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4-09-19

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用12篇)

1.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一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

市运管处:

根据市处[2008]04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星子所本季度对辖区内各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现将此工作小结如下:

我所在结合实际情况,尤其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为进一步加强运输企业及客运站场的安全督导,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职责要求,一是结合县交通局的安排,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签订了“十一”期间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会同县交通局对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进行了再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明确企业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进一步要求。企业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行,对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责任,在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有朝着逐步完善和规范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运企业的生产管理,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建立和实际运行不协调,主要是反映在农村客运公司方面,由于车辆管理人员相对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工作中随意性较大,缺乏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模式。

二、农村客运公司对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不健全,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车辆技术档案和原始安全记录,将会影响安全运输工作的有效连续性。

三、各客运企业及客运站场的安全生产资金没有落实,除长运星子分公司有一定投入外,其它均无具体反映。

整改意见:

一、督促各企业在制度的建立、规范工作及日常连续方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并明确要求各运输企业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例检员,取得资格后,持证上岗,做好车辆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要求各运输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直接列入各运输企业财务计划,有具体投入,下一季度将审核具体使用情况。

对未完成此项工作和设有投入的企业将实行责令整改,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结果。

星子县运管所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2.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二

供电行业的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技术要求高,业务种类包括电网规划建设、检修和技改大修、设备运行管理、电力负荷分配、需求侧管理等。受自然环境、社会因素、人为因素、设备自然老化等影响,这些业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同时也必将伴随着一些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如果得不的及时、有效消除或控制,有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对于供电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也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性、常态性的重要工作。

1 供电企业排查隐患重点

为了有效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在全业务、全过程排查和治理的前提下必须有重点、有方向。基于供电企业各环节、业务的特点和重要性分析,供电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如下:

1.1 重要客户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

重要客户指的就是那些对供电稳定以及安全要求比较高的单位或部门,这些单位如果因为供电故障等原因引起无法正常使用电,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应该对重要客户的供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重要客户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是对电网结构、供电设施、电源配置、应急电源、客户用电设施等进行检查;同时,检查重要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用电方案是否执行到位。供电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配电网、设备、作业隐患、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进行分析,布置下一步整改完善措施。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是达不到客户要求的尽快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计划、整改项目等等,然后一一进行落实。

1.2 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设备是供电的基础,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必须落实到各个方面。对各种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环境、运维管理、现场运行规程、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与改造计划管理等等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各类在线监测、试验、红外检测等技术手段,认真开展各类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在线监控及各类预试发现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止因设备、电网及二次系统隐患引发的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对设备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以国家的有关电力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彻底、无死角进行整改,杜绝反复出现同一隐患的现象发生。

1.3 用户需求侧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对用户需求侧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包括很多方面,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是合同关系,双方严格落实安全职责。供电企业在管理上要抓好用电监察工作包括安全用电,落实好负荷预测和分配管理、用户备用电源管理、停送电联系制度、用户电力设备准入、电力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等等进行检查管理,对任何一项出现问题都必须重视,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有跟踪、有落实,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客户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是否建立健全,要逐户逐条逐项描述存在隐患、治理措施、治理情况、客户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掌握客户安全隐患状况,督促帮助客户治理整改,实施逐项整改销号。

1.4 宣传与提高

供电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宣传与提高。宣传主要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政策、制度等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使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不仅深入电力从业人员的内心,也同样深入客户的内心,保证双方都能够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足够重视,达成共识。在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供电企业和客户可以一起合作进行隐患排查,在隐患排查和治理结束后,彼此交流隐患排查经验,从而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水平。

2 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2.1 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组织,迅速落实

供电企业各级对于隐患排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落实到实处,对于所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将一切隐患都消除在萌芽之中。在治理隐患的过程中,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上必须有秩序,落实到行动上,必须积极有效。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务必协调安排好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除此之外,要围绕隐患排查的内容,认真组织隐患治理人员,策划隐患排查策略,强化隐患排查责任人责任,使用一切方法将隐患消除,保证安全的生产环境,保证供电的安全、稳定以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结合实际情况,不留死角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

隐患排查是电网安全运行工作中的重点,必须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的工作相结合,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处处强调隐患排查和治理,时时关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争取人人注重安全,保证安全,在生产中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不留死角的进行隐患排查,追求实际效果,不走形式,争取达到实际效果。工作中,首先必须设置专人进行隐患排查;其次,可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以及隐患排查活动;再次,请供电专家、技术能手来对作业现场等进行隐患分析,安全评价等。在进行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形式和过场,深入细致的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有效的进行隐患治理。最终达到无死角进行排查,工作过程无隐患,取得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2.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行闭环管理

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每条隐患必须进行登记,然后由责任人负责整改和进行督办,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销号,形成闭环管理。这样才能保证每项安全隐患都可以被消除,有据可查,隐患原因、隐患责任、责任人员、整改措施都非常清楚,没有分歧,治理隐患也就相对容易。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

2.4 巩固隐患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出现

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必须要杜绝“反复”现象的发生,也就是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如果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就是隐患治理的不彻底,或是整改措施不对,治理过程中存在走过场、重形式,而没有起到治理隐患的效果。出现隐患反复出现的现象,一定要重视,坚决按照国家标准来整改,绝不姑息放过。一定要保证隐患的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的出现,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2.5 总结隐患排查经验

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对每一处隐患,都必须认真分析,总结。按照隐患类型对隐患进行分类,针对每一种安全隐患都有专业的隐患排查措施,总结每一类用电、供电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验,用这些方法和经验应用于治理新的安全隐患中,可以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避免走弯路、错路。

2.6 加强人员培训

对供电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培训。一方面是专业业务素质的培训,一方面是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对员工进行业务素质的培训目的是提高电力从业人员的排查隐患能力,强化技术,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快速有效。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目的是强化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处处以安全为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目的是使所有的电力从业人员都学会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从安全管理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排除、治理隐患。

3 结束语

供电企业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效果直接关乎着用电客户用电的稳定与正常,影响范围非常的大,所以供电企业对于隐患排查应该非常重视。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过程中,应该使用闭环管理方法,抵制反复出现的隐患,杜绝新隐患的发生,这样供电企业的供电工作才能正常进行,广大客户的生活、工作才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杨远佐.浅谈电力企业外部安全隐患治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02).

3.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篇三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4.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篇四

【摘 要】电力安全可靠地运行与供应不仅影响着社会各行各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供电企业安全供电关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对供电企业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能够为供电安全提供重要保障。本文首先指出了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其次阐明了有效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关键词】供电企业 安全隐患 排查与治理

供电企业承担着供电安全的各项工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加强供电安全与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及时排除供电安全风险,极大满足人们对电能的需求。供电行业具有任务重、专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电网的规划与建设、各类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用电客户管理等工作,这些业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例如自然环境、人为因素、社会因素等的影响,进而产生各类安全隐患,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还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将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放在极其重要和突出的地位来抓。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重点

1.1 高危、重要客户供电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所谓高危、重要客户主要是指对供电安全要求较高的单位、企业和部门群体。对于这些高危和重要用电客户而言,供电故障和安全隐患的发生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和经济损失,供电企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重视。对重要客户进行供电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电网结构、供电设施、电源配置等进行检查,另外还要检查重要客户的供电合同签订、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等是否落实到位。供电企业要全面加强供电安全隐患的分析,对于不符合标准或者不满足客户要求的供电设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保障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

1.2 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各类电力设备及附属设备作为供电的基础设施,为供电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设备隐患是引发或扩大安全事故的根源。只有全面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才能推动供电运行的安全。电力企业要全面加强对各类电力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参数、运行环境以及灾害预防和改造计划进行管理,同时对在线监控、设备运维人员巡视、各类预试发现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有效避免因设备故障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抓好供电安全的宣传工作

供电企业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供电安全的宣传工作。具体来说就是指电力企业要根据国家和行业安全隐患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使供电安全意识不仅能深入电力从业人员的内心,同时也能深入地融入客户的意识之中,确保双方都能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视。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过程中,要善于与客户形成密切的合作,共同提高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水平。有效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2.1 加强重视,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视,并将其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尽早发现、尽早处理,从源头破处一切隐患。电力企业管理部门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常态化,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协调各部门间交流与沟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与此同时,对于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电力企业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从而实施对隐患整改整个过程的监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另外,电力企业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隐患的内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作业。

2.2 依据实际,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和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电网安全运行的工作重点,电力企业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同时,电力企业在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时要与日常工作进行紧密结合,认真实施,保障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能够取得实际效果。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电力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对供电安全要进行全方位的排查,不漏掉任何环节和过程,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于电力行业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为此电力企业在隐患工作的排查和治理人员安排上要注意挑选优秀的专业人才,从而保障电力安全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2.3 注重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电力企业要全面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从而达到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的目的,从而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能力,使其能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快速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的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从而帮助他们从安全管理的意识来加强对电力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重视。结语

纵观全文,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意义重大,电力企业全体部门和员工都必须全面加强重视。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的成效,电力企业要多方面加强努力,首先要提高认识,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其次要依据实际,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和治理;最后要注重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排查和治理隐患的能力。

5.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公司、场)各部门和采区(分场、分厂)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矿(公司、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采区(分场、分厂、科室)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室)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采区、分场、分厂)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矿(公司、场)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矿(公司、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矿(公司、场)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4月4日、7月4日、10月4日和下一年1月4日前,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科室、采区、分厂、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公司、场)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市、区)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 矿(公司、场)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六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应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等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

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等;车间通风照明情况。

3)变电所、防火、防爆、防雷击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6.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7.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科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8.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六.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总经理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7.深入排查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篇七

1 一条主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以春季安全大检查、安全月等工作为契机,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结合专业实际,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开展13个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电网运行及二次系统、输电、变电、配电、电网规划、电力建设、信息通信、环境保护、交通、装配制造、安全保卫等)。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为全面提升全员排查、识别、评估隐患的能力,持续推进安监一体化平台隐患录入模块应用,全面提升各级应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促进公司隐患录入顺畅流转,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题培训,使员工认识到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健全机制,注重实用。以规范工作流程为主线,以健全和推进工作机制为核心,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节点、实施办法》,明确实施过程中每个流程节点的记录和时间要求,按照“发现(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真实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

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开展春季安全用电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设备安全排查和特殊巡视检查等,全面发动,深入排查,并对各班组上报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

2 两个体系: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防患于未然。明确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建立实时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同时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账,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整改。

3 三个层面: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为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成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在公司层面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推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负责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要求,稳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负责督促制定、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制度,检查、指导各专业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验收等工作。在工作小组下设9个专业组,分别为输电、配电、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电网规划、信息通信、施工机具、交通、安监(消防、保卫等)专业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每个专业组设置1名负责人,在公司安监部设置1名联络员。在各部门、各工区层面设置1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在各班组层面设置1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责人员。

4 四项机制: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公司班组人员、专责管理人员、专业组人员通过日常巡视、检修预试、专项检查、安全大检查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等,对设备及安全管理进行排查。对认为是隐患的及时上报工区事故隐患工作联络员,工区事故隐患工作联络员再将隐患及时报送事故隐患工作负责人,完成工区隐患的上报工作。

审核评估事故隐患。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的预评估工作。预评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五上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安排。预评估工作由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人完成,或由负责人授权联络员完成。采取会议形式或联络员评估方式时,则应注明评估方式,并与相关会议记录相对应。对评估为隐患的,工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专业归口职能部室及安监部,对非隐患部分注明原因并返回发现人员,同时告知班组。

防控治理事故隐患。职能部室将治理方案送达治理责任部门,治理责任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同时公司归口职能部室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即按照治理期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二是对各责任单位隐患治理进行指导,解决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治理方案;三是治理责任单位定期向归口的职能部室及安监部上报治理情况,由安监部在每周一生产例会及每月的安全例会上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安监系统。

8.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篇八

今天,市目标考核工作组一行*人,在区*的陪同下来我办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深感荣幸,首先对各位的莅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我街道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街道全年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区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牢固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安全也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一岗多责”的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意识,加强监管,注重超前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保持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各项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年无一起责任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街道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xxx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我街道以市区两级安委会精神为指导,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我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街道全年共开展了4次大的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棚户居民区、城市小区、舞厅、歌厅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辖区六大市场、各大商场用电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建立机构,加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街道专门成立了以办事处王文俭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具体的治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安全防范教育意识,由办事处安监办具体落实,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层层有责任有任务,街道全体居民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召开了由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居民小区物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会等。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辖区单位、居民关心和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局面,从而保障了全辖区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方案,强化对隐患治理工作的指导。我们根据区政府办下发的《x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制定了切合我街道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施办法》和《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到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实施办法中,明确

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排查治理范围、排查治理内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方式等,并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为该项工作的有序、按质、按时开展作了明确的指导。

三是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的操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单位自查。各居民小区、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围绕排查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开展了全面排查。在排查中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隐患。重点对经营场所、仓库和建筑及设施、机械设备及照明用电,电源线路、居民用火等安全设施及措施到位情况,做到有整改意见、有整改结果、有整改记录。二是社区检查。由社区书记带队,相关同志分包路段进行检查。三是街道复查。街道安监办在街道主管、分包领导的带领下,对全街道重点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辖区其它单位的普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辖区共排查出各类隐患44处,其中下达整改指令2份,各单位除市商贸集团家属区危房的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之外,其余43处隐患都相继采取边查边改、限期整改等方式完成了整改工作。

通过今年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在全街道查出了隐患,找出了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街道确保在xx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做了全面的基础性工作,应该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机

构更加健全,人员更加精干,形成了领导挂帅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做到了排查的日常化和整改的跟踪 问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完善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四是增强了意识,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特别是党工委书记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办事处主任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个别企业认为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制度定得严,多年都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有麻痹现象。

2、有的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识不到位,找这样那样的理由推诿。如市商贸集团对其家属院的危房拆除工作,由于职工搬迁安置缺乏资金等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等。

3、作为街道一级政府在对辖区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监管中还存在执法难、监管难的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与相关部门职责重叠、交差管理的情况,极易出现工作盲区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有必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为圆满完成2009年的各项工作而不懈努力。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辖区相关企业及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章操作、违规生产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 篇九

为确保我合同段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合同段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同时,加大力度对各施工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试行)和指挥部、监理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责任。

成立了成仁路面三分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陈波担任组长,总朱成云、安保科长郭涛,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合同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我合同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程形象进度

我合同段在项目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截止11月20日止,实际累计完成6642.10万元,占合同总量的 37.9%,占计划的77.6%。

三、开展隐患排查,努力消除隐患。

根据文件精神,在针对我部碎石加工施工、水稳施工和冷热拌和场施工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并要求各施工队对本队的施工队工序和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本季度我合同段共排查治理隐患项目10个,其中排查一般隐患8项,目前已整改10项,整改完成率达100%;排查较大隐患2项,已整改2项,整改率100%。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施工队基本上能遵守指挥部、监理部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本季度安全隐患管控上遗留的问题及为控制安全隐患所采取的措施有效程度。

本季度我合同段各施工队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了安全设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程度比过去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一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够,须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二是安全专项方案实施中,还须加强宣传、学习,落实到每个人,片面性太强;三是临时用电、特种设备等作业与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部分施工操作人员还不能完全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在指挥部、监理部门和项目部的共同努力下,各施工队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加强了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各施工队采取了班前教育和班后总结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中,加大了安全检查检查力度,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

(每月5、15、25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整改消除,不能消除的将隐患降到最低,给预经济处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每月一次的学习,并针对性进行了操作人员经验交流,大家互补有无,提高了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降低了安全风险。

五、加大对施工沿线的排水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我合同段安保科和工程科对沿线的排水工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施工便道、弃土场、冷热拌和场排水沟的施工进度进行了调查,并将排水工程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要求各施工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奖惩制度。

六、加强民油库的安全监管。

我部分别和各科室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协作单位负责人均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旨在将责任层层落实,具体到个人。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巡查人员。确保危险物品安全使用:

七、设置“一法三卡”公示牌,对我部各场点设置了安全操作规程并上墙,并对一线作业人员在交底中,进行了危险源告知。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领导要重视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关键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标本兼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合同段将继续深入推进全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整治效果,逐步实现我合同段本质安全。

四川路桥成仁高速公路LM三分部

10.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篇十

近年来, 企业安全管理形式依然严峻, 在对事故调查分析发现, 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措施[1]。本文以镇江市大港新区 (镇江新区) 企业为例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 分析目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现状, 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1对象和方法

(1) 对象

依据镇江新区安监局于2012年3月至5月期间, 在该行政管辖区域内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调研工作。调研涉及港、台资, 外资, 私营, 国有和中外合资5种类型总共60家企业。

(2) 方法

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7月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为基础设计《镇江新区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表》。选取了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一级指标, 以一级指标为基础设置17项主要调研指标,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 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情况, 隐患排查的频次及方法, 重大事故隐患监管防治措施, 隐患治理设备的物资台账, 隐患治理的跟踪记录。

(3) 统计学分析

在准确获取调研资料的基础上, 建立调查资料数据库, 并利用SPSS21.0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2]。

2镇江新区隐患排查治理现状分析

2.1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主要以镇江市大港新区共60家企业为调查对象, 其中各企业的分类及所占比例见图1。

其中港、台资企业12家, 占20%;外资企业9家, 占15%;私营企业27家, 占45%;国有企业9家, 占15%;中外合资企业3家, 占5%。

2.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因此,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是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隐患排查治理是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所有生产流程、所有人员的一项系统工程, 企业应建立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符合企业自身需要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才能做到深入和持久的开展自查工作。在所调查的60家企业中, 有91.7%的企业都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其中只有不到60%企业的制度是符合自身实际情况, 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内容残缺不齐, 没有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对制度规定的隐患排查频次要求没有落实到位, 只是为应付政府部门检查。这类问题中私营企业表现最为突出。同时, 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在制度编制、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符合和制度执行都强于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内企业对国家颁布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视程度不及港、台和国外发达国家企业。

2.3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不足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初期需要让企业领导层人员、骨干人员了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的和意义, 让企业明白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同时, 因为隐患排查的主体是企业的所有人员[4];因此, 企业内部应该组织全体员工, 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要求, 学习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内容, 以保证所有人员有意识、有能力地开展隐患排查, 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自觉意识。

本次调研数据显示, 55%的企业有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 在没有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100%。另外, 由于由镇江新区安监部主导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教育还没有落实到哪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以何种形式培训才认可;因此, 部分中小私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缺少应有的重视。此外, 外资及其他大型企业所进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都局限于企业内部, 中小企业管理层缺少对隐患排查治理在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教育都局限于形式;因此, 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2.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效率低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颁布的《指南》规定, 对隐患做出如下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在表现形式上分为三类:①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处于危险状态,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 ③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的缺陷。企业在开展隐患排查时, 可以通过企业自查的形式进行隐患排查即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其次, 是专家检查, 企业邀请行业专家同企业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最后, 是企业互查, 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邀请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1],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本次参与调研的企业中, 86.7%企业采用企业组织内部人员自查的方式, 11.7%企业是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企业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 1.6%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检查来达到排查隐患的目的 (见图2) 。

这三种排查方法中, 采用企业自查方法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效率要明显低于专家检查和企业互查。企业自查是由企业组织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由于主观原因可能会对存在的一般事故隐患不了了之;其次, 由于企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以及工作岗位上人员变动频率高导致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了解的工作人员缺乏;第三,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知识方面了解程度没有行业领域的专家全面。因此, 企业可以邀请专家或同行业内人士参与企业自查, 增加企业自查隐患的排查效率。

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已排查出的隐患的活动或过程[5], 是为了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控制住, 防止引发事故后果, 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6]。对于一般事故隐患, 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应当由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调查中, 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制度规定计划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能及时进行治理而导致事故。例如, 2012年11月8日镇江新区某化工厂由于对反应原料输送管道没有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静电聚集导致发反应釜发生爆炸, 在事故发生之前企业安环部人员就已知晓该隐患, 但没能及时对隐患进行排除治理, 最终事故导致该厂房完全报废。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一方面, 大多数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目的尚未明确, 隐患治理的措施方法不够规范,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待企业内部隐患排查缺乏主体责任[8]。另一方面, 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偏多, 分布分散, 不易于管理。但作为政府机关等监管部门未能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工作, 也难逃其咎。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在隐患排查的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员工培训教育和隐患治理方面较比私营企业要规范化、程序化[9]。由于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的安全方面的财力和物力投入相对较大, 且政府部门对于大型企业的关注度也较强;因此, 这些企业由于隐患管理疏忽而导致的事故很少发生。私营企业因其自身财力有限, 导致人员配置受到限制, 表现在企业内部管理紊乱, 员工基本身兼数职, 再者由于中小型的私营企业数量庞大, 政府监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因此, 建立由政府主导, 企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解决目前镇江新区政府无法有效监管该行政区域内企业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所谓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就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网上信息交流平台。该平台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 实现属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隐患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管理等功能模块, 以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职责的落实。一方面, 政府部门可以实现对管辖区域内企业隐患排查次数和方法以及隐患治理跟踪数据的掌握。另一方面, 通过该信息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了解各个属地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能解决因中小企业众多而监管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的问题。企业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隐患自查标准进行日常隐患排查, 再将形成隐患自查记录根据企业自查自报流程 (见图3) 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企业上报隐患自查信息后, 监管部门对其所监管企业上报的隐患进行核查, 并将核查记录、核查结果录入系统。通过该信息系统, 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能够依据隐患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确定执法检查项目, 督促企业完成隐患的整改, 从而提高企业隐患治理效率。

4结论

(1) 通过对镇江新区企业的调查发现, 占调查主体的私营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具体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员工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效率等方面。

(2) 企业可以通过增加隐患自检的频次、邀请专家或同行业内人士参与企业自查, 将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数量尽可能降到最低, 并开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班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解决镇江新区政府部门对企业隐患管理松散问题的关键方法,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掌握该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状况, 同时也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企业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有效跟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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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宏, 张寅.镇江市应急救援现状调查与分析[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1, 7 (12) :179-183LIU Hong, ZHANG Yin.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e-mergency rescue situation in Zhenjiang city[J].Journal ofSafe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11, 7 (12) :17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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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镇安办、镇属各部门对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排查,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我镇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建筑、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进行了检查,把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到位,重点是指: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镇政府对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照章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服从,处罚适当,及时纠正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分行业、分种类有针对性地搞好专项安全执法行动,

(1)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大了非煤矿山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强化现场管理,对于非法生产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道路交通:签单发车工作落到实处,严格“五不出站”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非法载客、不戴头盔上路、搭运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坚决取缔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对改变用途的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和报废车、拼装车、下线车非法载客行为,依法打击,坚决取缔;

(3)消防及公共安全:以街道、车站、寺庙、电子阅览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狠抓夏季防火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重要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和检测情况,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农房防火安全工作;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和惩处,加强民爆行业、民爆物品使用流向及各类违规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5)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及公用设施:督促检查在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强化对病险水库的监测、管理和整治,加强对学校危房、危险建筑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并积极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这一次集中整治对以后打击非法运营、违法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看到一些问题。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摩托车非法运营,不按规定行驶;建筑工地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1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十二

目 录

1总则...................................................2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4

3.1 隐患排查方式.....................................................4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6 隐患排查内容..........................................7

4.1 安全基础管理.....................................................8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9 4.3 工艺管理.........................................................9 4.4 设备管理........................................................10 4.5 电气系统........................................................11 4.6 仪表系统........................................................12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13 4.8 储运系统........................................................13 4.9 消防系统........................................................14 4.10 公用工程系统...................................................14 隐患治理与上报.......................................15

5.1 隐患级别........................................................15 5.2 隐患治理........................................................15 5.3 隐患上报........................................................16

附录A..................................................18 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18

附件................................................................20 各专业隐患排查表....................................................20 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20 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28 3 工艺隐患排查表....................................................33 4 设备隐患排查表....................................................37 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42 6 仪表隐患排查表....................................................47 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50 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53 9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62 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64 2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3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2.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2.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2.4技术力量不足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2.2.6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等内容。4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评估—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治理—验收评估—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保证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

隐患上报要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个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

2.2.7要借助企业的信息化系统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情况实行建档登记,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 隐患排查方式

3.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日常隐患排查;(2)综合性隐患排查;(3)专业性隐患排查; 5(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3.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3.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3.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3.1.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6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3.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3.2.1 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7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3.2.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3)工艺;(4)设备;(5)电气系统;(6)仪表系统;(7)危险化学品管理;(8)储运系统;(9)公用工程;(10)消防系统。8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4.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9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3)空分装置、空压站;(4)点火源(包括火炬);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10(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5)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6)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4.4 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11

度;(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4.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12(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4.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4.6 仪表系统

4.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4.6.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13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4.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4.7.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3)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4.8 储运系统

4.8.1 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1)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4.8.2 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3)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他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14(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4.8.3 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4.9 消防系统

4.9.1 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4.9.2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

(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6)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4.10 公用工程系统

4.10.1 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4.10.2 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15

4.10.3 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各部分具体排查内容详见附件。5 隐患治理与上报 5.1 隐患级别

5.1.1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基层单位(厂)级直至企业级。

5.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5.2 隐患治理

5.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2.2 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车间、基层单位〈厂〉)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评估风险的方法可参考附录A。

5.2.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16(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5.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5.3 隐患上报 5.3.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5.3.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17

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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