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2024-07-17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13篇)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一

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已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了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领导全院的特困生认定工作。特困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意义和责任重大,各班级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展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的认定工作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经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于9月23日之前上报学院学工办。

2、各班级深入了解学生实际家庭情况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名额控制在本班级总人数的30%。

3、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3:2:1的比例划分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

4、各班级将认定特困生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收齐上报学院学工办。去年已经认定的同学如无变动可只收《申请表》。

5、各班级务必于2014年9月23日前将最终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学工办。

6、电子版汇总表请发至邮箱:1324555487@qq.com,将汇总表打印两份和纸质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申请的同学

需要上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报至学院。

注:金川校区于9月23日前交至电力大楼601,本部学生交至主楼学工办204

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2014年9月15日

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二

当前, 高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资助一般有三种形式。第一, 国家奖、助学金和地方政府奖、助学金。这是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的主要形式, 具有资助范围大 (每年资助范围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8%左右) 、资助额度高 (国家奖学金每年8 000元/每人;助学金按一、二、三等分别为4 000元/人、3 000元/人、2 000元/人) ;第二, 各类社会捐赠和赞助。此类助学形式不同高校有不同的资助来源和资助办法, 有的高校社会助学形式多达百种, 涉及领域不断增多, 资助额度不断提升, 逐渐成为资助贫困学生的强有力增长点。第三, 高校内部对贫困学生的各种资助, 包括为贫困学生办理各类助学贷款、对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等。

二、高校学生对待资助的认知和心态

面对形式多样、数额可观且来之容易的经济资助, 越来越多的同学对此充满期待。高校在贫困生评定和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尽管慎之又慎, 想尽办法, 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办法, 但仍然有很多矛盾。有同学认为我的家庭和别人的家庭情况差不多, 别人能拿, 我也要拿;也有同学认为钱是国家给的、社会给的, 我也应该有份;还有同学认为自己家庭条件好点是父母辛勤劳动的结果, 自己是一个纯消费者, 与其他同学一样, 因此也应该享受资助;还有些同学认为自己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比那些贫困生更优秀, 自己更应该享受奖励和资助……从而, 在各类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矛盾丛生, 让操作者焦头烂额, 因此有些学校出现了助学金人人共享、助学金相互轮换享受等违规操作现象, 使国家和社会的资助在一定范围内失去了应有的效果。

三、在进行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很难确认。

由于学生来自全国各地, 学生自身社会背景也比较复杂,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往往由家长和亲戚朋友代为办理, 因此, 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同学的调查表的真实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2.学生消费情况的真实性很难确认。

学生自身的消费除了和他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联外, 还和他们自身的性格、价值观念、社会需求、情感需要等多种因素有关。比如有的同学看似消费高 (穿名牌衣服、使用品牌手机、电脑等) 但有些并非都是本人所购买而是他人馈送, 即使有的高档消费品是自己购买也是因专业学习需要;而有的同学家庭情况较好自身却非常节俭不怎么爱消费。

3.学生家庭成员情况复杂为认定工作带来难度。

如有的虽是单亲家庭却并不贫困;有的家庭人口多却生存状况良好。个体差异的复杂性让认定工作也显得格外复杂。

4.各类突发事件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骤变。

由于各类不确定因素, 往往导致学生生活受到困扰, 如疾病、灾难、家庭变故等。

5.制度和方法层面存在欠缺。

对困难生资助工作重视不够, 制度不完善, 方法不科学, 导致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混乱。

四、做好宣传, 让经济资助的意义深入人心

要鼓励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对困难学生认定和困难学生资助可以合并开展, 让国家和社会的资助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更多地帮扶那些志存高远、潜心学问、热爱祖国、知恩图报的贫困学生。根据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发放的特点, 高校学工部门要积极思考, 广泛调研, 充分论证。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引领作用, 通过校园橱窗、广播台、报告会、班会等多种形式, 对广大同学进行正面引导宣传, 让所有的同学都能从正面接受国家和社会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经济资助的重要意义, 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 开拓创新。同时, 也力争通过宣传让受到资助的同学受到渲染, 学会感恩, 从而立志成才, 回报社会。把那些受到国家资助并奋发图强, 在各个领域取得骄人成绩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广泛宣传, 弘扬正气, 深入人心, 真正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科学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制定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表里尽可能详细地涵盖个人家庭的全部信息, 特别是家庭成员的经济来源、身体状况、个体信息等。通过调查表, 可以基本了解学生家庭基本信息和主要社会关系基本信息、家庭真实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 加盖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和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 可以客观证实调查表内容的真实性。在领取调查表时, 签订诚信承诺书, 承诺所填情况全部属实, 这是对新入校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第一课。

2.本人递交书面申请。

通过查阅书面申请, 可以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的详实情况, 除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外, 还有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各类社会关系的经济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了解学生个体的家庭真实情况, 也可以和其他学生进行比较, 但切忌把申请者的个人申请在公众场合宣读公开。

3.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议, 对申请人展开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由全班公开选聘, 一般由5~7人组成。评议小组成员既要正直公平又要思维缜密, 评议小组成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要热心班级事务, 熟悉班级情况。评议小组要在辅导员或班主任领导下, 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 根据申请人自己提供的情况, 结合他们在校的实际消费情况、综合表现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个人进行评议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每个申请者的基本情况, 在作出比较的同时, 表述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另外, 辅导员或班主任在组织小组评议之前, 首先要对评议结果作出一定的限定, 比如名额、层次、类型等, 避免盲目评议。

4.实行弹性比例, 不搞一刀切。

评议小组在对班级情况进行评议后要全院汇总, 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进行全院平衡。在确定贫困生比例时可采取分层次设置弹性比例。如可把评议后基本认定的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 根据班级人数和困难学生具体情况设置差额比例, 真正做到用事实说话, 绝不凭印象、送人情。

5.实地走访或者电话询问。

对大家公认无异议的贫困生审定后, 对个别有争议的学生或情况差不多难以取舍的学生时, 辅导员或班主任可亲自上门家访或者电话询问, 确保个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在各类认定条件的比较中反复确认, 包括再次和申请学生交谈等。

6.集中公示, 接受学生监督。

对评议无异议的同学进行公示, 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 对提出异议的同学, 要根据所反映的情况, 调查核实, 保证最后的结果客观公正。公示, 既要在学院公示, 又要在全班公示, 保证让所有同学都知晓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

7.做好奖、助学金发放后的回访工作。

奖、助学金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习和生活上的帮扶, 因此, 奖、助学金发放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回访, 真实了解学生对奖、助学金的真实用途, 确保奖、助学金作用的有效发挥。

8.建立困难学生信息库。

把各类困难学生受助后的详细情况进行统计, 建立完整的贫困学生奖助情况信息库, 每学年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 抽样调查, 这样既可以宏观了解国家、社会、学校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的具体情况, 同时, 也便于高校积极的利用这一平台, 加强对高校大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报效社会的理想信念教育, 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人才。

摘要:如何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关系到高校的安全稳定和国家对新时期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培养。只有充分认识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制定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定办法, 才能真正发挥资助工作的积极作用, 激发贫困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爱国情怀,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可靠接班人。

关键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参考文献

[1]孔德生.高校在校贫困大学生人格特征分析及教育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 2004.

[2]郑泽莉.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 2004.

[3]薛菲.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 2004.

[4]肖秋芳.市场经济模式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市场, 2008, (14) .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三

摘要:在最近几年,全国各个中职学校对如何正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有效的、科学的认定机制,使得中职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影响到了中职资助工作的开展,使得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不到及时的、应有的资助,部分的资助资源没有真正的落实与应用到家庭经济困难得学生身上,直接背离了资助的本意。本文主要是对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分析与研究,为相关部门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更好的完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中职资助的公平性和精准度。

关键词: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思考

1.前言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永州市政府、社会团体以及爱心人士等对永州市各个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也在逐渐的上升。为了贯彻落实好我国相关的资助政策,本文对永州市中职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一个调查与了解,发现部分学校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些问题,造成了资助的不公平,甚至有少部分家庭经济确实十分困难的学生并没有得到资助,还有的是少部分经济不困难的学生通过认定机制的考核获得了资助,其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建立一套适合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因此,本文在此对这部分的内容进行一个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2.研究的相关概述

2.1研究的意义

目前,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作为一项以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作,还没有一个定性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永州市中职学校资助的公平性,从而造成了一些该被认定却没有通过认定,不该被认定的却通过了认定的结果,导致部分真正困难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资助,使有限的资源落到了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身上。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才能够有效的对中职资助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营造一个和谐、公平、诚信的中职资助环境。

2.2研究的目的

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必要条件与重要基础,本文主要是通过加强对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分析及研究。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更好的完善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体系,解决家庭经济真正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有助于促进社会、学校、学生更好的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最终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来自国家、社会的温暖,以提高永州市中职资助的精准度。

3.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现状分析

3.1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概况

关于永州市2013-2015年在校的中职学生总人数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基本情况,为了确保情况与制定出更好的对策,对永州市的数十所中职学校进行了调查。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最近三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以及规模等变化幅度并不是非常明显,基本上处于同一个层次。以下是关于本次的调查情况,如下所示:

以上就是永州市部分中职学校三年的调查统计结果,这些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备以下这些特点:在性别结构方面上,女生的比例稍微高于男生的比例;在地域结构方面,永州市南六县的学生比例高于北五县学生的比例等。总的来说,其具体的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认定的标准。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困难的程度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与等级,就是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B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目前,永州市已建立了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作为学生受到资助的基本前提条件,也为精准资助创造了条件。

第二,认定程序。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一般是在每年的十月份开展。其认定的工作对象通常是刚进入学校的新生。如家庭出现了突然的变故,学生可以临时申请困难认定。其认定的具体程序与机制如下图所示:

永州市中职学校认定程序与机制图:

3.2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不完善的地方

3.2.1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无法进行合理与科学的界定

永州市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自全市不同的地方,一些家里离学校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可以通过家访的形式进行一个真实的调查与了解,从而对其困难等级进行界定。其他一些远一点的学生的真实情况就比较难去了解,只能够根据其出具的调查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来进行一个最终的判定。由于学生开具的证明只能够证明其属于当地的贫困生,但是是否归属于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得学生还无法进行界定和鉴别。这也是我国绝大部分学校认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难题。

3.2.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材料的可信度较低

根据对永州市中职学校的调查发现,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的过程中,主要是以学生出具的贫困证明为最主要的认定材料。但是,学生出具的贫困证明的真实性不高。根据对学生的采访得知,有的学生因为家庭和村里的干部、领导等有一定的关系,就可以随意盖章。并且有部分的村委会在对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得申请表格审核不严格,对具体内容的真实性调查不足。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从而造成了贫困证明十分容易得到,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真假难辨。

3.2.3班级民主评议缺乏公正、客观的评价

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是由班主任组织部分任课教师和班委会成员组成的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的一个过程。在新生入校阶段班主任对学生情况不够了解,而对已充分了解学生的班主任和班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又容易夹带私人感情色彩,况且有的同学与班上的其他同学相处一般,出于心理自卑不敢告诉同学们自己的真实家庭情况,更有些学生虽然家庭经济不困难但因为与同学之间关系较好,也能申请到贫困生指标等等,这些原因都造成班级评议不够公正和客观,甚至不能如实的反映真实问题,造成学校认定结果的准确率不高,缺乏一定的公信力。

3.2.4认定工作实施中标准不够规范

我国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类总共有两种:特别贫难、一般贫困。按照有关文件中规定,能够支付起在校期间所有的生活费,但是又存在一定困难的属于一般贫困的范围;完全无法承担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的属于特别贫困范围。但是这种界定是非常模糊的,并不能够有效的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我国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指标与量化的标准,所以目前中职学校在认定贫困学生的实际工作中只能够灵活认定。但是每个学生的情况又不相同,因此建立一套统一的认定标准是贫困生认定工作标准不够规范的主要原因。

3.3.5学校认定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置不合理

由于我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中职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与地位越来越突显。但目前,永州市各中职学校资助专员的工作非常的复杂与繁琐,学生与资助专员之间的人数配比严重失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时常被资助专员的其他工作所埋没,资助专员在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创新,从而导致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不到位,效果并不明显。

4.完善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对策

4.1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实行监督,建立学生意见反馈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意见反馈的渠道。由于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生活、学习是比较密切的,所以可以得知彼此的信息,比如平时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手机等等,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监督反馈、沟通机制,有效的对学校资助进行管理,促使资助的公平性。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强调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和学生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的了解学生的建议与想法,回答学生关于资助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效率。

4.2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开展实地走访,建立家访核查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以来都是中职学校资助工作的主要对象,对该对象的认定、核查、走访等是核实资助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对中职学生受资助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开展走访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加深入了解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资助工作。在走访调查中,虽然不能够将学校的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走访到位,但是可以通过随机、实地走访工作的开展,极大避免与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可以更好的促进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展开,维护贫困学生的切实利益。

4.3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应当严惩弄虚作假,建立诚信追究机制

经过对永州市中职学校学生的实地调查之后,我们发现目前中职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建档的问题、甚至还有弄虚作假的现象等。为了有效的避免与杜绝该种情况的发生,教育行政职能部门要建立一套诚信追究机制。如果发现学生存在这种不良行为,取消其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给学校严肃处理。教育行政职能部门通过建立该机制,可以有效的提高资助育人的效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因此,永州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大诚信资助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育人环境。

5.结束语

本文主要是针对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进行思考,通过此次的分析与研究,发现并总结了目前永州市中职学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该机制的建议与对策。总的来说,通过本次研究,加强了对永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认识与了解,为今后的管理工作很好地建议。

参考文献:

[1]黄占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J].世界华商经济年鉴?高校教育研究.201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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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小云.浅议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1(4):34.

4.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四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公

平性和公正性,根据教财〔2007〕8号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困难认定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册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 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认真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老生变更情况的认定。

二、成立认定机构

1、各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简称系认定工作 小组)组长由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主管奖助贷工作的辅导员担任,其他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

2、各学生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简称班认 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辅导员担任,副组长由班主任(助理辅导员)担任,其他成员包括: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占本班总人数的10%。以上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本有关要求,做好认定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3年9月4日—2013年9月24日

四、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认定程序

(一)认定程序及相关规定请严格按《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发〔2008〕 67 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每年认定一次,其中2013级新生须提供《云南财经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老生主要根据学生上认定结果作为本认定的主要依据(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增减),只填写《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2013级新生须报送《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一)两份、附《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1份;老生须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返回;

2.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表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三)纸质、电子表各一份。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376664792@qq.com。各学院应将《认定申请表》和《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留存一份。

3、报送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五)12:00前。

4、报送地点:学生处资助中心学103室邮箱:376664792@qq.com

七、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请各学院通知同学注意时间安排,各小组应强化职能、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并严格按照《云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的条件、程序、档次等要求,各学院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资格抽查:学院和各班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抽查,并不定期地对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求同学们正确对待资格认定工作,诚信做人。

附件:

1、xx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一)

2、xx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表二)

3、xx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三)

5.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五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差距大,加之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及其相应配套办法,扩大了资助面和资助额度,这些政策被统称为新资助政策。206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但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难点,这给新资助政策的落实和和谐校园建设带来了新的工作挑战。

6.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六

关于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报告

根据《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系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使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一、评审依据

我系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过程中,始终以学院相关文件为基本依据,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对认定资格做出了明确规定,参加认定的学生必须提供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评审程序

1、我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此专项工作。在成立系认定工作小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公开投票选出,具体人数根据《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人数比例和各班学生总数确定。

2、辅导员以班为单位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由学生根据实施办法和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向系里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小组根据《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同学中民主投票推选出了各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平时日常生活中的消费情况,确定了各自的贫困档次。

4、本学年,本次共计认定145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公示情况

我们及时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各班认定评议小组向全系学生公示,将各班民主投票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档次向全系学生公示,并公布了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倾听师生的意见,在公示之日内无师生反映情况。

四、认定结果

经过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各班认定评议小组细致地工作,我系完

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这些被认定上的学生中,有的是孤儿,有的是单亲,有的父母亲身体残疾,更多的是由于父母身体长期患病或有重大疾病而劳动能力低下的。通过这次认定,我们再一次对我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能使我们以后的困难学生资助、扶持工作更有针对性,同时也能为我们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疏导提供一定帮助。

XX系

7.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七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教[2007]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模式是学生申请,提供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经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评议,确定困难等级,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1)生源地“贫困证明”缺乏对比性。通常困难学生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但由于地区收入差异,不同生源地困难标准不同,贫困证明的信息缺乏对比性;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地方基层政府开具家庭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调查表缺乏准确性,不足以反映学生实际经济困难情况[1]。因此,仅凭家庭贫困证明很难科学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资助产生依赖心理。从2007年开始,国家和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各种资助力度显著提高,资助范围覆盖大部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额为2 000~4000元,导致部分学生不参加勤工助学、感恩公益活动,失去学习动力,“等、靠、要”思想严重;部分获国家助学金的困难学生,将助学金用于攀比购买奢侈品,互相吃请,没有将助学金用到实处;有的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编造家庭“困难事实”,虚开困难证明的现象。

(3)经济困难评价指标不明确。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过程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价指标,评定条件宽泛,偏重于"贫困证明",对学生学习状况、在校表现考察较少,降低学习、品行优劣与国家、社会的资助的关联性,致使各种资助失去了对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的思想引导作用。由于缺乏明确的指标体系,在困难等级评定时出现“结伙成派”拉选票的现象,影响班级同学关系[2]。

(4)认定过程缺乏量化评定数据,无定量评定。大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一般经济困难、经济困难、经济特别困难3个等级。高校常用的民主评议认定过程主要是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方法,缺少困难程度量化评定过程,难以清晰的界定经济是否困难、困难等级。在实际工作中,有各种来源、性质不同的资助资源需要合理分配,需要量化、细化的困难程度排名数据作为基础依据,因此,建立科学的定量认定方法就变得非常重要。

2 模糊综合评价数学模型原理

模糊综合评价是以模糊运算为基础,通过对现实对象的分析,处理数据并构建模糊型数学模型,应用模糊关系合成原理,对某些事物的模糊标准或指标量化,进行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对具有模糊指标的对象进行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较为合理稳定[3,4]。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本身存在较大模糊性,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可取较好评定效果。

(1)建立模糊矩阵。设评估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合为P,P={p1,p2,…,pn},困难学生认定小组集合C={c1,c2,…,ck},经济困难认定指标集合Y={y1,y2,…yn},评语集为D={d1,d2,…,dm}。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ci(i=1,2,…,k),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评估对象pi(i=1,2,…,n)的各项经济困难认定指标yi(i=1,2,…,n)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属于评语集D中的一个,建立针对单个评估对象的模糊关系矩阵为

式(1)中eij为第i项经济困难认定指标,第j类评语等级的评分值,其计算公式

公式中的dij为特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i项认定指标,评定小组给出第j类评语的人数,k是评定小组的总人数。

(2)评价加权矩阵。由于各项经济困难认定指标考察的方面和重点不同,因此按照综合评价的侧重,形成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矩阵A={a1,a2,…,an},将加权矩阵A与模糊矩阵E进行耦合,就是对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综合评判矩阵Z。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糊综合认定指标体系的构建

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意见》为基础,结合高校困难学生认定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级指标。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常只考察学生生源地、家庭状况指标,为了消除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困难资助的“等、靠、要”心理,督促正确使用各种资助,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优秀品质,将学生个人消费和学生在校表现引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综合以上因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主要参考以下四方面一级指标:地区自然贫困指标、家庭贫困指标、学生个人消费指标和学生在校表现。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级指标集合Y={y1,y2,y3,y4}={地区自然贫困指标,家庭贫困指标,学生个人消费指标,学生在校表现指标},y1为地区自然贫困指标,y2为家庭贫困指标,y3为学生个人消费指标,y4为学生在校表现指标。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的二级因素。为进一步详细描述学生经济困难情况,在各一级指标设立相应二级因素,经过几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践,整理二级因素如下:地区自然贫困指标包含3个因素:家庭所在地因素,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因素,家庭人均收入因素,y1的集合为{y11,y12,y13}={家庭所在地因素,自然灾害因素,家庭人均收入因素}。家庭所在地因素包括城市、农村、边远地区情况等;自然灾害因素指家庭因受到自然灾害造成的财物损失情况;家庭人均收入指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数。家庭贫困指标包含3个因素:家人患病或重大变故因素、家庭完整度因素、因学致贫因素。y2的集合为{y21,y22,y23}={家人患病或重大变故因素、家庭完整度因素、因学致贫因素}。家人患病或重大变故因素包含家庭成员患疾病花费情况、该疾病对患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完整因素包括烈士子女、孤儿、单亲、父母离异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程度;因学致贫因素是指因家庭多子女的教育花费导致经济困难,根据不同等级教育程度(如高中、中专、大学等)花费确定影响程度。学生个人消费指标包含3个因素:日常消费水平因素、数码科技产品消费因素、高消费因素。y3的集合为{y31,y32,y33}={日常消费水平因素、数码科技产品消费因素、高消费因素}。日常消费水平因素是指学生在校吃、穿、用、行等日常生活基本消费的节约程度;数码科技产品消费指学生在校购买高档电脑、手机等高科技数码产品情况;高消费指学生经常出入学校周边网吧、酒吧,消费名牌用品,有不良嗜好消费(例如吸烟、酗酒等),外出高档餐厅就餐、假日旅游等困难学生非必要消费。学生在校表现指标包括4个因素:勤工助学因素、遵守纪律因素、参加学校活动因素、综合成绩因素。y4的集合为{y41,y42,y43,y44}={勤工助学因素、遵守纪律因素、参加学校活动因素、综合成绩因素}。勤工助学因素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意愿与多少;遵守纪律因素指学生在上课出勤、文明礼仪等方面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参加学校活动因素指参加学校的团体活动、公益活动(如义务除雪、清理校园环境、感恩奉献活动等)等;综合成绩因素指参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获得各种竞赛奖项等。

(3)建立评语集。《意见》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为使困难学生评定更细化,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将评定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和不困难”5个等级。评语集合为D={特殊困难、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y3指标中学生个人消费越低等级越高,y4指标中学生在校表现越优秀等级越高。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糊综合认定评方法

定义模糊综合评价矩阵为加权矩阵A与模糊矩阵E的耦合,即Z=AE。对于任意一个困难学生pi,Zi=AE={pi1,pi2,…,pim},依据最大隶属原则,若di=max{pi1,pi2,…,pim},那么困难学生pi的模糊综合认定结果为di。

对于相关因素比较多的评估对象,四类一级指标且每个一级指标包含相应的二级因素,先对每一类一级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每一类看成是一个单因素评判,最后对所有单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给予各自权重,进行第二级别的综合评判。

式中的A是4个单因素的加权矩阵;Ai是各类一级因素再细分的各二级因素的加权矩阵。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的模糊综合认定

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认定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所有困难学生、中共党员、主要班委、寝室长组成[5]。假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为10人,对R、S两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结果,如表1所示,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R、S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运算评定过程如下。

(1)根据表1的评价数据,R同学评估数据的模糊关系矩阵表达式为

(2)权重分配。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中各因素的不同重要性,赋予各评价项目相应的加权值,一级指标加权分配值为A=[0.3 0.3 0.2 0.2],各相二级因素加权分配值为A1=[0.2 0.5 0.3],A2=[0.4 0.4 0.2],A3=[0.4 0.3 0.3],A4=[0.3 0.30.3 0.1]。

(3)模糊综合评判。将二级因素模糊矩阵与二级因素加权矩阵耦合,进行综合评判,得出各一级指标评判结果并归一化处理。

将归一化处理的Z1、Z2、Z3、Z4组成模糊矩阵,如(4)式所示。

对Z归一化处理得Z=[0.3460.3760.2270.051 0],Zmax=0.376,根据最大隶属原则,R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困难等级为困难。同理计算S困难学生的归一化Z=[0.361 0.34 0.212 0.087],Zmax=0.361,S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困难等级为特困。

6 结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模糊综合认定方法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本身的不确定性,运用模糊综合方法进行评判。该方法具有数据性强、算法直观、可操作性强的优点,细化、量化各认定指标,降低民主评议中的主观随意性,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案,切实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蔡红建,薛单,王兵团.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索[J].中国青年研究,2009(12):101-102.

[2]夏侯宏,王璐,郑红勇,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的调查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8(5):57.

[3]张曾科.模糊数学在自动化技术中的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249-258.

[4]胡宝清.模糊理论基础[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195-199.

8.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八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取得的成效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连年扩大招生规模,在校大学生的人数日益增加,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也随之增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高等教育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大事。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进行指导和规范此项工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定的制度化。《指导意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组织管理等作出规定,明确了认定工作的要求及方向,明确规定高校应建立班级、院系评议、学校评定、公示审批等制度。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规范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让认定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可循。

2.操作流程的程序化。《指导意见》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校、院系、班级层面分别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工作小组、评议小组,这就使得认定工作逐级进行,操作流程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是高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关键环节。

3.认定工作的信息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支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数据的增减和更新,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操作流程,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质量。

4.评定结果规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2~3档,坚持“民主评议与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有利于促进认定结果的相对客观、公正和规范。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于受认定指标的科学性、主观因素、学生诚信意识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认定工作在准确性、认定结果等方面存在着偏差,这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个别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了解不清,宣讲不到位。在操作过程中,甚至误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就是评国家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或一般困难就一定会受到资助。

2.人为因素干扰。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人为影响因素较大,存在部分信息不真实的现象。有些困难的学生拿不到证明,而非困难学生拿到了证明。

3.操作不规范。学生评议小组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做好。首先,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评议结果有一定影响。其次,很多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尊意识强的学生由于心理原因很难接受别人怜悯、同情的目光,其外在的表现很可能与真实的情况差异较大,光靠外在表象的评议对这样的学生很不利。最后,班级评议过程中,学生评议小组的学生成员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识有差异,因此所作出的评议结果也就有差异。同时,就目前的一些情况而言,家庭困难或比较困难的学生较多,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都想得到学校的资助,有的学生在填报家庭收入时出现了少报、瞒报现象。

4.认定标准有差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学校层面更多的是通过辅导员、院系对比困难证明,参考班级认定结果,分析平时对学生的了解情况来进行。申请认定的学生人数多,老师和每一位学生接触的时间少,对学生了解的并不全面,加上部分学生隐藏得很好,造成假象,导致认定结果的不公正性。

一、高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仅牵涉到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也是学校其他相关资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帮助家庭经济困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帮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引导他们树立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意识意义重大。

(一)高度重视,树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

高校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开展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科学工作理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直接关系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到高等教育公平正义发展的实现,关系到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要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对待此项工作,做好此项工作,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和关怀,在国家资助育人体系的帮助下健康成长。

(二)多措并举,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各高校及其有关单位、班级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国家、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资助工作氛围,让学生了解国家对于大学生的资助政策、资助项目等,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自身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什么步骤来获得资助。通过政策宣讲、氛围营造等系列活动让相关资助政策人人皆知,资助知识深入人心,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以防止资助政策执行过程中“走偏”。

2.成立四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确保认定工作实现“三公”评审原则。要加强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校、院系、年级、班级四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即专业班级的民主评议小组、年级的综合评定小组、院系工作小组和学校组织领导小组。四级小组各有自己的“责任田”,班级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考察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推荐;年级综合评定小组负责审核民主推荐人选的各类资料、证明和现实表现,初步确定上报人选;院系以及学校的工作小组负责评定工作的统筹计划、纪律监督和评选对象的最终审核上报。每一个上报学校审核的人选必须经过院系的三级评定,层层把关、级级审查,最终确定上报学校。班级评议是年级、院系评议、学校评定的基础,尤其要确保认定工作过程实现公平、公正、公開评审原则。评议过程中应注意“尊重学生隐私,引导真挚坦诚,相互尊重、相互接纳、相互信任的良好人际氛围,让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爱与关心”。

3.制定科学的认定标准,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采取相对贫困测算法。可通过随机抽取不低于全校学生数的10%作为样本,测算出学生认为的贫困量化指标,再根据学校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和居民最低保障线,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二是建立权重模式,定量分析。采取对家庭经济情况指标、在校消费情况、学生本人学习情况、评议小组意见等做出科学的权重,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统一的量化积分,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在制定各项指标及赋予权重时,要根据家庭困难学生的特点进行分配。第一,遴选出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关键指标。我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中关键指标的选择应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需要供养的子女、家庭基本支出状况、失业、重病残疾、意外灾难等,将这些指标进行积分量化。第二,引入一些重要的消费数据,如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学习生活用品配置情况等。第三,把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激励。第四,评议小组同学、班主任和辅导员的意见。

三是采取公示、异议与申诉办法。公示是认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同学们了解认定结果最好的办法,对认定工作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但公示的范围应该谨慎考虑,不要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加心理上的负担,国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便考虑到了这个方面。如有异议,认定工作人员在接到异议后,应认真核查、了解情况。学生对院系的复查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最后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公布最终的结果。

四是采取谁申请谁举证的办法。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须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机构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重大疾病的病历及费用收据、家庭低保证明、家庭成员就读其他非义务教育的证明等材料。这种方法可为认定工作提供有意义的佐证。

4.加强沟通与交流,构建家庭、学校和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构建家庭、学校和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三方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例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反映家庭收入等主要信息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当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该生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的责任,确保学生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学生所在的院系及学校有关负责人要根据民政部门留下的电话进行回访,核对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定期组织家访,了解贫困学生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和该生家庭的经济情况。

5.加强教育,培养学生诚信自强意识。无偿的资助容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赖思想。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自强、感恩教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观念和资助观念。对困难学生,要积极主动地与其沟通,告知其国家有关政策,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心理引导;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要给予严厉的惩戒。

9.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九

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每学年要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审查认定”的规定,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已参加学校2014-2015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需要参加认定的其他在读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程序:

1、需要参加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请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收入证明》(表格可网上下载或至辅导员处领取),并附上其他证明材料,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并通过学校主页登录“学生综合信息服务门户”在线提交困难认定申请(http://cs.sues.edu.cn→资助服务→困难生资格申请→困难生认定申请),不提交或信息不全,将不予审核。

2、学院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对照认定标准,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审核通过后,认定名单需在本班级、本学院内以合适方式公示,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困难生认定,一份用于在校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1、《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前农村户口的学生此表盖章需要到乡镇一级别人民政府民政机构盖章,入学前城镇户口的学生需到街道一级政府民政机构盖章,村(居委会)级组织、企业等公章无效,并且民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经办人信息必须填写完全、正确。

2、《收入证明》,由就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经办人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完整、正确。

3、户籍证明,《认定申请表》中所列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必须提供对应的户口簿复印件,属于集体户口的家庭成员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提交申请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4、其他需说明的材料:患重病家庭成员的医疗病历卡、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1:《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收入证明》

备注:“学生综合信息服务门户”(http://cs.sues.edu.cn)登陆方法 登陆用户名、密码同登陆校园WiFi一致;

如未使用校园WiFi: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

13、14级学生为身份证后六位(包含字母),12级学生为生日八位。

高职学院学生科

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结 篇十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文件精神,XXXX系10XXXX班从9月29日开始着手在全班开展2011—2012学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针对全班级50名在籍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评审,我班精心组织全班同学,整合全班评审力量积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本着高度重视、按照程序、认真

组织、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为此我班成立了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班主任)

成员: 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班相关学生学习学院国家助学金文件。在学习文件的过程中,测评领导小组的成员通过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最终形成全系统一的贫困认定细则,统一量化标准,要求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能够客观的反映学生家庭的综合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全班开始在评审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学生困难认定工作。我班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系里制定的评审程序展开工作,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是学生贫困程度的重要依据,评审必须严格遵照学院的文件精神进行,吃透文件精神,保证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学习学院国家助学金文件后,班主任在班级中传达学院文件精神,布置本班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班级通过民主评议组成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对班级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审。依据学生评助的程序,结合学生家庭综合情况进行评定。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精心准备,认真评议,细致工作,反复核对,确定学生推荐名单。正常公示后,将本班确定的名单报送化学化工系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评选,我班通过严密组织、认真协调、细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本班2011—2012学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最终评定出李X、谢XX、丁X、李XX、班XX、丁X、江X、王XX、蒋XX、王X、张XX、马XX、李X、朱XX、谢XX等17位家庭困难、生活节俭的学生(见附件)。在受助名单正常公示后,没有异常反映。

XXXX系XXXX班

1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十一

关键词 经济困难学生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资助 诚信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性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高校助困工作,以“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目标,加大了对高校经济困难生的资助额度。据我校学生处资助中心统计,从2006-2007学年到2008-2009学年三年间,经济困难生由692人增加到1562人,我校一学年资助总额从4231056元增加到7493934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转型、高等教育改革和学生群体的变化,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越来越复杂。经济困难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越来越多,困难学生经济情况分布出现了新的变化。

自2007年以来,我校制定并完善了《南京审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实行经济困难学生分级管理,根据家庭情况认定等级分为三种: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校内外资助金额分别对应5000元、3000元和1000元(不包括各种奖学金)。这就意味着,认定结果将决定接受资助的多少。

2 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现状及不足

(1)认定的依据不够真实可靠。认定需经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院系审核三个步骤。个人申请是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均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这个材料是认定的主要依据。调查表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情况等为学生自己填写,有的同学为了能通过认定,故意虚报家庭收入及成员情况。部分地方民政部门不经任何调查,甚至内容都不看的情况下顺手盖章,不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无法回访,所以,这个依据存在一定“水分”。

(2)认定变化增多减少,升级多降级少。学生的家庭情况在他就读的四年间会有变化,我校每学年初都会启动变更认定的工作,紧急情况随时变更认定。但从结果来看,每年都有增加的经济困难学生和升困难等级的学生,降低等级甚至取消资格的较少。为了能及时跟踪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我们要求辅导员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

(3)班级评议和监督不够客观,不够充分。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分布不均衡,不能如实了解相关同学的消费情况,而且学生的社会经验缺乏,无力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班级同学疏于关心经济困难生的情况,评议结束后,不再关注他们,或者只看到片面的情况就急于下结论。

3 我校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新举措

3.1 围绕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开展系列教育

(1)开展诚信教育,纳入学生诚信记录管理,防止认定材料作假。诚信是我校的校训之一,新生入学教育需重点讲述,防止认定材料造假。有个现象很普遍:每到大二大三开学,就会有一部分同学拿着《家庭情况调查表》来找辅导员,申请认定。大一开学时他们并没有申请,但过了一年两年,虽然家里经济情况无变化,但他们发现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各种各样的资助,于是他们就虚报家庭收入,并想办法在表上盖章。所以,我们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致公的品质。对于弄虚作假的同学,一经发现,即刻记入学生诚信档案,与以后的评奖评优挂钩。

(2)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防止过度消费。在认定中,还有一种现象难以界定。有的孤残、家庭成员重病等需要着重考虑的同学,在消费中却存在较高消费的问题,不容易确定等级。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都处于定型期,极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在“两课”教学和入学教育中,要大力倡导健康的消费观念。强调适度消费,反对无度消费、高消费、超前消费,强调勤俭节约这一传统消费美德,帮助大学生正确处理经济能力与个人发展的关系、消费与节俭的关系、个人、社会、家庭的关系等,使他们作为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能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学会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身消费的合理性。

(4)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贫困,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经济困难学生背负着家庭脱贫的希望,承担着经济上的压力,极容易产生自卑,抑郁、孤僻等心理问题。我校地处江浙沪地区,经济条件相对优越。2012级新生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00多人,认定的十几个经济困难学生都来自经济相对落后省份。引导学生看到产生贫困的原因,贫困的两面性等,一方面激励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图强;另一方面,改变其他同学偏见,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5)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学生乐意接受监督,正确行使监督权。有些学生会抱怨评议和监督会泄露个人隐私,不能接受。“经济困难学生在得到来自社会、国家和他人的资助,获得了一些利益,从而满足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理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①评议和监督是保证认定工作公平公正的必须条件,接受评议和监督是应尽的责任。同学们在行使监督权时,要正确地认识合理消费,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买一台普通的电脑,买一部普通的手机都是合理消费,应该予以支持。

3.2 注重调查分析,寻找认定的客观依据

首先,《家庭情况调查表》信息填写完整,根据民政部门留下的电话回访,了解该生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和该生家庭的经济情况。致电该生家长,核对家庭成员及收入情况。其次,在该生的老乡中展开调查,了解所在地区的经济收入以及人文环境等情况;再次,对校园一卡通和手机卡消费的情况跟踪调查,在全体同学一卡通数据库中取样,计算出月平均消费额,进行比对。

3.3 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为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和资助情况需及时更新。把学院的勤工助学部纳入到资助工作的管理中来,协助辅导员做好信息的维护和管理。辅导员每学期都要查看学生的基本情况和资助记录,结合谈话等形式,及时调整认定结果和后期资助。及时关注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出现对家庭情况影响大的变动,要及时调整认定等级。例如,对于多子女家庭,要关注该同学家长子女的学业工作情况,如出现毕业后就业的情况,应及时提出降低该同学等级的建议。对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的情况,也要及时发现及时认定,帮助他们克服经济上的困难。

注释

1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十二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体系存在的问题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大多高校都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些来自主观及客观方面的因素, 都影响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 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到底存在哪些缺陷呢?首先, 认定过程的主观性让认定过程苦难重重。许多高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大多进行民主投票的方式, 这种情况一般会受到同学主观性的干扰。例如被投票的同学平时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影响好, 那么有可能会得到一票, 得到资助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反之亦然;其次, 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 干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正常进行。各高校通常以有没有困难证明材料、班级证明材料、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主观评价、学生的本人消费状况、家庭情况证明等为标准进行困难程度的认定。困难证明材料真实性有待考察, 甚至存在或多或少的作假成分, 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也给认定工作造成了诸多干扰。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及认定标准的不完善, 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难度。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家庭条件差、经济压力大, 无力支付或者很难支付教育费用, 介于这种情况, 国家、社会和学校建立了一套“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 让大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有了保障。但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和认定, 没有统一而完善的认定体系和模式, 比如, 现在很多学生尽管按照困难程度去划分, 但划分的标准却完全不同, 城乡差别、专业差别等客观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这些等级的划分和评定, 有的学生在当地算是贫困, 在其他地方却算不上贫困。另外, 一个学生在学费高的专业算贫困, 但在学费低的专业也算不上贫困。贫困的标准和程度无法统一, 致使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去进行衡量。因此,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 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显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体是学校, 一般情况下学校通过学生的家庭条件以及一些调查表去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但是在认定的过程中, 因为一些因素, 例如无法准确地核查学生的家庭隐蔽收入、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标准、受到失效的家庭调查表的干扰等因素,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存在诸多缺陷。

近年来, 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十分重视, 但是, 其认定过程却存在着诸多困难, 比如认定方法的单一和局限, 认定体系的不完善, 以及认定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主观性, 另外, 国家、社会和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也存在着诸多缺陷, 这样才最终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难上加难。

二、如何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科学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重新获得学习的机会的基本保证, 也是国家、社会和学校资助工作的基本。因此, 只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才能确保每一位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也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地实施。那么, 究竟如何才能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具体的操作方法与实施途径又是什么呢?现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 通过对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金额进行衡量。

一个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和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紧密联系,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学校可以通过对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金额进行摸底, 这是一种掌握学生消费及家庭经济条件的基本手段。当然, 这种界定方法并非完全准确而科学, 利用这种方式, 不能完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必须结合其他更加科学而有效的方法进行认定。

2. 学校通过《家庭情况调查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校衡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具体实施过程比较复杂, 首先, 学校通过对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金额进行衡量之后, 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学生, 让他们出具《家庭情况调查表》。这种认定学校必须在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前提下进行, 经由学生生源地的民政部门依据当地最低生活水平进行对照而认定, 经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上, 必须要有民政部门的公章, 这样, 学生可以拿着证明递交给学院各级部门审核和审批, 经过公示, 才能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额和等级。这种认定方式和方法要求学校必须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各项生活费用支出及家庭人均收入的基本前提之下才能进行。

3. 综合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消费金额, 再依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进行认定。

对于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消费金额的认定, 可以圈定一部分学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 而对于学生所递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的认定, 在缩小认定范围的同时, 也进一步定下来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名额, 只有这两步并不能完全代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圆满完成。因为学生每个月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金额,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说明学生的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条件, 但也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有些学生尽管每个月消费水平和消费金额低, 但并不代表他们的家庭经济水平低下, 或许是因为本人比较节约, 另外针对学生开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 尽管比较客观和科学, 有时候也会存在作假的情况, 因此, 这也不能完全证明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那么, 到底如何才能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做出科学、公平、公正、科学而合理的判断呢?学校在经过对上述两个环节的认定之后, 还应该及时地观察学生的消费水平, 也可以从侧面, 比如周围的朋友、同学, 或者直接从学生生源地所在的乡村等进行调查, 这样才能避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才能做到更加全面、科学而合理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4. 创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的模式, 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的效益。

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接受资助后, 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困难, 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首先, 高校要严格把好资金发放、名额划分的重要关口, 争取不漏掉任何一名真正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也不资助那些经济宽裕的学生, 让认定和资助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其次,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后的管理问题, 在这一点上, 国家、社会和学校要重视受助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变化, 并做好监督催促工作, 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学习和生活中, 杜绝肆意挥霍和浪费, 例如学校可以将这笔助学资金直接打入饭卡中, 直接用来维持受助者每天的生活开销, 或者将资金分成一定份额, 逐月发放, 这样就能避免资金用在不正当的地方, 也杜绝了资金的浪费和挥霍;再次, 巧妙地消除部分受助者的心理压力, 鼓励其增强对生活和学习的信心, 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长期而有效地实施下去。

5.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工作, 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工作也是目前普遍存在与各高校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最难克服和解决的也是认定管理工作。学校一般通过加强对已备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动态管理,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作为实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这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式, 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认定工作的不足和缺陷, 但是, 依旧存在着各种问题, 例如学生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班级意见的准确、客观性等, 这些都需要学校结合学生实际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衡量和判定, 期间, 也应该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研发、摸索和实践来逐渐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 使高校招生、收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学生数量的连年递增, 造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的增加, 国家、社会和学校增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也对这些学生认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如何探索研究出一套科学合理、严密清晰、可操作性强的认定模式, 已成为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最为迫切的工作。

关键词:困生:认定,模式,改革

参考文献

[1]季枫.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创新探析[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 (1) .

[2]张昭.基于综合评价理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1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篇十三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有所认识与了解,进而利于学校全面制定赞助补助金计划。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一些高校缺乏完善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在高校的运营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认定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可以有效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校园学习生活,合理解决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且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些高校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领导部门并没有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上也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致使在划定贫困生问题上缺乏统一标准,出现一些漏洞。例如,有些高校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故其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往往会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作为贫困生的排序标准,或者认为拥有高端手机的学生则不满足贫困生的要求。而对这些认定方式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这些做法都较为片面,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达到认定贫困生的目的,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家资助贫困生的初衷。此外,一些高校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在也存在弊端。因为学生投票的结果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学生本身的性格特点、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等。这些原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如果贫困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等,那么就很容易失去得到国家资助的资格。由此可见,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有效认定学校贫困生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高校领导应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

(二)认定材料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大多数高校都要求学生提供材料证明,如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家庭成员状况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说明。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种认定模式虽然展现出了科学的认定程序,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认定材料是否真实则是问题中的关键一点。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个别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例如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存有虚假信息,或者学生随意编造相关信息的内容,从而造成贫困的假象,而这一问题便会在很大程度上为贫困生认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带来极大的阻力。另外,对于不同地区的学生来说,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该名学生在该地区是贫困的,但是该学生在学校是否贫困则有待进一步商榷,学校并不能单单依靠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得出结论。此外,在学生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时,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虚假信息。由于在开具这些材料时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会存有随意开具相关证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使申请学生能够得到国家、学校的资助,也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那些真正经济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得到补助的机会。由此可见,虚假的证明材料会使国家补助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也失去了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意义。

(三)认定小组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来说,学校本身的认定小组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素质化教育过程中,相关教育部门已就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出了意见与要求,对认定小组来说,要求如下: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对于认定小组的问题来说,虽然相关文件已给予了明确要求,但是近几年,随着申请贫困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有的高校的认定小组在处理问题上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加之评价认定小组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而认定小组也极可能由于认识问题不清楚、了解不透彻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此外,对于一些新生来说,学生与学生之间尚还陌生,而在此时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更是问题多多、阻力重重,其中不乏个别认定小组成员碍于情面,而选择与自身关系较好的学生来认定,使得认定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使贫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各大高校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其中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开展已逐渐成为各大高校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认定评价体系

为了有效规范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应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大高校首先应规范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例如采取科学有效的认定方法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可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即采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来代替传统式的认定方式。该种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从综合性的角度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认定。

有了标准化的认定程序和方法,相关人员还要对学生的申请资料在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把关。为了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工作,学校方面也可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由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有利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高校还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并可开发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有助于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认定人员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二)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

为了有效避免认定材料不真实问题的出现,各高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假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也是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的一大体现。在现代素质化的教育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对学生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诚实守信更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一大体现。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主要是将信用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去,从而避免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也参与资助申请。为了有效加强学生的诚实意识,学校可提高对信用教育的重视度,如在学习实践中开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活动,并可将各项活动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有力的结合,通过一定的学习与活动,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观念。此外,为了避免“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学校方面也可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程序和标准,进而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认定与监督的行列中去,这对提高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效率也大有裨益。

(三)加强民主评价认定活动的开展

为了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可以有效地开展,学校首先应加强对认定小组的培训与学习,使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为了使认定结果更加真实,学校可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使每位学生对此都能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通过发动学生,使每位学生都参与到评定工作中去,以此充分发挥出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每位学生都可以对申请贫困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尽量做到客观、真实。此外,对于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贫困生申请的情况,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惩罚,以此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都应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并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在促进高校认定贫困生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也可使国家的资助资源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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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博,孔难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研究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2013,23:88-91.

[3]张俊溪,罗增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量化问题[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2: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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