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2024-10-20

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11篇)

1.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一

化学是一门自然科学,简言之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用途及人工合成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化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篇一

岁月如流,转眼实习期即将结束。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我很快适应了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回收翘望,有优点可待继承发扬,还有不足需学习改进。

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当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时常通过报纸、电脑关注国内外形式及有关政治动向。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学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于个人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牢固的掌握了些专业以外的知识。随着技术的更新,工艺流程的不断充善,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我抱着不断进取的求知信念,从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在学习和掌握化工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拓展延伸。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技术人员而不懈奋斗。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厂纪常规,认真履行铁件操作人员的职责。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操作规范化,技能熟练化,基础设施清洁维护经常化。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实践操作有措施,有纪律。工作期间始终以热心、细心为准则,联系现场实际,勤观察、勤思考、勤学习。工作实践让我的业务不断增长,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都有很大提高。

我的生活准则是: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人真诚热情,乐于助人。坚持自我反身且努力完善自己人格的意念,时刻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一贯奉行严于律己的信念。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说话做事粗技大叶。与人交流沟通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喜欢自己的专业和工作,所以有信心改进不良习惯。

几个月实习工作的磨练,培养了我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求实精神,树立了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生产实践让我学会脱离浮躁和不切实际,心理上更加成熟坚定。为走向工作岗位做好充分准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承和发扬自己的优势,学习改进不足。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

化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篇二

本人在几年中系统学习了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等。通过学习,本人系统掌握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化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管理的能力,能成为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几年的学习,本人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及化学工程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了解国家关于科学研究、化学相关产业的政策,国内外知识产权等力面的法律法规;

5、了解化学某些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化学相关产业发展状况;

6、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推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理论,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化学专业毕业自我鉴定篇三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这些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很难忘。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总结过去,收获良多,现总结如下。

我叫xxx,是xx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一名应届毕业生,专业是化学教育。做名优秀的教师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我所崇高的教育是以人为本,因人施教。教育、教师、学校应该是为学生服务的。为一切学生,为学生的一切,我愿用我毕生精力,精心培育满园桃李!

在校期间,我勤奋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并将之融会贯通,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验能力。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等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计算机办公软件。

平时,我还十分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作为师范生,我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乐观向上,在基本技能“三字一话”上,我坚持勤练书法,钢笔字、粉笔字较好,普通话通过二级乙等;在能力培养上,校内积极参加了“未来教师职业技能大赛”,“普通话大赛”等活动。校外尝试从事家教工作,并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多次进行教学实践,既实践了所学,又锻炼了能力。在这些工作中很好地锻炼了自己,使自己完全具备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能力。

我深知社会的人只有融入人的社会化元素才能够成就一个作为文化传播者的价值!我认为一个人只有把聪明才智应用到实际上工作中去,服务于社会,有利于社会,让效益和效率来证明自己,才能真正体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我坚信,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只有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能发挥出人的全部潜力,做出更出色的成绩,实现人生的价值!我不求流光溢彩,但求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的淋漓尽致,我不期望有丰富的物质待遇,只希望用我的智慧,热忱和努力来实现我的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

也许我并不完美,但我很自信,请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尽我的努力让你满意。大学时期,虽然我的成绩不是的一个,但是我是比较努力的一个。作为应届毕业生,虽然工作经验不足,但我会虚心学习、积极工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用时间和汗水去弥补。所以我深信自己可以在岗位上守业、敬业、更能创业。我无意用华美的字句来修饰我的人生,只希望有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一颗真诚的心在期待你的信任,一个人的人生在等着你的改变!

2.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二

1仪器与材料

Yanaco MP-S3显微熔点测定仪(未校正);Bruker ARX-300核磁共振仪(TMS内标);LCQ Advantage型LC-MS质谱仪;色谱用硅胶为青岛海洋化工厂产品;葡聚糖凝胶Sephadex LH-20为瑞士Pharmacia公司产品;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药材采自迁西中药材GAP种植基地,由迁安市润青中药材种植技术开发中心郭庆研究员鉴定为金银忍冬(Lonicera macckii(Rupr.)Maxim.)的干燥叶。

2提取与分离

干燥金银忍冬叶8kg,粉碎,用70%回流提取3次,合并提取液,减压浓缩得浸膏,将浸膏混悬于适量的水中,分别用石油醚、乙酸乙酯、正丁醇进行萃取。乙酸乙酯部分经反复硅胶柱色谱,以氯仿-甲醇(200∶1~1∶1)梯度洗脱,TLC合并,得到10个流分(Fr.1~Fr.10)。流分Fr.2~Fr.4经硅胶柱色谱,Sephadex LH-20反复分离纯化得到化合物1(10mg),2(15mg),3(10mg),4(12mg),5(20mg),6(10mg)。

3结构鉴定

化合物1:淡黄色粉末(甲醇),mp 329~331℃,盐酸-镁粉反应阳性,Molish反应阴性。1 H-NMR(300 MHz,DM-SO-d6)δ:12.88(1H,s,5-OH),10.80(1H,s,7-OH),7.42(1H,dd,J=2.0,8.0Hz,H-6′),7.40(1H,d,J=2.0Hz,H-2′),6.89(1H,d,J=8.0Hz,H-5′),6.69(1H,s,H-3),6.42(1H,d,J=1.8Hz,H-8),6.20(1H,d,J=1.8Hz,H-6)。以上数据与文献[5]报道的木犀草素(luteolin)基本一致。

化合物2:淡黄色粉末(甲醇),321~323℃,盐酸-镁粉反应呈阳性。ESI-MS m/z:309[M-H]+。1 H-NMR(300MHz,DMSO-d6)δ:12.90(1H,s,OH-5),10.88(1H,s,7-OH),9.95(1H,br s,4'-OH),7.54(2H,dd,J=8.5,2.0Hz,H-2′,6′),6.92(1H,d,J=8.5Hz,H-5′),6.84(1H,s,H-3),6,45(1H,d,J=2.0Hz,H-8),6.15(1H,d,J=2.0Hz,H-6),3.82(3H,s,OCH3)。以上数据与文献[6]报道的金圣草素(chrysoeriol)基本一致。

化合物3:黄色粉末(甲醇),mp 181~183℃,盐酸-镁粉反应阳性,Molish反应阳性。ESI-MS m/z:449[M+H]+。1 H-NMR(300 MHz,DMSO-d6)δ:12.70(1H,s,5-OH),10.80(1H,br s,7-OH),10.20(1H,br s,4'-OH),8.07(2H,dd,J=2.0,8.8Hz,H-2',6'),6.88(2H,dd,J=2.0,8.8Hz,H-3',5'),6.40(1H,d,J=1.8Hz,H-8),6.20(1H,d,J=2.1Hz,H-6),5.40(1H,d,J=7.5Hz,H-1″)。以上数据与文献[7]报道的山柰酚-3-O-β-D-吡喃葡萄糖苷(kaempferol-3-O-β-D-glucopyranoside)基本一致。

化合物4:色粉末(甲醇),mp 176~178℃,盐酸-镁粉反应阳性,Molish反应阳性,酸水解检出葡萄糖和鼠李糖。1 H-NMR(300MHz,DMSO-d6)(:12.60(1H,s,5-OH),7.56(1H,br d,J=8.8 Hz,H-2,7.52(1H,br s,H-6,6.84(1H,d,J=8.8Hz,H-5,6.20(1H,br.s,H-6),6.37(1H,br s,H-8),5.34(1H,d,J=6.3Hz,H-1,4.37(1H,br s,H-1(,0.99(3H,d,J=6.0Hz,Rha-CH3)。样品与芦丁对照品共薄层色谱,Rf值一致,且混合熔点不下降,结合文献[8]鉴定化合物4为芦丁。

化合物5:淡黄色粉末(甲醇),mp 210~212℃。ESI-MS m/z:369.2[M+H]+。1 H-NMR(300MHz,DMSO-d6)(:7.40(1H,d,J=16.0Hz,H-7),7.04(1H,brs,H-2),6.97(1H,d,J=8.0Hz,H-6),6.77(1H,brs,H-5),6.12(1H,d,J=16.0 Hz,H-8),5.04(1H,m,H-3,3.88(1H,m,H-5,3.60(1H,m,H-4,3.54(1H,s,7'-OCH3),2.12(2H,m,H-2'),1.85(2H,m,H-6')。以上数据与文献[9,10]报道的绿原酸甲酯(methyl chlorogenate)基本一致。

化合物6:白色粉末(三氯甲烷-甲醇),mp 206~208℃。三氯化铁-铁氰化钾反应呈阳性,溴甲酚绿反应阳性。与绿原酸对照品进行TLC对照,在三种溶剂系统中展开,Rf值一致,且混合熔点不下降,鉴定化合物6为绿原酸(chloro-genic acid)。

参考文献

[1]严仲铠,李万林.中国长白山药用植物彩色图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393.

[2]朱有昌.东北药用植物[M].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1061.

[3]王广树,周小平,袁升杰,等.金银忍冬果实中化学成分的研究[J].中国药物化学杂志,2010(03):211-213.

[4]王玉莉,杨立,罗国安,等.金银忍冬果实非环烯醚萜苷类化学成分研究[J].天然产物研究与开发,2007,19(1):51-54.

[5]刘莹,李喜凤,刘艾林,等.细皱香薷叶的化学成分研究[J].中草药,2009,40(9):1356-1359.

[6]杨念云,任爱农,胡万春,等.菊花脑嫩茎叶的化学成分[J].中国药科大学学报,2005,36(5):402-404.

[7]张祎,葛丹丹,薛婧,等.火绒草黄酮类成分的分离与结构鉴定[J].沈阳药科大学学报,2011,28(3):186-189.

[8]张援虎,何丽,关焕玉,等.追风伞中黄酮类成分的研究[J].中国中药杂志,2010,35(14):1824-1826.

[9]王海楼,任恒春,邹忠梅.血三七抗氧化活性成分研究[J].中国药学杂志,2011,46(11):819-822.

3.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三

关键词:初中;人教版;化学;概念

一、化学基本概念教学的常见问题

化学基本概念是通过大量实验,用简练准确的语言抽象概括出的化学原理、定义和反应规律等内容。常见的有:化学变化、催化剂、质量守恒定律等。对这些内容的学习,能够有效帮助学生记忆和对实验内容、过程和结果的学习理解。

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我们的教学常会遇到以下问题:(1)语言过于概括简练,学生的理解掌握难度大。例如,置换反应的概念:由一种单质和一种化合物起反应,生成另一种单质和另一种化合物。虽然用了准确简洁的语言对反应过程进行了概括,但对反应的具体理解还需要通过实验学习。(2)内容较多,学生的记忆工作繁重,容易产生厌学现象。基本每一节课,都要接触学习新的基本概念内容,学生很容易因为背诵任务量过大而产生厌学心理。

二、化学基本概念的教学方法

为了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课堂教学中我们也采取了一些教学方法来帮助学生学习化学基本概念。较为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直观教学法。利用课上的示范性实验、模具等向学生具体地展示整个化学反应的过程,通过实验过程帮助学生理解记忆相关的基本概念。

2.对比教学法。不同化学概念之间既有区别,也存在着联系。将相似的概念进行对比教学能够帮助学生清晰区分概念内容,关联记忆相似知识。例如,对分子、原子、元素的概念教学,可以把分子、元素、原子进行对比教学。

三、如何帮助学生优化对化学基本概念的记忆

为了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优化学生对化学基本概念的记忆,在教学当中我们还可以采用如下的方式进行教学:

1.多媒体结合式教学。随着基础信息化教学设备的普及,老师应该提升自己对多媒体设备的操控能力。运用多媒体,弥补课堂示范性实验的不足之处。

2.具象化教学。对于概念的学习较为枯燥乏味,如果设计为较有意思的卡通形象,能够有效地优化学生对概念的学习与记忆。

在教学中,老师不只要站在教的位置,更要站在学的位置上为学生考虑,才能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的难题。

4.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四

唐青林

(1)为避免泄露商业秘密,本文中涉及的公司名/人名/技术名,均作了技术处理。

(2)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司法鉴定,唐青林律师的观点是:司法鉴定人只应就涉案技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侵权人使用的技术信息与权利人主张的技术信息是否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同”得出结论即可,至于某项技术是否重要,鉴定结论不应予以结论,否则就是越俎代庖。某项技术信息是否重要,应考虑其在市场上、在商业应用中是否重要,不属鉴定范围,应交由法官独立判断。

(3)北京唐青林律师是商业秘密法律领域专业律师,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着作《商业秘密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 》,他关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观点和案例多次被《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企业观察报》等媒体广泛报道。欢迎就商业秘密司法鉴定问题与唐青林律师交流切磋。

SY市人民检察院:

我作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劲松的律师,以及SY威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铭公司”)的法律顾问,收到该案湖南省某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湘司鉴字00001号、湘司鉴字201300002号)后,仔细阅读该两份《鉴定意见书》,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贵院参考:

一、《鉴定意见书》证明刘劲松的和SY威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

根据我国目前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领域的审判实践,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第一步应该首先明确“秘密点”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然后第二步判断涉嫌侵权的软件和权利人的软件的“秘密点”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同。

结合本案,判断思路为:

第一步:明确“秘密点”。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结论为:“委托人提交鉴定的汇龙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根据该司法鉴定意见,确定了“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是本案需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秘密点”。辩护人希望检察官高度关注此点,此为本案核心要点,后续一切争议,包括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同,均围绕这个核心展开。

第二步:判断涉嫌侵权的软件和权利人的软件的“秘密点”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同。湘司鉴字201300002号《司法鉴定意见》“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

既然本案“秘密点”为“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而“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足以充分证明二者不相同或者不存在实质性相同。

结合上述司法鉴定意见,检察官和法官一眼便知,本案刘劲松或SY威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二、进行“非公知性”鉴定的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

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结论为:

1、委托人提交鉴定的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2、2008 在2008总线电缆测试系统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技术信息。

辩护律师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结论不规范,让不懂计算机技术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使用该《司法鉴定意见》:

(1)根据该司法鉴定意见确定了本案“秘密点”为“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这是令辩护人满意的地方,至少把案件“秘密点”确定了。

(2)但是,该结论第二点非常不规范,存在司法鉴定意见越俎代庖、误导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的可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意见》可以“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某项技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状态做出司法鉴定,而不能越俎代庖,对某项技术的“重要性”做出判断。

某项技术信息是否重要,应考虑其在市场上、在商业应用中是否重要,不属于“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不属于法定的鉴定范围,应交由法官根据法庭上根据控辩双方的控辩进行独立判断。

三、进行“同一性比对”的湘司鉴字201300002号《司法鉴定意见》部分结论存在的问题

在同一性比对方面,湘司鉴字201300002号《司法鉴定意见》有三点司法鉴定意见:

1、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但双方的源代码文件中存在相当部分相同和实质性相同代码段,这些程序代码是双方模块主要功能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2、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出现相当多的“相互复制”情况。

3、在汇龙2008 配置的BG模块、WT模块、CQ模块中,BG模块和WT模块是主要模块,BG模块和WT模块用于完成设备通信和信息交换,CQ模块为次要模块,其主要目的在于监听和记录BG与WT之间的通信工作,它无法独立工作,只依存于BG和WT模块。

(1)辩护人非常高兴地看到该《司法鉴定意见》判定“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结合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秘密点”为“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既然“秘密点”差异较大”,足以充分证明二者不相同或者不存在实质性相同,检察官和法官一眼便知,本案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辩护人非常遗憾地注意到,该司法鉴定意见在得出“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的结论后,又饶开本应直接认定二者不相同或者不存在实质性相同的结论,接着说“双方的源代码文件中存在相当部分相同和实质性相同代码段”,这实在令辩护人不解。

首先,这种措辞不科学,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关于司法鉴定应当尊重科学的要求。(I)“存在相当部分相同和实质性相同代码段”,只能证明存在部分代码段“相同和实质性相同”,而不是涉案的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同和实质性相同”;(II)“相当部分”是多少比例?是否足以判断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同和实质性相同”?如果不能针对“秘密点”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同得出结论,这种比对就没有任何意义,这种司法鉴定意见让法官和检察官无所适从,让案件陷入混乱。

(4)“相互复制”是什么意思?究竟谁复制谁的?“你抄袭我的、我抄袭你的?”这种描述竟然出现在用于刑事诉讼的司法意见结论中,非常不严肃、不科学。

(5)在同一性鉴定中,鉴定人还是忍不住对技术重要性得出鉴定结论。法律交给司法鉴定人的任务是:出具司法鉴定意见明确涉案技术是否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同”的情况即可。至于某项技术是否重要,与你司法鉴定人何干?非要对不该鉴定的内容得出结论,就是越俎代庖。本案司法鉴定意见没有针对“秘密点”亦即“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整体组合”是否 “相同”或“实质性相同”得出清晰明确的司法鉴定结论,相反又针对局部某项技术进行重要性点评。某项技术信息是否重要,应考虑其在市场上、在商业应用中是否重要,不属于“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不属于法定的鉴定范围,应交由法官根据法庭上根据控辩双方的控辩进行独立判断。

四、计算机软件侵犯商业秘密的《司法鉴定意见》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的对象是“专门性问题”。具体到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司法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所诉被侵权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是否为“不为公众所知悉”;(2)侵权人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同”。

具体到本案,就应该鉴定:汇龙2008 源代码整体组合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整体组合”之间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同”。

五、司法鉴定意见的结论措辞应该清晰明确

(一)参考他案,司法鉴定意见的结论应该是清晰的、明确的

辩护人摘抄包括国家科技部下属的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在内的两个鉴定意见明确的司法鉴定意见,供贵检察院参考。通过参考这些司法鉴定意见,就可以知悉本案司法鉴定意见的错误之处。

1、重庆海威康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与重庆名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侵犯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渝高法民终字第146号】

法院根据海威康公司的申请,委托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对名希公司生产的颅内压无创检测分析仪所采用的计算机软件与海威康公司享有着作权的计算机软件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同进行鉴定。鉴定中心出具了国科知鉴字()0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意见为:1、海威康公司无创颅内压检测与监护软件源程序与名希公司MICP颅内压无创检测分析系统软件源程序不相同,也非实质相同。2、海威康公司无创颅内压检测与监护软件目标程序与名希公司MICP颅内压无创检测分析系统软件目标程序既不相同,也非实质相同。

2、南京因泰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西安市远征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民三终字第79号)】

江苏省科技咨询中心于8月26日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论:1.因泰莱公司在版权中心登记的PA100系列综合数字继电器嵌入式软件(版本号V3.4)与其PA100产品芯片的软件程序实质性相同;2.因泰莱公司在版权中心登记PA200系列综合数字继电器嵌入式软件(版本号V3.1)与其PA200产品芯片的软件程序实质性相同。

(二)本案司法鉴定意见的结论应该是什么?

结合本案司法鉴定结论,话语不清晰、不明确。我们认为本案司法鉴定意见的结论的措辞应该为:

1、本案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应为:

(1)“委托人提交鉴定的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或者(2)“委托人提交鉴定的汇龙2008 源代码的整体组合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除此之外,不必也不能再超范围对某项技术的重要性进行超越鉴定范围的描述。

2、本案湘司鉴字201300002号司法鉴定意见应为:

(1)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整体组合”之间“相同”或者“实质性相同”。

或者(2)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整体组合”之间 “不相同”或者“不实质性相同”。

除此之外,不应含混其词、甚至在明明已经得出结论“汇龙2008 源代码与威铭2008 源代码相比较,整体差异较大”后,还不直接依法认定二者不相同或者不存在实质性相同,()反而又饶开正确结论,环顾左右而言他。

六、结论性意见

即便本案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和湘司鉴字201300001号《司法鉴定意见》存在上述问题和不足,但是掩盖不了该司法鉴定意见已经把核心问题作出科学的司法鉴定意见,这是一份基本讲良心的司法鉴定意见。

5.化学教育实习自我鉴定 篇五

自我鉴定即为自我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快快来写一份自我鉴定吧。自我鉴定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学教育实习自我鉴定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化学教育实习自我鉴定范文1

作为化学教育专业的学生,实习的第一学期就将结束了,本学期按照教学计划,以及新的教学大纲,已经如期地完成了教学任务。本学期已完成了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及实验部分的内容,期末复习工作也顺利进行。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学习进行复习,并做好补缺补漏工作。无论是教师的编写提纲,还是课堂上的精讲多炼,处处都体现了师生的默契配合。一个学期来,我在教学方面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现总结:

一、重视基本概念的教学

化学基本概念的教学对于学生学好化学是很重要的,在教学中,我既注意了概念的科学性,又注意概念形成的阶段性。由于概念是逐步发展的,因此,要特别注意循循善诱,由浅入深的原则。对于某些概念不能一次就透彻揭示其涵义,也不应把一些初步的概念绝对化了。并在教学中尽可能通俗易懂,通过对实验现象事实的分析、比较、抽象、概括,使学生形成要领并注意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劳动中应用学过的概念,以便不断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和提高运用化学知识的能力。

二、加强化学用语的教学

元素符号、化学式、化学方程式等是用来表示物质的组成及变化的化学用语,是学习化学的重点工具。在教学中,我让学生结合实物和化学反应,学习相应的化学用语,结合化学用语联想相应的实物和化学实验。这样有利于学生的记忆,又有利于加深他们对化学用语涵义的理解。还应注意对化学用语进行分散教学,通过生动有趣的学习活动和有计划的练习,使学生逐步掌握这些学习化学的重要性。

三、重视元素化合物知识的教学

元素化合物知识对于学生打好化学学习的基础十分重要。为了使学生学好元素化合物知识,在教学中要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直观教学、实验教学,让学生多接触实物,多做这些实验,以增加感性知识。要采取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重要的元素化合物知识。在学生逐步掌握了一定的元素知识以后,教师要重视引导学生理解元素化合物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让学生理解元素化合物的性质、制法和用途等之间的关系,并注意加强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对元素化合物知识学习的指导作用。

四、加强实验教学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帮助学生形成概念,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观察和实验能力,还有助于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因此,加强实验教学是提高化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在教学中尽量上好每一节化学实验课。本人教学中,课前准备十分周密,演示实验现象十分明显,效果良好,使全班学生都能看得清楚;教师应从科学态度、规范操作,给学生示范,并启发引导学生从生动的感性知识上升到抽象的思维。

根据本校的实验设备条件,我把一些演示实验改为边讲边做的实验,或调换一些实验,或适当做一些选做实验。同时鼓励并指导学生自己动手做一些家庭小实验,以进一步激励他们学习化学的积极性和探究精神。我还严格要求学生,具体指导他们逐步达到能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化学教育实习自我鉴定范文2

我是xx学院xx班的xx,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在xx省xx市xx县xx初中进行了为期x个月的教育实习。此次实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很多方面。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上课是关键环节。第一天上课,虽然课前不断的告诉自己要镇定,要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学,可是在上课铃声敲响的瞬间,望着台下x双好奇的眼睛,紧张还是不请而来,语速不由加快,即使偷偷地深呼吸也无济于事,备课时设想的提问、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很多都抛到九霄云外。好不容易下课铃响了,我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我“竟然”完成了我第一个教学课时。课后指导老师正面指出了我的不足:紧张,语速太快,同时他也给予我很大的鼓励,肯定了我的教学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吸取第一次课的经验教训和老师的指导,我的第二次课明显进步很多,我终于可以自然地面对学生,没有了紧张的干扰,我上课的语速明显放慢,音量也自然地提高,台下学生的反应也比较积极。指导老师也给予了很大的肯定,让我信心倍增,并带着这份信心顺利地上好以后的课。

实践才能出真知。经过教学并和老师交流,我感悟到:

1、自身对教育学原理的应用还只是纸上谈兵。老师们一直向我们强调,无所谓什么样的教学手段,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最重要的是要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以学生为主老师为辅;上课的时候老师要多留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并及时地毫不吝啬地给予表扬??这些都是他们反复向我们强调并要求我们应用到实际教学中的教育理念,让我受益不浅。

2、就算是很简单的内容,都要进行认真的处理和准备。为了上好每一节课,让学生认为枯燥的书本内容变成是生动的科学知识,让他们感兴趣,都要花上几倍的时间来备课。

3、教学应当一切围绕学生。在教学中,尽量做到内容选材生动,贴近学生兴趣,在课堂上做到以学生为教学的中心,一切活动围绕学生开展,在教学上以引导为主,避免自己一头热,并注意对学生的观察,及时发现他们的不足,耐心指导,但更多的是发现他们的优点,对他们进行表扬,不断地在他们学习过程中鼓励他们,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4、教学不能固守课本,也不能单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从学生的角度来说,传统教学一般都是比较沉闷的,因此需要输入新鲜血液,多结合学生实际,还要注意合理应用多媒体教学,譬如播放短片、音乐,展示资料和图片等,吸引学生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5、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作用,发挥学生积极性是一堂好教学的关键。在和学生渐渐熟识之后,学生积极主动地配合我的教学,这不仅表现在课堂上敢于发言提问,他们还经常提出一些有趣的问题,或者更积极的加入自己的创意。正所谓“教学相长”,我在学生身上学到的其实更多。学生的创意有的时候会让你忍俊不禁,而他们也善于发现问题,有时提出的问题还会难到我呢,不过这也激励我对教材进行进一步的钻研。另外,在教学过程中,自己还存在不少缺陷:

1、个人在讲授知识点时,没有突出重点、难点,时间把握做得不够好。

2、课堂上关注学生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3、语言表达和运用还有待改善。

6.化学检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 篇六

Training to Technique of Chemistry Analysis

课程编号:12924003适用专业:冶金工程(本科)

学时数:16学分数:1

执笔人:黄平编写日期:2007年8月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本门课程属于冶金工程专业的专业技能课程。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理解化学检验基础知识,掌握化学检验的相关理论及计算,掌握有关化验工作必备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使学生在生产实际中应用,提高学生适应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化学检验工岗前培训。

二、课程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课堂讲授:

结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题库,进行讲授。

作业方面:

提高针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题库,提高解题技巧。

考试环节:

本课程为考查课,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考试,取得化学检验工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合格。

三、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

第一章 职业道德与安全生产(1学时)

教学内容:

职业与职业道德,化验检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安全守则,防毒及中毒的现场急救,化学烧伤的预防。

教学要求

1.了解职业与职业道德的原则,化验检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掌握防毒及中毒的现场急救,化学烧伤的预防,采样安全注意事项。重点:防毒及中毒的现场急救、化学烧伤的预防。

第二章 化学检验基础知识(1学时)

教学内容:

化学检验方法分类,化学检验数据和误差。

教学要求:

1.了解化学分析法与仪器分析法。

2.理解与掌握准确度、精密度、误差来源及减免办法。

3.掌握有效数字及运算规则。

重点:准确度、精密度、误差来源及减免办法,有效数字及运算规则。难点:准确度、精密度、误差。

第三章 化学检验室基本知识(2学时)

教学内容:

常用分析仪器的分类及使用方法,溶液的配制,化验室管理基础知识。教学要求:

1.了解常用分析仪器的分类及使用方法,化验室管理基础知识。

2.理解天平的使用原理和使用注意事项。

3.掌握溶液的配制及使用方法。

重点:分析天平的使用原理和使用注意事项,溶液的配制。

第四章 化学分析基本理论(6学时)

教学内容:

化学分析的基本理论及化学分析方法分类。

教学要求:

1.了解酸碱质子理论、酸碱强度及水溶液中酸碱平衡,指示剂变色原理及范围,了解氧化还原反应,了解配位平衡、配位滴定方法,了解沉淀滴定、莫尔法、法扬司等法。

2.理解酸碱滴定曲线、氧化还原滴定曲线。.3.掌握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高猛酸钾等代表的氧化还原滴定方法,EDTA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方法,硝酸银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方法,重量分析的方法。

重点:酸碱滴定法、氧化还原滴定法、配位滴定法。

难点:酸碱滴定、氧化还原、配位滴定的理论。

第五章 仪器分析基本理论知识与样品交接(1时)

教学内容:

PH计的工作原理、物理性能检验、样品交接与管理。

教学要求:

1.了解物理性能检验的基础知识,样品交接与管理的方法。

2.理解PH计的工作原理。

重点:PH计的工作原理。

第六章 检验准备(1学时)

教学内容:

检验方案、玻璃仪器的使用知识、实验室用水要求、溶液浓度的计算、仪器设备的准备。

教学要求:

1.了解检验方案,玻璃仪器的使用知识,实验室用水要求标准,仪器设备的准备。

2.理解溶液浓度的计算方法。

3.掌握标准溶液的制备与稀释方法。

重点:溶液浓度的计算。

难点:溶液浓度的计算。

第七章 采样(2学时)

教学内容:

采样方法、样品制备、采样实例。

教学要求:

1.了解采样方法,采样实例。

2.掌握样品制备的方法。

第八章 测后工作(1学时)

教学内容:

玻璃仪器洗涤常识、清洗方法、数据处理方法。

教学要求

1.了解玻璃仪器洗涤常识、清洗方法。

2.掌握数据处理的方法。

第九章 设备的维护保养、实验室安全(1学时)

教学内容:

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仪器设备的诊断及排除方法、实验安全规定、废液等的正确处理方法。

教学要求:

1.了解设备的维护保养,实验安全。

2.理解仪器设备的诊断和排除。

难点:仪器设备的诊断和排除。

四、本课程和其它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本课程是化学检验职业技能鉴定实践的先行课,为后续课程奠定必要的基础。材料化学,材料化学实验,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实验是本课程的先行课。

五、建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建议教材:

[1]朱伟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化学检验工(初级)》(2006年).机械工业出版社.教学参考书:

7.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篇七

一、侦查阶段

在侦查阶段, 对专门性的问题, 侦察机关通常会委托指派侦察机关内部设立的鉴定部门中的鉴定人员进行司法鉴定, 在必需时也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遴选再次阶段就显得异常重要。

鉴定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对专门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判断以得出鉴定意见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然而, 由于鉴定人专业水平高低、执业经验的长短、职业道德高低等鉴定人情况, 对于同一对象的鉴定会得出不相一致的意见, 并且不同的鉴定活动对于鉴定人的资格要求也不尽相同。就只根据两个管理办法来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普遍的形式层面的审查是远远不够的, 同时又由于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过于粗陋, 因而侦察机关对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资格资历的审查就更为重要。

二、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 应审查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问题。根据罗马法确立的原则“与自身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官”, “纠纷解决者不应有支持或是反对某一方的偏见, 法官应当防止预断, 祛除偏见。”现代的刑事诉讼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警察、鉴定人等也成为刑事诉讼的主体, 要求不偏不倚的参与诉讼活动。鉴定人必须在尊重客观事实、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进行鉴定, 案件有特殊利害关系的人不应该参与到诉讼中来。

其次, 应当审查检材的相关情况。检材关系到鉴定意见的客观真实性和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检材来源是否客观真实, 不是来源于案件的检材不能成为鉴定对象;收集、提取检材的方法和程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错误的收集方法会影响检材的原貌, 从而影响鉴定意见的客观;因为检材会由于时空环境的影响而被更换或是被污染, 鉴定意见便会失真, 这样就要求严格审查检材来源、收集取得、保管和送检等环节的情况, 与相关证据如勘察检查笔录的记载是否相符的情况。

三、法庭审理阶段

法庭审判阶段是决定鉴定意见能否成为定案依据最为关键的阶段。在我国目前刑事诉讼状况下, 侦察机关、检查机关承担的是控诉职能, 强烈的追诉犯罪心理及法律赋予的强大追诉权力, 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虽经过多年努力有所改善, 却无法与强大的国家机关相抗衡。在2011年刑诉法修改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意见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看法, 不是最终的定论。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鉴定意见应该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才能肯定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以改变过去当庭宣读鉴定结论的状态。

在英美法系国家, 实行的是当事人委托鉴定和自由鉴定人制度。鉴定人以专家证人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控辩双方的律师都会以交叉询问的方式对其接受过的专业训练、拥有的经验等资格问题进行质询。对于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鉴定所使用的设备和方法是否先进科学等的审查, 也是控辩双方都会在互相争辩中提出相当尖锐的问题来质询。在我国控辩力量悬殊的情况下, 应当在法庭质证阶段对鉴定意见进行辩驳, 以提高辩护方对鉴定意见的可接受度。

鉴定意见, 从证据的表现形式上分析, 应当属于言辞证据。就像证人证言一样,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可信度与真实性会比书面的证人证言高。再者, 一个完整的证明过程, 应当包括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即举证和结合案件事实进行说明说服, 这就要求鉴定意见的做出人除了提交鉴定意见报告书以外还必须出庭作证, 说明鉴定采取的程序和方法手段, 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过程, 以说服辩护方和使法官形成内心确信。因而我国新刑诉法第187条第3款规定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鉴定意见是具备专门知识的人就刑事诉讼中需要解决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给出的意见, 无论是控辩双方还是审理法官, 都由于这种专业知识的缺陷, 无法与鉴定人形成知识的共同体, 彼此之间产生知识的鸿沟, 无法对鉴定意见进行透彻的审查判断。鉴定人出庭作证使得鉴定意见的鉴定过程呈上法庭, 但却缺乏与之对话的机制。2011年新刑诉第192条规定第2款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制度, 这一规定使得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趋于完善, 也使法官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 形成内心的确信, 以改变过去视鉴定意见为铁证的时代。同时, 被告人一方在此过程中, 也能积极参与进来, 提高对鉴定意见的信服, 提高对审判结果的诚服。

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涉及到的专业性较强, 而法学出身的司法工作人员, 对于鉴定专业领域的科学知识相当有限, 对鉴定意见的审核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障碍。因而, 在完善我国相关司法鉴定制度的同时, 对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树立怀疑精神, 平视鉴定意见。

摘要: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的关键证据之一, 而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鉴定意见的态度严重影响了该证据的审查判断。据此, 本文从侦检审三机关各有侧重来浅析如何审核鉴定意见, 给鉴定意见一个合理定位。

关键词:鉴定意见,审查判断

参考文献

[1]陈瑞华.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问题[J].中国司法鉴定, 2011, (5) :4.

[2]刘瑛.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之比较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 2005.03, (2) .

8.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八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一是我国于1994年10月加入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第170号公约)。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对所有化学品按其固有的安全和卫生方面的危险特性,进行评价分类,确定其危害性。二是参照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REACH)等法规,对我国境内生产或进口化学品的成分进行鉴定、分类,以便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提高我国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根据《条例》规定,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制度,但是大量未列入目录管理的化学品因缺少对其危害性的了解,相应措施也没有跟上,导致事故多发。如2011年1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皖北药业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发生三光气泄漏事故,造成75名职工住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其中使用呼吸机进行治疗的重症病人17人(包括危重病人5人、特危重病人1人),死亡1人。因此,根据《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对新出现和遇到的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危险性鉴定和分类,以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和杜绝事故隐患。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起草完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分别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3月,又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会,听取部分地方安全监管局、鉴定机构、相关协会、企业意见。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并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予以审议。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4章23条,包括总则、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鉴定与分类的定义、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职责,以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和仲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并对联合鉴定和系列鉴定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特性尚未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以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安全监管总局将公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列入该目录的化学品由于其危险性已经被人类掌握,故可以免于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另外,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未超过1吨的化学品也免于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二)鉴定内容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16类物理危险种类进行鉴定所需要测试的参数或指标;二是与物理危险性分类相关的理化特性、化学稳定性及反应性等参数或指标,见下表。

(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分类

对化学品进行分类是GHS制度(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协调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企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的基础。因此,对本单位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分类是化学品单位的基本责任。

由于GHS分类非常复杂,不同化学品单位对化学品的分类千差万别,为保证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办法》规定,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鉴定报告以及其他物理危险性数据资料,编制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登记中心应当对分类报告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化学品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四)鉴定与分类工作的技术支撑机构

借鉴《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号)、卫生部《毒性鉴定规范》建立专家库的做法,同时考虑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在实验方法、实验条件、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特殊性,《办法》规定了三类技术支撑机构:

一是总局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二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此类机构由总局确定,主要负责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三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記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并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系列鉴定和联合鉴定

鉴于涂料等类化学品品种很多,但用途相似、组分接近和物理危险性无明显差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鉴定,本《办法》规定对于同时满足用途相似、组分接近、物理危险性无显著差异这三个条件的化学品,化学品单位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系列化学品鉴定。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多个化学品单位可以联合起来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同一品种化学品申请物理危险性鉴定。考虑到某些情况下,物质的外观状态,特别是固体物质的外观状态对其危险性会产生影响,联合鉴定的化学品除了成分一致,其外观状态也应一致或者不影响其物理危险性分类。

联合鉴定的多个化学品单位应当指定一家作为牵头申请鉴定单位。

(六)分步实施

鉴于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种类繁多,鉴定和分类工作的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根据化学品的生产量或进口量、危险特性、事故情况等因素,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四、实施《办法》的意义

9.八宝紫金锭有效化学成分鉴定 篇九

摘要

武当山是世界闻名的道教胜地,这里孕育了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道教医药作为其中的一枝奇葩,千百年来为促进祖国医学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道教医学是自我觉悟、自我制约、自我治疗保健的医药学,也是一门带有鲜明道教色彩的中华传统医学流派。道教医学是客观存在的,与传统中医学既相联系而又独具特色的社会文化。不能把它简单片面地看作是存在于道教中、又与道教无关、仅由道人掌管、与传统中医学的医疗方法和用药完全一致的医治疾病的方法和药物运用,它是多层次的、多元化的。武当道教医药著名制剂中,“八宝紫金锭”、“万银锭”中所含朱砂、黄芩、黄连、儿茶等名贵药材,均为武当山自采自制。武当八宝紫金锭号称武当道教神药,据说它不仅可治百病,而且药到病除。无病之人也可服此药,服用日久,可轻身、辟谷、延年。道教门中修炼之士也称此药为神丹。武当山有俗语:十道九医。说的是十个道人里面就有九个懂医术的。据悉八宝紫金锭由108种药物组成,分别是8种主药和100种辅药组成。由于处方保密,只有道教传人知晓,所以外人不知,故希望通过现代科技鉴别出有效的化学成分;如生物碱、黄酮、醌类等。

关键词:八宝紫金锭

化学成分

鉴定 八宝紫金锭的渊源[1]

自古“道不通贾”。据记载,民国以前武当山道士的生活来源为自种自采、自给自足,很少参与商业经营活动。武当山道医用药一贯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坚持地域性药材原则,克服地域差异带来的药效差异。在确保药材质量的前提下,只通过正当渠道,少量采用外地药材《大岳太和山志》载:明嘉靖三十二(1552)年,皇帝圣旨:“遣舍人李望贵送药一万贷至山”嘉靖三十三年(1553)圣旨:“遣舍人王利送药五千袋至山”;二是坚持自我炼丹原则,视病视药,在“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治则下,采取不同制药方法,避免疗效的差异性。

“八宝紫金锭”,在武当道教门中被尊为“武当神药”、“神丹”。所谓“八宝”,指制药的8个环节上所用的8种“宝物”:御制金印(封装秘方的金匣子)、金镂玉攫(包金印的攫巾)、白虎把门(金印上的锁)、青龙挡关(开启印锁钥匙)、仙山神方(配方)、雷公炮制(设雷公台、专用工具擂窝)、八仙隐居(又分内八仙、外八仙。“内八仙”指配方108味中的8味主药,隐其名称及剂量,分别以八仙的名宇替代药名,以八仙的宝物名称替代剂量,其密码只能由道总代代口传;“外八仙”指秘装8味主药的8种青花瓷瓶,分存于太和宫内八处秘室)、三丰护宝(主药存放秘密,标于一张特制张三丰画像背后,不轨者若视,则“妖人见图图自焚”)所谓“紫金锭”,指成药又金箔包裹,用加盖有玄武大帝法印的符纸包装。

由于炮制方法特殊,往往一种药物,只要对药引和使用方法稍加变更,便能医治多种疾病。现存黄龙亭广告载:“龙砂虎液八宝金锭能治云翳攀睛、老眼昏花、迎风流泪,兼治七十二般眼疾,俱用凉水磨点。土眼内有白疗赤肿者,用鸡冠血点;外治小儿惊风,用薄荷汤送下;老年痰火,用滚黄酒冲服;心气疼痛和姜汤送下即愈。又治无名肿毒、红白口疮、蝎鳌蛇伤,俱用凉水磨搽即愈”。武当道教医药对千年艾、榔梅、葛乳、箱萝等奇草灵木,借助玄帝之名,加以神化,如把茶箱萝描绘成“玄帝之仙衣,福庭之灵裔,能治蛇虎汤火顽疮疾”。明、清时期,武当山道医推出的“八宝紫金锭”、“万应灵膏”、“苍术煎”、“艾元煎”、“川芍饼”等,都包含有自己的精妙。《武当经胜集》中有(苍术煎》诗一首:“贱同草芥贵金瑰,换骨成仙火是媒。造化鼎中熬炼到,长生药不在蓬莱”《艾元煎》诗一首:“荆棒丛里有参菩,帝造钟英地又灵。任是七年真病久,汞炉勋业炳丹青天”。

“八宝紫金锭”制作:一是将配方的100味药(8味主药除外)分为8份,分另晨八大宫加工,各宫分制的药,永远不得交换。二是制药道人需经严格选拔、登记造册、道总审批,无批复文煤不得私用。三是制药道人终生不得离开武当山。四是各宫分制的药,经过49天研磨,制好一剂立即送往太和宫皇经堂,不得滞留。五是由总坛将各宫分制的药与主药混合,二次加工,合成成药。

参考文献:

[1] 张森,苏仁强,蔡朝山.浅述武当道教医药的基本特色与研发前景[J].湖北中医杂志 2010年第32卷第11期

10.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十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70号)精神,规范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4〕12号)及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分级

(一)自治区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3.跨设区市的。

(二)地级市安监局(以下统称市级安监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1.自治区及地级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3.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4.跨县(市)的。

(三)县(市)安监局负责除自治区安监局、市级安监局实施安全审查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二、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行业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已成立独立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或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三、不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

(一)不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危险化学品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项目;

(二)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非生产经营单位以自用或教学、科研为目的进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且不对外销售的(已成立独立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除外);

(三)在役装置和设施(包括其配套和辅助系统)的大修、日常维护、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隐患整改项目(如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加装和改造),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内容的;

(四)因生产组织方式、个别工艺参数优化调整等且不涉及工艺路线、原料(产品)以及主要生产装置改变而产生实际生产能力变化的;

(五)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或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用原有生产设施生产类似工艺路线、同一类别或危险性更低的其他化学品,且不涉及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变化的;

(六)危险化学品零售点(只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且只存放民用小包装,其存放总质量不超过1t)及用于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设施(只存放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且总质量不超过2t)。

四、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的简化

根据《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及我区实际,对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

(一)以下建设项目不适用简化程序

1.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项目(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25㎡以下的仓库除外);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3.包含属于大型化工装置的建设项目;

(二)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实施中,适当简化安全审查程序

1.成品油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不含化学反应过程的以危险化学品为原料进行物理混合、配制、组装,如助焊剂、稀释剂、显影液、蓄电池等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不含原药生产的农药加工、复配、分装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4.不含树脂合成等化学反应的油漆、涂料、胶粘剂、油墨及类似产品生产装置(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5.规模较小的已成型或成套设备空气分离装置,包括为特定装置配套的制氧、制氮、制氢装置以及工业气体充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6.新建、改建、扩建松节油项目(生产能力1000t/a以下); 7.剧毒化学品除外的500m3及以下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550m2及以下的小型仓库;储存剧毒化学品库房总面积25 m以下的仓库;

8.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建、改建、扩建储存项目; 29.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改建储存设施; 10.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用原有装置转产类似工艺、同一类别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无重大变化的;

11.不涉及主要生产装置改变,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增加产品品种进行的技术改造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小规模环保治理项目等;

12.其它规模较小、危险程度较低和工艺路线简单的建设项目。

以上建设项目按如下规定简化安全审查程序:

1.新建项目,应申请取得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审查批准手续,可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个阶段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准等事项合并进行。建设单位不需要编制独立的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及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将相关的内容体现在安全设计专篇中即可;

2.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址建设的,只需要申请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二个阶段的审查批准手续(可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可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二个阶段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准等事项合并进行;

3.免于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由企业自行组织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并将试生产(使用)起止时间书面报安全审查实施部门,试生产(使用)期限不少于三十日,不超过六个月。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和要求

(一)关于进区入园问题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建设。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阶段,须提供建设项目选址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的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证明材料或者县级以上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材料。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改建、扩建项目的,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文件。

(二)建设项目分期建设的问题

建设项目由投资主管部门一次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需要分期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建设项目进行整体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也可以在整体安全条件审查后分期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分期进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三)关于试生产(使用)备案的有关问题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2.建设项目试生产需要延期的,应在试生产有效期届满前20日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延期申请的原因,并经所在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不需要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结束前20日向建设项目实施审查机关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建设项目试生产到期或经两次延期后仍不能稳定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生产,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原因,整改问题后,重新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报经审查机关同意后方可继续试生产;

4.建设单位在试生产(使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立即停产整顿。整顿完毕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试生产(使用)备案手续。

(四)关于安全评价报告问题

1.安全条件论证报告须对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在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规划的化工园区(集中区)或者符合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予以确认,否则不得出具符合安全条件的结论;

2.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应对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安全联锁控制的基本要求、宜采用的控制方式及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专门评价,对自动化控制与联锁是否符合法规以及标准的要求逐条作出明确的评价结论;

3.涉及生产、储存、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应对建设单位按规定配备全封闭防化服和设立气体防护站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的情况进行评价,并作出明确的评价结论; 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在各评价单元和总体评价结论中,根据安全评价结果,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不得出具附带任何前置条件和“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属于应申领安全许可证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应对其是否符合颁证条件进行逐条评价,并给出明确的评价结论。

(五)关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问题

1.建设项目委托多个设计单位分别设计的,应当明确各自的设计范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经总设计单位确认并附上确认证明材料;

2.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对采用的自动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情况进行说明,对自动化控制与联锁是否符合法规以及标准的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结论。

(六)关于专家选用的问题

1.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应当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危险程度和工艺路线等因素,聘请熟悉建设项目相关专业、经验丰富,且与建设单位以及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安全评价等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

2.涉及大型化工装置的建设项目,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一般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3.炼油、烯烃、氯碱、合成氨、PX等大型化工装置,天然气、原油、成品油长输管道等项目应选择包括工艺设计、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专业的专家。

(七)文书使用的问题

1.安全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文书》(安监总厅管三„2012‟132号);

2.安全生产许可统一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安监总厅管三„2012‟43号)。

(八)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问题 1.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原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在基础设计阶段应当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的要求,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

3.大型化工装置和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安装)资质;监理单位应具备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相适应的监理资质。

(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

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监管;

2.对于新建或已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备案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按照《办法》开展安全审查;

3.对于已进入《安全专篇》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仍按照18号令完成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如有调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安监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2]22号)规定,在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陆域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五)有关名词解释:

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办法》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定义执行;

2.大型化工装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型化工装置高度危险化工装置和长输管道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的规定执行。

11.化学专业分析化学鉴定意见 篇十一

各市、经济扩权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切实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以下简称国家局《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登记范围及对象

(一)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范围

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在国家尚未公布2003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前,则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剧毒品品名表》(GA58)为准,不包括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城镇燃气和军工用品。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对象

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

二、登记管理

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工作,审查报批省级登记机构,复核审查市级登记机构的设立,组织、指导有关登记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督促、考核全省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市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市级登记机构,组织、指导有关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考核全市登记工作的开展。

(三)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登记单位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考核责辖区内登记工作的开展。

三、登记机构

(一)根据国家局《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设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登记办)。省登记办设在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在每季度初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上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登记办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国家登记中心指导。

(二)设区的市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关机构或企业设立指导站,以下简称市指导站)。市指导站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进行普查,建立登记单位台帐,并上报省登记办;

2、指导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督促、检查本地区登记单位的登记实施,并将未进行登记的单位汇总

汇报给省登记办;

4、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

5、每季度初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上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抄报省登记办。

市指导站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业务上受省登记办指导。

(三)登记单位应配备1?2名的危险化学品内部登记工作人员,以保障正常开展登记工作。

四、设立市指导站的审批程序及基本条件

(一)审批程序

市指导站的设立,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

(二)市指导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至少配备2名以上登记人员和数据库管理等技术人员;

(2)配备计算机、电话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设立登记专用电子信箱;

(3)有完善的责任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和数据库维护制度。

五、登记人员的基本条件与培训考核

(一)省登记办和市指导站的登记人员应具备国家局《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登记单位从事登记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内部登记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熟悉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危险危害特性等;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六、人员的培训及资质管理

登记人员和内部登记人员实行资质管理。

(一)省登记办的登记人员按照国家局《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市指导站和登记单位的登记人员和内部登记人员由省登记办负责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危险化学品内部登记人员上岗证》上岗。

(三)取得《危险化学品内部登记人员上岗证》的登记人员和内部登记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复审换证再培训。复审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或违规、再培训情况和工作变更情况等;再培训内容包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新技术、新知识等。

七、登记单位应登记的内容

(一)生产单位应登记的内容

1、生产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储量;

3、危险化学品的产品标准;

4、新化学品或危险性不明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和评估报告;

5、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6、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二)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应登记的内容

1、储存单位、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

2、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及数量;

3、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八、应急咨询电话的设立及使用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通过设立本单位的应急咨询电话,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应急咨询电话是危险化学品登记的重要内容之一,无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生产单位不予登记。

(二)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设立专门电话(不得采用分机),电话号码应印在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上,该电话不得挪作他用。

2、有专职人员负责接听并回答用户应急咨询。专职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内容,以及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应急服务电话应当24小时开通,并有专职人员职守。

4、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设立本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生产单位,在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上应当标注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和委托代理应急服务机构提供的全天候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咨询电话号码。没有设立本单位专门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生产单位,可委托国家登记中心、省登记办或经省局认可的其他应急服务机构为其代理应急咨询服务。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应签定应急咨询服务协议。未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签订代理应急咨询服务协议的生产单位,不得在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上标注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的应急咨询电话号码。

九、登记证的种类及登记程序

(一)登记证的种类

登记证按照国家局《实施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分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同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储存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登记证”;使用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证”。

(二)登记程序

办理登记的程序按《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

十、办理登记的时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自本实施意见颁布之日起,省登记办首先受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的登记,2003年11月15日起,省登记办同时开始受理储存单位、使用单位的登记。

十一、登记工作要求

(一)登记工作应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资质许可相结合,未经危险化学品登记,不予办理有关危险化学品定点生产、储存批准书和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等手续。

(二)分批登记。生产、储存、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单位,列为第一批登记对象。

(三)登记单位应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类台帐、记录、档案齐全,制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十二、开展登记工作,以不营利和收支平衡为原则,所需登记管理成本费由省登记办或市指导站向登记单位收取。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商请物价部门后另行通知。

十三、对违反《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为的,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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