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廉政承诺书

2024-06-23

监区廉政承诺书(精选4篇)

1.监区廉政承诺书 篇一

多措并举 推动监区廉政建设

一监区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进了监区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式,深化廉政学习氛围,从五个方面下功夫,切实将廉政宣传及廉洁从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学习理论上狠下功夫,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强化五监区干警的行为准则,牢牢把握道德底线,保证干警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二是在监督管理上狠下功夫,力争做好监督日常化,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开展更经常化、更普遍化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自律意识,激发全体干警爱岗敬业、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增强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全面提高监狱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是在思想作风上狠下功夫,力争形成作风清廉化,促使干警做到“少玩乐、多学习,少空谈、多实干,少回避、多挑担,少享乐、多奉献”,对因思想作风不正给机关建设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不论是谁,都要严肃查处、追究到底,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监狱民警新风貌。

四是在制度完善化上下功夫,形成廉政责任具体、清晰,问责到位、有效的良性监督体系。坚持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从源头上、机制上、体制上有效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效果。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不廉行为的环节与部位,制订切实可行的约束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追究责任、问责到底,做到监管与自律并重。

一监区(葛连法)2012年8月21日

2.廉政承诺书 篇二

为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实施,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招标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作出如下的廉政行为承诺:

(1)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2)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3、不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项目委托。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招投标行为。

10、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桐乡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果蔬配送分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世纪大道989号12幢

话:0573-88180527

二○一八年

3.廉政承诺书 篇三

集安市人事局作为集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研究人事人才工作规律、创新人事人才工作制度、规范人事人才工作管理、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和谐,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保障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人事编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务实领导班子。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正确履行人事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性项目的政策、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打造“阳光人事”。

五、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六、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督办。

七、严格人事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人事考试、工资福利审批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八、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对“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4.廉政承诺书 篇四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行业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我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廉洁行医“八项严禁”。

三、绝不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变相回扣、提成。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接受病人请吃。不多收费、乱收费。

四、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质量。

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生厅50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七、牢记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弘扬文明,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

八、不参与“三违”,不以各种喜庆事宜收敛财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行活动。

九、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弄虚作假,开拓创新、务实为民。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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