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2024-10-21

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共10篇)

1.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一

茶庵中心校毕业班教学奖惩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九年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学校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的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基本任务完成奖

寿县一中或以上学校大统招1人,且定向指标完成奖2400元。二)超额完成任务奖

1、大统招完成2人,且定向指标完成加奖1000元。

2、大统招完成3人或以上且定向指标完成,每增加一人加奖1000元。

3、大统招完成1人,定向指标完成后仍有达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每多出一人奖200元。三)优秀奖

1、中考个人总分居全县前10名,每例奖励1000元。中考个人总分居全县前20名,每例奖励900元,依次递减,个人总分居全县前100名每例奖励100元。100名以外不再设奖。

2、中考成绩优秀率在上优秀率基础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300元。

3、中考前15名学生的单科人均分与安丰中心校、三觉中心校、众兴中心校、余集中心校(以下称附近四校)相比居第一位奖励授课教师个人200元,第二位奖励100元。四)管理奖

在以上集体奖基础上另外奖励班主任5%、年级主任5%、领导组10%。五)协作奖

视对毕业班工作参与多少经校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奖金分配方案 一)个人奖直接发放给本人

二)集体奖

1、基础奖

集体奖总金额50%,所有授课教师均分。

2、贡献奖

集体奖金总额另外50%,按中考各科分值所占权重分配(物理、化学各加15分实验成绩后参与分配)。

三、处罚

一)无一人达大统招线

所有奖项全无,毕业班教师、年级主任共同写出反思总结。二)定向指标完不成

差1人罚200元,差2人罚400元,依次类推。有获奖资格的人员都应受罚,三)单科成绩明显居后

1、与附近四校前15名同科人均分比较,居第四位罚30元,居第五位罚40元

2、与附近四校前15名同科人均分比较低3分罚10元,低4分罚20元,低5分罚30元,依次类推。

3、不能顾全学校大局按学校合理要求进行教学工作造成本人所授学科中考成绩明显偏低影响基本任务完成的,在罚款同时须写出深刻反思

4、能按学校教学要求进行认真工作的若中考本人所授学科成绩不理想在分清原因后也可以免于罚款。

四)无1人达大统招线,且定向指标没有完成

在罚款200元的基础上定向指标作废1人加罚200元,且班主任、年级主任免职,所有与毕业班工作有关系人员每个人必须写出深刻反思。

四、本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2014年春学期试行,2014年秋学期正式执行。

2.花桥中心小学毕业班教学奖励制度 篇二

1、升学奖:毕业会考进入全镇前20名之内的奖100元给语数教师,进入全镇前50名的每生奖50元给语数教师。

2、合格率奖:毕业会考中,语文合格率达到90%的奖100元,数学合格率95%奖100元,以下每下降10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减10元,及格率达不到70%的不奖。

3、名次奖:毕业会考获全镇一、二、三名者(以校单科综合成绩排名),分别奖币600、400、200元。

4、毕业班早晨、下午、晚上补课每节6元,节假日每节10元。

花桥中心小学

3.小学教职工奖励方案 篇三

为鼓励教职工在各自任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绩,作出贡献,争先争优,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1、荣誉类。

(1)教职员工个人荣誉。

①市级:500元。

②区记大功(或相当):300元。

③区记功(或相当):200元。

(2)优秀中队(班集体)、优秀小队(奖励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①市级:300元。

②区级:200元。

③雏鹰中队、文明班:150元。

④优秀小队:100元。

(3)先进教研组、文明班组。

①校级:100元。

②片(块):150元。

③局级:200元。

④区级:300元。

⑤市级:500元。

2、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按相关考核方案考核)。

(1)A级:200元。

(2)B级:150元。

(3)C级: 100元。

3、后勤工作学期考核奖(按相关考核方案考核)。

(1)A级:150元。

(2)B级:100元。

(3)C级:50元。

4、学科类。

研讨课、公开课、评教参评课:

(1)校级:30元。

(2)片(或块):40元。

(3)区级:60元。

4.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 篇四

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善评价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评价、奖励的诊断、导向、激励功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优化教学流程管理为手段,以提升教学研究实效为基石,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高位发展。

二、奖励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一)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

以学校前一届上线情况、本届毕业生生源基础和一、二本实际上线人数(以招生办认定的数据为准)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①一批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200元、二批本科每上线1人,奖励100元;②以我局划定的优质生源情况为基数,一、二批本科上线人数每超过1人,奖励1000元;③清华、北大每录取一名,高中学校奖励5万元,选送的初中、小学各奖励1万元;④参加学科奥赛,获省级一等奖,每1人次奖励学校5000元,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每1人次奖励1万元。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奖按正考合格率对学校进行奖励,进入全省同类学校前10%的学校奖励10000元;进入湘潭市同类学校前两位的,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奖以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体育测试和优质生源贡献量为依据对学校进行奖励。

①综合评价质量奖。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分乡镇办中心学校、民办市直初中、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上的农村初中学校、学校学生人数在210人以下的农村初中学校4个类别分别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一等奖奖10000元,二等奖奖5000元。

②综合评价提高奖。在普通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质量综合评价中,中心学校提高5个名次,初中学校提高30个名次,奖励5000元。

③优质生源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乡镇办前500名、市直民办前500名,且在湘乡就读高中,按每生500元标准对生源学校进行奖励。

4.小学质量检测奖

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质量检测中,按各学校检测学科生均分、合格率、优秀率进行综合评价,分市直城区和农村乡镇两个系列对学校进行奖励,乡镇前三名的中心学校奖励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的中心学校奖励3000元。市直城区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

(二)教学教研成果奖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评价结果和教育教学质量为依据进行评价和奖励。

1.基础教育奖励基金奖。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类别,每年奖励12名,奖励标准每人5000元。其产生办法是:小学以我局及湘潭市组织的质量检测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依据,由中心学校(市直以学校为单位)推荐,我局考核认定;初中以同一科连续三年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获全市一等奖的对象(当年连续三年获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同一科连续三届获一等奖教师)中产生,并有论文(评奖年限内)或成果在湘乡市级以上获奖,由中心学校(或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高中根据学考、高考和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学校推荐,我局考核认定。

2.基础教育改革课题成果奖。本项奖励每三年一届,由我局统一组织,逐级评审,奖励标准:一等奖奖励12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3.艺体成果奖。在湘潭市中小学“艺术百佳”评选中,荣获“艺术百佳”称号的学生,按每生200元标准对学校进行奖励。在湘潭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荣获团体前六名的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团体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至三名奖800元,第四至六名奖500元。由我局委派代表湘乡参加湖南省和湘潭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大型文艺竞赛活动,获一等奖的奖3000元,获二等奖的奖2000元,获三等奖的奖1000元。

(三)教育教学管理奖

1.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各中小学中每年评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5个,每个单位奖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各乡镇办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每年评选控流保学工作先进单位8个,每个单位奖500元。

3.教学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奖励在每年高考、学考、中考指导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每个单位奖3000元。

三、奖励的控制条件

1.凡出现乱收费、节假日成建制补课、违法生育、超计划大班额、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的,取消相应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奖参评资格。

2.在我局组织的学生考试和质量检测中,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出现大面积舞弊(集体舞弊)、弄虚作假、试卷泄密等问题,经查属实的,除取消其综合评奖资格外,还取消对应内容的参评资格。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奖励方案;要向一线学校和教师倾斜,制订奖金分配方案,并报湘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5.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五

科研兴校,科研兴教,以科研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内部机制的优化起到积极的作用,但这离我校全面实施教育科研战略,大兴教育科研特色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为此,为了全面实施我校科研兴校战略,着力打造教育科研品牌,走教育科研的特色之路,特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奖励方案。

一、实施奖励的原则

1.激励性原则:我校实施教育科研奖励制度旨在激励和推动我校全面实施科研兴校战略,对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大胆探索,为学校争得荣誉、作出贡献的教职工实施奖励,使他们更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科研的工作。

2.规范性原则:学校建立教育科研奖励制度,旨在使我校原本奖励的随意性、失度性、脱离性等弊端实行规范化,使之达到奖励制度的系列性,营造一个规范化奖励办法。

3.操作性原则:学校建立教育科研奖励制度,旨在实施奖励的可操作性,努力达到教育科研成果与奖励办法的紧密结合,做到奖励有据,公平与慎重。

4、绩效性原则:学校建立奖励制度,旨在对学校教职工论功行赏,在全面树立成果意识的思想指导下,实行分级、分层奖励,努力打造教育科研品牌。

二、实施奖励的认定

1.学校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与竞赛获奖。

2.学校教职工参加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认定的、教代会通过的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获奖。

3.学校教职工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实验与研究,通过努力工作取得成效,并顺利结题与获奖。

4.学校教职工参与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教师用书、学生用书、教辅资料等合著与专著。

5.学校教职工参与校级以上(由学校行政集体认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论文竞赛获奖。

6.各种获奖的认定必须凭获奖原件和复印件在学校教科室登记,经学校行政集体认可参赛的还应附上认可凭据。

三、实施奖励办法

1.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与研究,在实验与研究中大胆探索,从而使自己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取得成效,并通过结题验收与获奖。学校奖励为:国家级科研课题验收合格者奖励250元,优秀者奖励300元;市级科研课题验收合格者奖励实验教师200元,优秀者奖励250元;县级实验课题验收合格者奖励实验教师150元,优秀者奖励200元;校级实验课题验收合格者奖励实验教师100元,优秀者奖励150元。

2.学校及时总结与推广具有可行性与实用价值的科研课题成果,使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对推广实验课题成果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奖励200元。

3.积极鼓励学校教师参加由校级以上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活动,其奖金设定为:学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县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国家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注:教师在优质课竞赛中获奖,一次只认最高等级不得累加。)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论文的竞赛活动,其奖金设定为:学校

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县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5.教师参与编著和与他人合著教师用书,并由各级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其奖金设定为:专著: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400元,国家级600元;合著:以一节(5000字以上)为单位,校级30元,县级80元,市级150元,国家级200元。教师参与编著和合著学生用书,并由各级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其奖金设定为:专著:校级100元,县级200元,市级400元,国家级600元;合著:以一节(5000字以上)为单位,校级30元,县级80元,市级150元,国家级200元。教师参与教辅资料的编著和合著,其奖金设定为:专著:校级校级80元,县级150元,市级300元,国家级400元;合著:以一节(5000字以上)为单位,校级30元,县级60元,市级100元,国家级150元。

6.积极鼓励学校教职工参与各级教育科研的理论讲座和经验交流,努力推出学校和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其奖励设定为:校级20元,县级50元,市级80元,国家级100元。

7.积极鼓励教师在各级上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展示课等,其奖励设定为:校级20元,县级30元,市级50元,国家级100元。

德化县实验小学

6.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六

为激发全校教师干事创业激情,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感和荣誉感,以切实的措施改善教师待遇,维护教师权益,使全体教师专心教育、潜心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汉台区教师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区教体发[2017]208号)精神,结合我镇辖区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育工作荣誉奖励与处罚

1.学校获得各级奖励的奖金,按上级文件要求合理分配,发给相关人员,向成绩突出、贡献大,出力多的教师和领导倾斜。教师获得由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授予的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奖励。

2.学校每学期评选一个文明班集体,并对文明班集体进行价值300元的物质奖励。主要奖励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

3.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个人,总人数控制在20%以内,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德育先进个人等,。学校评选结果将成为向上级部门推荐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按区级以上、区级、镇级、校级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同等奖励就高不就低。(上级发放奖励,学校不重复发放)

4.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及因工作不力造成失误的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条教育质量奖励与处罚(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成绩纳入参评,但不参与奖罚)

1.学校每学年对在教育质量监测中单科成绩获镇第一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奖金200元。

2.学校每学年对在教育质量监测中单科成绩居全镇最后一名教师,进行诫勉谈话或处罚,连续两年罚金100元,连续两年以上每年罚金150元。第三条教育创新奖励。

1.学校鼓励教师及时归纳总结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教师出版或发表的教育专业类著作,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次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受到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推广的教学和管理方法、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官方媒体刊用的论文(含课件、教案、教学实录、课题、论文)按学期予以奖励,同一内容记最高奖励。按区级以上、区级、镇级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2、为了加强学校宣传力度、鼓励教师撰写并发送新闻稿件。每发送一篇奖励10元,区教育网发表每篇奖励60元,区级以上发表每篇奖励100元。

3.学校对辅导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活动,获优秀辅导员奖的教师予以奖励,奖金200元。教师参加镇级及以上公开课赛教获奖的,镇级奖100元,参加区级各类教学活动或赛教获奖的奖励200元,获奖每高一级多奖励100元,同一内容记最高奖励。

第四条值班补助 1.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安全值班、巡查和加班的教师,学校因工作实际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人每天60元发放补助。

2.学校对在营养餐及餐后值班教师按每天2人一个值日班次,每人每天20元发放补助。

第五条经费保障与控制

学校奖金总额控制在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20%以内。倘若学校奖励总金额超过学校公用经费的20%,则应按公式【某项实际发放奖励金额=某项计算应发放奖励金额×(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20%÷全校计算应发放奖励金额)】进行发放。

第六条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和老君镇教育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体局审定后实施。

附:汉台区老君镇新岗小学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汉台区老君镇盛家冲小学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汉台区老君镇金寨小学各类先进评选办法

7.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七

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印发<新余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开办字【2009】66号)、《关于印发<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余高办发【2011】108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经学校教师会讨论通过,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全体教师的利益,稳定教师队伍,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纯净工资实施为契机,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平

成员:刘洪波胡敏李洪平刘志明廖红忠

监督:张四根刘卫勇黄克己简润英谭冬梅刘珍

四、考核内容:(分定型、定量)两大块。

A、定性考核(测评奖金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40%):根据考核等次进行分配。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职业态度(德)、职业能力(能)、履行职责(勤)、工作实绩(绩)等几个方面。

1、德(2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2、能(25分)只要考核教师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等)、工作能力(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骨干能力、管理能力等)等方面。

3、勤(25分)主要考核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师工作量(指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量)、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教育教学(指德育工作、教学常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教育科研、公开教学、课外辅导等)和其它活动。

4、绩(30分)只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工作能力等)、学生发展(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它表彰等)等情况。

B、量化考核(制度兑现占绩效考核总量的60%):包含:《班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课时量、《教育教学奖罚制度》等。

1、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管理制度》每学期按实际工作时间兑现,能遵守制度每月奖160元。

2、考勤津贴,出满勤每学期奖500元。

(1)每天签到两次,缺签一次扣10元,上班迟到每次扣2元,早 退一次扣2元。

(2)会议缺席一次扣2元。缺课一节扣10元,旷课一天扣30元。

(3)请事假一小时扣1元,病假只计时不扣钱。(一整天病假及以

上需出具相关证明)

(4)婚假、产假、丧假。按《教师请假条列》执行,超过部分按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参加函授、自考、职称考试所必需的报名、学习、考试

时间,经学校研究同意,该类假在补足所耽误的工作的前提

下,不扣分。

3、课节量为每课时1.5元。

4、教育教学奖金(见学校各项奖罚制度)期末兑现。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以宋海平校长为组长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奖励

性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并负责在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各教师奖

励性绩效工作总量的考核发放。

(二)成立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后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有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性和定量相合,自评和互评想结合实际,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

价想结合。根据考核细则认真操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六、考核程序

考核中务必遵循客观、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采用自评、互评、考核小组和日常分项考评等方式相结合对教师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确定后,及时公示。

七、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控制在全校教师总人数的15%,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全校教师总人数的85%。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在师范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它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组织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领导小组长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长对申诉将给予正面答复。

九、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每学期一次)。

(二)绩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四)绩效考核或优秀等次教师享受考核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的120%,合格等次享受100%,不合格等次享受80%。

水西逸夫小学

8.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八

奖 励 方 案

(经枫桥小学教师会讨论通过)

一、目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师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

二、奖励对象

有突出贡献的教师、30%的学生

三、奖金来源:萍乡市城北地产教育基金会赞助

四、奖励时间:每学期末

五、奖励项目及办法

(一)教师目标考核奖(从助教奖中拿出20%-30%,以目标考核总分为准进行分配,考核细则见附件1)

(二)教育成果奖

1、班级被评为校文明班,奖励班主任100元,被评为镇、县先进集体分别奖励班主任150元、200元。

2、所在中队(或中队活动)在镇、县获奖分别奖励所在中队辅导员80元、150元。

3、学校在各级获先进单位,校长、校务会成员、教师奖励按下表进行

单位:元。

4、教研课题被县定题并结题,有关人员每人奖励100元,被市级定题并结题有关人员每人奖励200元。(参与人员的核定以教导处原始档案为准)

5、学生获学校“优秀学生”等光荣称号的,给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奖状。

(“优秀学生”名额为总学生数的30%,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教学成果奖

1、中心校抽考或统考获1-3名的教师,分别奖150元、100元、80元。

2、县教育局抽考获1-5名的教师,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80元、60元。

3、学校阶段性测试教学成果奖

第一学期(本校组织)单位:元

第一学期(本校组织)单位:元

第二学期(全镇组织)

(1)合格率:达到全镇平均奖100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5元。(2)优秀率:达到全镇平均奖100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5元。(3)平均:达到全镇平均奖100元,每高一分奖5元。

(4)提高奖:以前后两学年末平均成绩离镇平均距离为标准,每提高1分平均奖现金10元。

4、学校创特色工作再创星级,校长、指导教师(班主任)、教师分别奖150元,100元、50元。

(四)各类竞赛辅导奖

以参加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共同组织的学生各类竞赛获奖为依据(非此类性质的下浮一个级别)(科技类减半发放),奖励辅导学生成绩显著的教师。

各类竞赛获奖参照下表进行奖励

说明:

1、获团体奖:指导教师得60%、班主任得30%、任课教师得10%。

2、县级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第三名为二等奖;第四、第五、第六名为三等奖。

(五)各级教学公开课

(六)各级教学评比课 说明:优质课获奖是集体力量的,由执教教师对奖金进行恰当分配。

(七)教师个人成就奖

1、凡教师科研论文在全国、省、市级和县级刊物上发表(以正规的刊号为准)每一篇奖励200元、150元、100元、50元。

2、凡教师本人参加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征文、多媒体课件、演讲、书法、绘画等各类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和60元。获得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3、宣传报道:在县、市、省、国家级的报刊或电视上报道了的分别奖20、40、100、200

说明:以上三项如果是多人合作获奖的,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

4、学校党、政、工会、少队,妇女、档案、图书等被评为市级、县级、镇级先进的,县骨干教师分别奖励相应同志200元、150元、100元。

(八)其他奖励

1、担任一年级的(语文、数学)教师,每学年奖励50元,每学年班主任多奖励50元,超过45人的班级每学期语文、数学教师奖50元。

2、未兼主线科的教师的教学成果奖励为教师平均奖的80%。

六、说明

1、本方案的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讨论决定。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枫桥小学校务会。

3、各项获奖原则上同一内容不重复奖励,取最高级别。

9.小学毕业班奖励方案 篇九

一、学科奖励:

1.采集全区学校(不少于18所学校)各年级期末素质教育质量检测成绩,根据各年级学科在全区实考均分排名进行奖励。

学校根据非学业水平考试学科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语文、数学、英语上课人数27人,学科数9,学科任教均人数为3;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上课人数19人,学科数10,学科任教均人数1.9,确定语数外与其他学科奖金分配比例为3︰1.9。第一名:语文、数学、英语500元,其他320元;

第二名:语文、数学、英语470元,其他300.8元;

以后名次按第一名金额的6%依次递减,奖励范围截止到采集学校的半数。

2.6000元总奖金数额第一次分配不完,授奖学科按以上金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如超过6000元,按一定比例减少。

3.学科成绩由学校负责采集、计算。

二、教师奖励:

1.按照xx中学学科成绩计算公式=A段(前20名)×50%+B段(前35名)×40%+C段(学籍均分)×10%;

2.分班时没有成绩学生根据该学生本次在班级考试成绩,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增加A、B、C 三段人数;正常转学、借读的学生,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减少A、B、C三段人数。

3.由于各年级、各班人数原因,各级部可根据各班人数灵活调整B段人数,调整前须报学校审核、备案。

4.C段按学籍人数计算,没有正常外出手续按辍学处理,按零分记入。

5.教师成绩按期中占40%,期末占60%计算。教师成绩由级部主任负责计算,过程、结果做到公开、公正,并报学校主要领导审阅,教师签字认可。

奖励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学科一人任教:一人获得所有奖励;

(2)学科两人任教:第一名获得奖励的65%,第二名获得35%;

(3)学科三人任教:一人标准分上1,第一名获得学科奖金的70%,第二名获得剩余金额的20%,第三名获得10%;两人标准分上一,第一名获得奖励的55%,第二名获得35%,第三名获得10%;

(4)学科四人任教:一人标准分上1,一人获得学科奖金的70%,第二名获得剩余金额的15%,第三名获得10%,第四名获得5%;两人标准分上一,第一名获得奖励的55%,第二名获得30%,第三名获得10%,第四名获得5%;三人标准分上一,第一名获得奖励的45%,第二名获得30%,第三名获得20%,第四名获得5%;

(5)以上奖励方案标准分低于0.96的教师不予奖励,金额按每条相同比例分配给其他教师。

三、本学年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毕业班奖励办法执行。

四、中途接班进步奖励不在此范围,学校重新制定奖励办法。

五、不在本范围的特殊情况,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

10.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十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推动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时间

考核对象: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考核时间: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邹军

副组长:李龙源

杜万成

成员:邹渊

王胜利

吴水萍

阿曼姑

马志奇

艾山

四、考核内容

1、校级领导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喀什市中小学校长职业行为规范》、师德建设、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一比两率”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4、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5、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

按文体教育局规定,采取固定数额加量化设立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各校根据班容量大小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67元(局方案)。

(二)考勤奖励

(1)实行8小时坐班制度。教师在校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制,出满勤。每月统计公布考勤一次。

(2)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由主管出勤的领导审批,一天(含一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三个月以内由文体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半年内由局长审批,半年以上由局长办公会审批。审批工作严格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需有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①教师因病因事请假1天扣50元。

②矿工半天扣150。矿工一天扣300元。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③本学期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迟到、早退(有签到而无故不在岗即视为早退)。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内(含3次),每次扣5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每次折算半天事假;迟到或早退超过一节课视为半天事假。晚到、早退经学校值周领导同意,按机动散假计时对待。

(4)在不误课、不误集体活动的前提下,每月机动5小时,(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每月机动6小时)累计超过5小时或6小时按病事假计算。

(5)擅自离开课堂,寒暑假或特殊时期值班不到岗,不履行职责(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6)对婚、丧、产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7)集体活动

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全体教师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本培训、升旗、临时性通知的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一次10元;迟到早退一次5元;累计3次每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计5次免当月出勤津贴。以签到和会议记录为准。(公假除外)

②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明确要求不允许请假而请假的,双倍扣除。

(三)教师学期量化奖

每学期末各处室根据原始资料汇总,再交由办公室汇总,根据过程性记录的各项材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给每位教师定出档次,按档发放学期量化奖金。

1、考评内容

教师学期量化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出发,全面考评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考评满分共计100分,分数分配为:师德师风考核20分,教职工出勤10分,工作过程50分,工作结果20分。除此之外,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比赛,获奖情况另外加分。

2、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学期结束量化奖励的依据,期末根据总分结果分出等次,予以奖励。学校每学期末将考核分配划分为四个等次:一等、二等、三等、取消期末考核奖。按量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语文、数学、外、科任教师按总人数40%的比例定出一等等次;语文、数学、外、科任教师量化总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无重大工作失误定为三等等次;其它教师为二等等次;有如下一项情况者。取消学期考核奖。(1)师德表现差,“三评”满意率在60%以下。

(2)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学生上访,造成严重后果。

(3)集体购买复习资料经检查核实,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严重的师德事故。(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5)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6)本学期累计矿工5天,事假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60天以上。(7)教职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学校管理人员期末量化奖励取全体教师的平均值。

3、具体办法

A师德师风部分:(20分)

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a扣分项:

(1)出现违反学校规定行为,对学校管理带来影响的该项不得分。如: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因排斥差生导致学生身心不健康的; ③出现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④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 ⑤在从事专项工作或临时性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的。

(2)对干扰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分。(3)违反“十不准”等教师管理制度,违反一次扣1分。

(4)合作意识差,无团结协作精神,有闹不团结行为者扣1分。(5)抗拒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作如下处理: ①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扣5分 ②未经学校同意,拒聘原任教班级者,扣5分

③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中临时性工作安排,一次扣1分(6)任意换课、混课,发现一次扣1分。

(7)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或动辄吵、打、砸行为者扣5分(情节严重的除扣分外按有关规定处理)(8)违反下列规定的出现一次扣1分: ①不说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语言; ②行为习惯堪为学生表率; ③工作场所衣着仪表规范;

④不对学生说有损班级管理、有损学校管理、有损学生自尊心、自信心的话语,不说有损于学校声誉、有损其他教师声誉的语言。b加分项目

(1)发现、制止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1分。(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事件,每次奖励2分。B出勤部分:(10分)

1、考核项目

法定休假、病事假(包括长假)、临时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2、考核细则

(1)婚假、丧假期限内教职工按要求休假不扣除考勤部分量化分数,具体要求以学校考勤制度为准。(2)教职工在学期内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中途离岗等违反《考勤制度》的情况,视为满勤可得10分。

(3)凡请病、事假每天扣除量化分考勤部分1分。(4)每迟到一次扣除量化分0.1分。

(5)教职工请假天数在10(含10天)天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量化分数。(6)无故旷工者加倍扣除量化分数。

3、考核办法

实行平时考勤记录与抽查出勤记录相结合的计分方法。C工作过程:(50分)

1、考核项目

上课、备课、作业批改、听课、常规教研活动、文字材料(教学计划、记录、总结、业务学习笔记、教改日记等;)

2、考核细则

(1)计划总结(3分)

学期教学教研计划切合实际,各学科有教学进度,学期末教学教研工作总结有针对性、经验性、无雷同。(2)备课(4分)

教案规范,字迹工整,目标明确,方法措施恰当,课后记有针对性、有整改措施。(3)上课(5分)

教师要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上课不能迟到、早退、不擅离课堂。不得随意停课或增减课时。教师上课时,能够使用普通话,课堂教学要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精神,培养学生学习本课程的浓厚兴趣。课堂秩序良好,无乱堂现象。(4)作业(3分)

作业设计科学有效,针对性强,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指导具体。(5)辅导(2分)

辅导学生(包括学困生转化和特长生培养)有记录有效果。(6)听评课(2分)

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听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记录有侧评有总评。(7)教科研活动(5分)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不迟到早退、不请假。在教科研活动中能够按要求做公开课、汇报课、评优课等,及时上报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认真参加研究工作,能够承担课题或承担课题组成员且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8)业务学习(4分)

内容有利于提高自身专业发展,学习内容重在本学科范畴。书写认真规范,每月不少于2篇。(9)教学札记(3分)

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反思失败教训,在教学中有自己的思考,是自己的真实感悟。每月至少两篇。(10)教师成长记录册(3分)

按学校统一制式要求填充,不丢拉项目,内容充实,可充分体现个人的成长进步。(11)自制教具(2分)

按要求完成规定数量,教具实用性强。(12)继续教育(2分)

重视知识更新和专业学习,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培训,且成绩合格。(13)学科活动(4分)

积极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等各级学科竞赛活动,成绩良好。(14)安全管理(4分)(15)德育教育(4分)扣分项目:

1、擅自停课一节扣5分;

2、违反教学常规一次扣除2分(包括上课迟到、早退、乱堂、擅离课堂、留惩罚性作业、接打手机,教研活动、培训等迟到、早退等);

3、违反教育法规,剥夺学生受教育权,对学生有擅自停课、不允许考试等行为,每次扣除10分;

4、由于监考、阅卷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教学事故,扣10分;

5、各种材料需按时上交,逾期每次扣除1分。D工作结果(20分)

1、对语数英老师的考核

(1)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和质检,同年级班级按平均分量化排名。

(2)四年级第一名为20分,第二名为19分,第三名为18分,第四名为17分。五年级第一名为20分,第二名为19分,第三名为19分,第四名为18分,第五名为17分。

(3)年级组内名次和上学期相比,前进一名加1分,前进二名加2分,以此类推。

(4)在名次未变的情况下,本学期班级平均分和年级平均分之差与上学期相比上升1分,加0.1分,上升2分加0.2分,以此类推。

(5)同年级班级按优秀率排名,四年级第一名为4分,第二名为3分,第三名为2分,第四名为1分。五年级第一名为4分,第二名为3分,第三名为3分,第四名为2分,第五名为1分。备注:任多班教师取所教班级成绩的平均值

2、对科任老师的考核(20分)

每学期对科任教师考评两项内容:大型活动和学科质检。成绩产生如下:

(1)活动成绩(10分):每学期科任教师结合本学科特点开展一次大型活动,学校成立活动考评小组,视学生参与人数和活动效果给组织老师打分,可个人组织或学科组集体组织,集体组织教师得分相同。满分10分,不组织者无分。(2)质检成绩(10分):每学期对科任学科抽检一次,学生正确率达95%得1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下降1分。

3、获奖加分部分

1、公开课、优质课与基本功竞赛

担任区、市、省、国家级教研公开课、优质课、基本功竞赛、观摩课分别计0.5、1、2、5分。同一节课的不同级别的优质课、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同一节课的不同级别的课、基本功竞赛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

2、获奖

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并由学校统一选送的或者教师自己投稿并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获区、市级、省级、国家级等奖励,分别计0.2、0.5、1、3分。

3、辅导

直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技能等竞赛,凡获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分别计0.1、0.2、0.3、1分。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减半加分。

每学期教导处根据上学期期末考试情况定出本学期的潜能有待开发生名单,若这些学生获得特长奖励,有关教师双倍计分。

4、称号

由学校选送,上级主管部门评选获得的荣誉称号,按区、市、省、国家四等级分别计1、2、3、4分。

(六)特别奖励

特别奖励总额不超过学期末奖励的25%(及35%中的25%)

1、教科研成果奖(1)公开课

①校级示范课、引领课、推荐课、交流课和评优课获奖者奖励做课教师奖15元。②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奖励详见下表:(单位元)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40 30 20 市级 50 40 30 省级 60 50 40 国家级 80 70 60 ③区级及以上示范课、研讨课等按各级比赛二等奖对待。④做课教师的指导教师(所拜师傅)金额减半。

(2)其他项目评比(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教育教学反思、基本功比赛、论文等)经学校推荐层层选拔,获区级及以上奖励详见下表:(单位元)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20 15 10 市级 25 20 15 省级 35 30 25 国家级 50 40 30

2、市区组织统一阅卷成绩奖

①学科成绩在市区统考中,年级平均分在同类学校中荣获第一名,该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第二名每人奖80元,第三名每人奖60元。组长另加20元。进入全区前600名的学生按学生人数奖励对应教师,每生10元。若无学科排名,则进入全区前200名的,每学生奖励任课教师20元,201——400名的奖励15元,401——600名的奖励10元。

②涉及市区全员统测的考试科目奖励同上。

③其他学科市区抽检,获同类学校第一名涉及到的任课教师每人奖50元,第二名每人奖40元,第三名每人奖30元。

3、教师辅导奖惩(必须是教育系统层层选拔)(1)集体辅导奖惩

①参加区级及以上集体活动比赛(参赛人数20—30人,因学科不同,人数酌情确定)奖励见下表:(单位元)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区级 140 120 100 市级 160 140 120 省级 180 160 140 国家级 200 180 160 ②若活动不设奖项,代表学校参加校外各级活动展示或参加区级及以上现场会,按各级二等奖对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所涉及的活动除外)。③如果弃权不参加评选每人罚50元。(2)辅导学生奖

经学校推荐参加区级以上教育系统比赛学生获奖的。区级每生3元,市级每生5元,省级每生7元,国家级每生10元。

4、个人与集体荣誉奖

(1)个人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者给荣誉奖。奖励标准:国家级奖励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区级20元,校级10元。教师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临时组委会奖励或辅导奖,奖励等级下降一级,同一活动多次获奖取最高。(2)学校荣获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集体奖励的,给与组织和直接参与者荣誉奖。奖励标准:国家级奖40元,省级30元,市级20元,区级10元。

(3)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奖50元,年终考核优秀者奖20元。(4)被评为优秀校级教研组每成员奖励15元,教研组长奖励25元。(5)特殊贡献奖:由校长办公会酌情而定。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末在学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2、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者;

3、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6、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学生及家长上访,造成严重师德事故者;

7、向学生乱收费、私定教辅书,搞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经核实情况属实者。

8、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

9、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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