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2024-09-18

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1届毕业生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全体2011届毕业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1届全体毕业生于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至6月16日(星期四)返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在此期间,学校将要组织毕业补考、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毕业典礼等系列活动。为了确保毕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就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要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须在6月10日内返校,其他学生须在6月12日内返校。

二、报到要求

学生返校后先到辅导员处报到,并提交和填写以下资料:

(1)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用工证明以及其他说明就业去向的相关文件(自主创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提交家长证明;没有就业需要的毕业生提交本人声明;毕业后继续深造、从军或到村任职等其他国家项目的毕业生,提交相应证明文件等)。

(2)提交《实习鉴定表》。该资料须存入毕业生档案,不可缺漏。

(3)填写《就业信息确认单》。该资料须存入毕业生档案,不可缺漏。

(4)提交《毕业体检表》(尚未参加毕业体检的学生须在5月31日前早晨空腹自行到长沙市八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须进档案)。

(5)贷款学生需填写《还款协议书》。该资料须存入毕业生档案,不可缺漏。

(6)填写其他毕业档案所需的资料(具体内容从辅导员处了解)。

(7)上交《学生证》(若遗失,须交工本费10元)。

(8)交《团员证》,以便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签手续。

三、毕业补考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校于6月11日至6月12日两天组织毕业补考,补考信息可到各系查询,补考安排将于5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学生需在6月1日前核对补考信息,有疑问的学生须在6月1日之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本人书面申请——到教务处领取成绩质疑表——审批完毕后领取成绩勘误表——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勘误、备案。

四、毕业教育活动

1.学校将组织全校肄业班学生参加“优秀毕业生成才经验交流会”,请荣获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可到校园网查询)好好整理自己在学校学习、成长、成才方面的宝贵经验,就某个专题形成发言稿(不少于1500字),并于6月1日前将电子稿发给辅导员。

2.学校将于6月14日下午召开毕业典礼暨欢送会,希望同学们按时出席。

五、离校手续

所有毕业生均须办理离校手续。为了解决以往毕业生需要到多个部门排队办理手续的麻烦,今年学校开发了毕业生离校系统,同学们可以通过此系统在网上完成绝大多数手续的办理,但仍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1.第一步,上网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况。

毕业生离校手续共有10个环节,学校各部门对于符合手续办理条件的同学将于5月31日前批量办理了离校手续,同学们可于6月1日开始上网查询自己的离校手续办理状态(注:已经办理的状态显示为“√”),并根据查询情况提前做好其他手续的准备工作。

查询方法一:登录学校“校园网”()──点击“数字校园信息门户” ──在登录界面输入“帐号、密码、验证码”进入数字校园门户网──登录后,点击页面左边的“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入──点击“离校流程”中“查看需办理离校手续”。

查询方法二:登录学校“校园网”()──点击右下角的“旧版网站” ──点击“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外网 内网” ──在“用户登录”栏输入帐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离校流程”中的“查看需办理离校手续”。

2.第二步,到校后,对应查询提示中尚存问题的环节(如:借书未还、欠学费、成绩不合格等)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6月15日前,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团委、组织人事处、保卫处及所在系部等部门可接待同学们办理相应手续)

3.第三步,返校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6月15日、16日集中到卡

务中心办理校园卡注销和到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由于“第二步”所涉环节手续办理均需使用校园卡,同学们务必将校园卡注销手续留在倒数第三个环节办理,将退宿手续留在倒数第二个步骤办理。

4.第四步,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须具备毕业资格,基本条件如下:全学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思想表现合格(目前无违纪处分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合格。具备毕业资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暂不具备资格者,先办理离校手续,缓发毕业证。

请同学们务必提前与学校联系,提前关注与毕业有关的各项信息,及时参加毕业不考,完成毕业论文,缴清学费,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2.毕业离校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同学们提前向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按时回校参加各项毕业活动。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请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委托家长前来办理,且须出具委托书(签字有效)。

4.毕业是学生人生的大事,敬请各用人单位支持,避免学生因未按时参加毕业考试、毕业体检等活动而影响正常毕业。

长沙师范学校(专科)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二

为全面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网上注册

自2014届毕业生信息录入省就业信息网以来,广大毕业生积极上网注册,并能及时将注册信息所遇到的情况反馈到就业指导办公室。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毕业生未注册,这直接影响到这部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为使全体毕业生顺利毕业,请毕业生同学抓紧时间在省就业信息网(师范生为“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非师范生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底。否则,将无法办理未注册成功毕业生的正常毕业手续,如因未注册所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

包括两种签约方式形成的就业协议书:分别为省内单位网上签约的、省外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的两种。

1、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的:

凡已从就业信息网签约成功的毕业生,须督促签约方用人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辅导员处,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2、省外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的:

凡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毕业生个人到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领取一式三份全国统一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事部门盖章,并将其录入就业信息网,由个人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辅导员处,由各学院汇总后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3、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劳动合同首、尾页复印件(含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视为灵活就业;

4、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须于5月31日前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5、关于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采取个人自愿、自行办理的原则。潍坊市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单位及地址如下:

(1)潍坊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新华路人才市场1楼),咨询电话:0536-8875252。

(2)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21楼(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616号,胜利东街和新华路交叉路口),咨询电话:0536-8583125。

潍坊市以外办理人事代理的单位,请咨询当地人社(或教育)就业主管部门。

三、关于灵活就业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有关统计灵活就业的规定,有工作单位(劳动收入)但不能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办理灵活就业证明。凡办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其派遣地为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并且不影响当地的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办理中注意以下问题:

1、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的须由个人到相关单位盖章。各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可作为毕业生灵活就业单位,但盖章人数不能超过3人。《灵活就业方式证明》要根据工作单位情况填写,不得空项,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用人单位盖章后(盖章须是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毕业生个人要登陆相应的省级就业信息网,提出灵活就业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录入。

3、办理完毕的毕业生要将《灵活就业方式证明》交学院辅导员处;学院审核后以院为单位于5月16日前将《灵活就业方式证明》(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及汇总表统一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各学院上交的《灵活就业方式证明》对申请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统一进行审批。

注意:《灵活就业方式证明》上不允许出现学生登录就业信息网的账户和密码。

四、关于升学及征兵入伍

毕业生升学或出国留学的,将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后交辅导员处;如5月31日前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的学校,可由学生本人写明录取院校、专业名称、档案详细发送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所在学院盖章确认后,方可按升学录入。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放弃升学补发报到证的手续。就业方案列为升学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本人申请不再继续学习的,经学校批准后形成正式文件,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9月1日前到省厅办理的,不出具此证明),于当年11月31日前到省厅补办就业报到证,逾期不再办理。

学生已经征兵入伍并于今年毕业的,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武装部公章)交辅导员处汇总。

升学及征兵入伍的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31日前统一交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就业去向的录入。

五、关于其他问题

有关征兵入伍或服务西部的问题,请见相关通知或咨询相关部门。

六、各学院须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16日前报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行政楼2楼西208房间)。未尽事宜请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8785299。

附件:

一、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二、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

三、升学及征兵入伍情况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3.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三

为了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集中办理2011届毕业生离校财务相关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1年6月20日、21日、22日、23日

每天办理时间:上午9:00~11:40、下午14:30~16:30

二、办理地点

财务处办公室(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一楼)

三、相关手续

1.学费清理。按学校规定,欠费学生暂缓办理离校财务相关手续。

2.教材费结算。

3.清退财产押金。

4.门诊医疗费报销。2009年9月1日前,每人每年按30元的标准限额报销,报销后余额按60%退还;2009年9月1日后,每人每年按20元的标准限额报销,报销后余额不退还。

四、注意事项

1.各毕业生班级指定一名负责人收集本班级学生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门诊医疗费票据,凭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专门办理本班级学生的离校财务相关手续。

2.只有按毕业离校程序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后,财务处才办理财务相关手续。

3.按学号顺序整理好《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4.门诊医疗费票据按2009年9月1日前后分段整理,2009年9月1日前的票据在集中办理时间到财务处116室签批;2009年9月1日后的票据需预先到后勤处学生医保办签批,签批后才能报销。

财务处

4.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四

各教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和院办通[200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的原则

1、毕业生已找到工作单位的,凭毕业生报到证或用人单位准迁户口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2、毕业生愿意将户口迁往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3、暂没有落实户口迁移去向的毕业生,根据户口迁移规定,在两年内,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待落实迁移去向后再办理迁移手续;过两年仍未落实迁移去向的毕业生,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政策将其户口注销,并开出迁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

1、毕业生在离校时或离校后一个月之内,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须先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将迁往地址一栏填写具体、准确),交户口迁移费15元,然后由本人领

取《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户口需保留在学校的,请填写好《毕业生户口保留登记表》,交户口保留、迁移费用30元。在两年内,保卫处负责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户政手续;毕业生落实好户口迁移去向后,保卫处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证》,可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办邮寄,不另收取费用。

3、毕业生离校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按照户口保留情况对待。

三、其它

1、毕业生离校时,务必按照本人的具体情况办理户口迁移或保留手续,交清相关费用,否则,保卫处不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由于时间紧,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好保卫处印发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或保留登记表,并以学院为单位收齐相关费用,于5月28日之前交保卫处办公室户籍室。

3、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地点设在保卫处办公室户籍室公室。(第二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7186035联系人:廖老师。

湖南文理学院保卫处 2013年5月20日

201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2013届毕生户口保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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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五

本周内请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6月18日下午15:30-16:30到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给王伟

或王晓斌,上交前请用铅笔在体检表的左上角标注上自己学号。

2.上交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或者已带走不能交回的,到学院找学工办刘芬

老师补办,并交13元手续费。学生证请于体检后立即交给王伟或王晓斌。

3.未交离校申请书的请速度上交,申请书上需要自己和本人导师的签名。

4.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请速度缴清,妥善保存票据;并且持三年的住宿费

发票到楼长处核对缴费信息;如自己的住宿费票据丢失,请找楼长自行处理。

5.往图书馆提交的电子版论文请及时核查状态,确保通过;在图书馆借书的,只要是通过本人的一卡通借出去的,请速度归还,图书丢失的请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6.一卡通可能需要上交,如即将离校,请将一卡通卡内余额取完,托付在校

同学保管,以便学校收取。另外,如一卡通不能交回,可能存在交费问题,具体情况进一步通知。

7.党员请将党组织关系转档的抬头、单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尽

快上报给学工办晋蓉老师,否则会影响党组织关系交接。

8.之前上党课的部分同学,毕业后到单位或升学后入党可能需要党校学习登

记表,需要此表的请找马老师领取并登记。名单如下:

贾高智、李会敏、朱琳、户秀萍、张文波、尤凯、李宝东、李全红、郭颂、杨晓飞、柳敏、张伟花、程春茂、郝晓东、苗艳勤、徐志雄、周康康、郑晓飞、赵远涛、王磊、韩兆宇、孙岩

离校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将于2013年6月25日左右下发离校通知单(循环单),需要学院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图书馆四个部门盖章后才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转移。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手续无法办理,请自行解决。

7月2日早9点学校举行毕业典礼,毕业典礼完毕发放证书和派遣材料等,届时为离校最后期限。

如有人已经离校或者下发各种证书、派遣材料前离校,需要填写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签字后方可代领,领取后的转交和保管由本人和委托人双方协商,责任自负。

委托书格式和要求见下页。

太原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级研究生毕业材料代领委托书 本人XXX,学号20105XXXX,身份证号 ***666,因需要提前离校。

委托YYY,学号20105YYYY,身份证号 14010***77,代本人领取 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组织关系、等 X 份毕业材料。

相关材料的保管和交接等事项本人已与YYY协商妥当,责任自负。

委托人签字:本人签字:日期:日期:

受XXX委托,我已收到学院下发的相关毕业材料,后续的保管和交接等事项将按之前的协商进行处理。

接收人签字:

日期: 说明:委托人和接收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无效;

签字和日期需亲笔书写,打印无效;

6.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六

各教学院(系)、班:

根据学校学籍档案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毕业生学籍档案整理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袋材料分装顺序

1.普通高校招生档案材料(在教务处考务科领取)

2.学生学籍表(在院系)

3.学生成绩表(院系录入成绩后下载打印、盖章)

4.毕业生登记表(在考务科领取,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5.录取通知书(在教学系领取)

6.体检表(在教学系领取)

7.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在教学系领取)

8.实习手册(在教学系领取)

9.军训成绩评定表(在教学系领取)

10.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复印件

11.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表(在教学系领取)

12.毕业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学籍表、学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一律用碳素笔填写,一份装入档案袋,另一份以班为单位交考务科存档。

2.实习手册一式两份,一律用碳素笔填写,一份装入档案袋一份,另一份交院(系)存档。

3.存档的学生学籍表要求填写样表1;学生成绩表填写样表2;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填写样表3。实习手册填写样表4(卷内文件目录中题名按学号从小到大整理并编页号)。

4.请各院(系)一定要严格按时、按要求对毕业生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三、交表时间

各院(系)统一收集本院(系)毕业班档案后于2014年6月6日前以班为单位交教务处考务科统一密封验印。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卷内文件目录

卷内文件目录

卷内文件目录

7.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七

各系:

根据学期工作计划,现开始准备2014届毕业生相关手续,现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核实学生信息,注意以下几方面:1、2、3、有无遗漏,如有,请在表上添加相关信息。对于已退学,开除的学生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请在表上注明。本表信息来源于电子学籍,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所学专业,级别等信息,如有错误请予以标记,以便核实。

该表请务于3月11日上午下班前交还学生处。

二、班主任需要准备或填写的材料1、2、学生照片(二寸2张,一寸2张)通知高级工(技师)毕业生准备好原高中(职专、技校)毕业证书,保证能够及时上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3、毕业生鉴定表

(1)没有填写的请到学生工作处领表。

(2)请认真填写班主任鉴定意见、学生成绩。并到学生处盖章。

三、其他

1、学生工作处将逐步下发毕业生的档案袋、入学登记表等毕业材料。

学生工作处

8.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办理函 篇八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

我系专业班同学(应届生、往届生),因离校手续办理过程中在你部门未审核通过,现到你部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

系部签章年月日

领取毕业证程序说明:

1.往届生和有关部门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毕业

生,首先在系部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系部要注明该生 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未通过的部门。各系在学生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后,应立即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系部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2.毕业生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函》上签字、盖章,并在学生管理 系统考核栏中审核通过。

3.毕业生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到招生办领取毕业证。

4.毕业生持毕业证到信息办签字、盖章。

9.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问答 篇九

1、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投递及查询?

(1)在6月25日前已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2)在6月25日前未签订“协议书”的,其档案投递单位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其档案将根据考取的具体学校的地址进行投递。

(4)出国的毕业生,其档案投递至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

(5)档案投递时间在毕业离校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档案投递结果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档案去向查询”查询。

档案查询网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2、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1)在6月9日及以前签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而且“协议书”上的条款均已填写完整,特别是上海单位2014年信息登记号,下同),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2)在6月9日到6月25日间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栏。

(3)在6月25日以后签订“协议书”的,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鉴证盖章后,凭“协议书’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7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自行办理报到证。

(4)未签约毕业生报到证:在毕业离校之日起两年内(2014.7.1~2016.6.30),毕业生可凭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来校办理打印报到证的有关手续。报到证的底联放入个人档案以及之后的档案转递均由毕业生去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3、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上海户籍?

(1)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等待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审批结果。凡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请至单位领取批复单,凭批复单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和迁移户口事宜。

(2)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规定,对于非上海生源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若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户口及档案一律转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政策照顾除外)。

(3)获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根据其落户地址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用人单位办理落户手续和办理劳动手册。

(4)落户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请于2014年8月1日以后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时需持:①单位集体户口证明②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落户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毕业生其手续办理程序为:

第一步,查询档案到达。8月1日之后毕业生可通过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n)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或者直接到受理部门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二步,若档案已到达,凭所需材料直接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取得上海市户籍进沪就业通知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凭接受单位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办理;如同时办理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集体户口,需要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两张。

4、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5、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6、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居住证积分?

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7、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哪些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

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8、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怎样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及其作用?

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携

带单位盖好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9、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去外省市就业、出国留学或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报到证、户口如何处理?

去外省市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6月9日前签订“协议书”的(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还需得到单位所在省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委的盖章同意),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6月9日至6月25日间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为其统一办理“报到证”,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告栏。

(五)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或6月9日前未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离校时由学院发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六)考取研究生及专升本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办理户籍、档案转移手续(考取本校的,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

10、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投递

1、在6月9日前签订“协议书”的,且签约单位为上海以外省

市的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将根据“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10.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篇十

办理流程:

一、班主任处领取:(1)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2)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3)校外实习学生守则、(4)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同意书。

二、打印:(1)灵活就业证明、(2)学生校外实习协议(根据实习企业实际情况)。

三、11月22日返校后,统一领取《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四、填写签字:认真按要求填写,班主任监督填写过程并与家长联系确认之后,方可开始进行家长同意书的签字和离校手续的办理。顶岗实习审批表须经学院各主管部门及系部签字盖章,灵活就业证明须经实习企业及学院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

五、班主任及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同意离校后,到办公楼217室赵老师处办理离校实习确认登记。

六、审批及存档:全部办理完成后,将确认签字文件(学生顶岗实习审批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学生校外实习家长同意书、学生校外实习协议、灵活就业证明)统一上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及就业辅导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正式离校进行顶岗实习。

说明:

一、填写注意事项

(一)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家长同意书:学生、家长本人签字,时间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

(二)校外实习协议书:单位盖章,只有单位公章、人事章有效,其它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均无效。时间填写按实际离校顶岗实习时间。

(三)灵活就业证明:单位盖章,就业时间填写为2011年11月26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四)校外实习学生守则: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妥善保存。

(五)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注意事项:认真阅读,按要求仔细填写。

(六)毕业生实习手续:认真阅读。

(七)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在封面、第二页、学生顶岗实习考核鉴定表第二页里的企业指导老师签字后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共三处。

二、各环节注意事项

(一)班主任:学生动向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确认,发放学生需办理文件,学生岗前教育,学生离校情况监控。

(二)就业辅导员:办公楼217室,登记信息,离校登记确认,收取灵活就业证明,审核离校文件。

(三)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学生离校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手册,所指导学生必须定期(每周一次)与自己的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并及时汇报顶岗实习最新进展,并最终形成书面材料。

三、文件上交期限: 2011年11月28日学生离校参加顶岗实习前,须将规定文件缴齐。

四、留校人员注意事项

(一)专升本人员:经家长同意留校复习者,于班主任处统一登记备案。

(二)已顶岗实习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需要在校住宿者,于班主任及辅导员处统一进行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办理留校住宿手续,并必须保证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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