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制成本(精选6篇)
1.养老保险转制成本 篇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意见 的通知
皖政办[2004]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试行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试行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2004年6月29日
为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切实解决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以下试行意见:
一、参保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从转制批准时起按照国家有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单位和职工自转制月起,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单位参保缴费后,各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转制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
(一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与支付
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原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核发的离退休金不变。有正常事业费全额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额发放,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按照接收时当地企业人均月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差额部分由财政按原经费渠道安排所需资金,并划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有正常事业费差额补助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按照接收时当地企业人均月养老金标准核定的部分,以后不再增加,与原待遇的差额由原单位支付,其中财政承担的部分,由财政按原经费标准和渠道划拨到单位。
没有正常事业费拨款的转制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原按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政策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有正常事业费全额拨款和差额补助的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纳入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照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经费渠道安排所需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原单位分别发放。
没有正常事业费的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国家和省出台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增加养老金与事业单位办法增加养老金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情况自行解决。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因改组改制发生产权变更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应发给的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金待遇差额部分和按事业单位标准调整的养老金部分,须通过国有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筹集,一次性缴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转制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和支付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2〕30号规定计发。
转制后5年内退休的人员,按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事业单位办法计发退休金的,加发补贴。补贴基数为转制时当地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与本人按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之间的差额,基数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自转制之日起第一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90%;第二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70%;第三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50%;第四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30%;第五年内退休的,加发补贴基数的10%。如按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加发补贴之和,高于转制时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算退休金的,按原事业单位办法计算的退休金标准执行。从转制之日起第六年以后退休的,不再加发补贴。
按照皖政办〔2002〕30号文件规定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涉及的本人缴费工资,取职工本人1993年至退休上年的工资数据。其中:1993年至转制上年的本人缴费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结构中的固定部分、按照规定比例发给的津贴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并已经实际领取的补贴之和确定。转制当年至退休上年各本人缴费工
资,按照本人实际缴费工资确定;涉及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皖政办〔2002〕30号文件所附1993年至200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标准工资及以后各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转制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含加发补贴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转制后参加工作和调入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企业办法执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时,地方政府如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原身份已经置换的,自转制之日起5年内退休的人员,不享受加发补贴政策。
(四转制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
(一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退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基本养老金。
(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前离退休的人员,今后离退休待遇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按规定渠道解决调整待遇所需资金。
(三)自转制日起 5 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其加发 补贴的基数,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核定并记录备 案,退休时按照规定比例计发补贴。
(四)转制单位要按照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按月申报 缴费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离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其他
(一)本意见适用的事业单位为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形式 确定的、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 政补助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 单位的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 号)规定执行。事 业单位的转制时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级编委确定。
(二)转制前已经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转制时改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原由个人缴 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后建立的个人 账户。
(三)事业单位转制后可按照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 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通过企业年 金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衔接问题。企业 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
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5% 以内的,可在税前扣除。
(四)省属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后按属地原则管理,在当 地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与当地事业单位转制改企执行 同一政策。
(五)本意见下发前,经各级政府批准转制的机关、事 业单位,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维持既定政策不变。仍未参 保的,可以参照本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从转制时补缴,但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 1996 年 1 月。
(六)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建设厅等部 门关于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15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 编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深化省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98 号)、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我省省属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后参加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字 〔2002〕13 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 科技厅《转发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
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字〔2002〕37 号)的 有关规定执行。
(七)各地可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事业单位转制改 企的具体实施办法。已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试点的地区,应保持试点政策的连续性,可以参照本意见 的原则完善政策,使试点工作平稳开展下去。今后国家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本意见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 厅负责解释。
2.养老保险转制成本 篇二
一、客观评价转制前退休人员做出的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甩掉“贫油”的帽子,华北石油人发扬“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三光荣”精神,踏遍祖国的崇山峻岭,在施工和生活条件都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心甘情愿地奉献着青春和热血。先后发现了大庆油田、江汉油田、江苏油田、华北油田等,为国家的油气事业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为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199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由地质矿产部直属的8个地区性石油地质局、海洋地质局等,通过改组、改制,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了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华北石油局作为中国新星石油公司下属的单位之一,成为改制中的企业,实行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工资制度,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方式。2000年,新星石油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石化,至此华北石油局成为中国石化的直属单位。转制以后,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效益逐步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转制前退休人员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服从大局,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转制工作。
二、国家对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的有关规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一直高度重视,有关政策是非常明确的。
1999年,科技部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规定,转制前已经退休人员,原退休费计发办法不变,退休费发放和日常管理由原单位负责。
由于执行过程中转制单位反映负担过重,2000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转制单位从转制之日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1年,国家两次增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只调整了一次基本养老金,转制前退休人员按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规定增加的养老金低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反映较大,要求执行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办法。为此,经报国务院同意,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以下简称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规定,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从2001年开始,转制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按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的经费渠道安排所需经费;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视经济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规定,从政策上确保了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平衡,为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06年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国家对地方和部门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考虑事业单位情况比机关更为复杂,单位分类和财务管理等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先行开展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相应对机关退休人员发放了补贴,一些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有所提高。由于事业单位没有同步开展规范工作,绩效工资没有全面实施,相应的退休人员补贴政策没有出台,一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也相对偏低。同时,大多数省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不同程度地考虑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中央事业单位因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同,其退休人员不能执行地方政策,部分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低于所在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随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相应对退休人员发放补贴。
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委于2010年颁发了《关于适当解决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4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0〕14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适当增加在京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京外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参照执行所在地政府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颁发了《关于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将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此两个文件的出台,引发了原新星石油公司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广泛关注,要求比照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的精神,予以核增退休人员补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转制单位的不稳定。
三、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措施
为了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维护企业和谐的大局,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健康运行,应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积极探索,平稳操作。
(一)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转制前退休人员是在事业单位工作并退休,转制后按照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的精神,虽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在中石化建立规范企业补贴制度前,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人社部发〔2010〕14号的颁布实施,使这部分人员的现退休待遇与事业单位建立退休生活补贴制度后的退休待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差额。
2.一企一制,一企一策。严格执行中石化统一的企业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实际情况,参照地方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政策,用企业的办法解决本单位退休人员的诉求。鉴于2005年中石化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明确退休人员企业补贴一经固定不再变动,采用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的方式。
3.适度增加,统筹兼顾。在现有企业补贴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适度增加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向退休早的人员倾斜,统筹考虑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维护退休队伍的和谐稳定。
(二)认真测算,分别确定各类退休人员现退休待遇与现事业单位同类退休人员待遇差额
单位转制后,根据劳社部发[2000]2号、劳社部发[2002]5号文件的精神,所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了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转制前已退休的人员,原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当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制前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单位内部予以补发“差额”。此种“补差”制度一直延续到2005年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为止。
在测算时,以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为范围,以现地方统筹部门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补贴之和,与转制时事业单位的退休费和历年事业单位调整退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之和进行比较,逐年测算各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额。此差额为妥善处理转制前退休人员适度增加养老金待遇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确定各时间段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
为了维护各类退休人员的利益,参照测算结果,统筹考虑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适度增加”的原则,首先确定了转制前退休人员增加的节日慰问费标准,以此为基准,采取“逐级逐年递减”的办法分别确定了转制后至中石化建立统一的“企业补贴制度”时各类退休人员慰问费标准。共设置了局级(教授级)、处级(副教授级)、科级(讲师级、技师级)、其他等4类标准。
(四)明确列支渠道和发放形式
为规范列支、统一管理,明确了按照“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四个节日分四次集中发放,费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在退休人员退休费用中列支。
(五)制定方案,走足程序,上报实施
为了妥善处理,首先在调研、收集政策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演变情况、地方政府建立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情况、“差额”测算情况、增加节日慰问费的人员范围、标准及所需资金、实施时间及发放形式,还要客观地做出风险分析等等。方案制定好后,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办公会详细汇报,征求意见,经修改及时上报中石化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妥善处理转制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思考
妥善处理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确保平稳过渡,应把握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面对转制前退休人员这一群体,在处理养老金待遇问题上,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落实人社部发[2010]14号、人社部发[2011]3号文件作为保持转制前退休人员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中石化党组、华北石油局党委的关心及时落实到每一位转制前退休人员。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主管部门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转制前退休人员维稳工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主管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督促所属单位抓紧落实。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根据华北石油局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尽快将适度增加的慰问费发到转制前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维稳部门要密切关注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注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摘要:文章就地勘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予以实践,探索了一条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单位实际的新路径。
关键词:转制,养老金,待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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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立波,王江英.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2(3)
3.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成本(归纳) 篇三
《论寿险公司的成本控制》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论文苏屹2007年11月
寿险公司的成本分类——六类
1)寿险产品成本
从产品成本来看,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它是列明各种各样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在合同中列明寿险公司在特定时间内发生特定的保险事故时,寿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人们所能看到的仅仅是纸质的保单,没有任何的使用价值,与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商品相比,寿险公司的商品是无形的,仅仅是一份未必能兑现的合同。但它又是客观存在的,当被保险人的生老、病、死、发生在特定的时期内,就又可能得以兑现,就会感受到保险保障的客观存在,主要体现在死伤医疗给付、满期给付、年金给付、保户红利支出等方面。死伤医疗给付是公司经营的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伤残、医疗等事故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满期给付是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时,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年金给付是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条款规定的年限,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保户红利支出是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按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红利。
保险产品定价时,是以预定利率、死亡率、公司费用率、失效率、退保率等构成的。其中最重要三个因素是公司费用率、死亡率和利率。
①利率。由于保险费的一部分是准备将来支付保险金而积存于公司,寿险公司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当首先通过资金运用取得的收益率超过产品设计时的预定利率就产生了利差益。反之,则产生了利差损。
收取保费与支付保险金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公司将此积存的保险费,做最有利于投保人的运用,以便于大量的增值。因为保险费已经预先收取,并加以运用而获得收益,故应预先设定一个资金回报率,亦称为预定利率,如目前7次降息后,中国保监会在1999年6月10日做出规定,寿险保单的保险产品的预订利率为2.5%,并
②死亡率。死亡率是指特定人群死亡的发生概率,死亡率直接决定公司给付成本的高低。它受承保地区生活环境、承保地区人群生存状况、逆选择、经验数据的准确性等因素的影响。死亡给付成本是指寿险公司承诺支付的合同规定得给付价值,给付成本等于寿险公司对客户所有潜在给付责任乘以支付保险金的预期概率。因而预定死亡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业务发展与经营。预定死亡率过高,会降低产品的吸引力,影响业务发展;预定死亡率过低,会造成公司入不敷出,导致亏损经营,甚至无法继续经营。当寿险公司的实际经验死亡率与产品设计中所使用的假定死亡率之间存在不利差异时,就产生了死差损,反之,则产生了死差益。死差益是公司利润的一种潜在来源,或者是针对情况恶化的安全系数。对人寿保险公司而言,死亡利润随着实际死亡率的增加而减少,随着实际死亡率的减少而增加。对于生存年金 而言,死亡利润随着实际死亡率的减少而增加,随着实际死亡率的增加而减少。
③费用率。此处的费用是指预期在保单有效期内维持产品所需要的估计运营成本,主要包括行政管理费用和产品销售费用。如果费用厘定过低,在业务拓展阶段,将会直接影响业务发展的规模、销售退保的稳定和客户对公司的信心,使得公司难以正常经营;如果费用厘定过高,又会影响产品的价格,不利于同业竞争,影响业务发展。当公司实际经营费用超过产品设计时的假定费用时,就产生了费差损,因而费用厘定的准确性、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寿险公司是否稳健经营。
2)人力资源费用
指除代理制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含团险、银保、客服专员等业务销售人员和营销服务部行政经理、组训、讲师等)的个人税前收入及单位承担的各类附加费用。按是否与绩效考核挂钩,又将人力资源费用划分为固定薪酬和变动薪酬两部分。如下表:
3)业务取得成本
业务取得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类费用、适用项目预算管理的业务取得费用和新人费用三部分。手续类费用包括团体年金手续费、短险手续费、银邮手续费、中介代理手续费等费用。适用项目预算管理的业务取得费用包括业务激励费、培训费、会议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激励费是指直接奖励给个人和业务团队的费用,不包括奖励给机构的费用。奖励给机构的费用,纳入财务政策管理。以比例管理为主、额度管理为辅。培训费用以额度管理为主、比例管理为辅。会议费用以次数管理为主、额度管理为辅。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额度管理为主。新人费用包括增员激励费用和新人成长补贴/规划(FNA)等费用。
4)固定费用
固定费用包括租赁费用、装修费用摊销、物业费用、修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开办费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根据管理对象又可分为办公营业用房的租赁费用、装修费用摊销、物业费用、修理费用;非办公营业用房的租赁费用;车辆的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5)日常办公费用
日常办公费用包括邮电通讯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刷费、公杂费、差旅费、银行结算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车辆费、招待费、会议费。6)其他风险成本支出
销售风险成本是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由于售出产品结构不合理、诚信缺乏、销售决策失误、盲目扩张、过高的佣金等因素,造成公司效益下降、而增加支出的成本。例如由于领导层决策不当导致寿险公司险种结构不合理,产品功能过于单一,保费结构畸轻畸重或倒贴费用上规模保费等等,从而影响公司效益与经营,增加成本。
运营风险成本是寿险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其结果体现为应该给付或收取金额与实际给付或收取金额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承保方面、保全方面与理赔方面。首先承保风险:承保风险主要表现为被保险人风险选择不当和投保人的逆选择,如赌博性承保、超出承保范围承保,降低承保条件承保、以赔促保、赠与保险等不规范承保行为及被保险人代病投保等。其次是保全风险导致的,保全是保险公司为了维持人身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及客户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其主要包括续期缴费、合同效力终止与恢复、客户资料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单借款、保单质押贷 款、红利派发等,是客户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风险成本是寿险公司在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单证管理、资金运用方
面,由于制度缺陷、管控不当、资产负债匹配等因素,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而产生经营
风险引起的管理支出。主要表现在财务风险、单证管理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资金运用风险等方面。
政策风险成本是指由于国家和地区经济政策的改变和条件改变产生的风险。主
要体现在利率政策和财政政策两个方面。利率政策方面:利率风险是由于银行存款利率发生波动产生大量利差损或大量退保的风险。
成本控制方案
1)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寿险公司通过在财务、精算、运营、市场营销、等部门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及员工风险控制行为操作手册,提高员工的作业质量及对出现问题的风险认知程度。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贯彻和落实。
2)改进营销渠道和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己有的生产经营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寿险公司的营销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为最大限度利用公司已有的生产经营模式,必须得改进营销渠道和运行模式,在成本一定的条件下,获得利润的最大化
3)采取区域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网点地址布局的效率性。根据现代管理学标准进行组织设计与控制,可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办事机构的工作效率,减低成本,增加收益
4)改善客户经营方式,建立和优化与业务伙伴、客户、公司价值链每一环节的良好关系。通过良好和有效的客户经营,可以给保险公司带来许多利益,如增加保费、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通过转介绍带来新客户、提高业务人员的留存率等。
5)减少人力成本方案——
4.转制个人自述201009 篇四
原本性格象男孩子的我满怀着工作激情,大部分时间骑着一辆摩托车,驰骋在安义县各个乡镇,当时安义县只有一名渠道经理,在做好各乡镇网点的管理工作的同时,我更多的精力是放在与各个镇(乡)政府及村委会的沟通上,随时掌握各乡镇的人口信息、网络信息、招商信息以及竞争对手的各类信息等,有时也会与村庄里位置较好的小卖部业主闲聊,聊着聊着就将小卖部变成了公司的便利网点。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年半后,我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渠道经理,全县十个乡镇,到处都有我建设的网点,走到哪个乡镇都有人认识我,知道我是联通的渠道经理。同时,我与一些核心经销商也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管理起来得心应手。
2005年未,南昌分公司提拨了一批干部,我也在其中,被聘为安义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当时不拘一格挑人才的决心,使我在惊喜之余,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岗位的变化让我的工作重心也随之调整,在任总助期间,我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渠道建设方面。做营销的都知道一句话:得渠道者得天下。我们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的渠道,才能保证业务的持续增长。虽然安义县乡镇网络还不够完善,导致各乡镇渠道新增困难重重,但我们还是认真贯彻公司“一乡一店,一村一点”的工作思路,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合作厅数量由8个(2005年)增加到22个(2009年),便利网点由6个(2005年)增加到62个(2009年)。正是因为渠道建设取得的成果,2007年度,安义县在时任总经理宋军的带领下,荣获全省“十佳县分公司”。
二、集团业务拓展方面。集团业务向来是块难啃的骨头,但集团业务所带来的稳定收入又吸引着我们一次次迎难而上,利用良好的社会关系、熟练的业务知识以及真诚为用户服务的态度,我带领集团客户经理们顺利攻克了许多集团单位,有供电、金融系统的租线业务,省际客运班线移网集团、政府部门宽带及固话业务„„每一次的成功都让集团客户经理们更加坚定自己从业的信心。
三、各类促销活动安排方面。成功的促销活动能对公司一线产品卖点进行较好宣传,为此各类促销活动我都会精心安排,什么地点什么时间适合哪类促销,需要哪些物料,人员如何安排,尤其是在工业园区的企业促销,工人哪天发工资,开饭时间是几点,都需要我们提前摸清楚,绝不打无准备之仗。
四、校园直销队伍建设方面。从08年9月到现在,我亲历了安义分公司校园直销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2008年9月大宇学院安义校区开始招生,1500名学生就让我们激动不已,但经过半个月的摆台促销后,发现放号并不理想,到其他校区一学习,才发现校园直销才是真正的“产粮户”。于是我们立即组织起自己的直销队伍,十几名社团干部稍加培训就拉上战场,果然有些收获,1个月下来放了200号。09年秋季开学,安义县按照公司校园直销体系,在短期内建立起了一支由6个分区,55人组成的直销队伍,秋季开学一个月放号600多户。2010年秋,已经成熟起来的校园直销放号势头更猛,9月初单天放号经常突破100户,这是我们以前想都没想过的。
五、县分公司与各单位关系协调方面。做为公司的一员,尽自己最大力量使得公司利益最大化,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在县分公司与安义县政府机关、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进行关系协调时,我都会挺身而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维护公司的利益。几年来我洽谈移网基站不下十个,年租金多则5000,少则3000,年限5年、7年不等,在配合网建部门做好新增基站建设的同时,还积极配合运维部门做好基站的维系工作,减轻了公司运维部门的压力。此外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多起,连续数年为县分公司争取到了“安义县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不是工作狂,业余时间喜欢打打乒乓球和羽毛球,这些爱好既让我锻炼了身体,也让我结识了很多朋友,我们做营销的还怕朋友多吗?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总有一天我要将这些球友变成用户的。同时,这些爱好也让我为公司赢得了许多荣誉,07年代表南昌联通参加省分公司组织的乒乓球比赛,所有参赛项目均获第一名;08年参加江西联通羽毛球比赛,获混双第二名。
5.科仪中心转制工作总结 篇五
一、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雏形
沈阳科仪中心作为科学院京外第一家完成转制单位,于4月18日领取了公司法人工商营业执照,5月18日举行了挂牌仪式。随着沈阳中科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完成,沈阳科仪中心实现了由传统体制下的科研事业单位向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转变的历史性跨越。
实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
科仪中心经过转制,完成了财务清算清产核资和核销不良资产及资产评估等项工作,明晰了产权。
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
由于旧体制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导致职工没有忧患意识,对企业的命运、对企业资产的增值保值漠不关心。由于科仪中心的体制改革是把产权清晰作为切入点来推动整体转制的,通过经营、技术、管理骨干持股,实现了产权制度改革质的飞跃。使职工充分认识到:科学院将不再为科仪中心经营负无限责任,双方将以产权关系代替以往的行政隶属关系,企业的命运完全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当这样一个本质性的变化出现后,所有职工对公司发展的关心程度要远远大于过去那种传统的模式,从而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职工精神振奋,干劲倍增。中心创总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利润和为20准备合作任务四个历史新高,这在中心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解决了困扰科仪中心发展的一些难题
(一)实施了机构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机构改革一是是取消了研究所模式的研究室,成立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事业部。调整了各事业部主营业务和产品方向,优化了资源配置,以利逐步形成定型批量产品。克服了原研究室之间产品领域交叉,互相竞争项目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成本高、市场丢失等弊端。二是成立了产品开发部,从组织上加强了新产品开发的领导力度,公司一位副经理兼任产品开发部部长。三是成立了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党办、工会、纪检合属办公)。交叉兼职,管理人员大精减。
用人制度改革主要是打破职务、职称界限,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根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确定内部编制和岗位,除中心领导和党群干部外,实行全员下岗。自上而下逐级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职工竞争意识和危机感明显增强。由于打破了论资排辈的界限,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是封存职工原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管理。按照岗位职责,重新制订了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以岗定薪,绩效挂钩,动态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后,中层以上干部和青年科技骨干工资有较大的`提高,最多的可增加一倍;普通工人工资降低幅度较大,最多达40%;其他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及技术工人工资基本保持原有水平,略有升降;而资力老的非骨干人员工资有所下降。
(二)清理了中心下属公司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心根据当时的工作需要,先后投资创办了五个公司。这些公司的成立,曾经为解决人员分流、创造就业机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过贡献。但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和市场变化等原因,逐渐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有的公司还产生了法律纠纷,给中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通过转制,中心清理并撤消了四个公司。
(三)妥善安置和处理了待岗人员
由于中心多年来用人制度是只进不出,造成大量冗员。除极少数是因管理部门减员下岗外,大多数下岗人员是因为个人原因下岗的。对此,中心采取措施分类管理下岗人员,对距离退休五年内的实行内部退养;对愿意竞争上岗的提供岗位;对愿意交自身费用保留中心籍的,允许其保留在册职工的身份;对因个人原因离岗和出国不归的,分期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及对待岗期仍无工作岗位的办理调出、辞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
上述问题的解决,为中心顺利实现整体转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公司发展战略及任务
公司决策机构经反复研究,确定的发展战略是:加强现有产品经营,实现平稳发展;开发新产品,实现快速发展;加强资本运作,实现跳跃式发展;引进现代科学管理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现有产品经营,实现平稳发展应是新公司成立后的首要任务。
我们必须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入手,增加盈利能力。从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成
本管理确实是我们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应该重点抓好。我们要在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的基础上,投入资金,购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全力把产品质量提高上去,这样做不但会极大地提高我们产品的整体质量,而且会赢得更多的国内用户并有足够的勇气进入欧美、日本市常我们必须走质量效益的道路,实现向管理要效益。
(二)开发新产品实现快速发展是新公司成立后的重要任务
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所在,企业的竞争力就是通过产品的竞争力来体现出来的。鉴于公司现有产品非标、单件、小批量,市场面窄的特点,没有规模效益,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尽管它还将在今后的经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为了能使公司从规模中求效益,从创新中求发展,步入快速发展的良性循环,必须加强批量产品的开发工作。
今后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在认真总结过去开发新产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到四落实:落实负责人、落实开发资金、落实相关政策、落实具体任务。目前,已安排一位副总兼任产品开发部部长,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制订并落实研发人员的待遇问题和研发条件,要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出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批量产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创造条件,抓住机遇,争取成为上市公司
科仪中心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自身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下一步我们还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组织上市。
由于整体转制后的公司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转制工作实施中已经兼顾了公司下一步上市的问题,我们要在适当时机,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寻找机会上市,扩展融资渠道,使公司的产权结构更趋于合理,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自己。
(四)引入现代科学管理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6.苏州文化单位转制改制调研报告 篇六
一、苏州市文化单位转制改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苏州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2080亿元,占全省比重的19.6%,GDP在全国城市的位次已跃升至第五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现行汇率折算达到了4300美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4倍。
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抢先半步,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苏发〔2002〕31号,2002年9月14日)、市政府〔2002〕81号(注:有关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2002〕110号(注:有关经营性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等文件的规定,以及该局与市政府签订的转制改制责任状中的承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全面启动了文化单位的转制改制工作。
苏州市文化单位转制改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阶段是经营性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第三阶段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产权制度改革为“国退民进”、挂牌上市、公开转让。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第二阶段将于2003年6月底结束。第三阶段的体制改革目前正在研究、积聚和造势之中。
苏州市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转制改制工作,以文化单位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围绕产权人格化、投资多元化、劳动力市场化、经营者职业化,加大改革力度。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通过文化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领域全部退出,使之能够主要集中在公益性为主的文化单位,做大做强宣传文化阵地,实现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机构
建立了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改革领导小组,由高福民局长任组长,局改革领导小组下设改制办公室和改制监督办公室,分别由陈嵘副局长和朱永南书记任主任。改制办公室由产业处牵头,文物处(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外事处等处室参加,抽调部分同志集中办公,分头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的改制工作。改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局属各单位的转制改制工作的总体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指导、协调局属各单位的转制改制工作,对转制改制单位职工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负责转制改制总体方案和局属各单位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
改制监督办公室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工会等处室参与。改制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对转制改制全过程实施法律监督和纪律监督,监督国有资产的剥离和处置,保护转制改制中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转制改制工作的稳定,保障转制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改制办公室和改制监督办公室依据职责,分别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纪律。
(二)摸清家底
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按照市政府下发的转制改制单位名单和与市政府签订的转制改制目标责任状中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局属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企改制的12家单位进行了调研,测算了改革成本。这12家单位中3家企业已经完成了改制任务,其余9家参与转制改制单位中,有在职职工431人,其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有191人,需要安置的职工有240人。经初步测算,总的转制改制成本为3670万元(不包括需要一次性交纳而
计算的系数)。经初步审计,局属转制改制单位总资产为12335.54万元(其中无形资产51
2.43万元),盘盈资产684.4万元,总负债为7483.6万元,坏帐、盘亏等需核减的资产156
5.34万元,净资产3971万元。
由于文化单位的特殊性,局属转制改制单位的资产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上,特别是房屋(而同时具备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又不多),固定资产净值为5420.6万元,超过了净资产,这使得在具体的转制改制中的“变现”相对困难,同时还可能会使净资产进一步“缩水”。
(三)制定方案
苏州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和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的原则,针对局属文化单位的不同特点,采用“一企一策”办法,从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出发,研究制定了转制改制总体方案,对剧场等半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转企的基础上,暂留保持国有资本独资或控股地位,保留一些宣传文化阵地。
局属各转制改制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各自的转制改制方案,强调转制改制的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方法步骤
1、文化国旅。原为全民企业,正式职工59人,其中固定制职工7人,合同制职工52人。总资产688万元,净资产7.9万元。该单位于2001年就开始着手改制工作,但由于行业特殊,往来帐目很多很复杂,主管局的注册资本也无法全部到位,一直未能完成较为完善的改制方案。按照市政府〔2002〕81号文件改制,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转为民营。在2002年11月份完成资产评估,完善方案并报市改制办预审,12月初召开职工大会通过方案,12月中旬通过市改制办的会办,至2003年春节前报市工商部门预登记,春节后完成验资,正式向工商部门注册。
2、文艺用品厂。为集体企业,已经停产6年,总资产272.34万元,净资产186.23万元。由于职工基本上都是剧团转业人员,思想波动相对较大。套用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政策,并按此政策制订方案。2002年10月已经完成了审计,11月完成资产评估,完善方案上报预审,12月初召开职工大会,12月中下旬通过市改制办的会办,2003年春节前完成职工安置,并办理注销手续,多余资产调作市文化系统内改革成本的平衡。
以上两家单位取得市改制办的批复后,筹集安置经费,落实职工安置计划,资产内部转让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工商预登记;2003年1月完成验资和工商正式登记。
3、电影公司。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总资产3452.06万元,净资产857.9万元,在职职工162人,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101人,需要支付的提前退休人员“社保”补偿金368万元,提前退休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需支付的工资892万元,其余职工安置费164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22.5万元,合计1446.5万元。转企改制成本严重不足。
由于电影是特殊行业,进口影片由国家专营,按国家政策规定电影经营单位国有资本应占51%,其他资本不得超过49%。因此,在转企的基础上,与中影公司等供片商协商,将历年所欠电影片款改为参股投资,占股份的40%,不足部分现金投入,苏州文化部门占股份51%,公司职工(主要是管理层)占股份9%,建立起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加上各影片供应商参股,应能搞活内部机制,从而使苏州电影业走向繁荣。
4、演出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总资产6222.93万元,净资产2208.74万元,在职职工164人,其中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82人。经测算,演出管理处总改制成本约为1493万元,其中提前退休人员成本为1271.1万元,其他人员安置费为206.99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15万元。
为了保留剧场这块宣传文化阵地,对演出管理处采用先转企,将开明大戏院、人民影剧院转为独立核算单位,保持国有资本独资或控股地位,其它部分全部改制,人员全部按照
市政府〔2002〕81号和〔2002〕110号文件进行提前退休和身份置换,其中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有13人),全部进入开明大戏院和人民影剧院,签订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两个剧院的资产与经营分离,采用国有民营的方式,在留企和已安置的原干部职工中挑选一些素质较好、技术较高的人员组成民营经营班子来经营这两个剧场,采用资产租赁或风险抵押承包的办法,搞活经营、搞活内部机制。
5、艺术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总资产30.58万元,净资产26.02万元。在职职工7人,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3人。经测算,总改革成本为62.82万元。由于该单位为演出中介机构,具有承接涉外演出团体的资质,注册资本金要求很高。因此,在转企的基础上,改制有两种方案,一是寻找有实力的单位参股,并且占大股,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文化不出资,只占干股);二是简单地注销牌子或拍卖无形资产。
6、古建工程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古建三级资质。总资产1092.28万元,净资产198.32万元,在职职工19人,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5人,总改革成本125.2万元。由于苏州市古建筑众多,抢救维修任务很重,而且文物维修有相当的政策性和很高专业技术性,故实施一步到位的改制方法,暂时保留20%的国有股。
7、文化局房管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古建工程处一套班子,无人员、无资产,与古建工程处一同转企改制,并注销牌子。
以上5家单位2002年11月日完成人员情况调查和改制成本的测算,制定转企改制初步方案。11月份完成审计,开始资产评估。2002年12月下旬至2003年春节,完善各自的转制改制实施方案,报市改制办预审。
苏州市根据以上5家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确定转企改制方向的前提下,对有的单位采取了“一步到位”的方法;对有的单位采取了“两步走”的方法,先转制后改制。2003年2月中旬,以上5家单位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了各单位的转企改制方案。2003年3月完成方案的会办。实行“两步走”的单位2003年4月至5月完成转制工作后,立即着手开展改制工作。实行“一步到位”的单位2003年4月,完成确定提退人员、安置改制人员、确定股东、协调签订和国资剥离报批等工作,6月份进行工商预登记和验资。
8、演出有限公司。为文化系统内部公司制企业,有承接涉外演出资质,无人员。按照文化部新修订的《演出管理条例》,今后承接演出业务,需要具有演出中介资质。因此,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投资参股,归还原投资者的投资,文化在其中占干股40%左右,便于今后政府及文化部门组织民族优秀文化活动。
9、文华音像超市。为文化系统内部公司制企业,无人员,必须清盘,经营场所(房屋)归还电影公司和演出管理处,作为这两家单位的改革成本,撤销或转让牌子。
以上两家单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重点是切实做好国有资本退出、撤销、内部转让、社会招标等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为了吸引民间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苏州市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政策扶持。制定出台了《苏州市第一步加快文化强市建设若干经济政策》,提出了加快文化产业改革与发展的6条措施,加大给予民间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必要的政策扶持。苏州市明确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这一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外资加快进入苏州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二是文化、旅游紧密结合。快速发展的苏州经济,使广大市民对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需求空前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市场空间。2002年苏州市区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支出1197元,与此同时,苏州旅游总收入198.38亿元。苏州文化市场和旅游业的良好发展态势和前景,吸引了民间资本、外资对苏州文化旅游业、文化产品流通业和文化服务业的投入。
(六)主要问题
苏州市文化单位转制改制工作面临以下四个主要问题。
1、净资产不足以支付改革成本。按照审计结果,表面上看净资产为近4000万元,改革成本约3670万元,可以支付,其实由于资产都沉淀在房屋等固定资产上,评估时会减少一块,“变现”时还会折损一块,加上还想保留如剧场的宣传文化阵地,需要留下一块资产,因此净资产不足。
2、“变现”困难。房屋“变现”需要整体出让,这些房屋功能不一定符合其他经营的需要,而有的房屋又较大,且又不能分割出让,这不仅使出让“变现”不易,而且会使留企的职工丧失生产要素。
3、转企容易改制难。企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转企操作均相对容易,但事业单位转企后再改制却相当困难。由于转企后留下了一大批提前退休人员的“包袱”,改制后企业每月需要支付一大笔提退人员生活费,在现金流量上入不敷出,使得事业单位转企后再改制时出现了无人敢接盘的局面。因此必须在转企时将提退人员的问题一次性解决,这不仅需要相当大的成本,而且关键是需要现金。
4、落实文化优惠政策难。要完成本次转制改制任务,苏州市需要出让大量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来平衡改革成本,江苏省和苏州市的文化优惠政策规定,文化单位出让房屋,土地出让金的10%上交,90%留归文化单位。苏州市政府转制改制政策与江苏省和苏州市的文化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不一致。苏州市文化系统本来资产就不足以支付改革成本,如按照苏州市政府转制改制政策再上交40%,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建议市政府,在全市文化系统的转制改制中,凡是因房屋出让涉及到的税、费和应上交款的,都应按江苏省和苏州市的文化优惠政策执行。
二、苏州市文化单位转制改制的主要成果
苏州市对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转制改制,加速了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进程,在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中起到了领跑的作用。它的主要成果是,积极推进了文化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放宽了文化市场的准入条件,文化产业领域对内、对外开放出现了新局面,民间资本、外资进入苏州文化产业的趋势明显加快。从2002年苏州古吴轩书画艺术公司率先进行转制以来,国有文化企业单位改革和国有资本的退出,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拓展了空间,也进一步增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
一是民间资本、外资逐步进入文化艺术业。近年来,苏州市以昆曲等优秀传统艺术为依托,积极拓展香港、台湾等演出市场,特别是2003年,苏州走合资、合作之路保护和弘扬昆曲艺术取得了重大突破。由著名美籍华裔作家白先勇牵头,台湾新象艺术传播公司董事长樊曼浓、香港著名昆曲专家古兆生等与苏州昆剧院联手打造的新版《牡丹亭》,将于2004年5月在台湾举办的纪念昆曲列为世界文化遗产3周年活动中首演,之后在苏州、南京等地陆续公演。台湾石头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与苏州昆剧院、中国昆曲博物馆(筹)、苏州昆曲传习所联手重排全本昆剧《长生殿》,并组建江苏苏州长生殿艺术团。该剧实行的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将推向世界演出市场。在苏州演艺业走对外合作之路的同时,民间资本也以投资文化中介和文化产品流通等形式加快进入文化产业的步伐。2002年,仅吴江市民营中介公司兰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策划承办了吴江市撤县建市1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吴江市新年音乐会等大型文艺活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民间资本快速进入文化旅游业和娱乐业。有“民间博物馆之乡”美誉的昆山市锦溪镇目前对外开放和正处于筹备阶段的博物馆已达12家,全部为私人投资兴建。吴江市一家民营企业在古镇同里首期投资近3000万元,兴建私家园林“近思园”,将于年内对外开放。继苏州古典园林怡园去年率先尝试经营权承包,引入民间资本盘活园林资产后,吴中区西山镇近期对部分景区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苏州、上海、山东等地的民营企业家以1.42亿元的价格竞得石公山、太湖西山梅园、古樟植物园、罗汉寺、禹王庙等五个景区10年的经
营权。苏州一家民营企业还注资1008万元,准备在西山古樟园旁建成一个占地5.3亩、以洞庭(山)碧螺春茶为龙头的茶文化休闲旅游区。与此同时,民间资本进入娱乐和艺术培训业的进程继续加快,近几年苏州市迅速崛起的飙歌城、网吧、演艺吧、娱乐总汇等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大部分为民间投资。
三、苏州市文物商店改革的总体思路
我国国有文物商店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国家高度行业垄断的情况下,它承担了为国家博物馆征集、收购文物的重任和文物监管品的保管与销售工作。本应作为营利性市场主体存在的经营性机构存在于事业单位之中,并由政府进行组织,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随着社会开放和改革的不断加快,国家博物馆征集、收购文物的渠道不断拓宽,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从总体上说,国有文物商店的上述职能正在逐步弱化和萎缩。由于我国现有的文化管理体制从导向上过于注重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管理有余,推动乏力,使得众多的文物商店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成了我国计划体制的最后堡垒。
那么,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国有文物商店能否“破壁”转制改制呢?首先,它遇到的是法律法规障碍。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76号,2002年10月28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2003年5月29日)等法律法规对国有文物商店的上述职能没有进行重新确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如果按照“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就是允许的”思路,对国有文物商店进行转制改制,那么就要对其包括文物在内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再经过转制改制,将国有文物商店包括文物在内的全部资产转为企业资产或个人资产,这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其次,就是国有文物商店可以转制改制,那么由哪个具有文物资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来运作呢?据我们通过互联网检索,还没有搜索到我国有这样经过国家行政许可的中介机构。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价值是无法用市场价格来确定的。就是有中介机构来运作,对国有文物商店的文物,价格估高了,无人敢接盘,造成流标;价格估低了,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将给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正是鉴于上述原因,上海市、苏州市政府在这次转制改制工作中都没有将市属国有老字号文物商店列为改革单位。但是,成立时间较晚、国家等级文物不多的苏州市文物商店常熟分店已完成了转制工作。其做法是,将店藏的国家等级文物剥离出来,送到常熟博物馆收藏,将文物监管品和其它资产经中介机构评估等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以300万元的价格,由该店职工认购,完成了转制工作。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苏州市认为,国有文物商店的转制改制是历史的必然,但目前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对其今后的改革还没有相对完整的总体思路。目前,所能做的是加快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大企业化管理的力度。
四、苏州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总体思路
苏州市现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3个,其中局属5个院团6个剧种,均属中小型院团,在职在编人员320名,离退休人员176名,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比例是1.8:1。我市局属6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编制数500人,实有人数403人,在岗人数377人,离退休人数146人,在岗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比例是2.6:1。
苏州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遵循艺术生产和市场经济两个规律,以质量取胜,品牌立身;加大社会运作力度,跨出多形式“文企联姻”的步子;“一团一策”,不断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2003年4月5日至9日,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一行来苏州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苏州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成功的经验。苏州市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文企联姻
一是演艺与旅游的“联姻”。苏州市确立了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文化是苏州旅游业的灵魂,以文化引领旅游业,形成了富有丰富内涵的特色品牌。首届昆剧节在苏州举办之后,苏州市文化主管部门全力支持昆山市以“先贤精神、昆曲瑰宝、水乡古镇”打造“特色文化之乡”,昆山市投资1600万元在周庄建造了一座占地6亩的仿古戏台。2001年9月,江苏省苏州昆剧院与昆山市合作共建昆山市昆剧艺术团,推出了周庄古戏台昆曲演出,已演出近千场。2003年3月,又开辟了世界文化遗产拙政园昆曲演出点。非物化世界遗产与物化世界遗产、江南水乡交相辉映,古老的昆曲与旅游有机结合,终于走出了“象牙之塔”。市歌舞团与网师园合作的夜花园文艺演出,市锡剧团与吴江旅游公司合作成立同里水乡艺术团的演出也成为园林、古镇旅游的特色项目。
二是演艺与企业的“联姻”。苏州有着知名度高、经营状况好、重视文化建设的企业集团。2001年,市滑稽剧团在单位、人员性质不变,行政业务、隶属关系不变,政府拨款投入不变,作为精神产品生产单位的主要目标任务不变等“四不变”的前提下,与江苏梦兰集团合作组建了梦兰喜剧艺术团,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效果。
三是演艺与媒体的“联姻”。苏州演艺业与媒体在打造文化苏州、建设文化强市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演艺业与媒体联手极大地扩大了艺术产品的影响。在与广电办好每周五期的电视书场、每周一期的昆曲星期专场的基础上,2002年市滑稽剧团与电视台、报业以项目合作形式共同出资推出了苏式滑稽戏《钱笃笤求雨》,该剧被列入2002年第四届上海国际艺术节全国12台参演剧目之一。
(二)一团一策
近年来,苏州市加强了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工作的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剧种的院团采用不同的方法,“一团一策”,不搞“一刀切”,也不成立“演艺集团”,积极鼓励和支持各院团边探索边尝试边总结,使苏州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形成了各自的模式。极赋有代表性的有:曲艺类的市评弹团“冻结工资,以档核算,收入分成,费用自理”的改革模式;戏剧类的市滑稽剧团“出戏、出人、出效益的团队精神”的改革模式;音舞类的市歌舞团“签约制”改革模式。这些成功改革模式都是各院团根据自己的实际探索创立的,而不是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钦定”的。
苏州市对下一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3〕14号,2003年1月23日),在以社会效益为首位的前提下重点扶持优秀传统文化和代表地方特色高水准的院团和项目,充分发挥他们在多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打造文化品牌方面的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和人才组合,对文艺院团实施宏观调控,通过政策影响其结构和发展布局,引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遵循艺术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找准演艺业的“切入点”。改革投入机制,建立多渠道有效的投资和筹资机制,激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内部活力。一是在继续保持财政投入逐年增长的情况下,进行“拨”改“投”的试点。强化项目管理和成本核算,把握好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对于商业性演出活动坚决将其推向市场,由各演出公司或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争取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外资投资演艺业,形成以代表苏州文化品牌的表演艺术团体为骨干,合作、股份、民营、中外合资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演艺团体共同发展的演艺业。大力推进苏州文化法制建设,争取在非物质遗产保护、民间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强地方立法。在管理好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同时,指导、扶持民间的、行业的文艺社团,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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