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加强党风廉政(精选8篇)
1.执行局加强党风廉政 篇一
泸定县人民法院
2011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自查报告
我院认真对2011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年初,我院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院党组会,安排、部署、落实我院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明确,实行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中层干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年底统一考核。院长负总责,副院长和各庭、处、局、队、室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管理自已的人,在工作中和生活中起带头作用,切实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干警司法廉洁意识
(一)领导干部带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按照我院2011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第一、要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今年,我院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有了系统和深刻的认识;认真学习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201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了4次学习,其中包括了2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后都形成了深刻的反复倡廉学习心得;院长易兵同志带头为全体干警上廉政课,效果显著,让全体干警都获益匪浅。
第二、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今年,为大力转变干警司法作风问题,我院组织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 活动、“党性党风党纪”活动以及“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其中,带头自纠自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全体干警司法廉洁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我院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项监督制度》、《司法廉洁教育读本》、《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以及法院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司法廉洁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结合我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学习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手册》、《人民法官为人民资料选编》、《人民法官为人民先进事迹选编》此外,还订阅学习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律知识教育读本》等学习资料,通过扎实有效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院还提出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要求,认真开展了警示教育。今年,共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5次,编写了3期学习先进人物简报,各庭室更是自行组织进行了再次学习讨论,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不断增强法官廉洁司法意识,提高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干警业余娱乐生活
为了充分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教育作用、激励作用和规范作用,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 院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参加了全县“3.8”妇女节10米障碍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开展了“法院系统廉洁司法”演讲比赛;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展”;开展了“五个严禁”活动月,在办公区悬挂了五个严禁警句。总之,2011年我院积极营造了法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大反腐倡廉监督力度
(一)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促进司法廉政建设 2011年,我院为实现对本院干警纪律作风状况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继续任命了6名审判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和3名社会廉政监督员。他们将协助法院及各庭室及纪检监察室贯彻落实有关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与任务,监督检查各庭室及全院干警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在执法执纪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依照程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查阅有关案卷、文件、资料,听取案件当事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映,经相关部门安排,要求涉及部门工作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等。
(二)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今年,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年活动”,精心部署,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更是对照作风建设的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一般干警等开展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检查了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客观、深入的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报告总结了近年来各项工作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法院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寻找差距,消除隔阂,达到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协调。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为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我院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主体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负责任地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共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座谈,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今年共收到意见建议12条,党组及时给予了研究解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书面检察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有关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的反映,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司法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
今年,我院要按照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开展1次干部选拨,选拨出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今年我院与成华区法院继续达成共识,再次选派5名优秀法官到对方法院进行挂职交流,逐步完善了干部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修改完善了《泸定县人民法院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法官任职前培训制度,全年共组织3批干警参加了全省初任法官培训。
(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今年,我院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内部司法职权配置。优化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解决了一些部门职责界定不清、交叉重叠、监督缺位等问题。推进了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合理、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五、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我院坚决查处违纪 违法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腐败分子,都依法严惩,决不姑息。重点查处了法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故意拖延办案的案件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是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审判纪律行为。严格执行审判纪律,不得收受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财物及接受吃请;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不得为当事人介绍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不得为当事人说情、疏通关系;不得违规指定、介绍中介机构从中谋取利益,或者串通中介机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全年无一起违反审判纪律行为发生。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以“监督为民,查案促发展”为理念,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力度,把依纪依法办案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根据具体情节,做到宽严相济,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四是建立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不断探索与纪律检查机关相互配合的办案机制。我院政治处切实履行监察职能,主动发挥作用,加强与纪律检查机关的联系和配合,积极参与纪律检查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初核和调查,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同时还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的要求,深入剖析 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加大和拓展源头治理的工作力度和工作领域。
六、2012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计划
(一)继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要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继续认真学习法院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司法廉洁意识。要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要与评先评优挂钩。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检查制度。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要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法院廉政文化的载体建设,运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览、警示教育、办公区悬挂格言警句等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积极营造法院“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院党组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联系我院实际,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强化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使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更加适应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强化法院内部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维 护司法权威。三是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要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继续推进司法人事管理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继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和审判工作规律的法官职务序列。建立法官任职前培训制度,要落实法官法的规定,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任用、晋升、奖励机制。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内部司法职权配置。要继续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合理、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完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执纪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常抓不懈。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蔓延成风。要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建立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一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的要求,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努力从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四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依纪依法办案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五是加强对查办案件的领导和指导,建立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探索与纪律检查机关相互配合的办案机制。政治处要切实履行监察职能,主动发挥作用,加强与纪律检查机关的联系和配合,积极参与纪律检查机关对法院工 作人员的初核和调查,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执行局加强党风廉政 篇二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五个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出八条52项具体、严格的规定;对《廉政准则》的实施与监督等作了全面的部署, 这些都十分重要、十分及时, 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 将有效地遏制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 有力地保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的巩固, 保证我们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保证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作为天津市残联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一定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 并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残联系统学习好、落实好《廉政准则》, 我一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要求, 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残联的实际, 努力在提高《廉政准则》的执行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坚持廉政与勤政相结合, 在科
学决策和经费投入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既要干干净净用权, 决不以权谋私, 又要勤政为民,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决不能明哲保身, 不求进取, 贻误科学发展大业, 确保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坚持反腐倡廉与改善民生相结合, 在募集款物扶残助残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既广泛动员社会, 更多地募集资金和物资, 解决残疾人困难和问题, 使广大残疾人受惠受益, 又要严格管好用好福利基金, 决不能私用、滥用、挪用、浪费资金和物资, 包括社会捐赠的书画作品和艺术品, 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件物品都用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三、
坚持管好干部与用好干部相结合,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既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发现问题严肃批评、严肃处理, 决不“带病提拔”或疏于管理、姑息迁就, 坚决防止任用干部中的腐败问题, 又要加强培养、大胆使用, 激励党员干部创先争优, 建功立业, 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四、
坚持公务活动廉政与业余生活自律相结合, 在八小时内外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做到既在日常工作和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又要在业余生活中廉洁自律, 决不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决不参与任何不健康活动, 确保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
3.执行局加强党风廉政 篇三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的思考
● 夏培青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的执行力,是加强党风建设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从实践看,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发挥督查的促进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完善配套。
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
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执行力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本文就如何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的执行力作一探析。
一、提高执行力,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是一个系统工程,更是一门学问,必须融入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至关重要。
(一)拓展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教育。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为民所用,也可谋取私利。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重任。权力观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大局,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企业的形象。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重视加强自身领导能力的培养,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协调能力、领导水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没有坚定的信仰,就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敏锐性就不强,是非就难以识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牢记使命,牢记职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坚定理想信念,还必须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要教育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进一步增强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要加强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最重要的武器。要加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制度入脑、入耳、入心,使领导干部知道制度、懂得制度、遵守制度,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制度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
四要创新教育形式、手段和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教育载体要有效创新,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空洞乏味的说教;要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要形成立体化教育网络,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将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任职全过程。一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改革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完善干部的评价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上来,切实把好干部“入口”关。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中廉政考核作用,廉政考核不合格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避免带病提拔。要加强对后备干部和青年骨干的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党纪法规学习培训,使青年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
二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教育。在领导干部上任前,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打好免疫针,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在什么情况下该怎么做,在踏上管理岗位后能够自觉地落实在行动中,不去触碰高压线。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教育提醒。
三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后培训。要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党风廉政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干部讲评等活动,形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从一些违法违纪的案例来看,许多触犯了党纪国法、企业规章制度的领导干部,刚上任时对自己要求较严,但是往往后来放松了学习,思想上产生了麻痹,最终铸成了大错。因此,对于党风廉政教育要反复抓、抓反复。要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并运用反面案例进行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论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针对教育成效进行科学评估。教育开展得如何,关键要看效果。对党风廉政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可以通过反应评估、学习评估、行为评估、结果评估等四方面着手。反应评估,就是测评领导干部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的满意度。学习评估、行为评估,就是通过测试等方式评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掌握程度。结果评估,就是看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有没有提高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通过评估,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培训内容、方式方法。
二、提高执行力,要充分发挥督查的促进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是建立良好环境的根本途径。
(一)拓展监督渠道,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关键。加强党风廉政监督,需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清晰的立体监督体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协调配合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监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制。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资金运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公开透明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探索和有序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的方法内容、实现路径、工作机制等,使党务、政务公开全方位、立体式、多层面,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环境。有序推进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述职述廉制度的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力度,确保监督的实效。
(二)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制度的执行力。要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持监督检查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连续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协调发展。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着力研究巡视工作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更好地促进和谐建设,推动干部监督工作。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本单位党组织有关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认真治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同时通过自查互查等形式,边查边学,边查边改,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突出抓好惩处机制建设,以反腐成果取信于民。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的关键就在于,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惩处的规定,要勇于负责,敢于碰硬,加大对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要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侵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的行为。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群众反映内容比较具体、线索相对清楚、可信度较高的信访举报,要加大调查核实的力度,不能一转了之。要认真落实“有信访举报必谈”的廉政提示谈话制度,对有信访举报的干部,无论是否属实,都要区分情况进行提示谈话。对经调查属实且违法违纪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经调查不属实或纯属诬告的,要通过一定方式通报调查核实结果,还被举报者清白。
(四)查找风险部位,重视和支持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要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惩是手段,防是前提。要着力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防控,圈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三重一大”决策及权力运作、重点热点业务管理、职务犯罪及职务违规违纪、个人自律等风险部位,把握职权行使、防控机制建设、干部管理、责任追究、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关键岗位轮岗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要做到风险有标准、防范有监测、过程有控制、工作有评价,进一步增强经营与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前预防功能,从而推进廉政建设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提高执行力,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完善配套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必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完善和配套,才能有效地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落到实处。
(一)从制度本身着手,努力完善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做到与时俱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党风廉政工作也会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这就要求制度建设要不断探索规律、掌握规律、遵循规律,适应党风廉政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内在需求,推出符合实际的制度。
一是制度建设既要有针对性,又要具备延展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延展性是相辅相成的,针对性提高了制度的效用,而延展性则拓宽了制度的涵盖范围,使制度本身更加严密。
二是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制度建设重在防范,既然要防范,制度设计就要有一定的提前量。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化,需要制度来规范的情况也在不断增多。要洞悉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灵敏反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信息,及时提出制度建设预案,既不让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陷于无制度规则的犹豫徘徊中,又不让他们因为无制度规则的约束盲动蛮干而承担过错。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要提高制度的系统性。要注重衔接配套,既要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要重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体系。在制度建设中要有大局观,从系统的角度审视制度建设,既要纵横交错,又要泾渭分明,织严制度网络。
二是提高制度的效用性。制度建设应该着眼于“实用”、“管用”、“好用”、“可用”,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三)提高制度的信任感,提升制度的公信力。信任感就是对制度执行与否的后果预期,也就是每个人在这样的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下,自己觉得不会吃亏的一种肯定。我们需要改变人们对制度执行的心理预期,而这种改变,一方面需要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育人们的制度意识,改变漠视制度的现状;另一方面需要有强硬的措施,也就是执行制度要坚决。制度执行一旦形成习惯,制度的威信也就体现出来了。
(四)充分发挥队伍的推动作用,加强提高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力的组织领导。一是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制度的宣传教育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落实,党风廉政制度的监督检查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予以实施,党风廉政制度的制定完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予以实行。因此,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与培养,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力度,加强多岗位的使用和锻炼,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实践能力。要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及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战线上来,又要注意及时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努力打造一支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领导支持。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到重要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要会议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重大决策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为纪检监察部门了解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
D26
A
1009-928X(2012)03-0039-03
作者系上海海洋局纪委书记
4.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篇四
李军
2008年11月3日
根据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己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修养,构筑防腐拒变的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端正党风、反腐倡廉是新时期赋予每位领导干部肩上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作为领导干部,自己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高度重视学习,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努力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断构筑防腐拒变的道德防线。一是认真学习好“两个条例”、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手册,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精神,带头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三是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通过以上学习活动,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自己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了更加牢固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从思想上筑起了一道永不倒塌的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二、严查细找,狠抓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 1
任制
一年来,本人能够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两个务必”,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五不允许”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面前,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锻炼意志品质,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规定,自己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没有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问题。
(二)没有借节假日和婚礼喜庆等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没有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个人费用问题。
(三)配偶子女没有违反从业规定问题。不存在违反从业规定问题。
(四)没有弄虚作假报浮夸或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现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一年来,我始终把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没有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境)问题,没有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在住房、用车等方面都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 篇五
xx市国家税务局xx分局 xxx
本人根据市局的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基本路线为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税务人员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对照中纪委干部廉洁自律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本人没有存在不廉洁的方面。现就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指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配合分局长与分局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分局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廉洁自律,不赠送不接受“红包”。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和省、地国家税务局、市局有关规定精神,为政清廉,以身作则,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本人没有赠送和接受“红包”。切实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对企业财务人员耐心细致做好税收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不以权谋私。
四、抓好廉洁教育,严格执行纪律,维护税务人员的形象。一年来,本人能认真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配合分局长组织分局干部开展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税务人员勤政廉政意识,爱岗敬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时刻不忘廉洁意识,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我们的工作作风,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维护税务人员的形象。一年来,能担负职责,文明、公正。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篇六
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区纪检委: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区纪检委、行风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安排意见,2005年我们在总结2004年行风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行风建设的力度,以“转变了思想观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的要求,以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目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行风建设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们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年初一上班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论述,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市长在市纪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有关文章,使大家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要性的认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抓好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是关系到我区加快发展的大问题,只有把环境搞好了,经济才有可能发展,只有把效能建设搞好了,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只有把作风搞好了,才能密切同群众的关系,这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2、建立机构,确定专人,明确责任
年初我们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就抓好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做了安排,成立了以我本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并设专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做到定期分析研究,定期总结部署,同时明确分工,从分管主任到科室科长再到每个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年度工作有部署,阶段工作具体指导,推动工作有力度,专人负责确保落实,使行风建设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3、制定计划方案,明确任务
按照区纪委、行风建设实施办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确定了我们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制定了方案,按照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内容,确定了工作重点,使行风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
4、搞好发动,开好动员会
在学习文件、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的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全委机关干部动员会,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重要性和必要性等各方面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行风工作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党风、政风和世界观的大问题,如何使用手中权力,是对老百姓的态度问题,是权力观的问题。思想的提高,认识的增强,为开展好行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抓好学习教育
为保证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们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不放松,就是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两个素质”,搞好“五个教育”。
“一条主线”,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这个主线,抓住对外开放这个牵动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开展,立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提高“两个素质”,就是要把工作的重点和着眼点放在提高两委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为经济服务的本领,不断提高党的意识、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从而使两委干部成为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抓好“五个教育”。
1、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我们按照区委要求,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学习十六大报告,学习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杨书记在区委扩大会上的讲话,一是使大家懂得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所处的地位和大家肩负的责任,深刻领悟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科学内涵。二是明确我市经济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三是认清我区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机遇与条件,激发大家的斗志,振奋精神,做到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努力创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我区发展做贡献。
2、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和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学习教育,教育大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燥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真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做到勤政、廉政、善政,当好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3、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重点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科学发展观的论述,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五个统筹”,这一点对于我们作为区的计划部门至关重要,同时我们特别着重学习市委、区委各个发展阶段的重要决策,不断增强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学性和坚定性,把握好大局,以求真务实地态度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4、认真学习党章。我们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为目标,加强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清新时期我们党的地位作用和历史任务,提高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5、开展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为了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首要的是要学法懂法,我们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执法,自觉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使每个业务科室和干部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执行,我们相继学习了《宪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法》,《外资企业法》和各法律条例的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大家依法办事的能力。
6、广泛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按照区委要求,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在两委机关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两个阶段提高了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讨论,紧密联系机关工作和个人实际,明确了标准和具体要求;经过分析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谈心活动,使两委班子和个人找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正进行整改提高,从而加深了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坚定了理想信念,激发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信心。
三、建立制度,强化监督
我们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文明服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
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从两委到每个科室都实行了对外服务的公开承诺。
二是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从委领导到科室至每个同志全部与党组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办事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职责公开,政策界限公开,对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质量、服务时限都作了明确规定。
为保证承诺的兑现: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我们始终把加强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培养和提高班子成员的创新意识、求实苦干、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我们按照区委要求:一是坚持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每月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交流;二是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三是我们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除参加正常的党内活动和学习外,每个班子成员每年都要亲自给同志们讲一次党课;四是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好班子生活会,做到经常谈心沟通思想,建立和谐的同志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常沟通,意见常交流,工作常通气,做到矛盾不激化,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五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理分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对机关工作中的人事、财务、开支等重点工作一律实行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及时地向广大机关干部协商通报;六是我们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做到两个必谈,对新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的同志必谈,对新招来单位工作的同志必谈,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其次,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1)建立了一次告知制度,对审批内容、需上报的材料、审批依据,专门定做的通知单,用户一看一目了然。
(2)用户登记制度,包括用户名称、姓名、时间、办事内容、电话、地址等一一登记,对重点单位做好服务跟踪。
(3)我们用六个不准约束干部的办事行为。
(4)两委机关文明办公规则,对来人接待有严格的要求规范。
(5)我们要求所有审批事项,在报送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日办结。
(6)对较大项目、重点项目做到定人、定时,做到全程服务跟踪。
(7)我们通过意见箱、投诉中心,聘请监督员,做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及企业投诉件件有回音、有落实、有答复。
(8)定期走访制度,每季度由委主要领导带队走访各街镇及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征求意见和建议,包解决基层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层满意不满意,老百姓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标准。
(9)今年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在抓好先进性教育的同时,抓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抓好联系点制度,要求每个科室与服务对象建立一定数量的联系点,以便更好的推动工作。二是以创建“党员先锋号”和“党员模范示范岗”活动为载体,推动机关工作上水平。在抓好单位行风建设的同时,重点抓了区经济服务中心的管理。一是启用了打卡机,完善了考核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进一步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二是实行了与年终奖金挂钩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与窗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干部考核力度。三是设立了服务监督台,公布窗口人员照片、姓名及职务,设意见箱并坚持每天开箱,每周有讲评,经过几个月运行,受到了用户好评和欢迎。我们还实行了“四个一”服务,即“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高效、快捷。
总之,通过以上的学习教育和制度措施的落实,2004-2005年我们做到了服务态度上热情、办事效率上高效、审批过程中公道正派,服务行为文明,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的现象,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7.加强督促检查 提升决策执行力 篇七
一、决策执行力弱化的主要表现
决策执行力弱化是指决策没有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落实, 没能达到决策预设的目标。决策执行力弱化的主要表现有:
1. 无为执行。
即对决策的执行采取消极等待的态度, 对决策执行任务视而不见, 逃避责任;或拖泥带水, 久不执行;或找借口, 敷衍搪塞;甚至搞“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这种对决策的不作为, 反映了一种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态度, 直接导致决策得不到执行。
2. 选择执行。
执行主体在执行过程中, 以决策对自己的损益值为参考来决定执行的态度。凡是对己有利的, 就乐于执行, 执行得及时、充分;对己不利的, 就不乐于执行, 拖着不办或变通执行。选择执行的目的在于“为我所用”, 结果是导致“决策变形”和“执行走样”。
3. 低效执行。
执行主体缺乏落实决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执行决策既无实施方案, 也无具体措施, 只满足于发文件、听汇报、写总结, 导致决策只有符号意义, 而无法发挥实质的效力。还表现为执行主体存在依赖意识和惰性心理, “上级不推、下级不动”, 执行疲沓、实施缓慢, 决策执行缺乏时效性。
4. 错误执行。
由于执行主体对决策把握不准, 甚至曲解决策的意图, 采取错误的执行方法, 导致决策执行出现偏差。从本意上讲, 执行人员有执行决策的愿意, 但是由于文化、理论及决策水平等的缺限, 致使“好心办坏事”, 而无法实现决策的预定目标, 甚至适得其反。
二、决策执行力弱化的主要成因
执行力弱化有决策是否符合大多数执行客体利益、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等决策本身的因素。在假设决策本身正确的前提下, 执行力弱化的主要成因有:
1. 执行主体异化。
亚当·斯密提出的“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 人总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者。新制度经济学认为, 组织也是“经济人”, 组织内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个体之间都存在各自的利益追求。正如学者张金马所说:“由于利益的至上性, 使得决策制定者和决策执行者之间出现一个利益‘过滤’机制。下级对上级决策往往以自己的利益和损益值作为对策参考, 得益越多, 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 越不乐于执行, 乃至抵制、变换。”在理想状态下, 决策主体与执行主体的利益是一致的, 但是由于组织内部结构的复杂性、执行个体的多样性, 决策者设想的利益与执行主体的实际利益会存在不一致甚至冲突等异化现象。执行主体异化是执行弱化的深层原因。
2. 执行环境。
执行环境包括与决策执行相关的正式制度的因素, 还包括意识形态、社会风俗和政治潜规则等与决策执行相关的非正式制度的因素。长期以来, 普遍存在着一种“重决策、轻执行”、“重部署、轻落实”的行为倾向, 绩效评估机制、竞争激励机制等制度相对不足。在传统思维习惯和文化观念中, 认为上级的决策、领导的指示是正确的, 在执行中存在着“惟上不惟实”。现实中存在的“只对上负责”、看领导脸色行事等“官场”潜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决策的执行。这些不利的执行环境是执行力弱化的外在原因。
3. 执行监控不力。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对权力进行恰到好处的监督, 能使执行力得到公平公正的发挥, 有利于决策目标的实现。决策执行过程普遍存在“弱监”、“虚监”、“漏监”等监控不力现象, 决策执行中容易出现滥用权力和执行资源的变异行为, 影响执行效率。监控不力是执行力弱化的体制性原因。
4. 执行资源短缺。
决策执行资源指的是执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包括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 充足的资源是决策执行的基础和保障。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执行主体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没有充分的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 执行时捉襟见肘, 难以维继;缺乏足够的信息资源, 难以制定正确可行的实施策略, 对执行过程难以实施必要的调控。决策执行资源不足是执行力弱化的客观原因。
5. 执行能力不足。
决策执行者的执行能力与执行力虽不能等同, 但却是影响执行力高低的一个直接因素。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得说过:“一项普通的政策得以贯彻到什么程度, 通常取决于官僚对它的解释, 以及取决于他们实施该政策的兴致和效率。”在实践中, 执行者缺乏必要的知识能力、理解能力、实施能力、纠偏能力, 容易出现执行方向、执行内容的偏差和执行效率的低下。这是执行力弱化的另一个客观原因。
三、提高督查效果是提升决策执行力的主要路径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领导者, 督查活动便应运而生。例如, 唐宋元时期设御史台, 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明清时期朝廷置都察院, 地方置督抚、按察司、巡道三级督查系统。我们党的领导人也非常重视督查工作的作用。毛泽东同志说过:“检查督促, 党委有责。”邓小平同志说过:“对于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在实行中, 应时时注意检查, 务使贯彻到底。”江泽民同志说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 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 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 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要。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 此事切不可放松。”
当前, 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初期与社会转型相交汇的特殊阶段, 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和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在转换, 影响政策执行力的因素在不断的变化。因此, 要适应新的变化, 就要不断加强督促检查, 促进决策执行力的提升。
1. 强化督查权威, 保证督查的高效运行。
督查工作是办公厅 (室) 的主要职责, 是一种秘书行为;也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是一种领导行为, 督查工作要由职能型向权威型转变。一是领导要善于放权。督查是一种领导授权的行为, 要赋予督查机构和人员相应的权力。要有阅文参会权、巡视检查权和直接汇报权, 便于充分了解决策意图、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 增强督查的针对性。要有督促催办权、组织协调权, 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整改, 增强督查的时效性。要有通报批评权、奖惩建议权, 督查结果能得到有效运用, 增强督查的效力。二是督查部门要敢于用权。在督查中既要敢于碰硬, 敢于较真, 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 通过“无情”督查, 摸实情、讲真话, 为领导完善决策、抓好落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事实依据;又要换位思考, 与被督查单位多沟通, 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有情”操作, 营造和谐的氛围, 让被督查单位心悦诚服, 做到“不怒自威”, 确保督查工作高效顺利完成。
2. 加强督查队伍建设, 提高督查人员素质。
督查是综合性的工作, 要求督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首先要站得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掌握决策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 对督查事项要做通盘考虑, 增强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其次要立得正。督查人员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 真正放下架子、俯下身子, 了解决策落实的真实情况。要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 客观公正地反映决策落实的基本动态, 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不溢美、不隐恶。再次要懂得多。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 督查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还要尽量多地了解相关的政策理论、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等, 尽可能拓宽知识面, 改善智能结构, 防止被督查对象以“领域政策”、“专业知识”等所“忽悠”。
3. 注重督查方法, 提高督查水平。
根据督查的内容和领导的要求, 注重督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多样化, 力求做到“深、细、活、新”。“深”就是要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深入思考, 由表及里, 去伪存真, 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细”就是在督查前要制定督查提纲, 做细致准备和安排。在督查时要从大局出发、小事入手, 不放过细节。对执行情况要细心分析, 既要找准主观因素, 又要看到客观的制约因素。“活”就是灵活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抽样督查、跟踪督查、催报督查、暗访督查、回访督查、媒体曝光和督查调研等方法, 在方法运用上不呆板、不僵化。“新”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 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 总结归纳执行中的新经验、新成效, 为完善决策、提升执行力提出新思考、新建议。
4. 完善督查网络, 形成督查合力。
8.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篇八
第一,强化认识,树立预算即法的意识,履行法定职责。长期以来,人们把预算当作财政收支计划,并没有把它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所以政府对经批准生效的预算的追加追减、预算划转在没有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情况下便随意改变,无视预算的法律性和强制性,一定程度上架空了人大的监督权,导致了地方人大监督职能的弱化、虚化;对预算的法制性认识不到位,也一定程度弱化了人大预算的执行力,影响了预算执行的绩效。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工作人员甚至是领导认为人大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走程序、作秀;有的害怕监督会影响与政府的关系;有的认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提出的建议并不能真真正正的发挥效用。预算一经权力机关批准生效,就具有强制性、法律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修改。各级政府要树立预算即法律的意识,认真按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生效的预算案执行。人大预算监督是法律法规赋予地方人大的法定职权和工作责任,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过程中不能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我们要从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民主建设,实现中国梦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人大预算权的法律地位,履行法定义务,提高自信,正确对待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变虚监督为实监督、软监督为硬监督,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质量和绩效,保证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实效。在预算执行监督方面,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手段,拓展监督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比如,在监督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时,甘肃省加大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城乡低保、小型农田水利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民生项目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专项检查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注重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通过审查确定财政资金使用是否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探索实践邀请第三方机构作为评价的主体,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对外公开,并与职位升迁挂钩等。三是认真开展日常性监督。建立人大与执行机关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推行国库支付电子化,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一体化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及时监控、全过程监督;在互联网上发布预算报表,使群众及时了解每笔资金的去向。
第三,完善预算违法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在我国,政府机关只是帮助人民群众管理“钱袋子”,这也就意味着若因为政府失职、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人民财产的流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目前,预算法只对擅自变更预算、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隐瞒预算收入或者将不应当在预算内支出的款项转为预算内支出这三种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直接责任主管人和其他责任人员都只需承担行政责任。我们可以尝试建立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和承担刑事责任机制,加大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我们应当把预算违法行为的种类尽可能全面地纳入法制范畴,且明确规定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造成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即使审查出了预算执行中的违法问题,相关人员也仅限于行政处罚或免于处罚,不能使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使预算执行监督缺乏法制保障,大大降低了预算执行监督的权威性。
第四,完善预算审查体制,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工作机构的建设。目前,主要是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担任了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的主要职责。部门内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降低了人大预算监督的力度。有的地方设立专门的预算工作委员会,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对提高监督实效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还可以尝试建立预算审查委员会,重点审查财政预算是否真正用于民生、运用效果如何等,强化对政府财政的监督。二是工作能力建设。预算审查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工作需求专业性较强。鉴于人大常委会的实际情况,可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即聘请部分专家学者作为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的顾问。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种类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认识,才能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从事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同志,都要有“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的思想认识,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惰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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