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2024-09-02

安全防护设施方案(8篇)

1.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一批长期无法彻底治理的历史遗留隐患;及时阻止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违章行为;排查地下电力管线以及与其相邻的油、气等管道,对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地下电力管线及时进行治理。促进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

二、工作内容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设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违章开挖、取土危及电力电缆和电力线路杆塔及其拉线基础牢固稳定;违章开山、采矿爆破损害电力设施;违章施工作业造成路面及附属设施(如路灯杆、广告指示牌等)与电力线路相互妨碍,以及造成电力线路不满足跨越道路要求;电力线路走廊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大型机械(塔吊、吊车、挖掘机、水泥灌车等)施工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二)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竹及保护区外种植的树、竹等高杆植物已接近带电导线或近期生长可能接近导线,导致安全距离不足,可能引发放电短路跳闸的安全隐患。

(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违章搭盖和开挖取土。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周围存在违章或临时简易搭盖房、排污源,以及影响变电站设施和进站道路基础清理、消防装置等防护措施未落实,存在塌方、火灾、积水、有害气体、外力破坏等安全隐患;直埋电缆标识不清晰,埋设深度不符合规程要求。

(四)漂浮异物隐患。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易被风卷起的广告条幅、树木断枝、广告牌宣传纸、塑料大棚、泡沫废料等飘落在带电设备上易发生设备放电跳闸停电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既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又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至10月2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各镇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列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15日)

由各镇牵头,供电公司配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及程度,列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附表汇总造册。于7月15日前将《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25日)

根据隐患排查情况,按照《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xx〕56号)文件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责任人。将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处理难易程度,分别列入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项目;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本级政府难以消除的.隐患报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四)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25日)

各镇负责对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到位。并于10月22日前将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含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三)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保障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打击、报复、围攻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土资源部门。积极配合电力企业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工作,努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与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巡查机制,实现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与电力设施保护属地护线巡查信息交流共享,及时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安全隐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规划、城建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在审批有电力线路经过的规划建设项目时,应当避开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七)水利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采砂作业的,及时进行查处。

(八)林业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林农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林木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距离要求;对已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高大树木,林业主管部门应配合电力部门指导树木产权人逐步进行采伐、移栽或更换低矮树种。

(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到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取证和年审培训考试中。配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宣传培训,建立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档案。

(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和隐患责任单位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十二)电力企业。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把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制订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形成工作协调网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对挂牌督办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目标考核。对排查不认真、统计不及时、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供电公司和电力专变、专线用户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发现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应及时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一隐患一专报制度,及时将隐患报告政府。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三)强化电力行政执法。各镇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整治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通报给本级政府领导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监管。按照《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或造成人员、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产权人)自身难以排除,应当依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挂牌督办。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县隐患数据库,完善隐患管理和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各镇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实际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篇二

关键词:滨海公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方案设计

1 概述

辽宁省滨海大道 (省道, 丹绥线, 编号:S327) 建设是我省“十一五”对外开放蓝图上筑就辽宁开放新格局的一条玉带, 是加速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举措, 西起葫芦岛绥中县老龙口, 途经锦州、盘锦、营口和大连市, 东至丹东东港市鸭绿江口, 全长约1443km, 连接沿海6市21个县区, 25个港口, 是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实施“五点一线”战略构想中的关键环节。

2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思路

滨海大道沿线必须设置功能齐全的安全保障设施, 以达到安全、美观、和谐的总体效果。充分发挥滨海大道的优越条件和运营效益。

坚持“经济上可能, 技术上可行, 方案上有效”的原则, 将公路技术指标、滨海大道沿线区间路段功能需求和交通事故情况紧密结合, 分析影响行车安全的主要因素, 对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及路侧险要等公路本身存在隐患的路段实施安保工程。

3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总体设计方案

滨海大道安全保障工程, 无论是处于生态环境脆弱的山区还是人口密集的平原区, 都应注意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提高公路行车安全性, 应以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技术为主要处置手段。在全面分析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 合理确定技术方案, 注重环境保护和综合处治措施, 采用低成本措施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矛盾, 从而提高公路行车安全性。

3.1 交通标志设计

应根据公路、交通和环境等条件选用适当的交通标志, 做到交通标志标准规范、经济美观, 避免因警告、禁令和相关提示性标志的频繁使用, 使驾驶员产生麻痹心里。

3.2 交通标线设计

应根据路面宽度、交通量和视距等主要因素施划交通标线, 并做到标准规范、线性流畅和合理衔接, 充分发挥其引导交通流的功能。

3.3 护栏

应根据路侧危险程度、事故率、行车速度和交通流组成等因素设置护栏, 合理选择护栏防撞等级。护栏形式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避免盲目设防、过度设防, 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对环境和景观的破坏。护栏形式的选择还要考虑当地的养护条件、环境和气候因素。

3.4 其他交通工程设施

其他交通工程设施的选用应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和符合标准规范”等基本原则。

4 交通标志设计

4.1 设计原则

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对驾驶人员给予指示、警告, 用以管理交通的安全设施。

(1) 交通标志设计一方面从服务于不熟悉公路及相关路网的公路使用者的角度出发, 将公路沿线的信息、路网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路使用者, 使其有合理的反应和决策时间, 避免有害交通的驾驶行为;另一方面标志设计与道路运营管理密切配合, 使道路使用者、管理者的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得到更全面、更人性化的服务。

(2) 标志设计与本项目交通流量、车型比例、自然环境、道路条件等自身特点紧密结合, 按现行标准、规范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强调标志设置的均匀和平衡, 避免标志过于集中、信息过载, 确保标志设计的美观性、简捷性、易读性、可视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3) 以路网作为设计对象。结合本项目在公路网中与国道、省道及县道等交叉互联情况, 统筹相关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合理体现出本路在路网中的位置, 增加对相关国道、省道和县道等路网的预告和指示内容, 使公路使用者利用交通标志的信息, 选择便捷的路径达到目的地。

(4) 标志设计与景观设计密切配合, 合理设置人性化警示标志。结合公路沿线分布的不同景观特色, 设计出具有鲜明图案、简明易懂、可视性好的个性化版面, 通过这些个性化的指示标志牌, 使道路使用者轻松地了解到周边公路环境特点, 从而为他们更好地欣赏沿线风光提供可能。

(5) 标志设计与路桥设计密切配合, 合理确定标志的位置和结构形式。既要考虑版面的信息量、可视度, 又要强调结构的安全性、美观度。

4.2 标志设计方案

4.2.1 主线普通路基段

(1) 在滨海路起点位置 (辽宁省与河北省交接处) 设置门架式结构的省界标志和地点距离预告标志。在地级市市界设置界牌, 在沿线经过的村庄设置地名牌。

(2) 主线沿线主要城市地点距离标志

滨海路主线大约每隔50km适当位置, 设置一处地点距离标志, 以预告前方主要基准信息。沿线指路标志和地点距离预告标志, 要保证版面内容信息的传递性及一致性。

版面内容为前方3个城镇或AAA级及以上旅游区、重点地区的距离, 第一行信息为前方最近的基准信息, 第二、三行信息为前方连续到达的两个县 (或市) 等基准信息或AAA级及以上旅游区、重点地区。

(3) 滨海路主线与非等级路平交

主线与非等级路平交, 在平交口前100~200m之间适当位置根据平交口形式设置“交叉路口标志”。

滨海路为一级公路时, 宜在支路路口前5~10m之间适当位置设置“停车让行标志”, 滨海路为二级公路时, 宜在支路路口前5~10m之间适当位置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4) 滨海路主线与县级及以上公路平交

主线与县级以上公路平交, 在平交口前30~50m之间适当位置设置指路标志, 版面内容为公路通往的基准地点名称。通往旅游区的指向标志中增加旅游区标志, 通往干线公路的, 增加公路的编号。同一块指路标志中, 版面内容控制在6个信息以内, 不易超过6个信息。

滨海大道主线技术等级等于或低于平交路线时, 可参考此规定。

(5) 在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设置“村庄标志”和“限速标志”, 在驶出村庄后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6) 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适当位置设置“注意儿童标志”。

(7) 在计算行车速度发生变化的路段分界点设置“限速标志”。

(8) 沿线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 在桥前50~100m适当位置设置大桥标志并标明桥梁的长度, 版面内容为“XX大桥、长度xx米”。

(9) 人性化标志

为缓解司乘人员的疲劳程度, 在标志稀少的路段 (3km无标志路段) , 设置人性化警示标志。

4.2.2 填海路基段

填海路基段充分体现了滨海路“亲海”、“近海”、“与海为邻”的特点, 在长度大于2km的填海路基段起终点位置设置起终点标志, 版面内容为“滨海路填海路基段起点、注意保护环境”和“滨海路填海路基段终点”。

4.2.3 湿地保护区路基段

滨海路沿线经过很多国家级湿地保护区, 在进入湿地保护区之前和驶离保护区之后适当设置湿地保护区标志, 版面内容为“前方湿地保护区、注意保护环境”和“湿地保护区终点”。

湿地保护区标志的底色为棕色, 字符及图案采用白色, 图案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有代表性的共性图案或个性图案。

4.2.4 堤坝路基段

滨海路沿线有多处采用路坝结合的形式, 此段既是滨海大道, 又是海边防护堤坝, 堤坝路基段两侧填方较高, 车辆如果驶离主线冲入大海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在堤坝路基段前适当位置设置“堤坝路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 在驶出堤坝路基段后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4.2.5 急弯路基段

根据急弯路形式, 在急弯路前适当位置设置“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和“连续弯路标志”, 如果急弯路段路况复杂且比较危险, 宜采用弯道指示标志与黄闪灯配合设置, 并提供必要减速提醒措施;弯道内设置视线诱导标志, 间距根据曲线半径适当加密。

4.2.6 陡坡路基段

滨海路纵坡控制在6%以内, 在不利地形或连续上、下坡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纵坡坡顶和坡脚设置“陡坡标志”。

较长的连续下坡路段, 在坡顶前200m及坡顶位置设置“连续下坡、小心慢行”和“连续下坡、检查刹车有效”等警告标志。

4.2.7 旅游区路基段

(1) 滨海路有着自身独具的特点, 其功能定位很多, 其中“旅游路”是其一项重要的功能, 针对于国家AAA级及以上的旅游区, 在旅游区之前50~100km之间的等级路平交口处设置“旅游区地点指向和距离”标志, 给予游客准确快捷的引导。

在与旅游区景点道路平交口处, 设置“旅游标志”。

(2) 在设有支线景点的路段, 除在支线景点路口前适当位置设置“交叉路口标志”外, 在平交口位置设置“旅游标志”。

旅游景区 (点) 指引标志的底色为棕色, 字符及图案采用白色, 图案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有代表性的共性图案或个性图案。

4.2.8 海产品养殖区路基段

海产品养殖区路基段, 其主要功能以经济往来为主, 两侧均为“虾池”、“参池”等海产品养殖区, 路基填筑较高, 线性较复杂, 在海产品养殖区路基段前适当位置设置“堤坝路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 在驶出海产品养殖区路基段后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4.2.9 滨海路特殊标志

由于滨海大道临海, 常年受大雾影响较为严重, 在雾区影响较为严重的路段, 设置“雾区警告标志+黄闪灯”或太阳能道路交通标志。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反光膜可采用荧光黄绿反光膜。

4.3 标志版面及结构形式

4.3.1 标志版面

悬臂式标志、大型交通标志板采用3mm厚铝合金板, 小型交通标志板采用2mm厚铝合金板, 需符合JT/T 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的相关规定。

标志板面底衬、文字、内边框和符号均采用高强级反光膜。

交通标志中字体应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版面尺寸指导意见:为尽量统一滨海路全线的标志版面尺寸, 统一标志结构。

4.3.2 结构形式

标志结构宜采用悬臂式结构形式, 因地制宜, 也可选用单柱或双柱式结构。

4.3.3 标志基础

标志基础放样时注意避让各类构造物。当标志基础位置处于高压线下等危险地点时, 应适当调整。

对于填海路基段、盐田及虾池等容易被海水侵蚀的路基段路侧标志基础, 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35,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严禁使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细骨料严禁采用海砂;混凝土拌和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200mg/L;基础混凝土中掺加20.0kg/m3微硅粉。

4.3.4 标志钢结构防腐要求

所有钢立柱、横梁、竖梁、法兰盘等均需采用 (热浸镀锌+纯聚酯) 双涂层防护, 纯聚酯采用白色 (白色为42 Y11乳白色) , 镀锌量600g/m2。所有紧固件均需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镀锌量350g/m2。需符合GB/T 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5 路面交通标线设计

标线应能确保车流分道行驶, 引导交通行驶方向, 指引车辆在汇合和分流前驶入合适的车道, 并在客观上加强行驶轨迹的管制,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5.1 主线普通路基段

主线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均按照车道划分, 设置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车道边缘线宽度为20cm, 车道分界线宽度为15cm, 一级公路车道分界线标线虚实比为9m∶6m, 二级公路车道分界线标线虚实比为6m∶4m。一级公路路中线位置设置双黄线。根据路段内设置观景台及停车港的具体位置, 外侧车道边缘线设置成3m∶3m虚线。

5.2 急弯路基段

标划中心实线, 路侧车道边缘线设置为突起式振荡标线。

5.3 陡坡或连续下坡路基段

在陡坡或连续下坡路基段设置若干组震荡减速标线。

5.4 急弯陡坡路基段

在小半径圆曲线及两侧各50m范围内的行车道位置每隔8m设置一道彩色路面薄层铺装。路侧车道边缘线设置为突起式振荡标线。

5.5 其他情况

在路线线形较好, 车辆速度较快且容易刮碰路侧构造物的路段, 设置视觉减速标线或震荡减速标线。

5.6 路面标线与标志配合

路面标线与交通标志相互配合。针对于多雾地区路段, 在该路段前适当位置设置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 地面相应设置限速标线。

6 安全护栏设计

6.1 安全护栏设计原则及要求

滨海路的安全防护工程设计, 应根据路侧危险程度、事故率、行车速度和交通流组成等因素设置护栏, 合理选择护栏防撞等级。在注重护栏安全性的同时, 护栏形式应注重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和谐, 避免盲目设防、过度设防, 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对环境和景观的破坏。充分考虑护栏的通透性, 加强护栏的美化设计, 使安全防护融于自然。

护栏形式的选择还要考虑当地的养护条件、环境和气候因素。辽宁滨海大道因冬天积雪, 宜采用波形梁钢护栏或缆索护栏, 以便于清除积雪。选用连续混凝土护栏的路段, 还要考虑清扫、排水等因素。

滨海大道上设置的波形梁钢护栏或缆索护栏, 要充分考虑护栏的抗海水腐蚀能力。护栏防腐采用 (热浸镀锌+纯聚酯) 双涂层防护, 纯聚酯采用海蓝色、绿色、银灰色、桔红色、白色等 (海蓝色为PB05海蓝色, 绿色为色系G03艳绿, 银灰色为74 B04银灰色, 桔红色为60 R05桔红色, 白色为42 Y11乳白色) , 因地制宜, 合理选择, 使护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相呼应, 有机结合一体。

滨海路护栏设置原则:

(1) 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护栏;

(2) 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单车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3) 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路段, 应设置路侧护栏;

(4) 根据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级, 按照规定选取护栏的防撞等级。因公路线形、运行速度、填土高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后果的路段, 应提高护栏的防撞等级。

6.2 安全护栏设计方案

护栏形式的选择, 应针对滨海大道各不同段落的具体情况, 充分比较各种护栏的性能, 分析行驶安全感、压迫感、视线诱导、瞭望的舒适性, 并考虑与公路周围的协调, 结合经济性、施工条件和养护维修等因素,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滨海大道防护护栏主要采用缆索护栏、波形梁钢护栏和混凝土护栏三种形式, 以及辅助设施 (附着式轮廓标、柱式轮廓标和道口标柱等) 。

6.2.1 柱式轮廓标和道口标柱

在滨海大道普通路段 (不需设置护栏的路段) , 沿线路侧连续设置柱式轮廓标。柱式轮廓标采用玻璃钢材料。

主线与支路相交路口处, 设置道口标柱。道口标柱可根据具体情况, 考虑与周围自然景观的协调性, 选择不同的结构形式:橡胶结构形式、钢管立柱式或混凝土结构形式。

6.2.2 缆索护栏

(1) 缆索护栏属柔性结构, 车辆碰撞时缆索在弹性范围内工作, 可以重复使用。缆索护栏立柱间距比较灵活, 受不均匀沉降的影响较小。积雪地区缆索护栏对扫雪的障碍少。但缆索护栏施工复杂, 端部立柱损坏修理困难, 不适合在小半径曲线段使用。缆索护栏视线诱导性较差, 架设长度短时不经济。风景区路段采用缆索护栏较美观。

(2) 缆索护栏由端部结构、中间端部结构、中间立柱、托架、缆索和索端锚具等组成, 缆索护栏等级有两种, 为B级和A级。

缆索护栏设置最小长度:一级公路300m, 二级公路120m。

(3) 缆索护栏适用范围

填海路基段, 因路基填筑较宽, 路外两侧范围较大, 为保障护栏与自然景观相和谐, 让用路人更加亲近大海, 采用缆索护栏, 用以保证视觉的通透性。

旅游区路基段, 填方大于3m且小于8m, 路外较平坦且路侧范围较广, 路线线形简单, 无急弯陡坡路段, 采用缆索护栏。

6.2.3 波形梁钢护栏

(1) 波形梁钢护栏钢柔相间具有较强的吸收碰撞能量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视线诱导功能, 能与公路线形相协调, 外形美观, 损坏处容易更换;波形梁护栏较混凝土护栏具有一定的通透性, 可用于美观要求较高的一般路段和积雪地区。

(2) 波形梁钢护栏由立柱、防阻块 (或托架) 和波形梁钢板通过螺栓连接组成。波形梁钢护栏等级有五种, 为B级、A级、SB级、SA级和SS级。

波形梁钢护栏设置最小长度建议值:

当车速V≤60km/h时, 最小长度28m;当车速60km/h<V≤80km/h时, 最小长度48m;当车速80km/h<V时, 最小长度70m。

(3) 波形梁钢护栏适用范围

填海路基段, 跨海大桥桥侧混凝土护栏与缆索护栏过渡段, 需采用波形梁钢护栏进行过渡。

旅游区路基段, 填方大于3m, 单个急弯或连续弯路路段, 急弯陡坡路段, 视距不良路段, 路侧险要路段采用波形梁钢护栏。

养殖区路段, 在单个急弯或连续弯路路段采用波形梁钢护栏。

6.2.4 混凝土护栏

(1) 混凝土护栏防止车辆越出路 (桥) 外的效果好。

由于混凝土护栏几乎不变形, 因而维修费用很低, 但当车辆与护栏的碰撞角度较大时, 对车辆和乘员的伤害大。混凝土护栏可用于山区急弯路段外侧, 路侧为深沟、陡崖, 车辆冲出将导致严重伤亡事故的部分路段。

(2) 混凝土护栏等级有四种, 为A级、SB级、SA级和SS级。

混凝土护栏的形式宜结合地方文化, 景观绿化等特点, 适当选择护栏形式。暂推荐有墙式、城垛式及组合式。如路侧不是很危险, 且路侧风景比较漂亮, 景色优美, 尽量将其“透”出来, 宜选择通透性较强的城垛式及组合式混凝土护栏, 将美丽的景色透出来。如路侧景色很差, 尽量将其“封”起来, 宜选择墙式混凝土护栏。

混凝土护栏设置最小长度:一级公路36m, 二级公路24m。

(3) 混凝土护栏适用范围

堤坝路基段两侧填方较高, 车辆如果驶离主线冲入大海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在堤坝路基段设置混凝土防撞护栏或者混凝土护栏与钢护栏相结合的形式。

山区急弯路段外侧, 路侧为深沟、陡崖, 车辆冲出将导致严重伤亡事故的部分路段。

7 结语

3.电力设施远程监控设计方案研究 篇三

关键词:电力设施;远程;控制;通信网络

在偏僻的地域或海岛上,由于供电条件的限制而采用风电或光伏发电。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信网络,并不能都覆盖。

计划实施的一项工程,采用风电和光伏电站供电。设计条件中,要求将所建电力设施和电站进行远程监控,实现无人值守、少人值守,区域检修。为将来采用辅助专家系统、故障预警诊断、系统运行优化做基础。根据现场条件和技术要求,我们进行了技术方案研究和控制开发。

一、系统设计目标

1、监控系统分层

远程集中监控系统设为两层。第一层为风电、光伏和电力设施侧数据采集和命令执行。第二层为远程集控中心集中监视与控制,满足安全运行和管理要求。

2、功能要求

2.1第一层风电、光伏和电力设施侧主要实现功能:

配置通信管理机,从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中采集设备数据,包括光功率预测、风功率预测、无功补偿、功率控制、电度计量、电流、电压、继电保护、故障录波等,并执行集控中心对电力设备的控制指令。

2.2第二层集中控制中心侧主要实现功能:

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实时运行数据监视与控制

综合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

重点区域视频监控

集中报警处理

事故追忆及故障滤波

2.3时钟同步数

在远程集控中心侧提供双授时服务,以北斗、GPS卫星作为时间基准源,确保远程集控中心的采集数据的时间一致性。

2.4数据采集与处理

系统的信号采集类型分为模拟量、开关量。模拟量包括电压、电流、功率、转速、风速、风向、温度等电气模拟量的实时测量。开关量包括事故信号、断路器及重要继电保护的动作信号等中断开关量,各类故障信号、断路器及隔离开关的位置信号、设备的状态信号等非中断开关量两种。

2.5过程画面监视

实时显示电力设施主要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内容包括实时采集、计算、系统评估和人工置入的各种动态及静态运行信息。

2.6数据及系统的整合

整合各电站侧相关控制系统与非控制系统,完成所辖电站的数据融合与统一展示。

2.7远程控制

完成电站主要设备的控制,主要包括:

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合的远方操作

对补偿电容器投、切的远方操作

风电光伏远方启动、停机、复位、限功控制等。

2.8集中报警处理

对随时出现的故障可进行声光和语音报警。语音报警包括预告报警和操作报警等内容。

2.9事故追忆

将事件过程中各设备动作顺序,带时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生成事件记录报告,供查询。

2.10故障錄波

通过相应的电力通信协议,接入故障录波数据。在集控中心侧对故障录波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电站各系统、线路和设备故障发生的确切地点、发展过程和故障类型等。

2.11统计分析、查询、报表功能

系统可以查询历史故障、历史数据、日志等,可以进行设备的故障报警统计和故障统计,并能够打印。能对所有生产数据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

2.12节能分析与指标管理

建立指标管理体系,完成生产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实现指标的对标管理、指标控制以及评价管理等内容。

3、工程设计原则和实施要求

3.1实用性和完整性:配置一个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管理方便的智能控制及管理系统。

3.2可靠性和稳定性:在设备选型、网络设计、软件设计等各个方面充分考虑软件、硬件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3安全性:

网络安全建设目的是保障内网安全,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标准,网络安全设计采用防护—检测—准入—管理的思路,建设安全网络:

防护:部署业内领先的防火墙、安全网关、防泄密等设备,隔离内部和外部网络,防止来自外网的攻击。

检测:部署业内领先的入侵防御设备,及时检测发现入侵行为,并通过入侵防御技术,实现联动,及时阻止不正当行为。

管理:通过上网行为管理,规范内网用户上网习惯,提高内网安全。行为审计溯源,规避法律风险。

安全接入:通过VPN设备,对互联网传输数据进行加密,对移动接入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保障互联网数据安全。

二、系统网络结构

1、电力通信、网络接入方案

在具备通信网络条件下,依托电力专线建设稳定、安全、可靠的监控信息化网络平台。集控中心的核心网络结构采用冗余双以太网结构。网络传输协议采用TCP/IP网络协议,网络传输速率不小于100Mbit/s,网络配置规模需满足系统远景要求。网络结构见图一

2、无线数传接入方案

在通信网络条件较差的区域,根据现场环境采用无线数传电台MDS的接入方案。无线数据通信网在整个系统中担任数据传递的重要角色。MDS电台具备高可靠度、高速率、远距离、组网和扩容方式灵活的特点。通过这一网络,现场设备运行数据和控制指令可以往返于主站和各个现场装置之间。电台主站采集到数据后,通过交换机接入集中控制中心网络。集控中心的核心网络结构采用冗余双以太网结构。网络传输协议采用TCP/IP网络协议,网络传输速率不小于100Mbit/s,网络配置规模需满足系统远景要求。

无线数传MDS电台传输距离与发射塔高度、接收天线高度、电台功率有关。传输距离较远时,可考虑在距离中间加装中继的方式。

三、软件平台配置方案

现场设备侧配置工控机作为前置机,安装IOServer采集器。IOServer采集现场远动数据,传输给集控中心的KingScada服务器、工业库服务器。

集控中心控制网的工业库设置采用冗余方式,通过IOServer采集器采集现场的数据,并进行存储为其他程序提供历史数据。

集控中心控制网的KingScada服务器采用冗余方式,通过IOServer与现场的设备进行数据交互。KingScada服务器主要进行报警处理、事件处理、数据统计、系统的登录服务对用户权限进行集中管理等功能。KingScada客户端作为操作员站,实现人机交互的所有功能。设置工程师站,实现对整个系统的管理、开发工作。

集控中心控制网设置计算服务器一台,安装KingCalculation软件进行数据统计计算工作。设置报警服务器一台,安装KingA&E软件进行现场设备的故障代码、告警代码报警处理工作。

设置历史回放工作站一台,作为事故回放使用,采用KingGraphic软件直接与控制网的工业库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

集控中心控制网与管理网通过单向隔离网闸进行数据隔离,控制网的工业库通过镜像方式将数据传输给管理网。管理网设置WEB服务器一台,提供基于B/S结构的数据访问。

4.金龙乡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方案 篇四

金龙乡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保护农网改造成果,保障电力运行,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及全乡经济安全的高度,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紧张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构筑群防群治电力保护组织网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努力实现无触电伤亡、无涉电事故、无涉电纠纷、无破损坏标志物、无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乡里成立以党委书记粟伟明任组长,乡长朱思宇、副书记黄生军、大溪水库管理所所长杨绍荣及乡农电站站长梁美清任副组长,以米长富、陈光学、李建新、陈建军、梁忠红、王亨平、龙波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三、创建标准

电力设施安全是指乡、村辖内的电力设施,实行属地管理,保证辖区内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包括办公、生产、生活等用电安全文明.1、组织健全,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与电力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电力设施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分别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确定专人抓。创建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有场地、牌子、经费、台帐、档卡完备,实行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

2、打击防范,措施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不得兴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电力部门与乡实现“五无”(无涉电纠纷、无涉电事故、无涉电伤亡、无破损坏标志物、无涉电治安刑事案件)工作目标。电力纠纷调处率达100,电力治安案件查处率100,电力刑事案件破案率达100,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分子。

3、预防为主,教育落实。电力设施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及扭送。每年电力部门组织宣讲团队到乡、或中、小学宣讲“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有关电力常识至少一次。通过宣传“电力法”、“电力常识”,以达到提高全民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意识。

4、制度健全,工作落实。修订和完善电力设施的保护制度,推行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目标责任量化到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全力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5、依法清障,确保畅通。保护电力设施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为确保管内的输电线路安全畅通和砍青扫障顺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制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秆植物。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和林地补偿或植被恢复等费用。

四、措施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乡里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村里要明确分管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的干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畴,乡、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专人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从依法护电、用电、参与管电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4、堵源截流,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和五小企业的管理。主要是加大废旧收购特行的清查整顿,堵塞销赃渠道,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等非法收购站点。

5、群防群治,提高打控的社会化水平。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保卫、生产、安监各部门通力合作,树立一盘棋意识,对重点电力设施的防护到位。各村组要组建护线队,组织群众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及时调处化解涉电矛盾纠纷。

5.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野蛮施工、违法施工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控措施;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营造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电力运行外部环境,促进电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付新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应松、市安监局局长杨成轩、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建忠、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洪天炘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电力设施附近的树竹障碍是影响供电可靠性的最大因素,在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市虽清除了一定数量的违章树障,但工作开展不平衡,遗留树障仍较多,110千伏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树障仍然大量存在。各地要把全面清除树障,保护电网安全运行列入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集中精力清除电力设施附近障碍,并满足树木倒伏后不得触及电力设施的.标准,消除电力安全隐患。所有清理工作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切实加强乡镇及农村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各地在新农村、集镇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与电力规划充分衔接,科学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合理配套电力设施。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用电查处打击力度,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促使群众建房时科学施工,安全架接电力线路,避免新增电力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隐患。加大临时用电管理与检查力度,严禁私拉乱接行为,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三)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提高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二是开展电力公共安全宣传进万家活动。采取上门服务、农村赶集设点宣传等形式,印制并散发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单,免费送安全生产和电力法规政策到户。三是开展电力安全知识进村组活动。组织乡镇、村组开展农村安全用电村村通广播宣传,播放相关录音,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相关用电安全知识。四是利用墙体标语、警示标志加强宣传。

(四)严防电力外破事故。加强《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需要经过行政许可审批的通告》落实力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穿越输配电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等电力设施,工程项目单位必须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向产权所属的电力企业咨询了解周边电力设施情况,提前编制完备的施工方案,报县级以上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虽经批准但违章施工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工作要求高,监管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从发展地方经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依法管理职能,抓好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管理,营造安全用电氛围,普及安全用电知识,保护电力基础设施,维护电网安全稳定,杜绝触电伤亡事故,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好服务。

(二)健全组织。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并明确工作责任人,开展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将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组,建立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

(三)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电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义务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开展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整改消除危及电力安全运行隐患;预防和处理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房及其它影响供电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临时性违规违章用电行为;依法打击哄抢、盗窃电力设备器材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违规违章用电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协调辖区内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抓好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四)突出重点。要全面排查消除“三障”( 树障、房障、路障),重点清除电力设施附近的速生白杨等树木,对于果木树要以修剪为主;要加大对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域和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的重点人群和企业的宣传力度;抓好低压网络的日常巡护,定期巡线,坚决制止农村用电户私搭乱接电源行为。

(五)加强沟通。专项行动期间,领导组将定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听取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县区要认真填写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督办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将及时汇总各县区的工作情况,定期督促通报。

6.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篇六

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煤炭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年月 煤业有限公司

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煤炭企业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46号),以及局文件:关于印发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有关部署,巩固2012年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清除煤炭企业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决定在我公司继续开展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防雷安全意识和防御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扩大防雷检查、检测覆盖面,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防雷安全从源头抓起及防雷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防雷安全意识和预防雷电灾害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遏制因雷电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生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大佛寺煤业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工作,确保专项排查整治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成立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对全大佛寺煤业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各职能部门此项工作的开展。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公司区域、部门监管领域的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副经理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检查组对本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总结、上报等工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联系电话:

职 责: 煤业有限公司

1、组 长:全面负责协调、指挥本公司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副组长:负责人员的组织、监管、方案的制定验收;

3、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本公司所有生产、生活、办公、施工工地、各类库房、各种设施、供电、提升、通风、信息网络系统等全部场所。

四、专项整治内容

对防雷装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及《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

1、防雷安全教育、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措施、雷击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2、在用的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提请由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并经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专业防雷监(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定期进行。

3、上(次)检查、检测中提出的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

4、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是否依法报请相关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5、在用防雷装置跟踪检测、或新建成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以相应的检测报告为准)

6、安装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在省级防雷主管机构进行备案。

7、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企业是否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具备相应资质的省外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省级防雷主管机构进行备案;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人员是否依法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五、专项整治方式

1、组织自查自整

落实防雷安全责任主体。本公司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防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防雷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等要 煤业有限公司

求,对本单位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①依法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未安装的,要及时落实资金、人员,设计安装,设计方案要报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竣工后申请验收;

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要主动停工补办审核程序;

③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要主动停止使用,报请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现场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④擅自变动、损毁防雷装置的,要立即无条件恢复;

⑤无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资质私自从事设计、安装业务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防雷主管机构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检查发现要追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专项整治的步骤

年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底之前)

本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在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各小组,根据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组的全面部署,制定本单位辖区的防雷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抽调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特别是要对辖区内防雷设施配套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利用各种形式如召开专题会议,班前会、班后会、制作宣传专栏等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防雷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具体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本公司各单位自查自整和全面排查摸底阶段(年7月1日—9月30日)

本公司所有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气象法律法规以及防雷技术规范和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自查本单位存在的防雷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防雷主管办公室要抽调对防雷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本公司内所有单位全部场所进行排查,将排查出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整治,并报介休市煤炭工业局行管股。

第三阶段: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督查及总结阶段(年10月1日—12月31日)

要以防雷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好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煤业有限公司

七、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本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构,认真制订本公司区域、本行业领域内的防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要严格落实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落实治理责任。二是加大防雷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各类防雷安全施设正常运行。三是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资格制度。

3、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要建立防雷专项整治责任制度和防雷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专项检查内容,逐条逐项予以落实。要严格按照气象法律法规及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和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检查。检查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整改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4、强化源头治理,做好防雷日常管理工作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防雷安全管理要积极推进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防雷安全的源头治理。本公司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以确保安全。一要强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对本公司区域的防雷装置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确保防雷装置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未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主体工程不得施工;未经防雷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二要认真做好本公司区域内工程、重点工程、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特别要加强雷击风险评估。

5、加强部门合作提升综合监管效果。各成员要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搞好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大对违规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规操作行为。

6、广泛宣传,完善举报制度。本公司要充分利用各大小性会议、班前会、煤业有限公司

班后会等形式,加大对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做好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关注、支持、参与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和谐健康发展。

7.游乐设施使用安全 篇七

按照国家规定, 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凡经过安全检验合格的游乐设施, 在醒目的地方粘贴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的“游乐设施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游客不要乘坐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游乐设施。

2. 注意乘坐须知:

认真看清每一台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了解该游乐设施是否适合自己及同行人员, 如遇身体不适或饮酒后, 不宜乘坐高空、高速运行的游乐设施。

3. 幼儿要家长陪同:

不准幼儿单独乘坐游乐设施。

4. 听从服务人员指挥:

乘客按照工作人员的指挥顺序上下, 人多时一定要在安全栅栏外等候排队。上下车时, 请注意头上和脚下, 以免磕碰或跌倒。

5. 注意系好安全带:

在游乐设施未停稳之前不要抢上抢下, 乘坐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 要检查一下其是否安全可靠, 运行时请两手握紧安全把手或其他安全装置, 安全带绝对不能解开。

6. 切勿将身体伸出舱外:

乘客乘坐游乐设施时, 在座椅上正姿坐好, 不要走动, 切不可将手脚、头等部位伸向舱外, 以免碰伤、刮伤、擦伤。不要故意摇动座舱, 严禁乘客私自开启舱门。如感到身体不适或有其他意外情况发生, 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并保持冷静, 以得到妥善处理。

7. 不要随意拍照:

游乐设施在运行中, 切不可随意站立或半蹲, 更不允许在运行中拍照。

8. 注意保管好自带物品:

运行中, 应妥善保管好自带物品, 不要向外散落、投掷, 容易掉落的装饰品或硬币等, 请预先摘下或收好。

9. 发生意外时千万别惊慌:

游乐设施在运行中, 发生停电等故障时, 在工作人员未通知前, 不要下车, 座舱内是最安全的, 静候救援。

1 0. 乘坐赛车、卡丁车应当小心:

乘坐赛车、卡丁车时不要穿着长而厚的外衣、围长围巾、披散长发或长辫, 否则危险。

1 1. 水中娱乐要防止意外:

在环绕池及造浪池中, 注意不要将头部伸向吸水口和喷水口, 防止发生意外。

1 2. 玩水滑梯要注意安全:

严禁在滑道上站立、蹲立或头朝下;在同一滑道内禁止2人同时或前后紧接下滑;入水后应迅速离开, 避免发生碰撞。

8.安全防护设施方案 篇八

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建设工程也不断进步,电力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逐渐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但电力检验和电力设施的防护仍然是电力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施工现场混乱、器材防护不到位、安全监督较松懈等问题依然存在。电力检修与电力施工安全及电力设施安全防护依然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电力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

①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常识,没有充分认识电力施工安全中自己肩上的责任,习惯性违章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设备的操作,导致电力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②电力设备在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后,容易发生设备带缺陷运行,工作时出现运转中突然中断、运转异常、电流不稳、电力机器烧毁等现象,形成安全隐患,对此,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电力设备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及检验,以防出现以上现象。③电力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设备生产厂家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产品不能承受超负荷、大电流、长时间和在特殊环境下的运转,或是保护装置超出规定的年限,已不能满足当下设备运转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工作人员检验和维护电力保护装置工作不到位,使装置丧失了原有的保护功能。④电力安全的相关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足,有徇私舞弊的现象。

2.电力检修措施

2.1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安全知识培训是安全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掌握各类安全知识、避免出现职业危害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安全知识培训,才能明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性,从而减少安全事故。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技术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的宣传教育。加强电力安全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接受了电力安全的教育,增强电力企业整体的安全知识水平。利用员工工作手册、企业安全知识刊物、施工安全宣传栏、局域网、工作前的例行会议等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开展安全文化周、安全知识竞答等活动,丰富电力安全知识普及的方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2建立完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以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电力资源情况为依据,建立完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更新修改。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工作人员形成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制度规章的精神,进行规范化的操作,确保电力施工的安全,对电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电力系统中的每一项制度要求都是为了确保电力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如出现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排查故障应按顺序进行操作,停电、电检验、装地接线、挂标示牌及装设遮拦等,才能保证设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2.3加强管理层的安全管理意识

电力企业的领导层能够给予电力维修和施工安全充分的重视,对于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对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和主管人员进行实践技能、行政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使电力系统领导层了解电力维修和施工工作的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而重视对电力维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视,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决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此外,领导管理层应加强对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使电力企业的领导层形成“安全第一”的观念,重视电力维修与施工的安全。

3.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现状分析

电力设施的破坏会危害电网的安全供电,并危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除了直接的、看得见的经济损失之外,还有间接的、无法准确估算的经济损失,并会损害社会信誉。因而,需在各项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文明的施工,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作业环境、工作秩序,这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文明有重要意义。

施工中出现电力设施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施工企业和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意识。《电力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可危害变电设施、发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和其他相关的辅助设施,任何单位或个人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有可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时,需得到电力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采取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作业。另外,对电力事故的处理和对事故责任者的惩罚力度不足也是造成电力事故的原因。外力或人为的破坏造成停电的事故多属突发性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况较多并且难以追查;一些事故责任人以市政建设施工为理由进行搪塞推诿,难以对其进行依法的处罚和索赔;即使能够处理事故,往往也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仅以维护大局作为借口草草收场。

4.结束语

电力设施的安全,关系着电力系统能否安全稳定的运行,关系着电力的可靠供应,十分关键,不单单是经济工作任务,也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需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以有效的措施保证电网、电力设施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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