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集一中法制副校长职责

2024-06-28

宋集一中法制副校长职责(精选9篇)

1.宋集一中法制副校长职责 篇一

班庄镇马圩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指导全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维护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好学校的普法工作。

三、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提出学校法制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对学校治安室的领导和管理,负责护校人员的选用和治安器械的管理和配发工作。

五、家强对护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政策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护校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每学期对全校师生至少进行二次专题法制报告,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七、检查、督促、指导全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八、负责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治理,打击流氓滋扰及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法分子,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指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十、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2.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篇二

一、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治安综合治理,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创建平安学校。

二、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德育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法制教学计划,协助学校上好法制课,每学期为师生至少做一次以上的法制报告,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

三、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制订学校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四、帮助学校开展劣迹生的帮助工作,确定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挽救工作。

五、协助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六、协助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村委会等有关单位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维护校园治安、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七、参加学校研究法制教育、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和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校园会议和活动。

八、协助学校沟通与社会、家庭和有关部门的连理,促进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3.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篇三

学校法制副校长在区公安分局局和学校校长室的共同领导下,负责学校师生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和整治工作。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三、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配合街道综治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五、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六、按照学校及社区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保安在保安公司和学校校长室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管理工作及师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学校保安必须着制服上岗,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站门岗,密切注意校园内外的治安动向,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不迟到、不早退,准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登记,有事必须向保安公司请假,并由保安公司派人交接后方能离开。

三、按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期间或住宿学生,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或通过内部电话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进出校门,必须验看是否本校学生。

四、要经常巡视校园,对学生违纪现象要警告并及时制止,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必要时报警,并及时做好值班巡逻记录。

五、不准脱岗、空岗、睡岗,值夜班时要携带器械,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巡查。

六、切实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和登记制度。非上级部门检查或值班领导批准,一律在门房接待。

七、严格车辆进出审批制度。非上级部门检查或必须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进入学校车辆必须有接待部门或人员进行对接,并做好检查登记。出校园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是否携带货物,凡携带货物必须有同意财物出校证明或学校值班领导批准方能放行,并做好登记,否则一律禁止其携带财物出校。

八、按学校要求开关学校大门,负责清理校门前无证经营商贩和清洁卫生。

交通安全副校长工作职责

学校交通安全副校长在区交通大队和学校校长室的共同领导下,负责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的日常宣传教育及校园周边学生通道的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遵章守法,确保学校师生出行平安。

二、统筹安排学校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对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实施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三、制订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四、组织校车日常安全检查和集体外出用车的检查审批,对不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五、以多种形式、渠道组织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一到两次交通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六、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

城管副校长工作职责

学校城管副校长在区城管局和学校校长室的共同领导下,负责校园周边城市管理的日常宣传、教育、整治工作。

一、协助、参与学校管理,研究分析学校周边存在的城管问题,制定整治规划与措施。

二、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城管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城管意识,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城管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违章搭建、油烟噪音、流动摊位等问题,创造文明、秩序、安宁的校园周边环境。

四、协助学校建立城管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学校护校队工作职责

学校护校队在学校校长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佩戴袖标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把校门周边和校内各关键部位,勤巡逻,勤防范,勤检查,对要害部位和重点时间段进行重点巡逻查看,并作好值班记录。对校园周边及校内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善于发现,及时制止和处置,并报告学校领导。

三、联勤联动。遇安全隐患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公安、街道、社区联勤联动,及时报警,果断处置。做好校园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了解安全动态,并及时报告,重大、突发情况要随发随报。

四、协助“三长”及保安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向同学宣传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根据形势与季节的变化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五、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遇哄闹、打架、故意损坏公物、外来人员进校对师生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果断制止,重大突发情况要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六、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组织一次自卫消防救护的培训和紧急安全演练。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并经常维护各种器械和设备,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救灾的宣传。

七、协助做好寒暑假、节假日的护校工作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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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集一中校务公开制度 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教育的指导思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特建立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

1、干部管理

2、行政管理

3、教职工权益维护

4、教学管理

5、学生教育管理

6、教学设施购置和其他大型开支

7、业务培训管理

具体措施:

1、全体领导、教师根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正确使用评议权,客观公正地对校务公开进行评价,勇于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设和意见。

2、有关校务要及时进行公开,不得拖延。

5.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稿 篇五

时 间:2013年6月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下午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第一个问题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很大一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辍学的学生,刘某辍学后,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诈钱。周日入学时,他在校门口看见原同学王某,刘某就走上前要王某给他钱,并威胁王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王某很害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王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王某带他到王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王某拿五十元,王某不给,刘某便将王某带到一偏僻地方,对王某拳打脚踢,用烟头烫王某,并要求王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王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要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要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面混进来的社会青年。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认识但叫不上名字,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这类事在你们学校,就发生过,而且我也处理过。)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就不怕公安机关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声呼喊,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这里是一文不值的。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

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第二个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两个方面:

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等,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某些同学的口味。由于这种片子有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了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我们学校就有些同学晚上爬墙到网吧里通宵玩游戏。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

4.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5.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规

校纪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6.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7.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8.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说家里贫困,没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9.目无法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多数缺乏法制观念。山西大同市有个青年叫桎小兵在街道闹市区与他人下棋,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说他臭棋,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此人桶死。还有个13岁的少年,将邻居家6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刚才讲的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如果你的行为与我上面说的有相同或相似之处,那么你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了。

下边讲第三个问题。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少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

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堕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王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这里希望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6.法制副校长讲话 篇六

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看着你们一张张年轻的脸、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我不禁会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你们虽然是学生,但是通过网络、电视以及生活本身,已经在不同程度的接触社会了。

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类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同学们,你的周围有人被盗过自行车、手机吗?看见过打架斗殴吗?有没有欺负过弱小的同学呢?其实,大家从报纸、电视以及学校、老师的教育中,都能分辨是非黑白,但在如果发生在你的身上,你知道怎样处理吗?今天,我就简单的讲讲同学们应该掌握的安全防范小知识。

(一)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你首先要冷静分析形势:如果双方力量悬殊不大时,你要义正辞严,要勇敢大声地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如果力量悬殊较大,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围困时,可以大声的呼救或请求周围大人、商家店铺、小区物管等的帮助,也可返回学校寻求帮助。如果处于较偏僻的街道、小巷或天色已黑,遇有严重暴力犯罪时,同学们要以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的同时,寻找逃脱的时机。同时一定要记住对方的人数,大致年龄、身高、衣着、体貌特征。以便事发后,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辨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量多记,并注意保护案发现场。

(二)正确及时报警。

在遇到危害时,及时报警是首要环节。一旦报警处显失误,不仅会使民警失去战机,还可能使受害者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同学们应该熟练掌握最常用的报警、急救方法和报警内容。

1、拨打110。

2、拨打派出所的报警电话。

3、就近迅速报警。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可向周围的群众、商家店铺、小区、单位等借用电话或请其帮助报警。如途中遇到巡逻的巡警、交警,也可向他们求助。

4、及时医治身体伤害。如果你遭受的不法侵害十分严重,在报警的同时,应先行到附近的医院医治,同时请人通知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保存好病历、各种检查结果,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5、准确提供线索。包括有自己损失物品的颜色、品牌、形状,和对方的相关情况。如损失物品中涉及手机、银行卡、存折等,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机或挂失等手续。

6、正确保护现场。报警完后,被害人或目击证人要再现场等候公安民警的到来。对一些杀人、抢劫等案件现场,要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再民警到来之前,除救治伤员外,不能让任何人进入。

(三)下面,我再提醒同学们,那些是学生不应有的不良行为: 一是携带管制刀具; 二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三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四是盗窃、故意毁坏财物; 五是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六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

七是吸食、注射毒品;八是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四)最后是我们学生应该做到的

1、按时上学;

2、不在校门口扎堆;

3、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交通安全;

5、不准私自到河里游泳;

6、不私自外出旅游;

7、不到危险路段地区玩耍;

8、不跟陌生人攀谈;

9、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10、不准携带管制刀具。

7.法制副校长教案 篇七

一、烟花爆竹的选购

1、选择供应商: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2、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

3、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等。

4、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二、燃放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①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②烟花的燃放不可倒臵。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③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④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臵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⑤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⑥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消费者还应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臵。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三、储存

建议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一是不许靠近火源;二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三是不能被雨淋。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讲稿

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二、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

三.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防震自救常识

一、室内应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千万不要惊慌。如果住的是平房,那么你可以迅速跑到门外。如果住的是楼房出不去,应立即关闭煤气和电闸,将炉火扑灭[参见备注1],躲到结实的床、桌下,或躲进跨度较小的房间,如卫生间或厨房,要注意保护头部,以防异物砸伤;要用口罩捂住嘴和鼻子,身体取低位;注意千万不要跳楼,俗语说:“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因为跳窗时人在地震过程中站立行走不稳,跳楼危险性极大;不要下楼梯,不要到处跑,不要随人流拥挤,这些地方容易崩塌垮掉、发生挤压踩伤。根据唐山地震震害调查结果表明,因跳楼或逃跑而伤亡的人数在六种主要伤亡形式(直接伤亡、闷压致死、跳楼或逃跑、躲避地点不当、重返危房、抢救或护理不正当等)中占第三位。

在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就地蹲在课桌、柜台、排椅下或柱子边、内墙角处,注意用手或其它东西护头,注意避开玻璃门窗、吊灯、电扇等悬挂物,决不可乱跑,否则将造成秩序混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1970年我国通海大地震现场抢救时发现,大部分死亡者都在屋门口附近,表明地震时人们在外逃,来不及到达安全地点就被倒塌的房屋掩埋,无法凭自己的力量挣扎出来,其它震例也基本如此。

二、室外应急

在行驶的车上时,要抓牢扶手,低头,以免摔倒或碰伤;可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耐心等待停车脱险。

正在室外的人员,用合适的物件罩在头上(双手也行),跑到空旷的地方。注意避开高大的建筑物,特别是有玻璃的,还有像烟囱、水塔、广告牌、路灯、大吊车、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在楼群中躲不开可以进入路旁大楼里,底层不容易塌掉,但有被埋的危险性。

地震时正在郊外的人员,应迅速离开山边、河岸及高压线、电线杆,以防滑坡、涨水等突发事件。

三、自救常识

如果被埋在废墟里,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移动身边可动之物,扩大空间。用砖块、木头等加固支撑住可能塌落的重物,以防余震。若在室内要用手中、衣服或衣袖等捂住口鼻,防止有天然气煤气泄漏或烟尘呛闷窒息。要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要相信自己,相信党!保持乐观自信!

撤退时,要把上衣脱掉,把带有皮带扣的皮带解下来,以免中途被阻碍物挂住。

四、互救常识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此种做法可以节约时间,减少伤亡。要先救青壮年,救出一个青年,就等于增多一份救援力量;另外还要注意先救有呼声的,先救容易救的人。

营救他人时应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臵,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尘土,再使胸腹部暴露。如有窒息,应及时施以人工呼吸。在黑暗处呆的时间长的人,出来后要避免强光的刺激。长时间处于饥饿的人,不能一下子喂给过多食物。

震后初期的抢救工作,大多采取手挖肩扛,不可用利器刨挖挖掘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造成粉尘碎物飞扬,以致误伤和窒息被营救者,必要时可采取洒水息尘的办法。

五、家庭防震准备

政府发布地震预报后,居民须做好家庭防震准备,制定一个家庭防震计划,检查并及时消除家里不利防震的隐患。

1、合理放臵家具、物品

固定好高大家具,防止倾倒砸人;墙上的悬挂物要取下来,防止掉下来伤人;清理好杂物,让门口、楼道畅通;阳台护墙要清理,拿掉花盆、杂物;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2、准备好必要的防震物品

准备一个包括食品、水、应急灯、简单药品、绳索、收音机等在内的家庭防震包,放在便于取到处。

[备注1]地震的时候,关火的机会有三次:

第一次机会在大的晃动来临之前的小的晃动之时

在感知小的晃动的瞬间,即刻关闭正在使用的取暖炉、煤气炉等。

第二次机会在大的晃动停息的时候

在发生大的晃动时去关火,放在煤气炉、取暖炉上面的水壶等滑落下来,很危险,大的晃动停息后去关火更加合理。

第三次机会在着火之后

即便发生失火的情形,在1-2分钟之内,还是可以扑灭的。为了能够迅速灭火,请将灭火器、消防水桶经常放臵在离用火场所较近的地方。

防溺水安全教育

一、游泳小常识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

3、参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二、游泳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该相互关照、相互关心,而不应该相互嬉水,或捉弄对方。一起去游泳,如果有人提前上岸,要告诉同伴,一起去游泳应该一起回家。

2、凡是到天然游泳场所(如江河、水塘、水库)游泳,应该有家长、亲人的带领。特别强调初学者不要到野外去游泳。

3、要注意休息,不要长距离游泳,不要远离伙伴。如果感到身体不适,要告诉同伴并上岸休息,在岸上观看同伴游泳,留心他们的安全。

4、中小学生不游潜泳,更不能相互攀比潜水的时间谁更长,潜水的距离谁更远。这样做很容易发生危险。

三、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及自救:

1、抽筋:是肌肉不自主的强直性收缩,水温过低或游泳时间过长,都可能引起抽筋,发生抽筋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不惊慌。

2、一般处理办法。(1)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应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2)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且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同伴时,应向岸边呼救,千万不要慌张。再次强调: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抽筋,都先向同伴或其他游泳者呼叫:“我抽筋了,快来人呀!”

四、溺水的急救:

发现溺水者如何将其救上岸。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绳索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大人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溺水者因为逃生潜意识会挣扎、会死死勒紧救护者,救护者应有充分准备、并避免。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这也是学校为什么要强调学生去游泳要由家长带领。

五、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消防及交通安全教育

一、常见的几种消防器材。

1、室内消火栓:又称墙壁消火栓,是我们最常见的一中灭火器材里面里面放有用于扑救火灾用的水枪和水带。

2、应急照明灯:它是在火灾情况下,一旦停电,能够自动提供照明的消防指示标志,一般悬挂在楼梯和门的出口出。

3、灭火器: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的简易灭火器材,等会我会专门讲解灭火器的使用。它的种类有很多,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二、家庭安全防火。

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比如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燃报纸等易燃物品,因为火柴、打火机这些小东西使用时稍不留神就会引起火灾,所以每位同学都要做到不玩火,并劝阻其他的同学也不要玩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每个家里都使用液化气灶做饭菜,但是这些器具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一般情况下,同学们不要使用,如果遇到煤气泄漏的情况,同学们不要惊慌,先关上阀门,打开门窗,这时千万要注意不要打开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防止煤气发生爆炸,在阀门失灵或其他比较危急的情况下应找大人处理或拨打“119”报警。此外,电器产品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同学们的家中,尤其是冬季,电暖气是我们最经常使用的。近几年发生的火灾,多数都是由于电暖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在使用时不要将电暖气靠得可燃物太近,在使用过程中要养成 人走断电火灭的好习惯。

三、校园中火灾的预防。

在校园里要禁止玩火,不要焚烧废纸和垃圾等物品,学校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务必使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冬季使用火炉取暖,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取暖设备的不牢固、没有燃过的炉灰过早收出倒掉等,极容易发生火灾。因此,要经常检查炉桶安装是否牢固,炉内炉灰要完全熄灭后在清除倒掉。此外大家要养成一个好习惯,就是进入公共场所时,首先一定要注意它的安全通道、疏散路线安全标志,一旦发生火灾就可以最快的速度逃生。

四、火灾自救常识。

发生火灾是一般都会伴随着浓烟,其实在火场上人员的伤亡大多是被烟给呛死的,这是,大家要用湿抹布捂住嘴和鼻子,这样是为了防止吸入有毒气体窒息,同时最好弯下腰或沿地面最下层爬出火场,这是因为烟气的密度要比空气的密度轻,会向上浮动,而空气向下沉。

当自己的身上被火点着时,大家不要惊慌失措地乱跑,否则很容易被烧伤,这时可以有两种方法处臵:一是迅速脱掉着火的衣服;二是就地打滚。

另外 “119”是火警专用电话,它的使用关系到大家的生命安全,大家不要因为好玩而随便乱打,在确实发生火灾是要及时拨达119报警。

交通安全教育

一、上学路上的安全 1.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2)不打伞骑车。(3)不脱手骑车。(4)不骑车带人。(5)不骑“病”车。(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臵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 不能

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上学和放学路上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据有关部门通缉数据表明,中小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最多的时候是在上学和放学路上,因此,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严格遵守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的规定。已满12周岁骑自行车的同学要在自行车上行驶,不能随意骑入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不要载人,不要逆行,不要双手离把,不要相互嬉闹快速追逐,不要边骑车边听音乐。

●步行的同学要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低年级学生上放学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路队,戴黄色交通安全标志帽,路队应举路队旗。

●乘坐公共汽车的同学在上下车时不要争先恐后,更不能在车辆入、出站时尾随追逐车辆。乘坐时不能将头、手伸出车窗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

一、为什么要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根据调查表明,大部分因杀人而进少管所的少年犯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录像、武侠小说和玩电子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他们认为,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而许多犯偷盗罪的少年犯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一位少年犯说家里父母很宠他,每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千元,但和社会上一些人出入歌厅挥金如土的“潇洒”样相比,他觉得自己仍很寒酸,于是便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去偷。第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所以,我国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是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在青少年学法用法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五十七条,今天我们着重来讲解本法规定的未成年人九类不良行为,分析这些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它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矫治。

二、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人们有很多行为,有的行为是符合道德和法律的,有的行为违背了道德和法律。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会对社会构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如辱骂他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盗窃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列举,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共有九类,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1、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2、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3、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法制副校长教案

石台派出所:化德元

8.法制副校长聘请暨法制讲座通知 篇八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为了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举行延昌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仪式暨法制讲座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第二节课

二、参赛对象:全体师生

三、讲座形式:

五年级正副班主任带学生到报告厅参加现场观摩 其他年级在教师观看网络直播

四、工作安排:

1、音像调控:干忠宏

2、摄影摄像:奚舒伟

五、有关要求:

1、要求各正副班主任到班做好跟班管理与指导工作。

2、要求各行政班子成员做好相应年级组的巡视工作。

延小德育处

9.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稿 篇九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下午由我为大家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我认为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及时是当务之急,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份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1、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身边事)。(逃学、打架、恐吓、吸烟、骂人)

从这几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这类事在你们学校,就发生过,而且我也处理过。)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大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家庭因素、社会因素、个人原因,在这里我主要谈后一个方面:

社会因素及个人原因

社会的负面影响主要来源于网吧、夜总会、歌舞厅、游戏机室,来自于不良图书、报刊、杂志、漫画和某些影视、录像作品,黄、赌、毒现象等。

1、目前,影视、录像、刊物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们特别是中小学生吸引力极大。一些不良的影视、录像、文学作品则会消磨中小学生的意志,起着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例如,现在有些影视多半属于武打格斗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打斗,或谈情说爱,这对中小学生来说,由于情节曲折惊险,感情缠绵离奇,黑社会老大威风凛凛,正适合他们的口味。由于这种片子助于江湖义气,拉帮结伙,以打群架为荣的思想,使有些中小学生直接去模仿,打群架、称“老大”,寻求刺激,这些镜头往往是诱发青少年伤害案件等暴力性犯罪的根源。

2、来自网吧、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的影响。一是对网吧、游戏机厅等的监督不到位,使管理流于形式;二是大多数网吧、游戏厅经营商虽然店里有按规定挂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明牌标志,然而他们为了“钱”丧失良心与理智,为学生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许多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通宵达旦地在这些场所里玩乐,夜不归宿。有的未成年人为了筹集玩乐的本钱,不惜走上偷盗之路。

3.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

4.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图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

5.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6.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7.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

8.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面对家近贫困,那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9.目无法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多数缺乏法制观念山西大同市有人青年叫桎小兵在街道闹市区与他人下棋,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说他臭棋,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此人桶死。还有个13岁的少年,将邻居家两个6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主讲人: 时 间:11.8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受学校的邀请来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对于讲课呢我是外行,今天我只能说是就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当前小学生容易发生的不安全问题以及容易染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与各位老师及同学们作个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我们的报警电话是多少啊?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几件案子很有代表性,有一天,有个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走,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部门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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