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验收申请(精选8篇)
1.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一
怎样对竣工项目进行安全三同时验收
申请县以上安监管理部门验收,由市级安监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一是材料(文字的可行性报告、安全制度、措施、人员、设备台账等等),二是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专家签字,出具合格证明文件。不合格,哪一项不合格整改哪一项,直至合格。再申请验收。
作为县级安监部门要会同市级安检部门和安全评价机构,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任务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办理指南
一、部门名称
某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某某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某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本区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某某建设项目;1.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和法规;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数量要求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申请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的单位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表》一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 1.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三同时”验收表》一式五份;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7.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外聘专家现场审查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事项不属受理规定范围的,即时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受理通知书》。
4.经材料审查、现场核查,报主管领导审定,出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审查意见》。
十、办结时限
对受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竣工验收)申请,每个阶段的办事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核时间)。需要延长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顺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入运行后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名录》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规范、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公司对建设“三同时”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其中:
(一)投资5000 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和投资1000 万元以上的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由中粮集团组织实施;
(二)投资1000 万元至5000 万元的新建项目和投资500 万元至1000 万元的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由公司组织实施,将有关情况报中粮集团备案;
(三)投资1000 万元以下的新建项目和投资500 万元以下的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将有关情况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 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应当做到: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评价费用、安全装备和设施购置投入费用、安全设备、设施条件检测费用、安全教育装备和设施费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等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二)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安全设施不得削减,没有安全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的,应同时编报国内生产配套的安全设施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和标准;
(三)按规定须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及时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将通过评审的预评价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作为初步设计的参考依据,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初步设计审查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安全专篇)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五)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六)在生产设备、设施调试运行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检测,对其效果作出评估。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并将试运行中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八)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安全设施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送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十)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批准的项目,应到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九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中应做到:
(一)应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做出论证;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法规、规范和标准,并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四)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五)在施工图设计时,应落实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通过的安全设施的审查意见。
第十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中应做到: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责;
(三)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正常后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价是针对某一项活动或场所,以及一个特定的行业、产品、生产方式、生产工艺或生产装置等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的。
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应当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级别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同一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与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不得由同一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有安全评价资质的设计单位不得对本单位设计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三条 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由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评审。
第十四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一)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且一次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三)使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1995〕56号)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中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六)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审查要提供的材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五)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编制“试车方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调试运行或试生产的申请,试运行或试生产时间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运行或试生产期间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作业现场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提前20个工作日向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第二十一条 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第二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五)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六)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八)结论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2.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二
而“三同时”竣工验收主要是对排放及污染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评价较多, 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方面的核查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探讨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三同时”验收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进而为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1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
1.1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3]可知, 2011年和201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5141万吨和329046万吨, 结合表1可知,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自2001年起逐年递增。由表1也可知我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自2001年至2010年呈逐年递减趋势, 其中危险废物的排放量统计数据呈不规则变化, 除2006年较高外, 其他年份统计数据整体呈下降的趋势;结合同期《中国统计年鉴》[4]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 可知,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单位GDP产生量自2001年至2010年逐渐下降。
1.2 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3]可知, 2011年和2012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分别为199757万吨和202384万吨, 结合表1可以看出, 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主要方式为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量上升明显;贮存量统计数据呈不规则变化, 但均在20000万吨以上, 说明我国每年还有很多工业固体废物被置于贮存状态, 没有得到妥善的最终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呈递减趋势, 但仍然较大。
2“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业固体废物的作用
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业固体废物为环境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验收监测站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 (表) 及其批复的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为验收提供科学的验收监测报告, 进而核定建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情况, 核实评价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防止新污染和破坏, 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
3“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业固体废物的现状
在我国,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工艺技术和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另“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新改扩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进行有效判定, 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 避免污染。“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业固体废物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现罗列如下: (1) 项目负责人在现场踏勘时对固体废物的产生种类和数量核查不仔细, 依赖于企业提供。 (2) 工业固体废物配套处理设施不完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标识标志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要求;水质监测井的设置不规范;防渗漏措施落实不到位, 存在渗漏现象;贮存场所周边导流渠不通畅, 雨水径流易进入场内;将生活垃圾与工业固废混至一起。 (3)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受委托单位资质核查重视度不够, 另运输车辆及司机上岗证的核查比较缺乏。一些企业重经济效益, 轻视废物处置利用, 将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4) 部分企业没有设置应急预案相匹配的设施及人员, 仅将应急预案作为摆设, 另外应急演练也比较缺乏。 (5) 基层现场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亟须提高。
4“三同时”验收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议
针对我国“三同时”验收工业固体废物的现状和问题, 提出以下建议。
4.1 从严核实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种类和数量
在正常工况下, 选择建设项目的一到两个生产周期, 核实产生固体废物的数量和种类。一个生产周期超过一个月的, 则产生固体废物的数量和种类按一个月统计;生产周期在两周以内的, 则产生固体废物的数量和种类按两个生产周期统计。对于在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的固体废物, 如报废吸附脱色材料、废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和废催化剂等, 验收监测机构可通过物料核算方法、同行业类比调查或者环评报告预测结果, 估算固体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 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用同行业类比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 验收监测机构要将调查结果与环评报告预测结论进行核对, 废物种类发生变化或某种固体废物产生量的预测和调查结果差距超过50%的, 验收监测机构应会同业主单位分析说明原因。废物种类增加或数量较环评预测结果增幅较大的,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要求原环评机构补充分析环境影响。
4.2 从严核实配套工程落实情况
建有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场所) 的, 分别根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检查, 重点检查贮存设施的标志标识、防渗、污水导排、包装容器和分类存放等内容。建有固体废物填埋、焚烧等处置设施的, 要对试生产期间设施的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和监测。
4.3 从严检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应与环评报告提出的利用处置方案、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对比, 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利用处置工艺或接受单位发生变更的, 要说明原因。属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 要核实接受单位资质情况, 检查委托利用处置等协议合同, 并说明试生产期间转移联单执行情况。
4.4 提高现场监测人员素质
“三同时”验收工业固体废物时, 需要找准污染源,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这一过程由现场监测人员进行, 因此, 对监测人员进行针对性地培训, 提高监测能力, 进而针对不同的污染因子及现场条件采集具有准确性的样品, 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三同时”验收制度, 评价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效率。
摘要:本文首先对2001年至2012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处理处置现状进行概述, 然后分析和总结了“三同时”验收监测工业固体废物的作用及现状, 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建议在“三同时”验收监测过程中核实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种类和数量;核实配套工程落实情况;检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提高现场监测人员素质。
关键词:工业固体废物,“三同时”验收监测,现状,建议
参考文献
[1]范文虎.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 17 (33) :93-94.
[2]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1[R].北京:环境保护部, 2011.
[3]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2[R].北京:环境保护部, 2012.
3.三同时验收工作总结 篇三
我公司是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由XXXXXXX投资,公司注册地址:XXX,项目总用地面积1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50平方米。主要建有:汽车展示厅及办公楼、维修车间等;年销售汽车1000台左右,年维修车辆5000台次左右。工程总投资800万美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89%,绿化面积2816.5平方米,绿化率25%,已于2011年11月投产。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建设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设施,投入生产期间,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排放指标完全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保证了环境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三同时”原则。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修车、洗车废水、零部件维修清洗废水、清洁地板废水等,废水已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烤漆房燃油废气和汽车补漆、烘漆油漆废气,电、气焊烧焊废气,打磨废气,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废气。烤漆在专用操作室内进行,废气采用负压吸气方式对室内空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过干式漆雾过滤器过滤及活性碳吸附装置净化后送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烧焊在室内进行,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收尘装置收集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选用南京威宝利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ZY-J系列静电油烟净化器,认证证书号CCAEPI-EP-2010-124。
3、噪音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清洗机、空压机、大量校正仪、举升机等,均安装在车间内。
4、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有环卫处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等委托XXX市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处置。
XXX有限公司
4.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四
1、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委托书)
2、被评价单位概况
3、建设项目的资料
(1)企业相关证照资料(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立项批复、投资项目备案表等相关文件;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及监理单位名称及资质证书。(2)建设项目设计及评价资料 ①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文件; ②安全设计专篇; ③初步设计报告;
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表; ⑤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⑥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⑦设计、施工、调试及监理单位自查报告、建设单位自检报告。
4、被评价单位外部资料
(1)周边的重要场所、区域,基础设施,单位分布情况(提供周边关系图)。
5、生产工艺及设备资料
(1)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规程简介,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2)试生产情况;
(3)自动控制及安全报警系统资料;(4)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6、公辅设施情况简介
(1)项目生产所需的生产用水、循环水、事故用水以及污水处理能力的情况简介;
(2)项目生产所需供配电系统情况简介;(3)项目生产所需的压缩空气等情况简介。
7、供配电系统需提供资料
(1)供电系统说明及安全保护措施;
(2)项目供电电源电气一次接线图(加盖公章);
(3)防爆区域划分图,火灾爆炸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8、消防系统
(1)消防验收或备案合格文件;(2)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
(4)消防设施清单(包括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特殊灭火系统等)及布设图纸;
(5)消防器材及分布。
9、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任命文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①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的文件;②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明细;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⑤应急预案演练记录;(7)安全投入、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8)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10、从业人员资料
(1)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情况及证书;(2)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及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及证书;(4)特种设备操作作业人员考核情况及证书;(5)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11、建筑工程资料
(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竣工图,要盖章);
(2)建(构)筑物清单(包括名称、面积、结构、耐火等级等)。
12、作业场所资料
(1)作业岗位设置情况清单;(2)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3、其他资料
(1)强制检测设备(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检测检验报告、校验记录列表;
5.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五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评审(验收)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评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适用本程序。
一、准备阶段
(一)在有关评价、设计已完成或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评审(验收)工作方案,明确主持评审(验收)相关负责人以及任务分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评审(验收)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由其书面授权指定有关负责人主持评审(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提前邀请参与评审(验收)的人员,并根据不同阶段要求通知有关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参会。
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二)建设单位邀请参与评审(验收)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以下三类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家库的职业卫生专家;熟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工艺、防护设施,从事职业卫生管理、有关工程、技术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相关专业经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即不属于本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由3名以上(总人数为单数)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组成评审(验收)组。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评审(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与安全设施“三同时”一并评审(验收)时,评审(验收)组成员中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三)按拟定时间、地点召开评审(验收)会议,参会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字,建设单位负责人致辞,介绍参加会议人员以及评审(验收)工作的议程;
(四)主持人宣布评审(验收)组成员,并推选出评审(验收)组组长。
二、评审(验收)阶段
(一)评审(验收)的技术工作交由评审(验收)组组长主持,评审(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建设、评价及设计等单位介绍有关情况:
1.建设单位负责人介绍建设项目概况;防护设施验收时,建设单位负责人还应当介绍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试运行、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等情况。
2.报告编制单位或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汇报本建设项目评价报告的编制情况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情况及主要内容。
3.评审(验收)组成员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标准要求对评价报告或设计进行逐项评审;验收时,组织评审(验收)组成员查看现场、审阅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并逐项核查。
4.评审(验收)组成员根据《办法》及相关标准要求、查阅相关
资料或者现场查看等情况进行质询,有关单位人员针对质询内容进行说明。
5.评审(验收)组进行充分讨论,组长综合统筹各成员的个人意见和结论最终形成评审组评审(验收)意见。
三、总结阶段
(一)再次召集全体会议,由评审(验收)组组长宣布评审(验收)意见和结论。
(二)建设项目相关各方对评审(验收)意见和结论进行确认。
(三)建设单位负责人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依照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评价报告、设计的修改完善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整改,并请评审(验收)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
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及验收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四、信息公示
6.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六
为了方便广大从事环保手续办理人员,少走弯路,笔者特就市批项目环保手续到排污许可证流程分享给各位,希望对广大办证人员有所帮助。县批项目在县里可以办理程序大同小异。
一、项目找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备一览表、设备布置图、原辅材料年用量,吨产品用量、包装方式、项目每天用水和废水
3、土地证或土地初审意见,4、规划意见
5、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证或工信局出具的意见
6、总平面图、7、周边关系图、物料平衡,蒸汽平衡和水平衡
8、项目工艺流行叙述和排污节点,工艺流程图
9、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劳动定员)
二、需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1、评估中心安排上会
2、环评上会通过
3、总量申请完成(需先到县局申请,再到市局审批,中间有可能修改环评报告)
4、环评评估报告取得
5、县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开会通过,预审意见取得.6、行政大厅受理根据市局意见修改环评.(如果环评修改,评估意见和县局预审意见也得相应修改)。
7、市局项目处开会同意。
8、行政大厅出正式批复.三、三同时验收
(前提条件公司应确保生产现场和环评相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排放符合环评上要求的排放标准)
1、县局打试生产申请开会同意后取得试生产批复。
2、在试运行期间申请验收监测,县局受理。
3、市环境监测站到公司进行监测。
5、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并且在环评要求范围内。
6、申请三同时验收
7、验收申请报告通过,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排污许可证办理
1、申请排污监测,县局受理。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完成,并符合环评要求。
3、取得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4、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7.三同时验收申请 篇七
基本背景:北大金融系 GPA:3.79,计算机辅修:3.83 语言成绩:TOEFL 108, GRE 159+170+3.5 录取结果:Baruch MFE, Cornell MFE, Chicago MSFM, Columbia MAFM, NYU MathFin 写在前面
申请季落下帷幕也有一段时间了。我是到大三下的4月份才下定决心放弃清华经管金融硕的推研资格而出国念书,然后立刻就去世毕盟报了名。虽然看似有些晚,但是根据世毕盟mentor和培训师的科学规划,我开始了有序的留学准备。后面的日子就是疯狂地赶进度:考G, T,准备科研实习,以及推荐信。从五月份到9月份,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里,我考了两次GRE,一次托福,做了两份实习,一份科研。现在回想那4个月的忙碌而充实的时光,也是感触良多。
非常幸运的,在世毕盟的帮助下,我这么紧凑的申请准备也收获了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关于T&G 金工项目不像传统的商科项目那样卡GRE和托福的成绩。据哥大招生官所透露的信息,GRE的verbal≥155就行,Quant尽量满分(但我个人认为≥168也可以),写作≥3。托福总分≥103,其中口语越高越好,不能低于23分。关于G&T,我的建议是尽早准备,越早考完越好,可以给之后的任务腾出时间。虽然我大三下准备申请的时间十分紧张,但是因为我从大一开始就有意识的准备GRE和托福,所以最后语言考试也并没有花费我很多的时间。但是还没有开始准备的师弟师妹也不用紧张。因为大多数项目的截止时间在12月份和1月份,所以大家只要在大四上的11月份前考完GRE和托福就可以了。
关于课程
金融工程其实是数学、计算机、金融的交叉学科,其中数学和编程是最重要的。因为我本身在北大就是辅修计算机,所以编程方面的课程,我已经上了很多了。至于数学课,我是在大三上前往UCLA交换的时候修了3门数学系的课:多元统计、最优化、金融数学。并且,我也尽可能地在本院修一些数学课,如:时间序列分析,随机过程。这里给大家推荐几门课程:
(1)数学:高数、线代、概率统计等基础课,大家应该都上过。除了这些之外,大家如果想加强自己的竞争力,可以选修随机过程、数值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等。
(2)编程:申请之前,大家最好熟练掌握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c++、python、或者Java。特别是,有意申请Baruch MFE项目的师弟师妹,最好能熟练运用C++。没有办法在学校里选修编程课的师弟师妹,可以上quantnet上Baruch开的c++课程。学有余力的同学,在掌握编程语言的基础上,可以选修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概论,机器学习等课程。
(3)金融:对于金融系的同学来说,本身金融基础就比较扎实,只要集中补充一下关于期货、期权及衍生品的知识就行。这里十分推荐John Hull的《期货、期权及衍生品》(简直是MFE面试的圣经)。
关于实习
对于实习,我觉得是相关性>big name。当然,如果你能找到一份既相关又是big name的实习,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我一共做过两份与量化有关的实习,第一份是大三下在一个量化的小fund里做关于统计套利的研究;第二份是大三暑假在中信建投衍生品交易部,做关于股票的交易策略的研究。我觉得有些岗位师弟师妹们可以尝试一下:券商的金融工程组、小fund的量化研究员、券商的研究部中也有一些关于量化的岗位、以及券商或大行的sales &trading。这些岗位对金融工程的申请都是很有帮助的。
并且,在实习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用心。最好是能够做出一些成果,这些都是你构成简历和PS极好的素材。
关于推荐信
推荐信的话,最好是牛人强推,外国老师的推荐信也会更有说服力。但是使用外国老师的推荐信,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老师们在提交推荐信的时候还要对你进行打分,外国老师们往往比较“实诚”,可能只给你打一个中庸的分数。所以,使用外国老师的推荐信还是要谨慎。我的推荐信组成是一个UCLA数学系的老师+本院我的“随机过程”的授课老师+实习的老板。
关于申请及建议
8.安全评价三同时 篇八
简介 制度的确立 具体内容
违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审查验收
1.可行性研究审查 2.初步设计审查 3.竣工验收审查 安全生产中的“三同时”?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法律依据?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简介
凡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可以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时必须按照“三同时”规定,把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要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关键是保证环境保护的投资、设备、材料等与主体工程同时安排,使环境保护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得到落实,“三同时”制度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具体管理和监督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即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确保相关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及时到位,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制度的确立
“三同时”制度是在中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它是中国的独创,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具有中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1972年6月,在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1973年,经国务院批转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防治污染项目,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正在建设的企业没有采取防治措施的,必须补上。各级主管部门要会同环境保护和卫生等部门,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从此,“三同时”成为中国最早的环境管理制度。但起初执行“三同时”的比例还不到20%,新的污染仍不断出现。这是因为当时处于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初创阶段,人们对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性了解不深;中国经济有困难,拿不出更多的钱防治污染;有关“三同时”的法规不完善,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进行监督管理不力。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三同时”制度从法律上加以确认,第六条规定:“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随后,为确保“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中国又规定了一系列的行政法令和规章。如,1981年5月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下达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把“三同时”制度具体化,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于是,到1984年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上升到79%。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后又颁布了《建设项目环境设计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制度的功能。至1988年,大中型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已接近100%,小型项目也接近80%,有些地方的乡镇企业也试行了这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总结了实行“三同时”制度的经验,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针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不高、不能发挥正常效益的问题,该条还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三十六条还对违反“三同时”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 第一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第二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三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第四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五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第六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第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同时”制度是中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违反这一制度时,根据不同情况,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建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而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还可处以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投入生产或使用,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又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安全审查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所处的阶段不同,“三同时”制度安全审查验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可行性研究审查
建设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和五道审批手续,即: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五道审批手续。而可行性研究审查则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安全设施部分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和规范,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及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参考。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预计危险程度、造成危害的因素及其所在部位或区域、可能接触危险有害因素的职工人数、使用和生产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的名称和数量、安全措施专项投资估算、实现治理措施的预期效果、技术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对专篇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提出建设项目中安全方面的结论性意见。初步设计审查的基调应是实施性的。
审查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专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
(1)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
2、工程概述
(1)本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
(2)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及特殊要求;
(3)改建、扩建前的安全设施概况;
(4)主要工艺、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及主要危害概述。
3、建筑及场地布置
(1)根据场地自然条件中的气象、地质、雷电、暴雨、洪水、地震等情况预测的主要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建厂的四邻情况对本厂安全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3)工厂总体布置中诸如锅炉房、氧气站、乙炔站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仓库等对全厂安全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厂区内的通道、运输的安全。
(5)总图设计中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采光、通风、日晒等情况。
(6)辅助用室包括救护室、医疗室、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女工卫生室的设置情况。
4、生产过程中职业有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原料、材料、中间体、副产物、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
(3)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大的设备的种类、型号、数量。
(4)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5、安全设施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
(1)工艺和装置中,根据全面分析各种危害因素确定的工艺路线、选用的可靠装置设备,从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设置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
(2)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类别、等级、范围选择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及防雷、防静电及防止误操作等设施。
(3)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紧急停机、事故处理的保护措施。
(4)说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和急性中毒的抢救、疏散方式及应急措施。
(5)扼要说明在生产过程各工序产生尘毒的设备(或部位)及尘毒的种类、名称,尘毒危害情况,以及防止尘毒危害所采用的防护设备、设施及其效果等。
(6)经常处于高温、高噪声、高振动工作环境所采用的降温、降噪及降振措施,防护设备性能及检测检验设施。
(7)改善繁重体力劳动强度方面的设施。
6、预期效果评价
对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危害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提出专题报告和综合评价。
7、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1)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维修、保养、日常监测检验人员。
(3)安全教育设施及人员。
8、专用投资概算
(1)主要生产环节安全设施费用。
(2)检测装备及设施费用。
(3)安全教育装备和设施费用。
(4)事故应急措施费用。
9、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存在问题与建议必须列出,且是重要内容。竣工验收审查
竣工验收审查是按照安全专篇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及其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审查,并对建设项目作出安全措施的效果评价。竣工验收审查是强制性的。
建设单位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措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要有安全的内容,并建立健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预验收。对体力劳动强度较大,产生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要按国家有关标准委托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监测机构进行体力劳动强度、粉尘和毒物危害程度的测定工作,测定结果作为评价安全设施的工程技术效果和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查出的隐患,由建设单位订出计划,限期整改。
借助设计消除危险是系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原则,也是安全审查的重点。
实施安全审查就是要保证在早期设计阶段尽可能将危险降到最低程度。审查的本身包含着对工程项目安全性的分析、评价、监督和检查。为保障现代化生产的安全,对安全审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必须运用科学和工程原理、标准和技术知识鉴别、消除或控制系统中的危险,建立必要的系统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出系统安全程序计划,应用科学的分析方法、保证系统安全目标的实现。所以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是管理部门、设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责任,也是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专业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安全生产中的“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是目前从事“三同时”监察工作最为明确、具体的法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都是原劳动部第3号令的配套规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
1)“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它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
2)“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入投资计划。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a 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b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c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d 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e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f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②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率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有详细规定。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③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除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还要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④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⑤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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