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2024-10-19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精选8篇)

1.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一

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师资培训 德国双元制标准化师资培训

总结

2017年7月5日至7月14日,我参加了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德国双元制标准化师资培训的学习。通过这十天的学习,使我对德国的职业教育有了更新的认识。通过这次的学习,开拓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专业知识,增加了见识,更新了教育理念,加深了对职业教育的理解,坚定了我作为一名职业教师的信心和决心。参加培训总的感觉是,走出去,可以知道自己能力与水平,也可以知道别人的长与短,有助于完善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具体说:接触到了最新的职业教育理念,刷新了自己对职业教育的认知。

本次培训由德国职业教育专家Uwe.Heiber博士主讲。主要内容是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包含了德国的职业培训模式概述;教学法和教学论以及课程开发的基本知识。其中在教学法中,博士不仅对传统教学法进行了阐述,还重点讲解了行为导向教学法中的实验法、角色扮演法、思维导图法、鱼骨图法及项目教学法等。为了培训需要和加深学员的印象,培训期间我们还实地参观考察了立中集团。博士讲课,严谨中不失幽默,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音像。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举世瞩目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便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就是整个培训过程是在工厂企业和国家的职业学校(Berufsbildenden Schule 简称 BBS)进行,并且这种教育模式又以企业培训为主,企业中的实践和在职业学校中的理论教学密切结合。

德国双元制模式学制为2~3.5 年, 一般主体为中学毕业生, 其智力特征以形象思维为主, 培养目标为技术管理人员。教学分别在企业和职业学校里交替进行, 约60%-70%时间在企业, 40%-30%时间在学校。在培训的组织方式上,采用由企业进行实际操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学校完成相应的理论知识的培训,企业与职业学校两方面共同完成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培训工作。

德国双元制模式的课程设计以职业需求为核心。德国双元制模式的理论课程设计是以职业活动为中心选择课程内容的,理论课覆盖了专业所需的所有理论, 知识面广, 深浅适度, 综合性强,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所有的课程都按照学期进行细分,无论哪一学期的课程,始终都是围绕汽车维修实践从泛到精、由浅入深展开的。课程的选择都是经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综合编排的,更注重直接性的职业经验。

德国双元制模式的本质在于,向年轻人提供职业培训,使其掌握职业能力,而不是简单地提供岗位培训。德国双元制模式不仅注重基本从业能力、社会能力而且特别强调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的是综合职业能力。

德国双元制模式所培养出的综合职业能力是一种跨职业的能力,对我们未来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通过德国双元制模式培训的学生,可以胜任其职业领域里的所有工作任务,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工作岗位的任务。他们在掌握了业务能力的基础上,还学会大量基础知识以及有实用价值的社会能力,其适应能力就得到了大大的增强,为人生道路作了坚实铺垫。

德国双元制模式不但具有较强的技术鲜明性,超前性,而且更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通过培训使学生获得宽广的知识技能面, 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和市场竞争力。

德国双元制模式的主要特点:(1)同生产紧密结合,培训目标更符合企业的需要。德国双元制模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序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学生的学习目的明确“为未来工作而学习”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

(2)企业的广泛参与。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3)真实的生产环境及先时的设施设备,使学生比较接近实践,接近未来工作的需要;

(4)能较早地接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这带给我们的启发是:(1)相对于学校制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并使之确切保证。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虽然我国目前了非常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但学校制的培养模式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同实践相结合。

(2)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下,由于学生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使得学生和企业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大大降低了培训后失业的风险。这对我国多年难以解决的对口录用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同我国现行的偏重系统理论传授的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相比,以岗位要求为培训目标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更受企业的欢迎。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体系,应当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4)由于跨企业培训中心具有其它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前东德地区被越来越多地用来作为培训机构不足的补救措施。对于我国而言,众多的中小企业难以单独举办职业教育中心,因此,组织企业联合举办或者由行业主办跨企业培训中心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

中国教育部从80年代初开始在这一领域和德国有关机构进行合作(如汉斯塞德尔基金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中德两国总理于1993年签署了职业教育合作的联合倡议书,足以说明两国政府对这项合作的重视。这次培训,颇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行动导向教学是以“行动导向驱动”为主要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从完成某一方面的“任务”着手,通过引导学生完成“任务”,从而实现教学目标。从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看,知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得到感性认识,经过反复实践才能上升到理性认识,并回到实践中去。行动导向教学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把大任务分解成小任务。教师要分层次地给学生下达行动导向。

其基本的教学步骤为:

1、课前准备:教师于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如:多媒体课件的准备,教学任务书的准备,学生组内分工的设计,教学设备的准备,学生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材料、元器件准备,仪器仪表的准备等。

2、下达任务:教师以简洁的语言陈述这节课的任务,并下发任务书,任务书包括:主题、时间、注意事项等。

3、完成任务:这个阶段是行动导向教学法的主体部分。教师引导学生掌握完成任务的基本思路、方法后,按学生的具体学情,化分学习小组,组内分工协作,完成作“任务”,形成“作品”。

4、展示学生作品,教师引导学生对作品进行讨论,找出规律特点,并对学生作品作出积极的评价。

其意义在于:

1、“行动导向”教学,让学生即学即用,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采用“行动导向”教学,可以变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有趣,让学生乐于去操作、掌握。当学生完成了某一任务后,内心就会产生一种成就感,一种喜悦感,一种冲击力,这种力量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兴趣。

2、“任务”贯穿始终,让学生在讨论任务、分析任务、操作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顺利建构起知识结构。

3、因材施教,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当然,Heiber博士也提到:教学中,“法无定法”,老师乐于教、学生乐于学,适合的方法就是好方法,不论是传统教学法还是行动导向教学法。同时,博士多次提到学生管理对教学的影响,他特别指出,教学中,对于那些极个别的不学习、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必须要有政策性的约束。

德国的职业教育,从“学徒制”到“双元制”历经约百年时间,我国从80年代初引进并试点实行,到现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职业教育改革压力依然巨大,任务依然艰巨。每个职业教育人都要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不怕苦、不怕累,虽筚路蓝缕,但众志成城。

最后,再次感谢Heiber博士的精彩讲解,感谢学院领导给予的这次培训机会;感谢各级领导对这次培训的大力保障;感谢一起勇战酷暑、刻苦学习老师们,谢谢!本次培训,受益匪浅。

2017年7月16日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二

1 全面把握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丰富内涵

所谓“双元制”, 是指校企合作共建的教育制度, 即由教育机构 (职业学校) 和企业按照共同的培养目标, 对受教育者分别承担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任务, 让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2]。

长期以来, 许多职业教育工作者对“双元制”内涵把握不够全面, 从教学法视角上进行分析, 将“双元制”局限于“双元”教育 (培训) 主体, 将“双元制”全部内涵简化为企业对学徒的技能培训和学校对学生的理论传授[3]。事实上, “双元制”职业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 全面把握其内涵, 对学习借鉴“双元制”、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十分必要。具体而言, “双元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教育 (培训) 主体“双元”:企业和学校

“双元制”职业教育中, “一元”是指教育机构 (职业学校) , 其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一元”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 其主要职能是在一定的实训场所和条件下对受教育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4]。“双元制”不仅是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同时也是一种培训模式和培训制度[5]。

1.2 教学内容“双元”: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教学

企业依据培训计划主要向学徒进行专业技能、职业经验和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传授和培训。企业的教学内容侧重实用性和经验性, 注重技能性训练, 而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为专业理论知识, 还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体育以及宗教、伦理等公共文化知识。

1.3 教材“双元”:实训教材和理论教材

为确保统一的培训标准, 实训教材为全国统编教材, 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编写;理论教材则较为灵活, 是由各出版社组织著名专家编写的, 全国或全州未组织相关机构撰写统编教材。

1.4 实施依据“双元”:培训条例和教学大纲

企业实施培训的依据为联邦职教所制定的《职业培训条例》[6];职业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则为所在州文教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即《理论教学大纲》。

1.5 教师“双元”:实训教师和理论教师

企业实训教师遴选十分严格, 申请实训教师资格者大多为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必须有相关企业2~5年的工作经验, 获得进修证书, 并通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学科考试。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普通文化课教师两类。理论教师任职资格为:修完4年的大学专业课程并一次性通过国家考试, 再接受2年的师范学习和一段时期的实习。

1.6 受教育者身份“双元”:学徒和学生

在企业, 受教育者身份为学徒, 培训前, 受教育者需要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 年轻人享有受培训权利, 培训期间学徒享有一定的薪金, 数额相当于国民经济中工资与薪金部分的3%左右[7]。在职业学校, 受教育者身份为学生, 依据联邦政府《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 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为义务教育。

1.7 法律依据“双元”:职业教育法与学校法

企业培训遵循《职业教育法》, 由联邦政府主管;职业学校教育活动则受各州《学校法》和《职业义务教育法》的约束[8]。除此之外, 其他许多法律法规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见表1。

1.8 评价方式“双元”:实训技能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企业培训的考核评价为实训技能考试, 一般由行业学会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和内容以其在企业接受的实训内容为主。在3年左右的培训学习过程中, 此类考试评价一般进行两次, 一次是在第二学年末的中期考试, 另外一次是在第三学年结束前进行, 即培训结业考试。

职业学校的考试评价为资格考试, 这类考试主要评价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情况, 评价方式包括笔试、口试。两类考试中技能考试权重较大, 考试时间长达14个小时;专业知识考试一般只考3~4门, 考试时间相对较短, 约5~6个小时。

1.9 证书“双元”:考试证书和毕业证书

考试证书一般与学习和培训地点无关。凡通过相应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者, 均可获得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考试证书, 由于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公信力较高, 此类证书为国内外所承认。毕业证书则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 相当于我国的毕业证书。

1.1 0 经费来源“双元”:企业与政府

企业的培训费用全由企业承担, 这部分费用除包括必要的实训设备和材料外, 还包括培训师傅的工资, 依据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合同, 企业还必须支付学徒工一定的津贴。当然, 参与培训的企业可以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如补贴、贷款和补助等。

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则由国家和州政府承担, 一般实行二级财政体制, 即州政府负担教职工人事费用, 地方政府负担校舍设备等固定资产经费以及设备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9]。

可见,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外延, 其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2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要特点

实践证明, “双元制”是一种十分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和培训模式, 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2.1 企业处于主导地位, 在职业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

在“双元制”体制下, 企业和学校两个教育主体的地位和权重并非对等的, 在经费投入、师资培训和教学培训等诸多方面, 企业均处于主导地位。具体而言,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1 企业是经费投入和实训建设的主要承担者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对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 只有生产设施、实训设备和培训师傅人员比例等达到一定要求后, 企业方能实施职业教育。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师傅是企业的雇员而非学校的教师, 因此, 其工资由企业支付。另外, 按照培训协议, 企业还应支付学徒一定的津贴[10]。依据培训条例和职业教育法, 为促进学徒发展, 企业对学徒除开展工作岗位培训外, 还应设立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专门培训车间、提供完善的培训设备及实训原料, 以便传授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 而所有这些均由企业先期投入。

2.1.2 企业是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方面的主要制订者

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规章是企业开展培训的重要依据。培训规章对职业名称、培训年限、培训规格和考核评价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在德国, 培训规章由雇主联合会、雇工联合会及联邦职教所共同参与制定, 而雇主联合会和雇工联合会均由培训企业组成。因此, 培训规章具有鲜明的企业色彩, 体现着企业需要和企业意志。另外, 企业一般会依据培训规章, 结合自身实际, 制订实施性培训计划, 并据此开展培训。

2.2 培训模式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强化技能型人才培养

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与方法等均强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突出职业能力, 构建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培训模式。

2.2.1 制订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培训目标

在德国, 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达370种。每种职业均坚持以企业需要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制定培训规章, 强调培养技术工人的职业行为能力, 并能随着行业企业发展而不断完善。在培训方法上, 积极探索和引进项目法、小组工作法,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能力。

2.2.2 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结构

首先, 整合课程设置、突出职业技能。在“双元制”体制下, 培训课程分为三类, 即文化课、专业课及实训课。课程不过分追求学科自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坚持“实用为主, 够用为度, 应用为本”的原则, 以促进职业能力为目标。其次, 独立设置职业基础教育年与专业、专长培训年。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培训侧重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培训内容丰富;专业、专长培训年以深化专业知识与技能为主, 培训内容突出高、精、尖特点。分段式培训以实训为主, 理论与实训之比为1∶2, 这一模式使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有效衔接、相互促进。

2.3 职业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健全

“双元制”的有效运行, 与德国完备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早在中世纪, 德国就出台相关法令对职业培训做出规定。1869年颁布的《北德意志联邦工商条例》就明确规定, 凡不足18岁的伙计、帮工和学徒, 均有进入补习学校接受职业补习教育的义务;1872年颁布的《普通学校法》对青年接受职业补习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1873年萨克森州对不足15周岁的男孩实行三年职业义务教育。到近代, 涉及德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专业法律主要有三部, 即《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以及《手工业条例》。除此之外, 《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培训员资格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也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是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职业教育法律。该法律包括职前和职后培训两大部分:对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予以法律确认, 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上予以规定, 对培训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的研究等, 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得益于完备的法律法规, 在学校名称、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学制界定、经费来源、师资建设和考试评价等方面, 德国职业教育均可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11]。除教育培训有法可依外, 在德国还有一套完善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 这一监督系统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使德国职业教育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有效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3 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启示

3.1 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建章立制和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

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在分析本地职业教育和企事业现状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相关组织机构, 制订实施本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12], 统筹协调资源配置, 做好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 持续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府牵头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 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

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实施细则, 进一步界定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快整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 对学校和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和合作项目予以财政支持, 对实习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予以资助, 对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卓有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奖励。政府要通过各种办法充分调动各方面参加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积极引导校企开展深度合作, 进一步释放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

3.2 企业应增强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企业应积极参与到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来, 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首先, 企业可以与院校共建对口专业, 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其次, 企业应对院校教师进行培训[13];最后, 企业应该把学校当成车间、厂房, 利用学校的先进设备和机械, 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参与设计和创新。

企业应该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把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企业与院校的合作不能立刻取得经济效益, 但长远来看, 对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企业应该建立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对准备录用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14];同时,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支持职业院校的建设和发展。

3.3 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作用

德国“双元制”启示我们,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当前, 应发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以行业协会为支点, 整合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有效资源, 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 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 发布和预测本行业用人信息, 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对职业岗位变化的影响, 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人才需求的最新变化, 不断完善本行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相关标准, 推动本行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和产学研发展, 指导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壮大。

当前, 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在信息、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 参与制订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标准和教学评估方案;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制度, 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选拔企业高技能型人才在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 不断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协调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3]。

3.4 职业院校应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自身建设

职业院校应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 在实习实训、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技术攻关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15];要适应企业用工需求, 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 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等;真正树立“双证”教育理念, 引入职业行业技能鉴定标准, 实现学校课程和技能鉴定的无缝对接。全面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 聘任或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企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兼职教师, 参与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

职业院校应全面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创新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模式, 通过青年教师顶岗训练、座谈交流等形式, 重点了解企事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理念和模式, 熟悉企事业相关岗位和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 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职业院校应以深化校企合作为切入点, 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水平, 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完善, “双元制”内涵和模式已相当完备, 体制机制已十分成熟, 在许多方面具有美日“企业职业教育模式”和俄法“学校职业教育模式”无法比拟的比较优势。这一职业教育模式较好地实现了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互补, 促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结合[16]。当前, 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充分发挥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政府的优势, 积极借鉴德国“双元制”成功经验, 对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培养支撑产业发展、提升竞争力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型人才, 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摘要:全面阐述德国“双元制”的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 对教育主体、教学内容、教材、实施依据、教师及受教育者身份的“双元性”进行深入研究, 对德国“双元制”的特征进行多角度分析。德国“双元制”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启示, 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建章立制和组织协调的主导作用, 企业应增强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作用, 职业院校应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自身建设。

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简介 篇三

〔中图分类号〕 G7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7)12(A)—0007—01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技术教育中一种比较先进成功的办学模式,被誉为二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中的“双元”,意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维与动手相结合、学校与企业相结合。这是一种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紧密结合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模式,而透过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制度的了解,可以使我们对德国战后经济奇迹的诞生有更多的理解。

一、企业培训

企业所招收的学徒一般来讲,都是接受完义务教育之后而不愿进入高等院校的青年,企业则通过发布广告、职业咨询中心介绍等方式来招收他们,经过初次能力测试后,根据被试者的理解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让其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工种,而根据联邦德国的规定,可供学徒选择的工种多达400余种,这就给了学徒大量可供选择的机会。在学徒招收结束后,企业根据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与学徒签订培训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学徒必须先由工商界的人事部门进行审查,经过三个月试培训之后,认为其具备当技术工人的条件才能正式签订培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培训的目标、性质、内容、期限、培训方式、培训期间的报酬、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相关内容,通过法律的方式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学徒在企业中接受培训,企业每个月也会发给学徒一些生活费,但是这不算就业,学徒也不算正式工人。企业会指定有经验的师傅来指导学徒,每天都有人对学徒的培训进行记录,这份记录将一直保持到培训结束,以作为培训结束后出徒考试的参考。合同对学习期限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学徒在企业接受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三天,随着年级的升高,这一时间还会延长。当学徒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之后,企业就要对学徒的培训负全部责任,如果学徒选择的工种该企业没有,那么该企业必须送学徒到其他企业参加培训,当培训结束后,学徒参加考试和考核,并获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就可以成为该企业的正式雇员。

二、职业学校的教学

德国各州的学校法都规定学徒在接受企业培训的同时也必须在职业学校进行学习,所学内容基本是以与学徒培训相关的专业为主,以加深其理论基础,同时也要辅以一定的普通文化知识的学习,一般来讲,专业课所占比重在整个课程当中超过70%。教学所进行的场所主要是课堂,除了课堂以外,许多职业学校还有教学车间。在这些教学车间中,学生可以进行大量的实践,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也可以补充学习到培训中正在进行有关的项目的内容。同时,教学车间也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了解理论知识。实验室也是职业学校当中必需的教学场所,通过对各种实验设备、仪器、测量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学徒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巩固所学知识,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几乎每个职业学校的实验室的设备都是一流的,并且每个实验室都有专门的教师,这固然与德国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关,但更体现了德国人注重实践操作能力的一面。

三、考试制度

4.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四

定 生

[摘要] “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是德国特有的并享誉全球的一种职业教育的模式,是一种特色鲜明的职教师资培养的方式,本文总结了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主要做法和特点,并根据宁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德国双元制

双师型教师

模式

Germany “Dual-system”Vocational education teachers’training mode and announcement

Abstract: Germany “Dual-system” VSTE is a global vocational teaching model and a way of the distinct vocational teachers raising.The article summarized the contents of Germany “Dual-system”VSTE ,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ingbo situations.Key words:Germany “Dual-system” ; mode;double-competency teacher;

作者简介:谢定生,宁波奉化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高级教师;龙筱刚,宁波奉化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

注:本文是2010年宁波市教育规划课题《基层县级电大“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0—A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教育机构与企业联合举办职业教育,企业和学校、教师与企业培训人共同培养学生,学生同时具有双重身份,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学校和企业的条件和优势,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培养既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专业技术和技能以及解决职业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的一种教育制度。

德国“双元制”是德国应用性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为德国的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对保证德国劳动者的高素质、产品的高质量,以及德国国民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宁波市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实现之一重大转变,要求宁波各职教院校培养出企业满意、社会认同、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如何加强和改善宁波职教师资的培养职教院校面临的难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主要做法及其特点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是指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的方式,提倡不同机构和部门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师资质量的培养模式。通过这种模式的培养,职业院校的教师不仅在个人的能力素质上达到“双师”素质,而且在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上实现互补,达到“双师”结构。由此可见,我国“双师型”职教师资培养的基本理论是根源于德国“双元制”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主要做法 1969 年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 1973 年德国文化部正式颁布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使得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走上了规范化的途径。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不仅有一套完整的培养培训体系,而且采取严格的国家考试制度,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非常重视他们在职业界的实际工作经历。

1、以“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为培养目标

在德国,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双师型”教师的定义,但是从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可以看出,培养具有双师素质的职教教师是其核心目标。无论是实训教师、职业学校的实践课教师还是职业学校的理论课教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教育学、劳动

pood 教育学进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试与理论考试。

2、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

德国的职业学校与培训企业之间互相交织,密不可分,它既来源于企业的需求,也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扩大。企业是学校生存的依靠,发展的源泉,而学校则是企业发展的人才库和技术革新的思想库。一方面,各类企业都非常乐意为师资培训提供实习场地。另一方面,学校也为企业提供一些咨询服务,对企业内部的职工进行培训。

德国的职教师资培养从始至终都贯穿着企业的生产活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培训机构和自由经济组织都积极参与职教师资的培养,这正体现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特色。他们十分注重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充分发挥校企双元的作用。

3、一体化的培养过程

所谓一体化,其核心就在于要将职教教师的成长与发展视为一个连续的过程,并在这个连续过程中始终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培养、培训与提高,使职教教师一生都能受到连贯的、一致的教育。

首先,职前培训,在德国,职业院校教师的职前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进入大学教育阶段,学习4 至 5 年,选择一个主修专业和一个辅修专业。第二阶段是为期两年的教育实习阶段,又称为教育准备阶段,主要在各州所设的教育学院和职业学校进行。

其次,职教教师职后继续教育。在德国,职业教师参加工作后还必须进行被称为“第三阶段的师资培训”的继续教育。根据联邦各州的法律规定,职业教师参加进修培训是一种必须履行的义务。

再次,科学的考评制度。为了确保职业教育师资质量,德国形成了成熟的职教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德国规定职业教育教师每两年必须脱产进修一次,建立严格的进修制度,并将进修与物质利益挂钩,进修后可提高工资待遇,可改变教师职务等,这一作法有利于激发教师进修的积极性,从而使师资队伍知识不断更新,充满活力。近年来,德国很多职业院校成立了教师参与的专门管理小组,对教师进修的效果进行监督,督促教师的专业成长。德国职教教师在 30 年内,每 2 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者均自然晋升一级,教师成绩显著的可提升为见习校长。“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对职教教师提出的要求,重视教师的教育实践和技术技能的考核,对教师实行动态、全面地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纵观德国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职教师资模式的发展是随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变化而变化,随着职业教育在社会经济科技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发展而发展。

2、德国“双元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特点(1)健全的职业教育法律作保障

战后德国对职业教育实行有效的法规管理,这是德国职业教育所以成功的重要原因。德国十分重视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职业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对相关的法律进行修订和调整,如 1981 年颁布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对之前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补充与完善。2005 年以来,德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教育法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确保“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正常运行,同时也对职教师资作了相应的规定。

德国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资格和考核等方面都有具体而严格的法律规定,同时国家也给他们的岗位培训、知识更新、进修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而形成了一支力量强、素质高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德国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在法律的保障下,获得稳定健康的发展,高质量的师资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各类人才,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

(2)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pood 从根本上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一种以“实践为导向”的教育,突出职业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点。职教师资的培养与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职教师资的资格具有双重实践特征:一是作为职教教师的教学实践,它存在于教学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二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生产实践,它存在与生产劳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职教教师大学学习期间,主修专业、辅修专业、教育科学三部分的课时比为2:1:1,通过教学内容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到德国对教育教学知识的重视。在第二阶段,学生要进行至少为期 18 个月的学校实践教育,在此期间,学生需要听课、试讲和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以便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

所以德国不仅注重职教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强调他们在企业的相关经历,这正是其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对实践能力培养的高度重视的表现。“注重实践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指导思想不仅贯穿对学生的培养上,也体现在对职教师资的培养上。(3)开放而不失规范的教学组织方式

德国的教育素来崇尚学术自由和学科研究,在教学组织方式上多采用开放式教学和研究式教学,没有固定的课程计划。学生在遵从学校的总体要求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来选择课程,课程一旦选定,就有严格的质量要求。职业教育的师范专业课主要有大课、练习、研讨和实习等形式,教学组织方式灵活开放,但又不失规范。通过对四个阶段的逐步深入的研修,使学生同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处理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保证了教学水平的高质量发挥,让他们从教学实践中逐渐积累经验,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学到的各种知识。

(4)树立职教师资专业化发展的理念 树立职教师资专业化发展的理念,主要体现在明确专业化职教教师应具有的能力,能够承担的职业活动以及这些活动能够达到的标准,明确评估职教教师专业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为此,要开展对专门化职业的内涵、职教教师专门化内涵及其内容框架、职教教师评估体系等方面的研究,明确职教教师、普教教师与高教教师专业化的关系与区别同时,研究职教教师专业化途径,包括培养培训途径、制度控制途径与监督评估途径等建立职教教师职业化机构,包括决策机构、培养培训机构、行业企业部门、职教教师自身的职业化组织机构、职教教师工作的学校、职教教师职业资格的认定机构、职教教师培养培训课程的鉴定机构等。上述职教师资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在德国“双元制”教育过程中均有所体现,而且经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

二、宁波市职教师资培养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是“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有待完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是做好职教师资培养的关键,目前,宁波及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没有出台“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制度,据对奉化、宁海等地成职教院校的调查,认为院校没有建立相关培养制度,也没有建设与企业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相关制度的占53.85%,只有15.38%的教师认为院校已经在建立相关制度。

二是“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有待提高。近几年来,各职教院校把“双师型”教师比例的提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各个职教院校“双师型”教师的比重还是很低,据对余姚、象山等地职业院校的调查统计发现,只有30.77%的教师认为大部分教师具备了“双师型”教师条件,有69.23%的教师认为只有小部分教师具备了“双师型”教师条件。而实际上,目前宁波“双师型”教师处于评选阶段,尚未进入如同职称一样的评定和评审阶段。

三是教师进企业实践训练制度有待健全。为了加强对职教院校教师的培训,浙江省教育厅要求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在指定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各专业课教师每2年要有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但是实际的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据对奉化、鄞州等地职教院校调查发现,很多学校没有硬性规定,完全达到浙

pood 江省教育厅培训时间规定的比例不到10%。

三是职教教师来源有待多元化。目前,宁波各职教院校的师资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即大学毕业的本科或研究生和企业中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但从调查来看,院校大学毕业后直接引进的和从其他院校引进的教师分别占71.5%和21.6%,从企业技术队伍中直接引进的教师很低。

三“德国模式”对宁波构建职教师资培养的启示

(一)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由于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的双素质要求,因此,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必须在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基础上拥有两个行业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这是作为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拥有双素质从而任职的最基本条件。

2、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宁波教育主管部门和职教院校要把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作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发明、专业等所获成果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职业学校的特点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要求,制订有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实行分类评审。

3、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职教院校要建立开放式的教师培训体系,规定毕业于非师范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技工人员必须进行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实践和一定学时的培训,使其实践技能和经验能为职业教育服务。建立职业教师实训基地,使专业教师能够定期参加生产实践、人才市场调查,实时了解行业发展,进而为职业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4、改革教师评价制度。要建立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体系。这个评价体系可以包括学校评价、教学督导评价、院系评价、学生评价等相结合的评价制度,评价制度要与教师的聘任制度和激励制度相挂钩,使聘任、激励和评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能够大力弘扬“双师型”教师,彰显“双师型”教师对职业教育质量的保障作用,从而提高“双师型”教师的社会地位。

(二)加强产学研结合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产学研结合是一种利用学校和行业、企业、研究机构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培养适合行业、企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的的有效教育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利用学校与产业、科研等单位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能够有效地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结合起来。产学研结合对于实现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培养技术型人才具有独特的优势。在课程设置方面,职业学校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开设课程,使学校与行业、产业的发展有机融合在一起。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密切联系实际上就是企事业单位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实践的平台。要发挥学校与企业的互补优势,实现学校与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赢”,创建产学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重点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建立职教院校“教学—生产—研究—实训”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产学研相结合是职教院校培养合格的“双师”型教师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础工作之一。没有对企业现实运作过程的了解和把握,学校培养的人才就像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社会考验的。因此,职教要充分利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的物质资源和智力资源,他们既是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环境条件,又是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

(三)建立一体化的职教师资培养过程

目前,宁波市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职前职后的培养相互脱离,出现断层,两者互不沟通,重复低效是必然。所以,需要整合各级各类教师教育资源,pood 建立一个统一的教师培养、培训体制,从而持续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改变过去互相割裂的局面,加强职前、入职和职后教育机构的联系与沟通,促使它们在职能上共担、资源上共享、内容上共融、发展上共进,真正形成一体化的关系,成为对职教教师开展终身教育的教育机构体系。在职前阶段,在教学内容上要注重理论性与技术性的融合;在教学方式上,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做”中学;在新教师入职教育阶段,要帮助他们完成从学生到教师角色的转变,以及从学习环境到工作环境的过渡。在这个过程中,要侧重帮助他们掌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师要遵守的职业道德,快速了解教材,熟悉教学内容,并对专业知识进行查漏补缺。在继续教育阶段,扩大专业教师继续教育的阵地,为教师的进修提供充裕的场所。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来保障职后培训的质量。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继续教育可推行弹性学制,教师可根据学校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这样可以调动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增强继续教育的实效性。改革传统的继续教育评价方式,坚持能力本位的观点,注重教师实际能力提高的考核。

[参考文献] [1]陈明昆.英、法、德职业教育与培训模式的社会文化背景比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8):34-35.

[2]杨勇,贾云楼,德国职业教育考察及启示[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 版),2007(3):65-66.[3]滕勇,西方发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其特点[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 报,2007(3):16-17.[4]隋瑞歆,张亮,德国双元制对中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4):85-87.联系地址:浙江省 宁波市

5.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五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正在日益加强,中德政府对两国间教育的交流愈加重视,两国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随之日益紧密。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世界强国,这与德国先进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有着密切的联系。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市场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如何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成为高职职业院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借鉴和学习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我国高职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很好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高职职业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5-0113-01

一、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概况

所谓双元制(das Dual-System)是源于德国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双元”是指职业培训要求参加培训的职业院校学生以及各企业、工厂的徒工必须经过两个场所的培训,其中一元是指职业学校,它的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另一元是企业、工厂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它的主要职能是让学员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重点在于培训学员的实操能力。

两方共同组成培训者负责培训学员,学员同时接受职业学校的文化课培训和企业、工厂技能方面的培训。双元制是一种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也就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担负起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工厂对人才的要求?M织实施教学和岗位培训,并且双元制培训也受到德意志联邦政府和各州的承认并且拨款支持。

德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悠久,经验丰富,铁血宰相俾斯麦早在19世纪70年代-19世纪80年代成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宰相之后,就开始制定了若干职业义务教育法则法规,并在日后对其进行逐步的完善。如今德国的职业教育事业在继承了以前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改良。经过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五十余年的发展,德国的职业教育事业已经成为德国国民中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并且在法制进一步完善的情形下进入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

德意志联邦政府(西德)于1969年正式颁布了职业培训法。从此,德意志联邦各个州的职业教育拥有了共同的基础,职业教育变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职业培训法中肯定了职业教育的双元制,并且规定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合理的劳务和文化学习的时间分配和培训年限。

双元制职业教育由两个层面构成,一是职业学校层面,另一个是职业进修层面。职业学校属于职业基础教育,是普通中学义务教育的一种延续。普通中学的毕业生有义务和权利接受职业学校的培训。培训的学制通常是三年的时间,一些州规定职业培训义务延续至职业学校结业,而另一些州则是延续到学员年满18周岁。职业院校的专业分为五大类别,即工业、商业、家政、农业以及综合等。

此外,双元制职业教育有两大特点,一是学员受训期间大部分的培训活动是在企业、工厂或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进行,少部分时间是在职业学校进行。二是学员接受两个单位管理,德意志联邦法权之内的企业、工厂或公共事业单位和联邦州主权之内的职业学校。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对我国高职职业教育的启示

1.国家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高职职业教育的法制体系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之所以发展的如此迅速,成为世界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是因为德意志联邦政府和各个州在政策和经费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且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而我国目前高职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相对较少,职业教育体系尚有待完善,基于德国的职业教育经验,应全面制定适用于高职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将有助于我国高职职业教育的发展,为社会和企业培养出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2.大力发展校企合作,真正做到“产学研”相结合

目前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高职院校应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拓宽办学思路,积极与企业之间尤其是外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校企双方发挥重要的作用,并成立校企合作班级,由职业院校同企业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彼此间的联系,共同监督教学过程及实训过程的实施。此项举措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实现学生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便于学生在日后的工作中更好更快地融入企业。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

教师作为教育目的的实施者和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是高职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十分注重教师的素质和能力,具体体现在教师职业资格的取得和教师的深造培养。在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娴熟的实践操作技能,并且还要参加培训进行学习。因此我国高职院校应聘任综合素质高的教师,对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鼓励教师提升自身素质,并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将其培养成为优秀的“双师型”教师。

4.引进德国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重新建立考评体系

伴随着学生学习需求的不断提升,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已经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先进的“项目教学法”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交给学生一个项目,让学生自主地查阅资料并以小组的形式来完成,寓教于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我国高职职业院校可以学习德国的“项目教学法”,引进德国一些优秀的高职实用教材予以借鉴,并结合我国高职教学的特点及要求进行改编。在教学内容方面,应增加实操技能训练的比重,同时重新建立考评体系,在注重学生知识考核的同时,更要注重实操能力的考核,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纵观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对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值得我国高职职业教育借鉴,但在借鉴的同时要结合我国具体的现实状况,从而提升我国高职职业教育的水平,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刘芳本.叶本度.莱茵浪花-德国社会面面观[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276

[2]刘来春.从英、德职业教育之比较看我国职业教育的取向[J].比较教育研究,1993(1):22

6.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六

学习心得体会

李权

一、研讨会简介

2013年3月20日,经学校安排,本人与本校其他4位教师一同参加了由市教科所组织的“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及其教学法”培训教师汇报及其研讨活动。参加本次研讨活动的主要是全市中职校分管校长及教研、教务相关负责人,就我们目前的中职办学模式和教学法中借鉴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等方面的探讨。本次研讨会由市教科所冯老师主技,由参加“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及期教学法”国家培训的教师所汇报主讲。此次研讨活动主要是为了学习德国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教学法,提升中职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

二、学习心得

通过本次研讨活动,倾听了四位汇报教师的精彩讲解,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线教师对职业教育需要具备以下认识:

1.以学生为中心,培养独立负责的学生

“职业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行动导向教学中的“行动”,不是指教师“教”的活动,而是指在教师引导下为达到学习目标由学生自主组织和控制的有意识的“学习性工作活动”和“职业性学习活动”。教学活动,更重要的在于“学”,而不在于“教”,教师更应多多思考如何使学生更加主动学习,达到教学目的。胡革教授强调,德国职业教育目标是培养能够独立的、负责任的(在团队条件下)有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学生。教师应该通过行为导向的教学模式训练学生,以达到独立负责的要求。“重要的能力,只能通过训练而来,而非教出来”。教师应学会对学生学习行为的观察,改变学生学习行为,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2.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如前所述,据胡革教授介绍,德国职业院校生源情况与我国职业院校相差不大,学生基础都较为薄弱,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够。因此如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非常重要。除了在课程教学设计上,以行为导向模式吸引学生参与,增加学生兴趣之外,其实,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师生关系,是学生有效学习的起点。学生对教师信任、尊敬、关系融洽,可以使学习(工作)更加顺利进行。所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注重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例如:在学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后,无论学生的成果如何,教师都要从不同的角度给予肯定,但同时指出不足和改进的方面,这样学生很容易接受,在愉悦的心情下完成了学习,既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达到了我们教学的目的。

3.注重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

在胡革教授的授课中,笔者深刻感受到相对专业能力的训练,胡革教授更加重视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例如训练学生合作能力、处理文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倾听能力等。从基本能力的训练开始逐步到专业技能的训练。在社会向知识和信息社会转变的背景下,专业知识的统治地位逐渐让位给更重要、更基本的能力。简单的说,学生必须具有的职业行动能力,是由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专业能力组成的。专业能力指的是: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技能与相应的知识,包括单项的技能与知识、综合的技能与知识。方法能力指的是,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的步骤、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独立学习新技术的方法、评估工作结果的方式等。社会能力指的是,在专业要求的情境下的合作、解决冲突、沟通以及互动的能力。训练学生专业能力的同时,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训练也被赋予了特别重要的意义。“培养职业能力的同时,塑造完整人格的人,是教育的最高要求。”

4.转变传统教学方式,进行行动导向教学。

行动导向是职业教育中一个重要的教学理念,学习活动是在有具体的职业行动关联的过程中进行的。传统的学习是先学习理论然后应用、实践;而现在职业教育要求是边实践边学习。通过有计划工作与实施,学生完成工作任务后,也就完成了在完整行动过程中的学习活动。学习,也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结果而更多地是一种过程。行动导向的学习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价。学生作为学习的行动主体,在解决职业实际问题时具有独立地计划、实施和评估的能力。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与协调人,一个好的教师应该是学习情境的设计者,是学习舞台的导演。教师可以在行为导向活动中运用前述的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改变传统的“老师一个人讲累的半死,而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少得可怜”的教学方式,今后职业教育的课堂应该是教师讲的少,学生做的多。5.认识行动导向教学活动中的教师角色

在行动导向教学模式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也是教学活动的指导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教师做的少,学生做的多,使教师的作用体现在组织上。表面看来,教师在课堂上做的少,但实际上教师的工作主要是准备教学的过程,包括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内容的选取、教学方法的选取、教学过程的设计、评价体系的制定等等。只有教师课下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后,才能保证课堂中“教师做的少,学生做的多”的教学形式。所以说,此教学活动对教师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①教师必须根据课程目标,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划分;②教师必须自行开发课程所需的“项目课题”和“案例”;③教师必须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④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能给学生提供足够多的参考资源。

7.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七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特点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在一百多年来传统学徒培训制度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双元制”中的一元是指职业学校, 另一元是指企业。在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 (相当于我国的初中) 毕业后, 被企业招收为学徒的人员具有接受中职教育的入学资格, 而职业学院或“双元制”大学的入学资格, 则必须是具备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同时, 也被企业录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 企业和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各自行使自己的教育职责, 学生以两种身份在两种不同地点接受两种不同的训练, 其主要特征是:

1.两个教育体:企业与职业学校。企业着重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学校着重理论知识的传授。

2.受训者的两种身份:学生与学徒。在“双元制”体系中受训的青少年首先须同企业合作, 成为企业的学徒, 同时又是职业学校的学生。

3.两种法律依据:职业教育法与学校法。企业培训主要遵守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 职业学校的教学要遵守各州制定的学校法规, 各州负责。

4.两个主管单位:联邦政府与州文教部。企业的职业培训由联邦政府主管, 职业学校的教学则由各州的文教部分管。

5.两类课程:理论课与实务课。课程设计兼含职业技能理论与实务课程。两类课程决定了两类教材和教学内容。

6.两类教师:实训教员与理论教师。企业一般只有实训教员, 教员是企业的雇员, 具有专职和兼职两种;职业学校有理论教师和实践课教师, 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教师和普通文化课教师, 实践课老师主要任务是上技能实践课。

7.两类考试: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 (资格) 考试。学校负责所教授的专业理论的考试, 而技能 (资格) 考试由行业协会组织。

8.两类证书: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而企业通过行业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9.两种经费来源:企业教育经费和政府投入经费。企业的教育经费来自企业, 可列入成本;学校的办学经费由政府投入。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成功的原因分析

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 不是单纯的一两种因素造成的, 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德国人有共同的认识:培养一个技术熟练、精湛的劳动者与培养一个知识广博的大学生相比, 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同时, 由于职业学校的学生每月可得到400~800欧元的生活费, 基本不用花家长的钱就能完成学业。从就业形势看, 受过职业培训的青年找工作相对容易。而上大学则不一样, 德国大学学制较长, 一般6年, 尽管德国青年从小学到大学都无需缴纳学费, 但6年的生活费最少也得花4万欧元, 而且毕业后是否能找到工作还是未知数。所以许多学生更愿意选择去职业学校学习。

2.具有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德国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 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 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近年来, 在德国有许多已取得大学入学资格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也从头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 力求在大学之前获得一定的职业经历和经验。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 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 形成了“H”型的结构网络 (两竖代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一横表示相互沟通) 。

3.“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优势明显。

(1) 学习的目的性很强。学生是先选定企业及岗位, 然后再接受职业教育。学生有很强的学习目的性;企业的目的也很明确, 就是要培养本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2) 企业的广泛参与。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中心和培训人员。没有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 如手工业, 多是一些不超过10人的小企业, 可通过手工业协会下属的培训中心对所需求的学生进行职业培训。中小企业还可通过跨企业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3) 培训与生产实际零距离。学生接触的是真实的生产及先进的设施设备, 使学生很容易满足未来工作对他们的要求。

4.政府的鼎力支持和企业的深度参与。政府进行了完善的法律、制度设计, 支持、规范职业教育发展。德国职业教育基本的法律主要有三个, 即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和手工业条例。此外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基本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各州的职业教育法和学校条例等。在德国, 开发教学计划、安排学生企业实践等工作, 基本都由政府和企业来做。德国联邦政府成立了职业教育研究所, 其主要成员由联邦、州、工会和雇主四方代表组成。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对劳工市场及职业教育的持续不断研究, 使职业教育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同步;听取各类专家的意见、跟踪各行业的发展趋势、拟定培训条例和教学大纲草案, 最后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及其他各专业部门共同对草案进行审核并通过。教学计划由两部分组成, 企业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规章及大纲对学徒进行实践技能的培训;职业学校则遵循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对学生进行文化及理论知识的传授。学校教育经费完全由政府拨付, 教师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教学设备材料充足, 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教学。政府法律保证了企业必须承担职业教育义务, 保证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同时, 能充分进行实践锻炼。

5.高素质的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在德国, 职业学校教师由理论课教师、实践课教师组成。讲授理论课的教师都应接受过普通大学教育, 而且还要参加两次国家考试, 才能获得职业教育教师的资格。第一次国家统考, 是对知识与技能的鉴定。之后经过两年的预备教师期和一年企业实习实践后, 还要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 这是对经验与能力的验证。实践课教师至少接受普通中小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工长培训班教育考核 (即职业学校毕业工作3~5年后再到工长学校培训1年半左右) 、职业教育学培训考核。这样的实践课教师经验丰富, 动手能力极强。政府还制订了继续教育法规, 并根据专业教师、普通教师、新学科教师三种不同类型制订培训计划和评估标准, 要求所有的职业学校的教师参加培训, 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进修。德国职业教育师为政府终身雇用, 享受公务员待遇, 工资比一般行业高。

6.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借助多种媒体实施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活动。德国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多种多样, 有350多种, 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甚至不同项目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但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始终是主要宗旨。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是行动导向教学法, 灵活运用启发式、讨论法、小组学习法、引导文、案例教学、角色扮演法等多种教学方法, 强调教师学生的双边互动, 以学生为主体, 突出显示学生的活动, 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 使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也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讲解者, 还是指导者与咨询者。例如:制作某个“项目”。学生可以利用书籍、杂志、网络、与教师探讨等方式获取信息, 制定出若干不同的实施方案。接着, 学生要根据实施方案作出决定, 如使用什么样的工具、量具、材料等。然后, 学生进行独立的实施, 在实施结束后学生要对工件进行检测并做出自我评价。最后, 教师再对每一个学生的工作成果、工作流程进行评估。通过这样六级模块式管理, 不仅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了训练, 而且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等均得到了全面的培训和提高。

7.严格的考试制度。德国职业教育的考试是十分严格的, 各类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业职业培训的考试与培训学校无关。学生要经历两次重大的考试, 即中间考试和毕业考试。两次考试都是由国家协会出题, 全国统一考试。两次考试的形式差不多, 都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 但考的内容和深度不同, 理论部分在学校考, 操作部分在受训的工厂考。中间考试是在第二培训年结束时进行, 毕业考试一般在学生毕业时进行, 理论和操作都合格才能毕业。整个毕业考试要考两到三天, 如机械工技能考试时, 须在7小时内完成两个考试工件和两个工作实验, 难度较大。毕业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行业协会颁发的技能证书和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注明有学生培训期间在学校的各科成绩。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 成为该岗位上的合格技工。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几点启示

对比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职业教育的现状, 我们得到了几点启示:

1.改变观念, 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从德国的教育体系和“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来看, 德国的学生很早就开始进行分流, 从小就树立了强烈的职业意识,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没有等级观念之分。这也是德国职业教育质量较高的根本原因。我们应抛弃“重知识轻技术、重脑力轻体力”的传统观念,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把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把职业教育和大学高等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根据学生个人兴趣、能力等因素, 正确选择考学方向, 适应职业教育, 不盲目去选择大学教育。要切实转变办学理念, 明确职业教育办学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的目标, 正确定位职业教育, 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正常发展。

2.深化校企合作, 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作用。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下, 学生在真实的企业工作环境中学习, 与企业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能培养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在我国, 唯有深度的校企合作, 才能真正实现将学生培养成满足企业要求的实用型人才。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一方面学校根据企业的产品和工艺, 了解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 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 同时聘请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学校教学改革, 使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实践训练都能基本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 企业要充分利用设备新、设备全和生产经验丰富的优势, 给学校的教学提供真实的企业实训环境。

3.改革教学评价和考核体系。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以岗位要求为培训目标, 这符合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而我国职业教育的考核仍然多是以学校的要求为主, 与行业和企业的需求, 与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相去甚远。因此, 我们应改革教学评价和考核体系, 将教学培训与考核相分离, 根据行业、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 同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体系, 客观地监督检查教学和培训的结果。

4.教师队伍必须以双师结构为目标。职业教育强调对学生实际操作动手能力的培养, 这就要求专业课教师除具有讲师的基本素质、能够熟练驾驭课程、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外, 还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工程实践能力, 具有工程师素质。教师具备双师素质是职业教育自身的本质要求, 因此, 职业院校应加大教师培养力度, 在提高学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同时, 着力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努力建设一支“双师型”或“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 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水平和质量提供保障。

8.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 篇八

【关键词】德国 双元制职业教育 现代学徒制 启示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5年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院级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5xjskt-01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060-03

“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被誉为“二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经济发展的柱石”。近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纷纷学习、模仿和引进这一先进职业教育模式,对促进本国的职业教育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这种教学模式是以企业培训为主,学校培训为辅,校企密切合作、交替进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个教育主体

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一元是企业,一元是学校,这是两个教育主体,也是职业教育的两个场所。企业起主导作用,无论是经费的投入、培训过程,还是考核鉴定,都强调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着重培训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而理论知识培训则主要在学校进行。

2.两种身份

在“双元制”培训体系中受培训的人员首先须同企业签定培训合同,成为企业的学徒,而后找到一所与其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学校成为该校的一名学生。就企业而言,受培训者在初中毕业后与所选择的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在培训期间所应履行的学徒的权利和义务。而在职业学校,他们是学生,需要继续接受教育。

3.两种法律制度

企业里的培训主要遵守联邦制定的职业教育法,属联邦管辖。职业学校的教学要遵守各州制定的学校法规,各州负责。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培训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范围。

4.两个主管单位

企业的职业培训按联邦政府颁布的《企业培训条例》进行,该条例是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制定。全国各企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职业学校的教学则由各州的文教部分管。它以各州文教部部长联席会议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为指导性文件,职业学校必须依照此大纲组织教学。

5.两类课程

“双元制”培训体系中的课程划分为理论课与实训课。实训课主要在企业内进行;理论课主要在职业学校中进行。但这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双元制教育以企业为核心,以企业实际培训为主,以学校教育为辅,两者平行进行密切合作,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6.两种教材

为保证技能培训的统一标准和质量,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出版了整套实训教材。而职业学校使用的理论教材则是由各州负责编写,没有全国统一的出版物。理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增添新的资料,使教材不断更新以跟上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发展。

7.两类教师

企业培训的实训教师是企业的雇员,是“双元制”中非常关键的、起着重大作用的师资。他们一般是完成“双元制”职业培训后具有五年以上职业实践的“师傅学校”的毕业生,或者是经“双元制”培训后具有两年职业实践的各类“专科学校”的毕业生。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则是经过四年专业学习及两年师范学习、再经过教学实习并通过再次国家考试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则属于国家公务员。

8.两种考试

受训者经过三年或三年半培训,最后参加由工商协会或手工业协会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考试由包括企业主、企业实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及工会代表在内的考试委员会实施。考试中技能测试所占的比重很大。有的实践技能考试时间长达14小时;专业知识考试一般只考3-4门,总时间为5-6个小时。

9.两条经费渠道

企业的培训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国家及州政府支付。企业除了出资购置培训设施、器材及原材料、学习资料以外,还须支付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

10.两类证书

受训者通过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后,可获得进入劳动市场所必需的由行业协会颁发的技术工人证书;培训证书和毕业证书则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突出特点

1.政府主导

“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德国职业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准则。虽然行业参与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只有政府才有能力全面掌控、协调好各方关系。

(1)有法可依

德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有了完备的职业教育法,保证了职业教育的有法可依、违法必究。2005年修订的《职业培训法》更加明确了政府主导下的企业主体地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才有资格提供培训;企业培训由联邦政府主管,必须遵守联邦政府制定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培训条例;培训职业必须是《职业培训法》所规定的、全国统一的、国家认可的;职业名称、培训学时、课程大纲、技能和知识、组织准则以及考试标准等都有法可依,覆盖各种职业岗位群;学徒须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的形式、内容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受《劳动法》约束;企业必须给学徒培训工资补贴,企业培训导师必须具备行业资格证书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各州政府监管下的行业协会监督、审查和考核职业教育全过程。

(2)有经费投入

除企业投入以外,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市政府以及联邦就业服务中心等均花上千亿欧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1%)用于教育,花费70-80亿欧元(约占教育支出的8%)用于双元制职业培训,这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德国政府支持职业学校发展的拨款逐年增加,数据显示,2000-2001年德国职业培训的整个支出就已达到了218亿欧元。在德国,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是免费的,德国各级政府对职业学校的经费投入分级负责,如州政府负责公立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或养老金,地方政府或机构负责校舍维修、设备购买、管理人员的报酬等,同时州政府也会给予经费补助;对于私立职业学校,州政府给予业务以及人事经费的补贴等。德国职业教育经费的“双元制”投入,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深深影响了世界各国的职业教育发展。

(3)有监管考核

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统一标准,有效干预和监管,突出政府主导地位。

德国政府在联邦、州、行业、企业四级均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他们各司其职,对职业教育教学进行协调、监管与考核。如联邦一级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劳动力市场需求,向联邦政府提出职业培训方面的建议;每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职业培训报告等;行业一级负责审查企业培训的可行性和职业培训教师的能力,监督企业培训执行情况,还负责培训协议的注册以及对学生评估的认证、管理和颁发资格证书等。

(4)有评估考核

《职业培训法》规定学生学徒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考试标准,行业协会依法评价学员的学习、负责期中和期末考试。考试委员会至少有包括雇主、雇员和教师在内的3名成员组成,以保证国家考试的权威性的公正性。按规定,期末考试要涵盖4-5个职业基础范畴。考试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考试时间也各不相同。

2.企业参与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企业深度参与。在德国,大量企业自觉承担着职业教育的法律主体、教育主体和经费主体的角色。

(1)企业认可“双元制”培训方式

德国企业认为:一方面,能够承担职业教育培训的企业,在公众心目中有着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这种无形的资本会带来高额的回报;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劳动力成本,是人才资源储备的较好方式。在对学生进行培训中,虽然有所投入,但他们的薪酬只有熟练工人工资的1/4-1/3,而这些培训学员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能够生产具有经济价值的产品,企业还可以减少劳动开支,降低成本;第三方面,可以保持从业人员的稳定,也是传承企业文化的一种方式。从本企业培训的学生中雇佣学员,由于他们熟悉企业的社会环境,了解企业的目标与专业岗位职责,因而会比较热爱企业,企业由此能保持相对高的岗位稳定性,减少员工的跳槽带来的损失。

(2)企业乐意为“双元制”培训投入

在德国,职业教育培训的费用大部分来源于大中型企业,主要以直接资助和设立基金的集资资助等形式提供。企业承担的费用占德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大部分,甚至达到政府拨款的7倍多,是劳动部门提供经费的3.4倍。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提供,无论是企业或跨企业职业培训,还是公立或私立职业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真正的投入主体是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他们从思想意识中乐意为“双元制”职业教育进行投入,尽管一个学生平均每年需要投入1.7万欧元,3年约需5万多欧元。

3.社会认可

(1)实用主义思想造就了德国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

德国人历来特别注重产品的实用性能和质量,务本求实的实用主义思想是德国社会普遍的心理,德国制造的产品厚重结实、坚固耐用、不求华丽。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职业教育被视为与现实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实用教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重视,他们看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实用功能。企业界人士更是认同优秀的职业教育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因而把提高工人素质和促进技能的娴熟寄托于职业教育,并主动寻求职业教育的支持与合作,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2)崇尚技能助推了德国人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

德国人普遍认为,具有某种技能(职业资格)是个体生存重要的基础,也是感受自身能力、价值和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前提。德国学生从小学4年级后就开始分流,一部分学生进入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之后进入了职业学校,并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而选择职业。虽然从长远看,接受职业教育可能不如大学教育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回报高,但他们从来都不鄙视职业教育,也不盲目追求高学历。他们的理念是:只要赚得钱多,无所谓上大学,好的职业就等于好的社会地位。

其实,“双元制”职业教育也不单是为了增强学生动手技能,而是结合心理学、伦理学等理论的系统指导,来提高学生的“关键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厚实的基础。据统计,在15-18岁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接受过高素质的职业训练,在德国每年高考录取的学生中,有不少学生不立即进入大学学习,而是先参加“双元制”的职业教育,然后再进入大学学习。许多德国人十分看重其在职业生涯中获得的荣誉,甚至将这种职业带来的荣誉刻在墓碑上。正是这种崇尚技能的社会风气,助推了德国人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认可,也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大发展。

三、“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启示

德国与中国无论是在历史背景、传统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很难把“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体系全盘移植到中国来,但是德国“双元制”的教育理念与经验却是可以借鉴的。

1.转变教育观念是前提

崇尚技艺而不鄙视职业教育是德国的社会风尚,德国有一句谚语是:不教会青年人手艺就等于让他们去偷。所以,德国人总是教育子女学习技艺,立足社会。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受“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的束缚,社会对职业教育缺乏正确的认识,许多人把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看作是一种考不上高中的无奈选择。职教在许多人眼中被看成是普通教育的附属物或是教育体系的“旁门左道”,这种观念是全社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虽然目前国家对职业教育格外重视,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给职业教育界带来了春风,中国现在比任何一个时期都重视职业教育,也正在搭建中职、高职、大学教育的“立交桥”,但传统思想的改变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家除了在舆论导向方面需要大张旗鼓宣传外,更主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现行《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职业教育的地位、技能人才的地位;规范职业教育的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考核形式等,并从国家层面严格就业培训准入制度,实现企业用工与职业培训制度的相互沟通与结合,有效保证职业教育在中国的法制化、正常化和健康、有序运行。

2.寻求校企合作是关键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原因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有机配合和相互促进,特别是企业的积极主动参与。在德国,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对学生进行职业培训。我国的《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条款涉及行业、企业的办学与培训,但不是约束性的,没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与义务。在现代学徒制中需要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国家应从法律制度、税收政策、产品出口等方面对有资格参与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保障现代学徒制在中国的有序开展。

产学研合作,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要想提高职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注重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在国家层面进行干预的同时,作为学校更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准确接到企业给抛来的橄榄枝。学校也不能一味等靠要,也要主动出击,寻求企业的帮助与支持,主动邀请知名企业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来校传经送宝,加强深度校企合作。送优秀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加强双方沟通与交流,解决企业中的技术难题,培训企业员工等,使企业认识到学校的能量,积极主动与学校合作,从而达到校企互惠共赢的目的。

3.培养一流师资是根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百年教育教师为本。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师均来自于企业的师傅,这些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200多学时的教育学专业培训才能胜任。而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师德国政府审查更为严格,不仅对他们有学历要求、企业实践证明,还要通过两次国家级考试才能成为正式教师。德国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途径,主要是依据联邦政府的规定,通过职业教师的继续教育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保障职业学校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在我国,虽然政府对教师也很重视,但对职业学校教师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许多教师没有专业技能、没有企业实践经验,虽然也规定“职业学校教师每两年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但这只是一纸空文,许多学校都没有认真执行。学校中有限的实习指导教师只是疲于应付大量的实践课程,起不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许多年轻教师由于怕脏怕累不愿从事实习教学,企业的兼职教师由于资金短缺又不能很好引进,造成职业学校实习教师缺乏。

针对目前现状,职业学校应从两方面进行实施。一是从企业高薪引进既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二是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力度,选择品德好、能力强的年轻教师进行重点培训,特别是侧重于操作技能与企业实践的培养,真正组建一支品德好、理论丰、技能强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队伍,逐渐改变目前的教学现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实施教学改革是基础

自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以来,许多职业学校纷纷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014年8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种种迹象显示,职业教育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临。教育部文件也同时指出了未来一个时期职业学校办学的方向,那就是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前提下,校企共同开展新型现代学徒制试点。

借鉴德国“双元制”成功的经验,根据中国的国情,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要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校企要联合制订教学计划、商讨教学内容,共同进行人才的培育。校企要把人才的培养重点放在实践环节的就业能力上,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要尝试运用行动导向的教学理念,采用项目(任务)教学方法。把理论知识的学习整合在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或工作任务的完整行动中,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完成某一个具体的项目或任务,来提升学生的职业行为能力。通过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的引导,学生在完成每个项目或任务的咨讯、决策、实施、检查、评价与反馈中,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科学的行动方法和自觉的行为意识,从而构成完整的职业行为方式。

5.投入教育经费是核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职业教育没有钱一切都将无从谈起。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和政府的的共同投入,其主要经费来源就是政府的拨款和企业的主动参与投资,而国家和各级政府承担职业学校的各项费用,不仅如此,政府还专门拨款支持“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主管各类企业培训的各种行业协会,为德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我国,职业教育特别是政府办学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也大多由政府投入资金,但企业的投入几乎为零。这与德国恰好相反,德国大部分的职业教育投入是企业承担的。如何让中国企业积极主动对职业教育进行投入,这是摆在中国职业教育面前的一个大难题。“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搞了多年的,但真正合作了多少,到底是如何进行合作的,企业到底为学校投入了多少、投入了什么,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中国的企业目前还没有多少具有前瞻性的人物,他们只是讲究经济效益、关心的是产值。员工缺乏可以从各级各类学校甚至社会上直接招聘,没有技能达不到要求,辞退重新招聘,反正中国是人口大国,否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主管做什么?社会上风起云涌的人力资源市场又为什么那么热闹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的中国,尽管已经成为制造大国,但距离制造强国、创新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之路还有很远,面对诸多挑战,吸取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精华,加上全社会的关心、支持,特别是政府在政策、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新型现代学徒制必定会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马宇.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影响[J].江苏教育研究,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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