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2024-08-20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精选8篇)

1.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篇一

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

田毅鹏 薛文龙

2012-8-14 17:12:47 来源:《学海》2012年第3期

内容摘要:作为当下中国城市日渐流行基层管理服务模式,网格化管理在提供社区服务、城市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表现出其特有的优势。但因其本身作为基层政权行政力下沉的一种方式,与代表基层民主的社区自治力量之间难免存在着一定的张力,同时也蕴含着城市基层政权“内卷化”的风险。本文认为,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诉求与社区居民“自下而上”的权益诉求在社区服务上存在着衔接点,关键在于淡化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行政色彩,做到“社区服务网格化,社区管理民主化”,从而使网格化管理模式与社区自治能够相互协作,并获得良性持久的发展。

关键词:网格化;社区自治;社区服务

作者简介:田毅鹏,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薛文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博士研究生。

自上世纪末社区建设在大陆发轫以来,便一直以社区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其高层次建设目标,试图通过来自政府的扶植和培育,以激活单位体制下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社会自治力量。经过十多年的强力倡导推进,我国当下的社区建设业已取得颇为壮观的成绩。但值得指出的是,在强政府格局之下,社区发展仍不可避免地带有极强的行政色彩。同时,在社会矛盾空前紧张以及政府各行政机构“进入社区”的背景下,社区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事务,处于一种超负荷运转的状态,从而使当下中国基层的社会秩序面临严峻的挑战。作为对上述问题的回应,网格化管理模式在近年应运而生,并在全国各大城市被广为推崇,其建设的热火朝天的局面也开始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在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丛生和社会问题日渐增多的背景下,网格化管理代表了政府试图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控制的急切心态,但是,这种新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对原有的基层“国家—社会”关系会产生哪些影响?其对社区自治会产生哪些影响?它是否能够成为一种持久性的、常态化的管理模式?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展开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以当下政府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其推动力一直存在于两个维度,即自上而下的政府治理诉求和自下而上的居民权益诉求,作为政府行政力强力下沉的一种方式,网格化不可避免的会与代表自下而上的居民权益诉求的社区自治产生张力,同时也蕴含着城市基层政权“内卷化”的风险。网格化模式如何才能化解这种风险?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之间除了张力,是否还存在着良性互动、二元互构的可能?本文拟就上述问题展开初步的研究探讨。

一、基层国家—社会关系变迁背景下网格化管理的勃兴

(一)从总体性社会到社区建设:基层国家——社会关系的变迁

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在“动员型集体主义”的发展模式下,中国社会始终是一个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总体性社会。在此种社会体制下,国家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的垄断,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国家政权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①]而总体性社会的主要制度载体就是单位制。单位制的起源可追溯到建国前根据地时期所形成的对“党的革命队伍”的特殊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生活上对成员一律实行供给制并且具有严格的纪律和高度的政治意识。[②]建国后,党将这种组织结构延伸到工厂、商店、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社会的各种组织和机构中,将其变成单位。单位几乎垄断了所有与成员有关的社会资源,使单位人完全依附于国家,从而形成了一种集政治、经济、社会各种功能于一身的高度合一的综合性社会管理体制。尽管单位制建立了相对公平的分配原则(由按劳分配逐渐演变成平均主义)和低水平的福利制度,但却是以牺牲个体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为前提的。个体对单位的全面依赖保证了国家强大的动员能力,却使得社区的公共空间完全消失,单位边界的相对封闭和单位内部的行政化管理,使得中国社会呈现出一种“蜂窝状”的结构,无处不在的政权力量通过单位与民众个体直接连接,使社区彻底的“单位化”。虽然也有居民委员会这样的“自治组织”的制度设计,但其所统辖的多是单位体系以外的边缘人群。在当时的条件下,来自群众的“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基本上是通过党和政府的动员的形式加以激发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单位制逐渐走向解体,使得原有的国家——社会关系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市场机制的建立使得单位体制外的人群大大增加,社会空间急剧拓展,返城知青、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工人构成了城市单位制之外的三大人群,他们的住房、收入和福利已无法再由单位来承担。因此,承担社会服务的责任逐渐由单位转向了社会。在上述背景下,政府开始着力推动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运动,并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核心议题。但是,与经济发展的繁荣局面不同的是,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由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型始终步伐缓慢,难以形成稳定成熟的模式,一直未能突破原有的“街居制”的框架。在“强政府”的背景下,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虽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其作用却仍非常有限。社区发育的不健全与政府在城市基层管理压力的增大,构成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现实推动力。

(二)网格化管理的勃兴

所谓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一般一个网格内常住人口为4000——5000人),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作为我国政府在基层社会管理模式选择上的最新尝试,网格化管理模式最早诞生于“数字城市”建设之中,是一种通过数字化平台整合资源、传递信息以加强管理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维稳任务凸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背景之下,网格化管理表现出巨大的社会治理功效,在政府各部门得到较高的肯定性认同,并显示出极强的横向拓展和复制的能力,很快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逐渐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前政府技术治理展开的背景下,网格化最初是为配合“数字城市”的建设,对原有的社区资源、信息、服务体系进行重新整合与协调,其主要着眼点是在技术、社区资源及公共服务之间建立起契合关系,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其看做是数字技术服务平台在制度上的配套设施。但当数字技术逐渐融入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之后,很快被原有的体制所形塑和修正。发生了如下值得注意的变化:(1)作为一种治理方式,网格化开始被纳入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轨道上来。由于其在社会控制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制度潜力,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渐为政府所推动和完善,从而使其应用范围逐渐扩展复制到基层党建、治安、社保、卫生、工会、妇联等领域,几乎所有涉及城市社区治理的职能部门都参与其中;(2)网格开始成为原有的“区—街—社区”结构之下一个新的重要层级而发挥作用;(3)网格化通过行政力强力下沉的方式,使政权力量和社会个体之间实现最大限度的连接,有效的克服了原有行政部门推诿扯皮、权责不明等弊端,在整合社区资源、沟通信息、强化服务等方面均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1、网格化模式的功能

网格化模式之所以为政府所推崇,主要是较之原有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其在社区治理上所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功能:

(1)社会控制功能。网格化模式核心的特征,是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而网格化管理模式则有利于克服这一弊端,它通过政府行政力下沉的方式,将原有的区级行政职权和资源直接下沉到街道,覆盖到社区,实际上是在社区层面上对原有“条线”部门进行了重新的横向协调。同时,由于它是在社区边界不变的前提下划分的更小基层单位——“网格”中展开,使得其对下沉的行政资源重新整合更为容易,变革的制度阻力也较小。网格化模式正是通过行政力的下沉实现了政权力量和社会个体在更微观的层面上实现了联接,个体更加明确的被纳入了社区管理的轨道中,从而使社区治理的实际绩效大大提高。

(2)信息传递功能

网格化模式可以看做是数字信息技术嵌入到科层化行政体制过程中引发的制度与技术互动的产物。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往往会使社会事件产生一种瞬间无限放大的效应,故在转型期的城市基层治理中,那些看似是微小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社会后果。而网格化模式通过网格管理人员的定时巡视和排查,将对社情民意信息的掌控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收集”,及时掌握第一手的社区动态,从而使得信息的“收集——反馈”间隔时间大大缩短。

(3)社区服务功能

网格化模式的另一功能优势便是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上,在以往城市基层权力结构下,公共服务资源只能下沉到街道一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布置的各种难缠事务的具体执行都落到了街道头上,面对面积过大、人口过多的社区,街道仍沿用行政化控制手段,自然难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而处于上级的条线部门又可以凭借其分工权限的制度设置,相互推卸责任。网格化模式则是将公共服务的权责直接下沉到社区,在街道和社区之下建立了一个更小的执行单元——网格,将过去各自为政的资源重新整合并合理配置,这无疑有利于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

2、网格化模式的局限

网格化模式之所以能够体现出上述诸项优势,主要源于政府行政力的下沉。面对当前社会群体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局面,网格化模式的推出体现了政府基于全面掌控基层秩序、实现社会稳定的心态。通过社会管理的下沉,将城市社区个体纳入到社会行政管理体系当中,所体现的仍是传统的“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治理思维。在这一意义上,网格化管理在本质上仍然是技术治理背景下行政科层化力量的进一步展开。它是在未触动原有“街道——居委会”体制的前提下在网格——社区之下细化出的微小单位——实现的一次行政资源和服务资源的整合。从网格化模式的制度安排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其三大功能中,仍是以社会控制作为目标的。正是因为如此,因缺乏社区力量的参与,在基层管理的权力结构上,它并没有实现由“垂直结构”向“平面结构”的转变,这使得它在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1)从社会公共服务层面来说,网格化所能提供的服务较少,服务面较窄,带有很强的执行行政任务的色彩,其持久性令人怀疑。尽管在网格中几乎投入了街道——社区所能掌握的所有行政资源,但仍距城市基层全面的公共服务型治理甚远。也就是说,网格化模式中社会管理的“下沉”中,行政责任的下沉多,而服务资源的下沉少。技术治理改革的主要特征在于目标责任和量化考核,但是它并不能打破条线部门的科层结构和信息资源的垄断地位,而全面的公共服务治理仍有赖于条线部门的权责在宏观意义上的横向整合与联动,而网格化显然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2)从社会管理层面来说,由于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行政力的强力下沉,将国家政权力量向基层社会的延伸,刚性的行政力是其维系的核心,运作结构缺乏弹性。网格化模式主要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控制,它所代表的社会管理的下沉,实质上仍是政府行政力的下沉。在“国家——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内,行政力尽管带有强制性色彩,但因其具有官方合法性权威,当面对重大突发性社会事件时,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往往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一般来说,社会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创制秩序。自然秩序是指在农业社会基于地缘、血缘等天然纽带而形成的自然均衡的状态,而创制秩序则是指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由于社会的复杂化使得由承担统治职能的组织(即政府)来提供合理性秩序的状态[③]。从这一角度来说,网格化模式所代表的基层秩序是一种创制秩序。但是在当前的社会背景(即所谓后工业社会)下,社会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程度迅速提高,极大的冲击了原有的社会秩序。尽管如此,使创制秩序越来越精细化以加强其社会控制功能,却绝非问题解决之路。事实上,社会的复杂性与有机性往往是同步增长的,具有高度复杂性的后工业社会挑战着原有的创制秩序的合理性,却也蕴含着基于合作行动和服务需求原则的更紧密的社会联接因素,而任何加强原有社会秩序的做法都会使这种新的社会联结遭到破坏,导致社会不断出现各种危机事件,增加治理难度。因此,新的社会秩序必须是一种非控制导向的、建立在个人自觉合作基础上的社会秩序,以克服创制秩序所在存在的弊端。在当前的城市基层治理中,对于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看重本无可厚非,但须知秩序本身的目的是为人的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提供保障,如果仅以对秩序的控制为目的,则必然会演变成一种刚性的社会强制模式,不利于社会活力的生成。而网格化模式缺乏多元活动主体的参与,并未改变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创制”格局,其单纯依靠行政力推动的操作结构使其在面对高度复杂性社会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捉襟见肘,其持久性令人怀疑。

事实上,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一直存在于两个维度,即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维度与居民自上而下的自治维度。在社会矛盾显著增加、政府管理难度加大的背景下,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实际上取决于这两个维度良性互动的程度。由于网格化模式所代表的行政力扩张的趋势,其具备潜在的形成新的城市行政管理层级的可能性,不仅与简化政府城市行政管理级别的趋势不符,同时也蕴含着基层政权内卷化的风险。这无疑与社区治理的另个维度——社区自治之间形成张力,使原有的“国家—社会”结构发生变化。

二、网格化管理对社区自治可能产生的影响

长期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社区自治作为城市治理的至高境界和重要途径,并表现出高度重视。由此,转型期的社区民主自治也自然应成为当下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诉求。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的23号文件(即《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④]即明确指出社区的民主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核心。近年来全国各地的社区建设也在实践中也探索出了不同的城市社区自治模式,如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议事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也开始建立并扮演重要角色。可以说,如何使社区“由守望相助的传统生活共同体角色逐步转变为居民参与城市治理和政府决策的重要公民力量”[⑤],已成为当下衡量评价社区自治的一个重要尺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自治却仍处于低水平阶段,主要表现在:第一,城市居民社区参与严重不足。与农村基层政权选举竞争的火爆场面相比,城市社区选举一直处于严重的参与不足的尴尬局面,这直接影响着城市社区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居民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街道——居委会所掌握的治理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社区居民的很多权益诉求经常难以在社区层面的得到合理解决,居民往往倾向于直接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博弈,使得其对社区实务的参与严重不足。即使在社区自治有了一定发展的地区,由于社区居委会自身所挟带的行政色彩使得在社区中形成了以居委会为中心的圈内阵营和以社区管理精英参与的自治组织为中心的圈外阵营,两大阵营相互游离却共同存在,在社区形成了社区自治主体二元区隔的局面[⑥],从而无法构成完善的社区参与机制。

第二,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在单位制走向消解的背景下,虽然我们在体制变革的规划中,努力将昔日由单位承载的诸多社会职能转向社区,实现由“单位办社会”向“社区管社会”的转变,但在这一转变进程中,由政府控制资源的旧有控制格局却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在现有的区—街—社区体制中,承担着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重任的社区很难获得居民的高度认同。

第三,社区能力与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之间的不匹配性。社区的主要作用本是在加强其内部自组织能力方面,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快速的城市发展带来了大量社会问题和矛盾,社会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频发。出于社会“维稳”的需要,社会治理行政化不仅未得到弱化反而有加强的趋势,这无疑大大限制了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

第四,从理论上看,由于始终对社区自治没有一个明确定位,无法理清其与政府管理的关系,我国的社区自治一直在徘徊中发展,难以形成一个成熟完善的实践模式。有学者认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自治(实际等同于地方自治),中国的“社区自治运行系统是一个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多元交叉网络,在居民、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企业等节点之间形成纵横交错的互动网络。换言之,社区自治是一种权利与权力的生态链”[⑦]。因此,社区自治的良性运行与这条生态链上的相关要素均衡和有效正相关。可以说,代表城市基层民主的社区自治与代表政府管理的社区行政所形成的两种力量,相互交叉协作,共同构成了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格局。但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其在基层社会管理方面显示出的优势,恰恰也是行政技术化和规范化的优势所在。由于它主要靠行政力量的支撑,不仅会限制社区多元力量的参与度,而且也必然与尚未健全的社区自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契合之处。

综上所述,可知当下网格化管理模式是在城市社区自治尚处于初级阶段的背景下展开的,其对社区自治不可避免地产生巨大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空间区隔化

作为区位中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社区实质上是人类的各种社会关系在一定空间结构中的展开,无论是传统农业社会的血缘型共同体,还是近代工业社会以来形成的依靠契约精神所结成的业缘型共同体,其内部空间行动主体之间的有机连接都是其良性运行的内在动力。因此,“社区作为现代化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它既是现代化大生产空间的延伸,又是具有独立行动者进行自主生活选择和规划公共实践的空间”[⑧]。从多元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社区空间的形成,是多元主体间权力、权利、利益的安排与协商合作的结构。依靠社区互动空间,具有现代自我意识的行动主体(社区组织、个人等)在追求自身权利和利益的过程中,通过日常生活实践,逐渐形成了超乎个体的社区“公共领域”,这一过程正是社区自治得以实现的社会基础。而网格化模式则是将作为完整生活共同体的社区细化成了更小的空间单位——网格,这一做法虽有助于将政权力量与社区个体之间的联结,确保了行政执行的力度,却必然会损害社区内部长时间建立起来的社群联系,影响其有机联结,无助于社区内部自治力量的生成。

1、在社区建设发轫之初,各城市在空间上重新划分社区基本上是依据社区成员的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历史联系、心理认同感等相关因素和具体情况,按照定位合理、规模适度、资源充足,功能齐全、有利于社区自治和提高效能等原则,将若干相邻的居委会结合起来,建立起新型的基础社区。但网格化模式的做法却是将现有的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由不同的网格工作者分头展开工作。虽然在现实中各网格之间的工作还是存在相互之间的联系,但因网格已是一种相对独立的运作空间,故在现实工作中难免出现空间区隔和发展不均衡现象。

2、尽管网格化模式有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的一面,但考虑到网格化模式鲜明的行政科层化特征,这实际也暗含着割裂社区内部有机联结、破坏社区互动空间的逻辑指向。当前,尽管在各地的社区发展中也存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多元化参与情况,但其任务与活动往往是由行政管理单位直接布置和要求的,且大多是临时性的事务,却无法在社区决策中拥有多少发言权。也就是说,他们往往是被视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低廉劳动力”来使用的。显然,这种所谓的“多元化参与”尚未形成真正的社区“公共领域”,与社区自治的要求相距甚远。在当前社会多元化、复杂化的背景下,网格化模式这种完全依靠管理模式和行政资源将治理问题一揽子解决的做法,在实际运行中也不能实现,若是执着于这一目标的实现,那么其必然演变成一种僵化的、刚性的控制模式。当前城市基层社会的良性治理,有赖于多元行动主体的开放互动参与和多种社区资源的横向整合,越是力图一揽子解决,越有可能导致体制压制。而网格化模式这种力图将问题尽量在网格中解决的办法,既无助于社区公共空间的形成,也不利于社区的横向联接,也就是说,它具有使社区空间区隔的作用,从而抑制社区自治力量的成长。

(二)社区治理科层化

治理(governance)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上开始流行,并深刻的影响了各国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和统治方式。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所作出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⑨]。与传统“统治”的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方向不同,治理的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故治理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⑩]。从此角度看,处于城市基层的社区治理,也必然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和互动的自治过程。其制度安排应为社区居民权利与意愿的表达与实现提供路径,而非仅仅是官方的科层化管理,从而使社区的民主自治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作用。以治理理论审视网格化管理模式,我们会发现,网格化管理的科层化色彩极为浓厚。首先,它是在“区——街道——社区”之下增设的一个新的管理层级,其责、权均来自上级授予。同时,其内部分工明确,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督导员等人员配置,规模虽小,却构成了结构完整的行政工作系统,其功能所体现的仍是上级社会掌控的意志。因此,网格实际上具有与“区——街道——社区”共同组成四级科层管理结构的内在逻辑。无可否认,科层化管理的层级越多,其体制成本和操作难度越大,给社区自治力量留有的活动空间就越小。

众所周知,科层化的优势在于其操作结构的精确性、稳定性、纪律严明性和可靠性,但正如韦伯对其“铁囚笼”特征的担忧,过度的科层化往往会形成一种社会强制结构,而社区治理的科层化加剧,则必然会扭曲其作为情感生活与亲密联系的共同体特征。目前,减少城市基层治理的行政层级、强化社区自治已成为一般性社会共识。2010年安徽省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开全国之先河,撤销街道办事处,对社区事务实行居民自我管理,促成区里的事务直接与社区对接,从而提高了社区管理服务的效率,并获得了民政部的肯定[11]。相比之下,网格化管理模式未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却是以增加城市基层管理层级的方式展开其工作的,不免令人对其效果产生担忧。事实上,“行政科层化的一个矛盾之处,即它越是在责任目标上强调行政效率的提高,就越会在复杂的程序技术设计上付出高昂的成本;越是在考核指标和报表制度上力图规划的细密和周全,就越会暴露出技术监管的不充分性,进而越会使寻租活动工具化和技术化,从而给不同领域的经营活动留出足够的空间”[12]。因此,网格化作为科层化体制在基层精细化管理的展开,其体现的仍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对强调多元参与、民主治理的社区自治的滞阻效应是不言而喻的。

(三)社区运作行政化

在社区建设的进程中,社区行政化素为学者和社区工作者所批判,一般说来,社区的行政化主要表现为:职能行政化、成员公职化、工作方式机关化、运行机制行政化、权力行使集中化等[13]。而网格化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上述特征。从职能上来说,网格作为社区之下的又一管理层级,其职能主要由上级政府机关所赋予。如湛江市霞山区所列的十项网格管理重点工作包括:社会治安、矛盾纠纷调处与维稳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网格文化建设、民生服务工作、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严防违章建筑[14]。通观上述各项任务,可以看出其重点仍在于对基层社会秩序的控制,其职能实质是政府派出机构职能的下放,只是由于缩小了责任范围,工作队伍中加入了片区民警、城管执法队员等执行力量,使得其工作的执行力度大大提高。在成员方面,网格长一般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其他成员也主要来自政府系统。在运行机制方面,网格化模式体现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格局安排,尽管它有利于迅速掌握基层的社情民意信息,但却未能改变社区成员作为被动管理对象的局面。政府仍是社区事务运作的核心。在权力行使方面,网格化模式力图将城市基层问题于网格内解决的行为逻辑,很可能会架空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造成其逐渐被边缘化的后果。由此可见,网格化模式“自上而下”的拉力大,而来自基层的“自下而上”的推力小。由于网格化模式下沉的较为彻底,使其与社区居民建立起直接的联结,这种以行政力作为核心动力的运行方式,极易加剧社区运作的行政化色彩,损害本来就尚未发育健全的社区自治。

(四)社区管理的麦当劳化

网格化管理模式一经推出,便为各地竞相效仿推广,在国内各大中城市掀起了一股“网格热”。社会各界对网格释放出来的管理能量与绩效表示了一定程度上的认同。但是我们应注意,网格化模式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产物,其良性运行有赖于一系列客观因素,如较好的社区基础设施、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素质较高的社区服务人才等。这在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期间,通过“举国体制”,得到了比较充分的支持、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极有可能造成“网格泛化”的局面。美国社会学家乔治·里茨尔曾用“社会的麦当劳化”来描述美国社会中麦当劳快餐店的经营规则逐渐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机构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机制。“社会的麦当劳化”所体现的实质上是韦伯“工具理性”展开所导致的社会合理化过程,麦当劳体制的主要特征在于为顾客、员工以及管理者提供了高效性、可计量性、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它通过标准化和均一化的运作模式使组织的合理性达到了最大程度。此种机制渗透到社会体制中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各种机构和过程的单一化和机械化,从而将整个社会编织成为一张无所不包的大网,冷酷地控制了每一个人[15]。而网格化模式的盛行也极易造成社区管理的“麦当劳化”。网格化模式结构简单合理,内部团队完善,对基层问题或信息的掌控大大加强,其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都是“麦当劳规则”的体现。

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中,我们应将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的创新推广与简单复制相区分。以社区自治为主要目标的社区建设,其路径应是多元化的、灵活的,而非单一的、全能化的一条路径、一种模式。网格化模式的无限复制极易导致社区治理的板结化,使社区建设失去活力,而无益于社区治理问题的解决。社区自治的核心在于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面对当前社区内群体多元分化的趋势,让不同群体和组织有自己的权益表达渠道和公共参与路径,正是社区自治的题中之义。故我们应总结目前已有的不同社区治理模式,因地制宜,真正做到直面实际、在运作中使其更具灵活性,使行政力与自治力均能在社区运行中协调有效地发挥作用。

总之,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自问世以来,便以体制运转的高效性和超强的执行力,对基层社会治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网格化模式在基层治理中所展现出的优势,正是源于在当前的基层治理中政府所具备的行政优势并在社区层面加以展开。它通过细化管理单元的方式来实现全方位的社区治理,但此种模式设计却更类似于一种应急式的处理,多元主体参与的缺失和运行力的单一使其长于处理社区治理中表面的、规范性的、浅层次的问题,却短于处理复杂化、深层次的问题,而难以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三、寻找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间的二元交叉点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开始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与此同时,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也由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向多元参与的“复合式”转变。作为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的延伸和补充,社区服务开始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社区居民生活需求的满足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基层社会的有效整合,而社区服务的多元参与特征,恰恰需要社区自治力量与行政力量间的有效协作。故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深刻反思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社区无限化”和“网格全能化”的发展误区,淡化网格化模式的行政色彩,用“网格”来促进“自治”,以“自治”来促进“服务”,以消解二者之间的张力,有效发挥二者的体制优势,以实现二者的互构与互强,促进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良性发展。笔者认为,这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反思“无限社区”和“全能网格”之弊

寻找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间的二元交叉点,首先要反思我们在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的进程中存在的“无限社区”和“全能网格”的误区。因为在现实中,无论是社区还是网格,一旦被我们赋予了“全能角色”,便自然会产生严重的排他性,而失去了本来的融通性,从而走向变异。

作为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社区实际上承载着社会的纵向沟通与横向联系两个方面的功能,是社会的“基础秩序”所在。但事实上,社区本身是有限的,它在功能上无法同宏观意义上的“大社会”相比。在我国近年来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往往存在着一个试图建设“全能型社区”的倾向,即将社区看做是单位体制之后社会管理的替代物,试图把原来单位解体后所转移出的社会职能一古脑儿的交给社区,希望在社区层面将城市基层治理问题全部解决,造成全能社区。此种做法的后果是把社区从其所存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系中抽离出来,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

同样,网格化模式实践中那种“事不出格”的做法,实际上也是这一逻辑的产物。网格化模式的优势在于,通过“管理下沉”,在社会的纵向沟通上实现“纵到底”,但在横向联系却没有实现真正的“横到边”。在这当中实际存在着一个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无论是建设“小政府、大社会”模式还是“强政府、强社会”模式,都不意味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分离和对立,二者应该是一种彼此联动和相互协作的关系。“中国需要的是一个具有自我组织化能力的社会。没有社会,政权就没有基础;如果社会是脆弱的,政府必然是脆弱的”[16]。反映到社区层面上,就是应该形成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互动机制。政府应加强法制建设,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如安全、卫生、教育、医疗等等)承担起责任,同时为社区自治提供制度保障。而社区自治则是通过社区居民的自组织化完善居民的权利表达与实现的机制,以重建社会横向联接、促进共同体精神的再生,以此来协助政府在社会层面上实现善治。网格化模式的有限性在于它虽然通过行政力量实现了国家与社区个体的联接,却无法通过行政力量来重建社区的内部链接,而后者只能通过社区自治来完成。因此,网格化模式所代表的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作为两个不同的力量而发挥作用,二者不应相互冲突,而应并行不悖、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社区的良性治理。

(二)以社区服务联结网格化与社区自治

(1)社区服务与社区治理

较之以往政府公共服务形式,社区服务着眼于社区需求,在服务资源、服务形式、服务对象上具有灵活高效、覆盖面广等优点。它不仅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需要,也有利于社区中守望相助良好氛围的建立,其实质就是在社区范围内向社区成员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过程。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人口、家庭及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社区服务与社区建设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一般而言,社区建设包含两个方面:其一,社区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满足现代人们的各种社会需求。其二,通过公共参与重建共同体生活形态和共同价值,将社区还原为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空间。前者正是社区服务的内容,而后者也需要通过社区服务来实现。事实上,“社区”概念的诞生,正是社会学家面对工业革命后人性异化与社会解组所作出的理论反应,滕尼斯所指出的从“社区”到“社会”的变迁过程,正是社区这种传统联系紧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的瓦解过程。而社区服务则在20世纪以来一直被欧美国家视作克服社会问题、提高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可见,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社区服务代表了社会福利提供方式的转变,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社区服务不仅是在社区治理中应对人际疏离和社会原子化的主要手段,也是社区自身通过共同行动和共同参与重现社区友爱互助关系、实现居民自强自立自主的主要内容。因此,无论是社区治理还是社区自治,其内容都在“社区服务”上出现了重合。

(2)社区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以经济指标为主要考核标准的干部晋升锦标赛体制,促成了此时期的地方政府逐渐演变为“发展型政府”。这种“发展型政府”在行为取向上表现为以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在职能定位上表现为经济建设领域的“越位”、“错位”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领域的“缺位”。[17]近年来,伴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变革,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被置于突出重要的位置,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服务质量有所提高。而社区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的延伸和补充,既包含联结政府公共服务的诸多服务事项,也涵盖了许多社会组织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内容。它通过向社区居民提供系统性、福利性、多元性的各种服务资源来满足其从物质到精神的各方面需求,以实现城市基层问题的化解与和谐社区的建设。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表明我国社区服务的发展开始进入以社区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时期。可以说,这种转变代表了一种全新的社区管理理念,即由原来的单纯依靠行政力来进行“管理”转变为依靠多元参与来进行“治理”,由原来的着眼于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刚性控制”转变为着眼于满足社区需求、促进内部和谐的“软性控制”。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服务已经成为其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我国的社区治理也是以向社区居民的服务输出为主。因此,无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如何创新,促进社区服务的完善都是其核心所在。

(3)社区服务与社区自治

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权利表达与实现的制度安排与过程。当前,社区居民的诉求主要以利益和服务诉求为主,而社区参与诉求也是以自身的利益和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因此,“在自主性自治社区空间中,个体行动者在需求的驱动下,将各种资源和利益实现有机整合”[18],社区自治的目标即在于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它通过对社区居民利益与服务的需求满足使社区重新成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核心要素的自治共同体。可以说,社区自治是社区居民管理与服务的自治,而在这一过程中,社区服务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服务的基本属性在于区域性、福利性、群众性、服务性、互助性。它通过社区这个区位载体,注重以人为本,培养居民的凝聚力、归属感和责任感。多元主体的参与和社区资源的调动,使得社区服务能够满足居民生活各方面的需求,其运作方式的社会化、专业化使它能够有效地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促进“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可见,社区服务与社会自治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社区服务既是社区自治的目标也是其内容,社区服务的完善有利于加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认同感,促进社区作为自治共同体的重构。

综上所述,在城市网格中存在着来自政府各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等多元的力量。应该承认,因各种力量所掌握的资源的多寡,其在网格中所占据的地位是不同的。如果在网格中来自政府派出人员的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那么,网格管理所释放出来的力量主要是依托于政府的“行政力”。此种力量的增强虽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的绩效,但必然导致城市网格中行政力量的增长和自治力量的萎缩。因此,如何努力增强网格中的“自治力”,并使之与行政力相互融通匹配,便成为问题的关键。在这里,我们强调网格化的上述局限,并不是要否定它,而是要完善它。因为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体系中,来自政府的行政力量和“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力量其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结点”,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如何化解二者之间的相克和对立,增强其间的亲和与融通,寻找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间的二元交叉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参考文献:

[①]孙立平、李强、沈原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5期。

[②]路风:《中国单位体制的起源与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4卷。

[③]张康之、张乾有:《论复杂社会的秩序》,《学海》,2010年 01期。

[④]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办发[200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⑤]李培林、李强、马戎 主编:《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9月。

[⑥]闵学勤:《社区自治主体的二元区隔及其演化》,《社会学研究》,2009年01期。

[⑦]陈伟东:《中国城市社区自治:一条中国化道路》,《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⑧]张向东:《自主型社区空间的内生机制形成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2期。

[⑨] 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9月。

[⑩] 同上

[11]《撤销街道办是趋势》:南方周末网站http://

[15] 【美】乔治·里茨尔(George Ritzer):《社会的麦当劳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11月。

[16]郑永年:《改革及其敌人》,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9月。

[17]郁建兴:《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历程、社会政策与体制机制》,《学术月刊》,2011年3月号。

[18]张向东:《自主性社区空间的内生机制形成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10年第2期。

2.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篇二

1 铁西街网格化建设指导原则

铁西街党委最初在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 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紧紧围绕乌兰浩特市委提出的“五地一区六个红城”建设总战略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在铁西街开展了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工作。铁西街在建设网格化管理之初就提出了:“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 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 以整合资源、创新方法为手段, 不断创新城市服务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 努力在基层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为推进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总体目标”。

2 铁西街网格化管理工作方式

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将其所辖的钢花、矿泉、青松、吉庆社区的居民, 按照地缘相近、人文相联、居住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 将其辖区内的7800余户以50—100户为一个单元网格的原则划分为128个单元网格, 聘请网格员128人。形成了一级网格团队+二级网格团队+三级网格团队的团队服务管理模式。像铁西街在组建一级网格服务团队, 为了使服务团每一名成员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首先在人员配置上采取了选优配强的原则, 建立由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党小组长、居民代表、民情顾问、辖区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网格服务团队, 每个服务团队一般10人左右, 设正副组长各1名, 从团队构成上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多元化、专业性强的团队, 有效的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能力;其次明确服务团队的类型。铁西街网格服务团队共分为民生保障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服务、人居环境卫生服务、宣传教育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政协委员服务等9个团队;最后明确每个团队的工作职责。对于每个团队铁西街网格化管理小组首先对其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如民生保障服务队其是由以民政为主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共同组成, 其工作职责有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 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核上报等, 这些都是明确的硬性的规定, 每个团队都是这样一条条, 一款款的明确指出了其应该完成的每一项工作;据铁西街负责人介绍, 其对服务团队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 如每个服务团队对所联系网格内的群众开展经常性走访, 主要是通过日常联系、沟通交流来掌握社情民意并进行积极的信息反馈;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党建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入户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 推动政策法规有效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3 铁西网格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铁西网格化管理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首先网格化管理, 提升了社区的服务效率。在对铁西街的走访过程中我发现铁西街的每个社区都绘制了网格区域平面图。

在平面图上标明每个网格的具体位置;制定了网格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在实地醒目位置设置了小区网格标识牌;并按铁西街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的要求下发了网格员联系的通讯服务卡, 方便服务对象联系。每个网格管理员必须每天深入其“责任田”, 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当社区居民有什么问题也会马上找自己的网格“管家”, 像楼道灯不亮、邻里之间发生矛盾了……都会立刻得到合理的解决。像在钢花社区, “网格化”管理员每周五有个座谈会叫“相约星期五, 有话大家说”网格管理员将自己“责任田”中问题反映给社区, 使社区管理者组织相关人员处理问题, 无法解决的梳理出来向街道反映的。目前在钢花社区反映问题共39件, 涉及到民生类问题16件, 已解决15件, 卫生类18件, 全部解决, 社会劳动保障类4件问题, 已解决。文体类2件, 已解决。正是铁西街在社区网格化管理中的真抓实干, 实现了社会服务“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居民诉求“全响应”, 使得其在社区服务上取得了具大的进步, 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其次网格化管理, 提升了社区的和谐稳定。由于铁西街地处城乡结合部, 人员构成复杂, 流动人口多, 社会治安差, 自从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后, 铁西派出所在组成了由各社区民警、二三级网格员组成的网格巡逻队, 不定期在各自网格单元内巡逻防范, 如在一次巡防过程中网格巡逻队发现一形迹可疑的男子, 便对其进行秘密监控, 在其实施撬盗时民警及网格员在辖区群众的协助下, 成功将其擒获, 使得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再次, 网格化管理, 提高了行政效能, 铁西街在实行了“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以来, 街道机关干部都有了自己的管辖区域, 促使他们转变了以往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得过且过的工作作风, 现在铁西街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其管片群众中, 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 对群众提出的实际困难, 想尽一切办法给予解决。像在钢花社区, 网格党员杨凤琴在入户巡查走访时发现, 低保户李恩琴的儿子外出打工不慎将右踝骨摔断, 因无钱治疗回到家里。李恩琴夫妻都已80高龄、行动不便, 经济拮据的老两口看着可怜的儿子, 除了心痛流泪毫无办法。杨凤琴就把这一情况在“相约星期五, 有话大家说”的服务平台上及时反映给了社区和街道, 老人的儿子得到了网格员、网格服务团队和来自社会各界的积极帮扶和救助。在矿泉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行两大服务模式即:健康关爱模式和志愿帮扶模式, 网格员志愿者、网格服务队主动上门帮扶150余次。网格化管理密切了我们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而且优化了我们机关的整体的工作环境, 提高了我们的行政效能。

网格化管理是提升社区管理的有效工具和手段。今后,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的契机, 来关注民生、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来密切我们的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摘要: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的矛盾和问题。而网格化管理就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等原则, 将辖区分成若干个网格状的单元, 并对每一个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的管理, 对格内居民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 从而达到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 从而提高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交机制的目的。该文主要是通过介绍乌兰浩特铁西街社区网格化建设, 来阐释网格化管理在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和问题中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3.网格化城市管理启示 篇三

“里九外七皇城四”,这是建立北京四九城的时候,对各门的叫法。

对于城市的建设管理方式,古来用四个字就可以概括:四通八达。凡历史上设计良好的城市,均无死角。

对于宜昌的“网格化城市管理”设计,笔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几百年前的北京城。管理这个设计方案运行的机构有一个“绝无仅有”的名字: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

不仅这个机构独一无二,宜昌对于城市的管理理念,也是独一无二的。

无死角覆盖

在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里,我们看到了宜昌市城区的所有角落。

按照讲解员的讲解,我们了解了这一很有科技含量的系统核心:多重人治系统。

何为多重人治系统?该设计来源于日本的“都道府县,市町村”的双重行政设计,将行政管理范围尽量切碎,按照网格化设计,使得行政区域内在管理上没有盲点。

这其实是一件说起来简单,实际非常浩大的工程。这至少意味着,无论你在宜昌市的哪一个角落,只要有任何情况出现,你都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找到一个网格管理员。而且全部网格管理员都拥有和主网络联网的终端系统,通过信息上报和实时网络监控,事故反应速度会提高到一个以往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这,也是宜昌市网格系统设计的初衷之一。

宜昌市西陵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张苏,是个经常一脸笑容的人。不知道这是否与他常年和民生打交道的关系。他表示,在网格系统建立之后,至少可以做到“人,物”两类信息全覆盖。

“在系统上可以清晰的看到每一个小区的每一栋楼的每一个家庭成员组成,是租户还是业主,家里有几口人,都是做什么的……”他说,这还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基本信息。甚至连一个网格内哪里有下水道井盖公共设施等等,都一应俱全。

那么这一套如此详尽的系统,财政在其中投入的经费是否非常巨大?张苏告诉我们,并非如此。在西陵区总共有541个网格,每个网格有一个网格管理员,工资每月两千出头,由市财政与区财政两级按照6:4划分支出。“其实远远低于建设一个如此密度的监控系统所要投入的经费。”他说的是实话。

而网格管理员的工作,相对于传统社区工作而言,机动性更高,反应更迅速,上报速度更快。作为“宜昌市第一批网格管理员”的王宽仁来说,大学毕业来做一个网格管理员,虽然工资不高,但“工作还是很有意思的”。

他说,根据自己工作这几年的体会,网格管理员“是一个没有可借鉴的工作”。由于这个“头衔”只在宜昌存在,这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能真正用心去探索这份工作。“工作自豪感还是很强的。”

搜集人口信息,管理社区综合信息,联动化解社会矛盾……这些看似复杂却“接地气”十足的工作,让宜昌人给这些东跑西颠的网格管理员们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格。

三种机制

在网格管理的“三种机制”中,纵向机制就是要理顺“三个中心”和社区“三个站”之间的关系,确保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原工作任务各自承接,顺利运行。主要是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部门的职能对接和信息双向反馈,确保沟通顺畅、联动共享。

所谓“横向机制”,是重点理顺街道“三个中心”之间的关系,社区“三个站”之间的关系。他表示,以社区层面威力,就是要强化“两个合作”:一是网格合作,其核心是“分片负责,分组互助”;二是“三站合作”,其核心是“三站协作、信息共享”。

说到“内部机制”,他表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这将是在社区网格工作中重点解决的问题。他说,要让网格管理员扮演类似《西游记》里土地爷的角色,能随时将各类信息“精确定位,准确掌握”,基于此,他们还发明了类似“带头制”即老工作人员牵头工作制度,和类似管辖区域延伸制度的“网格合作”制度,即若干名网格管理员以及社区志愿者形成互动小组,对同一个片区几个相近的网格负责,进行联合巡查走访,轮流值班休息。

他表示,“双合作机制”是他们的一种探索,现在还在完善阶段。但在其他方面,宜昌的“网格化城市”,已经是其他城市短期内无法超越的事实了。

全民共建

宜昌对自身未来的定位,是“现代化特大城市”。宜昌市财政局局长王金建告诉记者,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根本内涵可以概括为“既大又强,特优特美”这八个字。围绕这八个字的目标,我们提出了“123”的财政工作要求:坚持一个宗旨,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做好“三个服务”即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基层群众,服务预算单位。他表示,“123”工作要求是一个深度融合的统一体,要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从城市的综合管理角度来谈,应该是一个以政府建设为导向,集合企业、甚至全民力量的建设方式。

宜昌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爱平表示,在财政购买服务的角度来说,其目的,也是为了贯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财政要分清应负责的领域”精神的一种实践。

他说,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财政一定要分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购买服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其实已经有其他城市以前尝试过将一些原属公立的项目交给市场运行,比如教育,医疗等,不但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效率都有显著的提升。但这种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购买服务,在全国尚属先列。

从介绍中了解到,宜昌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的投入力度,包括大力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和完善政府服务管理功能。

张爱平说,只要方向明确了,方式对了,我们有理由相信,宜昌的城市管理水平将迈上新台阶。

4.社区网格化管理 篇四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建立在数字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以单元网格管理为特征,以实现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全员化、信息化和精细化为目标的一种新型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是创新社区工作机制的一种尝试。

2、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意义?

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改进社区工作作风,切实做到矛盾化解更及时,治安防线更牢固,信访秩序更规范,服务居民更便捷。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准。有利于实现社区管理的全员化、信息化、精细化,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有利于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

3、社区网格化管理仅仅是一种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吗?

5.社区网格化管理汇报 篇五

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共创和谐示范社区

xxx社区(下简称社区)幅员面积x平方公里,共有居民楼x栋,单元x个,总户数x户,总人数x(其中常住人数x,暂住人数x)。现有党员总数x名(其中社区党员x名,“两新”党员x名,流动党员x名,在职党员x名)。现有工作人员x人,其中:两委班子成员x人。

为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从2011年开始,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了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

社区根据现有的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按照“界线清晰、任务适当、责任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将社区范围划分为四级8网22格。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1、划分网格、组建团队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结合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分布现状,按照小区界线、楼栋分布,将辖区合理划分为四级x网x格。x级即社区党委、居委会(一级)——x个网格(x个社区网格和x个“两新”组织网格,二级)——x个网格小组(三级)——x个小区或楼栋网格(全社区x个楼栋划分为x个小格,四级)。

社区按照“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户左右为基本单元,将辖区x万多居民划分为×个楼栋网格党小组,设楼院党员长,形成了“社区网格党委——楼栋网格党小组——楼院网格党员长”的三级网体系,党的工作和党员

发挥作用实现了全覆盖。每个网格由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长,与党员长、社区党员、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社区治安巡逻队等共同组成网格管理队伍。

社区党委以网格为单位的“周报告、月交流、季小结”工作交流平台;楼栋党员长每周开会汇总一周工作动态;社区网格党委每季度召开总结会,梳理网格内、服务的落实情况,交流经验体会。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社区制定、实施了包括《社区网可知化工作管理制度》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纪律。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制、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确保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正常和有效运行。

3、建立管理机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网格责任人准确、及时地采集、录入网格内的人、地、物、情、事、组织等信息,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资料信息数据库,实现了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家采集、多家使用”。要求入户工作人员利用早、中、晚以及周末时间对居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摸底,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重点调查下岗失业、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人员、大病重病人员等弱势群体情况以及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流动人口等的思想情况。并在各楼栋建立网格分布图,标清单元网格的责任人、责任范围、户数、人数、党员数信息。建立区域内的空巢老人、残疾人、低保家庭、4050人员、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等群体重点服务对象档案。对网格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文字、图片等信息,通过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以信息数据库为依据,赋予问题上报、问题分析、任务派遣、解决处理、反馈评价等功能,每完成一环,监控系统的红灯自动变为绿灯,如果没有完成,则为红灯。每个“网格事件”有人管、有分工、有落实、有结果、有实效。实现了网格服务管理的精确定位、精选定人、精准定则、精细管理。

4、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实行“一亮、二联、三帮、四控、五服务、六记录”工作法,形成了覆盖广泛、信息灵通、反应快速、服务全面的社区服务管理网络。

各位网格长负责每周对网格内的计生、低保、民政、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综合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与业务对口专干交接。对有关民生民情进行分类、跟踪记录,解决一件注销一件。对居民反映求助的事,进行分类处理。一般性事务,由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由网格责任人和社区协调处理。紧急性工作或社区不能独立办理的,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街道,现场全程跟踪。做到“去有目的、来有问题、后有反馈”,服务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格内其他成员负责提供居民动态信息收集上报、社情民意调查、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解决、矫正帮教等。全面、准确地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

5、打造精细化、多元化、综合化服务

一是实现服务精细化。以网格为依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在掌握大量详实信息的基础上,做到有针对性的为群众释疑解惑,有针对性的预测、预防各类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对网格的无缝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二是实现服务多元化。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在每个楼院小区内设有单元长、楼栋长的照片和联系电话、社区咨询服务电话,方便了群众和社区的联系,增强了社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通过发放网格员联系卡等形式,使服务全方位,对特困对象和弱势群体落实专人联系帮扶。三是实现服务综合化。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力量将辖区单位工作人员吸纳到社区网格中,参与到网格化管理与服务中来。使社区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公益活动等形成统一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四是实现服务制度化。充分利用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将社区义务巡逻规范化,要求综治协管员每日在社区居民小区、重点路段进行治安巡逻,定期查看有技防措施的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监控系统记录,及时准确的收集、反馈信息。

实施网格化管理以来,社区党组织由以前的‘松散型’变成‘紧密型’,社区党建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依据网格化综合服务,社区党委坚持以政策为导向,建立网格管理服务队伍,以片带面、以面带块、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形成了全面掌握实情、及时反映民情、迅速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的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目前社区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经费严重不足,二是技防无法落实,三是信息平台建设硬件设施不足。

在以后的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中,全体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努力探讨,不断完善、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网格。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使之形成社会管理工作有效的工作模式,做到

6.社区网格化管理报告制度 篇六

工作报告制度

为能够及时地反馈居民诉求,更好地帮助居民,特制定社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工作报告制度:

一、每个网格做好日常记录,收集当日来自各方面及各部门的投诉,每天汇总,了解需要什么,有些什么建议。

二、每个网格记录反馈的信息(电话、文字、口头),社区网格责任人负责组织检查、汇总、落实。

三、及时收集新的信息、新项目、新的动态,落实到位,及时解决。

7.海南省会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分析 篇七

1海口市城市网格化的实践

1.1网格的划分

海口市地处海南岛北部,总土地面积为2 304.84平方公里, 分设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区。 2012年以来,针对实施海口市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市改创办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 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要求,在现行行政区的框架下,将每个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 城市社区网格范围东起南渡江、南至椰海大道、西至澄迈县、北到琼州海峡,覆盖145个社区和9个村委会。 全市共划分网格1 148个,其中居委会网格1 120个,村委会网格28个。 按照每300~500户为一个网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等可划分为一个网格,其范围可适当调整;各网格之间无缝隙对接,不留空白;各网格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网格划分实现地理信息数字化。

1.2网格数据平台的建设与投入

改善网格社区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宽带接入。 推广适合社区居民需求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 建设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将街道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城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整合现有综治、公安、计生、卫生、教育、民政、社保、残联等各类数据资源,建立以街道综合数据库为支撑、渠道界面统一、覆盖社区各类业务的综合信息平台, 实现信息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无障碍共享,逐步形成“一街一网”(三级信息网络)、“一台”(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一库”(街道管理服务共享数据库)、“一页”(市民网页)、“一卡”(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光纤到户”和“三网”融合,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 建设应用。 这一举措旨在建立以街道综合数据为支撑、渠道界面统一、覆盖社区各类业务的综合信息平台,发挥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在基层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和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作用,方便服务于社区居民,通过信息化改善网格社区内的管理,维护网格社区安全。

2城市网格化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境

2.1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定位与设置问题

目前由于政府始终处于城市管理的中心位置, 市场和社区居民都是围绕着政府这个核心才能参与到社区的公共服务当中。 然而到了基层各社区内均存在街道办事处专员、 社区网格员、社区居委会成员3类人员,形成所谓三个不同层面的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造成机构多、资源重复浪费以及协调时间长。 原本网格化有比较明确的责任部门, 但是实际运用中网格化并没有让本已经存在的职能破碎化的问题得到解决。 一项职能分散在几个部门的问题并没有从机构这个硬件上得到有效的解决。 这就导致搭载在机构之上的网格化管理效率低下。 网格化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各部门各单位。 个别部门强调自身工作重要性,很少考虑到条块关系,横向互动不强。 尤其在最基层的社区,其工作又涉及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宣传文化、 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诸多方面,一个问题往往又牵涉到一个或几个责任部门,因缺乏联动性,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就很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的现象,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使得扁平化服务的效能还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2.2城市网格内居民的身份定位问题

在我国长期的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包揽了过多的事务,社区正式组织的工作机制和运作功能行政化特征明显, 使得社区居民认为社区管理与自己无太大关系,社区意识淡薄。 在这种情况下,更别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也是导致社区参与冷漠的主要因素。 同时,社区居民在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中,通常扮演着两种角色。 一种角色是社区公共产品的服务对象。 另一种角色是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主动承担起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 体现公民的一种志愿精神。 但是,在双重身份的交替影响下,从社区居民的行为来看,居民更容易选择消费者的角色,接受政府的管理和安排。 并且,当社区居民并不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时, 大多数都会缺乏自我服务的动力。

2.3城市网格管理人员机制存在的漏洞

城市网格管理的工作人员基本上是开始学习网格化管理的 “新人 ”,在有很多地方的专业化程度都还达不到所需要的水平 。 城市社区网格队伍人员文化素质和学历基本不高, 大部分都只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当中有部分对电脑的操作并不熟悉,技能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还难以满足网格化管理的专业化要求。 长期以往下去很难开展门边服务, 将会大大影响网格化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是管理部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出现重管理轻服务, 工作上缺乏有效理论支撑。 在思维上仍欠缺科学的管理理念,看到哪管到哪,管到哪想到哪,凭直觉和经验以及传统的工作方式处理问题。 因此,处理问题时,仍是依靠以前的那种经验方法,带有强烈个人主观思想的工作方式。

由于一些配套机制没及时跟上, 致使某些地区的网格员队伍时而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思想波动,一些工作已经停滞不前。 根据网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 网格员必须是最长时间深入网格内进行调查、巡查,但是由于部分网格员的住所与工作地点相距太远,严重影响到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对网格员来说,随着他们为民服务项目的增多,手中的“权力”会不断增大,一旦不受约束,会造成不良影响。 只有加强完善网格员的招录、管理、考核、 清退工作机制,特别是退出机制严格要求,才能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为居民服务。

2.4法律及规范性制度的欠缺

城市管理过程中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也存在许多管理规定难以正常实施与操作, 造成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难。 并且,现有的法律规范的更新速度在一定程度上与新的管理模式不相适应,远远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修订滞后的情况也非常普遍。 也由此看出这些政策大多是零碎的应对式的政策法规, 各部门之间的权限不明确导致的问题拖延处理以及责任相互推脱的现象也会偶有发生,因此,要求法律法规在部门设置和责任明确上也要有配套的改变。

3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如何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科学、有序推进网格化管理,是当前需要着重考虑和关注的问题。 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出对策建议:

3.1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安排者和资金提供者是不能改变的,必须负担起完善公共服务体制的责任, 为市场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减少市场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政府首要的着力点就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创造合理有序运行的社会大环境。 政府负责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必凡事都自己划桨,政府应该为那些可以由企业供给的公共服务领域设置明确的准入制度, 放松对私营部门资金进入的限制。 通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方式,委托企业承担公共服务项目。 另外,由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推行是建立在市场发育成熟, 政策法规健全的公共服务体制的基础上。 所以,政府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的规律,建立和完善稳定的企业投标制度,合同承包制度、许可经营制度等,确保市场竞争机制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公平公正。

3.2加强培养城市居民的公民精神

积极的公民精神需要具备成熟的思想和公民意识, 城市居民不只是城市网格社区公共服务的消费者, 不是只顾自己利益的居民,也不是坐享其成的居民,而是具有公民精神的公民。 公民精神不仅体现在积极表达个人利益诉求, 而更多的是体现在公民个人对于公共政策服务和提供过程中的积极参与, 同时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义务感。 而是否有高度责任感和义务感的积极公民是高质量城市社区生活和社区治理效率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 同时,除了居民本身觉醒之外,培养积极的公民精神还需政府承担着重要责任。 其中一个是加强对居民的教育。 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针对全市居民采取丰富多样的手段和工具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的公民精神宣传教育。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城市社区居民树立强烈的社区意识,是促进他们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思想基础。

3.3逐步完善城市网格管理人员机制

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后, 据统计,执法人员的工作量较之以前增加, 而且新型城市管理模式所要求的精细化也使城市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较之前增加。 由于城市管理人员的人数有限,编制也有限, 如何建立高效运转与反应迅速的长效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强化城市网格员的招录、管理、考核、清退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激励机制。 其次是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高素质人才,增强基层工作队伍力量。 加上良好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进而吸引优秀社会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网格开展各项工作。

3.4逐步优化和规范城市网格化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网格化管理格局的出现可以提前及时发现执法中的问题, 从而可以更好的纠正解决执法过程中发生在前端的问题。 同时,还要明确责任主体的分工,改变以往职能部门之间由于管理权限的交叉多导致对责任的扯皮现象。 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网格”五级管理组织体系。 网络化管理格局出现以后, 分工不明确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细化责任得到解决,使相应的部门明确自己的责任,而且在外部建立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实现他们之间权力作用的互补。

除此之外,网格化管理诞生于城市社会管理的转型期,其模式的运用依赖信息科学技术, 今后城市的发展仍需加大对网络综合平台的投入。 通过对城市网格的划分和监督考评等保障手段, 将政府的服务系统和基层政府及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建立起通畅的沟通与反馈网络,制定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明确各主体的管理职能,强化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切实提升各层级政府的行政绩效。

摘要:海口市作为海南省的省会城市,着眼于近年来开展的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一系列工作,已做到逐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强化城市社区自治功能。文章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析海口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继而提高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

8.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篇八

关键词:混沌学;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

一、混沌学是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优化的有效工具

混沌学(Chaos)是一个崭新的科学领域,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提出混沌学,并在分析蝴蝶效应时所说:“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可能会引起一场龙卷风。”混沌学,揭示了简单性与复杂性、规律性与随机性之间的微妙关系;它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确定的、遵循着基本物理法则的世界,同时又是一个无序的、复杂的、不可预知的世界;它告诉我们,可预测性是罕见的;它揭示了将复杂现象简化的可能性,而且在复杂性的各个层面,我们对未来的理解和预测有着先天的局限。[1]因此,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应在复杂性层面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不能以“网格”为“层级增量”而把问题复杂化,也不能忽略部分对整体的影响。

混沌学讲究整体性考虑有利于从系统层面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它认为,很少有事物能独立存在,在考虑事物新用途的同时,要注重后备系统的开发和协调改进。因此,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要始终把网格化管理当作一个整体,充分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注重新的组织结构后备系统的开发、注重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适应、与现有资源和“地方特色”的适度契合等。

混沌学注重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有利于从微观运行层面凸显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的无缝化、信息化和灵敏化设计。在混沌中,微小的混乱和变化都是至关重要的,混沌的本质就是系统的长期行为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这就要求,设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也要注意“初始条件”,尤其是无缝化、信息化和灵敏化建设。

混沌学倾向于观察和研究不稳定的非周期行为有利于从应急管理角度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的例外原则和非常规设计理念。不稳定的非周期行为非常复杂,它从不重复自身,因而也就不可能被准确地预测。

二、目前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如下图所示,传统的社区管理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的三级层级模式,而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范式,从各地实践和学界研究的情况来看,逐渐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网格”的四级层级模式。

(一)组织划分标准:简单化。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具体实践中,各地在划分网格方面,多是以单一的如家庭、人数、区域等标准进行划分。2007年5月,重庆市巫溪县采取以县城主街为网格的标准进行第一次划分。缺乏综合考量的划分标准不仅会加大网格化管理难度,而且使其无法与现有体制机制有效衔接。

(二)组织性质定位:层级增量。一般意义上,社区网格化是将社区行政性地划分成单元网格,在传统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将“网格”这一层级的性质定位为层级增量。但社区网格化管理并非要求创造新的层级组织。层级增量这样的组织性质定位,将会形成一种负强化作用机制:一是层级增加,组织运行成本必然随之相应增加;二是在“行政命令式”组织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层级也就增加了信息在层级之间流通的时间,将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三)组织功能界定:“行政化”倾向。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四级层级”中的网格会被作为这一行政模式的运作末端,以接受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下达的行政任务,如政府职能范围内的治安巡防、政策宣传等工作。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严重制约了网格作为社区管理单元的功能发挥。网格化管理必须处理好“行政性”与“社会性”的关系,寻找“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之间有效的联结点。

(四)组织交流沟通:单向度。一般而言,组织交流沟通分为三种,即链式沟通、双向沟通、网式沟通。目前,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大多是单向度沟通结构。这种依层级向上反映和沟通的结构忽略了沟通的内涵和反馈的价值所在。沟通是讲求“相互”的,缺少“反应”这一环节的组织沟通,将容易流于形式、变得“畸形”。就现实情况来看,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最好的选择便是网式沟通,以实现层级内部、层级与层级间的直接有效沟通。

三、运用混沌学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的对策建议

组织设计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多方面综合考虑。运用混沌学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必须科学地把混沌学“应有”之理论观点与当前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实然”之实际问题密切结合起来。

(一)凸显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避免“碎片化”管理倾向。(1)利益考量的整体性。从利益考量的整体性出发,以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为鹄的,统筹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地区利益、地方政府及部门利益、单元网格利益和社区居民利益,实现多种主体的利益共享多赢;注重强调不同群体利益需要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及同一群体利益需求层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注意把握社区居民潜在的多样化的利益取向;保证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有制度化的渠道和途径,以及群众利益受侵犯以后有相应的救济和保障制度。(2)管理过程的整体性。综观各地近年来的创新实践,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从行政力量的一元化管理转向多元主体的复合治理。混沌学对具体细节和初始条件的关注,要求把社区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参与机制等主客观要素都纳入组织设计的考量范围之内,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充分调动和发挥管理主体、客体参与社区管理的主动性、完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网格对象主动参与的协商管理机制。(3)网格划分标准的整体性。网格划分标准的整体性,并非具体标准的完全一致性,而是一种基于整体性思维基础上的划分理念,要避免“争利益”和“推麻烦”的情况,科学确定管理幅度和管理规模。此外,要充分考虑三个层次的规定性,一是物质硬件方面的规定性;二是法律制度的规定性,注重正式的制度依赖和非正式的文化习俗;三是精神文化层面的规定性,考虑心理需求、精神追求和宗教文化等差异,创新社区管理为“管理于人心的社会管理机制”,并将这三方面规定性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的标准设计。

(二)强调灵敏化的反映运行机制以避免“组织僵化”的科层化取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应是纵向层级和横向部门结构的博弈行为和结构性变迁,是纵向和横向结构变革的有机统一,结构变革的根本性变化必然指向新模式的产生。基于混沌学的视角,我们试图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进行重新设计和评价,建立“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主体单元网格—社会评估与监督中心”的主体网络模式(如下图3所示)。

(1)建立健全非科层化的新型治理模式。该模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可以借鉴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的模式和机制,结合专业项目团队治理模式来构建社区信息集成的公共平台;二是独立的主体单元网格,配备具有自治功能的治理小组负责对其职责和能力范围之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综合管理;三是社会评估与监督中心,其职能主要包括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和独立单元网格的工作,在监督评估过程中改进工作模式和提高工作效率。(2)建立健全高度灵敏化的沟通模式。这种沟通模式不同于传统单向度的沟通模式,它要求一种基于多元、民主、平等、高效等理念之上的网式沟通,并依据网式沟通构建扁平化工作机制,减少管理层级,迅速解决问题,做到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当即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就立即直接反映到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由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统筹应对,快速回应社区居民需求。(3)加强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几乎改变了传统意义上时间和空间的内涵与形式。这就要求大量引进专业化的信息建设和维护人才,在有人才保证的基础上,积极依托各类信息化平台,形成一套具有信息采集、流程管理、动态管控、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的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构建反应灵敏的“上下衔接、上下联动”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注重收集社区居民的反馈意见。

(三)注重公开透明的责任机制以避免“暗箱操作”的问责困境。(1)科学划分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和主体单元网格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局、掌握全局,职能范围一般覆盖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等宏观指导性的一些工作;主体单元网格则主要承担和协助做好网格区域内的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人员帮教、政策法规宣传等具体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以避免出现“责任盲区”、“缺位越位”和“各自为政”等现象。(2)确定主体单元网格的负责人,把责任确定到人。在“定格、定员、定责”的运作模式下,要明确单元网格独立的主体地位,发挥单元网格的主体精神,争取“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一般来说,网格管理员都是从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中择优选择出来的。明确网格管理员的职责义务,使之“在其位谋其政”,有利于避免“一竹篙打一船人”和“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保证各项责任的真正落实,问责到人。(3)以管理的信息化推进信息的公开化,以信息的公开化保障问责的透明化。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管理手段已不再适应目前社区管理面临的新要求、新标准和新挑战。因此,要始终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自我问责与组织问责并举,提高问责制度的公信力,明确谁来问责和向谁负责,建立起长效机制并使之制度化,以防流于形式。说到底,就是要保证群众的监督权,使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把“权力关进笼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参考文献:

[1] [英]扎奥丁·萨德尔,艾沃纳·艾布拉姆斯.视读混沌学[M].孙文龙译,安徽: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2-7.

上一篇:物流行业调研与参观实习下一篇: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