

役;退役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经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污染检测,经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在学校备案后方可装修、拆迁或改作它用。

(七)、核技术研究所工作场所的管理参照其内部管理办法执行。

五、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管理

(一)、各相关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类装置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订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类装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1、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同位素(射线类装置)使用申请表》(包括使用人、使用场所、用途、用量、简单操作步骤和废物处理等),由学院(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学校许可审核、报实验与设备部、保卫部备案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

2、涉源单位持手续齐全的申请表、“准购证”等进行采购程序。

3、涉源单位根据物品采购到校后情况,及时报实验与设备部、保卫部和学校确认备案。

(三)、放射性同位素的转移和运输,必须根据国家放射源分类标准妥善包装,由专用运输工具转移、运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将其随身携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涉源单位须根据实验室的工作需要,编写《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室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并在辐射工作场所醒目地方张贴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过程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五)、各涉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盘点,并做好记录。相关实验室应经常性检查辐射表面污染状况,并做好记录。

(六)、各涉源单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的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必须单独建帐,内容包括:编号、核素名称、活度、生产厂家(产地)、购进日期、所属部门、用途、使用情况、检查情况记录等。

(七)、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防护措施。

(八)、各涉源单位每年年底向学校提交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报告,内容包括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增加、使用、排污、销毁和监测记录等。

六、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理

(一)、放射性废物处理需上报学校,由实验与设备部牵头,各涉源单位配合,提出处置方案,由实验与设备部联系专业机构(单位)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组织实施。

(二)、涉源单位产生放射性废源废物要及时送贮(一般要在3个月内送有资质单位收贮),送贮前要存放在本单位原贮存地中,经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后,采取严密措施,统一处置。同时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对同位素实验等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包括同位素包装容器),不得作为普通垃圾由使用单位擅自处理。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范要求将放射性废物集中进行一定的处置,或转移到安全地方暂存,然后请专业公司进行统一处置。

(四)、含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报废,须经学校批准;在没有取出放射源的情况下,不得对废放射源以及含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任何处理。

(五)、各涉源单位须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废物分类和记录,内容包括:放射性废物的种类、核素名称、数量、活度、购置日期、状态(气态、液态、固态)、物理和化学性质(可燃性、不可燃性)等。

史遗留等特殊情况,学校予以个案处理。

七、辐射事故处理

(一)、学校制定“深圳大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详见附件),各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辐射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发生辐射事故(放射源被盗、丢失,放射源污染和超剂量照射,射线伤害事故等),事故单位必须根据情况启动“深圳大学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向当地公安、环保、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四)、对发生辐射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 则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院(中心)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工作情况与要求,制定有关补充规定,并报实验与设备部备案。

深圳大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在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准确掌握情况、正确决策、及时采取必要措 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深圳大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保卫部主任、实验与设备部主任任副组长,主要成员包括:保卫部副主任、实验与设备部副主任、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副院长、核技术研究所负责人。深圳大学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在接到辐射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做好现场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

(三)、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环保、卫生、公安)报告辐射安全事故情 况,配合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检测、现场处理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救助和临时护理,并及时运送伤员 到相关专业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救治。

(五)、责成保卫部组织保安或值班人员保护现场,维持秩序,防止事 态进一步扩大。

(六)、责成实验与设备部组织人员迅速了解发生事故实验室的实际情 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人员受到进一步辐照和放射性物质污染扩散。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恢复正常秩序。

二、辐射安全事故分类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

令)中的辐射事故分级情况(附件2),结合我校辐射防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将辐射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放射源丢失,包括放射源意外丢失和失窃。

(二)、人员的意外放射性照射,指放射性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放射源 或射线装置的超剂量误照射。

(三)、放射性核素污染,包括人员体表、体内意外受到放射性核素的 污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四)、放射性实验室火灾。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放射源丢失

1、发现放射源丢失后应立即报告,报告程序为:本单位实验室主任→

保卫部和实验与设备部→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成员→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常用联系电话见附件3)。情况严重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校保卫部和辐射防护室。

2、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小组 成员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开展调查和侦破工作。

(二)、人员的意外放射性照射

1、发现人员受到意外放射性照射后应立即切断辐射源并报告,报告程

序为:本单位实验室主任→保卫部和实验与设备部→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成员→政府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卫生和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校辐射防护室。

2、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小组 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措施对受伤害人员进行紧急护理,配合卫生部门将其送往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检查和救治。

3、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采取紧急安 全处理措施,配合卫生、环保等部门处理现场,并进行事故调查。

(三)、放射性核素污染

1、发生放射性核素污染事故时,现场人员应保护现场、示警并立即报

告。报告程序为:本单位实验室主任→保卫部和实验与设备部→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政府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环保、卫生和公安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校辐射防护室。

2、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小组 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封锁现场,疏散人员,配合环保、公安等主管部门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人员采取紧急防护处理,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将其送往相关专业医院进行污染物处理、检查和救治。

3、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配合环保主管部门迅速确定放射性核素 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并采取措施尽快清除污染。污染被清除后,被污染现场须经检测达到安全水平,方可解除封锁。

4、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配合环保、卫生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四)、放射性实验室火灾

1、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气源、移走放射源、压力容器等,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立即向校保卫部或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所在单位消防中控值班室、消防应急小组组长、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成员、校辐射防护室。

2、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小组 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配合灭火和救护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防止出现放射性核素泄露。若发现已发生泄露,则按放射性核素污染事故处理。

四、事故调查及信息公开

(一)、辐射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完毕后,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配合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立即调查事故原因。

(二)、辐射安全事故发生后,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应急保障、人员培训和演练

(一)、应急保障。学校应落实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所需的装备、器材和资金配备。

(二)、人员培训。学校辐射安全事故相关应急人员须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辐射监测仪器、通讯及防护设施的使用和应急预案执行步骤等。

(三)、事故应急演练。校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并通过演练逐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各涉源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1:

应急装备、器材和资金

1.辐射监测、防护设备和器具

放射性巡检仪、个人剂量仪、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2.应急车辆

校医院急救车、保卫部巡逻车、环保办运输车。3.安全保卫器材

消防栓、隔离栅、通讯设备。4.应急专项资金

学校应备有10万专项应急资金用于演练器材的消耗、人员的培训,以及处理事故应急支出。

附件2:

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的相关规定,按照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上(含3 人)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事故。

2.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Ⅱ级)(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 人以下(含2 人)急性死亡或者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3.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Ⅲ级)(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 人以下(含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Ⅳ级)(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附件3:

常 用 联 系 电 话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校保卫部:26537119

7.网络计算机安全与防护措施 篇七

关键词: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计算机病毒,人工免疫,云计算

1 前言

随着因特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和应用,网络成为了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任何新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也带来了层出不穷的问题,其中计算机安全问题首当其中。近年来,身边不断发生的各种恶意软件的侵害,不仅影响了计算机的工作效率,还严重威胁到了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安全。因此,计算机安全成为当今信息技术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网络环境下计算机安全,就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各种数据、计算机的软件和硬件,在与网络连接的条件下,可以受到保护,免受来自外界的恶意或者偶然的信息泄露、数据破坏或者更改,从而免遭到经济损失、系统崩溃或者中断与外界的联系等恶果。计算机安全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信息安全。它所包含的范围很大,意义很广泛,大到国家军事政治等机密安全,小到如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都在计算机安全的范畴内。计算机安全所涉及到的内容,既有技术理论方面的问题,又有人为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技术方面主要负责防范外部的恶意攻击破坏,人为管理方面则侧重内部人员因素的管理,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更有效地实现保护计算机免受威胁的目标。提高计算机的安全性也因此成为当前计算机业内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2 安全问题

当前,影响计算机安全性能的因素有很多。由于计算机所在网络具有互联性、开放性、终端分布不均匀等特点,再加上任何技术都存在的技术弱点和自然因素等潜在的威胁,使得影响计算机安全的因素更加复杂错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考虑。

(1)系统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计算机中应用的系统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数据系统等。操作系统是一种管理计算机的软件,因此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再加之复杂的网络大环境,这些漏洞就愈发的处于危险中。互联网络使得各种来自外部的骇客得以利用系统漏洞进行攻击。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能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面,拿常见的一些通信软件和下载软件来说,它们都存在着安全风险,多种木马病毒就是随着通信和下载软件的利用来进行传播破坏的。另外,数据系统存储着计算机内重要的系统数据和有价值的用户信息数据,一旦遭到窃取和更改,不仅可能使系统崩溃,而且给用户所带来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故其对安全方面的性能要求很高。整个计算机的安全的基础就是系统安全。

(2)自然因素的影响。自然因素的影响和改变是计算机系统极易受到的破坏性最大的因素之一。自然因素不仅包含了洪水、地震、雷电能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情况,也包括了计算机硬件和网络中硬件的老化损害或者遭到人为破坏等遭到的损失。这是一种最不可预测和破坏性最大的一种因素。

(3)人为因素,其中包括操作失误和骇客的攻击。在日常对计算机进行的操作中,经常会出现由于操作失误而引起的一些不良后果,像硬盘被格式化,或者重要文件被永久删除等。另外还存在一些用户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网络管理员对网络的安全设置不当造成的网络安全漏洞等因素,这都会给计算机带来威胁。

骇客是伴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他们是这样一类人,精通计算机技术,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来达到窃取机密或操纵其他事务的目的。他们的出现,并不是他们自己善于制造漏洞和入侵机会,而是他们善于发现网络本身的不完善和缺陷,并以此作为攻击的途径,达到窃取修改资料信息的目的。现在,骇客事件发生频率日趋增加,这也更加提醒我们,计算机安全问题必须得以重视和解决。

另外,计算机病毒对于安全来说,也是极具危险性的。计算机病毒不仅种类繁多,其破坏性也非常强大。如果计算机的硬盘被病毒入侵,就可能造成各种账号密码的丢失或者是电脑上各种文件被删除更改,甚至能监控用户在电脑上进行的一切操作。很多计算机病毒有着自我复制的能力,它的可怕在于每次复制后可能生成不同的病毒代码,使得计算机所带病毒的种类无法估计,更加难以清除,最终导致系统的崩溃甚至是硬件的损害。而网络的存在使得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非常容易,使得病毒扩散到各个角落,造成更大面积的危害和损失,甚至无法估算无法弥补。这些也愈发地说明了网络环境下,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 安全防护措施

基于以上对计算机面临的安全问题的分析,下面分别列举了几种防范措施,来避免危害发生或者将损失降到最低。

3.1 信息传输

网络的发展使得计算机之间需要的信息传输量愈来愈大,故在信息传输中的确保其安全也显得愈发重要。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可进行如下措施进行防范。

(1)入侵检测。在网络环境下,入侵检测指的是识别、响应和处理一些恶意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行为。入侵检测的手段分为基于知识和基于行为两种。检测的方法也有所不同,有的检测的原始数据是系统的日志,而另外一些则是网络中的数据包。前者的用户对象仅仅是本地用户,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主机间需要经常交换信息,用户可以在不同终端登录等使得仅仅检测日志文件是不够的,再加上分布式大型网络的推广,入侵检测的对象范围扩大到整个网络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2)数据的加密传输。计算机中数据的加密方法非常多,在信息在网络的传输过程中,一般的做法是根据信息的变换规则,先将明文转化成为密文,然后等到接收方收到信息后,再将密文转化为对应的明文。数据加密的应用非常广泛,除了在数据的传输过程中的应用外,还可以对硬盘中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使得非法入侵者截获或者盗取到信息后,不知信息的加密算法,则得到的只能是没有价值的乱码。因此,加密算法在对抗非法入侵者方面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效的。

(3)数字签名。在实际生活中,签名是一种辨别方法,它的作用在于防止篡改、冒充、伪造和抵赖等问题,数字签名在网络中的作用也是相同的,它是一种数据交换的协议,要求接收方发送方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接收方要能鉴别发送方的宣传身份,另一个是发送方发送后不能否认。数据签名一般会采用不对称的加密技术,发送方对整个明文进行加密变换,得到一个值,将其作为签名。接收方使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对签名进行解密,如其结果为明文,则签名有效,说明对方身份的真实性。

3.2 人工免疫系统

本防范措施是基于仿生学原理,人工免疫系统的生物学原理如下。生物的免疫系统是这样进行工作的,首先,将所有的细胞分为两种类别,自身细胞和非自身细胞。其中,自身细胞指的是健康的、没有被破坏或者感染的细胞,非自身细胞则是指寄生虫、病毒或者细菌等有害的外界物质和自身被破坏感染的细胞。免疫系统的目标主要是非自身细胞。当发现一个非自身细胞袭击时,抗原细胞便将其分解为抗原决定基的层次,并产生相应可以与之结合的抗体。一旦发现匹配,免疫细胞就会受到刺激而产生更多的抗体,将非自身细胞消灭溶解。另外,能进行扩增并被免疫系统留下的,只有那些能够识别抗原的细胞。

相应的,在计算机免疫系统的建立中,生物有机组织为计算机网络,分子为计算机中感兴趣的程序活动的进程,多细胞有机体为多进程运行的计算机系统。入侵识别主要根据网络操作系统中由授权程序执行的系统调用短序列。首先,在系统中建立一个进程,来起到淋巴细胞的作用,它直接与计算机内核进行通信并监控其他的进程,目的是监测异常。类似于生物的免疫系统判别,当淋巴细胞监测到某个进程收到攻击或破坏的依据就是该进程运行异常。计算机的免疫系统模拟生物的免疫系统进行实时的监控和处理淋巴细胞收集的审计数据,并进行分析监测比较,由此来发现异常的存在。计算机的免疫系统体系结构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入侵分析、判断和响应,其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从操作系统内取出的审计数据,经过数据过滤和分析,转化为统一的数据格式,便于分析入侵者。另外,行为特征数据库是判断入侵者的主要依据,若行为特征数据与数据库匹配,则认为是入侵者,并将其通知管理员。管理员根据入侵者的信息采取相应的保护操作,查杀关机或者切断网络等。

3.3 应用

云计算是一种新的用户工作处理方式,它改变了原来用户直接使用单机来处理自己的工作效率低,时间长的缺点。它的工作原理如下,用户将自己的工作任务通过网络直接上传到云服务器,而云服务器总体把握统一调配,将各用户的任务分布式的安排到与云相连的计算机上来,共同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地同时,也缩短了工作时间。通过云计算技术,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可以在数秒之内完成和“超级计算机”同样强大的信息处理效率,在数秒之内处理千万级甚至亿级的信息量。总之,云计算是分布式计算的一种,它最基本的工作原理是利用网络,将一个庞大的计算机处理程序拆分成无数个小的子程序,进而将其分散到各个与云系统相连的计算机上分析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返回给用户。

云计算的应用有助于计算机系统安全系数的提高。首先,云计算的安全性体现在数据的存储上,由于客户数据都是存储在云内,由云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故它的备份、恢复和保护操作的安全级别远远高于个人终端,而且,云还避免了由于数据复制到移动存储介质而引发的安全问题。云系统中的数据管理相对集中,监控攻击和查找漏洞的实施也因此更加有效,更加快捷。其次,应用程序在处理任务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中间数据,云计算避免了这些中间数据在网络上的传输,而是在云系统中使用后将其消除,从而增加了安全的系数。另外,云计算应对危机的能力也相当强大,危机发生后首要的是进行恢复。在云系统中,当一个应用程序的实例发生情况无法正常工作时,可以马上调用另外一个实例进行接替,这大大地缩短了危机处理的时间,提高了危机处理的效率。

4 结语

计算机网络系统具有开放性、互联性、连接形式的多样性、终端分布的不均匀性等特征,无论是在局域网中还是在互联网中都存在着技术弱点和人为疏忽等形成的潜在威胁,致使计算机容易受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计算机安全问题既有计算机系统本身所固有的缺陷,也有来自外部的威胁。

参考文献

[1]李红升.分析计算机信息传输中的安全保护策略.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0,13:95-96.

[2]梁宏.云计算与计算机安全.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09:266-270.

[3]穆星.互联网中个人计算机的安全策略.电脑知识与技术,2008,4:1070-1071.

[4]曹天杰.计算机系统安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袁津生,吴砚农.计算机网络安全基础.修订本.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6]赵锦域.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对策.教育信息化,2004,(9):22-23.

[7]李涛.计算机免疫学.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上一篇:三年级《绿野仙踪》读后感500字下一篇:安全工作发言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