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承诺书

2024-08-11

尽职调查承诺书(精选9篇)

1.尽职调查承诺书 篇一

xxxx银行客户经理尽职调查承诺书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

我作为xxx银行客户经理对借款人xxx身份证号xxxxxx 向我行申请借款的相关事宜进行调查,我保证按照xxx银行的要求,对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调查;对客户的资信及品行进行调查;对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调查;对客户的担保能力进行调查;对客户收入的真实性及还款来源的调查;对风险及综合效益进行调查。我承诺:

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客户经理职责,如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或调查不实、弄虚作假,误导审查审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2.尽职调查承诺书 篇二

一、财务尽职调查概述

(一) 财务尽职调查的涵义

财务尽职调查在国外也叫做谨慎性调查, 其涉及的内容较为丰富, 应用十分广泛, 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概念, 但其内涵基本都相同, 即投资人和目标企业在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以后, 经过双方共同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由投资人对收购或者投资的相关事项做一个较为深入的审核, 包含一系列的现场调查与资料分析 (具体涉及目标企业的文档数据资料、资金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人员背景等) , 整个过程通常要花费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二) 财务尽职调查的内容

具体为: (1) 调查目标企业基本财务情况。财务人员在进行尽职调查时, 应该首先了解目标企业的一些基本的财务信息, 包含要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完整有效, 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组织架构是否科学合理等,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工作, 财务调查人员可以对目标企业的发展历史、注册资本、投入资本的形式与性质以及主营业务的范围等进行初步了解与掌握;采用访谈与询问的形式, 对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的模式、财会人员构成状况、财会信息化程度等一系列的数据情况进行调查与掌握;除此之外, 财务调查人员对目标企业的母子公司也应该有一定的了解。

(2) 调查目标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财务人员在进行尽职调查时, 还需要对目标企业财务运行状况有一定的掌握, 包含对其现行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合并的范围与原则、近三年会计政策是否存在改变、近三年的审计工作状况的了解等。

二、企业财务尽职调查存在的问题

(一) 财务尽职调查对目标企业的发展定位评估不够准确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主要就是对目标企业的经济活动状况进行了解与调查, 这一系列的盈利能力调查与资料分析活动多数都是为了了解目标企业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潜能而准备的, 主要目的是对目标企业的发展定位进行正确的评估, 而在财务尽职调查的运作中, 倘若没有对目标企业进行认真仔细的考察与分析活动, 思想认识不够清晰, 自以为是地觉得投资与并购行为一定可以达到规模效应, 可以加强自身的产能及社会影响力, 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就可能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 造成财务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工作时多数流于形式, 只是停留在表面, 不能真正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对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与实力过分高估, 严重时还会造成企业沉重的负担, 无形之中调查工作成了纸上谈兵, 效果不尽理想。

(二) 会计信息不尽真实、可靠, 也对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可靠, 是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最为困难的问题, 具体体现为目标企业没有一套完善的财会管理体系, 内控制度缺失, 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 管理方式陈旧落后, 没有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财会信息的不够真实与可靠, 加大了投资者资本运作行为的风险, 假设目标企业有夸大自己的经营成果与业绩、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对某些可能造成经营失败的重大问题进行隐瞒、或存在负债等行为, 就会扰乱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的结果, 有可能造成投资者较大的损失, 同时也给未来的经营活动带来隐患。

三、企业财务尽职调查问题解决对策

(一) 积极做好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企业在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中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手段与方法, 以供财务人员可以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职责, 一般的调查方法包含有四种:审核、研究、访谈、探讨。首先, 审核指的是对目标企业的历史数据、文档资料、财务报表等进行审查与核实;其次, 研究指的是运用一系列专业的分析方法, 如趋势分析法等, 深入研究所审核的目标企业的数据资料, 以期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 并积极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为后续活动提供保障;然后, 访谈指的是和企业员工或者中介机构互相的沟通工作, 以期掌握部分在财务报表中所不能反应出的内容;最后, 探讨指的是财务调查人员从专业的角度, 对上述出现的种种问题, 开展分析与探讨工作, 可以促进财务人员从不同的方向与角度来看待目标企业, 以完善对其的认识。

(二) 全方位掌握目标企业财务现状具体为:

(1) 调查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应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项审核。在货币资金方面, 要特别注意资金是否真实, 防止企业伪造存款数据及隐瞒冻结资金现象发生。在应收账款方面, 要核对账款期限、坏账准备及债务人信息, 当应收账款额度较大时, 还应查阅企业的销售记录, 并与债务人进行函证。在货存方面, 应认真核对先关存货地点的货物记录, 对于个别货物进行抽查, 检查库存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同时, 要对对仓库进出货物的记录方式进行分析, 判断记录方式是否恰当。在固定资产方面, 要认真核对企业的资产证明。对施工中的项目进行调查时, 应调查工程是否按预算施工, 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调查企业的负债情况时, 首先要认真分析债务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推断出企业是否存在没有记账的债款;其次要统计出企业的总负债额, 评价企业的负债率是否合理, 计算债款的应付利息与企业的财务支出是否相等;再次还要掌握企业的债务偿还情况。此外, 还应调查企业的员工福利发放情况、所得税款缴费情况、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2) 调查企业的盈利水平。企业的盈利水平调查是指对企业近几年以来的收入与成本进行审计分析, 通过对企业产品的销售额、销售量、产品价格、产品成本及产品利润率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 了解企业的产品构成及客户变更情况。对于销售额的调查可依据需要按区域、产品类型和客户进行分类分析。例如, 按照区域进行调查时, 能够了解目标企业在不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明确哪些区域的市场已经成熟哪些区域的市场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按照产品的类型进行调查时, 可以得到目标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 明确企业的主打产品, 从而依据不同产品的销售情况定制相应的生产计划。按照客户进行分类可以明确企业的顾客主体, 有利于企业依据客户来细分产品市场。对于产品成本及利润率的调查分析, 可以了解产品成本的构成及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从而促进企业进行有效地成本控制。

(3) 调查企业的现金流。企业的任何经营及投资活动都建立在现金的基础之上, 通过调查企业的现金流量可以推测出企业的未来经济状况。对企业现金流的调查应以企业的经营中的现金流量为主要目标, 确定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净现金流量, 就可以结合企业的利润表及负债表来计算企业产生现金流的能力。例如, 要想对企业未来期间内获取的现金进行推测, 只需依据当前销售产品得到的现金, 并结合下一期间的市场前景及企业的收账计划, 就可以推算出未来期间将会产生的现金。对于一般企业来讲, 企业要想扩大再生产, 就必须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从而企业的现金流出额度就会相应提高。所以通过对企业的现金流进行调查, 可以得出判断:当企业的对内现金流出额度显著增多时, 表明企业已经寻找到了新的获利机会;当企业的对外现金流出额度显著增多时, 表明企业正通过对外投资来探寻获利机会。

(三) 调查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一套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可以提升目标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 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保障企业的健康生存与稳步发展, 对企业的资本运作行为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 要看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制度, 其设计与计划是否得当, 是否能够包含企业面临的全部风险;其次, 有了制度还要考虑其实际执行情况, 看其是否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不可使内部控制制度成为企业的一个摆设, 流于形式;最后, 要看企业是否存在一整套的整改机制与奖惩机制, 是否能够对出现的问题要进行总结与分析, 并做好有关记录, 以便发生同类问题时可以有效节省人力与物力资源, 同时调查其奖惩机制是否完善, 是否能够落实到位, 是否真正做到好要奖、错要罚, 上述问题都可以作为财务调查人员执行调查的依据。

(四) 财务尽职调查后续工作

3.紧盯尽职调查 篇三

在中国企业筹备海外并购项目的过程中,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有时被认为是一项不重要的、专属于初级律师或会计师的准备工作,不仅内容琐碎、缺少技术含量,而且耗费时问和精力。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如果被广泛认同,便会成为一种误区。

尽职调查的含义非常广泛。在商业交易,尤其是企业并购活动中。尽职调查主要指买方对目标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市场风险进行一系列详尽的分析和证实。

在当今国际市场上,商业交易纷繁复杂,每项并购不仅涉及到大笔的交易数额、被设定了紧张的进程时间表。并且自身也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尽职调查就更显重要了,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因为在并购交易中,没有了完整而精确的信息,进行商业谈判的客户和特聘律师将无法及时发现潜在的、有待进一步磋商的关键领域,从而导致中国企业不能以一个最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到目标企业,或者购买到目标企业的证券。

因此,在并购交易前期,企业应当组建专业化的尽职调查团队。尽职调查团队中的律师、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都必须认真严肃地对待尽职调查工作。交易的最终成功、任何第三方对于任何失误的责任,都直接取决于尽职调查的细节和质量。首先,尽职调查人员应当以其专业水平和谨慎程度构思并且管理好尽职调查的全过程。其次,尽职调查团队的成员必须明确各自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同时学会分析与各项工作相关的风险的大小。不仅如此,履行尽职调查的人员还要做到清楚地交流、汇报、并且记录尽职调查的结果。

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有三方面:充分披露目标企业的信息、有效进行交易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

第一方面是信息披露。几乎任何一项并购交易在磋商过程中,都需要参与方互相提供详细的信息。如果参与方披露的信息不充分、不完全。或者具有误导性,交易损失和法律责任便会随之产生。对于不涉及证券发行的商业交易而言,披露责任主要体现在陈述与保证等相关交易文件中。当交易文件的信息与协议中的要求相比不精确或者不完整时,受害方便可以基于合同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不论是购买、销售或者借贷协议,有效的尽职调查都能够确保参与方相互间的信息披露满足相关协议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方面是交易评估。从本质上讲,商业交易无非是一方买、一方卖。就企业并购而言,一方的证券、资产换成了另一方的现金、证券或者其他资产。任何一方都希望达成一项在经济上和战略上都最有利于自身的并购交易。为了将这一预期目标最大化,所有与目标企业相关的实质信息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评估。展开专业化、多领域的尽职调查便是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比如,当目标企业的主要资产之一来源于其主要生产设备的租赁,那么收购方就需要确保这一租赁协议不存在其他风险、不合理的支出或者延迟支付等。

第三方面是风险控制,这也是尽职调查的最终目的。尤其在跨国并购交易中,购买方和专业团队可以通过分析尽职调查数据。拟定有利的兼并协议、股权购买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而达到及时识别并且控制投资风险的最终目的。

在对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和主要目的有了清晰的认识之后,需要了解尽职调查所涉及的关键领域——财务、人事、法律、市场和文化。

第一,需要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比如目标公司的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被设定了担保、是否有权利行使和转让的限制,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其是否与会计准则相抵触。

第二,要调查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除了员工的数量、工作强度、薪金福利等基本信息外,我们应当给与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核心人员更多的关注。比如,通过面试和调查,摸清这些人员的过去的工作业绩、其管理或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是否会与买方企业现有的员工产生协同效益。

第三,要对并购交易涉及的法规问题进行调查,具体包括知识产权、房地产、环境政策、税务政策等多项内容。比如,目标企业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都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可能会给买方带来重大的经济价值。因此,中国企业需要对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情况、许可使用情况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第四,目标公司的客户群体、供应商、合作伙伴或者行业竞争者也是尽职调查应当考虑的重要内容。比如,目标企业与现有客户存在哪些有效合同,具有哪些潜在客户;目标企业与供应商的交易历史和现状;目标企业与其合作伙伴的关系和可靠程度,以及存在哪些竞争对手等。

第五,目标企业的企业文化对于并购之后新企业能否尽快进入正轨、实现预期收益也十分重要,需要在尽职调查中进行分析和证实。

4.尽职调查承诺书 篇四

(一)尽职调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1、制定调查计划并确定调查内容;

2、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准备;

3、约谈公司客户的相关管理人员;

4、实地察看借款人的经营场所、设施状况或项目现场,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及新建项目的情况;

5、通过各种信息媒体搜寻有价值的资料,或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网络或第三方机构等渠道开展调查,核实相关资料;

6、测算借款人的信贷资金需求量;

7、在调查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及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等,对信贷业务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尽职调查报告的写作要点

流动资金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流动资金贷款的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管理、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流动资金需求及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其尽职调查报告一般侧重以下方面:

1、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包括股东及借款人品质与实力、历史沿革、信用状况、专业能力及经验、行业地位、公司治理、领导人素质等;

2、借款人的非财务风险分析,包括品质与诚信、外部环境、行业状况、管理、技术、市场及其竞争优势、经营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

3、借款人的财务分析,包括借款人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

4、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的分析与测算,包括借款人经营规模及动作模式,季节性、技术性以及结算方式等因素对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影响;

5、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合理性分析,包括贷款金额、期限、用途、提款计划,该笔贷款所涉及的经营周期,贷款实际需求量测算,对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借款人现金流量和经营周期的匹配情况进行分析;

6、贷款的担保分析,包括保证人担保资格及能力评价,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等;

7、借款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包括开户情况,长短期贷款余额,以往的还款付息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及占用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均存款、综合收益、未来收益预测。

5.初步尽职调查清单 篇五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主要包括公司的主要的业务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等);

4、历次变更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工商档案打印

6、员工花名册;

7、公司的知识产权与非专利技术

8、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表(2013年1-6月、2012年和2011年);如有审计报告

请提供审计报告电子版及复印件;

9、2011年和2012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10、公司2011-2013年签订的销售合同3份。

6.尽职调查报告 篇六

一案尽职调查之阶段性工作报告

致:

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尹义峰等5名律师于2011年9月1日前往武城县,对收购标的公司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现将9月1日至9月2日两个工作日的工作情况向公司汇报如下:

2011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县政府的配合下,本所律师先后前往了工商局等十几个部门对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在各部门的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1、武城县人民法院

武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佃富出具《关于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情况说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在武城县人民法院有涉诉案件一件,为案件原告,后撤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诉讼。根据企业人员介绍,该案后达成调解,但现法院与企业均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文书证明该案,该情况还需公司配合提供调解结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人社局

武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社会保险征缴计划的通知》一份,证明标的公司2011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征缴计划为:

武城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提供的《2011年1至6月齐鲁客车养老保险名单》显示,标的公司仅有16位员工有养老保险,共交纳39888元,其中企业交纳28492.8元,个人交纳712.2元。

根据上述情况,标的公司仅为其16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未缴纳其他四险,且现无法得知企业具体有多少员工,无法核实欠缴社会保险金额,该情况还

需公司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

3、环保局

环境保护局提供2008年7月4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鲁环报告表

【2008102号审批意见一份,对《山东武城齐鲁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客车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1、同意项目建设;

2、施工及运营应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3、落实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4、项目建成试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如工程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

6、公司在受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德州

市、武城县环保局。

根据武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标的公司在项目建成后,一直未向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标的公司搬迁改造客车厂项目一期工程一直未通过环保验收,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应在收购前要求标的公司进行环保验收。

4、房管局

武城县房产管理局提供标的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土地情况一份,具体情况如下:

武城县房产管理局出具《证明》一份,证明上述两处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

5、国土局

国土局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所使用的位于武城县城驻地北方街北运河路东346668.66平方米工业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但该局未提供相应的地籍档案,无法查证核实。现所掌握的土地情况源自房管局所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该情况请公司与政府进行协调,以便顺利调取该宗土地的地籍档案供查证核实,避免法律风险。

6、工商局

工商局提供标的公司全套工商材料档案,基本信息如下:

工商局提供《证明》两份,分别证明标的公司的动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据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不办理股权查封登记,因此未提供股权查封情况的证明,该情况请公司与政府协商要求工商局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工商局提供武城旅行车厂全套工商档案材料,现该企业已经吊销,吊销情况如下:

根据现有工商信息,无法查明标的公司与武城旅行车厂的关系,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并与政府商议查明老企业改制主管部门以便于查明标的公司生产资质的历史沿革。

7、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武城县支行出具《关于山东齐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贷款和担保情况的证明》一份,证明标的公司现有贷款余额2300万元,分别是2010年12月8日贷款1500万元、2010年12月23日贷款800万元,两笔贷款到期日均为2011年12月7日。该情况与律师于2011年7月8日在该行调取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一致,但《信用报告》“未结清信贷信息”一栏中还显示有承兑汇票50万元,此笔重大债务并未在本次证明中提及,该情况请公司特别注意并与政府商议要求人行提供最新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以降低法律风险。

8、商标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标的公司现有商标情况如下:

9、经信局

经与县经信局冯局长、刘局长联系,其称需与上级领导联系后方可协助调查,未能调查。在经信局需调查有关武城旅行车厂与齐鲁汽车公司之间的承继关系、债权债务处理、国有职工处置等事宜。需进一步调查

以上即为本次尽职调查之初步工作报告,请领导批阅,本所律师会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向公司汇报最新情况。

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

7.浅谈企业并购的财务尽职调查 篇七

根据国际企业并购惯例, 为保护投资人利益, 规避投资风险、评价目标企业收购价值和确定收购价格等, 投资方通常要求对目标企业实施尽职调查 (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 。尽职调查是并购交易前期的重要环节, 直接关系到并购交易的定价以及并购整合的成功与否, 对潜在并购交易的双方均有重要影响。在此, 我们基于实践经验, 结合国际通用尽职调查操作, 在下文中对并购财务尽职调查作一些集中探讨。

一、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概述

尽职调查 (D u e D i l i g e n c e Investigation) 又称谨慎性调查, 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 经协商一致, 投资方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从企业经营、财务、战略、法律等角度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深入的调查和核查, 了解目标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和潜在的风险, 以对目标企业作客观评价, 帮助投资方做出正确的收购决策。

财务尽职调查 (F i n a n c i a l D u e Diligence) 作为尽职调查内容的一部分, 是指财务调查人员根据委托方的并购目标和委托范围, 针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其各种影响因素等各个方面, 实施文件审阅、实地查看、口头询问、比较分析等调查手段并向委托方揭示和报告目标企业的一般投资价值和财务风险的工作过程。

二、确立以并购目标为核心的财务调查目标

企业并购作为企业寻求快速增长、进入新的产业领域、实行多元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但是很多企业在完成企业的并购后发现, 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累赘和资金的无底洞。收购前所预期实现的规模效应、资源共享和成本节约不但不能实现, 反而将母体公司拖入泥潭。究其原因, 除了战略决策的失误外, 很大程度上与尽职调查环节的缺失或操作不规范有关, 导致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 没有认识到存在的风险, 更谈不上有意识地规避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决策难免失败。

从实现企业长远目标的角度上看, 企业的并购活动是一项资本经营行为, 其所寻求的主要财务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在他的《公司价值评估》中曾指出, 如果对公司未来价值的变动并不清楚就实施并购, 这是一种渎职。

从实现企业战略意图上看, 企业并购一般是为了实现企业多元化 (多角化) 或一体化发展目标。不同的战略意图势必导致不同的并购战略目标。财务尽职调查机构应当深刻地理解投资方实施企业并购的目标和战略, 准确地把握调查方向、确定调查内容, 满足投资方的要求。

对于金融型投资者,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 应当以目标企业盈利能力和获取现金流能力为核心, 兼顾资产质量和各种风险;对于产业型投资者,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 应当以企业资产质量、净资产存量和增长潜力为核心, 关注各项风险, 兼顾投资后盈利水平和未来获取现金流情况等。

针对两种类型投资者的财务尽职调查重点不同。但始终以评价目标企业投资价值、揭示投资风险为根本目标, 以得出尽可能全面、合理和有效的调查结论。

三、财务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符合委托方并购目标的要求、全面反映目标企业的财务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应该涉及到企业基础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重大财务事项、影响企业财务情况的内外部环境因素等方面。

(一) 企业基础情况

对企业所有重要基本信息的调查, 一般包括 (1) 企业名称、住所、网站、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期限等基本信息; (2) 企业历史沿革, 包括创立和发展历程, 历次体制变更、注册资本、隶属关系、股权结构和管理层重大变化的情况; (3) 经营目标、战略和经营风险;主营业务内容、历年经营情况; (4) 所有权结构, 包括所有权结构现状、股东出资情况和重要关联企业;组织结构和股权投资情况; (5) 企业治理结构, 包括股东会 (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利和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体系。

(二) 企业外部财务环境

企业外部财务环境是指直接影响目标企业财务情况的各种外部环境因素;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其一, 与企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 包括相关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和行业发展政策等, 例如国家利率、汇率、财政货币政策、政府限制、税收政策、行业优惠扶持政策, 以及资源消耗、贸易保护等政策等。

其二, 企业所属行业和市场状况, 包括行业属性、行业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劳动力、产品的竞争力、影响行业增长和赢利能力的因素、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该行业兼并与收购情况和企业对外宣传等;

其三, 其他重大影响因素, 包括公共关系、环境问题、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重要的客户和供应商等。

(三) 企业内部财务环境

企业内部财务环境是指影响企业财务结果的各种内部要素。包括经营管理政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结构等重大要素。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计划与预算, 应当了解计划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 (2) 主营业务流程, 包括采购与付款、仓储与运输、生产与服务、销售与收款等主营业务活动的内容和内部控制程序; (3) 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管理, 应当了解企业投资管理流程和管理政策等, 评价企业对子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 (4) 财务管理体系, 包括财务治理结构 (财务授权体系) 、财务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流程、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税务管理流程等; (5) 人力资源状况, 包括管理架构、薪酬结构、管理层管理素质、社会保障基金交纳状况, 并购后需要投入的人力资源整合成本; (6)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包括现有内部审计的组织管理, 以及内外部审计报告的披露。

(四) 企业财务报表及其重大财务事项

目标企业调查期间的财务报表是财务尽职调查的重点。调查机构需要审阅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分析会计记录的公允性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主要工作包括:

1、审阅和分析企业财务报表, 包括分析企业主要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 分析主要收入来源、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及其波动, 以及分析现金流结构和变化等;审核重点财务报表账项。

2、了解企业调查期间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化情况及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特殊事项的检查, 如财务承诺、合作意向、主体改变后合同权益的可能变化、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担保、抵押、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交易和账外资产负债等, 在财务尽职调查时应该予以重视, 索取较为详细的原始资料、判断其合法性并在调查报告中视重要性程度予以充分披露。

4、其他需要关注的财务事项, 如纳税情况, 对外契约。

(五) 历年财务报表分析

经过对财务报表的审阅和分析, 调查机构应当将调整事项计入企业各期间会计报表, 并对调整后的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可与委托方研究分析方向和重点;数据计算固然重要, 但更为重要的是根据对目标企业基础情况、内外部财务影响因素和财务报表项目审阅, 能够较准确地发现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和财务风险。

以上提及的尽职调查内容是绝大多数并购活动中会涉及到的, 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特定背景的企业则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尽职调查计划, 进行详尽、全面、谨慎的调查。

四、调查结论和建议

调查机构在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建议时应当注意:

1、结合财务尽职调查的特点, 调查结论的用语应当是谨慎的和具有建议性的, 尽量减少在依据不足情况下所做出的过于肯定性结论。

2、调查机构应当通过要求企业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等方式, 明确企业的相关责任, 同时在与委托方的业务合同中, 应当注明双方的责任和财务尽职调查结论的建议性、参考性特征。

3、在叙述调查结论时, 首先对本投资项目进行总括性评价;其次可对项目风险水平进行总体估计, 它是对主要投资风险 (尤其是财务风险) 的再判断并提醒投资方注意;最后, 可对投资方提出避险措施和并购步骤方面的分析建议等。

五、结束语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 尽职调查是投资方判断目标企业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中, 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财务尽职调查应当更加周详、更加专业、更加创新, 为委托方的并购活动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

摘要:财务尽职调查是企业并购运作过程中重要的风险防范工具。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并购的成败。目前企业并购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不重视和调查内容的盲目性, 本文对企业并购中的财务调查问题进行了总结, 简述财务尽职调查中的调查的目标和内容。

关键词:财务尽职调查,目标,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夕勇 并购与管理整合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9

8.在中国做并购尽职调查很难 篇八

在中国并购调查跟全球一样,很容易区别企业经营的好坏。但是经营得有多好,好到什么程度,在中国就很难区别。

很多人说在中国关系很重要,实际上在全球并购中人的因素也很重要。很多的并购交易不成功就是因为两个CEO谈不拢。

摩根大通银行本身就是非常典型的并购例子。我们在过去六年当中合并了五家银行。当我们合并美一银行(Bank One)时,资产、战略都考虑进去了,当中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现在的董事长Bill Harrison马上要退休。当时美一银行的CEO杰米·戴蒙年轻有为,是一位能够接过接力棒的CEO。

在中国,尽职调查有时很难做。在国外做并购尽职调查基本上已经成套数了,你一说要做尽职调查,公司被收购方会有一个资料库,资料库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中国要做资料也很多,但是参差不齐,这对尽职调查中的挑战很大。

主要挑战分为三部分:商业、法律、财务。商业方面有很多是非数据化的,有很多是数据化的。比如要并购一个合伙人,合伙人的可信度、财力、营销手段、政策方法、回扣、价格战,特别是一些技术的许可证等各方面的东西。

法律方面是所有权,主要是贷款、经营的范围和监管审批方面。财务方面是尽职调查所需要做的分析、预测和估值方面的工作。

在中国估值很有意思,我一直跟我的海外客户,甚至跟中国的客户讲,在中国做并购估值是艺术,不是科学。

在国外做并购一般采取三种办法,现金流折现法、可比交易倍数法、可比上市公司交易倍数法。但这三种方法到中国来并不是很容易操作。

在中国,一看这个上市公司是国有的,股权分置之前,有非流通,有流通的,有A股,有B股,有H股,三个股票的倍数全都不一样,到底看哪个,很难做。甚至有很多中国公司股票是不流通的。所以上市公司可比倍数我们一般都是不用的。

再看可比交易倍数法,这个也很难做,因为在做国企的时候,首先你的净资产是哪里来的,怎么评估的不太清楚,评估了以后溢价是多少又很难讲,所以这个方法我们在中国用的也很少。

用的最多的是现金流折现法,这种方法的挑战也是非常大。

收购国有企业有产权挂牌,有管理层的收购限制,有政府审批方面注意的问题,再加上最近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强制性要约收购,种种因素使得要收购一个上市的国有企业变得非常复杂。

国有企业并购和我们一些发展中的监管环境是相辅相成的。

有时候医院和小学,甚至该国有企业门口的一条铁路和公路,很多的资产都成为分析当中的一部分,社会的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国企的减持和重组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这些在海外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中国的确有很多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特色。

而且法律法规都是试行或者参考或者意见稿的时候,使得我们在操作当中要咨询很多的相关部门,的确要很慎重的把这个事情操作好。

作为顾问来讲,在中国,怎么样做并购调查真的是要艺术和科学相结合。

9.项目尽职调查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细致的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研究,是确保我司资产安全、防范诈骗风险的第一道重要关口。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尽职调查、防范业务风险是业务人员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调查工作,防范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风险控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司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托盘、代开信用证、转口贸易、应收账款保理、资产盘活及办理抵押担保业务等。

第三条

项目前期尽职调查是我司所有业务部门业务的必经环节,任何业务部门的业务未经尽职调查不得进入审批决策程序。

第四条

对保证人/还款来源人的基本情况、行业状况、财务情况等的方面调查也须按照本《规范》进行。

第二章

尽职调查基本原则

第五条

尽职调查应遵循“双人实地、客观公正、真实反映”的原则。

第六条

双人实地原则。在对潜在客户的前期调查阶段,业务部门负责人须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走访。必须进行实地尽职调查,要求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业务部门、法务部门人员必须参与。

第七条

客观公正原则。尽职调查人员必须注意业务真实性,不轻信,不以主观推测影响调查结果。

第八条

真实反映原则。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调查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不隐瞒不利信息,不回避风险点。

第三章

尽职调查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

尽职调查需要收集的书面材料应按照本《规范》分析研究,给客户提供尽职调查清单,如有部分材料未能提供,须说明原因。

第十条

业务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广泛收集客户信息是贷前尽职调查的必要内容。

(一)必须通过查询企业贷款卡信息,查阅客户在各家银行的融资情况;

(二)需通过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对客户公司、法定代表人、关联公司等信息进行查询;

(三)通过查阅报刊杂志、调阅相关行业报告和上网查询等方式,检索客户自身、实际控股股东、保证人相关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引用信息数据时应注意信息发布者的权威性,并注明信息来源。

第十一条

在实地走访客户之前应事先准备好要询问的问题。询问尽可能做到广泛、细致,有助于更多地发现问题,准确判断客户的融资风险。

实地贷前尽职调查可采取走访客户(保证人/还款来源人)、与其座谈、查看帐目、查看项目等方式,对客户(保证人/还款来源人)的资产分布情况、经营管理情况、抵(质)押品的现状等进行实地验证,并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第四章

尽职调查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对客户基本情况的调查

第十二条

客户的主体资格

1、根据客户出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公司章程判断其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客户出具的营业执照是否按照工商管理规定在申请融资当年办理了年检,营业执照是否发生名称、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变更。

3、客户的贷款卡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经经过申请融资最近一年年审。

第十三条

客户及其股东背景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客户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规定,调查核实客户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出资人各自所占份额,经营期间的注册资本是否有变更。如有便更,应要求客户提供最新一期的增资、验资报告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列出客户股权结构,并向上追溯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客户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实力。

客户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行业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经营风格是否稳健

(四)客户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资质良好,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我司不与有非法融资记录的企业合作开展业务。

(五)客户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期是否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经济纠纷、重大投资、兼并、法律纠纷、管理层重大人事变动、发行股票或债券(或准备发行)等资本市场表现、被媒体披露不正常或不正规的经营活动、融资期内重大重组或主业改变的可能、不正常或对价不等的关联交易行为、近期有无重大融资行为、存在妨碍司法执行的行为等。

第十五条

客户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层的基本情况

(一)客户的股东会、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二)调查客户的法定代表人与其实际控制人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进一步了解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真实关系。

(三)客户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的素质、资历、诚信情况等,包括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信用、负债等基本情况;主要领导人地位的稳定性。

第二节

经营情况调查

第十六条

客户经营情况

(一)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调查核实其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确认该场所是其自有还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二)经营范围:主要了解其是否多元化经营,主营业务是否突出。

(三)产品情况:在当地同业中的排名情况和行业中竞争力等关键因素。

(四)上下游合作伙伴:了解客户的前五大供货商、销售商及其销售量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第三节

财务状况调查

第十七条

要求提供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报表未经审计的,须说明原因。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三年的,要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完整财务报表。如果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应对所涉及内容做进一步调查。

第十八条

将最近三年完整财务报表中的主要科目列情况列表分析,各项指标中如有百分之二十以上幅度异常变动的,需要说明变动原因。

第十九条

客户为专门项目融资的,要分别分析公司财务情况和相应项目的财务情况。

第二十条

对于房地产融资项目,要重点查明并列示拟合作项目的已投入情况、自投入情况、施工方垫资情况,以及投入资金来源构成。

第四节

所在行业情况调查

第二十一条

行业情况

(一)主营业务所在行业的外部环境,即国家政策、技术发展、宏观经济对行业的影响、行业发展状况、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等。

(二)行业竞争程度,包括产品供求状况、市场准入难度(行业的资金壁垒、技术壁垒和政策壁垒)、产品可替代性、供应商及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三)所在行业的特征,有无行业管制、价格控制等,客户有无相关对策。

第五节

融资方案、用途和还款来源的调查

第二十二条

拟定融资方案前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在充分了解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设计融资方案。融资方案要有预见性和灵活性,避免事后反复调整、变更条件。

(一)融资金额的核定:根据客户自身项目情况或融资项目情况、对申请融资金额进行测算,判断申请的融资额度是否合理。

(二)融资期限的确定: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开发销售)周期、资金供给能力、还款能力等几个方面,确定融资期限是否合理。

(三)利率、费率的确定:在与客户协商贷款利率或其他业务费率的条件时,要根据客户情况实行差别定价政策,兼顾效益性和竞争力,在考虑风险、资产综合收益和市场竞争的基础上,进行有差别的融资定价。

(四)还款来源的核定

1、调查客户现金流量的构成,经营现金流量是否稳定、充裕,是否可维持正常经营运转和融资到期的偿还。

2、调查客户在商业银行或信托机构获取融资的情况和使用条件,了解是否可利用再融资偿还我司到期融资。

3、对于投资类型企业,其还款来源主要依靠项目分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需要调查其对所投资项目的控制能力、被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和分红政策等,由此判断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4、对于主要依靠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还款的,需要测算项目现金流。客户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技术指标表、总投资预算、工程进度节点表、项目已投资情况表、销售方案计划等。

测算还款时,要谨慎设定假设条件,要调查有关产品市场售价格、合理估算销售量和销售进度,测算时要剔除收益的不确定因素和适当考虑成本的通货膨胀因素。

融资用途的核定:

1、融资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属于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

2、如申请项目贷款,应调查贷款目标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具有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可行性批准文件、环评批准文件、土地批准文件、矿业开采许可文件等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

3、如融资用途用于特殊行业,还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4、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大宗业务的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等材料,并可通过电话核实等方法调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二十三条

如果客户是我司长期或多次合作的客户,应重点了解融资需求有无增减、融资用途与以往比较有无变化。如有应说明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第六节 客户与银行、其他类金融机构及我司合作情况调查

第二十四条

客户目前所有合作银行的融资情况,包括核定的融资额度、已经使用的余额、担保方式、利率费率条件等。要求客户提供当前银行负债(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明细清单,业务人员根据清单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登记数据进行核对,必要时要求提供情况说明。

第二十五条

调查客户以往还款记录,有无逾期、欠息情况,并按照本《规范》附件一的要求,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企业现有银行借款进行逐笔考察,包括贷款到期日、担保方式、五级分类等情况,特别应注意有无商业银行贷款降级信息记录。

逐笔核实客户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并核实被担保人是否出现违约记录,有无法律纠纷的情况和可能性。如有异常信息,要求客户进行书面解释。

业务人员需要将以上查询结果逐笔打印,并附在调查报告中。

第二十六条

如果客户处于改制、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租赁、联营等体制变更过程中,应调查认定其已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七条

对于我司长期或多次合作的客户,除按以上要求了解其他合作银行外,还应逐笔查阅以往在我司的合作记录,包括:

(一)客户在我司初始融资时间及历次融资基本情况,包括融资时间、融资金额、担保情况、融资条件执行情况、还款记录等,判断客户在我司的业务记录是否良好。

(二)考察上次融资时我司批复中的各项约束条件和客户承诺的落实情况。上次融资期间内的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等。

第七节

担保调查

第二十八条

保证担保

(一)保证人资格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为我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二)对保证人的基本情况、行业状况、财务情况的调查按照本《规范》第四章第一至三节的要求进行。

(三)为确保我司权益的完整性且无法律瑕疵,应尽可能不接受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方式。必须接受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须要求子公司提供表决内容为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

(四)根据保证人公司章程,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五)调查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的历史记录是否良好,保证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有无互保现象及提供担保的经济动机等。如担保人是客户的关联公司,或保证人与客户之间存在较多经济利益关系,应侧重分析有无代偿性现金来源,防止其通过互保、循环担保方式削弱担保的有效性。

(六)保证人是上市公司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七)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取得担保人配偶同意其提供担保的书面声明和担保人有效财产证明。

(八)调查保证人的或有负债及经济纠纷等情况。

(九)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担保。

第二十九条

抵押担保

(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调查抵押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实地考察抵押物,调查并确认抵押物权属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如为出租物业,还应调查租金缴纳方式,已有租赁合同中有无不利于我司债权的条款。

(三)抵押物所有者与融资客户的关系,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原因。

(四)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用途、建成时间、成新度等,调查抵押物处置的难易程度。

(五)抵押物需要经我司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率应符合我司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质押担保

(一)权利质押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国家规定允许收取的各类费用收费权;但收费权已经列入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因其不能作为还款来源的保证,我司不接受此类权利的质押;

5、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调查出质人提供的质押物权属证明是否真实、有效,质押物是否为出质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

对于我司长期或多次合作的客户,应重点调查本次融资担保条件有无变化,保证人或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变更,如有应说明变更的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公司风控部、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一.公司介绍

张家口市秦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钢材、水泥、建材、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兼营仓储、货位租赁业务。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公司现已成为一家集煤炭、销售、仓储、发运、物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企业,历经了十年的磨练,我公司已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运输业务量在张宣地区名列前茅。二.公司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等,证照齐全。公司自成立以来,宣化工商管理科经济检查大队和税务稽查局多次检查、考核优秀。三.公司规模

公司现有员工145人,生产经营场地40000平方米,仓库80平方米,食堂80平米,拥有固定资产3400多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300余万元。其中龙工装载机9台、一汽解放青岛LNG天然气挂车50辆、自卸车5台、150吨电子汽车衡两台、防尘网12000平米,洒水车3台、以及全套喷淋除尘系统。2004年6月与宣化恒立矿产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承租恒立公司矿二线的货位租赁合同,租赁期为50年。站线有货位63个,其中高货位储场38个,低货位水泥硬地储场25个,可装运整列火车,月满载发运量可达20万吨。四.地理优势

公司地址:宣化区崇秀西街,地处宣化区北环城路,紧邻丹拉高速公路,距宣化北收费站出口500米,交通运输优势明显,是北煤南运的必经之路。五.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完善,设有办公室、人事部、销售部、财务部、运营部、运输部、化验科等相关部门;各职位健全,设有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各部门职员近四十个岗位。六.管理机制:

公司具有完善的体制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的招聘体系、员工激励体制、考评考核体系、运营体系、物流操作流程体系等,各版块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正常开展工作,另外本公司还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安全措施、规避风险等各类处理事宜规定,这些极大的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稳定飞速发展。七.公司业务

上游供货商:主要有内蒙古准格尔旗弓家塔宝平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东胜区酸刺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永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大优质煤源,山西方面为保证煤源稳定与三家大型洗煤厂场签订常年供煤合同,日供应量可突破万吨;

下游销货单位:主要有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山东国电、华电、天津市电力燃料公司、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其他地方各大电厂。八.成长历程

1997年,我公司(前身)开始做火车运输及港口业务,当时由于政策原因以租赁国有铁路站台为主开展运输业务;

2004年,我公司正式承包原国有公司站台50年,正式注册“张家口市秦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并积极开发对电厂和港口的煤炭运输业务; 2007年,我公司开始与华能河北电力燃料公司达成港口煤及船运业务协议; 2009年,与华能天津杨柳青电厂签订电煤合同;

2010年,与华能山东德州电厂签订电煤合同,并开启了蒙煤、晋煤对济南局及山东各电厂铁路运输的电煤供应先河; 2012年,10月,我公司正式与华能山东电力燃料公司达成长期电煤供应合作项目协议;

2013年,经过与华能电力燃料公司的友好合作,我公司从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荣登张家口地区发运量榜首; 2014年,历经十年磨练,公司现已和中铁现代物流、华能、华电等集团型企业保持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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