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案例

2024-10-07

企业信用管理案例(共8篇)

1.企业信用管理案例 篇一

企业信用管理

一、业务概述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相关规定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

三、办理流程及办理材料

(一)高级认证企业认定

1.企业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评估分值,存在不符合认证标准规定情形的,应提前做好规范改进。

2.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自我评估报告

3.注册地海关对申请认证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实施认证,根据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贸易安全和守法情况等提出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对通过认证的,报直属海关审核,根据直属海关的批复作出适用或不予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决定,由注册地海关送交企业,对不通过认证的,作出不予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决定并送交企业。

(二)一般认证企业认定

1.企业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评估分值,存在不符合认证标准规定情形的,应提前做好规范改进。

2.企业向注册地海关提出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自我评估报告

3.注册地海关对申请认证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实施认证,根据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贸易安全和守法情况等提出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作出适用或不予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的决定并送交企业。

(三)失信企业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

企业无需申请,由注册地海关及时作出调整决定并送交企业。

四、申请条件

(一)高级认证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曾适用失信企业管理,后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满1年,且通过海关高级认证;

2.上述情况以外的一般信用企业,通过海关高级认证;

3.一般认证企业通过海关高级认证;

(二)一般认证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曾适用失信企业管理,后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满1年,且通过海关一般认证;

2.上述情况以外的一般信用企业,通过海关一般认证;

(三)失信企业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

五、审批时限

对申请认证的企业,海关应当自收到企业书面认证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认证结论,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30日。

以上业务受理部门

申请企业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主管海关:

1、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主管海关:万州海关

联系电话:58373270

2、涪陵区、南川区、黔江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石柱县主管海关:重庆海关驻涪陵办事处

联系电话:72200183、72200184

3、巴南区、南岸区、万盛区、綦江县主管海关: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1楼6楼。联系电话:81392381

4、西永综保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大足区、荣昌县、铜梁区、璧山区、潼南县主管海关:西永海关

联系电话:88616510、88616277

5、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长寿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加工物流功能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主管海关:两路寸滩海关

联系电话:61875153

重庆海关稽查处联系电话:67709981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附件表格:《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补证)申请书》、《企业适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申请审批表》、《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使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申请书》、《S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变更申请书》

2.企业信用管理案例 篇二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网络,方法

一、中国企业信用风险的现状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以来, 由于市场经济尚未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一直未能形成真正的商业信用环境。在中国, 信用交易方式仅占所有交易的20%左右, 现汇交易高达80%。据国家工商管理局统计, 目前我国每年大约产生40亿份经济合同, 履约率大约仅为50%, 而履约合同交易只占到整个交易量的30%。在证券市场上, 上市公司利用各种方式造假的方式也是层出不穷。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 使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信用缺失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建立系统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已刻不容缓。

二、我国企业信用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用存量质量较低

我国企业信用规模存量质量差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 (1) 企业对银行贷款的拖欠十分严重。我国银行不良贷款比重高, 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超过20%, 其中, 绝大部分是由企业造成的。 (2) 企业不良资产比重高。据统计, 我国企业间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频率较高。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点贸易总额的0.25%-0.5%, 在我国, 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 (3) 企业间信用交易周期长, 应收账款周转率慢。目前我国的应收账款回收期普遍超过90天, 而国际上一般在45天左右。

2信用功能低效运行

目前虽然我国企业, 尤其是国有企业转变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后, 信用基础仍十分脆弱。同时, 企业中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和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 授信不当造成应收账款失控、不敢授信造成交易和市场规模缩小、越权授信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频繁发生。

3缺乏有效的信用保障机制

在企业融资、市场准入或退出等制度安排中, 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对守信用企业给予必要的鼓励、对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企业法人给予严厉惩罚的规则, 不能通过市场化手段为企业提供信用增强服务, 不能为信用的履行提供足够的保障措施, 如缺乏商业担保、信用保理和保险、企业互助制度、应收账款追收、资产证券化和结构融资等。同时, 我国也缺乏有关信用管理制度的立法, 即法制不健全, 人治重于法制, 使信用管理体系运行的环境较差。

4管理观念落后, 没有实现真正的信用销售和信用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卖方市场已转变为成熟的买方市场, 信用销售已是必然的主导营销模式, 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主体, 其经营与管理理念必须也要进行转变。但是, 由于企业普遍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信用销售模式, 而且也没有建立系统科学的信用管理体系。

三、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思路1建立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

在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中, 信用风险管理属于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的管理领域, 它涉及企业的计划、采购、生产、销售、营销和财务等各个环节。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的建立, 既控制了销售部门只追求数量、不考虑风险的轻率和盲目, 防止坏账的产生, 又推动企业使用更灵活的贸易方式寻找商机。独立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建立方式也分两种:一是建立与其他各部门级别平行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二是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级别高于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受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的领导。由于前者会造成各部门间不协调或者相互推卸责任, 建议企业采用后者的设置方式。由信用风险管理部门领导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信用风险的分析与决策, 而由其它部门负责信用风险信息的统计和信用决策的执行。

2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制度

获取客户信息不仅仅是企业信用管理的要求, 更是企业管理最基本的要求。首先需要业务人员有一定的沟通技巧并尽职尽责, 同时企业也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保障, 才能做到以信息和信用管理为核心, 全面控制客户风险, 优化客户资源。制定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时, 主要考虑下列各方面: () l按业务流程填写相应的客户信息表格, 记录相应客户信息。 (2) 多次与客户接触后, 提交客户内部评价表。 (3) 客户有交易意向时, 撰写销售报告, 详细一记录各方面信息, 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4) 正式签约后, 监控客户履约情况, 并填写客户情况变动报告, 在收集客户资料的基础上, 建立客户档案。

3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信用管理政策

3.工商企业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构建 篇三

关键词:工商企业;信用管理;诚信;风险

一、信用管理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要和客户搞好关系,所以,对客户的信用度进行正确的判定变得非常重要。企业只有了解到客户的信用度,才能给客户提供合理的结算方式和信用额度,这样既保证了企业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又为企业降低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可见,信用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意义重大。下面,我具体介绍一下其具体表现:

首先,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如果各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企业间就会以诚信的态度进行交易,这必然会让交易市场变得更加稳定,更会促进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经济秩序。在当今时代下,企业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一些企业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往往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这必然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而如果各企业都讲诚信,守信用,那么不当得利的情况就会减少,公平竞争就会增加,市场的经济秩序就会转好。

最后,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企业只有讲诚信,才能获得良好的口碑,才能创建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才能让企业自身更具竞争力。如果企业不讲诚信,那么企业就难以迅速发展,更会面临破产的风险。例如:南京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当地著名的食品生产企业,它主要以生产月饼、元宵、各种糕点等食品为主,在没被媒体曝光前,该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每年至少有两、三千万的收益,但是,自打该企业出现“陈馅事件”后,南京冠生园的商业声誉一落千丈,企业形象几乎降到冰点。时隔半年,企业生产难以为继、申请破产,究其原因是该企业本身失去了起码的“诚信”,不重视产品质量,只想着获取不法利润,结果既害了消费者,又害了自己,更给当地月饼市场也带来了严重影响。可见,企业自身诚信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就不会为了谋取利益而使用“陈馅”生产月饼,就不会造成企业破产。

二、我国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尽管我国工商企业一直在研究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有效办法,但是,我国工商行业信用管理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我国工商企业内部信用管理部门太多,这必然给企业信用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部门不了解客户的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只知道客户和本单位间的财务往来状况;而企业销售部门了解客户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情况,而不知道客户和本单位的财务往来状况,由于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客户的认知不同,它们在企业信用管理中必然会出现意见分歧,这必然会造成企业信用管理的正常开展。

其次,销售部门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会给信用管理带来过大的风险。企业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以业绩论英雄,工作人员销售量的大小直接决定着销售人员的工资档次,更有些企业单位的销售人员工资实行全额绩效,也就是说,这些销售人员没有基本岗位工资,只有销售产品,才能得到报酬,所以,销售人员往往会为了获得提成而违规操作,或者隐瞒客户的一些不良信息,这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真的出现问题,后果往往是难以预测的。

最后,财务部门独自承担信用管理工作,会出现信用管理不合理现象。例如:财务部门只了解客户和本单位的财务关系和财务状况,财务部门分析企业信用度的好坏也只是以财务往来账目资料为判断依据,而有些企业单位可能和本单位合作时间较短,根本无法以财务往来账目为判断依据,很容易造成判断错误问题出现,因此,让财务部门独自进行信用管理是不合理的,只有发挥单位内部各部门的优势,让各部门相互间沟通和协商,才能保证企业信用管理更加合理化,才能为企业降低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有效手段

1.提高全体职工的信用管理意识

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人就能完成,它是需要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互相合作才能做好的。因此,企业要多宣传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意义,让全体员工都认识到信用管理是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只有全体员工相互沟通、共同合作,才能保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企业降低一定的经营风险。还有,企业也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信用管理,以避免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出现漏洞。

2.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

在以往,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主要依靠销售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这必然会导致企业信用管理不合理问题出现,因此,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非常必要。企业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后,该部门可以对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进行科学分析、合理规划,以保证企业信用管理向系统化方向发展。当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时,该部门完全有精力进行一系列的调查走访,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只需要简单的配合工作可以了。

3.提高信用管理者的能力

信用管理者是企业信用管理的领导者,他的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着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工作的优劣。企业信用管理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信用管理者一定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调节部门关系和优化员工配置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管理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努力。

4.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系统有利于企业信用管理的顺利开展。信用管理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客户资料并归类建档,而且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通过资料来判定客户的信用度并进行科学评估,还要给客户设立信用额度。还有,信用管理人员也要多去税务、工商部门了解客户信息,多收集有利于评估客户信用的有关资料。

5.严格审查客户信用额度

针对有些销售人员为了自己获得利益,瞒报客户不良信用信息问题,企业内部一定要严格审查客户信用额度,避免出现超额度赊欠问题。具体做法如下:首先,当客户需要赊欠货款时,不管是谁办理赊欠业务,都要经过信用管理部门进行信用评估,杜绝一切违规操作问题出现,保证客户信用查询按流程办理,为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6.实行客户等级制度

企业信用部门首先根据客户和本单位的交易记录来判断客户的信用情况,然后再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最后再对客进行等级定位,为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通过对客户实行等级制度,企业的信用管理会更加合理,对企业自身和客户来说都有好处。

结语

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是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工作,因此,工商企业一定要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定,让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真正的发挥作用,为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作者单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周瑞玲.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内部机制的构建[J]. 经济师. 2006(07)

[2]陈殿左,贾栗杰.企业的信用管理之道[J]. 当代经理人. 2008(04)

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四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诚信教育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授权委托制度 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信用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成员,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c.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d.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a.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b.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c.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d.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e.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f.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j.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h.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a.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e.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f.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h.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i.参与商账追收。

z.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a.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e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f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 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b.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c.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d.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五、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部门: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4、奖惩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信用(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a.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b.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

c.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诚信教育制度

一、为普及信用知识,树立信用意识,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通行的信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凝聚力,制定此制度。

二、通过信用教育,本着“以质量创信誉,靠信誉求发展”的信用理念,使全体员工了解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系统学习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掌握信用管理方面的最新知识,以确保信用管理制度有效地实施到具体工作当中去。

三、学习教育要求掌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了解以信用原则为基础的商事法律体系的构成;认识信用对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教育学习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信用管理的目的;

2、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3、企业信用文化建设;

4、企业信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

5、企业信用风险防范;;

五、信用管理机构年初制定好本的信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时间内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系统的信用教育培训一遍,确保培训的时效性。

六、建立奖惩制度,在每次培训考核中,表彰奖励抓信用管理、诚实守信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七、根据公司发展以及外部情况变化,信用制度不完善的随时修改,具体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安排。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八、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十四、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五、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十六、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七、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八、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二十九、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十、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十一、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十二、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三、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四、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十六、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十七、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十八、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十九、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考核与奖惩

十、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十一、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十二、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十三、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十四、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则

十五、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共同起草,自公布之 日起执行。

授权委托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活动,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行为,其出具的法律文件为授权委托书,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书。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

第四条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制作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编号后,按规定呈送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一份由公司法律顾问存档备查,一份由受托部门、个人持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分为常年授权委托书和单项授权委托书两种。

(一)常年授权委托书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单项授权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单项授权委托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总经理或有关人员代表公司进行某项特定业务活动的法律文件。

单项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一般为:7日、30日或“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第八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公司日常对外业务合同。

总经理因出差或开会等原因暂时离开公司,经总经理授权可在常年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可以转授权。

第九条办理授权委托书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常年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于岗位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常年授权委托手续,一年一次。

单项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的,申请人应根据单项授权的原则,持相关材料到公司计划经营部,由计划经营部呈送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第十条授权委托书只有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抹的痕迹。第十一条被授权人取得单项授权后原则上不得转授权。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利益必须转授权其他人的,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

办理批准手续时,应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转授权的事由及复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等书面资料。

第十二条被授权人要妥善保管好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毁损、遗失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法律顾问。

被授权人申请补办的,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第十三条授权委托书一经撤消或授权一经撤回,其效力则不可恢复。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委托书失效:

(一)授权委托期限届满;

(二)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三)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授权权限超出授权范围的;

(四)调出本单位的,自被授权人正式调离本单位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

(五)被授权人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或办理完毕退休手续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特殊情况除外;

(六)授权委托人撤回全部或部分委托授权的;

(七)其他应当视为失效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对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

2、授权委托书失效后仍进行该授权委托事项的;

3、对授权委托事项不尽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有违反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5、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收集公司有关记录档案主体信用情况的原始凭证及信用综合评价资料。

2、对部门移交来的信用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准确的编目排架。

3、做好库房的防火、防虫及温湿度控制等工作,保证档案不受损害,如有损坏及时抢救。

4、凡查阅档案者,须办理查阅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不得随意借阅或扩大借阅范围。

5、限定借阅时间,按期归还,归还时经档案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6、借阅者利用档案要精心保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撕页、涂改,玷污、划线或做其它标记,保守机密。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设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维护好档案,使其免遭损害和退色,防止和消除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要确保国家机密,防止坏人破坏和窃密。

2、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严禁库房会客,开会或干其他工作。

3、要做好防火、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水、防潮、防盗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库房严禁存放杂物,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4、凡接收入室的档案,要认真进行检查、清点、除尘消毒,经过整理编目,以组织机构为单位,按照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目、排列、保管。

5、入室档案应登记造册,为便于查找和提供利用,要科学地编制检索工具。

6、库房内要安装温湿度计,并要定时观察记录,进行定期分析,便于掌握规律,进行科学管理,一般每天两次,温度控制在14——24℃日,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声像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3——15℃,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

7、库房窗口要有窗帘等遮光设施,避免阳光直射,使用白炽灯灯光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严禁使用日光灯(免于紫外线损害档案材料)。

三、保密保卫

1、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保密委员会的各项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2、档案库房严禁他人随便出入,档案库房门窗要牢固,装铁门、报警装置、非办公时间要将档案库房门窗关闭落锁。

3、调卷借阅室必须根据调卷范围,办理借阅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不得随意借阅或自行扩大借阅范围、转载和引用、复制和拍照档案文件。

4、查阅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或放置它处,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档案内容,档案人员必须具备严格的保密观念和良好的保密习惯,确保档案在政治上的安全。

5、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向保密委员会报告,便于及时采取措施。

6、库房要与办公室、查阅室分开。

7、严格落实库房‘八防’措施。

8、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9、上下班随时检查库房门窗,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要加封条。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扩大公司影响力,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一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六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七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第二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八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项目负责人员应负责赔偿20%以上的金额。

第三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十条: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十三条: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5.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篇五

关键词: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降低风险

0引言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在信用的基础上,企业可以申请向银行借贷,可以获得商品但不需要马上缴费。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无法预料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经营风险等。这些风险对企业的发展都会产生严重的制约。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因此信用成为市场最重要的取胜法宝之一。根据大量实践证明,符合实际需要的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能够控制运营和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信用风险,保证企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1企业信用管理概述

企业信用的核心是企业。企业信用指的是企业和其他涉及利益的企业的信誉。企业的信用内容主要包括商业信用,资金信用等。企业高层要意识到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必要的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企业独特的文化和价值观。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政策,对各部门业务活动进行调整,从而保证分险得到有效控制,也就是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客户的各项信用风险。信用管理和其他管理不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项目之一就是信用管理,企业应该对此加强重视。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调节信用管理的方式,将风险降到最低。例如对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信用管理手段可以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企业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为运营目的。因此进行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管理要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模式,需要全面系统性的策略完成信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运行和交易过程中风险的降低。

2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

上文已经分析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的渠道和手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保证企业信用度和对客户信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而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拥有自身的优势。以下具体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

(1)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抵押应收账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保证拖欠资金成本的下降。同时企业可以加强对良好金融机构资信条件的利用,可以采取应收账款让售的方式进行融资,这样就会使企业的风险下降。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转移无法预料的重大风险和损失。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产权滞缓转移,诉讼,仲裁和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等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将企业损失降到最小。此外,企业清收责任的明确是非常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员工实行的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对账回执制度,并落实好这一工作,将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加强,避免企业出现坏账等风险。

(2)通过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提升企业信用度。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是提升企业信用度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制度指的是企业交易决策过程中需要执行的程序和信用审批方法。审批方法主要有“交易审批制度”“信用申请审查制度”“信用额度审批制度”等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是严格审查客户赊销条件,并对信用额度进行控制。企业贸易往来中总会有一些新客户和信用度不高的客户。对于这些客户可以通过条件销售和担保赊销等策略,保证企业信用度的提升。

(3)政府要不断规范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信用质量。市场中信用垄断是不允许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信用作为市场上的商品,通过法律,政策等宏观调控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保证信用在市场上需求量的提升,从而保证信用在企业交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此外,政府可以建立数据范围,数据分类等技术标准。在加工,存储和报告等环节都要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这些统一标准对数据的组合利用和统一检索平台的构建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这一标准的建立也能和国际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4)建立健全对客户资信的管理。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评估制度,属于对信用等级的科学评估。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即收集客户资料,并将这些信息整理成完整的档案,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信用管理人员在企业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管理过程要具有专业化和科学化的特点。企业与客户交易的过程既要有最大化的收益,而且要最低限度的控制信用风险。企业在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时,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评价。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价。

第一,要做好评级准备工作。信用管理部门要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并按照实际情况对评级工作进行布置。第二,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也是重要的工作环节。通过调查可以充分掌握业务开展,财务,竞争等情况。第三,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级别情况进行评价。在这项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加工各项资料,并划分客户的信用级别。第四,级别的审核也是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审核信用评级结果。第五,加强对客户的监控和跟踪。信用管理人员需要保持对客户较高的关注度。一旦发现客户的情况发生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用级别的调整。第六,监督检查客户的情况。评级工作是信用监控委员会的重要环节,管理人员对评级业务开展情况和评级结果要及时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建立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条件。组织机构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部门的作用。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需要每一个工作环节责任人的落实到位。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上的类型包括矩阵式,职能型,混合型等形式,企业高层对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置持忽视态度。因此建立信用管理部门是非常必要的。企业高层在建立组织管理机构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开放性和对立性的原则,根据管理部门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加强对各个组织结构的优化,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保证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

(6)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信用管理的主体就是管理人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决定着企业信用的管理水平。现阶段我国企业这方面的管理人才比较欠缺。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重视,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培训和讲座等方式宣传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淘汰一些过时的管理理念和基础知识,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此外,在讲座和视频宣传中,要渗透信用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在真正开展工作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出来的管理内容。企业要发展和壮大,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企业要不断探索,寻求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科学措施。文章首先概述企业信用管理,再从“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政府对信用管理体系的规范、客户资信管理的健全,信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的提升有所帮助。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强,杨茂江,刘探.基于统一信任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xx(8):38-34.

[2]李萍。B2B交易中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研究[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2)。

[3]宁玮,耿旭,程威,等.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决策与信息,20xx(2):228.

[4]刘莹,浅议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完善对策和措施[J].经营管理者,20xx(5):108.

[5]吴晶妹。信用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xx.

[6]刘海林。企业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xx(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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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 篇六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文件的要求,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统计信用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等管理活动。

企业统计信用信息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或制作的企业信息,具体是指: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三)提供统计工作的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情况;

(四)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五)依法提供统计资料及其质量情况;

(六)统计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

(七)其他与统计信用相关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法定的政府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企业。

第四条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统计局负责全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导、监督全国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

省级统计机构负责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组织、规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等工作。

市级、县级统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省级统计机构的部署,负责采集并及时更新由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认定企业统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公示企业统计失信情况。

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机构负责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所涉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及时将负责采集、认定的企业统计信用状况与所在地有关部门共享。

第六条 企业统计信用状况分为统计守信企业、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分类、动态管理。第七条 企业统计信用状况的认定实行谁认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

国家统计局、省级统计机构可以根据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数据核查等方式获取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直接认定企业的统计信用状况。

第八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认定为统计守信企业:

(一)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三)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四)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核查;

(五)未被其他部门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未发现有任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企业:

(一)未按照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三)迟报统计资料;

(四)统计资料报送异常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

(一)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低,违法数额较小;

(二)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三)多次迟报统计资料;

(四)被统计机构行政处罚后,一年内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行公示。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一)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二)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高,违法数额较大;

(三)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情节严重;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五)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认定机构将企业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统计一般失信、统计严重失信的,应当作出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定日期、认定事由、作出认定决定机构。

第十三条 认定机构应当自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被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统计一般失信、统计严重失信的企业告知所被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可以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四条 认定机构应当自作出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

公示企业信用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 国家统计局在其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向社会公示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

省级统计机构在其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职责范围内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并链接到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

市级、县级统计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在本级或者上级统计机构网站向社会公示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同时加载到省级统计机构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

第十六条 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为1年。公示期间,企业认真整改到位并提出申请,经履行公示职责的统计机构核实后,可以从公示网站提前移除企业信息,但公示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公示期间,企业整改不到位被查实的,公示期限延长至2年;再次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并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公示2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遵循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统计守信企业予以激励;对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措施包括:

(一)对失信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二)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

(三)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

(四)将失信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有关信息作为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审核的参考,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

(五)暂停审批科技项目。

(六)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八)严格、审慎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事项。

(九)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

(十)依法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限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十一)对其进出口货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单证审核和布控查验。

(十二)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已经成为认证企业的,按照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

(十三)将失信企业有关信息纳入检验检疫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和监督。

(十四)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认证证书。

(十五)在审批保险公司设立时,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失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十六)在核准与管理相关外汇额度时作审慎性参考。

(十七)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八)对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时,应当参考其统计信用状况,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不予颁发政府荣誉;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

(十九)依法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十)依法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二十一)将失信人员有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会计、统计等有关的工作,不能取得会计、统计等有关专业职称。

(二十二)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时,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失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十三)将统计上严重失信行为作为投资等优惠性政策认定,金融机构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管理和退出,审批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及期货公司设立、变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相关责任人考核、干部选任等的重要参考。

第十八条 企业可以向采集、认定本单位统计信用的政府统计机构提出书面查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统计信用信息和统计信用状况。政府统计机构应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现采集、认定和公示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

上级统计机构发现下级统计机构采集、认定和公示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不准确的,应当要求下级及时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统计机构采集和公示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统计机构予以更正。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履行公示职责的统计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或删除。

第二十条 企业对统计机构在公示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或作出的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与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认互通、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予以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中的各级统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

第二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承担法定的政府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其他单位,其统计信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民间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信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7.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误区 篇七

误区一:信用风险管理”能消除“赊销风险

企业信用管理对企业赊销风险防范无疑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本旨不在于消除风险, 因为那样只会把获得回报的机会浪费掉。应收坏账率为零的企业并不见得是风险管理做得好的企业。如果我们能够预先建立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则风险就能成为一个有益的因素。风险管理所需要做的应该是对风险进行管理, 主动选择那些能带来收益的风险。

误区二:信用风险管理是企业信用管理部门的事情

企业建立信用管理部门, 信用管理部门应该负责公司信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但这并不代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工作仅靠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员工就能完成。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作, 它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 首先需要的是公司高层的重视和足够的认识, 要不然, 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其次, 它需要公司各业务部门, 特别是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商务部门等配合, 因为赊销风险贯穿于整个销售过程之中。

误区三:信用管理专员等同于应收会计

很多企业, 没有设立专门的应收管理部门和专门的信用管理人员。公司成立信用管理部门后, 他们把信用管理专员的工作当成应收会计来看, 或者有些信用管理专员即使从会计岗位转为专门从事信用管理工作后, 还是按以前应收会计的岗位职责来要求自己。应收会计偏重于核算, 虽然在一些企业也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和分析, 但是信用管理专员是需要对企业赊销管理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管理, 从客户开发、合同签署、到信用申请、额度评审、订单管理、货物的发送、风险转移直到后期的应收管理和逾期催收, 这是一个全程的管理和控制过程, 信用管理专员需要主动地进行跟踪和管理。

误区四:企业只要没有坏账就行了, 逾期一点没有多大关系

持这种观点的企业从风险管理来说, 他们还是很重视对客户的挑选, 并且信用额度的发放也很严格, 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特别是逾期后的处理就没那么严格了。具体说来, 还是不够重视公司营运资金的管理。其实, 逾期对企业的影响和坏账一样, 同样很严重。坏账直接表现的是对利润的影响, 而应收账款的逾期对资金的使用和财务费用的影响则更直接。试想, 如果一个企业每月有一个亿的应收账款, 平均逾期一个月, 按年贷款利率6%计算, 一年下来影响的财务费用就是600万元。因此, 在西方发达国家, 大多数企业认为应收账款逾期比坏账更可恶。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 不仅是企业的一项风险管理工作, 也是企业运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环。

误区五:信用等于诚信

现在, 很多人都将“信用”跟国家和社会的“打假”和“防欺诈”联系在一起。其实, 信用不仅是个诚信环境问题, 更多的是一个经济问题。在企业里, 赊销客户不付款, 产生了信用风险, 不仅跟客户企业的品质有关系, 更和客户的偿债能力、资金实力及担保因素、条件等相关, 这也是我们平时所讲的评价企业资信的“5C”要素。同时, 企业的信用风险不仅来源于外部环境和客户 (那只是外部因素) , 更重要的是来自于我们企业内部, 来自于我们企业自身信用管理能力和对客户的把握。

8.企业信用管理案例 篇八

[关键词] 信用管理企业竞争力体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买方市场普遍形成,企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信用交易已成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和经营方式。然而,由于宏观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以及传统企业管理方式的落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呈现出一种严重的信用失控的混乱局面,突出表现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之间货款或贷款的拖欠,它源于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会使企业丧失许多市场机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武汉信用工程分为政府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和个人信用工程三个部分。政府信用工程已率先启动;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信用工程是“信用武汉”的重中之重,也拿出了总体框架,并已启动;个人信用工程在策划中。

一、目前武汉企业信用管理状况

1.目前武汉企业的总体信用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据统计,由于武汉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企业信用销售坏账严重、账款拖欠时间长,武汉企业逾期账款时间平均为90多天;此外,武汉企业的信用销售能力也较低,武汉企业平均信用销售率在50%以下,信用缺失行为普遍。 有关专家指出,武汉目前企业失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虽经多方努力,但和全国同类城市比起来,其信用建设仍显滞后。有人甚至指出,武汉企业在国内的信用度有下降的趋势。据统计,由于信用缺失,全国每年40亿元经济合同中,只有20亿元最后履约,履约率仅为50%。而全国每年因逃废债、欺诈行为、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损失至少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也有2000亿元。

2.武汉企业和政府对信用管理的认知程度有所增强。几年前,武汉大部分企业还不了解信用管理这个概念,而在近三四年的时间,企业开始重视信用管理,注意学习信用管理知识,并逐步改善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在信用管理学习中,民营企业明显快于国有企业。武汉市有关方面已经感到危机,并着手尽快建立武汉信用体系。从2003年起,武汉市政府开始提出“建设武汉信用工程,打造诚信武汉”的口号,2004年年初召开的武汉市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将“武汉信用工程”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的建议》,该提案被列为今年市政协督办的第一件重点提案。武汉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宪生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惩罚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武汉’。”

二、武汉企业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从全国范围来看,武汉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仍然很低,市场经济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1.企业信用外部约束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比如,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企业信用等级的建立和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信用立法滞后,信用评级机构缺乏公信力,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用数据不通用等等,还不能从外部形成对企业信用的约束机制。一项调查显示,六成多企业经营者认为在商务活动中,跟人打交道“需要提防”;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经营者在购买原材料和生产设备时,要“经过调查再买”,或直接去生产厂家购买,而选择去市场购买、参加展销会、朋友介绍等购买方式的比重,仅在1%和12.7%之间。此外,拖欠货款、合同纠纷等信用缺失行为,往往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2.企业普遍缺乏内部信用管理体系。目前武汉大多数企业中没有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主要由销售部门或财务部门来承担,由于这两个部门在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的职能。

3.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在目前信用销售业务管理上,武汉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日常信用销售业务管理中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应收账款回收上缺少专业化的方法,使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呆坏账比例不断增加。

4.缺乏经过专门训练的信用管理人员。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信用管理跨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法等学科,是一门典型的应用交叉学科,这就要求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财务、营销、管理、统计、信息、法律、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也必须具有出色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陆续开办了信用管理课程,但是供需缺口仍然很大。由于缺少专业信用管理人员,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人员被配置到了信用管理工作岗位上,致使信用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偏低。

三、强化信用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为加快推进武汉企业信用管理,使管理机制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动态数据库。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构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部、银行、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和个人公共信用数据以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开放,使企业的客户资信调查和评估的档案可以同政府的信息系统相连结,通过信用数据库,考察客户企业的资金状况、组织结构、以往的商业信誉等,减少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由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问题。

2.建立信息披露和惩戒制度,形成信用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信用信息披露为守信者和失信者正身,实现市场的净化功能和信用机制的良性循环。将信用中介机构的征信服务与国家法律和政府监督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失信约束惩戒机制,促使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3.改造企业组织结构,建立信用管理部门。一套科学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信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业务流程和方法得以顺利运行的基本保证。企业实施信用管理,首先必须在原有的业务管理体系中,增加信用风险管理职能。其中,大型企业可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小企业则考虑设置一名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掌握和评估客户资信状况。

4.建立企业内部科学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最根本的效能,在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对信用销售行为和交易决策的约束机制,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对每笔信用交易的价值和风险进行独立的、科学的、定量化的审核,对应收账款发生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这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而且会使企业的销售管理体制从目前的以对销售员的管理为主,拓展到最终以对客户的管理为主这样一种现代销售管理模式上来。

5.引进推广国际上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针对当前武汉企业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落后的状况,应积极学习和引进国际上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比如,通过建立客户信用分析模型来分析、预测客户信用风险的大小,判断客户的真实偿付能力;通过科学、规范地划分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资信管理;通过制订科学、稳定的信用政策,明确企业的信用销售目的,规范信用销售行为。

6.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信用意识。强化信用管理不是企业内部一个部门或几个人能够做到的,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配合。企业领导人应强化现代管理意识,转变过去只注重销售业绩,忽视信用风险管理的倾向,把信用管理当作企业发展的战略问题来看待。销售等业务部门人员必须向客户详细介绍企业的信用政策,并严格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进行信用交易。财务部门在资金运作和账务管理中,应认真作好应收账款和现金分配工作。信用部门在调查、审核、批准、保障、监控、追收等各环节,要按程序管理,注意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信用执行情况等。

四、培育信用管理,任重道远

武汉信用市场的形成,仅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是不够的,信用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其关键还是要培育信用管理机制。

武汉政府已经认识到新一轮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政策竞争转向包括信用环境在内的投资软环境的竞争,从而纷纷加大信用工程建设的力度。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信用工程是“信用武汉”的重中之重,信用管理行业的职责是,为各类信用活动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对不良信用行为给予惩罚,给诚信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当前,武汉非常缺乏一个成熟的信用管理行业。构筑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快发展信用管理行业,加快发展各类资信调查和评估公司,加快发展专业化的征信公司。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最基础的就是将市场经济的主体公布于众,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以便在投资、采购和消费时,能够取得信息优势,减少风险。

专家认为,信用市场的建立必须依赖四个主体:企业、居民、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目前,武汉企业间的交易与合作,经常在一种不信任的氛围中进行,甚至有欺诈、赖账等失信的行为。武汉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为什么容易短命?一些企业红火一二年就烟消云散。专家认为,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企业不讲诚信,因而缺乏持续性,企业的成长带有很强的投机色彩。武汉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虽然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该市一些企业普遍存在着基础较差、积弊较深、观念滞后、人才匮乏等不利因素,其信用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必须从基础、源头抓起。近年,武汉市有关方面加大了信用建设的力度,出台了一些具体措施。武汉市工商局面向社会推出红盾网,将一些失信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受到多方好评;2005年,将武汉钢铁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有机三家企业,确立为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企业。

信用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有核心作用,它涉及企业的计划、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信息等各个管理领域,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完整的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抵御和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而且可以使企业的各个管理领域及整体管理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同时,这项制度应与社会的信用体系相互配合,形成联动互动效应,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对改善企业信用状况、优化市场信用环境、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所起到的作用,这对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的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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